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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州高新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泉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2022年8月份报名信息表

2023-07-14 21:32:55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福州高新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泉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2022年8月份报名信息表

2023年福州高新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93名(中学8名、小学85名),根据省、市有关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条件

招聘对象

年龄条件

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

教师资格要求

中学新任教师岗位

本科毕业生30周岁及以下(1991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下同),硕士学位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下同),博士学位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1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下同)。福州市引进行政挂职类博士随迁配偶年龄条件适当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本科、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①要求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

②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1各学科岗位对应的专业

①安排初中的要求为相应学科高级中学、中职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安排小学的要求为相应学科或相近学科(本公告附件1小学各学科岗位对应专业为准)高级中学、初级中学、中职教师资格证或小学教师资格证。

②研究生要求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③2022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要求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种类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笔试科目成绩均合格证明,并在报到时提供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

小学新任教师岗位

师范大专(无学位要求);本科、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本批次招聘对象不含福州市在编教师。其他编制内人员报考,需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民办学校在岗人员报考,需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本校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

二、招聘岗位

岗位类型为编制内岗位,详见附件。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网络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网址

考生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1个岗位志愿。

2.网络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学历信息自大专起填写,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名称应与教师资格证上的名称一致。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包括笔试和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1.笔试资格网络初审

应聘人员应于报名期间及时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应立即通过网络报名平台进行申诉,并在报名截止前及时跟踪后续情况。

通过笔试资格初审的考生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到3:1及以上的予以开考。否则,按实际报名人数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至开考比例要求后开考,招聘计划调整届时将在福州高新区官网公布。

2.笔试内容。所有岗位均参加福建省考试院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

3.笔试安排。通过笔试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于网络报名平台规定的时间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笔试原始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折算。各岗位笔试原始成绩、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通过福州高新区官网公布。

5.政策加分。符合以下招聘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省有关规定予以笔试成绩加分:“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等。

上述报考人员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于笔试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8:30-12:00)到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办理审核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名单另行公示。

(二)面试

1.面试资格现场审核

面试资格现场审核需提交的报名材料详见附件2,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根据通过面试资格现场审核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或现场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至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前两个工作日)。

2.面试时间: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包括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考生现场自行准备的教学方案、教学步骤等内容不记分。本公告附表学科岗位名称前标注“★”的,面试时需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测试。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60分合格。若个别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成绩定为70分。招聘岗位不分面试组的,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终面试成绩;招聘岗位因参考人数多需进行分组面试的,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 = 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 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最终面试成绩等将在福州高新区官网公布。

五、聘用规定

1.综合成绩计算。报考岗位的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1:1折算。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60分合格。面试或综合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2.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选签订就业协议或选岗之日起的第二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按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也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

3.选岗方式:按综合成绩排名自主公开选岗,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名单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福州高新区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5.拟聘用人员均须参加由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组织的体检及岗前培训,体检及岗前培训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可申请进行一次复检。岗前培训有关事项另行通知。拟聘用人员完成体检、审档考察等程序后办理入编手续,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正式报到时间暂定为2022 年8月16日。

6.编制内岗位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新任教师岗位的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聘任在专业见习期(专业初期)岗位。试用期满由用人学校按照相应岗位聘任条件(或竞聘方案)予以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7.资格审核贯穿全程。拟聘用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相关情况,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6)福建省外生源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未能按时与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妥跨省任教就业手续。

8.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2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告知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电话:0591-62335172)。

五、其他说明

1.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学位原则上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5.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详见本公告附表各有关岗位)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对博士和留学人员的专业要求按相近原则认定。

6.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允许应聘人员按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低学历报考相应岗位。应聘考生网络报名时需在岗位备注中注明“本人以××学历层次报考本岗位。

8.部分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本公告附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后标有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允许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交由毕业高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加盖院系公章,并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号码)。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已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9.本公告按“月日”格式写的时间均指2022年。

六、疫情防控要求

按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通告精神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具体要求以现场资格复审、考试时间及地点等通知为准。

本次招聘考试解释权归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政策咨询电话:0591-62335172

 

 

                         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2022年3月24日

2023年青海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981名)

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公告

根据《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今年青海省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下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已经确定,招聘岗位共981个(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9)。此次公开招聘不包括各学校(幼儿园)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公费师范生的岗位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此次全省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范围分别为面向全国、全省和本州。面向全省范围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省临聘教师、应由本省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面向本州范围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包括本州户籍、本州生源、本州院校毕业生、在本州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州临聘教师、应由本州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本州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此次招聘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登录http://8.136.229.193/tip/stdlogin.do?method=fwdLoginPage,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完成报名工作。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4月10日9时—4月14日18时。网上修改信息时间:2022年4月10日9时—4月15日12时。网上审核时间:2022年4月10日9时—4月15日18时。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4月10日9时—4月15日23时30分。网上调剂时间:2022年4月16日9时—18时。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核通过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定向招聘岗位如达不到1:3比例或无人报考的,调整为非定向招聘岗位。若取消招聘岗位的,须在4月16日9时—18时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若不按时改报按自动放弃处理,退还报名费。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保持预留电话畅通。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将公布取消(或核减)的招聘岗位信息。保留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考试。

