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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青海省西宁市世纪职业技术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青海省幼儿园教师招聘职测难嘛

2023-08-06 09:31:55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青海省西宁市世纪职业技术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青海省幼儿园教师招聘职测难嘛

2023年青海省西宁市世纪职业技术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西宁市世纪职业技术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公告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我校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目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德才兼备、择优录用的原则,以教育教学能力为考察重点,通过资格审查、笔试、听课面试和考核等环节,把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热爱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教师队伍中,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教育事业持续稳步发展。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公共文化课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必须具有初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有较高教学能力、长期高中教学经验的退休教师可以适当放宽年龄)。

3.专业课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若具有高级技术等级以上证书,学历可放宽到大专;若具有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证书,学历可放宽到中专。(在企业长期一线工作经验且专业技术精能力强的企业专家名师可在学历上放宽)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自愿长期在职业学校从事教育工作;

3.具备招聘学科岗位所对应的专业、学历、教育教学能力及相关教师资格证书等任职资格;

4.符合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1.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招聘方法

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根据招聘学科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笔试(专业科目需技能测试)、听课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如果本次招聘情况达不到所需招聘名额,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择机再招。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备课(含专业技能测试)、讲课、考核、资格复审与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面试时间:8月15日

笔试、讲课时间:8月16——23日

公示时间:8月23日

2.报名方法:现场报名

3.现场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西宁市世纪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    0971-4710517

4.面试资料信息包括:报考者将个人近期免冠小二寸蓝底彩照、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籍证明或印有本人户籍信息的户口本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学历备案表》、学生成绩单或学校准予毕业证明(202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及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等材料。

(二)资格审查

参加面试笔试前需携带身份证、自荐书(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等证明自己身份及学历的有效证件原件。

(三)笔试(备课)

公共文化课教师:笔试采用封闭备课方式,现场指定备课章节(内容为国家人教版或高教版高中对应学科相关教学内容)

专业课教师:专业课采取备课、专业技能课堂教学两个环节其成绩与笔试成绩按比例综合计算。(具体情况见笔试、听课实施方案)

(四)面试(讲课)

根据各招聘学科名额,按照考生笔试(含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定相应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听课程序的参考人员名单。听课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教态、举止仪表、对教材的理解及把握等方面进行测试。听课评委由考试考核组成员、相关专业人员和纪检组等人员构成。每个应聘者试讲限时15——30分钟。按照听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择优选出能胜任我校相关公共文化课、专业技能课教育教学工作的进入下一程序。

(五)考核

考核由考试考核小组统一组织进行。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六)资格复审与公示

考核程序完成以后,考试考务组将拟聘名单交组织组资格复审并公示,公示时间一周。

(七)聘用

考核完成以后,经招聘小组同意,由教务处同拟聘人员签定教学承诺书,并报请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教务处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学校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工资待遇:底薪+课时费。

被招聘的人员为学校编外兼课教师,正式聘用后,工作期间享受与正式职工相同的节假日、通勤及早午餐补助,学校购买五险。

附件:西宁市世纪职业技术学校招聘编外教师需求一览表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教学部门

承担课程

需聘教师人数

招聘要求

1

公共基础

语文

1

本科学历以上,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或中职教师资格证,能够胜任普通中学语文教学工作,有高校资格证优先录取

数学

3

本科学历以上,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或中职教师资格证,能够胜任普通中学数学教学工作,有高校资格证优先录取

英语

2

本科学历以上,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或中职教师资格证,能够胜任普通中学英语教学工作,有高校资格证优先录取

政治

3

本科学历以上,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或中职教师资格证,能够胜任普通中学政治教学工作,有高校资格证优先录取

高中地理

1

本科学历以上,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或中职教师资格证,能够胜任普通中学地理教学工作,有高考教学经历、经验者优先。

高中历史

2

本科学历以上,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或中职教师资格证,能够胜任普通中学历史教学工作,有高考教学经历、经验者优先。

体育

3

本科学历以上,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或中职教师资格证,能够胜任普通中学体育教学工作,有高校资格证优先录取

2

烹饪专业

西餐制作

1

专业技术高级以上,有一定教学经历,具有较强的的实际操作能力,年龄在45岁以下

面点制作

1

食品工程

(食品监测)

