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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招生章程 河南省幼师专科学校有哪些学校招生简章

2023-07-09 11:14:41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招生章程 河南省幼师专科学校有哪些学校招生简章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促进公平、科学选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普通全日制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本章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名称: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河南省招生代码:6213;国标代码:11828。办学类型:公办、高等专科学校。培养层次:专科。办学形式:全日制。颁发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制:三年。详细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凤栖街296号。

第五条毕业证书:1.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的学校名称为“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中澳合作办学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并达到澳方要求考核标准,可同时获得中方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和澳方证书,澳方的学校名称为“ChisholmInstitute”。

第六条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是中央与地方共建,由电力行业办学的普通高校。始建于1933年,已有89年的办学历程,学校形成了“严谨笃学、敬业乐群”的优良校风和“立德修能、知行合一”的学风品质,确立完善了“校企结合,学工衔接”的人才培养模式,以良好的教学生活环境、科学规范的教学管理体系和优美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在电力教育领域乃至全国职业教育领域确立了重要的地位。学校是河南省首批高职高专特色院校、河南省省级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双高”建设单位、河南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河南综合实力30强院校,入选教育部中德先进职业教育合作项目首批试点院校、全国职业院校智慧校园50强、治理体系50强、思政工作创新示范案例50强,获得了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和样板支部、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状、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职业教育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先进集体、河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服务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河南省文明校园、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河南省普通高校“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最美校园等荣誉。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学校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做到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招生对象、计划及专业要求

第八条招生对象:报名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

第九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按照上级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依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学校自身发展实际,结合近年分省(区、市)、分专业计划编制与执行情况,统筹考虑生源结构、区域均衡、生源质量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学校分省(区、市)、分专业来源计划。

第十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区)招生部门以适当方式向当地考生公布。

第十一条学校2022年统一考试招生无预留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三条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其中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供用电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输配电工程技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电力客户服务与管理、分布式发电与智能微电网技术、热能动力工程技术、发电运行技术、风力发电工程技术、热工自动化技术、光伏工程技术、新能源装备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供用电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招色弱、色盲考生。

第五章录取原则及结果公布

第十四条录取原则

⒈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择优”原则。

⒉录取批次为专科批。

⒊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分数优先,专业间平行志愿”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时,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做退档处理。

⒋对加分投档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总分数为录取分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数、外、综合成绩顺序比较单科成绩选择考生。

第十五条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通过学校网站(网址为https://www.zepc.edu.cn)或生源省区招生部门的公示渠道查询。

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按照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通知,学校2022年学费标准按专业不同分别为3700元/生·年、4200元/生·年、46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15000元/生·年。国家级高职优质校学费可上浮15%,上浮范围不超过当年招生专业总数的20%。

第十八条按照豫计收费〔2003〕2225号文件和豫发改收费2014〔778〕号文件通知,学校住宿费标准定为900元/生·年(六人间)、1000元/生·年(四人间)。

第十九条学校相关资助政策:

1.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学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与评定。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生均3300元/年。

2.学校设有奖学金。受奖面占学生总数的30%,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占学生总数的5%、10%、15%。一等奖学金1000元/年,二等奖学金800元/年,三等奖学金600元/年。

3.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程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4.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5.学校设立临时困难补助。在一定程度上或一定时期内改善学生的生活,减少学生的经济压力,解决学生突发的重大家庭或个人遇到的困难。

第七章监督机制

第二十条为保证学校统一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落实阳光招生政策,由学校纪委对统一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保证考生的合法权益。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监督电话:0371-62275256。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二十二条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371-62275026

统招QQ咨询群:139068640

招生微信公众号:郑州电力高专招生就业处

学校网址:https://www.zepc.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zs.zepc.cloudzhaokao.com

