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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泉州市惠安县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泉州市幼师招聘公告最新版

2023-07-15 16:10:19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2023年泉州市惠安县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泉州市幼师招聘公告最新版

2023年泉州市惠安县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2021年泉州市惠安县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为保障教育教学工作要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及《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精神,结合我县有关学校师资需求情况,惠安县教育局决定组织2021年惠安县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制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新任教师272名,详见《2021年泉州市惠安县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

7.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3.2021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报考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其中的教师资格证书最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

4.小学语文教师、小学数学教师岗位允许我县在岗的中师班毕业代课教师(具体人员以教育、编办、人社联合审核为准)参加招聘。

其中:在岗的中师班毕业的代课教师参加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岗位招聘的,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1975年3月以后出生);此类人员的大专学历类别不限,聘用后按合同制工人(以工代教)管理。

5.招考岗位中注明“2021届毕业生”的,是用于专项招聘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

离校未就业的2019年、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2021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同期高校毕业生(含离校未就业的2019年、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2021届毕业生”岗位。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即:服务期满时间在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可报考“2021届毕业生”岗位。

其中:离校未就业的2019年、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报考“2021届毕业生”岗位,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交《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承诺书》(见附件2)

温馨提示:离校后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请选择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工作经历的认定详见《2020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若干问题说明》(网址:http://rsj.quanzhou.gov.cn/zwgk/zxdt/syzk/202008/t20200810_2403104.htm)中的“二、考试政策相关问题”中的“(十二)工作经历、相关专业工作经验如何认定”。

三、报名

本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福建省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方式进行,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根据闽教师〔2021〕1号文件,省教育厅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承担网络报名、笔试命题、考试组织管理及评卷等考务工作,有关考务工作的具体事宜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报考人员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21年3月21日至3月27日17:30,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网络报名网址: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平台(http://jszk.eeafj.cn/index.html)。

(二)报考资格审查。在网上报名期间,由惠安县教育局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进入考察阶段时,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等应准确无误,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4.报考人员报考后应密切关注网上初审结果。报考人员网上初审状态如果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如果报考人员符合报考条件,而网上初审状态为“不通过”的,应在第一时间网上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四、笔试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人员应于3月29日—3月31日上班时间至惠安县教育局(地址:惠安县螺城镇瑞安街教育局304室)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所需材料等具体事宜将在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an.gov.cn/)另行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予以关注。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闽退役军人厅〔2019〕33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于2021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且于2021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原始成绩,考生综合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县教育局商县人社局研究同意后报泉州市教育局、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不进行面试),考生综合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综合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线为5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资格复核对象、体检对象。

(一)笔试

4月18日全省统一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原始成绩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计算。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原始成绩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于5月19日前公布。

(二)补充招聘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若存在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其中,小学语文教师、小学数学教师和幼儿教育教师岗位空缺的不再分成两个招聘岗位,面向该学科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补充招聘),惠安县教育局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笔试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但未被聘用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应在合格线上),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可报考1个岗位。按照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人选,开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聘用等工作。已被聘用或拟聘用人员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生综合成绩达合格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取笔试原始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若笔试原始成绩也相同,取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较高者进入资格复审。若笔试的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决定资格复审对象。

2.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资格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如遇不符报考条件,或网络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责。

在职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向招聘单位提供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条件者取消体检资格或弃权的,按综合成绩达合格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4.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将在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an.gov.cn/)发布。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经资格复审合格后,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不能参加部分体检项目的,可提供相关佐证申请延期体检,但应与招聘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体检不合格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即取消体检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用人单位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计生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an.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县人社局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报考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为期五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先由第一轮招聘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用人学校,再由补充招聘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用人学校。若同一岗位拟聘用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取笔试原始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笔试原始成绩也相同,取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每位拟聘考生仅选一次,任教学校选择确定后一律不得更改。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公告通过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网站和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an.gov.cn/)发布。招聘后续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信息。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五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所在学校。

