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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幼儿园收费新标准公布啦!大家觉得合理吗 县城公立幼儿园收费标准最新文件图片大全集

2023-07-16 11:58:15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济宁幼儿园收费新标准公布啦!大家觉得合理吗 县城公立幼儿园收费标准最新文件图片大全集

济宁幼儿园收费新标准公布啦!大家觉得合理吗

服务性收费包括伙食费(含营养点费)和校车接送费,代收费包括意外伤害保险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床上用品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保教费一并收取。

《通知》中同时明确,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特色教育为名开办各类培训班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书本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等费用。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市属及高新、太白、经开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由市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制定,其他县(市、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各县(市、区)制定。

市机关幼儿园、市职业一中附属幼儿园、济宁学院附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为450元/生/月。

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有财政补助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最高限价为:省级示范性幼儿园360元/生/月,一类幼儿园260元/生·月,二类幼儿园200元/生/月,三类幼儿园和未定类别幼儿园160元/生/月;无财政补助的公办幼儿园可在上述同类别标准基础上适当浮动,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

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

民办幼儿园占据全市幼儿园的半壁江山,很多家长将自己的孩子送到民办幼儿园,他们的收费标准到底是多少?

民办幼儿园保教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办园质量和办园类别等情况合理确定。报当地教育、物价部门备案,经价格主管部门收费公示审核后执行。

民办幼儿园调整保教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应于秋季开学3个月前向社会公示。入园时要以合同约定的方式与幼儿家长签订协议,明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收费期限等内容。

缺勤退费标准

退费标准:

幼儿入园后退(转)园的,累计在园时间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总天数二分之一(含)的,保教费、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退费;累计在园时间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总天数二分之一的,不退费。

幼儿因自身原因整月未入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退费;累计在园时间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总天数二分之一(含)的,保教费、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15%退费;累计在园时间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总天数二分之一的,不退费。伙食费按剩余天数计退。

来源:济宁晚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重庆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

近日,重庆市教委发布消息,为贯彻《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7〕48号),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促进重庆市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及增设延时保育费项目。

公办一级幼儿园600元/生·月;公办二级幼儿园500元/生·月;公办三级幼儿园400元/生·月;未定级或未达等级200元/生·月。

值得一提的是,收费标准规定,未提供午餐午睡的收费标准,按照同等级全日制收费标准的70%收取;寄宿制(含住宿费)收费标准在同等级全日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0%;市级示范幼儿园可在一级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5%。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政府最高指导价标准。网络截图 

在增设延时保育费服务性收费项目方面,增设延时保育费服务性收费项目,延时保育时间为每天的17︰00至19︰00,收费标准为10元/生·次,半小时以内免费,按月结算。

市教委强调,该项服务性收费应当坚持自愿原则,严禁强迫幼儿参加。延时保育服务的主要内容应以看管和幼儿自主游戏为主,不得开展兴趣班、文化课等具有小学化倾向的内容。延时保育费收入主要用于参与延时保育服务的保育人员补助、保障幼儿园开展延时保育服务开支。

收费标准要求,重庆市各区县发展改革、财政和教育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政府最高指导价标准内合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和执行时间,报当地政府批准后执行。原则上中心城区两年内逐步调整到位,其它区县三年内逐步调整到位。

关于征求《商城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调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告公示

商城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

调整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促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7号令)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定价目录》(豫发改价调〔2015〕835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2〕2061号)文件规定,为合理制定商城县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充分考虑我县经济发展水平、百姓承受能力和办园成本,依据价格调查成本监审的情况,研究拟定我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我委发布《商城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调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箱:fgw7921022@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商城县发改委,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商城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三、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8日。

四、拟调整保教费标准

(一)市级示范园调整为全日托280元/月/生,半日托230元/月/生。

(二)县级示范园调整为全日托230元/月/生,半日托180元/月/生。

(三)基本合格园调整为全日托150元/月/生,半日托100元/月/生。

五、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为我县最高标准。我县公办幼儿园可结合实际制定执行。

六、公办幼儿园严格按照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划分的类别进行收费。

七、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公示的收费标准实施收费。幼儿园应当通过设立公示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八、公办幼儿园收费应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并于每年4月底前向县发改委、财政局报送上一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

