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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公办学校(幼儿园)编外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南宁市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信息

2023-07-17 17:31:45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公办学校(幼儿园)编外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南宁市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信息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公办学校(幼儿园)编外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亚市公办学校(幼儿园)编外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三府规〔2021〕24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公办学校(幼儿园)编外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21年10月28日七届市政府第1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公办学校(幼儿园)编外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公办学校编外教师(以下简称“编外教师”)的聘用与管理,保障和提高编外教师待遇,维护编外教师的合法权益,稳定编外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质量,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按照《中共三亚市委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市公办幼儿园、公办中小学、特殊教育机构(以下简称公办学校)编外教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编外教师,专指以下情况:

本办法所称编外教师主要是用于全市公办学校因在编教师产病假、支教、学科调整、优质教育均衡发展需求及在校生人数增加,但尚未及时补充编制产生的空缺教学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在保证教育教学需要的前提下,全市中小学编外教师数量控制在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人数的25%内,全市幼儿园按照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实施办法》中规定的“两教一保”标准核定幼儿教师编制,未达核定编制标准的可通过编外教师配齐。由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校的实际情况统筹调配,调配的依据主要是学校在编教师产假、病假、支教、学科调整及增加学位等诸多因素造成的空缺教学岗位数。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各学校编外教师的总量进行严格控制。

第五条编外教师的使用管理应遵循“按需设岗、严把质量、规范管理、严格考核、存优汰劣”的原则。

第二章编外教师条件及审批实施程序

第六条编外教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段层次的学历、教师资格证书和执教科目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三)受聘到中学、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的,须具备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受聘到小学、幼儿园任教的,须具备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编外教师岗位核定、报批及聘用程序

(一)申报:符合编外教师条件,因工作需要编外教师的学校,在每学期开学前两个月按实际需要向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所需的编外教师数量。原则上学期中途不得聘任编外教师。

(二)核定: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统一标准、一校一核、额度控制、动态监管的原则予以审核,报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备案: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和市财政部门备案后,将确定的编外教师使用计划数下达到各申报学校。

(四)招聘:由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严格按照编外教师用人条件和招聘方案,通过公开招聘方式组织实施编外教师招聘工作。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招聘的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五)派遣:招聘的编外教师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署合同,人事关系隶属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工作由市(区)教育人事部门协调需求学校统筹安排。

第三章编外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编外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开展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连续在我市公办学校任教满一学年以上的公开招聘的编外教师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健康体检、评优评先等活动;

(五)编外教师中连续考核优秀者,根据学校实际发展需求,可提任学校中层管理岗位的职务。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九条编外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编外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抵制和批评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四章编外教师的工资待遇及资金保障

第十条编外教师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

(一)工资标准:编外教师工资坚持全市统一标准,市直属及各区编外教师工资标准参照我市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工资标准执行。新入职编外教师按见习期工资标准发放,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专科学历按专技十三级岗位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标准执行,本科学历按专技十二级岗位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标准执行。

(二)工资发放及调整:各编外教师使用学校根据三亚市教师年度考核相关规定,将编外教师纳入本校教师年度考核,评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及时送交签约合作的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作为工资发放依据。编外教师工资的85%(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按月发放,其余的15%(奖励性绩效)按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发放(不含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所收取的服务费)。编外教师考核合格后,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可正常晋升1个薪级工资,调整晋升薪级工资标准参照所在级别的专技岗位薪级工资,从次年1月1日起执行。

(三)社会保险: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要为签订劳动合同的编外教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

(四)其他待遇:编外教师纳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体系,按照海南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进行考核,凡达到所在学校同档次在编在职教师职称晋升条件的,不占用公办学校的岗位职数,初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受学校岗位比例和指标限制,享受与在编教师同等评职称权利。已有专业技术职称的编外教师通过招聘成为在编教师后,其职称可以沿用。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制定招聘在编教师计划时,可以针对公办学校优秀编外教师单列指标,实行定向考核招聘。各区人民政府可根据自身财力状况对在边远贫困地区学校任教的编外教师发放边远贫困地区教师生活补助。