(三)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组以及县人社局监督。监督电话:0595-87382129,0595-87387996。

(五)未尽事宜由惠安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87394096,87387040。

 

附件:1.2021年泉州市惠安县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2.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承诺书

 

 

 

惠安县教育局

               2021年3月15日

 

2023年度滁州市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做好2023年度滁州市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3〕10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安徽省教育厅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现就2023年度滁州市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3年度滁州市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共750名(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同时在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官网(http://jytyj.chuzhou.gov.cn/)、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chuzhou.gov.cn/)及县(市、区)政府网站上统一发布。

从全市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计划中统筹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单列计划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指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2023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退役大学生士兵指服役期满、表现良好并由滁州市兵役机关征集入伍人员(或在外地入伍的滁州籍人员)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含新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于今年及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的人员。

从定远县乡镇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计划中统筹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招聘定远县户籍(或者生源)考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备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有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在资格复审时能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证明且在录取聘用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或证书编号的可以报名)。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0周岁以下”为“1992年3月10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请考生登录“滁州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101.37.79.151)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10日8:00至3月14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需实名登录报名网站,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履历不得中断。凡有发现弄虚作假、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各招聘单位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3月15日12:00前完成。

2.报考人员报名后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3月15日12:00前改报。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通过网上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时间为3月15日23:00前(逾期缴费确认报名无效)。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考生网上报名时,选填“是否申请笔试费用减免”,并按提示要求上传城镇家庭低保证或农村特困家庭档案卡、享受低保人员身份证、考生和享受低保人员共同户口本。审核通过后,考生可以免缴笔试考试费用,直接进行报名确认。

4.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报名确认)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滁州市市直不低于3:1、县(市、区)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滁州市市直部分紧缺专业岗位达不到3:1比例的,经市教体局、市人社局批准可按2:1开考。招聘岗位核减、取消情况由市教体局于3月16日统一在市教体局网站发布。招聘岗位被取消且已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在3月17日8:00至12: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市、县(市、区)教体局于3月17日18:00前完成对改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审查未通过或放弃改报的后期予以退还笔试费用。

(四)统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范围见《安徽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详见安徽省教育厅网站)。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3月26日上午9:00—11:30《学科专业知识》;下午14:00—16:00《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滁州市城区(详见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3月23日8:00至3月25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笔试合成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含加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4月6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个人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项)。考生如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问,可于4月7日11:00前登录报名网站自助登记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成绩复核结果将在市教体局网站公布。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可于3月23-24日工作时间向招聘单位人事部门申报加分事宜(联系方式见附件2)。“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滁州市教体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五)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由招聘单位在县(市、区)政府网站发布(市直学校在市教体局网站发布)。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岗位招聘计划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对象,其中岗位招聘计划5人及以下的按3:1确定、岗位招聘计划5人以上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复审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和各科成绩合格证明等材料,签署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等材料,签署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

3.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其中2023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服务期考核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

4.申请笔试费用减免的考生,还需提供城镇家庭低保证或农村特困家庭档案卡、享受低保人员身份证、考生和享受低保人员共同户口本原件。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可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下载)、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证明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不超过两次(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六)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专业测试方案及考官遴选情况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名次由招聘单位在县(市、区)政府网站发布(市直学校在市教体局网站发布),同时注明:招聘岗位及数量、专业测试的程序与规则、方式和时间、地点以及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说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1.2×40%+专业测试成绩×6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成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考生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市、县(市、区)教体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须有当地政府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与聘用

市、县(市、区)按照规定在相关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备案;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各县(市、区)教体局按照同一岗位高分优先择岗的原则组织选岗,明确聘用人员具体任教学校。未能在聘用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受聘人员须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与用人单位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滁州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2023年度滁州市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政策、报名资格审查相关事宜请咨询招聘单位,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招聘单位所在县(市、区)政府网站或市教体局网站查询(咨询电话及信息发布网址详见附件2)。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市各级教育、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特此公告。

