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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2023年公立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60名) 济南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最新

2023-07-14 23:13:15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2023年公立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60名) 济南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最新

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2023年公立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60名)

涡阳县2021年公立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为扎实推动我县学前教育优质健康发展,特将2021年涡阳县公立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规范组织、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2021年涡阳县公立幼儿园计划公开招聘新任教师60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见附件:《涡阳县2021年公立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幼教、学前教育专业须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非幼教、学前教育专业的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21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0年8月2日(含)以后出生。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及招聘过程中各环节信息在涡阳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http://gyxxgk.bozhou.gov.cn/XxgkContent/showList/779/98766/page_1.html)发布。

在涡阳县2021年公立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30个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以下“高校毕业生”: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非“高校毕业生”不得报考专项“高校毕业生”岗位。“高校毕业生”岗位学历要求为符合条件的专科及以上普通高校学历,中专学历不可报考。

(二)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涡阳县考试中心服务平台(http://gy.pzhl.net/index.php)。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日8:00至8月6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1年涡阳县公立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可登录涡阳县考试中心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8月7日12: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8月8日23:00前登录涡阳县考试中心服务平台缴纳笔试费用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两科共计90元。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不足开考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考计划数。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9日8:30-12:00改报其他岗位,逾期不再受理。

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于8月11日8:00至8月12日18:00从涡阳县考试中心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准考证打印)。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考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三)笔试

笔试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教育局组织实施。

1、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

《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

《专业知识》主要内容:招聘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

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20分。笔试合成成绩按《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3:7的比例合成,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加分因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在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须携带相关证书到涡阳县教育局人事股(涡阳县文化艺术中心北楼4楼)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笔试成绩将在涡阳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公布。

为确保新招聘人员基本素质,设定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含政策性加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现场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合成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如有数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人选缺额,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等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与报考岗位相求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经资格复审合格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人员名单,在涡阳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公布。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未按时办理面试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教育局组织实施。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方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合成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笔试合成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1.2×0.6+面试成绩×0.4。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合成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的,一并确定为拟参加考察体检对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以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考察和体检

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因考察和体检人选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选岗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涡阳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选岗等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八)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幼儿园教师纳入编制管理,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首聘期为5年(包括试用期),首聘期满方可调动和报考其他岗位。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公告由涡阳县公立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8-7220028、0558-7223817(涡阳县教育局)

考试咨询电话:0558-7217535(涡阳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8-7211160(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涡阳县2021年公立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涡阳县公立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23日

江山市2023年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99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等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一)学历要求

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年龄要求

35周岁以内(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内(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1.获县(市、区)级及以上幼儿教育学科类的教坛新秀、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等荣誉称号的人员

2.具有一级教师职称及以上的人员或获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幼儿园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人员

3.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幼儿教师基本功比赛(或素养大赛)获县(市、区)级全能三等奖及以上的人员

4.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幼儿教师课堂教学评比获县(市、区)级三等奖及以上

5.在公办幼儿园或省二级及以上幼儿园任教3年及以上(或担任班主任2年及以上)且现仍在公办幼儿园或省二级及以上幼儿园任教的人员(以社保证明、工作证明为依据,任教年限和社保年限计算截止到2022年6月1日)。

(三)户籍要求

户籍不限。

(四)普通话等级要求

要求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五)教师资格要求

具有幼儿园或小学或音乐教师资格证。已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普通话等级的人员也可报考,但在聘用后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六)其他要求

江山市劳动合同制教师不得参考。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江山市教育局一楼1号报告厅。

报名时提供《江山市2022年招聘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报名表》(附件1)、《江山市2022年招聘教师健康申报表》(附件2)及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有学位证书的也一并提供)、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要求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面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页面)、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符合“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相关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现场以支付宝缴纳报名费100元(低保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低保证明免交报名费),对报名后放弃笔试的考生不予退还报名费。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达到1.5: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核消招聘计划数。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基础知识20分、学科专业知识80分。笔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技能测试

根据笔试得分,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现象,则同分数人员全部进入技能测试)若报名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1:1.5的,则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技能测试环节。