第十一条资金保障

(一)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市(区)编外教师的政府购买计划及预算资金需求,提前报市(区)政府,并纳入市(区)财政预算,经批准后,市(区)财政局将所需资金列入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年度预算。预算资金下达后,由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

(二)市直属公办学校编外教师人员经费(含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服务管理费)由市级财政统筹保障;各区所属公办中小学校编外教师经费(含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服务管理费)由区级财政部门统筹保障。

第五章编外教师的管理与考核

第十二条编外教师的管理

(一)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制定编外教师的准入标准和建立编外教师人才储备库;

(二)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将编外教师培训工作纳入市(区)级教师培训计划,对编外教师开展岗前业务培训和定期专项培训;

(三)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编外教师日常管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需求和正常运行;

(四)编外教师使用学校负责编外教师在校工作期间的各项工作管理;

(五)编外教师的人事管理由签约的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负责。其负责保障编外教师的派遣入职、工资发放、社保缴纳、奖励处罚、人员退出等相关事宜。

第十三条编外教师的考核

(一)编外教师使用学校对编外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二)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准确,充分听取编外教师本人、其他教师以及学生的意见;

(三)考核结果是编外教师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编外教师考核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凡是违反师德相关规定的教师,当年考核不合格。

(五)编外教师如当年考核结果不合格,第二年即不续聘。

第六章惩戒和争议处理

第十四条编外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所服务的学校退回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猥亵学生,影响恶劣的;

第十五条编外教师与用人学校发生劳动争议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由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进行公开招聘的公办学校编外教师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工资待遇。

第十七条本办法实施之日前已经聘用且合同期未满的编外教师,如在合同期内继续留用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薪酬待遇。

第十八条如已根据《海南省公办幼儿园人员总量管理办法(试行)》,享受公办幼儿园员额人员待遇的编外幼儿教师,不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薪酬待遇。

第十九条建议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21年12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18日。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对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后再予以修订。

2023年南京市江宁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宁事招公告(R)﹝2021﹞111号

为加强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898名,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公开招聘教师的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江宁人社服务平台和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发布。具体招聘单位、学科(专业)和数量等详见《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1》(附件1,以下简称《需求信息表1》)和《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2》(附件2,以下简称《需求信息表2》),招聘学科(专业)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附件3)。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应聘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1.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符合招聘学科(专业)需求(见附件3)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需求信息表1》中的相应岗位(见附件1):

(1)2020届至2022届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可放宽至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2022届应聘人员须持有毕业院校发放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于2022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2020届至2022届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2022届应聘人员须持有毕业院校发放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于2022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符合学科(专业)需求,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且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符合招聘学科(专业)需求(见附件3)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需求信息表2》中的相应岗位(见附件2):

(1)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可放宽至专科毕业生),已经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有2年及以上中小学(幼儿园)或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可放宽至专科毕业生),已经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有5年及以上中小学(幼儿园)或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并且获得过设区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学科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符合上述1、2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2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2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和要求

1.网上报名。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1)报名平台:登录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中“教师招聘”模块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1月7日8:00至2022年1月9日17:00。

(3)同性质岗位(专业)采用合并招聘(见附件1、2中的备注),网上报名不到具体单位,只选学段学科[如:小学语文(1),初中语文(1)]。

2.资格初审。江宁区教育局负责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月7日8:00至2022年1月10日17:00。

3.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提示: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应聘人员尽早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22年1月9日17:00)后,不再接受应聘人员改报或补充材料。

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笔试。

4.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1月7日8:00至2022年1月11日12:00。

5.核减(取消)计划。同一学科(专业)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应聘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已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2年1月12日12:00至14: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笔试前三日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非技术咨询,请与江宁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25-52181813、025-52191069。