九、提高收费标准后,应不断改善办园条件,提高幼儿教师的待遇。

十、本方案自2020年9月1日秋季学期起执行。

商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11日

关于调整我县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并明确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县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幼儿园收费政策,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江苏省定价目录》、《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2017〕9号)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就调整我县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及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

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实行基准价加浮动幅度管理,基准收费标准调整为:省优质园450元/生.月,市优质园360元/生.月,合格园280元/生.月。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同等级幼儿园保教费基准价的15%,下浮不限。

二、幼儿园收费管理政策

(一)公办幼儿园收费

1.保教费

(1)新建公办幼儿园(含设立分园)暂未定级的,由县教育主管部门提出认定等级及试行收费标准意见,经县价格、财政部门审核后执行,幼儿园评估定类后,按相应等级幼儿园收费标准执行。

(2)公办幼儿园为不满3周岁婴幼儿提供早期保育教育服务的,保教费标准由县教育部门提出意见,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批准执行。

2.服务性收费

(1)伙食费。公办幼儿园伙食费标准按照实际成本确定,不得营利。

(2)托管费。全日制幼儿园接受家长委托,在非保教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下午4:30至6:00),为幼儿提供托管服务,可收取托管服务费用,托管费标准由县教育部门提出意见,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执行。

幼儿托管遵循自愿原则,由家长提出申请,并与幼儿园签订托管协议后方可收取托管费。

3.代收费

公办幼儿园代收费按照自愿原则,据实结算。

4.住宿费

寄宿制公办幼儿园可向在园住宿的幼儿提供住宿服务(不含午休)并收取费用,住宿费标准由县教育部门提出意见,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批准执行。

(二)民办幼儿园收费

民办幼儿园分为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和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1.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视同公办幼儿园进行收费管理。

除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以外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托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保育教育、住宿及服务成本、政府财政补助、家庭承受能力以及教育部门批准的幼儿园等级等因素提出建议,报县价格主管部门核定。

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伙食费标准按照实际成本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2.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幼儿园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办园成本、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社会承受能力及市场状况等合理制定收费标准。

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制定或者调整收费标准,应当于新学年开学3个月前向社会公示。

(三)监督管理

1.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可以按月或者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收费方式,按照双方合同约定。

2.幼儿园提高保教费、住宿费标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

3.幼儿园保教费按月计退。由于幼儿请假、转学、退学、插班等原因,幼儿当月在园天数不足4天(含4天)的,按保教费交费额的80%退还;超过4天但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向下取整天数,下同)的,按保教费交费额的50%退还;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不退还所交保教费。

因幼儿园原因(含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停课的,幼儿园应当按实际天数退还保教费。

因幼儿园刊登、散发虚假招生简章(广告)或者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造成幼儿退园的,幼儿园应当全额退还收取的保教费,造成幼儿损失的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幼儿园服务性收费按月或者按学期收取,按月据实结算。幼儿在园天数不足一个月的,以提出请假申请计算,扣除实际在园天数后退还费用。

5.幼儿园在寒、暑假期间为幼儿提供保育教育服务的,保教费按日计算,费用可以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同等级幼儿园实际执行标准的30%。

6.公办幼儿园和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收费报告制度。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或者其他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当及时填报日常收费情况变更报告表报县价格主管部门;公办幼儿园和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年度收费收入支出情况,应当填报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报县价格主管部门。

7.幼儿园收费项目、收费行为规范等按《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2017〕9号)执行。各幼儿园要准确把握并严格执行政策,积极宣传解释,完善收费公示制度,自觉规范收费行为,接受社会监督。

三、优惠减免政策

符合国家学前教育资助条件的在园幼儿,优惠减免及资助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19年9月1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如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如东县财政局如东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8月26日

关于调整我县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并明确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pdf

从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遵义一地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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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桐梓县人民政府同意,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桐梓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价格调整的通知》(桐发改价格〔2021〕3号),对我县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和规范。

◆通知规定

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全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价格作如下调整:

1.市级示范幼儿园:(城区)420元/月/生,(乡镇)340元/月/生;

