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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教师招聘公告 2020年济南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公布时间及地点

2023-07-26 15:31:31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教师招聘公告 2020年济南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公布时间及地点

2023年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教师招聘公告

2020年历城区引进教育人才公告

为大力实施教育强区战略,打造高品质的历城教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名校长(园长)、名教师等教育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在职事业编制优秀校长(园长)、优秀教师,户籍不限。

二、引进岗位

计划引进30人,其中:初中校长3名、小学校长5名、幼儿园园长2名,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0名,不限学科。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教学业务精湛,在学科领域有造诣且在一定范围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引进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引进对象:具有事业编制的在职教师。

(三)人员类别

第一类:

1.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

2.省级名师、名校长(园长);

3.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4.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二层次及以上培养对象

5.省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领衔者,且教育教学实绩得到同行高度认可

6.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

7.相当于本类别中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第二类:

1.45周岁以下(1974年6月10日后出生)的省教学名师、市教育领军人才,地市级名教师、名校长(园长)

2.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0日后出生)的地市级学科带头人、省教育厅名优建设工程培养对象;

3.相当于本类别中上述层次的高层次人才。

第三类(名教师):

1.省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不设特等奖的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2.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3.国家级学科竞赛(或职业技能大赛)金牌教练(主要辅导教师);

4.相当于本类别中上述层次的高级人才。

第四类(名教师):

1.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0日后出生)的省级及以上教学基本功大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省级及以上评优课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2.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0日后出生)的县(区)级学科带头人。

(四)其他条件

1.上述人员须具有国家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二、三类人员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第四类人员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各类人员除有明确要求外,具有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0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4年6月10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9年6月10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五)下列人员不得引进: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3.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可在2020年6月10日9:00至6月16日16:00,登录报名平台,提交报名申请。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姓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提交上传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应教师资格证、校长(园长)任职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各类荣誉证书和业绩证明等材料。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查实后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引进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可于2020年6月15日9:00至6月18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

五、引进流程

(一)答辩及考试

第一、二、三类人员及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经核实认定后采取答辩(试讲)方式引进。引进名校长(园长)以答辩的形式进行考察,主要从办学思想、办学理念、教育管理成效、个人专业优势等方面对引进人员进行评价。引进名教师以试讲的形式进行考察,重点从专业素养和能力、逻辑思维、形象气质等方面对引进人员进行评价。

第四类人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其中笔试考核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试讲重点考察专业素养和能力、逻辑思维、形象气质等方面。将应聘者的笔试考核和试讲成绩按规定比例核算相加并计算出总成绩,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

(二)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和保密等相关纪律规定。考察体检前应聘人员应提交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1.考察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和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引进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

2.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特殊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考核的,视为自愿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给予1次复检机会,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弃权、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无法出具有效证明的人员以及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人员空缺,经历城区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确定拟引进名校长(园长)、名教师等教育人才名单在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http://www.licheng.gov.cn/col/col11990/index.html)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拟聘用人员可办理调动手续。原所在地区限制流出的高层次教育人才可与原单位办理解聘,我区续接办理入编、进岗及事业保险等手续。聘用人员与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下属的用人事业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聘期不低于5年,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

引进特别优秀的高层次教育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由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联合相关部门提出聘用建议,报区政府审批。

试用期表现与引进要求严重不符的,经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同意后,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办理相应的人事关系调转手续。

七、待遇

1.引进人才按聘任岗位享受事业编制人员的薪酬待遇。

2.提供90-140平方米的工作住房。

3.引进人才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可设立特设岗位进行聘任;有突出贡献的,可按破格晋升有关规定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4.设立人才支持项目经费,将引进人才纳入名师工作室、优秀管理者工程,享受名师、名校长的专项科研津贴。用人单位可视引进人才情况直接聘任担任中层及以上领导职务(属校级干部的按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的相关规定执行)。

5.引进人才配偶如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且符合区外调入基本条件的,由组织、人社部门根据有关政策要求优先安置;引进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办理本区常住户口。

6.引进人才在聘期内有下列行为的,终止享受后续待遇并须返还除工作报酬以外的薪金补贴及扶持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责任。

(1)严重违规或违法行为

(2)弄虚作假骗取优惠政策

(3)不能按合同履行岗位职责

(4)不满5年调离历城区教育系统

以上待遇在实施中若与相关部门新出台文件规定不一致,按照新文件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引进人才实行政务公开,及时公布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在引进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特别提示

1.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http://www.licheng.gov.cn/col/col11990/index.html)和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的公告,考核、答辩(试讲)时间将另行发布公告。准考证将发送至报名时登记的个人邮箱。

2.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引进工作时间调整的,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并在整个引进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0531—88115030、13335146909