7.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照招聘学科(专业)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招聘学科(专业)要求,招聘学科(专业)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见附件3);兼报江宁区的应聘人员所报考的学段、学科与在其它区所报考的学段、学科必须一致,否则报名无效;同学科不同学段之间不融通(如:笔试报名是小学学段,面试不得改报其他学段的同一学科)。

(3)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材料上传具体要求:

①2022届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符合招聘条件的专科毕业生)须上传: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硕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及其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本科毕业生提交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若无法体现师范类专业的,另须上传其毕业院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②2020届、2021届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符合招聘条件的专科毕业生)须上传: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其学位证书(学位证书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专科毕业生不作要求)、最高学历及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及其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本科毕业生提交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或报到证上若无法体现师范类专业的,另须上传其毕业院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③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上传:身份证、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④报考《需求信息表2》中相应岗位的应聘人员须上传:身份证;本科生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学位证书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专科毕业生不作要求),硕士研究生须上传硕士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须上传博士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及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招聘条件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的证明或清单(凭本人身份证可在缴纳地社保部门打印,须打印与聘用年限相一致社保缴费的证明或清单);具有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须上传本人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原件;获得设区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学科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奖项者须上传优质课评比、学科基本功竞赛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的原件。

⑤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照片格式为jpg,240×320像素,大小不超过50KB。其他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扫描件格式须为jpg,大小不超过1MB。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并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以及本人参加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考生“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与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其中,特殊教育专业只考公共知识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为2022年1月22日,以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可于2022年1月26日起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

(5)本次笔试成绩作为应聘2022年江宁区公开招聘教师的必备条件,在2022年度内有效。

以上安排将根据防疫最新要求适时调整,并在南京市教育局官网发布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严格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资格复审

(1)面试前,江宁区教育局将对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公布的《关于2022年江宁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的通知》,并按照该通知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

(2)江宁区教育局在资格复审合格和面试确认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不接受邮寄材料等方式),并携带本人笔试成绩证明和网上报名时应上传的所有报考材料的原件(校验)与复印件(留存)。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复审者提交的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和聘用资格。

(4)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资格复审后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公布。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请在面试通知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

3.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由江宁区教育局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制定2022年江宁区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案,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备案后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公布。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授课、问题答辩和基本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重点考察教育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

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科学、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等岗位侧重基本功考核的学科(专业),授课占面试成绩的50%、答辩占面试成绩的20%、基本功考核占面试成绩的30%。除上述外的其他岗位,授课占面试成绩的60%,问题答辩占面试成绩的20%,基本功考核占面试成绩的20%。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70%。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同分人员可共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公示与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江宁教育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江宁区教育局与其签订协议,并收取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用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有关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合并招聘的岗位,由江宁区教育局综合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各学校(幼儿园)用人需求和师资均衡配置等因素进行选岗。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更换或关闭联系方式而致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本公告由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025-52181813;025-52191069;

2.监督电话: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2168726;

3.监督电话:南京市江宁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25-52283751。

附件:

1.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一)

2.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二)

3.2022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31日 

东西湖公办幼儿园招聘30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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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公办幼儿园2023年上半年面向全国招聘园长、副园长公告

龙岗区公办幼儿园2022年上半年面向全国招聘园长、副园长公告信息来源: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信息提供日期:2022-04-1811:27【字体:大中小】视力保护色:

为进一步加强龙岗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一批公办幼儿园园长、副园长,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办幼儿园园长、副园长若干,人员性质均为非在编合同制聘用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高尚师德,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2.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6年4月18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学前教育、教育教学或管理相关专业优先。

5.符合《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要求,且持有健康证、教师资格证、幼儿园园长资格证(幼儿园园长资格证发证机关以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直属教育科研机构为准,其中,在深圳市从教的人员,于2022年3月29日之后取得的园长任职资格证发证机关须为深圳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的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

(6)有其他不适宜从教或不适宜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记录;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1.园长

(1)有较先进的幼儿园管理理念和成熟的办园经验,并取得较好的办学效果;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强的教育行政管理能力、领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以及教学指导和教科研能力。