技能测试内容为自弹自唱、讲故事、舞蹈、绘画四项,每个项目分值为25分,满分为100分。舞蹈曲目自定(考生需自备伴奏U盘)。自弹自唱、讲故事、绘画由评委现场出题,绘画测试时间根据难度由评委决定,其它各项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技能测试使用的道具、文具、画具由考生自备,绘画用纸现场统一提供。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劳动合同制教师面试分组进行。面试成绩采用修正系数法计算,修正后的成绩作为最终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最终面试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修正后最终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修正系数(全部进入面试考生得分平均值〔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生所在面试组面试得分平均值〔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即:修正系数=(全部进入面试考生面试得分之和÷全部进入面试考生数)÷(该组考生面试得分之和÷该组考生数)。

修正系数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技能测试合格分为60分,技能测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对象。

(三)成绩计算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得分×30%+技能测试得分×7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招聘计划数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名单。若最后一名总分并列的,以技能测试得分高的排名在前;若技能测试得分也相同,以笔试成绩中学科专业知识得分高的排名在前。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列入考察对象,相关岗位可依次递补。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费及交通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医院为具有公务员招考体检资质医院或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录用过程中对考生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必要时,可以要求考生进行复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所有考察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前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到江山市教育局,以备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自动放弃考察的、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岗位可依次递补。

(六)递补说明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拟聘用资格等因素造成招聘计划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必须达到合格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该招考学科递补对象只剩最后一名,则不再递补。若递补对象的考试总成绩相同,以技能测试得分高的排名在前;若技能测试得分也相同,以笔试成绩中学科专业知识得分高的排名在前。

(七)公示和聘用

1.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3天。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对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作放弃。试用期内,经考核,工作表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报名时需填报《健康申报表》,“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报名。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不得报名。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报名时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测温并出示“健康码”,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

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

五、其它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工作单位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不服从安排的不宜报考。劳动合同制教师薪酬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环节。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应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公开招聘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

(四)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本次公开招聘由江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4072502。

(六)本次招聘相关通知和信息(招聘公告、核减[核销]招聘计划、考试通知、考试成绩、入围体检名单、入围考察名单、拟聘用人员公示及人员递补等)一般只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首页的“公告公示”栏和江山市人民政府网教育局窗口内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随时关注。

江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gshan.gov.cn/

江山市人民政府网教育局窗口:http://www.jiangshan.gov.cn/col/col1229080246/index.html

六、招聘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江山市礼贤路304号教育局大楼2楼209室);

咨询电话:0570-4071375;

招聘咨询为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七、本次招聘有关事宜由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附件:1.江山市2022年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报名表

     2.江山市2022年招聘教师健康申报表

     3.江山市教师招聘办理事项委托书

江山市教育局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7日

【江山市2022年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公告--附件下载】

2023年北京大学附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幼儿园的各项工作。2、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幼儿发展水平和兴趣需要,制订和执行教育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3、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提供丰富的玩具和游戏材料,开展适宜的活动。4、负责幼儿安全,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指导和配合管理班级幼儿生活,做好卫生保健工作。5、做好家园沟通工作,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教育任务。6、特教老师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2023年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经孝南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孝南区公办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招聘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共5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2年度孝感市孝南区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㈠ 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

4、报考孝南区城区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必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孝南区农村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若就读专业是学前教育的,必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5、持有相应的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已提交教师资格认证资料,尚未拿到教师资格证的,需由认证机构提供已受理的证明)。

6、报考幼教护理岗位的,只需提供相应的护理专业资格证书,无需出具幼儿教师资格证(若有幼儿教师资格证,职称评聘为技术岗位;若没有幼儿教师资格证,职称评聘为管理岗位)。

7、报考幼儿教师和幼教护理岗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另外,有5年及以上幼教工作经历或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公办幼儿园招聘具体条件见《2022年度孝感市孝南区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申报表》。

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孝南区中小学校现有在编教师。

三、报考时间、方式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统一网上报名,笔试由全省统一组织。

㈠ 报名时间与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具体报名时间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公告。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缴费、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均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上进行。

㈡ 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期间,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应考承诺书,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将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与考试均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两寸、20KB以下)。

3、考生在报名时,只能选择本区城区或农村一个专业的一个岗位。

4、笔试阶段收费按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统一标准执行。笔试报名费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合计100元/人,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减免手续。

㈢ 准考证发放

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笔试考前一周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备赴考(A4纸黑白打印即可,准考证请注意保存)。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27-68880279、68880231)。

四、笔试

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由全省组织统一笔试,详情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公告。