监督电话:0531—88112928

(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附件: 2020年济南市历城区引进名校长(园长)、名教师等教育人才报名二维码

2020年6月10日9:00至6月16日16:00

报名网络地址:https://sd.bmpta.com/jnlcyjjyrc/index.aspx

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6月2日 

2023年淄博市临淄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我区幼儿园教师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淄博市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淄博市临淄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分类及组织形式

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本公告招聘岗位为幼儿园教师岗位。其中:幼儿园教师A岗位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幼儿园教师B岗位考试采取先初试后笔试再面试的方式进行,幼儿园教师A、幼儿园教师B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所有岗位的招聘报名、初试(仅幼儿园教师B岗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工作由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在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应聘幼儿园教师A岗位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幼儿园教师B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1日及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资格要求等条件。

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学位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5月10日及以前取得。

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余人员应在2021年5月10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中报名时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应于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1年5月10日。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七)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是否允许相近专业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淄博市临淄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幼儿园教师A岗位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聘用。

幼儿园教师B岗位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初试、网上缴费、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聘用。

五、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址: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zi.gov.cn)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1日09:00-5月13日16:00

审核时间:2021年5月11日09:00-5月14日12:00

缴费时间:2021年5月11日09:00-5月14日16:00

注:幼儿园教师B岗位缴费人员详见初试后入围人员名单。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件、材料电子版照片,所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须用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5月14日10:0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后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初试、笔试、笔试成绩、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拟聘用等有关信息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二)网上初审

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可于2021年5月11日11:00至5月14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要初审不通过并说明原因,其中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材料。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三)网上缴费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网上缴费要求如下:

幼儿园教师A岗位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

幼儿园教师B岗位应聘人员须通过初试后,再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请注意及时查看公告,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程序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所需提供的材料见附件2。

(四)取消、核减计划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并进行调剂,取消、核减结果和调剂结果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将不能改报,做退费处理。

(五)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

报名缴费成功后,报考者应及时打印《2021年淄博市临淄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等报名资料(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签署《诚信承诺书》等,并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平台打印初试、笔试准考证。

初试、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发布公告。初试、笔试准考证考生应妥善保存到公示拟聘用人员阶段。

六、考试与资格审查

(一)初试

幼儿园教师B岗位如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1:5,需增加初试环节,初试形式以结构化面试、答辩等方式进行,初试的具体要求,另行发布公告,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如果同一招聘岗位初试人员因为人数较多在多个考评组或场次进行初试,则初试分数需按有关规定进行修正,具体修正办法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初试成绩以修正后的成绩为准。

初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初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初试成绩排名按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初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笔试范围。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公告。参加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教学基础知识)和学科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7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含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学科知识包括学科素养、运用学科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以核减后为准)在10人以下的按1:3、10人及以上的按1:2(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定为28人)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上述进入审查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行资格审查。

(三)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后,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附件2)。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在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采用模拟课堂、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见面试公告。

2.面试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聘请外地考官。

3.如果同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因为人数较多在多个考评组或场次进行面试,则面试分数需按有关规定进行修正,具体修正办法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面试成绩以修正后的成绩为准。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缴费方式及时间见面试公告。

(五)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初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等考试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按预先规定条件或加试确定(附件2)。

七、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未按时提交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的视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公告中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签订合同时按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等正式手续和社保缴费记录为准)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类别及层次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为保障正常教学秩序,新招聘人员应聘到教师岗位后,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辞聘。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按照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人事管理规定执行。

九、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十、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错过招聘程序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博市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临淄区教体局0533-7866526

监督电话:

区纪委监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0533-7866319

公告网址:

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zi.gov.cn)

 

附件1:2021年淄博市临淄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21年淄博市临淄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doc

附件3:同意应聘材料(式样).doc

附件4:应届毕业生说明(式样).doc

附件5:诚信承诺书.doc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4月30日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023年济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济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济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海外留学人员获得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后,可报考相应学历要求的岗位;

(六)教师岗位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七)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名(实行控制总量管理),其中教师岗位5名,网络管理岗位1名。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济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9:00—6月27日16:00

查询和初审时间:2023年6月25日11:00—6月28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6月25日11:00—6月29日16:00

报考人员登录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栏目(http://jnhrss.jinan.gov.cn/col/col41069/index.html),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二)单位初审

市直机关幼儿园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认真进行资格初审,确认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如需完善补充报名信息,请在报名时间段内填报并提交,过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7月6日9:00-7月9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资格复审时使用)。

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6月28日16:00前向招聘单位发送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接收邮箱为jnszjgy@163.com。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相关证明材料为: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②本人身份证。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得低于1:5。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按规定比例进行相应核减或取消。

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济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教师岗位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内容)。

