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幼儿园>正文

温州市机关幼儿园招生公告 泉州2021秋季幼儿园招生公告时间及地点表格

2023-07-18 00:29:43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温州市机关幼儿园招生公告 泉州2021秋季幼儿园招生公告时间及地点表格

温州市机关幼儿园招生公告

温州市机关第一、第二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1年6月21日至6月28日

二、招生对象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温州市市直机关干部子女,按就近入园的原则进行招生。

三、报名材料

符合招生条件的市直机关干部请提供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现所在单位公章),幼儿户口本、幼儿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报名方式(二选一)

1、网络报名。点击“浙政钉”,打开“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点击“省级”图标,选择“温州市—市本级”、点击“确定”,选择“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打开“温州市机关幼儿园新生报名管理服务”,点击“在线办理”进行报名。

2、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地点:温州市人民大会堂(绣山路200号)二楼201会议室,按要求带齐报名材料。

五、咨询电话及时间

咨询电话:0577-88966608。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6月18日

8月14日报名!承德主城区5所公办幼儿园招生公告发布!

承德市第一幼儿园

2021年秋季招生公告

根据“承德市教育局关于市直属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安排”,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收2021年秋季入园新生。

一、招生对象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名额招收小班新生150名。

三、招生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4日上午8:00

2.报名方法:打开浏览器输入网址www.cd1y.ne,t或百度“承德市第一幼儿园”进入“承德市第一幼儿园网站-首页”,点击“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

(二)我园初审及办理入园手续时间等相关事宜,将以短信的形式告知家长,请家长注意关注手机短信。

(三)所需资料:(注:所需材料,要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1)参加初审幼儿请家长带领幼儿一同前往我园,并需提供:幼儿的家庭户口本、出生证明及预防接种证。

(2)进城务工子女需提供家庭户口本、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承德市区的居住证明(购房合同、房产证或租房合同,以上证明有一即可)、父母一方的就业证明(单位工作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凭证或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以上证明有一即可)

(3)为了及时有效的落实好困难幼儿学前资助政策,建档立卡户人员、低保户、残疾人员、家庭困难人员等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注意事项网络报名时,家长需如实、完整、准确的填写报名信息,核实无误后方可提交。如出现信息填写不完整(漏填、少填)、信息填写与证件不符(姓名、身份证号、居住信息不准确)等情况,幼儿园将在初审中取消该名儿童的入园资格。

五、特别提示:因疫情特殊时期,初审时要求一名家长着装整洁(严禁衣衫不整及酒后者入园)带幼儿来园,在园门口必须出示健康码,为防止聚集,希望家长严格遵守园内要求来园时间,遵守一米线排队距离。幼儿及家长全程佩戴口罩,审核后迅速离园,全程必须遵守园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要求,违反者园方有权拒收其孩子入园。

注:电话号码是幼儿入园联系的唯一通道,请各位家长认真核实填写,否则后果自负。

承德市第一幼儿园

2021年8月7日

第三幼儿园招生140人

报名网址:www.cd3y.net

承德市第三幼儿园

2021年秋季招生简章

根据“承德市教育局关于市直属幼儿园2021年招生工作安排”,我园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收2021年秋季新生。

一、招生范围:在老城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二、招生对象: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名额:

2017年8月31日以后至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幼儿105名;

2017年2月28日以后至2017年8月30日以前出生的幼儿35名;

四、招生程序

(一)公示时间:2021年8月7日-2021年8月13日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4日上午8:00开网。

2、报名方法:打开浏览器输入网址www.cd3y.net,或百度“承德市第三幼儿园”进入“承德市第三幼儿园网站-首页”,点击“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注意:根据幼儿年龄选择相应的班级组)并提交,请报名者详读并按年龄段要求进入报名信息系统进行操作。

3、关网时间:招满截止

(三)初审预报名人员

1、初审时间:

2021年8月15日上午分段审核(因疫情原因,家长根据短信通知的初审时间为准)

2、所需资料:

(1)参加初审的报名人员需出具幼儿的出生证明、幼儿接种证、家庭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复印件,缺一不可。

(2)进城务工子女需提供家庭户口本、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老城区的居住证明(购房合同、房产证或租房一年以上合同,以上证明有一即可)、父母一方的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凭证或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以上证明有一即可)

