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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174人公告 2020南宁市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表下载电子版

2023-07-14 06:35:47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174人公告 2020南宁市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表下载电子版

2023年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17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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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2020年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174人公告公告来源:惠州教师招聘网招聘人数:174人报名时间:7月1日-3日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惠州华图咨询电话:0752-7387260在线咨询:

为适应我区教育教学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号)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按照我区公办中小学的编制、岗位空缺数及人员结构要求,此次全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总岗位共174个(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对象。

A类:①专业对口,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②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社会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

③中小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的,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

B类:

①专业对口,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②具有全日制普高通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且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社会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

6.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中小学校在编教师、临聘教师。

二、组织程序

结合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组织程序主要包括:1.网络报名→2.资格审核→3.发布通过资格审核考生名单→4.网上打印《准考证》→5.笔试→6.公布笔试成绩→7.现场审核材料→8.面试公告→9.面试→10.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11.组织体检→12.审档考察→13.公示与聘用。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7月1日至3日,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报名工作停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网址:

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1351

(二)资格审核

由区宣教局严格按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和招聘公告、报考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年龄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聘用等资格。

(三)发布通过资格审核考生名单。

在区宣教局网站等媒体发布通过资格审核考生名单。

(四)打印准考证

入围笔试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

(五)组织考试

考试的具体实施方案由区宣教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粤人社发〔2013〕21号)、《惠州市县(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考试暂行办法》(惠市教〔2013〕21号)有关规定及本实施方案另行拟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教育通用能力测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区宣教局网站等媒体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含并列成绩)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选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在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面试分数,并在成绩单上签名确认。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过程要全程录音或录像,并按要求保存。每名面试人选的面试时间一般为8分钟,同时按有关规定组成面试评委小组,评委人数为奇数,且不得少于5人。

面试公告发布以后,在后续招聘程序中因自愿放弃或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区宣教局择优递补。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区宣教局网站等媒体发布。

(六)组织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各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区宣教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对象名单及有关安排由区宣教局提前3天在区宣教局网站等媒体发布。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由区宣教局在区宣教局网站等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被正式录用的人员,按规定时间到聘用学校办理聘用手续,与学校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从2020年9月起至2023年8月止),试用期1年。

三、工资待遇

本次考试录用的临时教学人员不纳入编制。聘用期内根据《大亚湾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实施方案》(惠湾宣〔2018〕137号)精神,所需人员经费由区财政核拨,确保临聘教师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用人学校应与临聘教师签订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监督保障。

区人社局负责对此次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监督、指导和管理,区纪检监察机关和区宣教局纪检组负责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区保密部门对招聘考试工作进行保密指导。

(二)实行回避制度。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139号)第28条规定: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其它相关事项。

1.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3.应聘人员应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2020年大亚湾开发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报名表》,并注明是否服从调配。

4.应聘人员须自觉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长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应聘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因考生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区宣教局择优替补。

6.体检、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15天内未能配合区宣教局办完聘用手续的,视为个人放弃聘用。

本方案由2020年大亚湾开发区公开招聘临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5562637、5562722

附件:1.2020年大亚湾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职位表

2.2020年大亚湾开发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报名表

3.报考指南

大亚湾开发区公开招聘临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0年6月17日

原文标题:2020年大亚湾开发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dayawan.gov.cn/hzdywxjj/gkmlpt/content/3/3913/post_3913848.html#4475

以上是2020年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174人公告的全部内容,更多惠州教师招聘考试信息敬请加入教师考试群,及关注广东教师招聘网/广东人事考试网。

(编辑:广东华图)

龙岗区公办幼儿园2023年上半年面向全国招聘园长、副园长公告

龙岗区公办幼儿园2022年上半年面向全国招聘园长、副园长公告信息来源: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信息提供日期:2022-04-1811:27【字体:大中小】视力保护色:

为进一步加强龙岗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一批公办幼儿园园长、副园长,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办幼儿园园长、副园长若干,人员性质均为非在编合同制聘用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高尚师德,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2.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6年4月18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学前教育、教育教学或管理相关专业优先。

5.符合《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要求,且持有健康证、教师资格证、幼儿园园长资格证(幼儿园园长资格证发证机关以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直属教育科研机构为准,其中,在深圳市从教的人员,于2022年3月29日之后取得的园长任职资格证发证机关须为深圳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的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

(6)有其他不适宜从教或不适宜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记录;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1.园长

(1)有较先进的幼儿园管理理念和成熟的办园经验,并取得较好的办学效果;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强的教育行政管理能力、领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以及教学指导和教科研能力。

(2)具备幼儿园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①3年及以上公办幼儿园中层及以上管理工作经验;②3年及以上幼儿园(区级及以上)园长、副园长工作经验。