附件1:2023年度滁州市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xls

附件2:滁州市教师招聘考试信息发布网址和联系方式一览表.xls

滁州市教育体育局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7日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2023年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45名)

南京市六合区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公告

为加强南京市六合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六合区公办幼儿园教师备案制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六政办〔2021〕24号)相关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六合区教育局所属公办幼儿园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5名备案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六合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lh.gov.cn)和六合教育信息网(http://www.lhenet.net/)等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等详见《南京市六合区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普通高校2019至2022年师范类大专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生须取得相应学位。

②普通高校2019至2022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

③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现在幼儿园教育教学岗位工作满3年(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取得幼儿园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和幼儿教师资格证。【2022年毕业生必须于2022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幼儿教师资格证。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毕业生受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取消而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按照《江苏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延期举行的公告》文件要求,可先参加公开招聘,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待参加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并成绩合格后,准予办理聘用手续,如未能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则取消拟聘用资格】。

6.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招聘岗位对应的专业需求表详见《南京市六合区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岗位对应专业目录》(附件2)。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与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报名平台:登录六合教育信息网(http://www.lhenet.net/)。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7月14日(周四)9:00至7月16日(周六)17:00。

2.资格初审

六合区教育局和招聘单位根据设置的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7月14日(周四)9:00至7月17日(周日)12:30。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7月14日(周四)9:00至7月17日(周日)17:00。

5.核减(取消)计划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报名人数少于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六合区人民政府网和六合教育信息网发布。

6.考试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22年7月19日(周二)上午9:00至7月22日(周五)上午8:00,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考试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考试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7.有关要求

(1)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3)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按时参加六合区教育局组织的统一笔试。

(5)材料上传要求:

①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幼儿教师资格证的可一并提供)和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2022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大专、本科生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②普通高校2019-2021年毕业生(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非必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考生还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③有3年及以上幼儿教师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幼儿园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幼儿园3年及以上社保缴费凭证和现单位工作证明。幼儿园教师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的人员还需上传中级及以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六合区教育局按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百分制)×40%+面试成绩(百分制)×60%。

1.笔试

(1)笔试科目和合格线: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百分制,合格线6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初定2022年7月22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考试证标注为准。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六合教育信息网,凭笔试考试证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

应聘人员应携带考试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要求按时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防控要求

①携带笔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或电子报告截图打印的纸质件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姓名信息);手写签字的纸质版《南京市六合区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具体要求见附件3)。

②主动扫“场所码”,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

③参加笔试考生,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外,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配合工作人员(医务)检测体温,做好个人防护,并与其他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笔试结束后,及时有序离开。

④所有考生需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动态和南京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详见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服务专区——政策发布栏https://www.nanjing.gov.cn/zt/yqfk/index.html)。

以上安排将根据防疫最新要求,如考生参加笔试的有关要求以及笔试、成绩查询时间有调整,本公告发布后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六合教育信息网最新发布的相关信息。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面试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六合区教育局将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复审的时间、地点,将于笔试成绩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在六合教育信息网公布。

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并携带网上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审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等具体安排将在六合教育信息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由六合区教育局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形式,成绩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参加面试人员需缴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三)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招聘岗位在政审考察后,由区教育局根据单位用人需求、教师队伍稳定、教师流动需求,以及考生考试成绩、专业素养等因素综合考量,统一进行安排。

(四)公示、聘用

1.公示: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六合教育信息网等网站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薪酬待遇

备案制教师在职期间的工资、待遇参照同类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六合区教育局025-57110249

监督电话:六合区人社局025-57116404

六合区纪委第八纪检组025-57755027

本次招聘由六合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南京市六合区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xlsx

