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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教师招聘考试 2020年福建省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大纲

2023-07-15 18:14:38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福建教师招聘考试 2020年福建省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大纲

福建教师招聘考试

公告|2023年中共三明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的通告07-07

公告|2023年南平市属校紧缺急需学科教师补充招聘公告07-07

公告|2023年漳州市芗城区教育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的公告07-07

公告|2023年下半年南平市职业中专学校代课教师招聘公告07-07

公告|2023厦门五缘实验学校委托招聘小学语文,小学美术顶岗教师简章07-07

公告|2023年莆田市仙游县第二轮补充招聘21名中学新任教师工作方案03-02

公告|2023年莆田市仙游县教育高层次人才第二轮补充招聘16人公告03-02

公告|2023年厦门市集美区杏滨中心幼儿园招聘简章03-02

公告|2023年三明市教育局市直属中小学校幼儿园招聘14名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03-02

公告|2023年三明市泰宁县紧缺急需专业教师招聘13人方案03-02

公告|2023年中共三明市委党校招聘6名教师的通告03-02

公告|2023年福建教育学院招聘20名高层次人才方案03-02

公告|2023年厦门市第四幼儿园补充非在编人员招聘简章03-02

公告|2023年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招聘非编教师简章03-02

公告|2023年南平市松溪县“人才校园行”引进教育类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公告03-02

公告|2023年厦门市瑞景幼儿园非在编人员(顶岗教师)招聘简章03-02

2023年福建省漳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方案(1702名)

2022年漳州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闽教规〔2022〕3号)以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8号)等文件精神,2022年漳州市市直学校和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属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1702名。现将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布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 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体检符合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4. 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 年龄18—35周岁(即在198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 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3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6.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7. 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 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岗位条件一览表》。

三、报名方式

(一)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网站报名(网址:http://jszk.eeafj.cn/index.html),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22年3月25日8:00—3月31日17:30。以市、县(区)为单位,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考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打印准考证等。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网上报名期间,报考岗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的个人学习工作简历必须填写完整真实,否则资格审核将不予通过。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各岗位的考试方式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考试由报考岗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强指导和监督。

(一)笔试

1. 笔试科目和内容。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包含“中小学(含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

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

报考中职学校专业教师(不含基础学科)和中职学校实训指导教师,笔试只考“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对笔试科目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条件一览表》为准。

2.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全省统一为2022年4月3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 笔试成绩计算。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卷面分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卷面分的60%。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折成百分制)与各项加分之和。

笔试卷面分满分为150分。报考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合格线为85分;报考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区、长泰区、漳浦县、东山县、南靖县、华安县、常山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招商局漳州经济开发区、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漳州高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合格线为75分;报考云霄县、诏安县、平和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合格线为65分。

(二)资格复审

报考岗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

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资格复审时,出现考生放弃或审核不合格的岗位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各级人社部门负责监督。

(三)面试

1. 招聘岗位要求面试的,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拟聘人数时,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2. 考生须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入闱候考室,迟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五天的下午17:30之前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单位确认并及时报招聘主管部门备案,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未通过需要递补的,由招考单位向本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研究批准,方可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 有关面试方案经市人社局核准后另行公布,未经核准的方案不得擅自公布并组织实施。

(四)综合成绩计算

招聘岗位要求面试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六、选岗

同一职位有多个岗位的,按报考该职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序选岗。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再相同,以笔试成绩卷面分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卷面分再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不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七、考核

对体检结论为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考核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特殊情况需要递补必须报市人社局核准。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必须在各县(区)政府网站、教育行政部门网站等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单位事业编制,凭人社部门的聘用核准花名册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二)本次公开考试所招聘人员均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作出予以解聘或取消聘用资格决定。

十、第二轮补充招聘工作

经笔试、面试、考核聘用后,招聘岗位有空缺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教育、人社部门应及时将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报市人社局核准,向社会发布第二轮补充招聘岗位。

教育行政部门要按市人社局核准的岗位及时登陆省教育考试院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录入。补充招聘岗位为今年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发布的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第一轮录用完成所余的岗位。第一轮已被聘用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充招聘。第一轮未被聘用的考生可根据发布的补充招聘岗位信息,填报1个岗位。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的报考者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本方案规定和要求开展补充招聘工作。

十一、规则要求

(一)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22年3月25日前取得,其中:2022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放宽到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岗位要求的“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必须在2022年7月10日前取得〔取得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等三证,或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在2022年7月10日前通过考试的成绩单或是通过考试的结论,视同持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委办发〔2019〕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本次公开考试。

(二)专业、学历、资格证书审核和认定:

1. 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专业指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涉及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参照《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位)(含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历(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专业或学位名称为准。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2. 报考者所持有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且能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 拥有“双专业”(不含辅修专业)、“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且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何一个学历(位)报考,所学的专业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的查询平台可查询认证。

4.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位)及以上学历(位)。但如果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岗位专业要求的同级或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

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必须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如,招考岗位条件为:经济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报考者必须为经济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被授予经济学学士以上学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三者一致,方可报考。

