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幼儿园>正文

最新消息!庐城城区公办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方案来啦…… 2021年最新幼儿园招生方案

2023-08-04 23:07:59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最新消息!庐城城区公办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方案来啦…… 2021年最新幼儿园招生方案

最新消息!庐城城区公办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方案来啦……

庐城城区公办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庐城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幼儿园工作规程》《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庐城城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分级管理、自主招生”的原则。庐城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在县教体局监督指导下,由县幼儿教育集团统筹安排,各幼儿园根据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自主招生。

2.坚持“就近择园、免试入园”的原则。适龄幼儿根据居住地就近择园。各幼儿园规范招生流程,免试入园。

3.坚持“划分区域、阳光招生”的原则。根据城区公办幼儿园布点现状,合理划分现有公办幼儿园招生区域,推行阳光招生,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二、招生对象

1.小班:2021年9月1日前年满3周岁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即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

2.中班:2021年9月1日前年满4周岁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即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

3.大班:2021年9月1日前年满5周岁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即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

各园具体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

三、招生区域

1.环碧幼儿园:周瑜大道与文明路交口,沿周瑜大道向东至邓湖路,沿邓湖路向南至潜川路,沿潜川路向西至西门湾路,沿西门湾路向北过桑园街至文昌路,沿文昌路向东至文明路,沿文明路向北至周瑜大道交口的环形区域(主要住宅小区:环碧新村、皖江家园、隆泰广场、老县政府、中心城37-46栋、景色家园、绣溪园、皖中大市场A区等)。

2.翰林苑幼儿园:文明路与内环北路交口,沿文明路向南至迎松路,沿迎松路向东至庐白路,沿庐白路向南至塔山路,沿塔山路向东至幸福路,沿幸福路向北至内环北路,沿内环北路向西至文明路交口的环形区域(主要小区:竹桂园、翰林苑、天晨家园、鲍井花园、幸福家园等)。

3.翰林苑幼儿园博艺分园:庐巢路与内环东路交口,沿内环东路向西至幸福路,沿幸福路向南至塔山路,沿塔山路向西至庐白路,沿庐白路向北至迎松路,沿迎松路向西至文明路,沿文明路向南至周瑜大道,沿周瑜大道向东至庐白路,沿庐巢路向东至内环东路交口的环形区域(主要小区:惠民小区、鲍井新村、书香门第、观音桥广场等)。

4.滨河幼儿园、东方都市幼儿园(联合招生):周瑜大道与庐巢路交口,沿庐巢路向东至内环东路,沿内环东路向南至盛桥路,沿盛桥路向东至冶山路,沿冶山路向南至晨光路,沿晨光路向西至梅山路,沿梅山路向南至龙桥路,沿龙桥路向西至内环东路,沿内环东路向南至潜川路,沿潜川路向西至邓湖路,沿邓湖路向北至周瑜大道,沿周瑜大道向北至与庐巢路交口的环形区域(主要住宅小区:海纳国际、东方华庭、世纪花都、朝阳花园、滨河家园、时代家园、银河湾小区、粮运大厦、绿野花园、明珠宾馆、东方都市、爱庐公园、庐江大剧院、庐江图书馆、万家四季城等)。

5.碧桂园幼儿园、钻石湾幼儿园(联合招生):双石路与外环北路交口,沿双石路向西至内环北路,沿内环北路向南至盛桥路,沿盛桥路向东至冶山路,沿冶山路向南至晨光路,沿晨光路向东至外环东路,沿外环东路向北至双石路与外环北路交口的环形区域(主要住宅小区:碧桂园一期、碧桂园二期、碧桂园钻石湾、新庐国际、庐江中学、庐江体育馆、朱墩菜市场及周边、朱墩安置房、庐江壹号等)。

6.恒大幼儿园:内环东路与泥河路交口,沿泥河路向东至外环东路,沿外环东路向北至晨光路,沿晨光路向西至梅山路,沿梅山路向南至龙桥路,沿龙桥路向西至内环东路,沿内环东路向南至与泥河路交口的环形区域。(主要住宅小区:恒大悦龙台、晨光家园、江山御府、湖山壹品、南河家园、东郡名城、世纪华府、东方水岸等)。