五、笔试成绩查询及计算方法

㈠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阅卷评分,考生可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查询个人的笔试成绩。

㈡ 计算方法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

六、资格审查及面试

㈠资格审查

1、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根据公告公布的岗位数量,在本区范围内分城乡分专业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将成绩发放到孝南区。本区将按照城乡和专业,原则上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因教育教学需要,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2的,可不核减岗位)。

2、孝南区具体组织面试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选,组织面试工作。

3、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二代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护理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5年及以上幼教工作经历证明、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1张,孝南区以外在编教师须提供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签字、盖公章)。

    4、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由本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初步人选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审查单位注明事由,经审查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后,依城区或农村所报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㈡ 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2、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3、考生在面试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指定地点或者弃考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七、总成绩计算、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如果出现总分并列,取笔试分数高的考生,如果笔试分数也出现并列,取专业学科分数高的考生。对于岗位数量与参加面试人数没有达到1:2比例的科目,因教育教学需要,可不核减岗位,拟招聘人员的总成绩应不低于70分。

八、考核、体检

    对进入考核、体检人选,采取函调等形式,对拟聘人选进行考核。同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通过考核和体检合格的,由孝南区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孝南区人民政府官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应通知考生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选岗

根据拟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岗位,组织拟聘人员选岗。选岗按照城区或农村所报专业选岗,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经选定,不能更改。

十、审批聘用

具体岗位确定后,办理聘用手续,首个聘期为三年。聘用通知下达后,孝南区教育局在9月开学前,将新聘用教师安排到岗。新聘用教师按政策规定纳入岗位管理,并按统一的聘用合同范本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期任务。招聘对象为初级及以上职称的,见习期满后,专技岗位聘用时保持原岗位不变。

十一、聘用待遇

公开招聘的幼儿教师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孝南区在编在岗幼儿教师同等待遇。

十二、疫情防控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执行当地防控政策,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2022年度孝感市孝南区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

咨询电话: 0712-2850957 舒老师

 

           

         孝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孝南区教育局

         

                               2022年3月7日

4(公办幼儿园)-2022年度孝感市孝南区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020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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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用人需求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5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58名。

其中:1.中小学教师(含高中、初中、小学)岗位53名;

2.学前教育教师岗位2名;

3.特殊教育教师岗位3名。

具体岗位、名额等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具有相应学科业务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年龄要求:本科学历及以下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及我县公办及民办幼儿园现任教师报考学前教育岗位(岗位代码“401”)的,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4.户籍地或生源地要求:户籍地或生源地为苍南(不含原苍南县龙港镇、巴曹镇、芦浦镇、云岩乡)的高校毕业生。苍南生源指参加高考时户籍在苍南(不含原苍南县龙港镇、巴曹镇、芦浦镇、云岩乡)的对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报考不限户籍;我县公办及民办幼儿园现任教师报考学前教育岗位(岗位代码“401”)的,不限户籍。

5.人员身份要求:未被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若已被苍南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报考时,须出具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报考学科定向岗位的,限少数民族考生或退役军人对象,民族身份界定以户口簿原件注明为准,退役军人身份以相关证件为准;我县公办及民办幼儿园现任教师须在我县公、民办幼儿园工作连续满1学年,且为现任在职幼儿园教师,学年时间计算截至2023年6月30日。

6.学历要求:报考高中、初中学科岗位,应取得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小学学科岗位的,应取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应取得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7.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要求:具备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适用于低学段学科岗位,学前教育岗位要求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语文岗位的须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证明,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其进入招考程序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8.专业要求: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选择与学历证书(2023届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相应的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相应学科或教师资格证对应的学科进行报考,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报考学历证书专业相应学科。相应学科要求详见《苍南县2023年教师招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审查办法公示期自2023年5月26日起至2023年6月1日止。公示期间,考生对可报考专业设置有异议的,须本人到苍南县教育局人事科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逾期不再受理申请。县教育局经研究确需增加专业的,公示期结束后将重新发布补充公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8.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3年6月3日9时-6月5日17时。

报名系统入口网址:http://cnjszp.cnjyw.net(苍南县2023年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报考学科岗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注册报名期间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学科岗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学科岗位,报名时需要在网络上提交上传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

(3)毕业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证明;

(5)报考高中、初中岗位的,还需提供学位证书;

