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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重庆万盛幼儿园招生简章最新 今年幼儿园招生简章最新消息通知文件

2023-07-31 13:14:31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重庆万盛幼儿园招生简章最新 今年幼儿园招生简章最新消息通知文件

2023重庆万盛幼儿园招生简章最新

【导语】:事关幼儿入学!万盛3所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办法发布,万盛幼儿园、新华幼儿园、福耀幼儿园同步采用网上登记、公证摇号的方式确定招生对象。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万盛幼教集团下属各园:万盛幼儿园、新华幼儿园、福耀幼儿园同步采用网上登记、公证摇号的方式确定招生对象。现将招生办法通告如下:

招生流程

网上登记→公证摇号→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录取。

特别说明:登记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采取摇号方式确定录取对象;登记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则不需摇号,直接参与现场资格审核,符合招生条件方可录取。

招生计划及条件

(一)招生计划及年龄要求:

万盛幼儿园:

3-4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共225人。

4-5岁(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共80人。

新华幼儿园:

3-6岁(2017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共200人。

福耀幼儿园:

3-6岁(2017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共150人。

(二)健康要求:身体健康,能适应集体生活。

网上报名登记办法

(一)网上登记时间:

2023年5月10日9:00至5月14日24:00,在“万盛幼儿园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二)网上登记流程:

进入“万盛幼儿园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招生报名通道→选择报名幼儿园→家长按照提示如实准确填写信息→提交成功。

特别说明:

1.双胞胎(多胞胎)子女,请任选其中一个孩子的身份证号码进行捆绑登记,一经摇中,视为同时摇中。

2.家长务必根据幼儿户口信息准确填报,信息错误或不符合招生条件,将不能通过现场材料审核,由家长自行承担不能录取的后果。

(三)审查信息

2023年5月15日至5月16日对登记成功的幼儿进行查重、查错,凡重复报名的,默认最后一次报名信息。

(四)公示登记成功的幼儿名单

2023年5月17日-5月21日,在“万盛幼儿园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参加摇号幼儿名单及序号,并接受异议与复审。  

5月22日公布确认通过审核幼儿名单及序号。

(五)家长代表:

序号尾数为“11、33、55、77、99”的幼儿家长,可到场见证、参与摇号过程。

公开摇号

1.摇号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万盛经开区公证处公证员全程参与公证。

2.摇号时间: 2023年5月23日(周二)上午10:00

3.摇号地点:万盛幼儿园四楼演播厅

4.现场监督人员:由万盛经开区教育局、区纪工委监察室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万盛街道、万东镇、万盛派出所及部分家长代表组成。

5.家长代表进场要求:2023年5月23日上午9:40-9:50,家长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幼儿户口本,佩戴口罩入场。

6.摇号过程如下:

(1)电子屏逐页公示报名幼儿名单及顺序号。

(2)由家长代表轮流在电脑上抽取学位,每轮抽取10个学位,最后一轮抽取学位数需减去摇中的双胞胎或多胞胎多占的学位个数,直至全部学位抽取完毕。

(3)摇号结束,参与摇号家长、公证员、监督员代表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4)公证员当场宣布摇号结果。

公示结果

2023年5月24日-5月28日在万盛幼儿园微信公众号上公示现场摇号结果。

现场审核,登记报名

(一)时间地点:

 万盛幼儿园:6月5日上午9:30-11:00,万盛幼儿园门厅

 新华幼儿园:6月6日上午9:30-11:00,新华幼儿园门厅

 福耀幼儿园:6月6日上午9:30-11:00,福耀幼儿园门厅

(二)携带资料:

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幼儿户口页原件,幼儿预防接种证、智能手机。

(三)特别提示:

1.报名信息与资料原件不相符或核验条件不满足招生条件者,不予录取。

2.未按照规定时间到幼儿园进行现场资料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其他事项

1.学位仅限抽中幼儿使用,不得转让他人。

2.家长放弃的学位,由幼儿园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相关要求处理。

3.凡出现资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査实,取消入园资格。

4.本细则解释权归万盛幼教集团(万盛幼儿园)所有。

5.招生咨询电话:19123341670

咨询时段: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6.请扫码关注: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万盛幼儿园微信公众号(报名需要)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重庆本地宝】,关注后回复【万盛幼儿园】获2023万盛幼儿园网上报名时间+方式,摇号时间+结果查询入口,咨询电话/幼儿园名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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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穗教规字〔2021〕4号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和广东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28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1〕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幼儿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属地管理。各区切实履行学前教育管理主体责任,由各区按国家、省、市政策要求,统筹学前教育资源,制定本区招生工作具体方案,组织管理辖区内公办、民办幼儿园开展招生工作。

(二)免试入园。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不得采用测验、口试或其他任何变相考试及审查成绩的方式招生。

(三)公正公开。坚持依法依规,幼儿园招生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做好信息发布,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进行。

二、招生对象

幼儿园优先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幼儿园小班入园年龄为3周岁。

三、招生范围

各区教育部门举办的公办幼儿园招收本区户籍以及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幼儿,面向社会招生比例不低于90%。

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设置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具体方案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四、招生时间

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原则上为每年5月。其中,各区教育部门举办的公办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统一为每年5月第3周,其他各类幼儿园招生具体时间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五、招生程序

(一)制定招生方案。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本区招生工作方案,明确招生工作中各环节的管理和服务要求,组织各类幼儿园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要求开展招生工作。

(二)公开招生信息。各区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引导,要将已取得办园资格的幼儿园名单、本区招生政策、各类幼儿园招生对象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咨询和监督电话等招生工作信息在辖区内教育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

各区要指导本区各类幼儿园通过幼儿园公示专栏和网站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及时公开幼儿园招生工作信息,包括幼儿园办园性质、招生对象、范围、时间、录取办法、录取结果以及咨询和监督电话等。