1

食品工程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能够承担食品检测、食品分析相关课程的教学。

3

信息技术

网络技术

1

学历符合要求,具备计算机基础操作技能,能胜任中职网络基础、网络布线、网络设备互联、无线技术、网络安全等网络专业基础课程。

机房实习管理员

1

具备计算机基础操作技能、基础软硬件安装技能、能胜任机房维护、网络维护。

4

艺术设计

艺考班素描、

色彩、速写

1

美术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具有一定的艺术高考教学指导能力,能够辅导学生参加艺考,能够承担美术方向相关课程教学。

室内设计手绘

3DMAX、CAD

1

美术相关专业本科毕业,有室内设计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软件操作,能够承担美术方向相关课程教学。

高职艺术设计素描、构成、艺术鉴赏、广告概论

1

艺术设计相关专业本科毕业,有广告艺术设计相关工作经验,有一定的教学经历,能够承担美术方向相关课程教学。

5

幼儿保育

琴法

1

本科学历以上,具有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或中职教师资格证及相关音乐专业职业资格证书,能够胜任钢琴琴法及学前幼儿弹唱课程教学。

舞蹈

1

本科学历以上,具有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或中职教师资格证及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能够胜任舞蹈技能的教学

心理学

1

本科学历以上,具有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或中职教师资格证及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6

美容美发

美发技术

1

专业技术中级以上,有一定教学经历和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年龄在45岁以下

7

机电专业部

电气自动化

2

电气、电子、光伏发电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资格证书。

幼儿园2023年幼儿教师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关于2022年人员补充工作的意见》要求,经学校研究批准,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2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招聘要求

 

 

二、招聘条件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招聘要求

岗位职责

幼儿教师

2人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学前教育专业背景。

2.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

1.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制定阶段性的教育活动计划和具体活动方案。在教育活动的设计和实施中灵活运用各种组织形式和适宜的教育方式,支持和促进幼儿主动学习。

2.合理利用资源,创设有助于促进幼儿成长、学习、游戏的教育环境。建立良好的师幼关系,帮助幼儿建立良好的同伴关系,建立班级秩序与规则,营造良好的班级氛围。

3.合理安排和组织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将教育灵活地渗透到一日生活中;科学照料幼儿日常生活,指导和协助保育员做好班级常规保育和卫生工作;有效保护幼儿,及时处理幼儿的常见事故,危险情况优先救护幼儿。

4.与家长进行有效沟通合作,共同促进幼儿发展;协助幼儿园与社区建立合作互助的良好关系。

5.针对保教工作中的现实需要与问题,进行探索和研究;制定专业发展规划,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质。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恪守幼儿教师职业道德及行为规范。

2.热爱学前教育工作,具有爱心和责任心,具有大局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及能力。

3.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具有良好的沟通与合作能力。

(二)资格要求

1.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1997年4月2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1年4月2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6年4月29日以后出生)。

2.具有5年以上幼儿教师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30周岁(1991年4月29日以后出生)。

3.具有省级教学能手、省级学科带头人、陕西省学前教育名师、特级教师称号或省级以上幼儿教师专业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5周岁(1976年4月29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2022年4月29日,公布岗位名称、数量及招聘要求。

(二)应聘报名。2022年4月29日至5月23日,应聘人员通过招聘系统网上报名,填写完整的学历和工作经历信息,并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学籍学历查询功能生成,有效期须为1个月以内)、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图片请选用JPG/JPEG格式),具有国(境)外留学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资格初审通过后,现场审核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

招聘系统地址:

http://rczp.snnu.edu.cn/zpNew/index.do

人才招聘系统操作说明:

http://rsc.snnu.edu.cn/info/1036/3672.htm

(三)资格审核。幼儿园根据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幼儿园网站(http://ssdyey.snnu.edu.cn)公布(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通过审核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每个岗位原则上应不少于5人,否则应适当延长应聘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后仍不能达到规定人数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初步面试。

面试为单人面试,采用打分制,满分100分。幼儿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不低于各岗位招聘人数1:10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知识考核人选。如有末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笔试;各岗位实际参加初步面试超过5人不足10人的,原则上应全部参加专业知识考核;各岗位实际参加初步面试不足5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进入专业知识考核人员名单将在幼儿园网站公布。

(五)考核。幼儿园对通过初步面试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分为专业知识考核、专业技能考核和集体教学活动实践考核(含心理测试)等环节,考核的具体时间以幼儿园网站通知为准。