澳大利亚启思蒙学院网址:https://www.chisholm.edu.au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要求如与本章程有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类型培养类型面向人群学制师范艺术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人数学费(元/年)方向备注发电厂及电力系统430101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4600考生无色弱、色盲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430105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4600考生无色弱、色盲计算机网络技术510202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4200电子商务530701对口全日制3否否否-3700发电厂及电力系统430101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600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430105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600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430106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输配电工程技术430107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供用电技术430108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电力客户服务与管理430111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430105普通全日制3否否是-15000澳大利亚启思蒙学院供用电技术430108普通全日制3否否是-15000澳大利亚启思蒙学院分布式发电与智能微电网技术430104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热能动力工程技术430201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新能源装备技术460204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发电运行技术430205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热工自动化技术430206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光伏工程技术430301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风力发电工程技术430302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机械制造及自动化460104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智能制造装备技术460201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工业机器人技术460305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电气自动化技术460306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工业互联网应用460310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物联网应用技术510102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计算机网络技术510202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软件技术510203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大数据技术510205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现代通信技术510301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大数据与会计530302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3700市场营销530605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3700电子商务530701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3700现代物流管理530802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3700机电一体化技术460301普通全日制3否否是-15000德国北黑森应用技术大学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着力构建应用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拓宽中职生升学渠道,经教育部批准,2023年我省继续开展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对口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具有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2023年应届中职毕业生。非豫户籍一年制中职毕业生(随迁子女除外)不得参加我省对口招生。

二、招生高校、专业和计划

对口招生高校见附件1,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另行通知。其中,对口本科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安排,对口专科招生计划由各高校在招生规模内自主安排。

招生专业必须是经审批或备案设置的专业,专业名称和专业类属符合教育部颁布的现行专业目录要求,且属于《河南省2023年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中的“报考高校专业名称”范围之内。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应符合附件2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名称与报考高校专业名称对照关系。

三、报名资格审核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及学校要依据有关政策、依托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毕业生信息和技工学校学籍、毕业生信息,认真做好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生源学校负责考生报名资格的认定,承担考生报名资格的认定责任,对所提供的本校考生信息、在读等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承担辖区内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的主体责任。考生所在中职学校和各级中职生学籍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一年制中职生和非豫户籍中职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对违规在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同时注册学籍的考生和在2023年6月30日前未按时获得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资格或毕业证书的中职毕业生,取消其2023年对口招生报名、考试、录取资格。

四、考试和录取

(一)考试

本科招生和专科招生考试使用同一试卷,同一专业或项目的测试采用相同的方式和标准。

1.普通类专业

(1)考试科目和分值。考试科目为:公共必修课3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专业基础课250分;专业课200分。科目总分为750分。

(2)考试方式。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其中,语文、英语两科合卷,数学单卷,专业基础课两科合卷,专业课两科合卷。具体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按《2023年河南省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科目表》(见附件3)规定的专业考试科目统一组织命题。

2.体育类专业

(1)考试科目和分值。考试科目:公共必修课3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身体素质270分,其中包括1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为考生必考项目;体育专业考试与普通高招体育类专业省统考统一安排,具体事项按照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的要求执行,继续暂停专项技术考试,该项成绩以满分计入总分。科目总分为750分。

(2)考试方式。语文、英语两科合卷,数学单卷,考试方式为笔试;身体素质项目和分值不变,按照普通高考体育加试的要求和标准执行,具体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3.音乐类专业

(1)专业主科为声乐、器乐、戏曲(任选其一)的音乐类:

考试科目和分值。公共必修课3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视唱180分;专业主科(声乐、器乐、戏曲任选其一)270分。科目总分为750分。

考试方式。语文、英语两科合卷,数学单卷,考试方式为笔试;视唱、专业主科按照普通高考的要求和标准执行,具体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2)专业主科为舞蹈的音乐类:

考试科目和分值。公共必修课3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剧目表演270分,基本功180分,科目总分为750分。

考试方式。语文、英语两科合卷,数学单卷,考试方式为笔试;剧目表演、基本功按照普通高考的要求和标准执行,具体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4.美术类专业