四、笔试考试时间及内容

1.考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时间拟定于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包括《教师综合素质》《学科专业素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三门科目,《教师综合素质》《学科专业素养》考试内容参考2021年1月20日在青海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old.qhedu.cn/gk/tzgg/202101/t20210121_35169.html)、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布的考试大纲,《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为中学教师类和小学教师类,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考生参加小学教师类考试),三科满分均为150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30%、40%、30%。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

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取消招聘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教师综合素质》×30%+《学科专业素养》×4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0%)÷1.5+政策加分

2.报考英语教师岗位《学科专业素养》科目须使用英文答题,其余笔试科目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五、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

市州中小学教师招聘现场资格审查由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省直中小学教师招聘现场资格审查由各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主要审查考生的身份证、户籍、毕业证件、教师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资格审查结束后,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公布

1.市州及所属县(市、区、行委)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的面试工作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省直中小学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可采用说课或试讲的方式,也可采用“解题+讲解+答辩”的方式。体音美、信息技术等学科和幼儿园教师面试可采用“技能展示+讲解+答辩”的方式。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将在面试方案或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面试总分为100分。

2.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报考英语教师岗位,在面试时须使用英语进行面试;报考其他学科教师岗位均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面试。

4.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优先招聘退役士兵,再按用人单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再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科专业素养》成绩高低排序,《学科专业素养》成绩相同的以《教师综合素质》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七、体检、考察(政审)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省直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省直用人单位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政审时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并进行相应处理。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也可同时在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人员聘用备案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九、市州及省直单位的特别事项

(一)西宁市、省特殊教育学校

1.考生所学专业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专业要求一致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报考岗位相应学科。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任教学科报考相应学科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2.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市、省直单位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3.设立面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海东市

1.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2.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市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3.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海西州

1.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2.设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不足1:3比例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科目中《教师综合素质》科目成绩为75分设定成笔试最低分数线。

3.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海南州

1.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州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五)海北州、黄南州

1.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州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3.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果洛州

1.报考学前教师岗位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3.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州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4.面试比例未达到1:3的要求。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须在7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玉树州

1.报考学前教师、特殊教育教师、高中教师岗位,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报考其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3.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州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4.面试比例未达到1:3的要求。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须在7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实验中学、省妇女联合会所属幼儿园、青海省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

1.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省直单位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十、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应严格遵守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组考单位防疫要求。建议广大考生考前14天(4月15日前)来青、返青备考,非必要不离青,避免因疫情原因不能顺利参加考试。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疫情防控要求详见附件13。因谎报、瞒报健康信息造成不能顺利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己负责,引发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考录工作调整或者延迟的,将及时发布有关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予以关注。

十一、其它事项

(一)户籍、年龄、身份等认定。一是按户籍条件报考的考生,在我省落户时间应当在2021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到网上报名第一日(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在1986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在1991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临聘教师要求年龄为4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应在1976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三是定向招聘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是指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大学生村官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岗位。四是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后入伍,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并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高校毕业生。五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应于2022年4月14日前开具。

(二)学历要求。考生须取得岗位条件所规定的学历,进入面试后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验证。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符合报名条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的考生,不得报考。

(三)专业及教师资格证要求

1.招聘岗位专业划分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执行,具体以各市州、省直单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学科专业要求为准。其中,“小学教育”专业和“初等教育”专业可报考小学学段的所有岗位。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招聘相关规定的,须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本公告中所称招聘岗位的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载明的专业为准。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

2.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可报考高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限报初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小学教师资格的限报小学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限报幼儿园教师岗位。

3.关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其它”的问题:应由认定机构出具其它学科具体所指学科的证明,考生按证明对应学科进行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证明原件。

4.关于非英语专业(如俄语),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的问题:非英语专业的外语类专业毕业生,其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者,应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外语”的语种证明,考生按证明进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证明原件。

5.符合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学科报考相应岗位,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纸质证书遗失的,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中国教育考试网、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并承诺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四)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但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可不填写毕业证书编号,但其所学专业要填写准确,要与毕业证上的填写专业完全一致,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供由所在学校(学院)开具的学历、专业和按期毕业证明。

(五)临聘教师界定。本公告所指“临聘教师”是指2013年6月19日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发〔2013〕12号)下发前已经被我省公办中小学校聘用,并且报名前还一直在岗的临聘教师(中间无间断,寒暑假除外)。临聘教师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可跨专业报考。临聘教师身份认定,由教育行政部门采取内部核查的方式进行认定。认定为临聘教师的,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公示中有异议的,到学校查证核实,虚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六)笔试加分条件和审核登记

