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幼儿园2023年招生方案最新版下载大全
承德县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统一招生、合理划分片区、免试录取、就近入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公开招生信息,加强招生监督,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招生程序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二、招生安排
(一)幼儿园招生
1.招生年龄
招收满3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后-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幼儿。
2.招生人数
农村公办幼儿园招生人数由学区统一规划县城公办园招生人数:县一幼小班120人,县二幼小班120人,县三幼小班120人,县四幼小班85人,县五幼小班85人。民办园招生人数不得超过审批人数。
3.班额要求
幼儿园原则上开设12个班,小班、中班、大班平均设立。小区配套幼儿园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班级。
4.招生范围
农村幼儿园不得跨乡镇招生县城民办园除招收县城各小区、大杖子村、胡杖子村、路通沟村幼儿外,不得招收其它乡镇幼儿。
5.招生程序
第一步,发布招生简章。各单位在2023年6月25日发布招生简章,在招生简章中明确报名时间、报名咨询电话、报名方式、报名成功具体体现、所需材料、材料审核时间(各单位自行确定)及相关要求,通过大门口张贴招生简章等方式向社会发布招生信息。
第二步,现场或网上报名。农村公办园现场报名县一幼、县二幼、县三幼网上报名,县四幼、县五幼线下预报名,每个幼儿限报1所公办园。2023年7月4日上午8:00开网,名额招满为止。民办园可现场报名也可网上报名。
第三步,公示结果并进行材料审核。公办园7月4日上午在大门口显要位置公示招生结果及咨询电话,自行安排时间对幼儿出生证明、健康证(2023年6月以后取得)、接种证、家庭户口本(含户主、父母、幼儿)原件及复印件、幼儿本人照片等资料审核。民办园自行安排。
第四步,报名结束后,县城一幼,二幼,三幼把报名成功幼儿的姓名、出生日期,家庭住址,报名时间等详细信息从网报系统里导出来,四幼、五幼将录取的小区内幼儿及其他小区幼儿信息整理好,各园统一上报幼教股备案。
(二)小学招生
1.招生年龄
招收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招生范围
(1)学区小学:招收有本学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及外来务工、经商等符合入学条件人员的随迁适龄子女。
(2)县城小学:招收在县城新兴居委会、花园居委会、中心街居委会、老街居委会、桥东居委会、杨村居委会、站北居委会、帝贤家园居委会、中道居委会、滨河居委会、光明居委会11个居委会所辖社区,下板城村、东窑村、杨树林村、中磨村、干沟门村、胡杖子村、路通沟村7个村居住,符合入学条件,2023年需进入承德县县城范围内小学一年级就读的适龄儿童。
3.招生方式
各学区由学区中心校统一招生,县城小学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统一招生。
4.招生条件
学区小学:由学区中心校组织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
县城小学: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均可报名。报名后,需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县教育和体育局对家长提供的材料进行审验。
(1)城区户口。具有承德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审核时需提供与父母同户的户口本、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证明、适龄儿童父母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2)城区购房。2023年5月31日前父母在城区购房并居住的本县户籍的适龄儿童。
审核时需提供与父母同户的户口本、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证明、适龄儿童父母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费、水电费、取暖费等缴费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军人子女。在河北省内接受教育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
审核时需提供与父母同户的户口本、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证明、军人证(或烈士证)、县城住所的物业费、水电费、取暖费等缴费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4)进城务工。2023年1月1日以前父母有合法手续且在城区务工的本县户籍的随迁适龄儿童。
审核时需提供与父母同户的户口本、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证明、租房合同、居住证明(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父母至少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自2023年1月以来连续缴纳的“三险”(工伤、养老、失业)凭证(人社部门出具)、租住地的物业费、水电费、取暖费等缴费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5)进城经商。2023年1月1日以前父母取得城区内工商营业执照且在城区经商的本县户籍的随迁适龄儿童。
审核时需提供与父母同户的户口本、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证明、租房合同、居住证明(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工商营业执照、2023年1月以来连续纳税(或免税)证明及经营场所和租住地的物业费、水电费、取暖费等缴费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6)县外户口。截止到2023年5月31日前已持有《河北省居住证》的县外户籍的适龄儿童。
审核时需提供父母和子女本人《河北省居住证》及与本县户籍人员的适龄儿童同等要求的相应材料。
5.招生程序及时间
(1)学区小学
小学毕业后,由学区统一安排。
(2)县城公办小学
