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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溪县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重庆幼师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网站

2023-07-29 20:17:19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重庆市巫溪县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重庆幼师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网站

重庆市巫溪县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2022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2022届高校毕业生12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巫溪县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2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重庆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环节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4月29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2022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境外高校2022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如未按时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附件6)、《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5)(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在报名期间,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审核认定,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符合要求的,可视为招聘专业对待。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1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1年。如本科以上学历,均含本科学历;专技13级以上,均含专技13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的教师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考试合格证明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且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学校出具的符合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证明)、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并最晚于拟聘公示前(且不晚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如未按时取得将取消拟聘资格。

  本简章正文和附件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2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和线下现场报名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线上报名时间:从本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18:00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考人员将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后一并上传至邮箱450073928@qq.com。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5月14日上午9:00--12:00。报名地点:重庆大学城富力假日酒店(地址:重庆大学城南路26号,联系电话:023-88616666)。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报名时间及地点有变化的将通过“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及时公布,请报考人员关注。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线上报名的考生请于2022年5月14日上午9:00--12:00,携带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考生,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在报名处当场领取《考试考核通知书》,并按《考试考核通知书》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所有到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须认真阅读《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10),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未达到8:1的,则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分值100分,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科目为专业科目,内容为各学科专业知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2.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考试考核通知书》。

  3.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2)按照与拟招聘岗位名额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达不到5:1比例的,最低可按2:1执行后续环节。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竞争比例不低于2:1;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巫溪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于笔试结束后在考试考核处公布。

  (三)面试

  本次面试包含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及综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艺术等。综合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专业技能测试时间10分钟,综合面试时间5分钟,各面试方式分值均为100分。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最低竞争比,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正常参加面试的人员仍可继续参加面试,但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组织笔试的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40%+综合面试×30%。

  未组织笔试的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业技能测试×50%+综合面试×5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进入签约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在考点予以公布。

  六、签订就业协议

  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如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奖学金等级、学校必修课程总成绩平均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拟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由考生自行准备。因考生自愿放弃签订就业协议后出现的缺额,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报考和考试考核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如需递补,则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七、报到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请在2022年8月5日前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到巫溪县人力社保局事管科(巫溪县柏杨街道广场西路67号人力社保局402室)报到。2022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证件的,解除协议,取消聘用资格。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得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查拟聘人员提供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审查,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对考察不合格人员,组织考察的有关部门(单位)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前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的次数由县人力社保局决定。人选经考察合格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考察合格后,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资格的人员信息由招聘单位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九、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社保网”(http://rlsbj.cq.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十、选岗

  考察合格、且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岗前培训结束后,在通知的时间和地点集中、按照不同招聘岗位根据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学历层次、相应职〈执〉业资格、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的顺序依次从高到低优先选岗。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选择权,只能在剩余招聘单位中选择。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一、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备案。备案后,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期满3年可在县域内平行交流,在本县最低服务满5年方能交流、调动到县外;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具体违约责任。

  十二、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三、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查询本次考试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简章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三)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咨询电话:

  县教委:023-51510972、13509448285

  县人力社保局:023-51520450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巫溪县教育事业单位赴外公开招聘2022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

  2.报名表

  3.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4.个人信息汇总表

  5.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6.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7.“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名单

  8.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

  9.2022年世界大学排名前500位名单

  10.疫情防控须知

两江新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加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2023届高校毕业生128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两江新区教育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2023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没有道德品行问题;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拟录(聘)用公示环节的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师范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另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2023届高校毕业生应凭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2023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2023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学生证、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学历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不予以聘用。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学专业目录(附件3)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进行。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但包含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专业名称与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岗位一览表》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学科出具相应证明,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教育学类专业报名考生应为“数学方向”专业类人才,持有“教育学”专业毕业证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若毕业证书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如职员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所指国家奖学金以及校级奖学金均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学金的认定,以在最高学历阶段取得为准。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报名时提供。2023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级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届高校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2023年7月31日前,普通话须取得二级乙等以上,其中语文学科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英语学科,报名时须具备英语专业四级合格以上证书;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英语专业八级合格以上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7日18:00前登录报名系统(http://ljzp.mxjyxx.com),提交报考申请(操作说明:http://ljzp.mxjyxx.com/sm.htm)。服务器关闭申请时间:2023年1月7日18:00。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并做好报名关键信息记录。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初审报考资格。各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网上报名1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3年1月8日18: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部门或单位,联系电话见附表)。

  4.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3:1的,最低降至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应聘人员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比例。

  5.打印准考证。报名结束后,须进行笔试的岗位在网上报名系统(http://ljzp.mxjyxx.com)通知公告栏公布,参加笔试的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笔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等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笔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考试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未达到8:1的,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