(6)报考语文岗位的,还需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7)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我县公办及民办幼儿园现任教师,还需提供《苍南县幼儿园现任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与现幼儿园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个人养老保险清单证明;

(8)已在外地落户的苍南生源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迁出登记记录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户口迁出信息材料;

(9)苍南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说明,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6月5日18时-6月7日17时。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确认初审结果

时间:2023年6月8日9时-6月9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再次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6月9日18时-6月10日17时。

对再次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5.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6月10日18时-2023年6月12日17时

初审通过之后即可在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及时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标准为每人50元,拒绝重复缴费。

6.计划核减(取消)、调剂及改报名

同一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3个及以上,按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取消)招聘计划数,核减(取消)的招聘计划数可调剂至未核减(取消)的同学段同学科招聘计划中。招聘计划的核减(取消)、调剂将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苍南人才网及时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2023年6月13日15:00-17:00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提供改报材料的,视作放弃改报名(如不能到现场办理的,可通过报名电话联系,核实身份后予以办理)。

7.打印准考证

2023年6月20日9时-6月24日上午9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凭本人的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暂定2023年6月24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与学科专业知识,合卷一科考试。

3.笔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

4.笔试内容及分数构成: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70%,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占30%)。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范围,满分为100分。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确定。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试课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1.5: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人数采用“四舍五入法”确定,若最后一名同分,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若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1.5:1,则所有参加笔试对象列入资格复审对象。

2.资格复审的对象名单、时间、地点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苍南人才网公布。

3.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苍南县2023年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高中、初中岗位的,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语文岗位的,还需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我县公办及民办幼儿园现任教师,还需提供《苍南县幼儿园现任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与现幼儿园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个人养老保险清单证明;

(9)已在外地落户的苍南生源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迁出登记记录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户口迁出信息材料;

(10)苍南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11)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个人档案存档证明(由个人档案保管单位开具,其中个人档案在苍南县人才市场的可在苍南人才网上打印网页作为证明)。

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场,经苍南县教育局、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资格复审,确认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能参加苍南县教师招聘试课。材料不全的或所提供证件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试课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围下一环节资格。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者中有同分的按入围资格复审规则处理(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另行通知)。

(四)试课

试课3天前,公布招聘计划的具体岗位。

1.试课对象的确定:通过资格复审者确定为试课对象,试课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试课通知书的视作放弃或于试课3天前书面确定放弃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它出现的试课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2.试课内容:报考岗位学科的教材内容出自温州市域内通用的相应学段学科现行教材。

3.试课分值(100分):七位评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五位评委的平均分作为考生得分,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试课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4.试课形式:试课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准备时间为60分钟,试课10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5.其他说明:试课时间安排、试课规程以及领取《试课通知书》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试课规程届时发布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所有试课对象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试课通知书》参加试课。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试课的,视作自动放弃。

(五)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课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遇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对象:1.笔试成绩高者优先;2.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学历高者优先;3.毕业证书落款时间(计算至月份)早者优先;4.若以上均相同,则通过抽签确定。体检对象名单将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苍南人才网公布。

(六)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苍南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自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对第一轮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指标缺额的,在同学科岗位报名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遇总成绩相同的,按确定体检对象规则处理)。第一轮递补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七)择岗

择岗工作由苍南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合格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遇总成绩相同的,按确定体检对象规则处理)参加分学科岗位进行现场择岗。择岗时间、地点和要求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苍南人才网公布。

(八)公示、聘用

1.择岗后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苍南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对象公示之日起,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2.在职人员应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5年,聘用到定向岗位的学科教师服务期不少于6年。

4.女教师因怀孕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个别体检项目的,先确定为考察对象,统一参加择岗,待补检合格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要求

1.后续有关此次人才引进相关信息将及时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苍南人才网发布。

2.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3年6月2日(本公告已特别注明除外)。

3.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4.具有较高学历人员报考学历要求较低的岗位时,须符合该岗位所需学历对应的专业要求,对有学位要求的岗位,还须同时具备与学历对应的学位。

5.招考专业参考《苍南县2023年教师招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国(境)外高校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本着“相近、相似”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核。

6.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7.坚决杜绝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对提供假证书、证件、证明的人员,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3年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对出具任教虚假证明的幼儿园,当年幼儿园年审为不合格,3年内(截至2026年12月31日)不得申报等级幼儿园,3年内不得享受一切幼儿园扶持政策,并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