附件2:南京市六合区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岗位对应专业目录.xlsx

附件3:南京市六合区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

六合区教育局

2022年7月6日

武汉市洪山区2023年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保障全区幼儿园2022年秋季开学师资需求,根据区域幼儿园年度建设规划及教师补充计划,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43名(含保健医生5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区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43名(含保健医生5名)。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及《武汉市洪山区2022年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所报岗位的相关条件。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取得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

5.幼儿园全科教师岗位原则上具有与报考岗位条件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中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应在规定的一年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逾期应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教师资格证高段可低用。幼儿园保健医生岗位应具有医师或护师资格证书

6.应聘幼儿园全科教师岗位的往届毕业生应具有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应按时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应聘幼儿园保健医生岗位的往届毕业生应具有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应按时取得毕业证

7.幼儿园全科教师岗位普通话等级标准不低于二级甲等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武汉市洪山区2022年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6.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一)岗位查询

在武汉市洪山区政务网(www.hongshan.gov.cn)、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可在上述网站上进行岗位查询。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提交应聘申请

应聘人员于2022年6月21日上午10:00至6月24日中午12:00前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首页的“招聘·考试”页面,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公告,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申请未通过的,6月24日中午12:00以前可改报符合应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期间每日9:00在武汉掌上人才网发布岗位应聘量统计信息,为应聘人员提供报名参考。请应聘人员尽早提交报名信息,避免出现临近报名结束前因报名人员众多造成网络拥堵,导致审核不通过人员无法改报的情况。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经区教育局与区人力资源局根据学校师资需求研究确定是否取消岗位或相应调减招聘计划。

2.查询网上审核结果

应聘人员于2022年6月21日中午12:00至6月24日下午18:00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查询网上审核结果。通过网上审核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

3.网上确认及缴费

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按鄂价费规〔2011〕100号规定,须及时登陆武汉掌上人才网“招聘·考试”栏目“在线缴费”窗口,选择本人报考岗位并缴纳报名费,以确认报名成功。缴费时间为2022年6月21日中午12:00至6月25日中午12:00。缴费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有时差,请务必及时缴费,未缴费或不按要求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审核的报考人员应于2022年6月29日中午12:00起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准考证打印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武汉掌上人才网最新公告)

(四)笔试

笔试时间拟定为2022年7月2日,具体时间和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应认真阅读并按照《笔试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落实相关要求,提前做好时间规划。笔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和专业素养。博士研究生及取得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免笔试,但须参加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办理免笔试手续的人员不受面试比例限制,不占用面试指标。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若入围资格复审人员中出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五)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在武汉掌上人才网发布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通知。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按照《武汉市洪山区2022年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材料目录》(附件2),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全或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通知资格复审。对复审合格者,发放《武汉市洪山区2022年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

面试形式采取无学生试讲和现场问答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现场应变能力、教育理论、学科专业知识、课堂组织驾驭能力、教育教学技能和工作实践能力,面试测试时长为12分钟。对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实行合格分数线控制,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七)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计为综合成绩。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出现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程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再加试结构化面试,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聘用。

(八)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应届毕业生可用毕业体检表代替。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体检合格报告的须签订承诺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合格报告。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采取职业心理测试及函询、查阅档案资料或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或与应聘岗位不匹配及职业心理测试结果异常等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弃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经商区人力资源局同意,可从应聘本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武汉市洪山区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拟聘用人员一旦公示,则不再进行递补。

四、公示及手续办理

拟聘用人员在武汉市洪山区政务网公示7天无异议者,按照《武汉市洪山区人事代理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武汉市洪山区政务网(www.hongshan.gov.cn)、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

(二)本次招聘将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具体防控安排由洪山区教育局专门制定。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配合体温监测,佩戴口罩,出具健康码、行程码、规定时间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2022年7月30日前未前往区教育局办理报到派遣手续的

3.未在2022年7月20日前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

4.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试舞弊、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6.试用期内存在影响聘用的不当表现和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五)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

