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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2023年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129名) 江苏省幼师招聘公告最新

2023-07-28 10:58:39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2023年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129名) 江苏省幼师招聘公告最新

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2023年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129名)

泗洪县2023年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为适应泗洪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充实基础教育人才队伍,优化中小学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学校专技人员129名(正式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2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2021年、2022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洪政办发〔2015〕97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县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0618023);

9.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0.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11.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未满服务期年限的在编(在册)人员;

12.泗洪县内学校现有在编教师。

(三)有关要求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院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其他相关相近专业,经招聘主管部门核实确认后,也可报考相应岗位。

2.其他相关政策,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参照《江苏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除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泗洪县人社局与泗洪县教育局共同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开选岗、公示和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泗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ihong.gov.cn/)等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络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6月5日9∶00—6月12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6月5日9∶00—6月12日20∶00;

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6月5日9∶00—6月13日12∶00;

缴  费   时  间:2023年6月5日9∶00—6月13日16∶00。

报名人员(以下简称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缴费支付方式可以选择使用微信扫码或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支付,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泗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ihong.gov.cn/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网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4×45毫米)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3)县教育局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县教育局的资格初审。

(4)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3年6月13日9∶00—12∶00。其中24-27教练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则按照实际报考人数直接组织考试。

(6)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7)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关机、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8)受理报名、资格初审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考生在报名和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县教育局人教科联系0527-86239269。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后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6月18日9∶00以后。

(三)笔试

由泗洪县人社局与泗洪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等。本次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范围,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笔试实行全程封闭管理,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准考证号到原报名网站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所有考试),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四)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前,县教育局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公告),考生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个人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学信网查询打印的学籍证明,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③学信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通过全国NTCE考试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相应岗位学科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⑤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户籍地人社部门出具的就业创业证或未缴纳社保等未就业证明;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报考24-27教练员岗位人员须提供岗位要求的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称号;⑥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与网络报名提供的电子证件照一致)。上述①至⑤项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审核。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不符合政策规定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选。

确定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选。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环节。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名单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五)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由泗洪县人社局与泗洪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形式为演课。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21-27岗位须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总分为100分,测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低于专业技能测试总分60%的为合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对于报考有专业技能测试岗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泗洪县人社局和泗洪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泗洪县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八)公开选岗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开选岗定岗,由泗洪县人社局和泗洪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选岗工作坚持“公开、透明、自愿的原则”,具体选岗办法如下:

(1)按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公开选岗。即从第一名开始公开选岗,第一名选岗完成后,第二名在剩下的(n-1)个岗位中公开选岗,每名考生选岗时间不超过2分钟,以此类推。各方(含纪检人员和考生本人)当场填写《选岗确认单》,并签字确认。选岗签字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2)遇总成绩排名并列者,由并列考生当场抽签决定选岗顺序,再按抽签顺序,依上述办法公开选岗。

(3)所有入围考生必须在当天当次一次性选岗完毕,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考生选岗放弃的,递补人员按自身总成绩排名在待选岗位中选岗。

(九)公示和聘用备案

公开选岗定岗工作结束后,根据公开选岗定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持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到泗洪县教育局报到,办理相关聘用审批手续,对报到时提供材料不全或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反映的问题经招聘主管部门查实后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泗洪县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动和借用,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内,须服从泗洪县教育局安排到乡镇学校或薄弱学校交流任教一定年限。

在体检、考察、公开选岗定岗、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在本次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公告由泗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泗洪县教育局人教科,0527-86239269、86243109;

监督电话:

泗洪县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0527-89896819。

附件1.《岗位简介表》.pdf

附件2.《江苏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泗洪县教育局

2023年5月31日

2023年江苏省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连人社事招公告核﹝2023﹞5号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200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lygsf.cn)或中国高校教师招聘网(https://www.jszpw.net)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87年3月21日至2005年3月30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审核。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须取得相应学位。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九)资格条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时间计算到2023年8月31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没有户籍限制。

(十一)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30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9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者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有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连云港市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1日9:00至2023年3月30日17:00(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节假日正常报名。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填写《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各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上传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招聘岗位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已有工作单位的请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ygsf@vip.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名称。请如实填写应聘信息并以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邮件接收成功后,将于3个工作日内回复资格初审意见,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3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初审结果的,应电话联系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了解审核情况。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如对资格初审有异议,可以向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陈述申辩,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4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联系电话:0518-85817766,联系人:朱老师。

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会同具体用人部门共同负责。

2.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表》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如对资格复审意见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联系电话:0518-85817766。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

(四)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原则上核减或核销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被核销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4月3日上午9:00-11: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岗位开考情况将于考试前在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将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五、考试

考试采取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一)技能测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主要是根据岗位特点对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业务水平等方面进行考量。

2.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技能测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技能测试成绩将于技能测试结束当日在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

(二)面试

1.在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3:1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技能测试成绩及排名将在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思维应变及语言表达等方面进行考量。

3.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总成绩和排名将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

六、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如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加试,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体检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确定是否递补,并报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九、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监督和举报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5817772。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5812083。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

1.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3.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3月20日

2023年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事业编教师招聘公告(200名)

2022年淮安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促进全区教育体育事业发展,充实教师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淮安区委、区政府同意,并报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淮安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0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2022年淮安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请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4日至2004年6月16日期间出生)。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和其他资格条件(请见附件1《岗位表》)。其中: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公告和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6月16日16:00)前取得公告和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江苏省考区参加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提供笔试合格证明)可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待参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后,准予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此类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如未能如期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二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规定,则自动丧失已获得的中小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资格。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家对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岗位表》中对资格条件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要求。