  参加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招(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考试考核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教育基础理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等)+专业知识(学科知识),采用闭卷笔答形式,分值100分,时间90分钟。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在网上报名系统(http://ljzp.mxjyxx.com)通知公告栏公布。

  3.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应聘人员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最低可降低至1:1开考。

  4.笔试成绩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系统(http://ljzp.mxjyxx.com)通知公告栏公示。

  (二)现场资格审查

  拟进入面试人员携规定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现场资格复审需要提交的资料内容包括:身份证、网上报名信息表(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及以下材料:本人简历与业绩简介、岗位报考条件相关的证明、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含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符合报考条件设置相对应的印证材料)。

  以上现场资格复审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各类资料须确保真实有效,如出现虚假资料或经相关部门对资格认定不通过的,一律视作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取消考生聘用资格。弄虚作假者5年内不得再次报考两江新区事业单位招(选)聘考试,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公布和短信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在网上报名系统(http://ljzp.mxjyxx.com)通知公告栏通知。

  2.面试方式为专业技能测试加综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采取教学片段展示方式进行,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维能力、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念和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其中,专业技能测试分值为100分(教学片段展示时间10分钟)。综合面试分值为100分(结构化面试时间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其中,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未达到75分,综合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1.未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2.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30%

  (五)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

  体检人选按岗位招聘数,根据该报考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并依次选择录取学校,即同一招聘岗位不分学校拉通竞争。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职称、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在校期间获国家奖学金等级次数(等级高者优先,等级相同则相应等级次数多者优先,依次类推)、校级奖学金等级次数(等级高者优先,等级相同则相应等级次数多者优先,依次类推)高者依次确定签约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试考核当天现场签订拟聘协议(因考试考核时间等原因签订拟聘协议时间有变动的以现场通知为准),凡违反就业协议者均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在规定时间内因考生个人原因未签订《就业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拟签订协议人选若经确认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后明确意见。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组应查阅考察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完成后,考察组应当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给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

  对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后明确意见。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两江新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系统网站(http://ljzp.mxjyxx.com)或两江新区官网(http://www.liangjiang.gov.cn/)“政务·审批”频道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的人员在本区事业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发现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业(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公告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1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所报考岗位联系人。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88708591

  3.考试考务咨询电话:63022480(两江新区教育局)

  67308469(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两江新区教育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2023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

  2.两江新区教育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2023届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5.“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名单

   6.第四轮一级学科评估(高校和科研单位优势学科摘录)

重庆市垫江县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4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5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7月6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其中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境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

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和毕业成绩单,如“教育学(语文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语文”方向,持有“教育学类”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语文方向”的证明,同时提供毕业成绩单。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岗位一览表》(附件1)“其他条件”中应同时具备的“师范类”要求,若毕业证书或毕业成绩单上没有明确标注是“师范类”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该专业为“师范类”的相应证明以及成绩单。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考试合格证明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报考中学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通过英语专业四级或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所有考生应持有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其中中学语文学科教师应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部门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http://www.cqsdj.gov.cn/bmjz/bm/rlzyhshbzj/zfxxgkml_124879/sydwgkzp/)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并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电子登记照,jpg格式,20kb以下)。招聘方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对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一)网上报名。

考生在2023年7月6日9:00至7月10日9∶00登录重庆市垫江县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平台(网址:http://219.152.63.192:12416/exam-system-examinee/djjy),提交报考申请。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每一项内容,并上传个人标准证件照的电子照片(小2寸蓝底或红底彩照,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段)。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请认真核对本人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是否符合招聘条件,避免误报。

(二)报考资格网上初审。

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对考生网上填报或上传的其他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前,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要求的“报考条件”,以及各个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电子照片已上传但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3年7月10日12:00前进行修改,重新提交并等待审核。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网上缴费。

考生资格初审合格后,须于2023年7月10日17:00前登录重庆市垫江县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平台(网址:http://219.152.63.192:12416/exam-system-examinee/djjy)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共计100元),确认参考。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招聘。

(四)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垫江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退还其考务费。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考务费的考生,于2023年7月13日9∶00—7月15日9∶00登录重庆市垫江县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平台(网址:http://219.152.63.192:12416/exam-system-examinee/djjy)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项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附件1。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考试科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7月15日(星期六),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如有调整,将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部门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http://www.cqsdj.gov.cn/bmjz/bm/rlzyhshbzj/zfxxgkml_124879/sydwgkzp/)进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进入面试的人选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垫江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部门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http://www.cqsdj.gov.cn/bmjz/bm/rlzyhshbzj/zfxxgkml_124879/sydwgkzp/)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所需材料。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详见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sdj.gov.cn/bmjz/bm/rlzyhshbzj/zfxxgkml_124879/sydwgkzp/)公布笔试成绩等事项通知内容,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