2.副园长

(1)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教学指导和教科研能力或后勤管理和安全管理经验。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2年及以上公办幼儿园中层及以上管理经验;

②具有3年及以上公办幼儿园年级长工作经验;

③具有3年及以上民办幼儿园中层及以上管理经验。

三、招聘安排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15日18:00前。

2.请有意向者于报名时间截止前通过http://www.szkscp.com.cn平台报名龙岗区公办幼儿园园长/副园长,并上传以下八项资料(上传的资料可为任何图片格式,不能为PDF格式)

(1)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健康证、教师资格证、园长资格证;

(5)工作经历材料(必须上传合同和社保两项基本材料以及聘用证书等其他工作经历佐证材料,以“区级及以上幼儿园园长或副园长工作经验”条件报考的需提供幼儿园级别证明材料);

(6)获奖证书、个人业绩报告等有关资历证明材料;

(7)承诺书(附件2);

(8)证明: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附件3)。

3.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材料初审

1.龙岗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按照报名情况、基本条件、查阅材料等综合情况,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2.通过短信或网络报名平台告知材料初审结果。

3.材料初审只是对报名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三)综合考核

1.时间、地点、形式等另行通知。

2.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2.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视综合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在“龙岗政府在线”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并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公办幼儿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参与深圳市民办幼儿园举办的不予聘用。

(八)防疫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核等工作。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防控要求有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最新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龙岗政府在线”官方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有关说明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二)薪酬待遇:参照市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

(三)符合龙岗区高层次人才政策的,可按深龙教育英才相关政策执行。

(四)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2年4月18日。

(五)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可按自然年或学年计算。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及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七)报考人员如对招考政策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如仍有疑问,请咨询0755-89551913(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八)本公告由龙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龙岗区教育局

2022年4月1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龙岗区公办幼儿园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园长、副园长报名表.doc

附件2.承诺书.doc

附件3.证明.doc

2023年江阴市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办幼儿园教师配备,优化幼儿园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江阴市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符合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四)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2年6月6日至2005年6月8日期间出生)。

(五)户籍要求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及以上学位并以研究生专业(学前教育)报考的人员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其他人员限江阴市户籍。

2.符合以下有关政策性安置条件的,均不限户籍:夫妻分居两地且配偶户籍在江阴的,父母为江阴户籍且身边无子女照顾的,符合随军条件江阴驻军人员的配偶。

3.2021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其他留学回国人员限江阴市户籍,须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六)教师资格等要求

须于2023年7月底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

(七)依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符合回避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吸毒戒毒,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包含正在接受处分审查或涉嫌犯罪接受调查的),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已被江阴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聘用的在编人员。

二、有关说明

1.本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7月底前毕业生,以《2023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为准。

2.户籍入户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8日。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3年6月6日9:00-2023年6月8日16:00

2.报名网址:http://rsksbm.jyrlzy.com:8000/

3.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6月6日9:00-2023年6月8日16:30

4.报名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3年6月6日9:00-2023年6月9日16:00

5.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3年6月6日9:00-2023年6月9日16:00

6.缴费确认时间:

2023年6月6日9:00-2023年6月9日16:30

(二)缴费

考生可在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完成报名手续。

缴费标准:报名费90元/人,面试费90元/人(苏财综〔2021〕17号)。低保家庭(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和特困家庭(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可减免报名考试费(凭原件及复印件退回)。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正面二寸(34X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考生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主管部门同意,报江阴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岗位。

4.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23年6月13日9:00—6月16日24:00。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请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按要求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0-86710513(工作日8:30—11:00;14:00—17:00)。

(五)报名咨询电话:0510-86862417(工作日8:30—11:00;14:00—17:00)。

四、考试

(一)考试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在合格线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需求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分跟进)。考试内容为幼教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及综合运用能力等。

2.第二阶段:面试。分试讲和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试讲内容为幼教相关教材,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备课时间6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技能测试内容为蜡笔画、钢琴弹唱。

第二阶段面试成绩=试讲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

3.总成绩。

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

(二)相关考试要求

1.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考试。

2.第二阶段面试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五、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对拟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另行公告。

六、体检及考察

根据总成绩,对第一阶段笔试、第二阶段面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末位出现同分,则取第二阶段面试成绩高者;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为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者统一组织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和拟录用职位的资格条件开展录用考察工作。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公示及聘用

1.拟聘用人员由教育部门统一组织考生单向选择并确定拟聘用单位。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拟录用单位,总成绩相同时第二阶段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抽签决定选择顺序。招聘岗位对应学校见附件2。

参加单选并签订单向选择确认书的考生视作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如果放弃岗位,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三年。