(六)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7-87643022。

(七)今年洪山区拟结合2022年公办幼儿园秋季计划招生数及各园师资需求,适时组织招录一批用人额度身份的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将由各幼儿园分批组织实施,各幼儿园招聘岗位数、具体资格条件及程序详见各幼儿园在其公众号上发布的招聘公告。各幼儿园公众号详见附件4。应聘人员可同时报考我区2022年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岗位及公办园用人额度身份工作人员招聘岗位。

(八)本公告由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27-87882789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27-83331018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0日

泉州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

一、学校概况

泉州职业技术大学,前身是1986年创办于晋江市金井镇的“晋江摩托培训学校”,1994年发展成为“福建省摩托汽车培训学校”,2002年“泉州中营职业学院”正式建校,2007年,经教育部备案更名为“泉州理工职业学院”,2018年12月获教育部批准升格本科,暂定校名为“泉州理工职业学院(本科)”,2019年5月,教育部正式函告福建省人民政府,更名为“泉州职业技术大学”,系全国首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

学校目前拥有一校三区,主校区位于中国品牌之都——晋江市,接壤沈海高速公路,毗邻高铁晋江站。泉州产学研园区地处泉州市中心(客运中心站旁),是引企入校、工学结合、学生顶岗实习、创业孵化的品牌园区;金井校区是学校的发祥地,主要作为教学工厂建设基地,从而形成“主体坐晋江、窗口设泉州、辐射八闽、一校三区”的办学格局。

学校基于学科综合优势,开设14个本科、14个专科专业。2020年有在校生9000多人,教职工近600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000多万元,校内教学实践、实习基地109个,校外实践、实习基地216个,图书馆藏资源丰富,馆藏文献达百万册。拥有福建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福建省高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等13个省市科研平台,在福建省民办高校规范办学评估中获得第一名。

学校在福建高校中最早实施“双院制”管理模式,学院抓专业学习,书院抓素质教育。目前有中营汽车学院、智能制造学院、能源学院、人居环境学院、商学院、教育学院、艺术传媒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九大学院,有一善、双馨、三创、四实、八方五大书院,双院协作深入推进“三全育人”体系,实现“健康长寿心灵美、就业创业能力强、造福社会贡献大”的育人目标。

学校以“忠诚、勤奋、创新、奉献”为训导。以“产业伙伴型大学”为办学定位,与产业(企业)结伙成伴,服务产业之所需,解决产业之所急,通过共建专业、共培师资、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共同育人、改革课程内容与教材、教法等举措,课堂与生产实践充分融合,课内与课外互为融通,切实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形成校企“人才共育、过程共管、责任共担、成果共享”的合作机制。以“创业者的摇篮”为育人定位,把创新创业教育扎根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致力培养具备创业者素质和精神的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探索实践产学研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了自身鲜明的办学特色与优势。

爱拼敢赢的晋江精神为学校的发展、毕业生就业创业注入了强劲的动力。历届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连续两届获“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三年一届),所培养的具有晋江模式基因的创业者深受社会欢迎。

学校承担省级教育改革项目6项,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4个,省级二元制试点专业3个,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4个,建成1个省级服务特色专业群、1个产教融合示范专业点,3个省级示范专业,2个省级精品专业。获省级教学成果奖5项(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1项),1个市级名师工作室。学生竞赛获国家级奖项195项、省级奖项424项;教师参加省级以上业务能力大赛获奖63项。

学校科研成果突出,建设了省市三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应用技术工程中心等13个省市科研平台,科研平台拥有量位居全省职业院校、民办高校首位。截至2020年4月,共承担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242项、横向课题93项,获得国家专利211项(在校生规模的2.64%),向社会、政府提供咨询报告52篇,教师出版教材110部、发表论文636篇,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24项。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师德规范,无党纪、行政处分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了解职业教育及师资要求,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及责任感,拥有为学校教学、科研、育人及管理工作服务的意识;

4.求职教师岗位若为本科学历,需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

5.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办公软件,满足具体岗位的专业、技能等相关要求。

三、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详细见表格)