7.幸福幼儿园:合铜路与周瑜大道交口,沿周瑜大道向东至郭河路,沿郭河路向北至内环北路,沿内环北路向西至合铜路,沿合铜路向南至周瑜大道交口的环形区域(主要住宅小区:幸福世家、玉兰庭、逸景园、沁春园、金港湾、春天家园等)。

8.和顺幼儿园:合铜路与文昌路交口,沿文昌路向东至汤池路,沿汤池路向北至周瑜大道,沿周瑜大道向西至合铜路,沿合铜路向南至文昌路交口的环形区域;五里南路与文昌路交口西南角长塘家园安置小区(主要住宅小区:和顺新天地、汇德公馆、安德利广场、祥和家园、杨塘家园、平塘家园、长塘家园、世纪锦都、天润公馆等)。

9.晨曦幼儿园:五里南路以西、周瑜大道以南、望湖路以北、城西大道以东区域(主要住宅小区:桃园雅居、青春家园、青陶景苑、城西新村安置房一期和二期、美的城、城西碧桂园、湖畔樾山、移湖家园、学府嘉苑等)。

10.桂花苑幼儿园:西城桂花苑小区以及周边厂区、住宅等附近区域。

11.磙桥幼儿园:望湖路与黄山南路交口,沿黄山南路向南至铜陵路,沿铜陵路向东至邓湖南路,沿邓湖南路向南至外环南路,沿外环南路向西至望湖路,沿望湖路向北与黄山南路交口的环形区域(主要住宅小区:亿丰建材城、磙桥家园等)。

12.阳光壹号幼儿园:文昌路与黄山路交口,沿文昌路向东至桑园街,沿桑园街向南过西门湾路至潜川路,沿潜川路向东至邓湖路,沿邓湖路向南至铜陵路,沿铜陵路向西至黄山南路,沿黄山南路向北至文昌路交口的环形区域(主要住宅小区:阳光花园、绣溪豪庭、康居苑、育才花园、中心城1-36栋、秀水亭、马园安置房、文元学府、缤纷南郡、水西门、阳光壹号院、阳光水岸、众发世纪城、洗塘新村、白岗景苑等)。

13.望湖城幼儿园:内环北路以北,合铜路以东,外环北路以南,黄山北路以西的环形区域(主要住宅小区:臻园雅筑、春天华庭、望湖城、滟澜山、幸福大街、怡和园等)。

14.县中心幼儿园:招收县中心幼儿园周边区域的幼儿、庐城城区未划分公办幼儿园招生区域的幼儿,以及符合其他城区公办园招生条件但未被录取的幼儿。

四、招生条件

(一)城区户籍(或房产)居民子女入园

1.户籍。适龄幼儿属于招生范围内户籍,户主是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含祖父母、外祖父母)。

2.房产。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不含车库等)标注的地址位于招生区域范围内,且不动产权所有人是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含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住房的情况下,商业门面房产权证可以作为入园依据。

3.城区未安置拆迁户或公租房住户子女入园。到安置房(或公租房)所在区域公办幼儿园办理报名登记。

(二)其他人员子女入园

1.来庐兴办企业管理人员子女入园。执行县政府《关于来庐兴办企业人员子女入学问题的通知》(庐政办〔2007〕120号)文件。

2.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园。比照执行合肥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保障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通知》精神,按照符合基本条件、坚持免试的原则,依据务工、经商和居住地点,到招生区域公办幼儿园报名。

(三)有关说明

1.适龄幼儿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凭相关证明材料,与城区幼儿同等享受入园政策。

⑴适龄幼儿父母中一方户籍或房产在庐城,本人在城区实际居住;

⑵父母离异的适龄幼儿,与其共同生活的父或母一方(含其他法定监护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籍或房产在庐城,并实际居住。