2.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阴教育网和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少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

3.因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已公示拟录用或录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三年。

4.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暂行办法》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岗;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者,由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八、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考生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政策咨询及信息发布

本公告由江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江阴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10-86862417(工作日8:30—11:00;14:00—17:00)。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成绩公布、相关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江阴教育网(http://www.jsjyjy.net)、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iangyin.gov.cn/rsj/)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0-86862413(工作日8:30—11:00;14:00—17:00)。

 附件1:2023年江阴市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2:2023年江阴市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明细表.xls

2023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方案通知

2023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方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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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科局,市直各学校:

为顺利开展2023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2023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贺州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4日

2023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14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贺人社发〔2020〕37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教师招聘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贺教教师〔2021〕1号)等文件精神,顺利开展2023年中小学教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和原则

根据市直各学校、各县(区)中小学(幼儿园)2023年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通过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择优选拔,及时补充合格教师,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市直公办学校及各县(区)教科局主管的公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及特殊学校,下同)教师(不含教学辅助教师),不包含以上学校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年龄条件。18至35周岁。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或取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视其实际缴费年限,即从2023年正式聘用计算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工作年限合并其本人缴纳养老保险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报考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岗位,年龄放宽到18至40周岁。

(三)学历及教师资格条件。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具体要求见招聘岗位计划表)。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考时尚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可以先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往届毕业生及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在报名开始时必须具备合格学历学位证书,报名时尚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先报名参加考试,在面试前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在考核前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对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所持教师资格证的要求由各招聘单位在《岗位计划表》中予以明确说明。

(五)高层次、急需紧缺学科教师引进可按照桂人社〔2011〕155号文件执行。

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岗位是否免笔试由各县(区)根据需要自行决定,并在招聘公告(简章、计划表)中说明。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二)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六)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和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方可报考。

四、组织分工

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由市教育局组织,各县(区)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由各县(区)自行组织并决定是否参加全市统一公开招聘。全市教师公开招聘使用同一报名系统,使用同一试卷,同一时间报名、笔试,具体分工如下:

1.各县(区)教科局积极协调同级编制管理部门、人社部门,完成县(区)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

2.因同一时间使用同一报名系统,若系统服务提供方无法提供多个收费账户支持的,报考费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由市教育局统一收取。报名结束后,按各县(区)考生人数核拨给各县(区)教科局(报考费每人每科50元共100元),主要用于本次教师招聘的报名系统使用服务费、笔试命题、试卷印刷、保密、阅卷、考务等支出,不足部分由各县(区)自行解决(市直考生由市直学校解决)

3.报名系统使用服务费和命题、保密、阅卷等费用由县(区)教科局按考生数分摊支付。

4.各县(区)教师招聘岗位面试由各县区负责,面试费用由县(区)自付。

5.市直学校教师岗位考生笔试、面试委托八步区组织,报考费由市教育局拨付给八步区用于笔试费用。面试费用由相关市直学校按成本另行支付给八步区教科局。

6.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教师招聘工作做好指导、监督工作。

五、制定招聘计划及招聘简章

各县(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由各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拟制,要统筹考虑自然减员情况、特岗计划、定向培养计划、支教走教计划、优秀退休教师支教计划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本地年度教师招聘计划。同一岗位的考试方式应保持一致。招聘公告(简章)及计划表报同级编制、人社部门审定后,于2023年4月15日前将招聘公告(简章)及计划表电子版及纸质版报市教育局人事科。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进行招聘的县(区)和市直学校,务必在招聘计划中予以明确说明,切实保障考生知情权。

六、招聘程序

2023年贺州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基础知识考试)→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考核→体检→公示→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聘用”等环节开展。

(一)发布招聘信息(2023年4月下旬)

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简章)及各县(区)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简章)可统一由市教育局在市政府网站、报名网站等媒体公布,各县(区)可利用当地媒体自行发布教师招聘公告(简章)。岗位要求等招聘信息由招聘单位教育主管部门自行负责解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报名进行网上报名(地址见招聘公告),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可以在报名网站等免费下载。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上中旬

3.资格审查。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各学校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应聘人员可于报名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单位必须在考生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4.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统一支付报考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已缴考试费的应聘人员,可于考前一周到市教育局领取收费收据。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日期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5.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原则上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经同级教育、人社部门核准后可以开考)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应聘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完成资格审查。对未按时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回考试报名费。

(三)笔试

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的笔试试卷由命题、印刷方直接运送到各县(区)(或市局),考后送交阅卷方。笔试工作由各县(区)自行组织,各县(区)考务、考场编排、试卷领取、保管回收等相关工作由各县(区)教育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开展。