序号

部门名称

招聘岗位

专业

学历要求

需求

人数

任职要求

1

中营汽车学院

汽车专业教师

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新能源汽车等相关专业

硕士及以上

3

1.能承担汽车构造(底盘)拆装集中实训、汽车构造(发动机)拆装集中实训、汽车发动机性能实验、新能源汽车电池及管理系统检修实训、新能源汽车电机及控制系统检修实训、汽车维护保养综合实践等课程;

2.副教授以上不受学历学位限制;

3.有行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2

智能制造学院

机械专业教师

机械、机电、自动化等相关专业

硕士及以上

3

1.能承担机械设计、机电传动控制、工业机器人技术、机械制造工艺、金工实训等课程;

2.副教授以上不受学历学位限制;

3.有本行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3

智能制造学院

电气教师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专业

硕士及以上

2

1.能承担电气工程及自动化专业,讲授PLC、单片机、机电传动控制等相关课程;

2.有本行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4

国科数字产业学院

计算机专业教师

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软件技术相关专业

硕士及以上

3

1.能承担学院的专业核心课、专业基础课的讲授,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毕业设计、学科竞赛等教学工作;

2.愿意负责或参与专业建设、教研教改、科研项目、社会服务等工作。

5

国科数字产业学院

软件专业教师

计算机软件技术类、人工智能类相关专业

硕士及以上

4

1.能承担学院的专业核心课、专业基础课的讲授,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毕业设计、学科竞赛等教学工作;

2.愿意负责或参与专业建设、教研教改、科研项目、社会服务等工作。

6

国科数字产业学院

信息安全专业教师

信息安全相关专业

硕士及以上

3

1.能承担学院的专业核心课、专业基础课的讲授,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毕业设计、学科竞赛等教学工作;

2.愿意负责或参与专业建设、教研教改、科研项目、社会服务等工作。

7

能源学院

应用化工专业教师

应用化工等相关专业

硕士及以上

2

1.承担应用化工专业相关课程;

2.有本行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8

能源学院

油气储运工程专业教师

油气储运工程相关专业

硕士及以上

1

1.承担油气储运专业相关课程;

2.有本行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9

人居环境学院

建筑工程专业教师

土木工程相关专业

硕士及以上

3

1.能承担设备工程、室内水电系统等课程;

2.有意愿负责或参与专业建设、教研教改及科研项目、指导技能竞赛、辅导创新创业项目等;

3.有本行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4.副教授以上不受学历学位限制。

10

人居环境学院

工程造价专业教师

工程造价相关专业

硕士及以上

2

1.能承担工程建设定额原理与实务、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工程造价管理等课程;

2.副教授以上不受学历学位限制;

3.有本行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11

商学院

电子商务专业教师

电子商务专业

硕士及以上

3

1.能够讲授跨境电商、电子商务系统分析与设计等课程;

2.有相关职业工作背景,副高以上不受学历学位限制;

3.有一定的团队培训能力,抗压能力强;

4.有意愿负责或参与专业建设、教研教改及科研项目、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指导技能竞赛、辅导创新创业项目等。

12

商学院

会计专业教师

会计相关专业

硕士及以上

3

1.具有良好的沟通及组织协调能力;

2.具备良好的持续学习能力,富有创新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

3.有意愿负责或参与专业建设、教研教改及科研项目、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指导技能竞赛、辅导创新创业项目等。

13

商学院

财务管理专业教师

财务管理或会计相关专业

硕士及以上

3

1.有相关职业工作背景,副高以上不受学历学位限制;

2.有一定的团队培训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抗压能力强;

3.有意愿负责或参与专业建设、教研教改及科研项目、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指导技能竞赛、辅导创新创业项目等。

14

商学院

物流管理专业教师

物流管理相关专业

硕士及以上

2

1.承担物流管理专业相关课程;