8.聘用人员给予事业单位全额编制正式工作人员待遇。

9.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和范围。苍南县教育局、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10.本公告由苍南县教育局、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县教育局人事科64758278、64762548;监督举报电话:县教育局机关纪委64751553,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6889898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68881517。

附件:1.苍南县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

2.苍南县2023年教师招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3.苍南县幼儿园现任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5日       

[附件下载]

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5月市属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2022年5月计划公开招聘教师37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报考者可通过深圳市教育局网站(http://szeb.sz.gov.cn/)、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z.gov.cn/)、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以下简称市考试院专栏)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大学本科学历及学士(含)以上的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以上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毕业生和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2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书,同时学位证书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2年4月24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市外户籍的下列人员可视为深圳户籍人员报考:

(1)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的雇员或累计聘用满5年以上的编外工作人员,且目前仍在岗的。其中雇员雇用时间和编外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均截至2022年4月24日(下同);

(2)2022年4月24日前,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深户配偶,或配偶属驻深部队军人且本人符合随军条件的。

2.报考学历

(1)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数学,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数学,应具备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非数学,本科专业为数学,还应具备相应的本科学位。同时,考生应在规定日期前取得最高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2)非深圳市户籍(生源)报考者限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3.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4.报考年龄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81年4月24日之后出生)。  

三、报考

(一)报考方式及时间

1.报考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3),也可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以下简称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查询。

2.报考时间:2022年4月24日10:00至4月28日17:00。

2022年4月26日将公布一次无人报考的岗位(如没有无人报考岗位,报名期间将不公布),5月5日将公布各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

3.打印准考证:2022年5月16日10:00后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打印准考证。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包括同日举行的市、区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经人力资源部门认定为提供虚假资料报考、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弃考的,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招聘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除取消考试成绩外,还将纳入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笔试合格线由市教育局统一划定。市教育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教育类考题按3个不同学段的招聘岗位命制:分别为高中与职校、初中、小学。具体参见《招聘岗位表》。

共考两科,一科为客观题,一科为主观题,最终笔试成绩=(客观题成绩×50%)+(主观题成绩×50%);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师职业素养和教学实施要求。

笔试内容范围及考试大纲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查询。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22年5月21日(周六)。

第1场为客观题,笔试时间为9:30-11:00;第2场为主观题,笔试时间为14:00-15:30。

(三)笔试地点

考场将实行随机分配,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于2022年6月20日16:00前在深圳市考试院专栏公布。

五、资格初审

(一)资格初审对象

对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5倍确定进入报考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报考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5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报考资格初审人选。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核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审核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二)资格初审时间、地点及资格初审办法将在公布笔试合格线时同时公布。

(三)须提供的材料

1.应届毕业生

(1)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21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的公章亦可。初审时无法开具的,由上述单位开具证明代替)、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3)报考毕业生岗位的往届毕业生,按社会人员提供相应资料。

2.社会人员

报考者本人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已经离岗的可开具离岗证明)、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以及其他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如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国(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

(2)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可提供大学英语相应等级考试425分以上的成绩单,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3)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资格初审时暂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4)在国(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报到备案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规定的港澳居民报考的须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其它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确定并通知获面试资格的报考者(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组织及面试形式

面试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体检人选:

1.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达到或超过拟聘人数5倍的(超过5倍指排名末位人员成绩并列情况),该岗位按实际拟聘名额确定体检人选;

2.同一岗位面试人数未达到拟聘名额5倍的,每减少5名面试人员削减1个拟聘名额,面试人员减少数达不到5的,不削减拟聘名额(比如拟聘4人,面试人数16-20人的,均可确定4名体检人选;面试人数11至15人的,均可确定3名体检人选;面试人数为6至10人的,均可确定2名体检人选,依此类推),体检人选按削减后拟聘名额确定。

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体检人选。

考试结果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网上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日。

七、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组织单位在30天内进行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招聘单位应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网上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在规定时间内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因考生原因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确有正当理由,经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备案。经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备案同意聘用后,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或调动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九、试用期

事业单位应当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事业单位订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报考者应在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线下考试前14天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做好健康监测,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原则上不参与不必要的聚集或外出,密切关注我市考试疫情防控要求,持“粤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具体疫情防控须知将提前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教育行政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广大报考者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