(1)考试科目和分值。考试科目为:公共必修课3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素描150分(含速写50分);色彩150分;工艺美术设计150分。科目总分为750分。

(2)考试方式。语文、英语两科合卷,数学单卷,考试方式为笔试;素描(含速写)、色彩、工艺美术设计按照普通高考的要求和标准执行,具体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5.学前教育(原幼师类)专业

(1)考试科目和分值。语文(幼师语文教材)100分;数学(幼师数学教材)100分;时事政治和幼儿教育学共100分,两科合卷,时事政治占30%,幼儿教育学占70%。考试科目总分为300分。

(2)考试方式。科目考试方式为笔试,具体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二)录取

按照当年考试成绩,分专业类别划定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口本、专科录取工作与普通高考本、专科提前批同时进行,按照考生志愿在最低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投档,由招生学校按照录取规则、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拟录取的考生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由招生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加分办法参照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有关政策执行。

五、新生入学后的培养和待遇

(一)学生报到和管理

新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经注册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编入高校一年级就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具备编班条件的,应单独编班,集中管理。

(二)教学与培养

高校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中、高级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制订和完善中职与高职、中职与本科分专业衔接培养实施方案,深化教学改革,强化专业实训教学,创新初级技术技能人才与中、高级技术技能人才衔接培养模式。

(三)待遇

新生入学后,与统一高考同一专业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其学费、住宿费等执行同样的标准。各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普通高等教育。

(四)毕业

学生在普通高校学习期间,修完或提前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或获得毕业所要求的学分,准予毕业或提前毕业,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毕业后按照国家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自主择业。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国家教育考试招生工作有关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做好招生考试宣传和考试组织管理等工作,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二)强化责任,服务考生。各中职学校、高校要切实负起责任,为考生提供考试咨询服务。各中职学校要做好诚信考试教育和招生政策解读等,确保考生充分了解对口招生政策。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各高校要积极开展网络招生咨询及志愿填报指导活动,为考生提供政策解读和咨询指导服务。各高校要在招生章程中明确本校对口招生的重要事项,及时公布本校对口招生分专业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

(三)严厉打击,确保安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会同宣传、网信、公安、工信等部门加强对网络谣言、不实信息等有害信息的处置,严防考试舞弊等违规违纪问题发生,严厉打击替考、通讯器材作弊等各种形式的考试舞弊行为,切实维护考试公平公正。对考试招生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追责,依法查处,决不姑息。

附件:1.河南省2023年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招生学校总表

2.河南省2023年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专业对照表

3.河南省2023年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科目表

2023年4月3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各高等学校:

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着眼于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更好统筹考试组织和高考改革等工作,加强高校考试招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等文件精神,我省结合实际制定了《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一并认真执行。

一、全力保障考试组织安全平稳

1.全面落实考试安全责任。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考试、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做好考试防疫、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含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是本校学生参加考试和升学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和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承担国家教育考试相关工作是各类学校的责任。各类学校要为考试、评卷等提供场地和必要的设施设备,委派人员参与考务工作。

各地各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提前谋划研究,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做好高考及各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确保相关考试组织安全平稳。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对考试招生重大事项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察。