网络管理岗位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3年7月9日9:00—11:00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教师岗位按照1:5、网络管理岗位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范围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未达到相应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二)面试人选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选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在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相关材料包括:①本人身份证;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③《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④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为就业推荐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⑤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现聘(录)用单位盖章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由个人提交纸质申请书,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前提供);⑥教师岗位需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⑦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要出具教育部门学历认证;⑧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审与资格复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于放弃、复审结果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用专业素养测试和微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专业能力等及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

网络管理岗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和应用能力。

面试成绩在当次面试结束后,现场宣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重新组织面试。

五、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问题查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因考察人选与现聘用单位处理解除聘用关系等问题造成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应在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特殊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和报考人员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照规定办理档案关系、工资等相关手续。对公示中反映有关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协议后未能按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及教师资格证书,或因违纪等受到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视为违约,招聘单位有权终止协议,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招聘期间,应聘人员须及时查看报名网站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因其他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

3.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用人单位咨询电话:0531-8203874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附件:2023年济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

2023年6月12日

济南市天桥区政府 通知公告 2023年济南市天桥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学科配套的师资队伍,根据区教育体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2021年济南市天桥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4日以后出生)。

3.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审核材料时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无任教经历岗位的考生,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计划及岗位汇总表)。

6.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编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出具同意应聘证明。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人员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7.招聘学科岗位分有无任教经历两种。

初中数学组、初中物理组、初中体育组、初中英语组、初中生物组、小学语文一至三组、小学语文七组、小学数学一、二组、小学英语一组、小学音乐一组、小学体育一组、小学美术组、财务组岗位无任教经历限制,其中初中数学组、小学语文七组、小学数学二组只限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

小学语文四至六组、小学数学三至五组、小学英语二组、小学音乐二组、小学体育二组岗位只限有从教经历的人员报考,要求现从事中小学教学工作,从教时长至少为两学年(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且具备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资格。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在编教师120人。其中语文、数学、物理、生物、财务岗位为非技能岗位;英语、体育、音乐、美术岗位为技能岗位。(见附件1)

三、报名程序、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信息发布

通过天桥区政府网(http://www.tianqiao.gov.cn/)首页公告栏、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官方微信“济南天桥教育”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6月4日9:00-6月5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6月4日13:00-6月6日17:00

缴费时间:2021年6月4日14:00-6月7日15:00

报名、缴费网址: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以及所需材料的照片。每人按学科和岗位分组进行一次申报,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可多次登录填报,以最后一次填报信息为最终数据。审核通过后,信息无法更改。报名网站定时更新通报各学科及岗位分组报名数据,以便应聘人员根据报名情况合理选择报考岗位。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如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具有至少两学年教学工作经历者如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且有学位的也可申报同学科的无工作经验的岗位。各不同分组岗位不能同时兼报。

2.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在本人报名信息中予以说明。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4.网上缴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体育岗位的缴纳技能测试考务费70元/人,报考其余岗位的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人。

困难(特困)家庭应聘人员凭县区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证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经审查,情况属实者免收各项考试费用。

免费人员材料审核时间:2021年6月7日上午10:00-12:00,地点: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无影山东路23号213室)。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人员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天桥区政府网”通知公告栏查询准考证打印及考试相关公告,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三)招聘岗位的取消和核减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与报考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达到1:7的比例(达不到1:7比例的,最低应达到1:5的比例),达不到1:5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报考取消的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我区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

四、考试、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特点,体育岗位采用先技能测试后笔试再综合考察的方法;其他岗位考试采用先笔试后综合考察的方法。

(一)体育岗位技能测试

体育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测试主要从教师专业素质和能力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

技能测试时间、地点、程序等具体事宜见报名网站、天桥区政府网网站首页公告栏、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官方微信“济南天桥教育”公告,且在规定时间内打印技能测试准考证。

采取百分制计算,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各测评要素的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各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现场公布成绩。根据应聘人员的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7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7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

测试全部结束后,应聘人员本人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查询技能测试成绩及是否取得笔试资格。取得笔试资格的人选名单在天桥区政府网首页公告栏、报名网站进行公布。进入笔试应聘人员按照公告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逾期不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上述网站公布。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相关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心理学等,学科专业知识包括学科课程标准、学科基本素养和能力等;财务人员岗位笔试内容为会计专业知识、教育常识等。

笔试时间、地点、相关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进入综合考察应聘人员的资格查询、审查

1.进入综合考察应聘人员的资格查询

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本人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查询是否取得进入综合考察的资格。取得综合考察资格的人选名单在天桥区政府网首页公告栏、报名网站进行公示。

体育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技能测试成绩与笔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察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综合考察人员。

其余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察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综合考察人员。

2.进入综合考察人员资格审查

进入范围人员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照指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审查,英语、音乐、美术岗位、非技能岗位考生缴纳考务费70元。凡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者,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将取消其综合考察资格。因取消综合考察资格出现的人选空缺,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请应聘者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查:

(1)《报名登记表》1份、笔试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须同时提供本人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语文学科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一寸照片(与报名登记表一致)、教师资格证(报考无任教经历岗位的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成绩单)。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出具经国家教育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等证明材料。

(2)已被用人单位聘用的在编人员参加应聘还须提供现聘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时出具的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模板见附件2)。

(3)报考有任教经历岗位时(未入编人员),还须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单位缴纳保险证明、与任教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两年以上的任教证明。

(4)报考有任教经历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中小学初级职称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按照上述顺序将复印件装订。如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审查合格通过人员,当场领取综合考察通知书。

(四)综合考察

根据岗位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综合考察方法。英语、音乐、美术岗位综合考察采用技能测试和面试(模拟上课和答辩)两种方式;体育岗位、非技能岗位采用面试(模拟上课和答辩)方式进行;财务岗位采用面试答辩的方式进行。

1.技能测试

英语、音乐、美术岗位的技能测试主要从教师专业素质和能力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测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各测评要素的平均分,按照每个测评项目的比例,累计相加为应聘者的得分(各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面试

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答辩两个环节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以及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实现教育教学目的的能力。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其中模拟上课成绩占70%,答辩成绩占30%,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各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场设监督席,在现场对考试程序进行监督。各环节考试成绩现场公布。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技能岗位按照笔试占30%、技能测试占30%、面试占40%的比例;非技能岗位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财务岗位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各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数,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选岗范围人选,名单在天桥区政府网首页公告栏公示,本人也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查询考试总成绩及是否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应聘同一岗位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笔试、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以上成绩都相同的,对成绩相同的人员重新组织模拟上课(财务岗位组织面试答辩),按照模拟上课(财务岗位面试答辩)成绩高低,确定人选。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在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无法出具有效证明、报考无任教经历岗位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取得教师资格证以及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岗位空缺,经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在考察体检人选范围内,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岗位选择

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组,参加现场岗位选择,按应聘岗位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按招聘岗位,在考察体检人选范围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办理签约聘用手续

根据岗位选择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桥区政府网首页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有关规定,对招聘的教师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签约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确定工资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新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培训。

已取得聘用资格的拟聘人员(属在编在职人员应聘的),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办理与现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无任教经历岗位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照岗位选择的递补办法递补。

八、其他

天桥区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和综合考察均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辅导教材。

本简章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0998128 80998129

附件:

1.2021年济南市天桥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招聘计划及岗位汇总表.xls

2.2021年济南市天桥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考证明.doc

3.2021年济南市天桥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宜说明.doc

济南市天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5月26日 

编辑:段丽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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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用人需求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8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86名。其中:

1.中小学教师(含高中、初中、小学)岗位74名;

2.学前教育教师岗位10名;

3.特殊教育教师岗位2名。

具体岗位、名额等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具有相应学科业务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年龄要求:专科学历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33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从2023年开始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须30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及我县现任公办园合同制教师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4.户籍要求:具有苍南户籍(不含原苍南县龙港镇)或苍南生源(指参加高考时户籍在苍南)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学前教育二类岗位、特殊教育二类岗位户籍不限;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户籍不限。户籍确认时间截至2022年7月1日。

5.人员身份要求:未被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若已被苍南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报考时,须出具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书面意见确认时间截至2022年7月1日。报考定向学科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对象,民族身份界定以户口簿原件注明为准,界定时间截至2022年7月1日;报考学前教育二类岗位的,须为我县公办园工作满一学年的现任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学年时间计算截至2022年6月30日。

6.学历要求:报考高中、初中学科岗位及中小学心理健康岗位的,应取得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小学学科岗位、特殊教育一类岗位的,应取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学前教育一类岗位的,应取得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学前教育二类、特殊教育二类岗位的,应取得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见附件1。

7.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要求:具备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适用于低学段学科岗位,幼儿园岗位要求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语文岗位的须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证明。报考中小学心理健康岗位须在2023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其他学科岗位的须在2022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精神,对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此类对象须于2023年7月30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8.专业要求: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选择与学历证书(2022届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相应的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相应学科或教师资格证对应的学科进行报考(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报专业相应学科);物理、化学、生物、科学专业毕业生可报考初中或小学科学岗位;政治、历史、地理、社会专业毕业生可报考初中社会岗位;初等教育、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若毕业证书没有注明方向且教师资格证没有明确学科的或具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的,可自选相应学段一个学科进行报考;报考学前教育一类岗位、特殊教育二类岗位要求对应专业;报考学前教育二类、特殊教育一类岗位的,专业可以不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考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2年6月29日9时-7月1日17时。

