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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公告(50名) 黑龙江省幼师公开招聘公告最新版下载

2023-08-05 22:45:41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2023年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公告(50名) 黑龙江省幼师公开招聘公告最新版下载

2023年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公告(50名)

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引进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第二十次党代会、黑龙江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佳木斯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聚力打造黑龙江省东部人才集聚中心,按照佳木斯市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安排,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开展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引进数量

此次计划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人。具体引进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表1)。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3.具有与引进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和能力、技能条件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能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任务。

4.年龄:本科生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专业: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需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需与岗位要求一致或相近。专业范围参照“黑龙江省2022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的相关专业目录”(附件2),符合引进单位岗位其他要求。

6.2023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2023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未按期取得相关证书,不予聘用(受疫情影响,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延后一年获得教师资格证,即2024年7月31日前。如未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解除聘用合同)。

7.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下述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2.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

3.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已被佳木斯市及所属县(市)区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

4.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本人现场报名并填报相关表格。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此次引进设立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为三个报名点,全国各高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均可报名。三个报名点将顺次开展报名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北京师范大学报名点:

宣讲时间:2023年3月15日9时30分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5日10时30分—16日15时

宣讲、报名地点: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大厦一层就业指导中心多功能宣讲厅

东北师范大学报名点:

宣讲时间:2023年3月20日9时30分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10时30分—21日15时

宣讲、报名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哈尔滨师范大学报名点: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4日9时30分—25日15时

报名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师创空间一楼

3.有报名意向的考生可先发送个人简历,也可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简历发送邮箱:jmsjyjrsk@126.com

咨询电话:18545408677(请在工作时段拨打)

4.报名时需提交的有关资料:

身份证、《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3)、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4)、2寸免冠照片1张、本人盖好学校和院系公章的三方协议书、个人简历、教师资格证(国考合格证明)、大学学业成绩表(教务章)、高考录取单(档案馆盖章)、在校思想政治考核材料(附件5)、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以上材料含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五、实施步骤

(一)发布信息

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各高校网站上公布引进信息。三所报名大学具体引进岗位以各校就业网站最后发布信息为准。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需携带相关材料及表格由引进工作组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如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时,取消该引进岗位。如报名人数比例高于1:15,需加试笔试,笔试前三名进入面试。“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资格审查贯穿于现场引进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方式

(1)面试项目共二项,分别是教学能力测试和专业素质测试,满分100分。教学能力测试70分,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专业素质测试30分,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范围为现行应聘各类别学段教材,试讲内容现场抽签确定。每位应聘者备课15分钟,讲课10分钟,答辩5分钟。

(2)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随机抽取各类别专家,担任主考官及考官。

2.面试程序

(1)确定应聘者面试顺序

抽取面试顺序号并按抽签顺序签到。面试规定时间未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2)教学能力测试

各面试考官严格按照教学能力测试考核项目、权重进行量化打分,教学能力测试(试讲)时间10分钟。考核结束后,取有效分的均值,即得出该考生的该项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3)专业素质测试

教学能力测试后直接进行专业素质测试(答辩)时间5分钟。内容:①教育理论知识或案例分析;②专业理论知识。各面试考官严格按照专业素质测试的考核权重进行量化打分,取有效分 均值,即得出该考生的该项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3.核定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将每位应聘者的二项成绩分别记入《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人才引进面试总成绩表》,考生在该表上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过程中如遇有特殊情况,需按规定报备。

(四)签订协议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引进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选,与拟进入考察人选现场签订“三方协议”。如有现场不予签订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进入考察资格,经本人或专家组联合签名确认,可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补充人选。如遇有特殊情况,需按规定报备。

(五)考察与体检

1.拟引进人员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能力素质进行考察并审查档案,同时对考察对象引进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2.根据考试和考察结果按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项目、体检标准和规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3.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引进。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由佳木斯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如对拟聘人选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公示无异议,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政策待遇

报考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聘用人员在本市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除依法服兵役等国家、省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调离佳木斯市行政区域。

对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佳发〔2019〕12号)及相关配套文件中人才引进资格条件人员,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六、特别提示

本公告相关内容由佳木斯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54-8615856

监督电话:0454-8614034

在组织实施人才引进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高校所在地防控相关要求。

附件:1.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

2.黑龙江省2022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的相关专业目录

3.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人才引进报名表

4.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

5.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人才引进在校思想政治考核表

佳木斯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9日 

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引进公告附件下载.zip

2023年黑龙江省大庆市部分市属学校教师招聘公告(226名)

2022年大庆市部分市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发展,满足部分市属学校用人需求,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226人。其中,小学107人、初中81人、普通高中33人、中等职业学校2人、特殊教育学校3人(详见《2022年大庆市部分市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特殊教育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和其它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四)统招学历毕业证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需求相一致。

(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经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可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学段、任教学科报考相应岗位。在签订聘用合同前须取得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如受疫情影响不能如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在订立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学段、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此次教师招聘,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单中体现的学段、任教学科报考相应岗位。通过招聘的人员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在订立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学段、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七)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公务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新录用公务员或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四)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五)按照政策规定,与所报岗位有回避关系的人员;