2.负责或参与专业建设、教研教改及科研项目、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指导技能竞赛、辅导创新创业项目等。

15

教育学院

学前教育专业教师

学前教育相关专业

硕士及以上

3

1.承担与专业相关的课程教学,参加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研究等;

2.具备优秀的专业知识和专业素质,有高校教学经验者优先。

16

教育学院

休闲体育教师

休闲体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相关专业

硕士及以上

2

1.擅长健身教练、儿童体适能、体育舞蹈、长跑、健美操等专项者优先;

2.副教授以上不受学历学位限制;

3.有高校教学经验者优先。

17

教育学院

公共体育教师

运动训练学、体育教育等相关专业

硕士及以上

3

1.田径、篮球、排球、武术等专项优先考虑。

2.有高校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18

艺术传媒学院

数字媒体艺术教师

数字媒体艺术、艺术设计相关专业

硕士及以上

3

1.能够熟练使用ae、maya、C4d等相关软件;

2.能够熟练使用sketch、figma、xd等相关软件;

3.能够承担教学工作任务;

4.有行业相关经历优先。

19

艺术传媒学院

服装与服饰设计教师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工程相关专业

硕士及以上

2

1.具备服装制版、服装工艺制作、服装CAD授课的能力;

2.具有服装制版师技能证书。

20

艺术传媒学院

工艺美术教师

美术、工业设计相关专业

硕士及以上

1

1.承担专业课程教学、实训指导和技术技能研究;

2.专业能力优秀,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具有独立完成相关项目的经历,有参加国内外艺术展览经历优先考虑。

21

通识教育学院

军事理论教师

国防教育相关专业

硕士及以上

2

1.中共(预备)党员;

2.有高校教学工作经验或退役军官优先。

22

通识教育学院

生涯规划教师

心理学、社会学、人力资源等相关专业

硕士及以上

2

1.中共(预备)党员;

2.有创新创业教育、职业规划等方面工作经验者;

3.有一定年限的高校教学工作经验。

23

通识教育学院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心理学相关专业

硕士及以上

1

1.开展学生心理咨询、团体心理辅导、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

2.能承担大学生心理健康与发展、心理学基础,进行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预警和干预等课程;

3.副教授以上不受学历学位限制;

4.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24

通识教育学院

计算机教师

计算机相关专业

硕士及以上

1

1.负责计算机学科知识讲授;

2.热爱教育事业,有责任心,为人正直诚实;

3.工作踏实认真、学习能力强,勇于开拓。

25

通识教育学院

英语教师

英语相关专业

硕士及以上

3

1.承担专业英语教学、教研等工作任务;

2.具有一定学术研究能力、翻译实践能力(口笔译);

3.有海外留学背景或相关工作经历优先考虑。

26

马克思主义学院

思政教师

马克思主义理论、历史学等相关专业

硕士及以上

3

1.中共(预备)党员;

2.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良好的学术水平基础;

3.能够讲授思政等相关课程,并愿意从事相关研究工作;

4.有高校思政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27

校长办公室-规划科

法务

法学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

1

1.有扎实的法律知识,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

2.中共党员,有律师从业资格证者优先。

28

校长办公室-秘书科

秘书

中文、新闻、教育、管理、文秘等相关专业

硕士及以上

1

1.思想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适应能力,有保密意识;

2.有一定的中文写作功底,具有文科背景和相关实习/工作经验者优先。

29

校长办公室-综合科

驾驶员

不限

不限

1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持有机动车驾驶证C1及以上,45周岁以下;

3.能适应出差,积极主动有责任感;

4.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及交通违章咨询,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

30

人事处-人事科

招聘专员

人力资源等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

1

1.有亲和力,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数据处理能力;

2.有较强的渠道开拓能力,抗压力强;

3.有高校招聘工作经验者优先。

31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培训专员

人力资源、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

1

1.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数据处理能力;

2.有一定的培训工作经验;

