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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类别包括哪些(岗位类别有哪些) 幼师属于什么部门行业类型的人员岗位类别有哪些

2023-07-30 09:43:06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职位类别包括哪些(岗位类别有哪些) 幼师属于什么部门行业类型的人员岗位类别有哪些

职位类别包括哪些(岗位类别有哪些)

1.岗位类别有哪些

岗位类别有三种,分别是管理岗位、工勤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

一、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即一至十级职员岗位。根据人事部的规定,事业单位现行的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一到十级职员岗位。

还规定,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同时规定,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设置事业单位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量。

二、工勤岗位

1、工勤技能一级。除从事电子、设备维修工种可设工勤技能一级外,其余工种不设置工勤技能一级岗位。

2、工勤技能二级。除从事简单体力工作外的各工种均可设工勤技能二级岗位。

3、工勤技能三级。除从事简单体力工作外的各工种均可设工勤技能三级岗位。

4、工勤技能四级。除从事简单体力工作外的各工种均可设工勤技能四级岗位。

5、工勤技能五级。各工种均可设工勤技能五级岗位。

6、普通工。普通工仅限现有职工,以后不得新增岗位,应通过自然减员达到取消普通工岗位的目的。

三、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一至七级,其中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

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由高到低分为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由高到低分为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根据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确定。

扩展资料:

管理岗位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规定如下:

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一级、二级职员岗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级、五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四级、六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以上依据为:人事部关于印发《实施意见》的通知。

工勤岗位任职条件

1、从事电子、设备维修工种并取得高级技师证书的可受聘为工勤技能一级岗位。

2、取得技师证书的可受聘为工勤技能二级岗位。

3、取得高级工证书的可受聘为工勤技能三级岗位。

4、取得中级工证书的可受聘为工勤技能四级岗位。

5、取得初级工证书的可受聘为工勤技能五级岗位。

6、未取得证书的工人只能受聘为普通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管理岗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勤岗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专业技术岗位

2.职位的类型有哪些

职位即岗位,它是指机关或团体中执行一定任务的位置,即只要是企业的员工就应有其特定的职位,职位通常也称岗位。

1.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其中包括5个中类,16个小类,25个细类;

2.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包括14个中类,115个小类,379个细类;

3.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其中包括4个中类,12个小类,45个细类;

4.商业、服务业人员,其中包括8个中类,43个小类,147个细类;

5.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其中包括6个中类,30个小类,121个细类;

6.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其中包括27个中类,195个小类,1119个细类;

7.军人,其中包括1个中类,1个小类,1个细类;

8.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其中包括1个中类,1个小类,1个细类。

3.职业类别有哪些

我国的职业分类结构包括四个层次,即大类、中类、小类、和细类,依次体现由大到小的职业类别。

细类作为我国职业分类结构中最基本类别,即职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将我国社会职业归为8个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1838个职业。

八个大类分别是:第一大类: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第二大类:专业技术人员;第三大类: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第四大类:商业、服务业人员;第五大类: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第六大类: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第七大类:军人;第八大类: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

4.用人单位工作职位类别怎么填

把自己应聘的职位填在工作岗位一栏上就可以了,比如销售部业务员,财务部主管会计等等。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适用《劳动法》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用人单位事业组织、社会团体。

工作职位类别通常是指根据职位的工作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和所需资格条件等进行分类,划分为若干种类和等级,以便对从事不同性质工作的人,用不同的要求和方法治理,对同类同级的人员用统一的标准治理,以实现人事治理的科学化,做到“适才适所”,劳动报酬公平合理等。

职位类别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职位分类是以“事”为中心的分类,即“因事择人”;

2.职位分类所依据的根本要素是职位的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大小及所需资格条件;

3.职位分类并不是硬性规定何类职位应办什么事,而是对各个职位所干的事举行客观分析与评价,由此确定职位在职位分类布局中所处的位置,从而达到分类治理的目的;

4.职位分类不是固定不变的,可随着职位工作的变化而变化,但不因工作人员的变动而变动;

5.职位分类本身不是目的,而只是人事治理的一种科学方法。

5.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有哪些

1、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2、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科员。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3、职位类别的划分,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将所有公务员职位划分为若干类别。划分职位类别,是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的需要。

根据本法的规定,目前我国的公务员职位类别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4、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国务院根据公务员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6.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有哪些

职位类别的划分,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将所有公务员职位划分为若干类别。

划分职位类别,是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的需要。根据本法的规定,目前我国的公务员职位类别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是两种基本的公务员分类方式。

职位分类,通常是根据职位的工作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和所需资格条件等进行分类。品位分类,通常以人的职务高低、资历深浅和应获得报酬的多少为标准进行分类。

两种分类方式互有长短。品位分类是以“人”为中心的分类,侧重人的资历条件;职位分类是以“事”为中心的分类,侧重职位的职务、职责与职权。

两种分类方式有相互兼容融合的发展趋势。扩展资料: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科员。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释义】本条是对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序列以及职务层次的规定。职务层次1.领导职务层次的设置。

根据本法的规定,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2.非领导职务层次的设置。

职务层次是根据工作繁简难易,责任轻重大小,所需资格高低设置的。由于非领导职务不承担领导职责,因此,在职务层次上不应、也不必设置到高等级的职务层次上,因此,本法规定,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在省部级以上不设置非领导职务。

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格设置确定。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层次只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释义】本条是对公务员职务序列的原则规定。

公务员法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按照上述规定,是否属于公务员,必须符合三个条件:一是依法履行公职即依法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他不是为自己工作,也不是为某个私人的企业或者组织工作或者服务。

这里所依的“法”,是广义的“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宪法确定了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领导地位,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

因此,政党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不同方式参与对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的决策及实施的活动也是一种履行公职行为。二是纳入国家行政编制仅以履行公职为标准,还不能作出明确的界定。

有一些在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中工作的人员,他们从事的也是公务活动,但并未纳入国家的行政编制序列,因而不能认定为公务员。必须是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序列、履行公职的人员。

对于“编制”一词,实践中有多种用法,除使用行政编制外,还有政法编制、国家编制、机关编制等。这里的“编制”系指各种纳入国家编制管理机关管理的机构序列及人员,不仅限于行政机关编制。

三是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也就是由国家为他们提供工资、退休和福利等保障。公务员属于国家财政供养的人员,但并不是财政供养的人员都是公务员。

财政供养人员的很大一部分,如公立学校的老师、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等,虽然由国家负担其工资福利,但不属于公务员,因为他们不具备另外两个条件。公务员的概念有大有小,范围不尽一致,大致说来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小范围的,公务员仅指中央政府中非选举产生和非政治任命的事务官,不包括由选举或政治任命产生的内阁成员及各部政务次官、政治秘书等政务官。

这种范围同国家公务员法规的适用范围相一致,英国及许多英联邦国家基本属于此类。在英国,公务员是指那些不与内阁共进退,经过公开考试择优录用,没有过失可以长期任职的文职人员。

第二种是中等范围的,中央政府的所有公职人员,包括政务官与事务官都称为公务员,但适用于国家公务员法规的只是事务官。美国基本属于此类。

美国把公务员称为“政府雇员”,“政府雇员”是范围很广的一种称谓,它包括了除军事人员以外的所有政府雇员。第三种是大范围的,把从中央到地方政府机关的公职人员、国会除议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审判官、检察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统称为公务员,并由“国家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之别,有“特别职”与“一般职”之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务员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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