(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考方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前期报名、资格审查、考务费缴纳、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在2022年8月10日9:00至2022年8月12日16:00期间,微信关注“大庆阳光智校”公众号(二维码详见附件2)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会第一时间通过“大庆阳光智校”微信公众号推送给报考人员,报考人员也可以在网上报名期间进入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网上报名期间完善报考信息或选择其他适合岗位,重新提交报考申请。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将取消报名资格。

(三)网上缴费。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45元。通过资格审查(含仲裁)的报考人员,可在2022年8月11日9:00至2022年8月13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笔试考务费。笔试考务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结束。对未按规定时间全额缴纳笔试考务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2022年8月18日9:00至2022年8月19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系统到期关闭后资格审查同时结束,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不能再提交审核。

2、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免收笔试考务费。免收笔试考务费的确认时间、地点详见有关说明项。

3、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缩减、合并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招聘对象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2022届高校毕业生,2020、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的岗位,若未达到比例要求,缩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调整至其他岗位。对紧缺或急需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报考人员应在2022年8月15日登录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qing.gov.cn/)或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报考的岗位是否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或调整。取消的请按网上通知要求办理,未按要求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招聘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公开考试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考试按所报岗位区分。报体育、音乐、美术,以及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岗位的,考高中语文科目内容;报语文、数学、英语、政治(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岗位的考高中相应科目内容。一张卷,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以百分计。

2、笔试加分政策按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和黑政规〔2018〕1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加分人员需在笔试前进行加分确认,时间、地点详见有关说明项。

3、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二)面试

1、筛选原则。笔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入围线上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该岗位面试人选数量。

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要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需考生本人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2022年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学历层次、毕业时间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1份,在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报考相应的学历毕业证,逾期不能提供的视为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注明“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或面试成绩单)、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归来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与岗位计划表名称一致〕原件;报到证原件或加盖报到证上指定的报到部门公章的复印件;保管档案证明(档案存放在黑龙江省各地人才部门的考生,可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龙江人才”,点击登录→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人脸识别验证→我要办→出具证明,提交审核后生成存档证明打印即可);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须另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及我省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或退伍档案中的入伍和退伍材料复印件。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未能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影响资格确认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相应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经现场资格确认,对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低于3:1的岗位,将视情况适当缩减、合并或取消招聘计划。

2、面试内容。面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采取听考生实际讲课方式进行,全面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实际课堂教学能力。试讲内容为各学段相应专业科目现行教材知识。报特殊教育岗位面试内容为说课和手语翻译,说课内容为人民教育出版社培智学校义务教育实验教科书《生活语文》。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同一岗位入围线上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专业科目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等文件组织实施。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程序办理聘用、落编等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尚未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人员,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学段、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免收笔试考务费确认、笔试加分确认时间:2022年8月13日9:00--11:00,地点在大庆市教育局(龙凤区龙兴路406号)。符合免收报名费人员须携带市、县(区)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低保证或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进行免费确认。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服务协议、证书等佐证材料(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项目生类别、服务起始时间、服务单位、服务岗位、考核结果等);我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级人社部门(含公益性岗位主管部门)及服务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劳动合同等佐证材料(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公益性岗位工作起始时间、工作单位、工作岗位、考核结果等);由我省各级兵役机关征集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退伍证、毕业证。不按时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二)本公告中关于年龄、学历、资格、符合加分政策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1日(含当日)。

(三)报考人员自报名之日起需时刻关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daqing.gov.cn/)或“大庆阳光智校”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和信息,且保持通讯畅通。报名后请勿更换联系方式和微信号,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考生参加考试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龙江健康码为“绿码”;

2.不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已判定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人员;

3.不属于因疫情管控处于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其它限制流动人员

4.考前10天有国(境)外旅居史,并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

5.考前10天如有发热、咳嗽、咳痰、咽干、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的考生,需尽早去医疗机构排除新冠肺炎后方可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须从考前10天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每日自行测量体温。下载并填写《大庆市2022年部分市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健康监测卡》(附件3)和《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详见附件4)并认真填写。

1.考前7天有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落实7天集中隔离,并提供第1、2、3、5、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管理时限自离开风险地区之日起算)方可参加考试。

2.考前7天有疫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落实7天居家隔离,并提供第1、4、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管理时限自离开风险地区之日起算)方可参加考试。

3.考前7天有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区)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离开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区)后3天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采样至少间隔24小时)方可参加考试。

4.所有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方可参加考试。《核酸检测报告》以采样时间计算。

5.建议考生根据防疫要求,提前到达考试所在地,以免出现无法如期参加考试的情况;同时减少社交活动,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考生入场时须提供48小时内由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以下简称《核酸检测报告》),《核酸检测报告》为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报告或经“龙江健康码”、“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在线实时查询调取的电子报告。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在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入场验证,在规定区域内接受体温测量和身份验证,考生之间应保持1.5米以上间距,考生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考试当天,考生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核酸检测报告》、《健康承诺书》、《健康监测卡》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时,需现场扫描“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测量体温。如体温≥37.3℃的考生,需进行体温复测,仍不合格的,经考点现场专职医疗人员综合研判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