报名系统入口网址:http://cnjszp2022.kingsit.cn/(苍南县2022年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报考学科岗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注册报名期间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学科岗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学科岗位,报名时需要在网络上提交上传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

(2)毕业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证明),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2022年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考生承诺书》;

(4)普通话证书(报考语文岗位的必须提交二级甲等及以上);

(5)被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报考对象需要提交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

(6)报考学前教育二类岗位的还需要提交《苍南县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说明,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7月1日18时-7月3日17时。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查询确认初审结果

时间:2022年7月4日9时-7月5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再次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7月5日18时-7月7日17时。

对再次报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5.缴费确认

时间:2022年7月7日18时-2022年7月9日17时

初审通过之后即可在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及时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标准为每人50元,拒绝重复缴费。

同一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3个及以上或户籍不限的岗位,按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其中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数可调整至未核减的同学段同学科招聘计划中。招聘计划的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将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苍南人才网及时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2022年7月10日15:00-17:00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提供改报材料的,视作放弃改报名(如不能到现场办理的,可通过报名电话联系,核实身份后予以办理)。

6.打印准考证

2022年7月14日9时-7月16日上午9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健康承诺书。凭打印的准考证、健康承诺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暂定2022年7月16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与学科专业知识,合卷一科考试。

3.笔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

4.笔试内容及分数构成: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学科(岗位)专业知识及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70%,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占30%)。相关学科(岗位)专业知识及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范围,满分为100分。

5.笔试疫情防控措施要求: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及我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最新防控通告执行。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健康管理等各项工作,服从现场防疫管理。考点报到时需要出示身份证、准考证、温州“防疫码”、健康承诺表。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确定。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试课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1.5∶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人数采用四舍五入法确定,若最后一名同分,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若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1.5∶1,则所有参加笔试对象列入资格复审对象。

2.资格复审的对象名单、时间、地点届时在苍南人才网、苍南县教育局网站公布。

3.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苍南县2022年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由考生本人签名;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非苍南户籍的苍南生源须同时提供户口迁出底册)等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士学位及以上的须提供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2022年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考生承诺书》);

(5)报考语文岗位的,还需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个人档案存档证明(由个人档案保管单位开具,其中个人档案在苍南县人才市场的可在苍南人才网上打印网页作为证明),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7)被苍南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报考对象需要提交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原件及复印件;

(8)报考学前教育二类岗位的须提供《苍南县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报名登记表》。

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场,经苍南县教育局、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资格复审,确认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能参加苍南县教师招聘试课。材料不全的或所提供证件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试课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围下一环节资格。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者中有同分的按入围资格复审办法处理(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另行通知)。

(四)试课

试课三天前,公布招聘计划的具体岗位。

1.试课对象的确定:通过资格复审者确定为试课对象,试课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试课通知书的视作放弃或于试课3天前书面确定放弃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它出现的试课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2.试课内容:报考岗位学科的教材内容出自温州市域内通用的相应学段学科现行教材。

3.试课分值(100分):七位评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五位评委的平均分作为考生得分,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试课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4.试课形式:试课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准备时间为60分钟,试课12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具体方式视疫情变化形势确定。

5.其他说明:试课规程、时间及领取《试课通知书》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试课规程届时发布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所有试课对象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试课通知书》参加试课。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试课的,视作自动放弃。

(五)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课成绩×50%。

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对象:1.笔试成绩高者优先;2.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学历高者优先;3.毕业证书落款时间早者优先;4.若以上均相同,则通过抽签确定)。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及》执行。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自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

对第一轮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指标缺额的,在同学科岗位报名对象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出现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学历高者优先,学历也相同的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早者优先,学历落款时间也相同的,抽签决定。第一轮递补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小学语文岗位入围对象如有递补人员,原入围人员名次不变化。

(七)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苍南人才网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八)择岗、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需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分学科岗位公开择岗,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对象:1.笔试成绩高者优先;2.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学历高者优先;3.毕业证书落款时间早者优先;4.若以上均相同,则通过抽签确定)。择岗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后的拟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女教师因怀孕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先参加岗位选择,待补检合格后,再办理有关手续,正式予以聘用。

四、其他要求

1.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考试人员管理严格按照市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最新规定执行,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届时将另行发布公告,请及时关注。

2.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准考证(或通知书)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试课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坚决杜绝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对提供假证书、证件、证明,将取消招聘资格,同时三年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4.聘用人员给予事业单位全额编制正式工作人员待遇。用人单位与毕业生本人签订聘用合同,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报考中小学心理健康岗位及符合“先上岗、再考证”的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0日前须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被招聘的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书》(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5年,聘用到定向岗位学科教师服务期不少于6年),逾期不到学校工作、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6.学历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及我县教师招聘规定审查认定,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规定执行;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规定执行。