(二)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2年4月24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22年4月24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例如岗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中教师岗位必须提供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现专业技术职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关系请见《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附件4)。

(三)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可按自然年或学年计算,其中的教学经历指学校教学经历(经深圳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或审批的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经历,可视为相应学段相关学科的任教经历)。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和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四)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当在规定的日期前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令第18号)进行处理。

(六)本公告(不含《招聘岗位表》)所称公办中小学,是指深圳市、区全日制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和艺术、体育学校。

(七)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八)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深圳市教育局:http://szeb.sz.gov.cn/;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sz.gov.cn/;

(九)咨询电话:

深圳市教育局:(0755)88121807,88127195

深圳大学:(0755)26453698

南方科技大学:(0755)88012266

深圳技术大学:(0755)66885388

附件:1.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4.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

      5.2022年5月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有关问题的解答

深圳市教育局

2022年4月14日

(以上附件可从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考试院专栏网站下载)

2023年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160名)

2022年榆次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劳务派遣制教师公告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有关精神要求,为了满足榆次区学前教育对幼儿教师的需求,受榆次区教育局委托,面向社会为榆次区教育局招聘派遣制幼儿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好。

2.遵纪守法,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正常履行幼儿教师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具备从事幼儿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或应届毕业生。

2.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语文、音乐、美术教师资格证。

二、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为160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方式:

8月25日8:00至8月31日18:00止。报考人需将以下报名所需要的资料扫描后,打包压缩为一个文件夹,以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发送至jzltrlzp@163.com。

2.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1)本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2)毕业证扫描件;

(3)教师资格证扫描件;

(4)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PDF版;

(5)网上下载并填写打印《2022年榆次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劳务派遣制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扫描件各1份;

(6)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1份;

3.资格初审合格后由03453-3965885联系缴纳考务费100元/人,零就业家庭或低保户提供相关证明可免收考务费。

(二)笔试

1.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须按时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采取百分制,其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占10%,专业知识占90%,内容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为主。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队,按照招聘名额的二倍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其中讲课占70%,才艺展示占30%。

3.讲课学段为中班,讲课内容为语言;讲课内容现场抽取,独立备课两小时,面对评委讲课,时间为15分钟。

4.才艺展示内容分舞蹈、唱歌、器乐、绘画、手工制作等五项,应聘者自选其中一项(器材自备),时间为5分钟。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入围者若出现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先后顺序聘用),参加体检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不予聘用。

(五)考察录取及公示

1.按两项总分(笔试成绩的60%加上面试成绩的40%,分值均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选名单。同时综合考察考核入选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等情况。

2.拟聘人员公示期为3日。因原件审核、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而出现职位空缺时,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六)签订劳动合同及薪酬待遇

1.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晋中联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到期后择优续聘。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2.薪酬待遇

⑴岗位工资:榆次区最低基本工资1880元/月(随着基本工资的增加而调整);

⑵绩效工资:900元/月,根据每月考核结果逐月发放;

⑶工龄工资30元/年;

⑷缴纳社会保险:合同期内按国家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含生育保险)、工伤、失业四种社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按照规定从个人岗位工资中代扣代缴)。

四、时间安排

(一)8月25日—8月31日线上报名,报考人将报名所需资料扫描后,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文件名以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发送至jzltrlzp@163.com。资格初审后由专人负责联系缴纳报名费(03453-3965885)。

(二)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关注“晋中联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以免错过考试。

五、监督检查

(一)所有应聘者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

(二)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设立举报电话,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榆次区教育局0354-3806713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关于本次招聘的所有相关通知、公告、详细信息均需关注“晋中联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微信号:jzltrlzyyxgs),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以免错过考试。如有变动,以本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且具有最终解释权,请知悉。

(四)咨询电话

有关招聘信息,可咨询晋中联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招考办公室。电话:03453-3965885

七、防疫要求

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2022年榆次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劳务派遣制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xlsx