1.专业知识考核

专业知识考核满分100分,内容包括:试卷(幼儿发展知识、幼儿保育教育知识、通识性知识)、视频案例分析、主题活动方案设计等。幼儿园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和不高于各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和教学实践考核人选。各岗位如有末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专业技能考核和集体教学活动实践考核;各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进入专业技能考核和教学实践能力考核的人员名单将在幼儿园网站公布。

2.专业技能考核和集体教学活动实践考核

专业技能考核内容包括绘画、钢琴弹奏、声乐、舞蹈、讲故事等,实践能力考核采用现场组织教学活动的方式进行。专业技能考核和实践能力考核均采取打分制,每项满分100分。各岗位实际参加专业技能和教学实践考核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心理测试采用机试的形式进行。

3.考核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核总成绩=专业知识考核成绩*35%+专业技能考核成绩*30%+集体教学活动实践考核成绩*35%

(六)确定拟聘人选。幼儿园根据考核总成绩,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和递补人选,进行思想政治审核,并确定拟聘方案,报学校研究确认。

(七)公示。人力资源部和幼儿园同时在网站上对拟聘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八)学校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报学校审批,学校审批后须6个月内办理完入职手续。

四、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岗位原则上按照人事代理方式聘用和管理,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特级教师、省级教学名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教学能手等称号的幼儿园教师可按照事业编制聘用,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国家及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

(二)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招聘工作将根据相关工作实际做出调整,具体安排以幼儿园网站通知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029)85310129转112

18091392106(宋老师)

13679116512(刘老师)

电子邮箱:1104955057@qq.com

办公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幼儿园

 

陕西师范大学幼儿园

2022年4月29日

 

2023青海省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1861人公告

根据《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今年青海省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下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已经确定,招聘岗位共1861个(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9)。此次公开招聘不包括各学校(幼儿园)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公费师范生的岗位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此次全省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范围分别为面向全国、全省和本州。面向全省范围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省临聘教师、应由本省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面向本州范围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包括本州户籍、本州生源、本州院校毕业生、在本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州临聘教师、应由本州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本州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此次招聘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教育考试网(www.qhjyks.com),进入招考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栏或点击下方链接报名,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完成注册、报名工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http://8.136.229.193/tip/stdlogin.do?method=fwdLoginPage)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8日9时—4月12日18时

网上修改信息时间:2023年4月8日9时—4月13日12时

网上审核时间:2023年4月8日9时—4月13日18时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4月8日9时—4月13日23时30分

网上调剂时间:2023年4月14日9时—18时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4月28日9时—5月4日

(二)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核通过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定向招聘岗位如达不到1:3比例或无人报考的,调整为非定向招聘岗位。若取消招聘岗位的,须在4月14日9时—18时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若不按时改报按自动放弃处理,退还报名费。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保持预留电话畅通。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将公布取消(或核减)的招聘岗位信息。保留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考试。

四、笔试考试时间及内容

1.考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5月4日(星期四),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包括《教师综合素质》《学科专业素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三门科目,《教师综合素质》《学科专业素养》考试内容参考2023年2月27日在青海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jyt.qinghai.gov.cn/gk/tzgg/idoc.cshtml?namepid=647)、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布的考试大纲,《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为中学教师类和小学教师类,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考生参加小学教师类考试),三科满分均为150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30%、40%、30%。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

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取消招聘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拟于5月底公布,笔试成绩发布后请自行网上截图留存,笔试成绩复核结束后不提供成绩查询及证明服务。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教师综合素质》×30%+《学科专业素养》×4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0%)÷1.5+政策加分

2.报考英语教师岗位《学科专业素养》科目须使用英文答题,其余笔试科目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五、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布。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

市州中小学教师招聘现场资格审查由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省直中小学教师招聘现场资格审查由各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主要审查考生的身份证、户籍、毕业证件、教师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资格审查结束后,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公布

1.市州及所属县(市、区、行委)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的面试工作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省直中小学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可采用说课或试讲的方式,也可采用“解题+讲解+答辩”的方式。体音美、信息技术等学科和幼儿园教师面试可采用“技能展示+讲解+答辩”的方式。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将在面试方案或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面试总分为100分。

2.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报考英语教师岗位,在面试时须使用英语进行面试报考其他学科教师岗位均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面试。