1.根据《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对报考我省民族自治地区(包括六州和自治县)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报考六州州属学校岗位的加3分;报考西宁市、海东市所属民族自治县,以及六州所属各县中小学岗位的加5分。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满3年(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考生,报考六州中小学校岗位的,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报考六州州属学校的,满3年不足10年的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的加2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3分;报考六州所属各县中小学校岗位的,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报考定向考录岗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的加分政策,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退役士兵不报考定向退役士兵考录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临聘教师报考县(市、区、行委)及以下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以上各项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机关事业单位已经纳入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在参加公开招聘时不再享受定向招聘、笔试加分等政策。

2.加分审核登记。报考我省民族自治地区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不需要进行审核登记。退役士兵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在4月19日至20日将加分所需的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电子版上传至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享受父母一方在六州工作加分条件的考生,由考生提供本人及父母一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父母一方工作证或退休证件原件及诚信承诺书于4月19日至20日进行现场加分登记(现场加分地址另行通知)。逾期未按规定渠道进行加分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经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

(七)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新录用公务员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应当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并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招聘。上述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须将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部门)在报名结束之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图片形式上传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审核页面,未上传证明及隐瞒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八)递补要求。1.在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空缺名额时,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其中现场资格审查环节只递补一次。2.特岗教师招聘计划未完成的,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研究确定,可以组织二次递补招聘。二次递补招聘方式另行通知。

(九)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因失信行为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作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重要参考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十)其它招聘政策及要求。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附件10)、《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附件11),请考生务必详细查看。

(十一)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随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

(十二)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与青海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相关的培训班或编印复习教材资料,请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省直)(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2.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西宁市)(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3.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海东市)(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4.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海西州)(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5.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海南州)(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6.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海北州)(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7.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黄南州)(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8.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果洛州)(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9.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玉树州)(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10.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点此链接查看)

1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点此链接查看)

12.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咨询电话(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13.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考试疫情防控通告(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青海省教育厅

2022年4月8日

1.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省直).docx

2.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西宁市).docx

3.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海东市).docx

4.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海西州).docx

5.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海南州).docx

6.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海北州).docx

7.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黄南州).docx

8.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果洛州).docx

9.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玉树州).docx

12.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咨询电话.docx

13.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考试疫情防控通告.docx

应城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  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2〕3号)和《省委编办关于核准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用编计划的函》(鄂编办函〔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应城市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及人数

(一)招聘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61人。

1、新机制教师20人。

(1)小学教师15人。其中语文7人、数学5人、英语2人、体育1人。

(2)初中教师5人。其中数学2人、体育1人、音乐2人。

2、乡镇教师41人。

小学教师41人。其中道德与法治6人、语文8人、数学8人、英语2人、信息技术2人、体育3人、音乐6人、美术6人。

(二)招聘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54人。

1、小学教师48人。其中道德与法治1人、语文13人、数学12人、英语8人、体育5人、音乐5人、美术4人。

2、初中教师6人。其中道德与法治1人、语文1人、数学3人、英语1人。

(三)招聘幼儿园教师40名。其中A组城区教师20人,B组乡镇教师20人(因招聘计划人数较多,特将此岗位分成A、B两个岗位片区报名、分组面试、分组选岗)。

二、报考资格及条件

(一)报考资格:

1、农村新机制教师报考资格条件以省公告为准。

2、乡镇教师报考资格条件:

招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城区教师报考资格条件:

(1)初中阶段: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获得学历、学位)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小学阶段:招聘具有大学本科(获得学历、学位,初始学历须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幼儿园教师报考资格条件:

(1)城区幼儿园:招聘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乡镇幼儿园:招聘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中专升专科学历、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具有与报考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幼儿园必须持有二甲及以上普通话证)。其中报考城区初中学校教师岗位、城区小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的,须持有相应学段、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应城市教育系统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应城市教育系统辞职或被辞退不满三年的人员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未满三年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惩戒期未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5、有精神病史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采取本人网上(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hbea.edu.cn/)报名、全省统一笔试、应城市组织面试的方式进行。

凡报考我市教师岗位的考生,报名和笔试统一由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进行,请考生以湖北省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为准。

报名时间:2022年3月16日9:00至3月22日17:00。

笔试时间:2022年4月23日8∶30--12∶00。

四、资格审查及面试

(一)资格审查

1、根据湖北省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应城市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发布的具体岗位,以及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发布的笔试成绩,分岗位类别、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湖北省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

2、应城市具体组织面试资格审查,通知面试人选,组织面试工作(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报考学科+姓名”分别加入义教QQ:728828673群和幼教QQ:901550483群)。