7.此次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联合组织,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6889898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68881517,县教育局机关纪委64751553。

8.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和范围。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南县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9.本公告由苍南县教育局、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县教育局人事科64758278、64758543。相关考试信息请关注苍南人才网((www.cnrsj.com)和苍南县教育局网站(http://www.cncn.gov.cn/col/col1229418694/index.html)。

附件:1.苍南县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

2.苍南县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报名登记表

3.2022年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考生承诺书

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2日    

[附件下载]

苍南县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用人需求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8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83名。其中:

1.中小学教师(含高中、初中、小学)岗位69名;

2.学前教育教师岗位8名;

3.特殊教育教师岗位6名。

具体岗位、名额等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具有学科业务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年龄要求:大专学历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33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及符合报考学前教育工作满5学年岗位的,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4.户籍要求:具有苍南户籍(不含原苍南县龙港镇)或苍南生源(指参加高考时户籍在苍南)的高校毕业生(含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特殊教育岗位户籍不限;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户籍不限。户籍确认时间截止至2021年5月28日。

5.人员身份要求:未被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其中已被苍南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报考时,须出具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书面意见确认时间截止至2021年5月28日。报考定向学科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对象,民族身份界定以户口本原件注明为准,界定时间截止至2021年5月28日;报考连续从事学前教育满5学年岗位的,必须在我县连续从事学前教育满5学年的我县现任幼儿园长或教师,5学年时间计算截止至2021年6月30日。

6.学历要求:报考职高、初中学科岗位的,应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学科岗位的,应取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2022年开始报考小学岗位需取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学前教育(全日制)岗位的,应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特殊教育和学前教育(满5学年)岗位的,应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见附件1。

7.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要求:具备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适用于低学段学科岗位,幼儿园岗位要求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语文岗位的须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或其他相关材料报名。报考特殊教育岗位的须在2022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其他学科岗位的须在2021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8.专业要求:大专学历毕业生报考学科岗位须与学历证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学科相对应;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选择与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专业相应学科或教师资格证对应的学科进行报考;物理、化学、生物、科学专业毕业生可报考初中或小学科学岗位;政治、历史、地理、社会专业毕业生可报考初中社会岗位;报考学前教育(全日制)、特殊教育岗位要求对应专业;初等教育、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若毕业证书没有注明方向且教师资格证没有明确学科的或具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的,可自选相应学段一个学科进行报考;报考连续从事学前教育满5学年岗位的,专业可以不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进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考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1年5月26日9时-5月29日17时。

报名系统入口网址:http://cn2021.kingsit.cn/(苍南县2021年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报考学科岗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注册报名期间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学科岗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学科岗位,报名时需要在网络上提交上传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

(2)毕业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

(3)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或其他相关材料);

(4)普通话证书(报考语文岗位的必须提交);

(5)被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报考对象需要提交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

(6)报考连续从事学前教育5学年及以上学前教育岗位的,,还需提供幼儿园工作的5学年工资册(每学年提供3、10月两个月)及幼儿园聘任证明(需园长签字和承诺书)。

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说明,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5月29日18时-5月31日17时。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1年6月1日9时-6月2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再次报名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6月2日18时-6月3日17时。

对再次报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5.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6月3日18时-2021年6月5日17时

初审通过之后即可在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及时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标准为每人50元。

同一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3个及以上或户籍不限的岗位,按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其中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数可调整至未核减的同学段同学科招聘计划中。招聘计划的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将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苍南人才网及时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2021年6月7日15:00-17:00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提供改报材料的,视作放弃改报名(如不能到现场办理的,可通过报名电话联系,核实身份后予以办理)。

6.打印准考证

2021年6月16日9时-6月17日17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健康承诺书。凭打印的准考证、健康承诺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暂定2021年6月19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合卷一科考试。

3.笔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

4.笔试内容及分数构成:教育基础知识约占20分,专业知识约占80分,满分为100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宏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基本理论、教育理念和课程意识、教育法规等,分为高中(职高)段、义务教育段、学前段三个层次。专业知识包括对应学科教材教法、教学设计、学科专业知识。

5.笔试疫情防控措施要求:按苍南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最新的防控通告执行。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确定。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试课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1.5∶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人数采用四舍五入法确定,若最后一名同分,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若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1.5∶1,则所有参加笔试对象列入资格复审对象。

2.资格复审的对象名单、时间、地点届时公布在苍南人才网、苍南县教育局网站公布。

3.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苍南县2021年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由考生本人签名;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非苍南户籍的苍南生源须同时提供户口迁出底册)等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语文岗位的,还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个人档案存档证明(由个人档案保管单位开具,其中个人档案在苍南县人才市场的可在苍南人才网上打印网页作为证明),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全国普通高校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7)被苍南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报考对象需要提交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原件及复印件;

