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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教师招聘公告(186名) 盐城幼儿园教师招聘2021公告公布时间表格

2023-07-28 15:10:39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教师招聘公告(186名) 盐城幼儿园教师招聘2021公告公布时间表格

2023年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教师招聘公告(186名)

平桥区2021年参加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并报市有关部门核准,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86名,其中:高中教师13名,农村中小学教师157名,城区中小学教师13名、区幼儿园教师2名、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名。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普通院校毕业生(平桥区在编在岗教师不得报考)。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报考年龄要求。

5、户籍要求:详见职位表(信阳市户口生源指信阳市户口,因就读统招的全日制高校现户口暂未转回人员)。

6、学历、专业及资格要求详见职位表。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不能报考的;

5、不符合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三、招聘办法

公开招聘教师按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笔试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形式为网上报名,报名和资格初审均以网络方式进行。

(二)报名与网络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7月3日9:00至7月5日17:00。

(三)报名要求:开始网上报名后,考生可以登陆平桥新闻网网站(http://www.xypq.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必须签署网上诚信报考承诺书和疫情防控承诺书方可报名(特别提醒: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姓名和身份证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具体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1、登录平桥新闻网网站(http://www.xypq.gov.cn),认真阅读《平桥区2021年参加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报名入口在平桥新闻网网站公布,请考生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后,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个人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14:1.56,大小为114×156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陆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3、网上缴费。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应通过原报名网站支付考试费用(每人每科30元考务费,本次招聘考试2科,计60元)。考生微信扫码,支付成功后网上报名系统显示为“已缴费”,表示考生的网上缴费操作已经完成。网上缴费时间为2021年7月4日9:00至7月7日17:00,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本人报考《平桥区2021年参加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确认时使用。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7月15日9:00至7月18日8: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凭姓名、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进入报名系统,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应妥善保管,笔试、面试、体检时,须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方能参加。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缴费、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相关功能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与整个考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五)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所核减职位数额调整到同一招聘单位报名人数最多的职位),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报名人员须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费用。

(六)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加招聘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知识》两科一套试卷,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内容。教育专业知识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等。

2.笔试时间:2021年7月18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3.加分规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以下人员实施加分:在平桥区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平桥区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者,只享受一次加分。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笔试成绩再加2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不再受理。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平桥新闻网公布。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复审和领取面试通知单

根据笔试成绩,按公开招聘教师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遇有比例内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可一并进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及相关要求在平桥新闻网公告。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本人全程佩戴口罩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复审。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其中:

(一)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毕业证的,提供院校就业处出具的是否应届毕业生及学历、学位、专业证明或就业推荐书;

(二)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手续。

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资格复审时,如有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式:高中教师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城区和农村中小学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内容为相应学科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课本知识,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3.面试成绩计算:报考同一职位如分在不同考场的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加权平均法计算。二次加权平均法计算办法为:用本专业职位面试人员有效原始面试成绩的总平均分,分别除以该专业职位各考场面试人员面试原始成绩的平均分,求得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再用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分别乘以本考场面试人员的原始面试成绩,所得结果即为加权后该面试人员的最终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4.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职位形不成竞争的,该职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低于平均分的视为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体检程序。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加权后的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小数(不实行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平桥新闻网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遇有比例内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等额确定人员;如仍相同,则按出生日期早者优先的顺序等额确定人选。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从报考同一专业(职位)的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在平桥新闻网公布。

体检的内容和办法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在平桥新闻网公布。在考察中,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缺额的,从报考同一专业(职位)的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察时需调取本人档案,凡在规定时间提供不出个人人事档案或档案中出生年月有涂改现象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考察工作由区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1.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桥新闻网网站公布,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公示期满7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到教体局指定地点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选岗(需要选岗的职位)

拟聘用人员按照聘用公示的时间要求到达指定地点,依据本人报考专业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挑选聘用学校。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选岗顺序;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选岗;如仍相同,则按出生日期早者优先选岗。

3.聘用要求

所有聘用人员实行岗前培训后上岗,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签定在被聘用单位服务期不低于3年的协议(在聘用岗位服务不满3年的不得借调、调动)。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入编手续;不合格的,经用人单位和主管局同意并向区人社局备案后,用人单位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回避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平桥新闻网(http://www.xypq.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