2.强化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各地要按照招委成员单位职责,认真落实相关责任,强化部门协作机制,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综合治理考试环境。要进一步完善联合值班制度,教育、宣传、网信、卫健、工信、公安、保密等部门,考试期间联合办公,落实集体研判、科学决策、快速响应、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3.强化考试安全管理。各地各校要把安全保密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强化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回收、评卷等关键环节和关键人员的管理,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和保密要求,严格执行各环节管理规定,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管理,按照《河南省高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豫招委〔2023〕1号)要求,切实改善我省国家教育考试办考条件。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严防严打考试舞弊。全面加强考点考场等重点场所管理,加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安全检查力度,继续实行并强化“无声入场”,所有考点配备“智能安检门”,继续实行考区“统一文具”,严格考生入场身份验证,严防携带手机、高科技作弊器材等入场。全省继续配备无线电信号(含5G)屏蔽设备,落实考点信号屏蔽全覆盖。加强考试期间无线电作弊信号联网侦测、阻断干扰。考生按县(市、区)随机编排,每个考场配备3名监考员,其中1名来自外县(市、区),每4个考场配备1名视频监考员,加强考务人员选聘培训、管理与监督,监考员考前随机分派考场,考中拍照定位。严格执行视频监考、网上巡考和考场视频回放等制度,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和涉考违法犯罪。进一步完善评卷工作制度,优化评卷工作程序,加强评卷人员管理,严肃安全保密纪律,确保评卷工作科学规范。

4.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各地要加强风险防控,成立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各环节风险梳理和排查机制,加强对涉考、涉疫、涉灾等突发事件的监测、研判、预警,结合实际细化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并落实应急保障,针对高考期间部分地区可能发生的疫情传播以及高温、雷电、洪水等自然灾害,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依法依规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重大事件处置决策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5.持续开展诚信教育。各地要进一步健全考试招生诚信制度,教育和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纪、舞弊、失信等行为。深入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作为重要内容,让学生全面理解诚信做人的重要性和考试违规带来的严重后果。继续实行对违背志愿约定考生填报志愿数量进行适度限制的措施。

6.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工作队伍建设。参与报名、体检、监考、巡考、评卷(分)等工作是各类学校教师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工作队伍建设,不断完善教师参与考试工作的激励机制,将教师从事考试相关工作的情况纳入履职考评体系,在教学工作量折算、业绩考核、职称评定、岗位聘用、推优评奖等方面予以倾斜,调动优秀教师参与考试工作的积极性;推进分级分类和集中统一相结合、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相结合、短期和长期相结合、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考试工作人员多维度培训机制;继续将监考和评卷骨干教师等培训纳入教师“省培计划”项目,提升国家教育考试队伍能力和水平。各级招委会和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完善相关制度办法,切实保障参与报名、体检、命题、制卷、运卷、安全保密、监考、巡考、评卷、录取等工作的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劳动报酬。

二、持续促进高校招生入学机会公平

7.加强计划协调与管理。主动做好“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承接工作,充分发挥人口大省生源充足的优势,持续加大宣传推介力度,为高校扩大在豫招生特别是本科招生提供更多优质生源。各校要坚决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切实加强招生计划管理,严格执行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进行招生或违反计划管理要求调整计划。

8.继续实施重点高校专项计划。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关部署,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包括国家、地方、高校三个专项计划。各地和有关高校要做好政策宣传,加强资格审核,优化招录程序,鼓励考生报考,确保专项计划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有关高校要统筹做好专项计划录取考生培养工作,进一步完善培养方案,加大培养帮扶力度。从2023年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9.完善做好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工作。各地要加强中高考报名政策统筹,在中考报名、新生入学、学年开学等关键节点,通过签署政策知晓书等形式,提醒高考所需相关手续,确保学生和家长熟知报考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前做好摸底核查,针对不同情况,加强分类引导。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高考报名资格审核,严格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教育部关于治理“高考移民”有关要求,对于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稳妥推进高校考试招生改革

10.扎实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坚持改革方向,增强高考综合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快谋划,积极做好改革落地各项准备工作。坚持稳中求进,统筹教、考、招各个方面,增强改革的整体性协同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校和中学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积极作为,扎实推进高中新课程改革,中学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实施教学,高二年级起根据学生选考科目开展选课走班,严禁组织学生提前选科备考。要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教育和选科指导,引导学生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和自身兴趣特长选择选考科目。要进一步加快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建设和配套措施完善,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高考命题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和现代化建设人才选拔,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高考命题体现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和创新性,注重考查关键能力、学科素养和思维品质,注重考查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融会贯通和灵活运用。各地各校要深入研究考试内容改革方向,配合做好考试内容改革的宣传工作,发挥高考的育人功能和积极导向作用。