第一步,网上预报名。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陆报名网站,进行预报名,登记相关信息。
第二步,提交材料。到指定地点提交纸质材料,进行初审。
第三步,复审材料。教体局对纸质材料进行复审。
第四步,核实材料。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到各部门及务工、经商人员居住地、经商人员经营地等对家长提交的入学材料进行核查,确定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第五步,分批招生。按符合条件的网上预报名儿童情况,分批次招生。第一批:招收有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第二批:招收父母在城区购房并居住的本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在河北省内接受教育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第三批:招收父母在城区务工、经商的县内户籍随迁适龄儿童和有居住证的县外户籍的随迁适龄儿童。符合进城务工、经商条件的适龄儿童原则上选择第一小学或第三小学就读。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招生计划
(1)学区小学
各学区中心校根据有关规定统筹规划辖区内完全小学或校点的招生工作,以服务家长为宗旨,打破乡镇村行政区划,遵照“就近”的原则做好招生工作。
(2)县城小学
实验小学500人,10个班县一小200人,4个班县二小500人,10个班县三小200人,4个班县四小500人,10个班。
(三)初中招生
1.招生条件
具有承德县学籍或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招生范围
(1)农村初中
六沟初中招收六沟学区所有毕业生三沟初中招收三沟学区所有毕业生和孟家院学区仓子中心小学有意愿的毕业生头沟初中招收头沟学区和岗子学区所有毕业生三十家子初中招收三家学区所有毕业生安匠初中招收安匠学区和新杖子学区所有毕业生上谷初中招收甲山学区除武场中心小学和京承山希望小学之外所有毕业生。各初中与学区中心校(或学区中心校所属部分小学)要对应招生,整体接收,有效衔接。
(2)县城初中
县一中初中部采取多校划片,其招生范围为县城五所公办小学,以此推进县城内优质教育资源大体均衡,学校根据家长自愿报名,并按照报名先后顺序进行招生县二中招收实验小学和县一小所有毕业生、县二小和县四小部分毕业生县三中直接招收县三小的所有小学毕业生、大杖子小学有意愿的毕业生及县四小部分毕业生(招收县四小160人,由家长自愿报名,如果超过招收人数,则由教体局组织采取摇号的形式确定名单)县四中招收下板城学区所有毕业生、孟家院学区孟家院中心小学所有毕业生、仓子中心小学有意愿的毕业生、甲山学区武场中心小学和京承山希望小学所有毕业生及居住在八二铁路以东区域的有意愿的县二小毕业生。
3.招生计划
(1)农村初中
按规定范围招生。
(2)县城初中
县一中初中部招生500人,10个教学班县二中招生1000人,20个教学班县三中招生500人,10个教学班县四中招生400人,8个教学班。
(3)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依据省、市、县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相关文件要求,围绕“严格控制总量、逐步消化增量”总目标,结合实际情况,2023—2024学年度圣继学校和承实学校停止所有年级招生,包括插班生,两所学校六年级学生可直接升入本校七年级。
4.招生时间
自小学毕业后开始招生,原则上7月30日前结束,具体时间由各初中自定。
5.招生程序
第一步,县教育和体育局将小学毕业生名单电子档案下发至各初中,各初中制定招生方案,认真与相关小学和家长对接,做好招生工作。
第二步,县教育和体育局对各校录取结果进行审核认定,注册学籍。
(四)高中招生
普通高中招生按照《承德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承教通〔2023〕4号)、《承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承教通〔2023〕13号)等文件执行。
职教学校招生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职成函〔2023〕15号)文件执行。
(五)特殊教育招生
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由教体局统筹安排进入特教学校就读因残疾程度较重不能进入学校或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的,应采取送教上门的形式实施教育,并纳入特教学校学籍管理。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教体局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按照“一人一案”原则,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除经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定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儿童、少年外,做到应入尽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教体局党组书记和局长任组长、县教体局相关副局长任副组长、县教体局相关科室及学校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域内招生工作。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招生工作的重要意义,各尽其责,全力配合,确保2023年招生工作圆满完成。
(二)做好政策宣传
招生工作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是推动全县教育向优质均衡发展的基础环节。教体局将与县宣传部门联系,通过网络信息平台、社区、学校等途径做好招生工作的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格纪律要求
2.招生过程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禁学校私自跨校招生,在招生过程中以学生意愿为依据,严禁选拔性招生,严禁出现“大班额”,严禁设立“快慢班”“重点班”“特色班”“实验班”等。
