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幼教>正文

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湖北考区)面试报名公告——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幼师资格证2020年下半年考试时间表格下载打印

2023-07-13 05:07:48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湖北考区)面试报名公告——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幼师资格证2020年下半年考试时间表格下载打印

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湖北考区)面试报名公告——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根据《关于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9〕179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综考〔2019〕17号)相关规定,现将我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12月10日9:00至13日16:00;

报名审核时间:12月10日9:00至13日17: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12月16日24:00;

考试时间:2021年1月9日至10日。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我省户籍或居住在湖北的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有效期内)所在地考区报名参加考试,不得跨地区报考(神农架林区的考生选择十堰考区报考)。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考试结束后,可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3.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各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4.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大专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5.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科笔试成绩合格且成绩在2年有效期内的考生,可报名参加面试。

(二)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或学信网上学籍报告,在就读院校所在地报考。

(三)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根据2020年8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确认

(一)网上报名。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考区、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

第二步:注册。未注册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特别提示:1.2020年下半年之前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20年下半年笔试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2.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

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考生如上传非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

第三步:报名。考生须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并按考区审核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审核手续。

特别提示:

1.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日语(初级中学)”、“俄语(初级中学)”、“日语(高级中学)”、“俄语(高级中学)”四个新增科目的面试统一安排在武汉考区报名、资格审核确认及考试。

报考“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小学全科”五个新增科目的面试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有效期内)所在地考区报名参加考试。

2.考生面试类别与科目必须与笔试类别与科目一致,并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

3.全省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全部安排在武汉考区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并在武汉考区(华中师范大学考点)进行考试,其它考区不接收“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面试的报考。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的考生,请自带所学专业教材参加面试。

4.符合报考条件的普通全日制华中师范大学师范本科在校生只能选择“华中师范大学师范生考区”进行报名,有关报考及其他问题直接咨询华中师范大学,咨询电话027-67863325。

华中师范大学非师范生可选择就近报考,但不得选择“华中师范大学师范生考区”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核确认。

1.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可结合本地实际,在报名审核时间段内自主安排本考区的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审核结束时间不得早于12月13日16:00),具体详见所报考考区的审核公告。

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湖北各考区审核公告(点击查看内容)

考区名称公告内容咨询电话武汉市武汉市审核安排公告027-85326802华中师范大学(在校师范生)考区027-67863325黄石市黄石市审核安排公告0714-6515109十堰市十堰市审核安排公告0719-8666511宜昌市宜昌市审核安排公告0717-6441534襄阳市襄阳市审核安排公告0710-3617108鄂州市鄂州市审核安排公告027-60281920荆门市荆门市审核安排公告0724-2443849/0724-2491715孝感市孝感市审核安排公告0712-2327290荆州市荆州市审核安排公告0716-8102517黄冈市黄冈市审核安排公告0713-8877088(10日前)0713-8390216(10-13日)咸宁市咸宁市审核安排公告0715-8271716随州市随州市审核安排公告0722-3590598/0722-3590918恩施州恩施州审核安排公告0718-8988085仙桃市仙桃市审核安排公告0728-3319896潜江市潜江市审核安排公告0728-6230519天门市天门市审核安排公告0728-5342091

2.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时,根据户籍和居住证(有效期内)不同,考生须提交不同证明材料。

第一类:在学校所在地考区报考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2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或学信网上学籍报告

第二类:在户籍所在地考区报考的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2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或学信网上学籍报告已毕业的考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主页复印件、有考生信息页的复印件或集体户口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类:在居住证(有效期内)所在地考区报考的非本地户籍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有效期内)原件

第四类:港澳台居民

1港澳居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2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或学信网上学籍报告已毕业考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除需提供相关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证明材料。

如果学历为国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名缴费。报名资格审核确认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缴费成功。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鄂价费规[2013]28号)相关规定,我省面试报考费为200元。

(四)准考证取得。考前一周,考生必须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四、面试

(一)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

(三)面试过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健康码(绿码)、《健康情况声明书》(见附件4),按时到达考点,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接受身份验证。

要求:考生在进入考点接受身份验证时须摘除口罩并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体温测量若高于37.3℃,须按照《考试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3)中的相关要求执行。考生进入候考室候考的同时,须上交《健康情况声明书》。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中职文化课类别考生面试与高中类别一致,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老师的考生面试时,需加试专业知识概述,时间5分钟。

(8)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四)考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由《考试大纲》规定)。

(五)面试大纲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老师面试参照《湖北省中职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暂行办法》执行(详见www.hbea.edu.cn)。

