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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幼师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幼师的必备条件有哪些内容

2023-07-08 07:10:12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学习幼师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幼师的必备条件有哪些内容

学习幼师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原标题:学习幼师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学幼师的话,首先要具备有足够的爱心,同时,要真正的热爱这份事业,另一方面,也需要有极强的责任心,有一定的亲和力,性格方面要开朗活泼。

很多人都想跻身做一名教师,但是想要成为一名教师,必须满足一些必要的条件。接下来聚师网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幼师应必备哪些基本条件。

幼儿教师必备基本条件1、首先需拿到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幼儿教师资格证学历条件需具备幼儿师范学院毕业或者是大专及以上学历。2、当拿到幼儿教资证书之后,还需要参加教招考试,只有通过考试并被录取之后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幼儿教师。3、幼儿教师对于普通话等级也是有一定的要求,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4、具备健康的身体以及心理素质条件,没有精神病史和传染性疾病,能够适应教学工作等。成为幼师以后会有哪些基本待遇?(1)成为一名幼儿教师,享受的福利待遇比较齐全,工作稳定,上班环境舒适,这也是很多人的理想型工作。(2)可以享受到超长的假期,作为幼儿教师可以不仅可以双休,还可以享受寒暑假期以及法定节假日。

其实不管干哪一行业,想有前途的话必须都要经过个人的奋斗努力,幼师行业说轻松也轻松,说累也累,关键是要喜欢孩子,幼师的待遇还是不错的,大一点的城市,月薪在5000-6000左右。待遇可以双休,而且作为老师也是祖国的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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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的九大必备条款

在劳动合同法第17条有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

第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是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第二,劳动者的姓名还有住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第三,劳动合同的期限。合同期限主要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及完成一定工作任凭为期限,如果是临时性工作的人,劳动合同中必须得明确。如果没有明确期限应该视为无固定期限。不论签一年、两年或三年,都必须有起止日期。

第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应该体现在劳动合同中,比如从事的岗位,具体负责内容。工作地点也很重要,劳动合同中必须规定劳动地点,否则很容易产生纠纷。比如,合同中约定了工作地点在北京,有一天单位要把员工调到深圳,员工可以不接受,因为合同中已经约定好工作地点,企业单方面变更了员工的工作地点属于用人单位违约。

第五,工作时间还有休息休假。我国目前主要有三种工作时间制度,一是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即每天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并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二是不定时工作时间制度:即没有固定工作时间限制,原则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三是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制度:即以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企业除执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外,其它工作时间制度均需要报劳动保障部门审批,没有审批的视为无效。

第六,劳动报酬。这对于每个劳动者都是非常重要的也是比较关心的,劳动报酬应该明确的写在劳动合同中。而且也需要明确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以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

第七,社会保险。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即是我们通常说的五险,其中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第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保护从事普通工作不显得十分重要,但是有些特殊行业,比如有毒有害、高温高压这些行业,从事像机械类的、海上作业、航空等比较危险的职业,这一点尤为重要。

第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以上谈的这9点就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另一方面是备选条款,其中包括:

第一是试用期。《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必须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如在试用期内签订试用期合同,转正之后再签订正式合同属于违法行为。法律还规定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是培训。培训通常分为两种,一个是单位内部培训,也就是常说的上岗培训,学习了解公司的环境、文化及理念,这些都是不收费的必备培训。还有一种培训是专业技术培训,这种培训是由单位出资把员工送到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针对这种培训,单位可与员工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及违约金。

第三是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两者有一定区别,不论签不签订条款或商业秘密保密协议员工都必须保守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保守是每个劳动者的义务。竞业限制则是指员工在公司从事很重要的岗位,离职后去同行业其他公司工作很可能会给现公司带来损失,因此有的公司会针对内部某些职位以及特定岗位的员工进行竞业限制约定,离开公司后两年内不能在同行业任职。如果没有进行竞业限制约定公司就不能约束员工离职后到同行业公司工作。同时,签订竞业限制约定后用人单位有义务给该员工支付竞业限制补偿,否则员工是不受竞业限制条例的约束,补偿是在离职后按支付,协定竞业限制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两年,关于竞业限制条款及补偿金和违约金方面,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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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其他根据合同的种类、标的所应当具备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正副本的份数,补充协议和附件的效力,合同是否公证或见证,合同中的定义条款,合同的生效条件,商业秘密的保护,合同的有效期限等。

《合同法》第12条只是关于合同条款的任意性规定,是建议性或指示性的;原则上,合同成立应具备“名称或姓名、标的、数量”三个条款,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成立的必备条款的界定及合同条款的补充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合同欠缺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内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等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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