3.对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出现不稳定因素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违规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违规的公办学校,由县教体局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对违规的民办学校,由县教体局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规参与招生的校外培训机构,由教体局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列入“黑名单”、停止招生直至撤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规违纪的个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直至撤职或者解除聘用关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因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地方,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努力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生态。
4.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全面落实县长、教体局局长、乡(镇)长、村长、校长、家长、师长(班主任)等“七长”控辍保学责任制,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在摸清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基础上,建立健全县、乡、村、校4本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台账,落实联控联保机制和动态监测机制,完善入学通知书制度,认真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学校在学籍系统提交,教体局网上核办。
5.各直属学校招生结束要及时向教育股反馈招生情况。
附件:1.2023年承德县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承德县2023年县城小学一年级划片招生范围
附件1:
2023年承德县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占民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局党组书记
陈英春县教体局局长
副组长:赵振维县教体局副局长
田福生县教体局副局长
赵瑞广县教体局副局长
侯冰然副主任督学
朱瑞东党组成员
成员:陈晓丽基础教育股股长
李青职成教研中心主任
杜静幼教股股长
王春君纪工委办公室主任
陈桂香基础教育股副股长
杨长勇基础教育股副股长
张彦辉基础教育股副股长
附件2:
承德县2023年县城小学一年级划片招生范围
1.第一小学
(1)迎宾路以西下板城村第3、4、5、6、7、8、12组村民子女
(2)惠民小区、老街小区、党校小区、党校集资楼、下板城村委会小区、板城新村小区、新农行家属楼、老农行家属楼、农发行家属楼、二粮店家属楼、花都高层、富城小区、帝贤家园、金牛华府、滦阳昇景、长瑞锦城、南园小区学苑路以西区域所有楼群居民子女。
2.第二小学
(1)珠源路以东,承沈铁路以南县城区域居民子女
(2)红创、鸿郡、聚鑫家园、金地书香园、中居博雅、兰馨家园、富豪国际、朝阳家园等小区楼群居民子女。
3.第三小学
(1)站北居委会辖区内居民子女红创、鸿郡、聚鑫家园居民子女。
(2)中磨村村民子女。
4.第四小学
(1)承秦路(大牛环岛—滦河湾)以西区域内所有居民子女
(2)景泰小区、惠民小区、老街小区、党校小区、滦阳昇景、长瑞锦城、党校集资楼、下板城村村委会小区、板城新村小区、玖樾台小区等居民子女
(3)下板城村1、2、9、10、11组村民子女,胡杖子、路通沟村村民子女。
5.实验小学
(1)新兴居委会辖区居民子女
(2)花园居委会辖区居民子女
(3)中心街居委会辖区珠源路以西区域居民子女
(4)帝贤家园、富城小区、金牛华府、景泰小区、花都高层、南园小区学苑路以东及珠源路以西居民子女。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城阳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城阳区2023年
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2023年城阳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3〕33号)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严格招生纪律,健全招生管理机制,确保稳定、有序、圆满地完成招生工作,现结合城阳区实际情况,制定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23年普通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二、报名方式
全区幼儿园招生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同步招生。
三、招生范围
根据全区招生工作有关要求,各幼儿园确定招生批次及报名条件,具体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
(一)局属公办幼儿园和区实验幼儿园
教育集团园区
根据学位情况,按批次招收服务社区户籍,对应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幼儿父母产权比例需占50%以上),符合“两所非社区”户籍、“两证统一”条件的适龄幼儿。局属公办幼儿园和区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园区具体报名条件见附件1。
(二)街道公办幼儿园
根据学位情况,按批次招收服务社区户籍幼儿、“六老之一”为服务社区户籍幼儿、街道内非社区户籍幼儿、周边符合入园条件的随迁子女。
(三)民办幼儿园
民办幼儿园招收周边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小区配套民办幼儿园应优先招收符合条件的业主子女。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招生简章须经所在街道教育服务中心审核后方可向社会发布。
(四)相关说明
1.“两所非社区”户籍是指城阳派出所和正阳路派出所的非社区户籍;“两证”是指户口簿(落户时间截止到2023年5月31日)和房屋产权证“统一”是指适龄幼儿与其所居住的房屋产权所有人(或产权所有人的配偶)的户口在同一户口簿上,该户口簿上的住址与该适龄幼儿所居住的房屋产权证上的房屋地址一致,且该房屋产权证所有人是适龄幼儿的父母(幼儿父、母产权比例占50%以上)。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申请入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我区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并在居住地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满6个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
