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招生录取分数线 福州幼师学校招生标准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招生录取分数线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最新的年录取分数线暂未公布,预计在每年6月份公布。以往数据表明中职学校在划定录取分数线时,通常以考生当地普高招生分数线为基准分数线。不过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学实力比较好,对于分数也有一定的要求。考生可参考往年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分数线情况。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分数线区域类别最低分福建物理245 历史430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介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源于1915年成立的福州协和幼稚师范学校,2005年5月,在福建省福州幼儿师范学校和福建省福州艺术师范学校合并的基础上,组建为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2012年4月,经教育部备案,更名为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共有仓山校区和白马校区,校园占地面积207.38亩,校舍建筑面积90846.41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57614.80平方米,实践场所(含一体化教室)23495.82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189.39万元纸质图书34.7万册。截至2015年9月1日,共有全日制普通高职在校生3669人下设6个院系,开办12个高职专科专业。
以上就是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录取线了,一般来说会比省控线高一些,但是不回高很多,所以这对于想学师范类专业,但是成绩不是特别好的学生来说是一个很好的选择。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环境也是很好的,学校的绿化多,管理也规范,周边还有很多小吃店。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高职分类招考招生章程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高职分类招考招生章程发布时间:[2023-03-28]作者:[招生就业办]阅读量:[]
为规范2023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3〕3号)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的招生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条 学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第三条 学校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长安路89号。现有仓山、白马和金山三个校区,仓山校区办学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长安路89号(邮编350007);白马校区办学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白马北路勺园里49号(邮编350025)金山校区办学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山浦上工业集中区鼓楼园15号(邮编350008)。
第四条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坐落于福建省福州市,是省属公办高等学校,源于1915年成立的福州协和幼稚师范学校,是我国第二所幼儿师范学校,是福建省学前教育和小学艺术教育的开拓者和领跑者,享有“闽幼正源”之美誉。百余年来,学校秉承“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校训精神,为福建省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培养了数以万计优秀师资,为福建省社会经济和教育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曾荣获教育部“为基础教育培养合格师资,方向明确,成绩显著”的表彰。
现为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学校、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教育部学前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获批建设福建省幼儿教师培训中心、福建省学校美育与艺术教育研究中心、福建省学前教育职教集团。
学前教育团队入选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认定我校学前教育、艺术教育为国家级骨干专业,学前教育类“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为国家级双师基地,VR/AR教育资源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为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学前教育专业作为教育部首个同类专科专业认证试点,为全面推开全国三级五类的师范类专业认证体系起到了专科开路先锋作用。艺术教育专业群团队入选首批省级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学校“少儿人工智能科普教育基地”获批为福建省优秀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单位。
学校立足福建,辐射中西部,累计培训学前教育师资13余万人次、小学艺术教育师资8千余人次。2007年首开全国招收专科层次学前教育专业留学生先河,成功举办“儿童教育扶贫扶弱”国际学术论坛,承办了七届海峡两岸学前教育论坛,实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教育国际化战略合作。开创海外华文启蒙教育研究基地,致力于培养国际化学前教育师资,外派教师工作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以及媒体的高度赞誉。
第五条 学校网址:www.fjys.edu.cn;招生咨询电话号码:0591-87912254;招生传真号码:0591-87912254;招生电子邮箱地址:zsks@fjys.edu.cn。
第六条 学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二章 学历与学制
第七条 学校办学层次:大学专科。
第八条 学制:三年。
第九条 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由学校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为: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三章 招生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制定发布学校招生章程、协调处理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中的相关问题等。