11.积极配合实施强基计划。各地要配合试点高校加强宣传引导,帮助学生深入了解强基计划专业特点、培养模式和发展前景,着重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归纳演绎等思辨能力以及对科学探究的浓厚兴趣等,引导和鼓励对基础学科研究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优秀学生踊跃报考。规范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充分体现学生理想信念、兴趣特长、思维能力和创新潜质等方面情况,为高校提供全面、规范、客观、简洁的档案材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中学进一步加强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和生涯规划指导,引导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积极服务国家需要。

12.完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各地各校要遵循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推进职普融通,协调发展。要优化招生专业结构,重点向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技术技能培养要求高和就业质量高的专业倾斜。要进一步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分类考试内容、形式和招生录取机制,着力选拔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服务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继续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办法。要加强分类考试监督管理,严格制度措施,确保公平公正。

13.加强和改进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考院〔2023〕107号)要求,推进高校艺术专业特色发展,改进专业考试方式,优化招生录取,强化监督管理,加强艺术教育培训机构规范治理。各地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解读,确保平稳实施。

四、切实加强招生录取规范管理

14.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认真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严格规范高校大类招生行为,高校原则上按专业开展招生,少数探索大类招生的高校要精心制定培养分流方案,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加强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招考管理,严格相关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审核查验,严格高校专业考试组织,严格考评人员管理,严格考生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要求。要加强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管理,不得随意将普通批次招生专业安排至本科提前批次招生。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纪律和规定,未经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严禁擅自组织学生入校。要严格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15.切实规范高考成绩发布管理。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只能将考生的高考成绩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优化完善高校录取分数线发布办法,扭转简单以录取分数线评价高校的倾向。各地要加强对中学、教师等相关责任主体的管理,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不得在网上发布或校园内张贴不利于引导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考试标语。各级招生委员会要加大统筹协调,严禁各地政府、学校、培训机构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学不得给年级、班级、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得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挂钩。

16.严格招生信息安全管理。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中学和高校等多级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并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利益相关者的监督。要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完善考生申诉和学校仲裁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防护,落实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要求,加强对重要设备、信息系统和网站的监测和运行维护,及时堵塞安全技术漏洞。要强化考生志愿填报等环节安全管理,教育提醒学生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考生密码发放管理,鼓励采用手机短信验证码、动态密码等技术手段,加强考生身份验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学生个人及招考信息安全,严防信息泄露或被他人操控。

17.严格强化监督管理。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管责任,会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报名、考试、录取等全过程监督。要认真做好省属高校招生章程及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办法的审核工作,对相关高校招生政策及计划执行情况开展督促检查。要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于因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的,要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追责问责。

18.加强涉考培训咨询机构治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高校、高中阶段学校及其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涉考培训活动。各校不得允许教育咨询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进入学校开展涉考培训咨询活动,或提供场地给有关机构或个人开展相关活动;不得向考生和家长宣传推介有关机构或个人的相关活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网信、科技、公安、文旅、市场监管、体育等部门,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涉考培训咨询的规范治理,严厉打击涉及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破坏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