五、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处理。

六、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1年3月3日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所在地的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复查后的反馈结果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七、合格证明

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每年春季或秋季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问询拟申请认定的教育局(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联系电话:027-87327255)。

八、注意事项

1.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应认真阅读《考试疫情防控须知》,在考前14天起,自行每日测量体温,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见附件4)。登记表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必须上交。

2.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须合理安排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以免错过考试机会。考生信息一经审核确认,将不再更改。

4.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①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②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③拨打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流程图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在线支付方式

3.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4.健康情况声明书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2020年12月3日

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准考证打印入口(官网)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准考证打印入口时间

考生报名成功后,应于2021年10月25日至10月30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2021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

教师资格考试准考证格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规定。考生在2021年10月25日至30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准考证打印入口

(点击图片进入>>)

教师资格证准考证打印流程

①进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②进入报名系统界面、选择报名省份登录

④下载准考证文件

⑤按照要求完成准考证打印。

教师资格证准考证打印须知

1、打印准考证必须统一使用A4纸打印,黑白或彩色均可。

2、使用IE系列浏览器下载准考证。

3、认真核对姓名、照片、准考证号、考试地址等是否显示正确。

4、如遇到网络繁忙,或考生电脑网速太慢而导致准考证上相片无法正常显示,请对网页进行刷新,直到能正常显示相片方可打印。或者避开网络高峰期打印。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笔试时间:2021年10月30日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

时间

类别

10月30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江苏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字体:大中小

江苏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30日举行,现将江苏省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江苏省户籍、持有有效期内江苏省居住证的人员,在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可在江苏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二)考生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毕业生可报考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2.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或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四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可以报考对应学历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以报考各学段教师资格考试。

注:上述所有学历要求均为“毕业”,“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在江苏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9月2日-5日,5日截止到17:00。

2.网上审核:9月2日-7日,7日截止到17:00。

3.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即可缴费,时间截止到9月8日24:00,逾期不能缴费。考生缴费完成的状态,以报名系统内显示的为准,请考生在缴费截止前关注确认。如缴费失败,后期系统会自动退费。

注:根据苏价费函〔2014〕25号文件精神,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考试每人每科52元。

4.请考生严格遵照各时间节点进行报名,逾期报名无效。

(二)报名要求

1.考生通过官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时均需注册,已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注册操作不影响已获得的成绩。考生注册须填写真实姓名、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注册信息必须与证件信息一致。

2.本次报名江苏省实行网上审核:审核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信息填报是否齐全。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

3.考生报名的考区应选择以下三项之一:①户籍所在设区市考区②居住证所在设区市考区(报名时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③学籍所在设区市考区(仅限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具体考区列表及选报要求见附件1。

注:在江苏省生活、工作和学习的港澳台居民选择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在江苏省高校全日制就读的港澳台学生,也可选择学籍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

4.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

(2)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考生如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

5.在9月5日17:00前选报过科目的考生,可以在审核通过前,选择“取消报名”,再重新选择科目和考区。审核通过后考生各项信息均不得更改。

6.考生自9月2日至7日可登录网站查看个人审核情况,通过审核后,请及时进行网上缴费。

三、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1. 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备考期间减少跨区域流动,考前14天无必要尽量不离开考试所在地区。因疫情变化可能会影响考生正常考试,请考生审慎报考。

2.考生于10月16日前自行下载打印《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健康报告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3.考试当天,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出示苏康码(苏康码为绿码)和《健康报告表》。进入考点后,考生按要求将《健康报告表》交给考点工作人员。

4.考试当天凡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jseea.cn)或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江苏招生考试”,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四、考试说明

1.考试各科目日程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考试不举办培训,亦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官网下载各科目的《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自行复习备考。

2.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精神,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

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

3.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精神,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自2017年下半年起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

上述各类别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与已开考学科一致,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经教育部同意,江苏省暂不开考“俄语”和“小学全科”学科。

4.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考试科目名称的通知》(教师司函〔2021〕14号)精神,自2021年6月起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社会等科目名称进行相应调整。小学面试科目中,“小学社会”调整为“小学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笔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初级中学面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初级中学)”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

五、违规处理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作弊考生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六、准考证打印及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10月25日起打印准考证,12月9日起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七、咨询方式

1.网上报名系统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10-82345677。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电子邮箱:ntce@mail.neea.edu.cn 。

2.其他报名常见问题及咨询电话见附件3。

附件:

附件1:江苏省2021年下半年NTCE笔试考区列表.xlsx

附件2: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docx

附件3:报名常见问题及咨询电话.docx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8月26日

手机扫一扫打开当前页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