2023年浙江省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机关幼儿园教师招聘的公告 浙江直属机关幼儿园笔试内容
2023年浙江省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机关幼儿园教师招聘的公告
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决定下属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3所幼儿园,即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本次不招聘)、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宁波市东部新城中心幼儿园(本次不招聘),共有8个园区。机关幼儿园为公益二类财政部分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为适龄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重点保障宁波市机关工作人员子女入托。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专业技术测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人数
岗位
职责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
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幼儿
教师
1
承担幼儿园教育教学实践和科研工作
本科及以上学历均为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注:应聘人员属于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就业推荐表或学生证报名,且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属于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也可等同于国内2022年制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依据。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幼儿教师岗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2021年10月27日9时—10月29日16时,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1)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0月30日9时—11月1日16时,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期间,系统不再对报考人员开放。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应该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2)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1年11月2日9时—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对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3)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11月3日9时—11月5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4)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在“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ningbo.gov.cn)另行公告,请予关注。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登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5)本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报名咨询联系人:丁老师,电话:0574-87368331,地址: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宁波市海曙区苍水街172号)。
(二)考试
应聘幼儿教师岗位采取笔试和专业技术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具体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专业技术测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笔试成绩和进入专业技术测试人员名单以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将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进入专业技术测试人员按照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专业技术测试前,招聘单位将利用半天时间对进入专业技术测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属于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校推荐表或就业协议参加资格复审;属于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人员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和课程成绩单参加资格复审。
(3)专业技术测试
专业技术测试包括基础业务技能测试和试讲两项内容,各占50%,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专业技术测试的时间、地点、考试内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专业技术测试通知》。参加测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因放弃空缺的专业技术测试入围名额不再递补。
(4)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专业技术测试成绩60%之和,满分100分。在专业技术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专业技术测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专业技术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并同时参照《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浙卫发〔1999〕405号)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幼儿教师岗位在专业技术测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本次招聘拟录用人员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由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安排用人单位,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录用人员属于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拟录用人员属于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述人员到时未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属于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聘任上岗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被录用后须在录用起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5303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人事处;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ningbo.gov.cn)。
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10月18日
绵阳市机关幼儿园关于2023年度直接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绵阳市机关幼儿园
关于2021年度直接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有关规定,绵阳市机关幼儿园拟直接考核招聘1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绵阳市机关幼儿园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绵阳市南河路9号
幼儿保育和幼儿教育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和《绵阳市机关幼儿园2021年度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所载条件要求的人员。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名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中,教师资格证须在办理聘用时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基本条件
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4.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6年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考核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详见《绵阳市机关幼儿园2021年度考直接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从即日起至10月20日下午5:00
(二)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方式一、将报名材料快递至绵阳市机关幼儿园(收件人:四川省绵阳市机关幼儿园办公室;邮编:621000;联系电话:13658100280)
注:报名材料以绵阳市机关幼儿园接收快递时间为准
方式二、将报名材料电子档发到779623989@qq.com。
截止时间10月20日下午5:00,以收到时间为准。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我园将以电话的方式通知。
(三)报名所需资料
1.《绵阳市机关幼儿园2021年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其中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为准。
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五、考试考核
(一)考核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2021年10月25日上午8点40分
报到地点:绵阳市机关幼儿园办公室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10月25日上午9点00分
考核时间:2021年10月25日上午9点30分 考核地点:绵阳市机关幼儿园行政综合楼(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9号)
(二)考核方式
采取专业技能考核和综合面试相结合方式,其中专业技能考核占60%,综合面试成绩占40%。
