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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省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新区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2021黑龙江幼师招聘公告最新消息公布

2023-07-27 21:15:08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2023年黑龙江省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新区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2021黑龙江幼师招聘公告最新消息公布

2023年黑龙江省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新区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新区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化发展区新型公办幼儿园办园模式改革方案》相关要求,经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研究决定,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新区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计划于2022年初开园,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64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新区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

http://www.hayouzhuan.org.cn

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幼儿园网站:

https://www.hayouzhuan.org.cn/bady/main.htm

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平台:

哈幼专实验幼儿园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4.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可不受《招聘计划表》中“统招”学习形式限制;

5.报考园长、教学副园长、后勤副园长岗位的考生要求年满30周岁(1991年11月16日以前出生),45(含)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6日及以后出生);

6.报考教学主任、后勤主任岗位的考生要求年满25周岁(1996年11月16日以前出生),45(含)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6日及以后出生);

7.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年龄要求年满20周岁(2001年11月16日以前出生),40(含)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6日及以后出生);

8.报考保健医生岗位的考生年龄要求年满20周岁(2001年11月16日以前出生),45(含)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6日及以后出生);

9.报考保育员、食堂管理员、厨师、杂工、保安、保洁岗位的考生年龄要求年满35周岁(1986年11月16日及以后出生),55(含55)周岁以下(1966年11月16日及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6.2022年7月31日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报名提交材料

1.《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新区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

2.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大专、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籍学籍证明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出的本人成绩单;

4.符合所报考岗位对应《招聘计划表》中其他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党组织关系证明、连续工作证明(计算时限截至2021年11月16日)等材料

5.考生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附件4)扫描件。

要求:以上报名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图片格式为*.jpg或*.gif,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500k,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rar)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请务必将本人各项信息填写准确、完整,本人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电子证件照。

(三)发送电子邮件报名

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名称-本人姓名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6日8时至11月26日16时;

2.报名邮箱:hyzsyyey@163.com;

3.咨询电话:15045689463、18249505428;

4.每名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5.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

(四)网上资格审核

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幼儿园将根据报名考生上传的相关材料进行网上资格审核,请报考人员于2021年11月27日后登录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查询网上资格审核结果。

(五)资格确认

受新冠疫情影响,网上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的资格确认时间、方式、地点及招聘后续环节的具体安排均在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以通知、公告等方式发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六)考试

管理岗位和教师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考试方式,其他岗位采取面试的考试方式,均由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幼儿园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考察综合知识、业务能力、职业素质及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等,满分100分。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满分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无笔试考试的工作岗位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和考核对象的确定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幼儿园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幼儿园负责组织实施,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身体及心理健康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上报学校审批。审批通过后,与学校指定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签订实习协议,取得毕业证书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八、工作地点与待遇

1.哈幼专附属新区第一幼儿园位于保利水韵长滩小区附近(龙轩路以南交口),哈幼专附属新区第二幼儿园位于文化产业园二期附近(江安路以东);

2.待遇:此次招聘人员为编制外工作人员,工资面议。

九、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监督。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将严格按照所列专业及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所列专业范围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成为拟聘用人员的,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对其处理。

本次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幼儿园负责组织实施。

附件:

附件1: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新区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xls

附件2: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新区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3: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新区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14天流调行.docx

附件4: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新区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诚信承诺书.doc

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11月16日

2023年河北省石家庄市教师招聘的公告

中共石家庄市委组织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家庄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加强石家庄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214名,各单位招聘的岗位、数量和条件详见《石家庄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13日至2003年4月13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13日及以后出生)。岗位条件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2021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年龄限制。

6.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1),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条件:

1.岗位条件中“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指参加石家庄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以及在石家庄服务且2021年当年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3.岗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石家庄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石家庄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以及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以参加应聘。

5.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从2021年4月13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不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通过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jz.gov.cn)、石家庄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和微信公众号“石家庄人社”发布公告。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为避免报名后期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网上初审。

报名网址:石家庄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

报名时间:4月13日9:00至4月19日18:00

缴费时间:4月13日9:00至4月20日18:00

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基本程序:

1.报名准备。请考生开始报名前,详细了解本次招聘的程序步骤、有关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

2.注册账号。进入网址,点击“考生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考生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3.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选择要参加的考试名称,进入报名环节。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报名须知》《石家庄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3),并同意《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确定信息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

4.提交审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进入缴费程序,不能再修改信息。

5.完成缴费。报名考务费100元/人,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支付。支付方式:支付宝和云闪付。特别注意:确认“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6.查看岗位核减情况。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要达到2:1以上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平山县、赞皇县、灵寿县、行唐县招聘岗位不设定开考比例。报考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减少及取消岗位人数的公告将于4月26日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广大考生适时查询。对报考被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7个工作日内将报名考务费退还到考生缴费账户。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城乡低保家庭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石家庄人事考试中心(石家庄市槐安西路48号)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手续。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或放弃免考务费的资格。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缴费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二)笔试