五、进一步优化考试招生宣传服务

19.精心做好考生服务。各地要深入实施“高考护航行动”,为考生提供更多更优质的考试招生全流程服务。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围绕考试组织、安全保障、宣传引导、咨询服务等考生关切,聚合各方力量深入开展“点亮权威考试招生机构官网标识”等行动,加强对治安、交通、卫生防疫、心理辅导等方面的综合保障,解决考生“急难愁盼”问题,为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营造温馨的考试招生环境。我省通过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招生考试之友微信公众号,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河南省普通高招考生服务平台向考生提供信息服务。各地和高校要向社会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及时妥善处置信访问题,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20.加强志愿填报咨询服务。各地各校要按照“考生自主填报,政府、考试机构和学校提供公共服务”原则,加强考生志愿填报咨询服务工作。要细化工作措施,逐级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和工作培训,实现市、县、高中阶段学校全覆盖。要充分发挥基层教育部门和高中阶段学校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加强对高三年级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培训,增强志愿填报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禁学校和教师与校外培训等社会机构合作,通过为考生提供志愿填报咨询服务收取费用、谋取利益。要严格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志愿。要为考生提供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参考信息和咨询指导,采取研发志愿填报辅助系统等信息化手段,积极探索为考生提供个性化的信息服务,引导学生自主、审慎、科学、诚信填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高考志愿填报咨询活动专项治理,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志愿填报咨询活动的监管,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加大治理收费不规范、价格欺诈及虚假宣传等问题力度,提醒考生谨防“高价志愿填报指导”诈骗陷阱,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21.加强招生宣传规范管理。各地要加强高考宣传工作,健全信息发布机制,积极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等媒介,及时主动、准确有序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要会同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加强舆情监测,加强对助考犯罪、招生诈骗、虚假宣传、网络谣言、不实信息等有害信息的处置,并及时回应社会、考生的关切。各高校要规范招生宣传管理,招生广告或者宣传的表述应当严谨、规范,不得采取贬损、夸张、低俗以及其他不适当的语言或者方式开展招生宣传,不得以新生高额奖学金、违规承诺录取、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以优质生源登记表、志愿填报意向书等形式吸引、误导学生。制作录取通知书应坚持简约、节约的原则,避免铺张浪费;要认真落实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要求,确保录取通知书寄递安全、及时、准确。

附件: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023年4月26日

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普通专科招生章程

[院校全称]: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13780)

[院校地址]:源汇校区(漯河市大学路148号),召陵校区(漯河市中山路北段)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专科学校

[招生条件]: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文件要求执行。

[招生计划]:按照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和有关要求,结合学校自身发展实际与近年分省(区、市)、分专业计划编制与执行情况,统筹考虑生源结构、区域均衡、生源质量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学校分省(区、市)、分专业来源计划。

[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下实施,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2.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学校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依据,河南省专科提前批、普通批采取“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按照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成绩并列,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对于未能分配到所报专业志愿的考生,同意调剂的,调剂录取到生源不足的专业;不同意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体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色弱、色盲,不招收患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和“不宜就读专业”疾病的考生。

5.我校录取各专业学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收费标准]:

1.学费:口腔医学专业、护理专业5280元/年;其它医学类专业4800元/年;理工类专业4200元/年。

2.住宿费:四人间1100元/生/年,六人间900元/生/年。

[学历证书]: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奖助措施]:

1.国家及校奖学金:品学兼优、成绩突出,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优秀学生奖学金400—1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成绩突出、家庭经济困难,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可获得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年。

4.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获得每年不超过8000元国家助学贷款。

5.特困生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经申请、学校评审后,可获得特困生资助。

6.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自愿学校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其他]:本章程适用于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漯河市大学路148号

电话:0395-29241390395-2124491

邮政编码:462002

网址:http://www.lhmc.edu.cn

邮箱:lhyzzsc@163.com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类型培养类型面向人群学制师范艺术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人数学费(元/年)方向备注临床医学520101K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800中医学520401K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800口腔医学520102K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5280康复治疗技术520601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800中医康复技术520416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800医学影像技术520502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800预防医学520703K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800健康管理520801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800护理520201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5280护理520201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5280老年照护方向护理520201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5280母婴护理方向护理520201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5280口腔护理方向护理520201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5280医美护理方向助产520202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800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520802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800药学520301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800中药学520410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800医学检验技术520501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800食品质量与安全490102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食品检验检测技术490104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医学营养520805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800大数据技术510205普通全日制3否否否-4200健康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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