(8)报考连续从事学前教育5学年及以上学前教育岗位的,还需提供幼儿园工作的5学年工资册(每学年提供3、6、10、12月四个月)及幼儿园聘任证明(需园长签字和承诺书)。

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场,经苍南县教育局、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资格复审,确认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能参加苍南县教师招聘试课。材料不全的或所提供证件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试课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围下一环节资格。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者中有同分者的按入围资格复审办法处理(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另行通知)。

(四)试课

试课三天前,公布招聘计划的具体岗位。

(1)试课对象的确定:通过资格复审者确定为试课对象,试课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试课通知书的视作放弃或于试课3天前书面确定放弃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它出现的试课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2)试课内容:报考岗位学科的教材内容出自温州市域内通用的相应学段学科现行教材。

(3)试课分值(100分):七位评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五位评委的平均分作为考生得分,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试课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4)试课形式:试课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准备时间为60分钟,试课12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5)入围小学语文岗位(不含定向)试课对象分甲、乙两组分别进行试课。分组办法为:将试课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逐个进行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准考证号码为序(号码小者排前),以排名总序号交叉进行分组,如排序总序号为:X1、X2、X3、X4、X5、X6、X7、X8、X9、X10、X11、X12、X13、X14、X15…,甲组试课对象组成为:X1、X4、X5、X8、X9…,乙组试课对象组成为:X2、X3、X6、X7、X10…。分组名单将在试课前一天公布;入围小学语文(定向)岗位试课的考生列入小学语文甲组试课。

(5)其他说明:试课规程、时间及领取《试课通知书》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试课规程届时发布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所有试课对象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试课通知书》参加试课。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试课的,视作自动放弃。

(五)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课成绩×50%。

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对象:1、笔试成绩高者优先;2、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学历高者优先;3、毕业证书落款时间早者优先;4、若以上均相同,则通过抽签确定)。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及》执行。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自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

对第一轮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指标缺额的,在同学科岗位报名对象中,按笔试、试课成绩总分,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若出现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学历高者优先,学历也相同的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早者优先,学历落款时间也相同的,抽签决定。第一轮递补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小学语文岗位入围对象如有递补人员,原入围人员名次不变化。

(七)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苍南人才网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八)择岗、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需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分学科岗位公开择岗,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对象:1、笔试成绩高者优先;2、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学历高者优先;3、毕业证书落款时间早者优先;4、若以上均相同,则通过抽签确定)。其中,小学语文甲组、乙组选择岗位分别由各组笔试和试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择岗,甲组、乙组两组同一名次的为同一择岗批次,同一择岗批次的2位考生择岗顺序由抽签决定。如:每组第一名次为第一择岗批次,同一批次2位考生择岗顺序由抽签决定;每组第二名次为第二择岗批次,同一批次2位考生择岗顺序由抽签决定,以此类推,组与组(指不同组)之间的总成绩不作为择岗先后顺序的依据。择岗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后的拟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女教师因怀孕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先参加岗位选择,待补检合格后,再办理有关手续,正式予以聘用。

四、其他要求

1.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考试人员管理严格按照市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最新规定执行,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将另行发布公告,请及时关注。

2.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准考证(或通知书)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试课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坚决杜绝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对提供假证书、证件、证明,将取消招聘资格,同时三年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为幼儿园在职教师出具任教虚假证明的幼儿园三年内(截止至2024年12月30日)不得申报等级幼儿园,三年内不得享受一切幼儿园扶持政策,当年幼儿园年审不合格,并对出具证明人和幼儿园予以全县通报。

4.聘用人员给予事业单位全额编制正式工作人员待遇。用人单位与毕业生本人签订聘用合同,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特殊教育岗位须在2022年7月30日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被招聘的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书》(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5年,聘用到民族乡学校的定向岗位学科教师服务期不少于6年),逾期不到学校工作、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6.学历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及我县教师招聘规定审查认定,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规定执行;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

2023年江苏省苏州太仓市幼儿园教师招聘简章(55名)

2022年苏州太仓市公开招聘备案制幼儿园教师简章

为持续推进幼教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太仓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幼儿园教师55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5日至2004年1月5日期间出生)。

(三)报考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以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的人员须具有相应学位。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四)本次幼儿园备案制教师招聘岗位分A、B、C三类(岗位标识详见《2022年太仓市公开招聘备案制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其中:

1.报考A类岗位须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2.报考B类岗位须具有太仓市户籍(生源)的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2022年1月5日,太仓市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太仓市户籍)。

3.报考C类岗位须具有太仓市户籍(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2022年1月5日,太仓市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太仓市户籍)。

符合政策性安置等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等),不受户籍(生源地)限制,可凭配偶或父母太仓市户籍报考C类岗位。