晋中联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5日

2023滁州幼儿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汇总

2023滁州幼儿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汇总

为了方便备考滁州幼儿教师招聘考试的考生及时掌握考试动态,安徽幼儿教师招聘网将为考生搜集发布2023滁州幼儿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成绩查询、面试时间、面试名单,与此同时,安徽华图教育特为考生开设了2023滁州幼儿教师招聘考试辅导课程,助力考生顺利通过考试!安徽幼儿教师招聘交流群:。关注安徽华图教师官方微信(教师考试团:jiaoshitest),招考资讯,海量资料,免费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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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2023年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300名)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2年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公办幼儿园教育人事制度,规范完善公办幼儿园人员编制管理,更好适应公办幼儿园教育教学发展需求,根据《北仑区公办幼儿园办园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北仑区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管理办法》,现决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30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指标:300名。

岗位A:280名。

岗位B:20名。

二、招聘原则

1.条件公开,操作规范,公平公正;

2.岗位公开,标准统一,接受监督;

3.程序公开,严格测试,择优聘用。

三、招聘时间、地点

初定于2022年1月中下旬在北仑区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北仑教育局网页: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

四、招聘条件、对象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

其它条件:

1.报考岗位A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二)2021年9月至今北仑区内公办幼儿园(含公办背景幼儿园)在职,并经所在幼儿园考察合格的教师。(幼儿园具体名单见附件一)

(三)具有一年及以上公办幼儿园(含公办背景幼儿园)工作经历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

2.报考岗位B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2021年9月至今在北仑区内幼儿园在职的教师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二)满足以下条件其中之一者:①2021年9月至今在北仑区内幼儿园在职的教师;②浙江省户籍的2020届、2021届、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户籍以2021年12月31日为准),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不限户籍。③获得过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称号、优质课三等奖及以上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资格审查及考察推荐

(一)岗位A及岗位B中北仑区内幼儿园在职教师,统一到目前所在幼儿园报名,递交《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二),贴好近期一寸照片。由所在幼儿园对其资格进行初审,并经考察合格后推荐上报至辖区中心幼儿园,辖区中心幼儿园对所有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后上报区教育局。(考察推荐表详见附件三)

(二)岗位B中非在职教师及北仑区外在职教师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https://nbbledu.wjx.cn/vj/trZvi10.aspx(2022年1月4日开放报名端),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报名表。请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息不实或不符招录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招录资格)。如有重复报名,工作人员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一次填写信息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1月11日10:00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再对报考人员开放。1月12日在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上公布参加招聘人员(网上报名)名单。

1月13日进行现场审核,请随带《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报名表》,贴好近期一寸照片,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以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证件等有效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和证明材料需随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考生只能选报岗位A或岗位B中的一项,否则视作无效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填报不实信息、提供假材料等情况,则成绩无效,取消招录资格。

2.考试

(一)岗位A考试包括笔试和工作实绩评定,笔试包括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工作规程、各年龄段儿童学习与发展目标等)和基本能力(教学内容与方法、活动设计与评析、教育教学现象分析等),满分100分;工作实绩,由区教育局统一制定标准后通过辖区中心幼儿园下发,专家组进行评分,满分100分。总成绩计算由笔试成绩和工作实绩构成,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工作实绩×60%。

(二)岗位B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形式,笔试包括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工作规程、各年龄段儿童学习与发展目标等)和基本能力(教学内容与方法、活动设计与评析、教育教学现象分析等),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指标数的1.5倍确定进入面试对象,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

面试形式为试讲和即兴弹唱,面试满分100分。试讲、即兴弹唱分别按60%、40%记入面试成绩总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不予录取。

总成绩计算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体检、签约、考察、录用

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如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

体检安排在浙江省宁波市(具体另行通知),所有拟录取的人员均需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取消本次录用资格,空缺名额由北仑区教育局经研究后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体检合格后,岗位A拟录用人员由原用人单位进行考察,岗位B拟录用人员由梧桐艺术幼儿园进行考察,考察办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考察合格后,岗位A拟录用人员原则上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岗位B拟录用人员由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后与分配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指标不再递补。新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不具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的拟录用人员,需等到其拿到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后方可正式录用,该类人员未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防疫相关事项

新冠肺炎疫情尚未完全结束,本次招聘考试所有工作环节都需按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请考生随时关注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

七、其他

(一)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北仑教育局网页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

(二)未尽事项由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确定;

(三)联系电话:0574—89383955,董老师;

(四)监督电话:北仑区教育局纪检室:0574-89383999,吴老师、胡老师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一:公办幼儿园(含公办背景幼儿园)名单.doc

附件二:《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三:幼儿园资格审查及考察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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