4.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优先招聘退役士兵,再按用人单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再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科专业素养》成绩高低排序,《学科专业素养》成绩相同的以《教师综合素质》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七、体检、考察(政审)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省直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省直用人单位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政审时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开展准入查询,并进行相应处理。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也可同时在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报人力资源社会部门办理人员聘用备案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九、市州及省直单位的特别事项

(一)西宁市、青海油田教育管理中心

1.考生所学专业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专业要求一致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报考岗位相应学科。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任教学科报考相应学科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2.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市、省直单位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其它岗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同类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3.设立面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海东市

1.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2.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市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其它岗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同类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3.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海西州

1.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设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不足1:3比例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科目中《教师综合素质》科目成绩为75分设定成笔试最低分数线。

其它岗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3.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海南州

1.小学科学岗位考生所学专业要与岗位学科专业要求一致并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其它岗位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及专业要求一致。

2.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州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其它岗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同类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3.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原标题:2023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hjyks.com/ztzl/skksz/qszxxjszpks/4144.htm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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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青海省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981人公告

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公告

根据《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今年青海省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下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已经确定,招聘岗位共981个(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9)。此次公开招聘不包括各学校(幼儿园)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公费师范生的岗位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此次全省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范围分别为面向全国、全省和本州。面向全省范围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省临聘教师、应由本省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面向本州范围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包括本州户籍、本州生源、本州院校毕业生、在本州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州临聘教师、应由本州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本州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此次招聘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登录http://8.136.229.193/tip/stdlogin.do?method=fwdLoginPage,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完成报名工作。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4月10日9时—4月14日18时。网上修改信息时间:2022年4月10日9时—4月15日12时。网上审核时间:2022年4月10日9时—4月15日18时。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4月10日9时—4月15日23时30分。网上调剂时间:2022年4月16日9时—18时。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核通过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定向招聘岗位如达不到1:3比例或无人报考的,调整为非定向招聘岗位。若取消招聘岗位的,须在4月16日9时—18时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若不按时改报按自动放弃处理,退还报名费。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保持预留电话畅通。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将公布取消(或核减)的招聘岗位信息。保留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考试。

四、笔试考试时间及内容

1.考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时间拟定于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包括《教师综合素质》《学科专业素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三门科目,《教师综合素质》《学科专业素养》考试内容参考2021年1月20日在青海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old.qhedu.cn/gk/tzgg/202101/t20210121_35169.html)、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布的考试大纲,《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为中学教师类和小学教师类,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考生参加小学教师类考试),三科满分均为150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30%、40%、30%。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

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取消招聘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教师综合素质》×30%+《学科专业素养》×4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0%)÷1.5+政策加分

2.报考英语教师岗位《学科专业素养》科目须使用英文答题,其余笔试科目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五、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

市州中小学教师招聘现场资格审查由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省直中小学教师招聘现场资格审查由各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主要审查考生的身份证、户籍、毕业证件、教师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资格审查结束后,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公布

1.市州及所属县(市、区、行委)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的面试工作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省直中小学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可采用说课或试讲的方式,也可采用“解题+讲解+答辩”的方式。体音美、信息技术等学科和幼儿园教师面试可采用“技能展示+讲解+答辩”的方式。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将在面试方案或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面试总分为100分。

2.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报考英语教师岗位,在面试时须使用英语进行面试;报考其他学科教师岗位均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面试。

4.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优先招聘退役士兵,再按用人单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再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科专业素养》成绩高低排序,《学科专业素养》成绩相同的以《教师综合素质》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七、体检、考察(政审)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省直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省直用人单位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政审时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并进行相应处理。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也可同时在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人员聘用备案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九、市州及省直单位的特别事项

(一)西宁市、省特殊教育学校

1.考生所学专业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专业要求一致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报考岗位相应学科。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任教学科报考相应学科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2.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市、省直单位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3.设立面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海东市

1.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2.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市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3.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海西州

1.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2.设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不足1:3比例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科目中《教师综合素质》科目成绩为75分设定成笔试最低分数线。

3.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海南州

1.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州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五)海北州、黄南州

1.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州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3.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果洛州

1.报考学前教师岗位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3.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州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4.面试比例未达到1:3的要求。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须在7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玉树州

1.报考学前教师、特殊教育教师、高中教师岗位,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报考其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3.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州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4.面试比例未达到1:3的要求。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须在7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实验中学、省妇女联合会所属幼儿园、青海省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

