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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第一批合同制员工招聘简章 重庆市幼师专科高等学校官网招聘信息

2023-07-14 18:26:46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第一批合同制员工招聘简章 重庆市幼师专科高等学校官网招聘信息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第一批合同制员工招聘简章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第一批合同制员工招聘简章

一、单位简介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与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共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前身重庆电气工业学校于1953年5月经中央燃料工业部批准成立,后更名为重庆电力工业学校,是全国首批七所电力中等专业学校之一。1953年9月更名为重庆动力学校。1958年更名为重庆电力学校。1980年和1994年两次被确定为全国重点中等专业学校。1995年经国家教委批准升格为高等专科学校,是西南地区唯一的电力类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校园占地250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074人。学校在建潼南分校区1200亩,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计划于2023年首批新生入驻。

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全国首批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重庆市高水平高职学校、重庆市示范性高职院校、重庆市优质高职院校、重庆电力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全国电力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单位、全国电力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办事机构(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管理办公室)及供用电专委会主任单位、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单位、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立项建设单位、重庆市首批专本贯通分段培养试点院校、重庆市高职诊改试点院校、重庆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先进单位、重庆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21年“金平果”中国科教评价电力技术类和热能与动力工程类中院校排名第一,能源类国家教育教学标准和简介参与数量在全国能源类院校排名第一。

学校设有28个专业,涵盖能源动力与材料、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资源环境与安全、财经商贸、旅游等6个专业大类。学校深耕能源电力,70年的办学历史,始终专注能源电力产业,专业开设覆盖能源电力的源、网、荷、储、用全产业链,专业领域覆盖火电、水电、核电、光伏、风电等传统能源和新能源技术领域,专业技术覆盖220伏至1000千伏民用至特高压的全电压等级,是全国同类院校中能源电力专业设置最为齐全、专业建设最为全面的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坚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通过“引企驻校、引校进企、校企一体”,建成虚实一体,覆盖电力全产业链的实验实训场所138个。智能配网实训基地、智能变电站运行实训室、火电厂三维仿真实训室、汽轮机控制与故障诊断技术实验室、物联网实训中心等多个实验实训室处于国内同类院校领先地位。学校作为重庆电力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两大核电集团、五大发电集团等电力大型龙头企业联合建立实习实训基地101个,建有海尔智能家居物联网产业学院和电气产业学院,与海装风电、康恒环境、广环投等多家企业联合培养订单班20余个。

学校人才培养质量获企业高度认可,两大电网公司、两大核电集团、五大发电集团等世界500强企业始终将学校作为技术技能人员招聘首选。近三年来,学校75.84%的毕业生就业于全国能源电力行业企业,其中44.4%就业方向为新能源类企业,49.3%以上毕业生签约世界500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教师142名和合同制工作人员13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第一批合同制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基本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书育人精神。

5.身心健康。

6.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优先。

7.若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名称不一致,需审核认定。

(二)年龄条件

1.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

2.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

3.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45周岁以下。

4.教学竞赛、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科技进步奖省部级最高等级奖项获得者,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获得者45周岁以下。

本简章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0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4月1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学历、职称、业绩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并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研究生。(包括2023届应届生)

2.硕士学位,同时具有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3.大学本科,教学竞赛、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科技进步奖省部级最高奖获得者,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获得者。

五、应聘方式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者登录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www.cqepc.com.cn/)或万友人才官网(http://http://www.cqwyrc.cn//),点击“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合同制员工招聘简章”,下载查看招聘简章和岗位情况表,并将《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合同制员工应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和《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合同制员工应聘基本信息表》(以下简称“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填写完毕后附上相关证书扫描件,投递至指定电子邮箱:cqepcrsc@163.com,将邮件主题和应聘材料压缩文件两者都命名为“应聘部门+应聘岗位+应聘人姓名+最高学历学位(最高职称)”。

2.本次招聘工作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试考核,本次报名时间暂定为即日起至2023年4月10日17:00止。

六、笔试、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分批次组织,择优通知笔试及面试。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专业能力测试。

面试内容:自我介绍、PPT试讲、实操演练、评委提问、应聘答辩。

根据专业能力、整体素质等情况综合评定应聘结果。

七、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结果,按岗位招聘比例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并按有关操作规程,结合本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八、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其中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面试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九、薪资待遇

1.用工性质为学校直签劳动合同制。薪资待遇按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工资体系执行。

2.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上岗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若与原单位产生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4.博士研究生配置事业编制,相关事项按事业编制聘用办法及流程执行。

十、其他

本简章由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重庆万友人才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网站:www.cqwyrc.cn

微信公众号:万友人才

联系人及电话:徐老师023-63005053、张老师023-61373011

附件1: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第一批合同制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附件2: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合同制员工应聘报名表