五、报名注意事项

1、网络报名时,家长需如实、完整、准确的填写报名信息,核实无误后方可提交。如出现信息填写不完整(漏填、少填)、信息填写与证件不符(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居住信息不准确)等情况,幼儿园将在初审中取消该名幼儿的入园资格。

2、初审合格后家长需带着幼儿按照幼儿园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园手续,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3、因疫情原因,入园初审前请自觉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一名幼儿由一名家长陪同,请您自觉佩戴口罩。

承德市第三幼儿园

2021年8月7日

第四幼儿园招生60人

报名网址:www.cd4y.com.cn

承德市第四幼儿园

2021年秋季招生简章

根据《承德市教育局关于对市直属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园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发布招生公告,面向社会招收2021年秋季入园新生。

一、招生范围:在老城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二、招生对象: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名额:根据我园实际情况,2021年秋季开设两个小班,招收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年龄段幼儿60名。

四、招生程序

(一)公示时间

2021年8月7日—8月13日早8点,幼儿园网站、幼儿园公众号及园门口公告栏发布招生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4日上午8:00开网。

2.报名方法:打开浏览器输入网址www.cd4y.com.cn,或百度“承德市第四幼儿园”进入“承德市第四幼儿园网站—首页”,点击“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请报名者详读并按年龄段要求进入报名信息系统进行操作。

3.关网时间:2021年8月14日下午5:30

(三)初审时间及相关资料(网络报名成功的前60名幼儿)

1.初审时间:2021年8月16日上午8:30—11:30

2.初审地点:承德市第四幼儿园

3.所需资料:

(1)参加初审的报名人员需提供幼儿的出生证明、幼儿接种证、家庭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复印件,缺一不可。

(2)进城务工子女需提供家庭户口本、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老城区的居住证明(购房合同、房产证或租房合同,以上证明有一即可)、父母一方的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凭证或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以上证明有一即可)。

4.防疫要求:

(1)请家长及幼儿佩戴口罩,按照幼儿园要求园外一米线有序排队。

(2)出示健康码、出行码、测量体温,并且只允许一名家长陪同。

五、报名注意事项

1.网络报名时,家长需如实、完整、准确的填写报名信息,核实无误后方可提交。如出现信息填写不完整(漏填、少填),信息填写与证件不符(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居住信息不准确)等情况,幼儿园将在初审中取消该名幼儿的入园资格。

2.初审合格后,家长需带着幼儿按照幼儿园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园手续,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承德市第四幼儿园

2021年8月7日

第五幼儿园招生90人

报名网址:www.cd5y.net

承德市第五幼儿园

2021年秋季招生通知

我园为了规范招生工作,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根据承德市教育局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招生。

一、报名条件

1.年龄要求: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幼儿)

2.招生范围:招收在老城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3.健康要求:幼儿身心健康,无传染病、无唐氏综合征、癫痫、严重过敏等重大疾病,能进行正常沟通、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幼儿入园有1个月试用期,对于家长隐瞒幼儿重大疾病的、不能正常进行沟通、不能正常参加一日活动的幼儿,幼儿园将随时进行劝退。

二、招生名额:招收小班幼儿90名。

三、招生程序:

1.招生公告公示时间:2021年8月7日——2021年8月14日在第五幼儿园网站、幼儿园大门口发布公告。

2.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8月14日上午8:00——下午17:00结束。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登陆承德市第五幼儿园网址:www.cd5y.net,或百度“承德市第五幼儿园”进入首页点击“报名入口”为幼儿报名。请报名者详读要求,进入报名信息系统进行操作。请家长认真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幼儿园将对幼儿信息进行审核,如发现虚假信息取消入园资格。

四、初审预报名人员

1.初审时间安排:网上报名成功的家长于2021年8月15日上午9:00——11:00,带好相关材料到承德市第五幼儿园进行审核。

2.所需资料:

(1)参加初审的报名人员需出具幼儿的出生证明、幼儿接种证、家庭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复印件,缺一不可。

(2)进城务工子女需提供家庭户口本、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老城区的居住证明(购房合同、房产证或租房一年以上合同,以上证明有一即可)、父母一方的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凭证或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以上证明有一即可)