0376—3800293(平桥区教体局人事股)

0376—3702769(平桥区人社局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十、特别要求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应自觉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进入。报考人员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附件:1、平桥区2021年参加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xlsx

2、平桥区2021年参加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平桥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

2023年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教师招聘公告(130名)

太原市小店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促进小店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小店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及“优化结构、合理配置、按需设岗、按岗聘用”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25个,农村小学教师岗位105个,招聘岗位共计130个。具体岗位情况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公共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3.甘于奉献,责任心强,能服从工作安排。

4.五官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教师岗位条件

1.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

2.年龄:在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3.具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幼儿园岗位要求幼儿教师资格证,小学岗位要求小学及小学以上学段且学科要与应聘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4.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门岗位条件: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5.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条件:参加我省的“大学生村官(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五类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劳动合同期满,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项岗位。以上参加招聘人员服务(服役)期满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的通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的通知》(晋人社办发〔2018〕5号)文件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在原服务单位占编就业的,不算作‘被定向录取(聘用)’”。

6.已就业人员报考时,须征得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介绍信(在职教师加盖当地教育局公章)。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名

(一)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小店区在编在岗正式教师均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二)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作弊记录并受到禁考处罚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四)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和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六)定向、委培毕业生需遵守定向、委培的相关规定未满录(聘)用岗位规定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七)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或试用(见习)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上述招聘条件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不符合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六、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网址:小店区2021年教师招聘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zb63d.onewocloud.cn/qgsydwzp/2021/sx/04tyxd/),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1年5月11日9:00至2021年5月15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小于100KB)。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持教师资格证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资格证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上传的照片必须与本人一致,否则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二)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

时间:2021年5月11日9:00至2021年5月16日17:00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报名、考试、聘用全过程。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日内,登录小店区2021年教师招聘报名网址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5月15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5月15日17:00至5月16日17:00期间,不能再提交资格审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取消该岗位。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如被核减或取消的岗位为服务基层专门岗位,那么调整的岗位数将合并到本学校同学科岗位,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人员将视同其他考生平等竞争,不再另行改报。

(三)缴费并打印报名表

时间:2021年5月11日9:00至2021年5月19日24:00。

1.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2.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成功后随即打印本人《小店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两份。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于报名期间持相关材料进行确认,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四)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21年5月23日至2021年5月27日登录小店区2021年教师招聘报名网址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七、考试及聘用相关事宜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总分100分。

3.笔试内容:幼儿园教师笔试科目为幼儿教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学前教育学、学前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农村小学教师笔试科目为中小学教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

笔试成绩见小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tyxd.gov.cn/)公告。

(二)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复审地点详见小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tyxd.gov.cn/)公告。

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名额3:1的比例,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方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主要查验报名材料原件及《小店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等信息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相关证件、信息是否真实有效。

1.复审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本人《小店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两份,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国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证书)、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中国教师资格网证书验证页。已就业的人员还须携带现工作单位介绍信(在职教师加盖当地教育局公章)。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并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2010年以前的“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2010年(含)以后已领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直接携带证书参加资格复审,未领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和户主主页)、退伍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到2021年4月30日服务期满的,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须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以上复审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及复审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聘用岗位的要求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同时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然后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名次的下一名递补并进行复审,如递补出现并列且复审合格的同时进入面试。

(三)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详见小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tyxd.gov.cn/)公告。报考人员面试主要考核其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面试总分100分。

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录用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四)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报考人员根据其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招聘学科岗位名额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并列情况,以面试成绩择优录取,如面试成绩也一致,另行加试,成绩按加试成绩顺序排列。

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见小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tyxd.gov.cn/)公告。

(五)体检

体检由招聘教师领导组确定三甲医院对进入体检人员进行体检。因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取消其进入考察对象资格,所空缺的岗位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招聘教师领导组在收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对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者提供的学历、资格等信息进行再次复核,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小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tyxd.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拟聘用人员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小店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组审定,按规定报批,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凡被聘用的教师,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因个人原因不能如期办理入职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及其它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予以解聘,不再递补。凡被聘用的教师,5年内不得在其它单位另聘。

八、监督、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0351—7176976

咨询电话:

0351—7174823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九、防疫要求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保证考务安全,考生须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参加招聘的相关工作。具体要求见《小店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疫情防控健康状况监测登记表》(附件3)。