4.应聘人员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类别按《2022年淮安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请见附件2)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经淮安区教育体育局研究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5.报考岗位对教师资格证有要求的,应聘人员的教师资格须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有关要求,其学科须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与资格初审方式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huaian.gov.cn/col/4729_463783/index.html)。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6月14日9:00-6月16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6月14日9:00-6月17日12:00;

缴费时间:2022年6月14日9:00-6月17日16∶00。

【友情提醒】6月16日16:00后系统不再接受新报考人员的报名,不再接受已报考人员修改信息,不再接受资格初审不通过人员改报其他职位,考虑到报名和资格初审之间有时间差,请报考人员尽早报名、尽快缴费并及时关注审核结果和缴费状态。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由淮安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后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均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100元/人。代码为38-40的体育辅导员岗位,考试采用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报名阶段所缴纳的费用视为面试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方视为报名成功。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未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岗位表》规定开考比例倍数的岗位,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应聘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2年6月20日14:00-16: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2年7月6日—7月8日。

网址: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淮安区教育体育局联系。

(二)笔试

报名成功人员须统一参加笔试,笔试由淮安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

1.笔试内容:

代码为01-37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占80分)和教育基础知识(占20分)。教育基础知识主要测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课程改革、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内容。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代码为38-40的体育辅导员岗位,考试方式请见附件3。

2.笔试时间:2022年7月10日(星期日)上午8:30-10:30。如因疫情等原因需要调整考试安排,将在淮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3.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指定考点参加笔试,参加考试与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为确保笔试顺利安全进行,考生须知悉并遵守《2022年淮安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有关措施和要求(请见附件6),配合现场疫情防控有关安排,提前准备证明材料,无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疫情防控政策如有调整,将在淮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淮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确定: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由淮安区教育体育局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

1.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2.其他人员须提供:

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江苏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其他要求(以下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2)在职在编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请见附件4);在职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请见附件4)及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请见附件5);待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请见附件5);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经审核,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材料的、网上报名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及其他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形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一同进入);通过资格复审的拟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淮安区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淮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四)面试

1.面试形式:

(1)淮安工业中等专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岗位代码为31-35)和淮安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管理中心辅导员岗位(岗位代码为36-37)面试方式为专业化面试。

(2)体育辅导员岗位(岗位代码为38-40)考试方式请见附件3。

(3)其他岗位(岗位代码为01-30)面试采用模拟上课与问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

2.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4.总成绩计算与公布: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时,所有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岗位代码01-37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岗位代码38-40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总成绩在淮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代码为38-40的岗位为笔试成绩合格,下同)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并在淮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由淮安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由淮安区教育体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淮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逾期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和相关待遇

岗位代码为02-11、14-28的岗位,由淮安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同岗位应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总成绩相同的,由面试成绩高者先选;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由加试成绩高者先选。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淮安区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淮安区教育体育局:0517-85936193、85936192。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安区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0517-85936186

淮安区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0517-83322006

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5912042

六、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淮安区教育体育局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淮安市淮安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2年淮安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2022年淮安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doc

3.体育辅导员考试方式.doc

4.同意报考证明.doc

5.人事关系(档案)托管证明.doc

6.2022年淮安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淮安区教体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6月7日

2023年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部分高中教师招聘公告(28名)

响水县部分高中2023年赴洛阳师范学院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响水县部分高中2023年赴洛阳师范学院校园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28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岗位表》。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须取得与应聘岗位学科一致且不低于岗位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得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已聘用在省内外中小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5月1日之后出生),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5月1日之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1.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kids.xssxsl.com/ERS_Index.asp。报考者可通过电脑端访问上述网址,个人注册后即可报名(通过微信扫码);或手机端直接扫描右侧二维码进行注册登录,也可通过手机端关注“响水教育时空”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下面的“教师招聘”,进行报名。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3年4月23日9:00至4月27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4月23日9:00至4月27日18:00;

(3)陈述申辩:

2023年4月23日9:00至4月27日18:00;

(4)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

2023年4月23日9:00至4月27日18:00。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公告,对照公告中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480×640像素,大小1MB以内,素颜、淡蓝色背景)。县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以岗位代码为准),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必须是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3)考试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或降低开考比例后报考人数仍然不足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5-86781028(响水县教育局人事科)

4.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线。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1.笔试。笔试主要考查应聘岗位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现场查询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尾数同分者一并跟进),不足的按实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现场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供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报考者线上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身份证;②报名表;③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23届高校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1、2022届毕业生以“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现场签写《未就业承诺书》);④与应聘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交个人承诺书(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面试。采用上微型课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课堂教学能力。面试时间10分钟,总分为100分。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封闭进行备课(时间40分钟)、上微型课。面试成绩由评委组当场告知考生。面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5.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6.签约。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人员名单,现场组织签约。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个人放弃等原因产生岗位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签约(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五、体检和考察

1.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工作由响水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标准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

2.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同时所签订的意向性协议失效。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如出现个人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招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人员方法相同),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2.拟聘新教师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将个人档案寄送至响水县教育局档案室,2023年8月1日--31日向响水县教育局人事科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如有其他特殊情况,无法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书的,需由毕业学校出具相关书面说明。逾期不能提供的或档案未转入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的首聘服务期一律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七、回避

应聘人员与应聘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校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教师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八、待遇

被聘用人员经县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手续,享受我县同类教师同等待遇。

九、纪律监督

响水县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本次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515-68878015。

十、招聘工作咨询

咨询电话:0515-86781028(响水县教育局人事科)。

本次招聘相关政策由响水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响水县部分高中2023年赴洛阳师范学院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2.响水县部分高中2023年赴洛阳师范学院校园招聘教师报名表.xlsx

3.《引进培养教育卫健人才的激励政策(试行)》摘要.docx

响水县教育局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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