五、报名注意事项

1.网络报名时,家长需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核实无误后方可提交。如出现信息填写不完整(漏填或少填)、信息填写与证件不符(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居住信息不准确)等情况,幼儿园将在初审中取消该名幼儿的入园资格。

2.初审合格后,家长需带着幼儿按照幼儿园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园手续,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3.审核纪律要求:审核材料时家长和幼儿需持河北健康码,体温正常,身体健康,戴好口罩,排队入园,人与人之间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保持安静有序,服从园所管理,对于不服从管理者直接取消审核、录取资格。

承德市第五幼儿园

2021年8月7日

实验幼儿园招生100人

报名网址:www.cdsybaby.com

承德市实验幼儿园

2021年秋季学期招生公告

根据《承德市教育局关于市直属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我园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收2021年秋季入园新生。

一、招生计划:2021年秋季,承德市实验幼儿园预招收小班新生100名。

二、招生对象

1.年龄要求: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三周岁的幼儿。

2.健康要求:幼儿身心健康,无传染病、无唐氏综合征等重大疾病,能进行正常沟通、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范围

在老城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四、招生程序

1.公告公示:按照市教育局安排部署,实验幼儿园于2021年8月7日—8月13日在幼儿园网站发布招生公告。请有报名入园意向的幼儿家长登录我园网站,详细了解实幼“入园须知”中的各项要求,知悉办理幼儿入园手续需准备的证件材料。

2.报名方式:招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请登录承德市实验幼儿园网站地址:www.cdsybaby.com,点击网站首页“在线报名”。要求详细填写网上报名登记表中的各项信息,避免出现因登记表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在预审环节中不予录取的情况。

3.报名时间:2021年8月14日早8:00开始,报满为止。

4.网络预审:2021年8月15日对所有网上报名幼儿的信息进行预审。

5.办理入园手续:预审合格的幼儿,实幼将以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幼儿家长,家长带领幼儿到市妇幼保健院预约体检,并按照手机短信中的指定时间携带幼儿和相关证件来园办理幼儿入园手续。当天不来办理入园手续的家长视为放弃入园资格。

备注: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幼儿报名的相关事宜均以手机短信方式进行通知,因此,请家长务必正确填写幼儿报名信息中的家长电话号码,并检查手机屏蔽功能,避免出现因手机号码错误和手机自动屏蔽短信通知而接收不到办理入园手续短信的情况。

承德市实验幼儿园

2021年8月5日

8月14日5所幼儿园统一时间报名

家有适龄儿童的承德人赶紧收藏

感谢看到最后,点文末右下角“在看”“点赞”

来源|承德贴吧

编辑|小青团责编|小青橙监制|包文龙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秋季鲤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秋季中心市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泉教初〔2022〕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维护教育公平,规范幼儿园的招生行为,现结合我区实际,就做好2022年秋季鲤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招生原则

(一)按照“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要求,由鲤城区教育局履行具体招生管理职责,公办幼儿园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招收户籍在招生服务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民办幼儿园优先招收在周边居住的适龄幼儿入园。

(二)坚持“规范招生”,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招生入学监督管理。

二、招生计划

(一)各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数:

单位(老城区)

班级数

单位(新区)

班级数

泉州市实验幼儿园

5

鲤城区第二实验幼儿园

10

泉州市鲤城区机关幼儿园

5

鲤城区第五实验幼儿园

2

泉州市第一幼儿园

5

鲤城区第六实验幼儿园

2

泉州市鲤城区第二幼儿园

4

鲤城区第七实验幼儿园

2

泉州市鲤城区传春幼儿园

4

鲤城区第六实验幼儿园延陵分园

2

泉州市实验幼儿园江南校区

2

泉州市第一幼儿园珑璟湾园区

2

合计:45个班

(二)各集体办、民办幼儿园招生计划数:(详见附件4)

三、招生对象

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幼儿。

四、招生办法

(一)12所公办幼儿园招收符合下列政策要求的4类适龄儿童:

1.优先招收本园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幼儿(以下简称“三一致”对象),具体条件:①适龄幼儿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②适龄幼儿户籍迁入到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日前;③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幼儿在该园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如果该住房过户时学位已被占用,须待占用学位的适龄幼儿毕业后,新购房家庭的适龄子女才可以到该园入学。父母辈的房产过户给祖辈的,须待占用学位的原产权人的子女毕业后,原产权人的兄弟(姐妹)的适龄子女才可以到该园入学。