附件3: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合同制员工应聘基本信息表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3月21日

2023年常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公告(长期)

常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常幼专)是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公立高等专科学校。为进一步充实学校师资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纪和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二)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8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8日后出生)。(三)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四)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该回避的人员;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4.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报名时未满规定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5.报名时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二、报名程序和办法(一)报名方式与时间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所有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岗位简介详见附件1。常幼专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试程序,及时公布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情况,岗位招满即止。本次招聘采用邮箱报名。报考人员认真填写《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并将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发送至cyzrsc@163.com,主题请以“姓名+专业+学历”格式注明。(二)报名注意事项1.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1:3,符合开考要求,适时组织考试,以常幼专通知为准。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3.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和教育部专业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4.常幼专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5.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三、考试方式及组织本次招聘按照常州市教育局和常幼专制定的考试方案执行,采用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考核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如启动考试时岗位报考人数大于30人,将适时调整考试考核程序并提前告知考生。常幼专将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考试地点在常幼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参加考试,视为自动放弃。(一)资格复审常幼专将在考试前对通过初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证明)以及成绩单原件、复印件;3.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复印件;4.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二)面试1.岗位01-10采用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岗位11-15采用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2.试讲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教学效果)、知识结构、语言表达等。答辩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背景、岗位适配性、逻辑思辨与沟通能力、职业道德及岗位认知能力和综合素质等。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能、操作水平等。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三)笔试1.笔试人员:面试合格人员参加笔试。2.笔试内容:主要围绕专业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试。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不组织任何培训。3.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4.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报考人员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四、体检和考察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常幼专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五、公示和聘用常幼专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5年(含试用期)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须在2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未按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在常幼专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服务期满,原则上不得调动到教育系统外单位。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六、咨询与监督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86508331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9)86509262,85681337招聘工作举报信箱:czsyzpjb@changzhou.gov.cn七、本公告由常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附件:1.2023年常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2.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常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5月18日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系盐城市政府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高层次人才实施工程,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充实教师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学校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1年上半年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可在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http://www.yyz.edu.cn)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品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4.具备《招聘岗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

(1)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资格条件中的“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

5.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且有三年以上高校教育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正高职称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8.志愿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yyz.edu.cn/。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脑访问“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登录“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报名系统”,个人注册后即可报名(须记住登录账号和密码)。

2.报名时间

网络报名、照片上传时间从2021年7月9日9:00至2021年7月13日18:00截止。

资格初审:7月13日9:00-7月15日18:00;

陈述申辩:7月13日-7月16日期间9:00-18:00;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7月13日9:00-7月17日18:00。

3.报名资格确认

(1)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学校陈述申辩。

(2)通过初审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间和要求在网上填报信息、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4.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者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①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证件照;

②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扫描上传;

③身份证;

④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提供由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材料〕。

⑤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可不提供对应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并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应届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3)。

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应届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3);

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国(境)外(2019年或2020年同期毕业且毕业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人员须提供《“应届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3);

报考招聘对象不限的岗位可不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3)。

⑦部分岗位需按招聘条件提供研究生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及研究生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

(3)请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图片,上传材料每张图片不超过300KB。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陈述申辩: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可以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陈述申辩,学校接应聘人员陈述申辩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其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审查,并作出审查结论。可采用网上审查网上告知或现场审查现场告知。

(5)我校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考试费。本次招聘岗位均设1:2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学校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关于教师资格证

本次招聘教师岗位对教师资格证不作要求,报考者录取后须在两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双方聘用合同或转至其他教辅岗位。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由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

2021年我校工作人员招聘主要采用以下几类方式进行:

(一)岗位代码(01)至(04)的岗位,采用面试形式进行。面试为微型课教学形式,时间为15分钟,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二)岗位代码(05)至(10)的岗位,采用面试加专业测试的形式进行。面试为微型课教学形式,时间为15分钟,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三)报考岗位代码(01)至(04)的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报考岗位代码(05)至(10)岗位的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50%。

(四)第(一)、(二)两条中,凡是超过15人报名的岗位增加笔试考核。笔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者按照1:3的范围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方式同第(一)、(二)条。成绩计算方式变为:报考岗位代码(01)至(04)的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报考岗位代码(05)至(10)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30%。

五、招聘考试时间

具体考试时间,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最高分者,最高分相同者则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另行确定)。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均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同分参照确定体检人员办法)。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服务期不少于三年。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市规定执行。初次就业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其他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自行负责解决。

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可在考试均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同分参照确定体检人员办法),体检、考察通过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负责回答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9960079,0515-89966211(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九、招聘工作监督

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9969906(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办公室)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6月30日

 

附件1:《2021年上半年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附件2:《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Word格式)

附件3:《“应届毕业生”身份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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