2.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按照有关文件执行,并按照户籍或房产所在地就近安排入学;无城区房产和户籍的,根据租住地就近安排,但须提供城区无房产证明。

⑴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合肥市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合教〔2019〕258号)和《关于加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拥办〔2021〕6号)文件执行。

⑵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执行。

⑶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机制的意见》(合政办秘〔2019〕64号)文件执行。

⑷2020年疫情期间支援湖北医务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援湖北医务人员激励关爱十项措施的通知》文件执行。

五、报名材料

除幼儿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查验证、入园体检报告单(报名时若未能及时提供,入园时补交)外,还需以下相关材料。

1.城区户籍人员子女:户口簿;城区房产人员子女:户口簿、房产证;商业门面房人员子女:户口簿、房产证。暂未取得房产证的,须提供原始购房合同。

2.城区拆迁户子女:户口簿、拆迁协议、城区无房产证明、拆迁安置房位置证明。

3.公租房住户子女:户口簿、与相关部门签订的公租房合同。

4.来庐兴办企业管理人员随迁子女:户口簿、劳动合同、城区无房产证明、租房合同(企业主要负责人可提供营业执照替代劳动合同)等,所在企业或租住地点须在幼儿园招生区域内。

5.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务工人员:户口簿、务工合同、城区无房产证明、租房合同等,务工或租住地点须在幼儿园招生区域内;

(2)经商人员: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城区无房产证明、租房合同等,经商或租住地点须在幼儿园招生区域内。

六、招生方式

1.幼儿园面向社会现场登记报名,分批次录取。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直接录取;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通过公开摇号(抽签)方式按计划数录取。

2.当两个园招生区域相同时,实行联合招生。符合报名条件的家长可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选择,但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幼儿园报名。若未被录取,且另外一个幼儿园同批次未招满时,可参与另外一个幼儿园招生,按批次录取。

七、招生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庐江教育、庐江县幼儿教育集团微信公众号,以及在各城区公办幼儿园门前张贴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发布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信息。

(二)报名登记及资格审查

根据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详见附件2),凭相关材料到所在区域幼儿园办理入园报名登记手续,并接受资格查验(原始证件用于审核,复印证件由幼儿监护人签名后交幼儿园备案),查验合格,通过资格审核。

(三)确定录取幼儿名单

各幼儿园对报名幼儿进行资格审查后,分批次录取,录取名单在园内张贴公示。

1.第一批次录取对象。

符合“招生条件”中(一)类人员子女。当有效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时,直接录取;当有效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幼儿园通过公开摇号(抽签)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2.第二批次录取对象。

当第一批次录取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时,剩余名额招收符合“招生条件”中(二)类人员子女,当有效报名人数小于剩余名额时,直接录取;当有效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名额时,幼儿园通过公开摇号(抽签)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第三批次录取对象。

当第一、二批次录取结束后,依然未达到招生指标时,剩余名额面向非招生区域招生,当有效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名额时,幼儿园通过公开摇号(抽签)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八、组织领导

县幼教集团成立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统筹城区公办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事宜。各幼儿园成立招生工作组,具体负责本园招生工作,园长为第一责任人。

九、招生纪律

参与招生的人员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执行招生政策,严守招生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接受社会监督。

十、附则

(一)本实施方案由庐江县幼儿教育集团负责解释。

(二)咨询电话:0551-873362280551-87336218;

监督电话:0551-873339600551-82563537。

附件:1.2021年秋季庐城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一览表

2.2021年秋季庐城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时间及流程安排

庐江县幼儿教育集团

2021年8月20日

注:考虑幼儿园实际,中大班补招计划数以各幼儿园发布为准。

注:现场报名或摇号时,家长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幼儿园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扫码、测量体温,保持一米间隔距离等,具体详见各幼儿园招生公告。

出品:庐江县融媒体中心

原标题:《最新消息!庐城城区公办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方案来啦……》

2023年南开大学幼儿园招生简章

一、招生政策

1.招生对象:

小班: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间出生的幼儿均可报名。

2.报名条件:适龄幼儿报名时需提供居民户口簿(若幼儿户口与在校职工不在一本户口册上,请准备证明与幼儿有直系关系的证件,例如:出生证)和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

3.招生范围:南开大学现岗正式在编教职工子女及南开大学博士后流动站自主招收的全职博士后子女。

二、招生人数

小班招生100人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生申请工作采取网络投递的方式。家长填写入园申请表后经所在单位核实盖章,将此扫描文件(PDF格式)发送南开大学幼儿园指定邮箱报名。

报名邮箱地址:nkdxyey2015@163.com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

1.南开大学幼儿园于2021年7月3日在南开大学官网“通知公告”栏发布《2021年南开大学幼儿园招生简章》,并在幼儿园门前、南开大学北村、西南村社区公告栏张贴幼儿园招生简章海报。

2.儿童家长在南开大学官网自行下载入园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由所在单位盖章。于2021年7月10日—2021年7月12日按时将入园申请表(单位盖章有效)电子版发送至南开大学幼儿园指定邮箱。

3.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接收到的入园申请表逐一核查,对核查通过的幼儿发放验证注册通知书至新生家长提供的邮箱。

4.新生家长于2021年7月16日按照邮箱中收到的预约时间到幼儿园指定地点办理入园手续。

5.开学前新生按照南开区妇幼保健中心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准予入园。

五、咨询时间、电话

1.咨询时间:7月3日—7月10日  8:30—16:30

2.咨询电话:23503404

六、收费标准

请详见“2021年南开大学幼儿园收费公示情况”。

七、注意事项

1.幼儿园没有清真伙食。

2.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办理入园手续时请家长(本校教职工)按照预约时间到幼儿园指定地点,不带孩子。办理过程请戴口罩、出示健康码、配合测量体温,并按一米线间隔保持距离。

3.所有教职工务必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信息及资料,如发现弄虚作假的问题,一经查出将取消入园申请资格。

4.幼儿家长所提供邮箱地址及微信号需准确无误,幼儿园据此发放验证注册通知书、接收每月保育教育费和伙食费的电子发票及安排新生办理入园手续等事宜。                   

南开大学幼儿园

2021年7月3日

温馨提示:因现场验证时间在假期中,请新生家长提前做好安排,按时来园办理手续,切勿延期!

附件:2021年南开大学幼儿园儿童入园申请表.docx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3年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保障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落实学前教育管理体制,以区为主组织实施幼儿园招生工作。

(二)免试入园。遵循人户一致优先、相对就近入园,禁止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测查或者变相遴选生源。

(三)程序规范。完善招生制度,规范招生程序,加强全程监督,提升招生工作信度。

二、工作程序

(一)制定招生计划(2021年4月—5月)。各区教育局指导辖区内各幼儿园加强入园需求摸底,按照核准的招生规模和班额,制定招生计划、招生公告及矛盾纾解方案。

(二)发布招生公告(2021年6月上旬)。各幼儿园采取线下张贴、线上推送等方式,发布经所在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公告。招生公告主要包括幼儿园办学基本情况、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报名时间、录取方式、收费项目及标准、咨询方式等信息。招生公告的发布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充分保障适龄幼儿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知情权。招生公告发布期间,各幼儿园应当采取适当方式,为适龄幼儿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入园指导服务。

(三)组织入园申请登记(2021年6月下旬)。各幼儿园按照便民利民、规范高效的总体要求,优化入园申请登记流程,精简核验证明材料。灵活采取网上、现场等形式组织入园申请登记,坚决防止出现因招生工作导致的人员聚集。入园申请登记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便于适龄幼儿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充足时间安排入园申请登记办理事宜。入园申请登记期间,幼儿园应当接受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的入园登记申请,指导其填写《幼儿园新生入园申请表》(各区统一样式,各幼儿园自行印制)。