鲤城区公办幼儿园认定招生服务区域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对象时,对2021年3月1日以后(包括3月1日)新购房落户的,要求适龄幼儿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

2.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经查证确系在服务区域内随父母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出生入户)和至少连续5年以上的租房合同以及水电缴费等证明〕;因政府项目拆迁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但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原住房产权证明及政府拆迁证明等)。

3.符合《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泉州市贯彻教育部、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泉教综〔2013〕73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的补充通知》(泉教综〔2015〕29号)、《福建省公安厅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18〕140号)、《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应急〔2019〕51号)、《泉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研究我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有关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20〕4号)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有关优待照顾对象。

4.符合《福建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5〕34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的通知》(泉政办〔2021〕29号)、《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泉委办发〔2018〕34号)以及《中共鲤城区委办公室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泉鲤委发〔2019〕20号)等文件精神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待照顾对象。其中,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在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上申请。

如果本幼儿园“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的数量超过招生计划数,则“三一致”对象采取以落户到本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时间先后或公开电脑派位(抽签)等办法录取,公办幼儿园在接收满足以上“三一致”条件及按政策照顾对象的适龄幼儿后,如有剩余学位的,采取公开电脑派位或抽签录取等办法接收部分户籍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内但不符合上述“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

(二)集体办、民办幼儿园招生办法

1.鲤城区教育局要在对集体办、民办幼儿园进行年检评估的基础上,根据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和办园质量,合理核定各集体办、民办幼儿园的招生计划数,主动向社会宣传、公示,正确引导家长将适龄幼儿送到有办园资质的幼儿园。

2.集体办、民办幼儿园采取自主招生的方式,应严格按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控制班生额,不得超计划招生。应优先招收鲤城户籍的适龄幼儿,以及居住在本园周边持有居住证和务工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的适龄随迁子女。

五、招生范围

鲤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服务范围(见附件1)。

六、招生程序和时间

(一)公办幼儿园

时间

内容

6月20日前

各幼儿园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

7月5日-6日

各幼儿园接受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幼儿、政策优待照顾对象的适龄子女报名登记(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于6月6日-7月5日登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

7月11日-13日

各幼儿园汇总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幼儿及政策优待照顾对象报名登记情况,进行资格审核。

7月17日前

各幼儿园向区教育局报送各类对象报名情况及资格审核结果、需要公开电脑派位(抽签)的名单。

7月23日前

1.如果幼儿园“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的数量超过本园招生计划数,则“三一致”对象采取以落户到本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时间先后或公开电脑派位(抽签)等办法录取(具体办法由各幼儿园自定)。

2.各幼儿园公布招生服务区域内“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等录取结果。

7月25日前

在招收“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后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采取公开电脑派位(抽签)录取等办法接收部分户籍在本园招生服务区域但不符合“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

8月1日前

各幼儿园分发录取通知书。

(二)集体办、民办幼儿园

6月20日前,各集体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开始招生,招生结果于8月25日前送区教育局备案。

七、招生工作要求

(一)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和招生服务工作

各幼儿园应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并公布招生咨询服务、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同时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凡符合入园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以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2022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对本服务片区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和摸底调查,公办幼儿园出现服务区域内适龄幼儿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应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引导家长合理预期。

(二)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

1.各公办幼儿园必须根据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制定本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招生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并于3月15日前报送区教育局备案。在组织招生过程中,要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服务区域范围、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即“五公开”),各幼儿园严格按照《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闽价费〔2018〕158号)的文件执行,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严禁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及被取缔的民办幼儿园继续招生。

2.各幼儿园2022年秋季小班招生数不得超过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如果个别幼儿园条件允许且确实需要扩班招生的,必须先报送区教育局审批同意后方可招收。

3.进一步加强对集体办和民办园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区教育局在公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同时,通过鲤城教育信息网及新闻媒体等形式公布《2022-2023学年度泉州市鲤城区幼儿园收费情况公示》(见附件4),公示内容应与各幼儿园实际收费一致,为辖区内的适龄幼儿(含适龄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提供服务和便利,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