附件:1.太原市小店区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和农村小学教师岗位表.xls

2.太原市小店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和农村小学教师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

3.太原市小店区2021年幼儿园教师和农村小学教师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状况监测登记表.doc

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笔试和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在招聘过程中,所有公示、通知、公告等全部通过小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tyxd.gov.cn/)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如考生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或从其它渠道获取错误信息而受延误、影响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小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小店区教育局

2021年4月28日

2023年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158名)

响水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并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响水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教师158名,其中仅限2021年毕业生应聘的112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响水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A01-A23职位须取得与应聘职位学科一致且不低于职位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其中:A21职位应具有小学及以上美术教师资格证及陶瓷类三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资格证;A23职位还须具有足球教练员证或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A24-A26职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体育教师资格证或具有相应项目教练员证(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对应聘A23-A26职位且作为教练员带队取得省级及以上比赛前两名的,可不作教师资格要求。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之间出生)。已聘用在省内外中小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7月1日之后出生);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5年7月1日之后出生)。

5.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结束时间,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职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职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职位。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1.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kids.xssxsl.com/ERS_Index.asp。报考者可通过电脑端访问上述网址,

个人注册后即可报名(通过微信扫码);或手机端直接扫描右侧二维码进行注册登录,也可通过手机端关注“响水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教师招聘”,进行报名。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1年7月28日9:00至8月2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1年7月28日9:00至8月2日18:00;

(3)缴费确认:

2021年7月28日9:00至8月2日18:00;

(4)陈述申辩:

2021年7月28日9:00至8月2日18:00;

(5)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

2021年7月28日9:00至8月2日18:00。

2.报考人员可在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方可缴费,完成网上缴费后报名方位有效,未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缴费标准:每位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费9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缴费时请在备注栏注明报考人姓名及报考职位。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公告,对照公告中报名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480×640像素,大小1MB以内,素颜、淡蓝色背景)。县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以职位代码为准),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必须是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3)笔试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或降低开考比例后报考人数仍然不足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时间为8月3日9:00-11:00。

4.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5-68878020(响水县教育局人事科)

5.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报名时请加入报名系统公布的QQ群,随时关注群消息)。

四、考试和资格复核

考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线。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考查应聘职位对应的学科专业知识,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网上查询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各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尾数同分者一并跟进),不足的按实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

3.资格复审。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供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通过人员须缴纳面试费9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缴费后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缴费收据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2021年毕业生须现场签写《“2021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并提供本人①身份证;②报名表;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非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高校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9、2020年毕业生以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人员提供未签订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④与应聘职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与应聘职位相对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同时提交个人承诺书,须在2021年8月份报到时提交教师资格证书。下同)⑤与应聘职位相关的其他证书。

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①身份证;②报名表;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应聘职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⑤与应聘职位相关的其他证书。

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面试。采用上微型课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课堂教学能力。面试时间15分钟,其中微型课10分钟,答辩5分钟,总分为100分。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封闭进行备课(时间40分钟)、上微型课、答辩。

面试成绩由评委组当场告知考生。面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5.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招聘学科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总分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响水县政府网站公布。

2.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人员方法相同)。

4.需选岗职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选岗人员名单,将按照总成绩分职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同分取舍办法和相关程序同前),自主选择岗位。选岗时间、地点及分组另行通知。

需选岗的职位根据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其他职位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2.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聘用人员的首聘服务期一律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3.拟聘新教师须在2021年9月15日前将个人档案寄送至响水县教育局档案室,2021年8月31日前向响水县教育局人事科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原件,如因其他等因素影响,无法提供上述证书的,需由毕业学校出具相关书面说明。逾期不能提供的或档案未转入的,取消聘用资格。

4.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县内学校服务期未满协议期限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待遇

被聘用人员经县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手续,享受我县同类教师同等待遇。对符合我县《引进培养教育卫健人才的激励政策(试行)》的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应的薪酬补贴、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等(详见附件4)。

八、纪律监督

响水县纪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本次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515-68020015。

九、招聘工作咨询

咨询电话:0515-68878020(响水县教育局人事科)。

本次招聘相关政策由响水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响水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xlsx

2.响水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3.响水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xlsx