1.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省直单位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十、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应严格遵守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组考单位防疫要求。建议广大考生考前14天(4月15日前)来青、返青备考,非必要不离青,避免因疫情原因不能顺利参加考试。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疫情防控要求详见附件13。因谎报、瞒报健康信息造成不能顺利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己负责,引发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考录工作调整或者延迟的,将及时发布有关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予以关注。

十一、其它事项

(一)户籍、年龄、身份等认定。一是按户籍条件报考的考生,在我省落户时间应当在2021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到网上报名第一日(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在1986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在1991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临聘教师要求年龄为4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应在1976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三是定向招聘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是指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大学生村官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岗位。四是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后入伍,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并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高校毕业生。五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应于2022年4月14日前开具。

(二)学历要求。考生须取得岗位条件所规定的学历,进入面试后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验证。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符合报名条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的考生,不得报考。

(三)专业及教师资格证要求

1.招聘岗位专业划分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执行,具体以各市州、省直单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学科专业要求为准。其中,“小学教育”专业和“初等教育”专业可报考小学学段的所有岗位。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招聘相关规定的,须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本公告中所称招聘岗位的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载明的专业为准。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

2.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可报考高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限报初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小学教师资格的限报小学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限报幼儿园教师岗位。

3.关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其它”的问题:应由认定机构出具其它学科具体所指学科的证明,考生按证明对应学科进行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证明原件。

4.关于非英语专业(如俄语),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的问题:非英语专业的外语类专业毕业生,其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者,应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外语”的语种证明,考生按证明进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证明原件。

5.符合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学科报考相应岗位,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纸质证书遗失的,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中国教育考试网、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并承诺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四)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但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可不填写毕业证书编号,但其所学专业要填写准确,要与毕业证上的填写专业完全一致,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供由所在学校(学院)开具的学历、专业和按期毕业证明。

(五)临聘教师界定。本公告所指“临聘教师”是指2013年6月19日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发〔2013〕12号)下发前已经被我省公办中小学校聘用,并且报名前还一直在岗的临聘教师(中间无间断,寒暑假除外)。临聘教师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可跨专业报考。临聘教师身份认定,由教育行政部门采取内部核查的方式进行认定。认定为临聘教师的,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公示中有异议的,到学校查证核实,虚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六)笔试加分条件和审核登记

1.根据《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对报考我省民族自治地区(包括六州和自治县)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报考六州州属学校岗位的加3分;报考西宁市、海东市所属民族自治县,以及六州所属各县中小学岗位的加5分。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满3年(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考生,报考六州中小学校岗位的,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报考六州州属学校的,满3年不足10年的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的加2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3分;报考六州所属各县中小学校岗位的,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报考定向考录岗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的加分政策,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退役士兵不报考定向退役士兵考录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临聘教师报考县(市、区、行委)及以下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以上各项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机关事业单位已经纳入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在参加公开招聘时不再享受定向招聘、笔试加分等政策。

2.加分审核登记。报考我省民族自治地区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不需要进行审核登记。退役士兵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在4月19日至20日将加分所需的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电子版上传至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享受父母一方在六州工作加分条件的考生,由考生提供本人及父母一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父母一方工作证或退休证件原件及诚信承诺书于4月19日至20日进行现场加分登记(现场加分地址另行通知)。逾期未按规定渠道进行加分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经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

(七)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新录用公务员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应当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并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招聘。上述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须将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部门)在报名结束之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图片形式上传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审核页面,未上传证明及隐瞒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八)递补要求。1.在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空缺名额时,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其中现场资格审查环节只递补一次。2.特岗教师招聘计划未完成的,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研究确定,可以组织二次递补招聘。二次递补招聘方式另行通知。

(九)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因失信行为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作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重要参考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十)其它招聘政策及要求。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附件10)、《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附件11),请考生务必详细查看。

(十一)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随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

(十二)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与青海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相关的培训班或编印复习教材资料,请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省直)

附件2.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西宁市)

附件3.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海东市)

附件4.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海西州)

附件5.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海南州)

附件6.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海北州)

附件7.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黄南州)

附件8.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果洛州)

附件9.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玉树州)

附件10.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附件1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附件12.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咨询电话

附件13.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考试疫情防控通告

青海省教育厅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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