1.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费后,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2023年6月上旬),考试时间一天。

上午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3:00-5: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成绩查询。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具体时间见报名网站)。

4.评卷及成绩发放。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统一评卷。第三方提供纸质盖章成绩,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应聘人员笔试考试成绩。各县(区)人社部门如有需要,由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

5.划定合格分数线。市直学校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教育局划定县(区)学校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县(区)教科局商同级人社部门划定。

(四)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时间由各县(区)自定,确保招聘工作在2023年7月底前完成。

面试工作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市直学校岗位考生面试工作委托八步区完成)。

1.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并公示。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由笔试进入面试的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并公示。需要进行资格复审的,应由应聘人员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并在面试前完成资格复审。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则应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递补时间节点由各县(区)自行确定并公告,确保面试工作顺利开展。

免笔试岗位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组织面试。

2.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公示。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应及时予以公示。

(五)免笔试的报考人员和参加笔试按1:3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应安排在同一时间段参加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可通过结构化面试、说课、试教、答辩(同一岗位的答辩所提问题须保持一致)等方式开展面试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

2.面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各县(区)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相关应聘人员具体的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成绩由各县(区)自行公布。有笔试的岗位,本次招聘的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加面试成绩的60%(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并在招聘公告(简章)中予以明确。免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六)考核(时间由各地自行确定)。

1.确定考核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综合成绩(总成绩)相同时,有笔试的岗位,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者优先免笔试的岗位,则以学历高者优先综合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均相同时,则以全日制学历者优先又相同时,则以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高者优先又相同时,则以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时,则以先取得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2.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后,出具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招聘单位提出书面递补申请并通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七)体检和公示

1.体检。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2.确定拟聘人员。招聘单位确定拟聘人员时,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的名额,由各地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按确定考核人员办法处理)

3.公示。市直学校教师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名单由市教育局公示,各县(区)拟聘人员由各县(区)自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

1.补充招聘条件。经过第一阶段的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后,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编制、人社部门,根据空缺岗位情况,综合考虑是否组织一次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组织复征的,参加了2023年度贺州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且取得笔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含报考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专业对口,并已取得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的,免笔试的考生),可以参加报名,免笔试的考生只能填报免笔试的岗位。已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不得再参加补充招聘,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补充招聘时,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补充招聘职位除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2.有关时间节点。

(1)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

(2)复征补充招聘网上报名(时间待定)。

(3)资格审查(时间待定)。

(4)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等环节,由各县(区)自行组织完成。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等环节的标准条件设置,参照第六大点“招聘程序”第(四)、(五)、(六)条执行。

3.其他事宜。如补充招聘结束后仍有未招聘到合格教师的岗位,不再统一组织二次补充招聘,由各县(区)根据情况进行自主招聘。

(九)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权限管理分别由同级编制、人社部门按规定流程及时办理增人和聘用手续。

七、经费保障

市直学校岗位公开招聘笔试经费使用考试费支付,面试费用由市直各学校负责,县(区)岗位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工作经费由各县(区)负责。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付。

八、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贺州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因报考人员自身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简章)、招聘岗位要求而在招聘各个环节被发现导致被取消报考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贺州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同样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九、其他事项

(一)笔试照顾加分。

1.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计入笔试成绩。

2.属“选聘到村级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人员,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称职)的加5分,计入笔试成绩。

3.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聘用且被清退,符合报考年龄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加5分,计入笔试成绩。

以上1、2、3项照顾加分只取最高项,不累计加分。

(二)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贺州市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具体招聘事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四)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必须在报名开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五)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精神,各县(区)可根据实际需要及招聘人数,统筹1-2个岗位计划定向招聘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并在岗位计划表中说明。

(六)本公告及招聘计划表所提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2022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附件:2023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2023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加强对我市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2023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贤文  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

副组长:冯义中 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谢淑青  八步区教科局局长

吴昱梅  平桂区教科局局长

钟凯兵 钟山县教科局局长

曾宪才  富川县教科局局长

左祖林  昭平县教科局局长

成 员:陶耀娟 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周永健 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人、师培中心主任

张伟传 市教育局计划财务科负责人

柳德勇 八步区教科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谢君伟 平桂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杨力英 钟山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刘国双 昭平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陈玉萍 富川县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周永健同志兼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工作人员由廖兰康、潘永贞、康作伟、高兰等同志担任。 

下载附件>>>

贺教教师〔2023〕4号贺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原文标题:贺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3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gxzp.gov.cn/zwgk/xxgkml/zpxzfzcbm/zpxjyhkxjsj/js/zp/t16233019.shtml

http://www.gxhz.gov.cn/xxgk/jcxxgk/rsxx/klzp/t164041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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