(2)具备幼儿园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①3年及以上公办幼儿园中层及以上管理工作经验;②3年及以上幼儿园(区级及以上)园长、副园长工作经验。

2.副园长

(1)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教学指导和教科研能力或后勤管理和安全管理经验。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2年及以上公办幼儿园中层及以上管理经验;

②具有3年及以上公办幼儿园年级长工作经验;

③具有3年及以上民办幼儿园中层及以上管理经验。

三、招聘安排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15日18:00前。

2.请有意向者于报名时间截止前通过http://www.szkscp.com.cn平台报名龙岗区公办幼儿园园长/副园长,并上传以下八项资料(上传的资料可为任何图片格式,不能为PDF格式)

(1)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健康证、教师资格证、园长资格证;

(5)工作经历材料(必须上传合同和社保两项基本材料以及聘用证书等其他工作经历佐证材料,以“区级及以上幼儿园园长或副园长工作经验”条件报考的需提供幼儿园级别证明材料);

(6)获奖证书、个人业绩报告等有关资历证明材料;

(7)承诺书(附件2);

(8)证明: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附件3)。

3.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材料初审

1.龙岗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按照报名情况、基本条件、查阅材料等综合情况,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2.通过短信或网络报名平台告知材料初审结果。

3.材料初审只是对报名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三)综合考核

1.时间、地点、形式等另行通知。

2.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2.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视综合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在“龙岗政府在线”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并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公办幼儿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参与深圳市民办幼儿园举办的不予聘用。

(八)防疫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核等工作。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防控要求有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最新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龙岗政府在线”官方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有关说明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二)薪酬待遇:参照市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

(三)符合龙岗区高层次人才政策的,可按深龙教育英才相关政策执行。

(四)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2年4月18日。

(五)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可按自然年或学年计算。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及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七)报考人员如对招考政策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如仍有疑问,请咨询0755-89551913(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八)本公告由龙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龙岗区教育局

2022年4月1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龙岗区公办幼儿园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园长、副园长报名表.doc

附件2.承诺书.doc

附件3.证明.doc

南京江北新区沿江街道公办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教职工公告

为补充街道公办幼儿园师资队伍,满足辖区学前教育发展需要,根据街道2022年新开公办幼儿园和现有公办幼儿园岗位缺额情况,经沿江街道党工委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保健老师、保育员、厨师和厨工等5个岗位共9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无重大疾病、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

5、具体岗位条件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体罚、危害幼儿安全受过处罚的人员不得应聘;

2、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

5、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任职要求

详见附件1:《南京江北新区沿江街道公办幼儿园2022年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公告公示

1、招聘公告在江北新区管委会网站(njna.nanjing.gov.cn)、南京江北新区微信公众号(微信号:njjbxqgwh)、沿江街道微信公众号(沿江E家亲)、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新翔人才微信公众号和江北HR、智联招聘网等平台上发布。

2、发布时间:2022年6月20日—2022年6月28日。

(二)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1日8:00—2022年6月28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邮箱报名,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将不接受报名。应聘者可登录上述网站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至报名邮箱:xinxiangzczp5@126.com。(邮件主题:沿江街道报名+报考岗位+本人姓名)

3、注意事项

(1)应聘者下载附件对应的报名登记表,登记表是Word文档,在原文件内填写报名信息,不得修改表格结构,不得以其它文档类型上传报名表(如:pdf格式、Excel文档、图片格式、Html文档等),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文件名主名部分修改为应聘者姓名+身份证号(如:张三3201121***********)。不得重复发送报名表,如因填写错误需重发的请电话联系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告知。

(2)应聘者应按岗位要求和报名的规定,如实、认真、完整、准确、规范地填写有关信息,不需上传其它资料。

(3)考生报名时,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邮箱报名成功后,必须按要求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才算报名成功。不按规定时间进行审核确认者,报名无效。

4、资格确认

现居住在南京市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居住在南京市以外的应聘人员可进行线上资格确认。