4.《引进培养教育卫健人才的激励政策(试行)》摘要.docx

响水县教育局

2021年7月23日

2023年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教师招聘公告(80名)

建湖县部分中小学、公办幼儿园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盐城市建湖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0名(含20名2022届建湖籍乡村定向师范生)。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建湖县部分中小学、公办幼儿园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9日以后出生)。

5.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符合规定类别的相应教师资格证。职教类专业课教师,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承诺于聘用后3年内取得符合任教学段和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田径教练岗位的,须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田径项目)及以上证书。

有以下情形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文件精神,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7.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全部入事业编。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应当回避的岗位;

(3)《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选岗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公布的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并认真遵行最新规定。

四、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7月9日至7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建湖县森达路小学一(1)班教室(报名人员从建湖县金菊路与湖中路交叉口东200米森达路小学南门进入)

2.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填写《建湖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在《报名表》上粘贴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并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各1份:

报考招聘对象为“2022年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③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2020-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④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1年及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提供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⑤未落实工作的诚信承诺书。

报考不限招聘对象岗位的须提供: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③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1年及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提供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④报考206、207、208岗位的,还需提供工作经历(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明材料。

报考乡村定向师范生岗位的须提供: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④与建湖县教育局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报到证》原件。

(2)报名人员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时刻关注本人“苏康码”状况,每日进行健康申报更新直至考试当天。报名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能提供报名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报名地点。报名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持“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面试前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配合安排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报名当天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3)乡村定向师范生,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公开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如果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从收到审核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县教育局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的考生笔试费100元/人,收取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费100元/人。

(5)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22年7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凭居民身份证到建湖县森达路小学一(1)班教室领取准考证。

(6)报考者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五、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工作由建湖县教育局和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试卷满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需的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其他事项按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应聘人员承诺书规程操作。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准考证号、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尾数同分者一并跟进),不足1:2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时间、要求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乡村定向师范生不组织面试。

3.资格复审。面试前,建湖县教育局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建湖县教育局现场资格复核并缴纳面试费100元。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核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被委托人须同时提供委托人(考生)和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亲笔书写的书面委托书。

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复核,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核意见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核的建湖县教育局提出陈述申辩。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本人弃权出现的空缺,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核人选。

4.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幼教、舞蹈、田径教练和实习指导学科采取上微型课加专业技能考核形式进行。其他岗位面试采用上微型课方式。幼教学科上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值分别为70分和30分,舞蹈、田径教练和实习指导学科上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值分别为40分和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5.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之和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计算总成绩。

乡村定向师范生总成绩按招聘考试成绩占比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占比30%和国家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占比30%的方法计算综合成绩,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计算。

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六、考察和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若总分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建湖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和体检工作。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因个人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方法相同)。

七、公示、选岗及聘用

1.公示。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方法相同)。对递补人员,按有关规定考察、体检合格后,另行公示。

2.选岗。选岗工作按照《岗位表》,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每人限选一个岗位。同一岗位选岗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选岗,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加试决定选岗顺序(具体另行通知)。

乡村定向师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乡村学校教师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取招聘考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相同,招聘考试成绩也相同的,取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高者),每人限选一个岗位。

选岗人员限选所报考的招聘岗位,且岗位当场选定,不得变更。选岗应由应聘人员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参加。未按规定参加选岗的,按照自动放弃处理。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选岗结束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选岗结果将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3.聘用。选岗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携带就业报到证、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到建湖县教育局审核,并将个人档案依照单位管理权限分别转调至建湖县教育局档案室或建湖县人事档案室。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或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八、招聘政策咨询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监委监督。

监督电话:0515-86233249、80600071(建湖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515-86232117(建湖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附件:1.《建湖县部分中小学、公办幼儿园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pdf

2.《建湖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pdf

3.《个人诚信承诺书》.pdf

建湖县教育局

2022年7月2日

2023年河北省沧州市教师招聘公告(141名)

沧州市市直政府系统教育类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市直政府系统教育类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数量和岗位

此次招聘共有15家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41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见《沧州市2021年市直政府系统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招聘信息: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cangzhou.gov.cn/)、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110.249.194.214:82/)。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1年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学位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21年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其他报考人员除报考招聘单位要求不限户籍的岗位外,须具有沧州辖区户籍或沧州辖区生源地。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具有两年及以上教师工作经历(现仍在教师岗位)的人员,报考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2月27日以后出生)。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详见《岗位信息表》“备注”栏),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凡涉及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2月27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方法为:从2021年12月27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办法和时间