2.县级示范幼儿园:(城区)320元/月/生,(乡镇)270元/月/生,(村级)220元/月/生;

3.基本达标幼儿园:(城区)230元/月/生,(乡镇)200元/月/生,(村级)150元/月/生。

◆通知要求

1.各公办幼儿园需严格按规定时间执行调整后的价格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提前执行。

2.取暖费按照《关于规范遵义市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3.保育教育费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退费按照《关于规范遵义市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4.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费收入应主要用于幼儿的保育、教育活动、改善办园条件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5.各幼儿园应设立公示栏、公示牌等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

◆调整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成本〔2011〕3207号)以及《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明确幼儿园收费管理权限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9〕1188号)等有关规定,从桐梓县辖区内的46所独立建制的公办幼儿园中抽取14所幼儿园进行成本监审,根据成本监审结论和对比周边区县的收费情况,结合桐梓县实际,拟定《桐梓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价格论证方案》,在召开论证会充分征求消费者和经营者意见的基础上对方案进行进一步完善,并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

来源:桐梓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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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广州拟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最高拟涨458元!

二是减少分类均衡发展。减少公办幼儿园分级,强化幼儿园的规范管理,发挥示范幼儿园的带动作用,推进各级各类幼儿园均衡优质发展。

三是培养成本合理分担。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培养成本分担原则,政府与社会对学前教育培养成本进行合理分担,进一步完善与公办幼儿园管理体制相适应的财政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两套定价方案

方案一:按“财政负担65%、家长负担35%”制定公办全日制规范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823元/月,公办全日制示范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在此基础上上浮21%,标准为995元/月。公办寄宿制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在全日制收费标准上上浮30%。

通讯员供图

方案二:按“财政负担70%、家长负担30%”制定公办全日制规范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705元/月,公办全日制示范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在此基础上上浮50%,标准为1058元/月。公办寄宿制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在全日制收费标准上上浮30%。

通讯员供图

有什么影响?

与公办幼儿园试点标准相近,调整幅度较小

听证方案指出,幼儿园保教费严格执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新的收费标准从新学年开始执行,老生执行原标准不变。调价方案中的收费标准与公办幼儿园试点标准相近,调整幅度较小。2020年全市在园幼儿约58.17万人,公办园小班约9.52万人,其中非试点区小班约3.87万人,占全市在园幼儿比例为6.65%。

试点区调价影响(试点区域包括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番禺区、越秀区、白云区、花都区、南沙区和增城区等9个区)

1.对幼儿家长支出的影响

方案一,预计自收自支类示范幼儿园新生支出标准不变,其余各类公办幼儿园新生每月增加支出78元~173元;方案二,预计自收自支类规范幼儿园新生支出每月减少40元,其余各类公办幼儿园新生每月增加支出55元~193元。

2.对公办幼儿园收入的影响

以幼儿园6个班额180人招生规模计算,按“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调整保教费标准后,2022学年该园执行新收费标准的人数为60人,至2024学年,全部在园学生实施新收费标准。

2022学年,方案一,预计自收自支类示范幼儿园每月收入不变,其余各类公办幼儿园收入每月增加4680元~10380元;方案二,预计自收自支类规范幼儿园收入每月减少2400元,其余各类公办幼儿园收入每月增加3300元~11580元。

通讯员供图

非试点区调价影响(非试点区包括黄埔区、从化区等2个区)

1.对幼儿家长支出的影响

方案一,预计省一级自收自支类幼儿园新生支出每月不变,其余各类公办幼儿园新生每月增加支出130元~458元;方案二,预计各类公办幼儿园新生每月增加支出63元~340元。

通讯员供图

2.对公办幼儿园收入的影响

以幼儿园6个班额180人招生规模计算,按“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调整保教费标准后,2022学年该园执行新收费标准的人数为60人,至2024学年,全部在园学生实施新收费标准。

2022学年,方案一,预计省一级自收自支类幼儿园收入不变,其余各类公办幼儿园收入每月增加7800元~27480元;方案二,预计各类公办幼儿园收入每月增加3780元~20400元。

通讯员供图

来源:广州电视台、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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