3.具备培训课程开发能力的优先。

32

教务处-教学建设中心

干事

教育、高等教育类专业

硕士及以上

1

1.高等教育、英语教育相关专业;

2.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数据处理能力,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3.有教学管理相关实习/工作经验者优先。

33

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

干事

计算机、软件工程、机械、电子、通信等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

1

1.教育学硕士或有教育管理、实验室管理经验者优先;

2.有一定的计算机软件/硬件基础,或较好的动手能力;

3.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及沟通能力;

4.有一定的数据处理能力,及较好的逻辑思维能力。

34

学生工作处-医务室

校医

医药学等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

1

1.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2.因工作需要,需住校;

3.有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35

招生办公室

数据分析师

统计学、应用数学、计算机等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

1

1.熟练使用各主流分析软件、办公软件,学习力强;

2.有相关数据分析工作经验者优先;

3.有教育领域工作背景者优先。

36

招生办公室

招生专员

不限

本科及以上

1

1.性格外向,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2.市场活动能力强,抗压力强,学习意愿强烈;

3.能适应出差,持有C1驾驶证;

4.有营销相关工作经验且业绩优良者优先。

37

对外交流中心

干事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1

1.本科及以上学历,英语相关专业,中共(预备)党员;

2.因工作需要,需会讲闽南话;

3.有海外留学经历及持有C1驾驶证优先考虑。

38

信息管理中心

技术员

计算机、软件工程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

1

1.协助信息化、智能化校园建设;

2.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

3.有软件编程、大数据应用等项目经验的优先。

39

能源学院

综合秘书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1

1.具有一定的教学工作经验及文字写作功底;

2.具有一定的数据处理能力及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3.具有一定的抗压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

40

人居环境学院

行政秘书

中文、新闻学等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

1

1.具备扎实的文字写作功底,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2.有一定的行政管理工作经验。

41

商学院

综合秘书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1

1.具有一定的教学工作经验及文字写作功底;

2.具有一定的数据处理能力及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3.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42

艺术传媒学院

教学秘书

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专业优先

本科及以上

1

1.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2.能独立撰写专业规范性文书。

43

通识教育学院

行政秘书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1

1.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和活动策划能力;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

3.有团队合作精神;

4.持有C1驾驶证。

四、招聘流程

投递简历---》HR邮箱----》部门初筛---》面试邀约---》现场面试---》录用结果反馈。

五、应聘要求

1、应聘材料发送至招聘邮箱:hr@qvtu.edu.cn【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邮件主题格式:应聘部门+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和专业+学历+高校人才网。

2、应聘邮件包含内容及要求:

1)泉州职业技术大学教师应聘报名表(命名格式: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和专业+学历+泉大应聘报名表)

2)个人简历(命名格式: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和专业+学历+个人简历)

3)其他材料,如成绩单,学校推荐表(应届生),荣誉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职称证、职业资格证、获奖证书及论文等(命名格式:应聘岗位+姓名+其他材料)。

六、薪资福利

1.薪资:依据《泉州职业技术大学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2.人才政策:符合省市人才引进政策有关规定的,协助申领;入选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可享受相应的就学政策;

3.职称评聘:定期开展职称评聘推荐工作,符合任职条件者均可申报;

4.工会福利: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工会活动,发放工会福利;

5.福利津贴:硕博学历提升资助、免费培训、午餐津贴、节日礼金、带薪年假、提供宿舍(公寓或套间)、职工体检、辐射市区的通勤班车、多种运动场所、心理咨询服务等;

6.泉三代成长营:教职工幼儿享受校内托管服务;

7.配偶工作:符合学校相关条件,配偶工作优先安置。

七、联系方式

✮招聘邮箱:hr@qvtu.edu.cn

✮联系电话:0595-88140005/18060007601;传真:0595-22548001

✮联系人:杨老师、陈老师

✮学校网址:www.qvtu.edu.cn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内坑镇大学路泉州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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