    1.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报名网址:

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110.249.194.214:82/)。  

    报名时间:2022年1月5日9:00至1月11日17:00

交费时间:2022年1月5日9:00至1月12日17:00

2.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和招聘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除特殊紧缺专业岗位外,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进入面试人员证件审核及其他招聘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其责任。

3.网上报名须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交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cangzhou.gov.cn/)、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110.249.194.214:82/)发布的通知公告。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信息为准。

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为《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参考《沧州市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教育类科目考试大纲》(附件2)。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不能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分数。

笔试成绩、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五天后登陆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110.249.194.214:82/)查询。

(二)面试

1.证件审核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证件审核。进入证件审核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岗位5:1,体育运动学校招聘岗位3:1。按以上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证件审核人员(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证件审核)。

考生须按照报考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含户主首页及本人页)(按沧州辖区生源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中学毕业证)、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笔试准考证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需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放弃证件审核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证件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分专业试讲的方式。

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采取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方法确定排名顺序。在此后的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注意事项及体检人员名单在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cangzhou.gov.cn/)、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110.249.194.214:82/)公布。

八、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由市教育局负责,体育运动学校文化课教师岗位由市体育局负责。负责考察和复审的单位要对考察对象的表现写出书面报告并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意见。因考察不实造成用人失误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公示、聘用

对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防疫要求

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河北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提供7日内和48小时内2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纸质报告,具体要求为:考试前7日至考试前48小时一次,考试前48小时内一次,2次核酸检测须间隔24小时,如不能按要求提供两次核酸检测报告,不能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市)以及本轮疫情有确诊病例的县的旅居史、考前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判定的密接者密切接触史的人员、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有关政策要求,如上述内容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

十一、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受疫情影响,符合此次教育类招聘岗位条件且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附件:1.附件1沧州市2021年市直政府系统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附件2沧州市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教育类科目考试大纲.doc

咨询电话:市教育局人事科  0317-3170632

          市人社局事业科 0317-3206528

2023年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教师招聘公告(96名)

盐城市建湖县教育局直属学校2021年度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招引高层次教育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盐城市建湖县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决定赴高校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教师96名,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盐城市建湖县教育局直属学校2021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4月17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4月17日后出生)。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021年毕业生是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8月份报到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5.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段学科与招聘岗位一致。(职教类专业课教师,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承诺于聘用后3年内取得符合任教学段和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他学科教师,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并承诺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任教学段和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7.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②2021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

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建湖教育”微信公众号和有关高校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2.组织报名。

(1)网络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月23日(节假日不休)

(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4月24日前,填写《报名表》并发至邮箱185268722@qq.com。

上传材料须提供本人下列材料复印件:

①《盐城市建湖县教育局直属学校2021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贴有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

②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

③普通高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复印件;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④与应聘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职教类专业课教师,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交个人承诺书(在入职三年内提交教师资格证书)。

3.现场确认。

经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有意向的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4月24日上午9:00前到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现场填写报名表,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地点: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研究生院23C号楼101C教室(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

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0515-86232117,13770211168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接受“健康码”、“防疫行程卡”査验和体温检测,当天“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报名及面试。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时调整。

应聘人员需提交的材料要求和网上报名上传材料一致,其中报名表提供经本人签名的原件,其他材料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并告知面试时间和地点等。

应聘人员在提供材料时,须签名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且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现场面试。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2,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符合招聘条件者直接参加面试。面试采取上微型课和答辩形式,应聘人员在学科组内按抽签顺序进行备课、上课和答辩,备课30分钟,面试时间15分钟左右(包括上微型课和答辩)。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同一学科应聘人员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

5.体检及考察。

建湖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和考察工作。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公示及聘用。

(1)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及时向建湖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以便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3)聘用人员均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4)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建湖县教育局直属学校服务期未满3年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其它说明

1.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2.建湖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此次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5-80600071。

3.建湖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接受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515-86232117。

附件:

1.盐城市建湖县教育局直属学校2021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2.盐城市建湖县教育局直属学校2021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3.诚信承诺书.doc

建湖县教育局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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