第十一条 招生办为学校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贯彻落实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具体事务。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并通过学校招生网(www.fjys.edu.cn)发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电话、录取结果以及重大投诉举报查处情况等。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2023年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福建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四条 学校在录取期间若未完成招生计划,根据福建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处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福建省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教育部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管理机构监督的工作机制。录取时,严格执行福建省的2023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则,遵守招生录取纪律。采用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七条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中职学校类考生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普通高中类考生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如果仍然同分,则认可录取系统的投档结果。如果因同分造成同一院校专业投档人数超过计划数,超过部分一并录取。
2023届中职学校类考生和普通高中类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参考。
第十八条 常规志愿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按照相同录取规则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附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要求或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将档案退回其生源地。
第二十条 由于福建省内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证体检根据《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通知执行,因此,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应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对照上述体检要求填报志愿。因身体条件不适合今后从事教师职业要求的考生慎报师范类专业。
第二十一条 学生入学后要求转专业的,按《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章 招生工作纪律检查
第二十二条 招生期间,学校成立招生监督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履行职责等情况,并对新生录取、进档考生调配等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三条 在2023年招生期间,学校设立招生录取举报、投诉电话:0591-83457935,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和事。
第七章 收费标准与退费办法
第二十四条
一、收费标准
(一)学费
各专业的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公办学校高职高专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2〕356号)核定的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如下:一般专业收费标准为60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为7200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
二、退费办法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退费办法为: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转学、退学和死亡,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一律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清退:
(一)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二)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三)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四)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五)被开除学籍的,其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第八章 奖、贷、助学金制度
第二十五条 在校生可按学年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表彰奖励。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综合采取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学费减免、校园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生源地助学贷款等经济帮扶措施,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贫困辍学。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没有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参与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 学校原有的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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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福州文博中学招生简章福州文博中学是福建金帝集团·仁文公司独资举办的全日制完全中学,2006年4月经福州市教育局批准成立,2006年9月落成开学,2007年5月经福建省教育厅注册登记。学校原名“福建师范大学文博附属中学”,2010年5月按法规要求更名为“福州文博中学”。2012年4月经福建省教育厅确认为福建省三级达标高中,2014年2月评为福州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2016年4月经确认为福建省二级达标高中。