5.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经社会化考试(评审)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含通过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有效性由漳州市职改办最终认定。

6.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指报考者所具有的相关资格证书必须是在有效期限内的资格证书。

7.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取得学科相关教师资格证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执行,由报考单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解释说明。考生取得的教师资格证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名称不一致时,按相应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进行认定,具体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认定。

8. 岗位条件要求的“具有三年工作经历”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认定。

(三)2022年3月25日前常住户口在我省的人员,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内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20年、2021年、2022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招考范围限在“本县”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四)截止2022年3月25日,已在编教师(含见习期内)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不得报名。

已经在民办学校、企业等非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报考者,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说明,否则取消资格复审。

(五)加分规定:

1. 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市直事业单位可享受笔试卷面分加3分,报考县(区)所属事业单位可享受笔试卷面分加5分。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限报考县(区)、乡(镇)事业单位,可享受笔试卷面分加5分。

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指参加中央或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等项目,且于2022年9月1日前期满考核合格的具有福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或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

2. 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可享有笔试卷面分加分待遇,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和全运会第2、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冠军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第2、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6名、全国年度最高级别比赛冠军的运动员加7分。退役运动员需有省级体育部门批复退役的文件。

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必须是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或福建省生源。其中,服役前须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在籍生,服役前为在校生、在籍生的须在退役后复学就读并完成学业毕业的,视为符合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长期(5年以上,不含5年)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5分。

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3. 符合以上1、2条款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必须笔试卷面分达到合格线的方可享受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待遇。

4.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报,并于2022年5月10日—5月12日(正常上班时间),报考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将有关加分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同时认真填写《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申请表》一份(漳州考试报名系统下载中心下载),报送报考岗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5. 加分的分值是按笔试卷面分总成绩折成百分制后进行加分计算。

6. 招考岗位中注明“专门岗位”的,专门面向在招聘范围内服务且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三支一扶”中的“支教”人员进行招考。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优待政策。报考专门岗位不享受加分待遇。

(六)参加体检人员确定方式及要求:

1. 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卷面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卷面分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2. 考试只笔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卷面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卷面分再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3. 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教育行政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检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

4. 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5. 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放弃,所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七)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报名表上填写的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名称与教师资格证上名称一致,否则视为信息失真。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八)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九)对岗位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条件一览表》为准。

十二、其他事项

(一)此次公开招聘的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的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各教育行政部门或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任教岗位、服务年限、违约责任等事项。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以保证基层教师队伍的稳定。

(二)有关的考试成绩、加分、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对象等有关招考信息将通过市、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教育行政部门、人社部门网站发布。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严格落实回避政策。本次招聘回避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五)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招聘领导小组按照方案的规定负责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本考试方案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附件1:2022年漳州市市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2:2022年芗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3:2022年龙文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4:2022年龙海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5:2022年长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6:2022年漳浦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7:2022年云霄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8:2022年诏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9:2022年东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10:2022年平和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11:2022年南靖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12:2022年华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13:2022年漳州台商投资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14:2022年常山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15:2022年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16:2022年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17:2022年漳州高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漳州市教育局

2022年3月22日

2023年河北省邢台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公告

中共邢台市委组织部

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2日至2003年10月22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应聘岗位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邢台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0月22日。

岗位信息表中部分具体条件的说明:

1.岗位条件中“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指邢台户籍或服务地在邢台地区的服务期满且考核结果为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已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的,不享受定向招聘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岗位。

3.岗位条件中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计算。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0月,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他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方法同上。

4.专业名称中,未写明类或门类的,仅指所设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要求为XXX类的,指该专业名称所对应的一级学科。本科、研究生专业分别列出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满足其一即可报名。专业名称参考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

5.学历、学位低限: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为报考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最低学历学位要求。符合学历学位低限岗位条件要求但取得更高级学历学位的,可以以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报考。取得高一级学历学位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完全一致且符合其它条件的可以以高一级学历学位进行报考。岗位对学历有其它要求的,具体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以本科学历学位报考的硕士研究生,其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本科专业属于同一类别的,属应届毕业研究生的,可报考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研究生专业与本科专业属于不同学科类别,以本科学历学位等条件报考的考生,不得报考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6.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7.报考中小学教师类岗位人员,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高校在读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10月15日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ext.lss.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的部门、单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的安排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网址: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60.6.234.73:88/)。邢台广播电视台播音员岗位需现场报名,具体要求见招聘岗位条件。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2日9:00—10月28日17:00

3.资格审查及交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网上交费时间:2021年10月22日9:00-10月29日17:00。交费成功后,请务必返回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状态,确保成功报名。

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2),按照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报名时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交费程序。交费成功后,请务必返回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状态,确保成功报名。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可适当降低。

5.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在网上交费,待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页),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页),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发送至电子邮箱:xtsydwrsk@163.com。经审核符合减免的,予以退费。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请考生完成报名交费后下载打印《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见附件3),并如实填写本人笔试前14天健康状况。考生须提前14天通过微信小程序申领“河北健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所有考生须持考试开始前48小时和7日内两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且“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及体温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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