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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2023年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简章(112名) 临沂幼师招聘2021简章公告

2023-07-18 07:18:24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2023年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简章(112名) 临沂幼师招聘2021简章公告

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2023年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简章(112名)

昌邑市2021年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人才队伍结构,昌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2名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中小学在编教师70名,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教师42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需求见《昌邑市2021年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条件设置表》(附件)。

二、招聘范围与条件

(一)应聘人员除符合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条件要求外,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身体条件;

(二)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1年8月底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均须于2021年6月1日(含)之前取得。具有相应学科、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2021届毕业生可暂持面试合格证明)。

(三)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加大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力度的要求,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限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派遣期内毕业生)报考,请仔细阅读岗位设置表中的“岗位要求”。

(四)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具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同等学历、学位证明。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昌邑市在编教师、人员控制总量教师;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七)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专业类别要求请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系统于2021年6月21日上午9:00开放。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9:00—6月25日9:00

报名网站: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应聘人员登录昌邑教育和体育局网站(http://www.changyi.gov.cn/wzq/jyj/),进入“昌邑市教师招聘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素颜数码照片(分辨率为高160像素,宽120像素,类型为JPG,大小不超过20KB,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根据反馈信息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6月21日10:00—6月25日12:00

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6月21日10:00—6月25日18:00

应聘人员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作放弃。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本次考试两科共80元,笔试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以上材料需在有效期内。

(四)笔试准考证打印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6月29日9:00—7月2日18:00,请缴费成功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网站打印《报名登记表》等报名资料(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和本人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弃权。

(五)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网上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共两科。1.教育理论(教育心理学、现代教育理论,100分);2.专业知识(报考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100分)。笔试采用百分制(教育理论30%、专业知识70%)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按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昌邑教育和体育局网站(http://www.changyi.gov.cn/wzq/jyj/)通知公告栏查询笔试公告。

(六)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1)笔试准考证、报名系统生成的《昌邑市2021年教师招聘报名表》各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2021年毕业生尚未取得证书的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身份证、相应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1年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提供面试合格证明)。

(4)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面试考务费70元。

具体时间、地点请见公告。如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面试

中小学及学前各学科岗位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面试公告。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如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无法由同一组考官当天完成的,视情况采用面试平衡系数法进行平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范围。

(八)总成绩

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

(九)考察、体检及聘用

1.确定入围人员。按照招考岗位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体检统一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4.公示及聘用。入围且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就业岗位,结果通过昌邑教育和体育局网站(http://www.changyi.gov.cn/wzq/jyj/)通知公告栏等渠道对拟聘用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及时为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相关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选取的工作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5.其他。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报名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四、管理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中小学教师为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为控制总量人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设立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离职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

欢迎广大毕业生积极参加我市招聘。本公告由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本次招聘在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进行。不指定考试教材及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有关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在“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http://www.changyi.gov.cn/wzq/jyj/)通知公告栏发布,请及时关注。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6-7217052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附件下载:昌邑市2021年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条件设置表.xlsx

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6月11日

2023年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教师招聘简章(337名)

2022年平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适应平邑县教育发展需要,经研究确定,2022年平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39名,幼儿园教师188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年龄要求: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22日以后出生)。

(五)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六)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教师资格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2年6月22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及相关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且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应聘人员,其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可放宽至面试资格审查之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规定,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八)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九)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十)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平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报名结束后,除乡镇(街道)普通教师、急需紧缺岗位,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乡镇(街道)普通教师、急需紧缺岗位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全市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分市直和县区报名端口。全市范围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慎重选择。

1.网上报名时间:6月22日9:00—6月25日16:00。

2.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6月22日9:00—6月26日16:00。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录平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yi.gov.cn),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应聘信息资料,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截止后在查询时间内仅可以改报平邑县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详见考生操作流程)。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初审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并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咨询电话见附件。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6月22日11:00—6月27日16: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要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22年平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部分事业单位教师诚信承诺书》。7月4日—7月9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在缴费时间内将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有关证明材料PDF扫描版发送到邮箱py4231602@163.com中办理减免手续,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发送邮件后请拨打19560809576确认)。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缴费时间的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2022年平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应聘部分事业单位教师诚信承诺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交: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②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③岗位要求提供的教师资格证等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其他应聘人员提交: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需2022年6月22日前取得);②在职人员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③岗位要求提供的教师资格证等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各类岗位均考一科,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1.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部分按专业类别分类命题。教育基础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

2.笔试时间:2022年7月9日上午9:00—11:30,与全市各县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同时进行。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在平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yi.gov.cn)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四舍五入后再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和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结束以后,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空缺的不再递补。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用人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平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yi.gov.cn)向社会公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一)考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有关规定,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涉嫌造假、本人重要学习经历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等情形严重的,一律不作为聘用人选。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聘用和管理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选岗。应聘合并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次序。因放弃选岗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聘用单位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选岗后,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本次招聘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应聘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符合“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第(七)条关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通过教师招聘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的,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未按期取得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无关。

(三)在招聘组织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四)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本次招聘的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聘用人员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

本简章由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39-4211175。

报名系统维护电话:19560809576,0539-4211571。

附件:1.2022年平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xlsx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xls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6月10日

2023年苏州市吴江区备案制幼儿教师公开招聘简章

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吴江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实施意见(试行)》,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幼儿教师60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9日至2003年12月12日期间出生的)。

(四)社会在职人员学历及户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苏州户籍的全日制师范类大专毕业生;

2.具有苏州户籍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具有相应学位。

(五)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及生源地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苏州生源的全日制师范类大专毕业生;