入园申请登记工作结束后,各幼儿园应当及时做好有关信息核验工作。有条件的幼儿园,可以在入园申请登记时同步核验有关信息,一次办理到位。

(四)确定录取名单(2021年7月)。各幼儿园根据招生计划、入园申请登记及信息核验情况,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对招生学位数小于入园报名数的,可以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分批次招录等方式确定录取名单;对招生学位数大于入园报名数的,可以在录取符合条件的幼儿后,适当放宽条件进行补招。录取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向已录取的适龄幼儿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发放《幼儿入园通知单》(各区统一样式,各幼儿园自行印制),向未录取的适龄幼儿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告知录取结果并做好说明工作。

对在集中招生时段因各种情况未能招收的适龄幼儿,由所在区教育局为适龄幼儿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必要的入园指引服务。集中招生结束后,有富余学位的幼儿园可以在所在区教育局指导下依规补招。

(五)办理入园手续(2021年秋季开学预备周)。已录取的适龄幼儿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幼儿入园通知单》和《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按照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进行健康检查),到幼儿园办理入园手续。

2021年秋季幼儿园开学后,各幼儿园应当及时采集新入园幼儿基本信息,统一纳入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电子学籍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各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幼儿园招生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科学组织实施,统筹做好2021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各项工作。要加强幼儿园招生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幼儿园要切实规范招生行为,认真落实园长负责、专人管理的招生工作机制,确保招生工作缜密无漏,有序推进。5月30日前,各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提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

(二)统筹配置学前教育资源。各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域适龄幼儿密度分布、学前教育资源分布、幼儿园办园规模等情况,统筹好辖区内现有学前教育资源。其中,住宅区配套幼儿园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武政规〔2017〕63号),优先满足本住宅区符合条件的居民适龄子女就近入园需求;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根据办园规模,最大限度接纳周边居民适龄子女入园;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设置的幼儿园,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做好招生工作;民办幼儿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规定,依法自主招生,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严格履行普惠服务承诺。

(三)严格控制幼儿园的班额。各区教育局要加强对区域内幼儿园班额的监管。在入园矛盾相对突出、资源结构性不足的区域,因应对入园高峰、满足入园需求扩大规模招生(增加班级数)或者扩大班额招生(增加班级人数)的幼儿园,必须提前经区教育局同意。扩大规模招生的,不得挤占必备功能室或违法加盖建筑;扩大班额招生的,原则上至多在现行标准上增加5人。

(四)关注适龄儿童特殊群体入园需求。各区教育局要积极推进学前残疾幼儿随班就读,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要切实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汉就业创业大学生适龄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入园工作。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和学前教育优待政策。由区教育局统筹,在学位允许前提下,按照同等条件优先原则,安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到公办幼儿园或者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身份由其所在区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审核认定。

(五)落实招生宣传指导工作。各区教育局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服务意识,加强辖区内幼儿园招生宣传指导工作。在辖区幼儿园招生的各工作环节和各关键时间,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开招生信息,细致解读招生政策,有效开展宣传,引导家长合理预期,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耐心做好家长工作。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及时了解,认真研究,妥善解决。

(六)完善招生监督检查机制。各区教育局要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监督招生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畅通家长和社会监督渠道,对违规宣传、违规招生、违规收费的幼儿园予以严肃查处,维护公平公正的招生秩序。各幼儿园应准确掌握招生政策,严格招生纪律,共同维护教育公平。市、区教育局设立幼儿园招生服务电话,统一做好政策咨询、问题解答、举报受理等工作。

附件:市、区教育局设立的幼儿园招生服务电话

武汉市教育局2021年4月21日

附件

市、区教育局设立的幼儿园招生服务电话

武汉市教育局:65608465

江岸区教育局:82220430

江汉区教育局:82772259

硚口区教育局:83736401

汉阳区教育局:84866688

武昌区教育局:87131638

青山区教育局:86330319

洪山区教育局:87646306

东西湖区教育局:83216647

蔡甸区教育局:69812909

江夏区教育局:81820051

黄陂区教育局:85926056

新洲区教育局:89358670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教育局:84211639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67880082

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教育局:86627705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