2.现场资格审查要求。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垫江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确定。若确定递补,将在现场资格审查结束的次日17∶00前,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垫江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应保持手机实时畅通,因网上报名时手机号码登记错误、有效时间段内关机或未接听等原因,导致现场资格审查递补时未能联系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3.考生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查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4);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事项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sdj.gov.cn/bmjz/bm/rlzyhshbzj/zfxxgkml_124879/sydwgkzp/)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2.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校医岗只有综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试讲,其中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学科在试讲时增加技能考核,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艺术等,时间10分钟,分值为100分;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时间10分钟,分值为100分。

3.面试组织实施。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4.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教师岗位: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20%。

2.校医岗位: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等,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部门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http://www.cqsdj.gov.cn/bmjz/bm/rlzyhshbzj/zfxxgkml_124879/sydwgkzp/)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职称、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垫江县教育委员会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岗位缺额,不予递补。

七、选岗

需要选择聘用单位的岗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本人选择招聘单位,即“选岗”(需选岗的岗位详见附件1)。考生的总成绩相同时,按照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选岗顺序。选岗确定后,考生不得更改选择的拟聘单位。

选择聘用单位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部门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http://www.cqsdj.gov.cn/bmjz/bm/rlzyhshbzj/zfxxgkml_124879/sydwgkzp/)栏上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若因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择聘用单位,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rlsbj.cq.gov.cn/)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选岗后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垫江县教育系统服务满3年,方能向县外交流调动。在3年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一)本公告由垫江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二)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垫江县人力社保局:023-74616156;

垫江县教委:023-74669348。

(三)本次招聘考试考核不指定辅导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业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四)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一律由考生自行承担。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

1.重庆市垫江县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垫江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5.诚信承诺书

6.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7.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8.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附件下载:

附件1:重庆市垫江县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附件2:垫江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附件3: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附件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附件5:诚信承诺书.docx附件6: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docx附件7: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docx附件8: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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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北碚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1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北碚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根据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认定。

  (四)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4月3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境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六)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和毕业成绩单。比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同时提供毕业成绩单;若毕业证书已明确体现有数学方向,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七)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管理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管理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不含服务期满后申请延长服务年限,正在服务期的人员),以及2021、2022年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军人,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beibei.gov.cn/bm/qrlsbj/)“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查询报考岗位。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要求的“招聘范围和对象”,以及《岗位一览表》中各个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

  特别提醒:本次报名,凡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含相近相似的专业),但考生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须由考生提供学校签章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非中文版的,应自行翻译为中文并经公证机关公证),书面报北碚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认定同意后,方能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二)提交报考申请。考生于2023年4月3日9:00时至4月8日9:00时期间,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点击进入)”栏目,点击“重庆市北碚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初审报考资格。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报考人员请于网上报名2天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3年4月8日12: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通过审核的人员,应及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网上缴费。考生须在2023年4月8日18:00前完成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人收取,共计10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五)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北碚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退还其考务费。

  (六)打印准考证。报名并缴纳了考务费的人员,可于2023年5月4日9:00至5月7日9: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载明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各招聘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缴费情况将在缴费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beibei.gov.cn/bm/qrlsbj/)“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考核科目(项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笔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5月7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beibei.gov.cn/bm/qrlsbj/)“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发布的公告。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按“总成绩计算规则”折算后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北碚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通知等相关信息,将在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二)资格审查。

  1.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发布的公告。

  面试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面试资格审查所需材》(附件7)。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若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8)。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资格审查递补。面试资格缺额在资格审查结束的次日17:00前,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计算规则折算后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北碚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确定。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递补。

  特别提醒:考生应保持手机实时畅通,因网上报名时手机号码登记错误、有效时间段内关机或未接听等原因,导致面试资格审查递补时未能联系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在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进行公示,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三)面试。

  1.面试比例。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若递补进行后,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卫生类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北碚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发布的相关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组织实施。面试由北碚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面试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面试项目为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可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50%+综合面试×5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处张贴公布,并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应聘人员属退役军人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应聘人员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面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北碚区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北碚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查”原则、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要求,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由北碚区委组织部、北碚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是否递补。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当总成绩相同时,按照体检人选确定规则进行。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主管部门审核后,分别报北碚区委组织部、北碚区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北碚区最低服务满3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报考或交流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1.本公告由北碚区委组织部、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60306526(党群类事业单位);023-68285089(北碚区人力社保局);023-68356309(卫生类事业单位)。

  3.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的考生,在提交报名审核通过后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因电话通讯不畅,影响后续环节的,责任一律由考生自行承担。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

  1.北碚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4.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5.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

  6.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7.面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8.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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