(2)父母一方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我区按月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满6个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
(3)有私有产权住房的,无需准备劳动合同及社保参保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无私有产权住房的,以上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
四、招生基本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区教育体育局通过青岛城阳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及“城阳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城阳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局属、街道各公办幼儿园招生简章通过相关微信公众号(详见附件2)及门口张贴等途径发布,各民办幼儿园招生简章通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及门口张贴等途径发布。
(二)报名及录取流程
1.第一次招生:
(1)第一阶段:网上信息采集(6月12日至6月15日每天9:00-20:00)
全区幼儿园报名实施“一网通办”。符合报名条件的新生家长通过本人手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进行实名认证后,登录“城阳区幼儿园报名服务平台”,选择拟报名幼儿园,依次完成网上信息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等步骤,完成网上信息采集。
(2)第二阶段:录取阶段(6月16日至6月18日)
①录取办法:各幼儿园根据招生计划,按报名条件、分批次进行录取,不得以报名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人数少于或等于报名批次学位数时,直接录取;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人数超过报名批次学位数时,则采取电脑派位或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且不再进行下一批次录取。
②录取查询:家长可在6月18日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第一次报名录取结果。
2.第二次招生:
第一次招生未录取的幼儿家长可再次登录报名服务平台自愿为幼儿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进行网上报名。6月18日通过青岛城阳政务网及各街道教育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所辖幼儿园空余学位情况。
(1)第一阶段:网上信息采集(6月19日至6月20日每天9:00-20:00)
家长可再次登录“城阳区幼儿园报名服务平台”,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进行报名,依次完成网上信息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等步骤,完成网上信息采集。
(2)第二阶段:录取阶段(6月21日)
①录取办法:各幼儿园根据空余学位数量,按报名条件、分批次进行录取,不得以报名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人数少于或等于空余学位数时,直接录取;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时,则按照招生简章要求分批次进行录取,同一批次超过空余学位数时则采取电脑派位或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且不再进行下一批次录取。第二次招生仍未被录取的幼儿家长可自主联系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进行报名。
②录取查询:家长可在6月21日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第二次报名录取结果。
3.相关说明:
(1)为便于使用大数据填报和校验相关信息,建议作为户主或房主的一方进行注册、认证和报名。具体操作流程指南请于报名前关注“城阳教育”微信公众号及各幼儿园微信公众号。
(2)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每次网上报名只能选择1所幼儿园进行报名,同一名幼儿身份证号码不能同时兼报多所幼儿园。在网上信息采集时间段内,家长可继续登录报名平台查看或修改已填报的内容,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进行修改。
(3)家长登录幼儿园报名服务平台,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幼儿基本信息、户籍信息、房产信息、监护人信息等。平台已经对接多个部门的大数据,在信息采集过程中,大数据自动校验比对成功的数据,将自动填写在相关栏目中,并显示“自动回填”字样。不能自动校验比对成功的数据,需要手工填报信息,并依据平台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照片。
(4)家长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幼儿园将对幼儿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表示报名完成,家长可在网上信息采集时间内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看报名审核情况。
(5)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及上传证件等证明材料务必真实,对于伪造证件或填写信息不真实等现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6)网上报名信息填报的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的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段,以免造成网络堵塞。若在规定网上信息采集时间内,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网上报名的,家长可提前联系报名幼儿园到幼儿园现场进行报名。若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在规定的网上信息采集时间内未进行报名的,将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的权利。