(三)有序组织报名。各区要统筹好各类幼儿园资源,根据各类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的学位情况,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组织报名工作;进一步简化招生入学办理手续和证明事项;及时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集中招生结束后,如有富余学位,可随时补招。

(四)完成新生录取。招生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幼儿园应当及时做好有关信息核验,将录取结果告知幼儿家长;对于没有录取的幼儿,应当及时告知结果。幼儿入园前,应当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各区要指导本区各类幼儿园认真做好幼儿入园信息采集工作,及时按要求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和广州市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新生信息。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区要切实履行学前教育管理主体责任,做好辖区内学前教育资源供需情况摸查,对幼儿园招生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要开展招生风险评估,健全应急机制,保障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要做好公办幼儿园尤其是教育部门办园的招生录取工作,做好对民办幼儿园招生计划的管理和招生简章的备案。

(二)保障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供给。各区要将招生工作与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统筹起来、全盘考量,有效实施幼儿园建设专项规划,及时补充普惠性学位资源,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与治理,切实保障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供给,解决群众入园需求。

(三)统筹做好各类群体入园工作。做好政策性照顾和享受资助政策幼儿的报名组织工作。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各类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入园工作,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等的资助。适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乡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幼儿依据合法监护人申请,优先入读普惠性幼儿园。

做好港澳台幼儿入园指引。持有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来我市接受学前教育的,按照“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原则,平等享受当地随迁子女入园相关政策和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台胞子女就读幼儿园实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适当照顾”的政策,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入园。

做好适龄残疾幼儿入园工作。尊重特殊幼儿个体差异。能坚持正常集体活动的适龄残疾幼儿入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的幼儿依据家长申请,到特殊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

对于未被录取的幼儿,各区要根据区域内幼儿园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做好入园指引和服务工作。

(四)加强招生工作监督管理。各区要完善幼儿园招生监督和问责机制,加强监管。除健康检查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管理混乱、考试或变相考试入园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将招生工作情况与幼儿园日常管理、年度办学检查、评优评先等工作相结合,引导各类幼儿园做好招生工作。

七、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广州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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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嘉定双丁路幼儿园招生简章(附收费标准)

【导语】:嘉定区双丁路幼儿园2022年秋季招生人数:5个小班,每班25-28名。因疫情原因,幼儿园不开放入园参观。

嘉定区双丁路幼儿园2022年秋季招生简章

嘉定区双丁路幼儿园位于双丁路1300号,是上海市一级幼儿园。2022年秋季招生工作将以上海市教委《关于做好2022年本市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区教育局相关会议精神为指导,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现将有关招生事宜告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小班新生

招收年满3周岁(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身心发育指标达到同龄儿童基本水平,能独立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1.本镇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

本镇户籍的适龄幼儿,户口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与户口簿地址相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产权人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因疫情影响,相关证件办理完成时间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之前,经马陆镇审验通过后,可归口优先入园。如辖区内人户一致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幼儿园当年招生计划数时,由马陆镇根据招生入园工作实施方案安排入园。

2.本镇集体或社区公共户籍的适龄幼儿

登记在本镇的集体或社区公共户籍适龄幼儿,证件须在2022年6月30日之前办理完成,经马陆镇审验通过后,视实际资源统筹入园。

3.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配住本镇廉租房的适龄幼儿,租赁人仅为幼儿本人或其父母,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须在2022年6月30日之前办理完成,经马陆镇审验通过后,视实际资源统筹入园。

4.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选择在本镇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园的,须持有招生区域内房地产证,产权人为幼儿本人或其父母(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相关证件须在2022年6月30日之前办理完成,经马陆镇审验通过后,视实际资源统筹入园。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

5.非本市户籍及外籍适龄幼儿

申请在本镇就读幼儿园的非本市户籍及外籍适龄幼儿,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或本区户籍证明等,相关证件须在2022年6月30日之前办理完成。同时须按照随迁子女积分规定要求,根据父母一方在本区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等情况,完成各指标项目积分的网上填报。马陆镇将通过幼儿监护人网上自主评分与管理部门审核验证相结合的方式,采集相关数据,根据区域实际资源情况,按积分依证、依次统筹入园。未达马陆镇入园积分分数线的适龄幼儿,可自愿选择就读民办幼儿园。

二、招生人数:

5个小班,每班25-28名。

三、报名途径及方式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今年上海市幼儿入园工作主要通过网上进行,分为信息登记、报名验证和录取通知三个阶段。

一是信息登记阶段:6月9日-6月16日,适龄幼儿监护人进行幼儿网上入园信息登记。6月9日中午12∶00,上海“一网通办”网站(https://zwdt.sh.gov.cn)首页“2022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及“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2年适龄幼儿入园”模块将正式开通。

二是报名验证阶段:6月24日—6月30日,完成信息登记的小班适龄幼儿监护人,凭登记编号,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址:https://zwdt.sh.gov.cn),进入“2022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2年适龄幼儿入园”专栏,点击“各区报名”,选择“嘉定区”,补充信息完成报名。7月22日前,基本完成报名验证工作。请家长关注马陆镇入园政策文件具体规定的办理时间,以马陆镇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实施方案为准。

三是录取通知阶段:8月15日前,各区基本完成幼儿入园工作,并向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发放通知。

在各关键时间节点,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还会给家长发送短信,提醒家长们不要错过办理。

四、收费标准

五、联系咨询方式

1、嘉定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39902052(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2、嘉定区马陆镇教委:59156945(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3、嘉定区双丁路幼儿园:59517301、59517322(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六、友情提示

因疫情原因,幼儿园不开放入园参观。

注:本文图文信息源于嘉定区双丁路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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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幼儿园登记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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