(1)现场资格确认

现场资格确认需本人亲自到场。时间:2022年6月30日—2022年7月1日,上午8:30—下午17:00。地点:江北新区大厂街道太子山路56-1号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二楼(公共汽车640、658太子山路西站下即到)。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确认需携带材料:

①报名表(见附件,自行下载,填好打印、手写签名)。

②2022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需另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2022年前毕业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幼儿教师资格证、保育员证、保健证、厨师证、职称证书、区级及以上获奖证书等。

④拟于2022年9月1日前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交《幼儿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⑤需携带本人2寸免冠近照一张。

所有材料必须同时提供原件(校验)和复印件(留存)。因疫情影响,资格审核处不提供复印、胶水等服务,请考生带齐审核资料。

(2)线上资格确认

现居住在南京市以外的考生资格审核可通过线上审核方式进行,请应聘人员把所需材料扫描并打包,于2022年6月29日8:30—17:00之间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由工作人员进行线上审核。

5、准考证发放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当场领取笔试准考证;线上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工作人员会以邮件方式发送笔试准考证,由考生自己下载打印。

6、有关要求

(1)考生须按招聘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填报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毕业证等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考生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科(专业)要求。

(3)因疫情影响,为保证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和有序进行,每个人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请按南京新翔人才微信公众号上通知时间前来进行资格审核(南京新翔人才微信公众号见附件3),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并佩戴口罩。

(三)考核方式:本次招聘考核分二种方式:

一是幼儿园教师、保健老师、保育员岗位需参加笔试和面试,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原则上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含技能考核)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

二是厨师、厨工岗位只参加面试考核。具体考核工作将根据考生人数及疫情情况而定。

1、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知识40分、学科专业知识60分,总分为100分。

本次招聘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纸笔测试,试卷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限为120分钟。

(3)笔试成绩出具后,对符合面试条件的,将在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和新翔人才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其他考生可凭姓名和身份证号到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或新翔人才微信公众号上查询。

(4)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为2022年7月3日,具体以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

2、面试

(1)面试形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对应聘者综合素质进行全方位的了解。应聘幼儿教师岗的考生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基本技能、基本素养等考核的形式;保健老师、保育员、厨师、厨工岗位的考生主要考核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线的一律不予聘用。

(2)面试名单。幼儿教师、保健老师、保育员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依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厨师、厨工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初定为2022年7月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和新翔人才微信公众号上通知,不再另行通知。

(4)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录用资格。

(5)面试成绩不现场出具,面试与笔试综合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将在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和新翔人才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其他考生可凭姓名和身份证号到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或新翔人才微信公众号上查询。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1、应聘幼儿园教师、保健老师、保育员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应聘厨师、厨工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五)体检

1、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亦并列,则按笔试试卷分值最高题得分排序)。体检标准参照《教师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则按岗位内部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2、体检时间和地点将在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和新翔人才微信公众号上通知,请考生及时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3、若被通知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则按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不再公示。

(六)政审

体检合格且取得健康证者,南京市和办理南京市临时居住证的考生,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南京公安”,在“户政服务”栏下,申请下载“无犯罪记录证明”;外省、市考生,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交至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政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则按各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需通过体检、政审合格后方可录用。

(七)录用

对通过体检、政审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和新翔人才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三个工作日。若被录用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则按各岗位内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需通过体检、政审合格后方可录用。

三、劳动关系、待遇及管理办法

此次聘用人员统一由街道分配至下辖各公办幼儿园工作,被聘用人员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所有招聘岗位人员薪资均参照现有街道公办园同等岗位薪资标准(其中幼儿教师的年收入9万—11万)。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南京江北新区沿江街道办事处的监督下进行。

本公告由南京江北新区沿江街道办事处和委托的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025-57792995

附件:

1、南京江北新区沿江街道公办幼儿园2022年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信息表

2、南京江北新区沿江街道公办幼儿园2022年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登记表

3、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南京江北新区沿江街道办事处

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0日

南京江北新区顶山街道公办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简章

为加强街道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结合街道幼儿园岗位缺额情况,经南京江北新区顶山街道党工委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11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无重大疾病、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曾因体罚、危害幼儿安全等原因受过处罚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岗位代码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101