学校座落福州市鼓楼区金牛山北麓,校园占地53360m2,建筑面积39303.1m2,绿树成荫、环境优美,设施齐全、陈设有致。全校教职工191人,专任教师161人,中级以上职称110人;2015年,全校初、高中六个年级54个教学班,在校生2588人。学校连续两届获“福州市文明学校”称号,两次“福建省民办教育先进单位”称号,是福州市首批“书法、篆刻艺术教育示范校”、福州市4A社会组织、福州市“文明餐桌行动示范单位”,十年来,获各类集体荣誉和称号合计38/项。
学校教师敬业爱生,传承中国教师“学而不厌、诲人不倦,教学相长、薪火相传”优良传统,得到社会和家长的好评。学校重视教师队伍建设,陆续举办“中青年教师综合素质大赛”、“优化设计,讲练结合”和“问题驱动,精教多学”两次市级教学公开周、“展现专业素质、演绎教育智慧”班主任素质大赛、“精讲多练,高效课堂”赛课等活动,并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多种渠道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历年来,教师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55人次,在各级刊物发表论文83篇,参加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业务竞赛获奖67人次。
学校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良好环境。立足“为学生发展奠定有价值的基础”的办学理念,坚持以行为规范为重点的德育常规养成教育,以主题活动和社会实践为抓手的核心价值观和弘扬民族精神的教育。每年开展新生入学教育、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每年举办校田径运动会、艺术节和科技节活动,积极倡导学生社团活动,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探索精神,形成生动活泼的校园文化和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优良的校风得到社会广泛赞誉。历年来,学生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216项次,在学科竞赛中获奖196项次,在体育艺术比赛中获奖247项次。
学校办学成绩显著,近年,初中毕业生升入市区省一级达标高中都在150人左右,已连续七年获教育局“福州市初中素质教育目标考评优胜学校”称号;学校在高中生源入口较低的情况下,通过落实常规管理因材施教,取得令人刮目相看的高考成绩,近年来本科上线率均在80%左右,也陆续有四位毕业生高考成绩进入全省“五百强”。历届毕业生相继被中国科大、南大、北航、北理工、山东大学、厦门大学、华中科大、中国农大、国防科大等国家“985工程”高校和外交学院、中国医科大学、西南财经、西北政法、西南政法、南航、华北电力、河海大学、暨南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沈阳音乐学院、中国传媒大学等国内知名大学录取。2016年3月,在福州市教育局召开2016备考全国卷高三第二次教学工作会议上,学校作为市区学校代表在会上介绍备考经验,一般生源“低进高出”的成绩倍受业界和社会的好评。
2015年8月,学校召开三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了《福州文博中学第二个十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和《校园文化建设实施方案》,为创建“百年名校”吹响号角。
福州文博中学收费标准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计量单位
计费范围
政策依据
初中学费
15000
元/生学年
初中部
榕发改价格【2018】117号
高中学费
16000
元/生学年
高中部
榕发改价格【2018】117号
住宿费
3700
元/生学年
初一初二、
高一、高二
榕发改收费【2019】27号
住宿费
2000
元/生学年
初三、高三
榕价费【2014】35号
代办课本
簿籍费
按实际金额
元/生学期
初、高中
榕发改价格【2018】117号
福州文博中学办学特色设施完备,条件完善
是学生读书成长的理想地方
福州文博中学是福建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福州唯一评为福建省二级达标高中的民办完全中学,现有初、高中六个年级54个教学班。学校占地80亩,有35000平米的教学楼、19间学科实验室和专用教室,85000册藏书,更具市区学校少有的宽阔运动场地和学生住宿就餐条件,集中晚自修老师答疑解惑,保安生管24小时的生活安全保障,这是学生读书成长的理想之地。
规范管理,立德树人
为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学校以“办百年名校”为目标,以“为学生发展奠定有价值的基础”为办学理念,以“品学力行”为校训,培养学生要人品求诚、学识求真,凡事知一行一,尽力去做的优良品质。德育管理要求“坐有相、穿有样、行有规、言有范”的学生行为规范;坚持穿校服、理短发、禁手机的三项要求。
特色课程,知能兼求
让学生都能成为最好的自己
学校立足学生均衡发展,开设“文体四会”特色课程,让学生会游泳、会书法、会乐器、会打拳;开设学生活动中心共12个学生社团活动,每年组织社团巡展和跳蚤市场;学校开齐开足各类课程,不搞题海战术,培养学生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和较高的学习能力,力求实现我校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学习,仍具有较大的优势和潜力;形式多样的综合实践和研究性学习活动,培养学生的表达能力、交往能力和生活能力。
教师团队,爱生敬业
办学成效获得家长社会认可
学校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师团队,所有任课教师都经过严格筛选。他们不仅具有高等学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而且充满朝气、爱生敬业、教风严谨、认真负责、恪尽职守。学校连续获“福州市文明学校”、“初中素质教育目标考评优胜奖”;还是福州市首批“书法、篆刻艺术教育示范校”和福州市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篮球特色学校。办学14年来,学校芳华绽放,崭露头角,办学效益显著,社会评价好。历届中考达一类校录取线的学生比例超过60%,名列福州市前茅。历届高中会考合格率都超过同类校均值而屡受教育局的表彰肯定,历年高考成绩显著,文理科平均分均超过本科线,本科上线率达80%。
2020年秋季招生须知一、招生人数:
新初一拟面向福州市区和六县招收450人(以市教育局批复为准)
新高一拟面向福州市区招收420人(以市教育局批复为准)
可为远郊外县和交通不便的学生提供住宿(有住宿需求的,应提前与学校联系)。
二、收费标准:
初中学费15000元/学年、高中学费16000元/学年、寄宿生住宿费1850元/学期。代办费按实收取。
三、奖学措施:
学年奖学金:对每学年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分别发予500至3000元不等的奖学金。
福州文博中学联系方式学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171号(仁文大儒世家社区旁)。
招生联系电话:(0591)83738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