1.专业技能考核:专业技能考核主要考核应聘教师业务能力和传授知识的技能。专业技能考核结束后,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进入综合面试,如专业技能考核参考不足1:3,则全部进入综合面试。
幼儿教师专业技能考核内容:自弹自唱、舞蹈(民族舞)、命题绘画、试讲等,自弹自唱和舞蹈请自行准备,命题绘画和说课现场抽题,满分为100分。
2.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现场抽题进行回答。满分为100分。
3.专业技能考核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4.考核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我校将在考试结束当天公布。
六、体检
通过考核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其中肝炎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其他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的以及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或本人申请,可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其中幼儿教师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有关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文件规定:“肝硬化、慢性肝炎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不能从事学前教育教学工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除外)。”视为不合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我单位确定。如需递补,报市教育和体育局审批后,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七、综合考察
我园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如在此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我校确定。如需递补,报市教育和体育局审批后,按照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八、公示
考试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合格者由绵阳市机关幼儿园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如在此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我校确定。如需递补,报市教育和体育局审批后,按照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九、审核确认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送交招聘单位:
绵阳市机关幼儿园、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市人社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此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教师,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十、其他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18181780230(刘老师)15882821507(梁老师)
监督电话: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2214772
附件:
1.《绵阳市机关幼儿园2021年度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绵阳市机关幼儿园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绵阳市机关幼儿园
2021年10月11日
2023年浙江省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根据《金华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细则》有关规定,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编内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招聘单位
单位性质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金华市机关婺江新村幼儿园
公益二类事业
幼儿教师
7人
金华市机关幼儿园
公益二类事业
幼儿教师
2人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有志于幼教事业;
2.身心健康,具有幼儿教师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在金华市区(金东、婺城、开发)幼儿园工作满2年以上;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学历应届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
4.具有教师资格证。
5.年龄35周岁(1985年6月8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机关事业单位解聘未满5年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金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jinhua.gov.cn)
金华市教育网(http://jyj.jinhua.gov.cn)
(二)报名
2.报名人员须递交材料:(1)本人身份证;(2)《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表》;(3)学历和学位证书;(4)教师资格证;(5)有职称的提供职称证书;(6)荣誉和获奖证书等其他相关证书;(7)应届毕业生提供《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8)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9)二年社保缴费记录。
(三)资格初审
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四)笔试
经资格审查,达到招聘计划数1﹕3开考,不足则相应减少招聘人数。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时间:6月26日上午,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满分为100分。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确定资格复审及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报名人员须递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填写内容、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一次。
面试包含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包括:弹唱、跳、画、写,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市机关婺江新村幼儿园。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六)总成绩计算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
(七)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工作标准和程序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八)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金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由本人与所在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应届生须于7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学历学位,如未如期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纪律监督
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教师招聘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考纪律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79-82828693 0579-82475930。
六、考试成绩及公示查询
考试成绩及公示详见金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jinhua.gov.cn)公告栏,不再另行通知。
招聘咨询电话:0579-89127957 13867969901。
七、其他
1.聘用后执行服务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在本园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不得申请调离。
2.其他未尽事宜由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解释。(0579-89127957)
八、疫情防控要求
1.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所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执行。
附件:《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表》.doc
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6月8日
2023年浙江省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机关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同意,下属宁波市东部新城中心幼儿园、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3所幼儿园,即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本次不招聘)、宁波市东部新城中心幼儿园,共有8个园区。机关幼儿园为公益二类财政部分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为适龄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重点保障宁波市机关工作人员子女入托。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专业技术测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人数
岗位
职责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幼儿教师(一)
2
承担幼儿园教育教学实践指导工作
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浙江省户籍或生源
符合下列条件:
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大专及以上所学专业均为学前教育专业。
幼儿教师(二)
2
符合下列条件:
1. 历届生,要求一年及以上在幼儿园从事幼儿教育工作。