(三)严格控制幼儿园班生规模

各幼儿园要充分挖潜扩容,最大限度地提供幼儿园的学位,确保幼儿按时入园,同时严禁超大规模招生,小班新生原则上控制在30人以内。严禁招收不足入园年龄的幼儿入读。如公办幼儿园的实际报名人数超过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由幼儿园通过公开电脑派位或公开摇号等办法录取。

(四)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

除特教学校(班)招收残疾幼儿入学外,各幼儿园应优先接受片区内具有参加集体生活和学习活动能力的残疾幼儿入园,特别要做好招生服务区域内轻度智障幼儿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幼儿园融合教育试点园可以适当放宽招收幼儿园服务片区外的自闭症等残疾适龄幼儿。适龄孤儿、残疾幼儿、城乡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幼儿,可由合法监护人申请优先入读普惠性幼儿园。

(五)加强招生工作的监管

各幼儿园应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要认真学习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准确掌握2022年幼儿园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共同维护教育公平。区教育局应加强对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利用招生欺诈敛财的违法行为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依规惩处。

 

附件:1.泉州市鲤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服务范围

2.泉州市鲤城区2022年秋季幼儿园服务区新生入园

登记表

3.泉州市鲤城区2022年秋季幼儿园适龄儿童入园花名册

4.2022—2023学年度泉州市鲤城区幼儿园收费情况公示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2年3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3西安鄠邑区第四幼儿园秋季招生公告

【导语】:2021年西安鄠邑区秋季招生公告内容包括招生对象、招生名额、招生流程、收费标准,详见正文。

为切实做好鄠邑区第四幼儿园2021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依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就有关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1.年龄范围: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的幼儿。

2.户口性质:具备人民路派出所(原城关派出所)辖区的四关四街户口,人民路派出所(原城关派出所)辖区的城镇居民户口按政府要求现役军人子女等政策照顾类人员参照相关文件执行。

二、招生名额

开设小班4个,计划招收新生100名。

三、招生工作流程

1.公布招生公告(2021年7月28日—8月1日)

2.网上摸底登记(2021年8月2日—3日)鄠邑区第四幼儿园邮箱:hyqdsyey@163.com

请各位家长按照以上内容准确填报幼儿信息并发送到指定邮箱(此表用EXCEL制作)。每名幼儿须进行网上摸底登记,否则不予录取,每位幼儿限报一所幼儿园,多报或未按规定时间登记的视为弃权。

3.家长上交户口本进行资料审核(2021年8月4日—5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要求如下:

(1)凡符合城区报名条件的幼儿,家长持户口本原件到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

(2)特殊户籍类持相关证件或函件到区教科局学前教育科进行资格审查,按政府相关要求落实,审查合格后报名入园。

(3)对申请入园幼儿户籍进行审核,有疑似问题由派出所进行技术鉴定。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进行资审或不提供相关材料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4)幼儿录取与报名顺序无关,请家长错峰报名,避免聚集。

(5)疫情防控期间,严防扎堆,请佩戴口罩,由一位家长按照幼儿园招生通知中规定的时间,持本人身份证,扫二维码,在幼儿园指定区域审核,不要带孩子入园。

4.领取户口本。(2021年8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家长持收条到幼儿园领回户口本。

5.招生录取

(1)直接录取(2021年8月6日)。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直接全部录取报名幼儿

(2)摇号录取(时间待定)。报名人数远远超过招生计划数时,采用现场摇号的方式进行招生,具体操作流程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6.公示结果,领取通知书及体检表。

在幼儿园门口公布结果,同时领取幼儿入园通知书及体检表。家长持体检表,在指定地点带领幼儿参加体检。

7.幼儿入园。家长持录取通知书、幼儿体检报告单、接种证明前往幼儿园办理正式入园手续。

四、收费标准

按照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收费文件规定执行。

五、温馨提示

1.请适龄幼儿家长相互告知,按时报名。

2.天气炎热,加之疫情防控要求,家长请勿提前排队。

3.咨询电话:8487486217709275026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温馨提示:搜索微信公众号西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中回复【幼儿园】可获取西安幼儿园名单及收费管理办法。

手机访问 西安本地宝首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