园长

1

102

幼儿老师

70

103

保健老师

9

104

报账员(行政岗)

3

105

保育员

25

106

厨师

2

107

厨房勤杂工

9

合计

119

具体条件详见附件:《南京江北新区顶山街道公办幼儿园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南京江北新区顶山街道办事处有权根据疫情变化调整招聘形式,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一)招聘简章发布

招聘简章在江北新区管委会网站(njna.nanjing.gov.cn)、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www.njnaedu.cn)、南京江北新区微信公众号(微信号:njjbxqgwh)、筑梦顶山微信公众号(微信号:dingshanjiedao2015)、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领航招聘”微信公众号(微信号:Leadzp)等平台上发布。

(二)报名

1、此次招聘仅接受报名系统在线报名。应聘者可登入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点击“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入口”图标进行报名。

(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47.92.104.188)

2、报名时间:2022年6月25日至2022年6月29日17:00。

3、报名必须上传的材料:

(1)应聘者在线填写基本信息表;

(2)毕业证书电子照片;

(3)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码);

(4)各岗位招聘条件中要求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等电子照片(上传至“资格证书”栏或“材料”栏内);

注1: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报名时须上传院校盖章的《2022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电子照片至“毕业证”栏,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含二维码)至“学信学历证明”栏。

注2:以高中(中专)学历报考105、106、107岗人员无须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于“学信学历证明”栏再次上传毕业证照片即可。

注3:上述工作证明可包括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盖章件、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提供的材料须体现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仅可使用电脑端进行报名系统在线报名。

(2)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资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应聘者需实时自查报考状态,线上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报名咨询电话:025-84687244,025-84761069,025-84761050。(报名周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三)线上初审

1、线上初审时间:2022年6月25日至2022年6月29日20:00。

2、线上初审严格根据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及任职要求进行审核。应聘者信息填写错漏、资料上传不全、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任职要求者均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请应聘者实时自查。

3、此次招聘101岗位设置1:3的开考比例。该岗位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予以核减并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防疫信息核查。根据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笔试前将对线上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防疫信息核查,具体要求以通知为准。防疫信息核查不通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配合完成防疫信息核查的考生,取消考核资格。

5、准考证打印。防疫信息核查通过者,可根据通知或公告的时间,于报名系统内在线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核

1、考核采用笔试及面试(含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

2、考核内容不指定教材,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岗位相关的专业能力等。

3、试卷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成绩60%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4、106、107岗笔试为职业素养测试,测试满分100分,成绩达到卷面总成绩60%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职业素养测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

5、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职业素养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需携带的资料、具体时间、地点以复审通知为准,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含技能考核)环节。

6、面试(含技能考核)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60%,面试(含技能考核)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聘用资格。

7、总成绩将于面试(含技能考核)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上公布。总成绩的计算方式详见岗位表中考试形式和所占比例一栏。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辅导用书,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五)体检及考察

1、根据各岗位(各组)总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各岗位(各组)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亦并列,则可酌情组织加试)。经体检(体检合格者统一办理健康证,须持证上岗)及考察合格后方可录用。

2、此次招聘体检及办理健康证所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体检及考察不合格或因候选人主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可按相应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及考察合格后方可上岗。递补工作截至2022年8月15日,该日期后若再出现岗位空缺则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最终拟聘用人员,在领航招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四、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日期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或不服从分配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岗位薪资待遇参照单位同等岗位薪资标准。幼儿老师、保健老师年薪约12万元/年(含五险一金);保育员年薪约8万元/年(含五险一金)。

幼儿老师岗职业前景广阔,连续三年考核优秀者有机会晋升为副园长。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南京江北新区顶山街道办事处的监督下进行。

本简章由南京江北新区顶山街道办事处及所委托的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南京江北新区顶山街道办事处

                                                                2022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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