1.笔试准考证打印。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5月4日9:00以后登录石家庄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按要求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4),完成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的考生,才能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没有填报并打印《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方能进入考场。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5月9日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下午14:00—16:00《专业科目》。

笔试考场设在石家庄市区,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和场次按时参加。

3.笔试内容。笔试考2个科目,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每个科目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分教育、卫生、综合三类,考生要根据报考岗位的类别参考对应科目。教育类考生专业科目为《教育基础理论》,主要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卫生类考生专业科目为《卫生基础理论》,主要内容为医疗卫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相关法律法规等;综合类考生专业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

4.笔试成绩及分数线确定。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分数×50%+《专业科目》×50%,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合格的考生依岗位排名由高分至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5.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布。5月14日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可登录石家庄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进行查询。

(三)资格复审

5月20日至5月21日,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报考市直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地点在石家庄市槐安西路48号石家庄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市内乘3路、36路、39路、49路到市人才市场站);报考县(市、区)岗位及定向招聘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地点以笔试成绩网上查询时公布为准。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携带个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2021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或复印件。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和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退役证》。

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的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在同岗位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

进入教育类面试的考生于6月1日9:00至6月4日18:00止,进入卫生类、综合类面试的考生于6月15日9:00至6月18日18:00止,登录石家庄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等安排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每半天结束后予以公布。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参加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在石家庄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公布。遇有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审档

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岗位同一面试组内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石家庄人事考试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没有问题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各县(市、区)提出聘用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批,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流动、工资等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引入诚信报名机制,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对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要求,对个人提交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递补的,后果自负。

3.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4.2021年应届毕业生,到聘用时学校还没有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的,须出具学校开具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证明等相关材料,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的,取消聘用资格。岗位信息条件中,要求考生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证的,已取得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期内(执业医师2年、护士资格3年)的考生均可报名。报考对教师资格证有要求的岗位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按以下说明报考:对于教师资格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但尚未经相关部门认定、发证的考生,可根据自己情况先报名。资格复审时可只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在考察阶段前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并在考察阶段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名时在资格证名称栏填写:“XX层次XX学科教师资格证,待认定发证”。

5.为提高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通话水平,提升整体素质,根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中,将逐步对招聘对象普通话水平作出要求,其中,教育类岗位应具备与教师资格证要求相对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卫生类、综合类岗位在面试环节增加普通话水平考评内容,在岗前培训阶段由招聘单位组织专项培训,聘用后,新聘人员应通过普通话三级甲等以上测试,其中市本级、市内区所属事业单位人员通过二级乙等以上测试。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考生在报名时,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报名资格条件向各招聘单位进行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2),其他有关问题拨打公开招聘咨询热线,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拨打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

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附件1:石家庄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石家庄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电话表.xls

附件3:石家庄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doc

附件4: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

 

中共石家庄市委组织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9日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

       技工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技师学院主要承担通过学制教育培养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任务,属职业教育高层次技能人才培养范畴。高级技工学校主要承担中级工、高级工培养任务。普通技工学校主要承担中级工培养任务,属中等职业教育。技工院校是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的重要载体,是培养技能人才的重要平台......

2023黑龙江工商学院招聘66人公告

黑龙江工商学院成立于2002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民办本科高校,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实行国家计划内全国统一招生。学校分为松北校区和哈南校区两个部分,松北校区位于哈尔滨市松北区学院路群英街33号,哈南校区位于哈尔滨市哈南第十六大道崇文路9号。校园占地总面积54.20万平方米,校舍建筑总面积为30.86万平方米,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9600余人。学校在江苏省南通上湖新区建有产教融合园区,依托该园区,黑龙江省教育厅建立了省大学生长三角(上湖新区)就业创业基地,基地由学校负责日常运行和管理。

学校定位于综合类应用技术型本科院校,目前共设有6个教学院系和3个教研部,开设29个本科专业,涵盖了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五个学科门类,其中铁道学院拥有全省唯一的高铁工程技术类本科专业,添补了省内本科专业的空白。

为充实学校各类人才队伍,现面向社会诚聘优秀人才,现将招聘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

3.具有适应高等学校教学、行政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政治和文化素质,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和工作能力等条件。

4.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5.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应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计划

详见《黑龙江工商学院2021年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录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请以电子邮件报名,报名邮箱为rsc@hibu.edu.cn。

(三)报名提交材料:报名应聘人员填写《黑龙江工商学院应聘登记表》(附件2),《黑龙江工商学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统计表》(附件3)投递至报名邮箱,邮件标题与相关表格以“应聘部门+应聘岗位+姓名+学历+职称”命名。

(四)简历初审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及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接到回电为准)。

三、报名注意事项

1.信息详实,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竞聘资格。

2.简历中个人信息完整,经历描述清晰(教育经历从高中写起)。

四、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学院路群英街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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