3、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教师资格证、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料。

按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保持距离。

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入围初步人选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按照同类别岗位、同学段、同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面试

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以说课(幼儿园说活动组织和才艺展示)方式进行,备课40分钟,说课8分钟,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由评委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

考生面试的最终得分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他5位评委评分的平均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择优确定体检、考核人员

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湖北省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公告规定的笔试成绩40%加上面试成绩60%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在应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对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比例不足1:3的学科,在招聘岗位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的音、体、美、科学、信息技术等学科,笔试面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5分;其他学科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综合成绩末位并列者,取笔试分数高的考生,出现再并列者,取专业学科分数高的考生。

六、体检

体检由应城市教育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负担。

体检中身体不合格者,不能列为拟聘对象,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七、考核

考核工作由应城市教育局组织,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重点考核考生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八、选岗和聘用

体检、考核结束后,将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应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一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2022年度湖北省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情况表》(应城市)、《2022年度湖北省应城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情况表》,分岗位类别、分学段、分学科由拟聘人员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选岗结果由考生签名确定。选岗后按程序为聘用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咨询电话:应城市人社局0712-3238590应城市教育局0712-3247615(欧阳老师)

 附:应城市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设置表.xlsx

                         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城市教育局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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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教师招聘公告(170名)

2022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海珠区教育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139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170名。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中学教师32名,小学教师92名,职业学校教师1名,幼儿园教师41名,启能学校教师2名,区少年宫教师2名。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二、招聘对象

(一)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2022年毕业生:指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并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专业技术条件及技能要求;

4.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应聘幼儿园教师的必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应聘小学教师的必须具备小学以上教师资格,应聘中学教师的必须具备中学以上教师资格),必须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或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必须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2022年毕业生所学的专业必须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

5.身体健康;

6.无违法违纪行为;

7.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应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幼儿园教师职位

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的,或具有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6月22日后出生);

教师系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2日后出生)。

(2)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启能学校、少年宫教师职位

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的,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6月22日后出生);

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或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2日后出生);

教师系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或博士学历或博士学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22日后出生)。

(3)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必须在二级甲等以上。

(4)应聘英语教师职位的,须提供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分或托福90分以上成绩单。

2.2022年毕业生应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2)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应聘其他学科教师职位的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3)应聘英语教师职位的,须提供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分或托福90分以上成绩单;

(4)2022年毕业生拟聘人员需在转正前取得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解除聘用。

3.国(境)外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工作程序

按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1.报名方法:应聘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6月22日(星期三)上午9∶00至6月24日(星期五)下午5∶00。

3.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

4.报名与考试时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5.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视实际情况相应减少或取消职位。

6.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成功通过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待定),请留意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海珠区政府门户网人社局考试招聘栏、海珠区政府门户网海珠动态通知公告招聘信息栏通知。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试教等形式)。其中:博士免笔试。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5)和防疫相关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安排为准(其中:博士免笔试)。

(2)考生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安全考试承诺书参加考试。

(3)笔试内容: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启能学校、少年宫教师职位笔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等相关知识。幼儿园教师职位笔试内容包括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幼儿与班级管理等相关知识。

(4)笔试题型为客观题,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资格审查)。

(5)笔试成绩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海珠区政府门户网人社局考试招聘栏(http://www.haizhu.gov.cn/gzjg/qzf/hzqrsj/kszp/)、海珠区政府门户网海珠动态通知公告招聘信息栏(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上公布,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2.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的人员确定办法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和招聘职位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的人员。资格审查和面试人数按招聘职位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

其中,x代表招聘职位人数,y代表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人数。

3.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人数未达上述对应比例的,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审查。博士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须本人到现场进行审查,提交所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详见《2022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材料清单》(按招聘对象不同分为附件2、附件3)。应聘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3)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资格审查和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空缺名额可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递补。资格审查的材料不予退还。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

4.面试

(1)面试,即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以试教等形式进行。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每名考生面试后,以书面的方式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该考生。

(3)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5.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其中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在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先按面试成绩再按笔试成绩(其中免笔试人员笔试视同满分)的先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一轮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四)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组织考察时,同时将进入考察的考生送检察部门进行名单审核。考察或审核不合格的,可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珠区政府门户网人社局考试招聘栏、海珠区政府门户网海珠动态通知公告招聘信息栏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非广州市户籍需办理人才引进入户广州的社会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时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经考试考察聘用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非首次就业的拟聘人员试用期为半年,首次就业的拟聘人员(包括2022年毕业生、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防疫工作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资格审查、考试等工作。请考生认真阅读《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http://rsks.gd.gov.cn/zwgk/gzdt/content/post_3929149.html),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现将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各环节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本次招聘的各环节,考生均需提交《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5)、有考前(以每科目开考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粤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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