2.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30周岁以下(其中对具有获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注:历届生学历证书、教师资格、有关荣誉称号的取得、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应聘人员属于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就业推荐表或学生证报名,且须在2020年8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属于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也可等同于国内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依据。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20年4月10日9时—4月14日16时
网址:宁波人才网(http://new.nbrc.com.cn/)
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网上报名”,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不如实填写的,取消报名资格),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4月15日9时—4月19日16时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再对报考人员开放。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审核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0年4月20日9时—4月20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4.缴费确认
时间:2020年4月21日9时—4月24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人(浙价费[2018]21号)。
5.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具体时间在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6.其他
本次招聘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专业技术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专业技术测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笔试成绩和进入专业技术测试人员名单以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将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进入专业技术测试人员按照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专业技术测试前,招聘单位将利用半天时间对进入专业技术测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属于2020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校推荐表或就业协议报名;属于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人员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和课程成绩单。)
3.专业技术测试
专业技术测试包括基础业务技能测试和试讲两项内容,各占50%,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专业技术测试的时间、地点、考试内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专业技术测试通知》。参加测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因放弃空缺的专业技术测试入围名额不再递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专业技术测试成绩60%之和,满分100分。在专业技术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专业技术测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专业技术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并同时参照《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浙卫发〔1999〕405号)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专业技术测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本次招聘拟录用人员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由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安排用人单位,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录用人员属于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0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拟录用人员属于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毕业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述人员到时未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属于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聘任上岗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被录用后须在录用起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报考幼儿教师(一),宁波市东部新城中心幼儿园(宁波市鄞州区泰清路369号),联系人:康老师,电话:0574-55888067;
报考幼儿教师(二),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宁波市海曙区长春路96号),联系人:胡老师,电话0574-81859710;宁波市东部新城中心幼儿园(宁波市鄞州区泰清路369号),联系人:康老师,电话:0574-55888067。
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www.nbhq.gov.cn)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5303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人事处
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4月2日
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1-01-1917:12信息来源: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浏览次数:次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幼儿园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级机关北山幼儿园、浙江省级机关武林门幼儿园、浙江省级机关保俶幼儿园、浙江省级机关府苑幼儿园和浙江省级机关滨江幼儿园均为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均为财政适当补助,单位均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5家幼儿园本批次招聘需求为9个岗位25人。
岗位名称、人数和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幼儿教师、保健、出纳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浙江省户籍或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或浙江省内单位相同、相近岗位在职工作人员。三类情形者按毕业生身份视同对待: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自2019年7月起算)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或签后依规撤销,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次就业求职期相当的留学人员(2020年10月后毕业,按毕业文书载明的时间认定);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1年毕业,有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会计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时限要求为2021年7月底前。
2.幼儿教师岗位专业条件(学前教育)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阶段所取得的专业相符。
3.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4.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的幼儿教师岗位采用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其他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五)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单位将结合本单位实际可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具体情况,根据本单位聘任办法进行聘任。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17:00前登录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互动空间—人事招聘”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上传附件(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网上报名系统到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2.资格初审。报名开始及报名结束后7天内,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初审结果。
5家幼儿园相同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该类岗位计划招聘总人数的3倍,否则将酌情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确定考试有关安排。通过资格初审者,根据我局的考试安排,于考试前三日登录人事招聘系统“我的申请”里面下载打印准考证,确认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按岗位分初试、复试两轮进行,每轮成绩、总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入围下一环节。
复试前安排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实物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提供证件(证明)不全或与招聘条件不相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复试资格。
1.幼儿教师岗位
初试为幼儿教育知识笔试。初试后,按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名单。
复试包括现场组织幼儿活动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