考生按考点入场要求,完成“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扫描后,需将手机交于随行人员或放在指定位置,考场内严禁携带手机及电子设备。

考生如考试过程中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及时上报考点工作人员。经研判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将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使用备用试卷、答题卡参加考试。

考试结束后,考生需佩戴口罩,带好自己的随身物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隔离考场考生考试结束后按卫健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要求执行。

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的,或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大庆市教育局将及时在大庆人民政府网上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六)考生参加本次报考,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公告所有内容。本公告由大庆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459-4662283、6100757,18345413639(此手机号从笔试报名阶段开始使用)。

附件1:2022年大庆市部分市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大庆阳光智校公众号二维码.docx

附件3:大庆市2022年部分市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健康监测卡.docx

附件4: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docx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日期:2023-03-1619:13:05来源:厅人事处撰稿人:厅人事处字号: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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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黑龙江省京剧院,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京剧艺术的演出创作、传承创新、传播弘扬及相关社会服务工作;承担京剧艺术人员培训工作。该院是经国家原文化部授予的十大“国家重点京剧院团”之一。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2号。

(二)黑龙江省评剧艺术中心,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评剧艺术的创作演出、传承创新及相关社会服务工作;承担评剧艺术人员培训工作。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丰润街南小六道街。

(三)黑龙江省龙江剧艺术中心,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龙江剧艺术的创作演出、传承推广及相关社会服务工作;承担龙江剧艺术人员培训工作。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阿什河街118号。

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第一批)》(附件1)。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为贤的用人标准,实行岗位公开、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四、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6日。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27日至2005年3月26日期间出生),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3月27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学位要求。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国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尚在禁考期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岗位,不得应聘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通过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发布招聘公告。请应聘人员下载附件,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7日9:00时至3月31日16:00时,逾期不受理补报。

2.报名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报名邮箱详见《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第一批)》(附件1)。

3.报名应提交材料

(1)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加盖学院公章);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本人近期免冠2寸电子照片;

(5)具有全职工作经历的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6)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需认真阅读报名表填写说明及岗位条件要求,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提交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补充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

(2)应聘人员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提供材料不齐全、未按规定上传材料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等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

(4)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5)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6)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要求享受政策加分人员,在报名表中加分项如实填写并上传相应佐证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具备上述多个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7)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例如:京剧演员-0101-张三)。

(8)应聘人员需关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应聘任何环节,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初选与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初选与网上资格审查后确定报名合格人选,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的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特殊岗位、急需短缺的专业,经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原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和招聘单位同意可调整到其他相近的招聘岗位参加应聘。网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布。网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参加应聘资格现场确认。

(三)现场确认

1.黑龙江省京剧院

(1)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4月6日9:00至16:00

(2)现场确认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2号省京剧院人事科201室。

2.黑龙江省评剧艺术中心

(1)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4月6日9:00至16:00

(2)现场确认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丰润街150号与南小六道街交口。

3.黑龙江省龙江剧艺术中心

(1)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4月6日9:00至16:00

(2)现场确认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阿什河街118号。

4.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3。

5.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其中《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原件及其他复印件材料留存用于存档备查。

6.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能提供所在院校证明的、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有关材料信息不真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不能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7.现场确认通过者,应缴费人员缴费确认后,将发放本次招聘考试准考证。依据《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45元,专业技能考试和面试不收费。(四)考试

1.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专业技能考试加面试两种方式进行,先笔试(专业技能考试),后面试。各岗位考试方式见招聘计划。

3.考试组织。

(1)笔试(专业技能考试)。笔试为1个科目,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察应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计分方式为百分制,笔试成绩=试卷成绩+政策性加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专业技能考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计分方式为百分制,专业技能成绩=现场成绩+政策性加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专业技能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此后5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可拨打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凭身份证号码和岗位序号查询本人成绩。

(2)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考核方式,计分方式为百分制,面试成绩及格分数为60分,不及格人员不能进入体检考察。

(3)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为百分制,总成绩=笔试(专业技能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笔试(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末位考生笔试(专业技能考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考察程序,通过考察最终确定拟聘人选;如有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学校、社区)和档案保管部门进行考察,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人员身份等档案信息、查询社会信用记录,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有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入选人员放弃资格的,需补充人选时,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并进行考核、体检。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不能达成聘用协议,不再递补人选。

(七)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执行本地现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由国家、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均通过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专业技能考试)、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3.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4.考生应自觉落实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做好健康监测。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咨询监督

招聘单位负责岗位、条件等咨询解释。

黑龙江省京剧院咨询电话:0451-53644101

黑龙江省评剧艺术中心咨询电话:0451-82704142

黑龙江省龙江剧艺术中心咨询电话:0451-53625143

监督电话:0451-87733378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6:3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解释。

附件:1.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

度公开招聘计划表(第一批)

2.公开招聘报名表

3.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清单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3月16日

附件1: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第一批)

附件2:公开招聘报名表

附件3: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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