(7)多胞胎幼儿所报幼儿园批次如需电脑派位,多胞胎幼儿家长需在电脑派位前到所报幼儿园现场签订知情告知书,并提供多胞胎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家长身份证等材料。监护人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是否捆绑派位,选择捆绑派位的多胞胎需确定一名幼儿代表参加电脑派位,若该幼儿电脑派位时被选中,则多胞胎幼儿同时被录取且只占一个招生学位。
(8)幼儿园电脑派位确定录取幼儿名单时,由公证处、家长代表、社会监督员等组成的监督团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三)组织新生入园
1.做好幼儿入园体检。新生入园前,需按照《青岛市贯彻〈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版)》(青卫妇幼字〔2019〕9号)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由家长自愿选择任意一所区级及以上卫生保健主管部门认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并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幼儿园报到。
2.规范入园报到。各幼儿园报到时间必须严格按照区统一要求执行,幼儿园不得随意变动。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幼儿园在幼儿入园时根据《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要求,认真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五、招生工作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科学组织实施,统筹做好2023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各项工作,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二)科学制定招生方案
各街道教育服务中心要在充分考虑入园需求、幼儿园布局、户籍制度改革等因素基础上,科学制定本街道区域内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各幼儿园要根据区教育体育局和街道教育服务中心招生工作方案,制定本幼儿园招生简章,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招生简章须经区教育体育局或街道教育服务中心审核后方可向社会发布。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做好现役军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等子女入园工作。
(三)大力优化招生服务
各单位要积极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信息和咨询电话,明确招生时间、招生对象和入园办法,及时解答群众疑惑,指导网上报名信息采集工作,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
(四)统筹控制招生规模
幼儿园计划招生班额原则上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并按照普及普惠县创建计划严格控制幼儿园班额。扩大招生班额的幼儿园,需提前经街道教育服务中心审批及区教育体育局同意。有条件的幼儿园经区教育体育局同意,按规定到区相关部门进行托育机构登记备案后,方可招收托班。幼儿园应优先保障3-6岁幼儿入园需求,托班招生工作应在幼儿园统一招生结束后开展。
(五)妥善做好特殊群体入园工作
各幼儿园要积极推进残疾幼儿随园保教,有条件的幼儿园可以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区特教中心按要求做好学前部招生工作。对残疾幼儿、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幼儿、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幼儿、烈士子女、低保家庭幼儿、特困救助供养幼儿,积极保障普惠性学位供给。
(六)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幼儿园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不得将幼儿参加公益早期教育指导、托班等作为入园前置条件。幼儿园应严格按照相关收费政策收费,不得收取押金、学位费、视频监控费等费用。各单位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于社会举报的问题和幼儿园违规招生行为,认真核实查处。未经批准,任何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招生。
未尽事宜,请与区教育体育局学前教育科联系。
电话:87866237
附件1:局属公办幼儿园和区实验幼儿园
教育集团园区报名条件
附件2:招生信息发布途径及咨询电话
附件3:2023年城阳区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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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城阳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阅读原文
阳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阳江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2023年招生方案》的通知
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
阳江市教育局
2023年6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阳江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2023年招生方案
2023年宝华镇公办幼儿园秋季招生方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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