初试、复试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2.其他岗位
初试为岗位相关的业务知识笔试。初试后,按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名单。
复试为结构化面试。
初试、复试成绩均按50%计入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2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幼儿教师岗位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其他岗位体检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进行。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1.统筹招聘、定岗。5家幼儿园联合招聘的幼儿教师岗位、武林门幼儿园和滨江幼儿园联合招聘的保健岗位条件均相同,招聘过程实行统筹处理(含人数统计、成绩排序、人员递补等)。应聘者报名时填报的意向单位供定岗时参考,招聘前期工作完成后,将在征求本人意愿的基础上进行统筹调剂定岗。
2.递补。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将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主管部门网站(http://jgswj.zj.gov.cn,“通知公告”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主管部门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督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055010(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纪委)。0571-87052102(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
(四)业务咨询电话:0571-87052613
网上报名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571-87052608;0571-87052107。
附件:
1、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幼儿园2021年招聘计划表
2、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
2021年1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幼儿园公开招聘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安排
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幼儿园公开招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安排
发布日期:2023-04-1111:47信息来源: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浏览次数:次一、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按岗位准考证号顺序排列)
招聘岗位
考生姓名
准考证号
幼儿教师岗位
(入围34人)
张*馨
2023A003
阮*倩
2023A008
王*之
2023A017
赵*超
2023A021
杨*清
2023A022
郑*颖
2023A023
鲁*萱
2023A026
黄*静
2023A027
吴*芸
2023A029
吴*春
2023A030
马*琪
2023A034
胡*仪
2023A044
陈*娟
2023A045
郑*涵
2023A050
沈*学
2023A052
施*未
2023A054
沈*
2023A059
蔡*美
2023A060
徐*尔
2023A063
何*珊
2023A064
叶*欣
2023A070
刘*琼
2023A072
陈*
2023A073
徐*敏
2023A076
沈*卉
2023A079
方*慧
2023A082
朱*
2023A084
王*艺
2023A085
李*晨
2023A089
汪*
2023A090
章*如
2023A095
丁*瑜
2023A098
高*仪
2023A099
谢*怡
2023A100
保健岗位
(入围6人)
陈*锴
2023B010
李*婷
2023B019
林*
2023B077
陈*菁
2023B078
杜*楠
2023B104
侯*飞
2023B201
说明:参加笔试人员本人成绩,请自行登录我局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查询。
二、资格复审有关安排
(一)时间
2023年4月14日(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二)地点
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新楼五楼会议室(杭州市保俶路81号)
(三)审核材料
报名表(贴实照)和《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公告》中附件3明确的《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审验原件后,我局保留复印件。
三、面试有关安排
(一)时间
1.幼儿教师岗位
2023年4月15日(周六)上午8:00开始,每位应聘者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其中回答问题不超过5分钟,现场上课不超过5分钟。
2.保健岗位
2023年4月15日(周六)幼儿教师岗位面试结束后,每位应聘者面试时间不超过8分钟。
面试成绩在应聘者面试结束后宣布。面试结果在我局官网公布。
(二)地点
浙江省级机关北山幼儿园(杭州市保俶路45号)二楼礼堂,其中幼儿教师岗位候考室安排在行政楼教师办公室,保健岗位候考室安排在行政楼党建室。
(三)注意事项
1.幼儿教师岗位入围面试人员请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于4月15日(周六)上午7:00前到达面试候考室。
2.幼儿教师岗位现场上课为组织一则小班游戏活动,内容自拟,对象由5-6位成人扮演。组织活动所需材料请考生自备,有特殊需求须提前到位的,请于4月13日下午5:00前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顾老师,联系电话:13515718280
2.保健岗位入围面试人员请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于4月15日(周六)下午2:30前到达面试候考室。
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4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2023年浙江省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单位市机关幼儿园公开选调幼儿教师公告
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单位市机关幼儿园公开选调幼儿教师公告
金华市机关幼儿园是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浙江省一级幼儿园,位于婺城区将军路416号。因工作需要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幼儿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浙江省内各类幼儿园内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试用期和服务期内人员除外)。
二、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2.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具体见下表:
单位
选调人数
岗位
专业
学历
年龄
备注
金华市机关幼儿园
2人
幼儿教师
学前教育
大专及以上学历
1985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具有两年以上幼儿教育工作经历
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2020年8月16日前按要求填写《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机关幼儿园选调教师报名表》和相关证书、材料扫描件(提交材料清单见“报名人员须递交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jhsjgyey@163.com。
报名人员须递交材料: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聘任文件、教师资格证书、担任幼儿教师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内容可以覆盖2年以上幼儿教师岗位工作经历的,可不必另行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其他情况下,应由相关幼儿园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对象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3.资格初审。报名期间及报名结束后5天内,根据选调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二)考试
1.考试形式为面试。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对象组织面试,不设开考比例。面试主要考查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通过现场上课和现场问答交流的方式进行。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含)。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达不到60分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考察。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1.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2.组织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及其对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3.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选调资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四)录用与公示
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按规定和程序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在金华人才网(http://www.jhrcsc.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调动手续。
公开选调简章由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选调由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考务咨询电话:0579-89127957,13867969901。
监督举报电话:0579-82475930。
五、其他事项
1.聘用后执行服务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在本园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不得申请调离。
2.其他未尽事宜由金华市机关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解释。
附件:《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机关幼儿园选调教师报名表》
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