4.报考B类、C类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须承诺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本科学历。

(五)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六)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暂无者可提供已经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的证明且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格证者,解除劳动合同。

(七)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2020年、2021年太仓市户籍(生源)专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按2022年应届毕业生资格条件报考。2021年1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

(八)《2022年太仓市公开招聘备案制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中对招聘岗位类别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4)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附件《2022年太仓市公开招聘备案制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5日-1月10日8:30-16:30。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考者登录“2022年太仓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太仓市教育信息网http://www.tcedu.com.cn/首页链接),按照要求注册并如实填报本人基本信息。

3.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月5日-1月10日8:30-17: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1月5日-1月10日8:30-17:3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1月5日-1月10日8:30-18:00。

4.报名要求:

(1)信息录入:应聘人员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

(2)照片上传:近期电子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130X170像素,jpg格式,大小为25KB以下。

(3)报名材料上传:应聘人员须同时将下列证书材料的扫描件或拍照件电子图片(格式为jpg,单个文件大小限制在2MB以下,要求清晰、位正)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

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

②户口簿;

③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个人基本信息部分须填写完整);归国留学人员还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普通高校各学历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⑤普通话证书

⑥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或面试)合格证明;

⑦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种荣誉、各类奖励证书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

5.报名完成:通过资格初审后视为网上报名成功,报名成功者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6.有关要求:

(1)实行按岗招聘的办法。报考者限一个岗位。报考者选定岗位后,通过资格审核者,其考试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本次招聘岗位见《2022年太仓市公开招聘备案制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

(2)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对照《岗位表》的要求,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应确保在信息采集时间截止前提交报考信息,因自身原因或个人网络问题未成功提交报考信息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报考者填写报名信息时,人员信息要与身份证、户口簿的基本信息一致,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信息一致,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4)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5)请报考者及时登录“2022年太仓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查看资格审核情况。

(二)现场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地点

审核时间:初定2022年1月19日(周三)下午14:00-16:30。

审核地点:太仓。具体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太仓教育信息网公告(http://www.tcedu.com.cn)。

2.审核程序

(1)报名者信息确认: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自行打印报名表1份,并签字确认,在规定时间带至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2)报名资格审核:现场审核时,报名人员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验证原件,交复印件):

①2022年太仓市公开招聘备案制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

②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学生证、户口簿、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成绩单、招聘职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无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现场签订“限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

③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还须提供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招聘职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和资格证书。

④获国(境)外学历者,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⑤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出示结婚证书、在太仓一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出示父母双方在太仓的户籍证明。

(3)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当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初定于2022年1月20日(周四)在太仓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主要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课程改革、学生管理等)和学前教育专业内容。

3.笔试总分及合格分数线:笔试总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笔试设合格分数线,招聘岗位笔试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招聘岗位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该平均分作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

笔试成绩在太仓市教育信息网(http://www.tcedu.com.cn)上公布。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初定于2022年1月22日(周六)在太仓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进入面试的考生于1月21日下午13:30-15:00到太仓市教育惠民服务中心(扬州路99号)领取面试通知,逾期不予办理。

2.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以考察拟任学科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为主,面试共分四个项目:绘画、钢琴弹唱、舞蹈、模拟上课。绘画、钢琴弹唱、舞蹈和模拟上课均现场公布绘画主题、弹唱曲目、舞蹈音乐和上课主题,除绘画外其余三项内容共准备30分钟。正式测试时绘画时间不超过30分钟、弹唱时间不超过2分钟、舞蹈时间不超过2分钟、模拟上课10分钟。四个项目总分各为100分。面试总分(100%)=绘画(20%)+钢琴弹唱(20%)+舞蹈(20%)+模拟上课(40%)。

3.面试总分及合格分数线:面试总分为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根据招聘计划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考试总分

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40%)+面试(60%)。招聘考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形式为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六、确定体检名单

进入体检的人选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七、体检和考察

(一)进入体检的人选按照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参加体检的人员须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八、录取和聘用

(一)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各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将在太仓教育信息网(http://www.tcedu.com.cn)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选岗。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按本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选岗流程、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或不服从选岗工作安排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办理聘用。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被录用的新教师见习期(试用期)一年。见习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自谋职业。凡正式录用的教师必须遵守我市中小学教职工流动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服务期不少于3年。被录用教师采用备案制管理模式,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薪资报酬参考同类事业编制人员执行,按照企业人员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企业年金。

九、疫情防控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每天进行健康申报(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复审)当天除须考生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小于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有效的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或者能够出示包括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方可入场参加考试。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太仓市教育局网站相关公告,并对我市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纪律与监督

备案制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3531142。

十一、本《简章》由太仓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3531169。

附件:2022年太仓市公开招聘备案制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docx

太仓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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