2.江苏生源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具有相应学位。

(六)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户籍不限。

(七)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社会人员的资格条件报考。2020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按2022年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留学回国人员按社会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八)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限苏州市区户籍的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和驻军苏州市区的随军配偶等),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九)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简章中有明确规定外,所有报考资格条件须在2021年12月12日前符合。

(十)江苏生源是指进入高校前为江苏户籍的考生,苏州生源是指进入高校前为苏州大市户籍的考生。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大市户口。户籍以户口簿为准。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关注“吴江教育”微信公众号,从底部菜单栏“教育服务-教师招聘”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交报名信息及照片(照片要求:近期2寸电子免冠证件照,130×170像素,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2月9日上午9:00到12月12日下午16:00。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考生须在报名系统里提交以下材料的照片:

(1)本人身份证;

(2)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3)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4)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夫妻两地分居的,另须上传结婚证书和在苏州市区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上传父母双方同在苏州市区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独生子女证);驻苏州市区的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另须上传驻军所在部队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6)归国留学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外,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二)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2月9日9:00—12月13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照片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请在2021年12月13日17:00前向吴江区教育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区教育主管部门于2021年12月14日12:00前处理资格审核异议。

网络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招聘的人员,将电话通知,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4日上午9:00至16:00。

四、疫情防控

考生应认真阅读《2022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附件2)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如需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请于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前2天16:00前将证明材料通过邮件发送到指定邮箱:wjzxg@163.com。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的考生,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以百分制折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以该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考生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

1.笔试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确定,请考生及时关注“吴江教育信息网”网站(http://www.wjjyxxw.com)或“吴江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告。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吴江教育信息网”网站(http://www.wjjyxxw.com)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结果。

六、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在领取面试准考证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报考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准考证》。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确定,请考生及时关注“吴江教育信息网”网站(http://www.wjjyxxw.com)或“吴江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告。

七、面试

1.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考核简笔画、试讲、钢琴弹唱、即兴舞蹈四项基本技能。

3.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招聘考试总成绩(100%)=笔试(按占比50%计)+面试(按占比50%计)。招聘考试总分保留2位小数。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招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随后在“吴江教育信息网”网站(http://www.wjjyxxw.com)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八、体检

进入体检的考生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进行,体检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九、政审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者统一进行政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十、录取和聘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吴江教育信息网”网站(http://www.wjjyxxw.com)公示7个工作日。

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申请,区教育局同意,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也可以决定不递补。聘用审批后(聘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合格者,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考生录用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考生在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

吴江区教育局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确定具体岗位(学校)后在“吴江教育信息网”网站(http://www.wjjyxxw.com)公布。同时公布选岗办法、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的备案制教师与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吴江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派遣合同》,在职期间薪资报酬比照事业同类在编人员执行,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退休待遇按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备案制教师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经考核不胜任教学岗位要求的,由用人单位退回劳务派遣机构,劳务派遣机构按合同条款解除劳动关系,并依法进行经济补偿。

十一、其他说明

(一)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持各类成人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证书和留学回国应聘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关学位证书。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的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关学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的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者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十二、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参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政策咨询电话:0512-63981987、63981967、63981971监督举报电话:63981968。

本《简章》由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2022年苏州市吴江区备案制幼儿教师公开招聘职位简介表

      附件2:2022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6日

山东省济南市教育局2023年教师招聘简章(235名)

济南市教育局2021年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根据我局直属学校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1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1日以后出生);

(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所有证书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分为A、B两类,A类为教师初、中级岗位,B类为其他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1月11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我局共有19所直属学校,拟招聘235人,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教育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9:30—1月13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1月11日11:00—1月14日16:00

缴费时间:2021年1月11日11:00—1月14日24: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济南市教育局网站(http://jnedu.jinan.gov.cn)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须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1年1月21日9:00至1月23日应聘岗位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面试通知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于2021年1月13日9:00-16:00,将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见附件2)。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报名结束后,招聘计划与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达到1:3,达不到1:3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四、考试

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办法。A类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再综合考察的形式,B类岗位采取先笔试、后综合考察的形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面试、综合考察环节同一招聘岗位涉及多个考场的,成绩参照省委组织部录取选调生时使用的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

(一)面试

采取答辩或专业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主要从职业道德、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面试时间:初定1月23日开始,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范围人选,结果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对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B类岗位)、中小学(A类岗位)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不指定教材。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中小学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专业知识等相关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详见市教育局网站公告。领取笔试通知单的同时,缴纳笔试费40元。

3.确定综合考察人选。A类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综合考察范围人选;B类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察范围人选。A、B类岗位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人员名单确定后,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取得综合考察资格人员名单、通知单领取的时间、地点。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综合考察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

A类岗位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B类岗位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复审所需材料原件的图片或PDF版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附件2),相关材料包括:①本人身份证;②《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③《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④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证书;⑤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养老保险材料;⑥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⑦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由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审查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进入综合考察范围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综合考察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A类岗位按照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B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四)综合考察

A类岗位采用试讲、模拟上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B类会计岗位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学校财务工作的处理能力;B类校医岗位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了解和处理学生事故等实际问题能力。

综合考察时间:具体事宜详见通知单,通知单领取事宜详见市教育局网站公告。综合考察通知单一经发放,人员不再递补。

招聘计划与进入综合考察范围人选(或招聘计划与本岗位取得综合考察有效成绩人员)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设综合考察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考察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A类岗位,按照面试成绩占30%、笔试成绩占30%、综合考察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按照不高于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考察成绩也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综合考察,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依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组织考察体检)。

B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50%、综合考察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考察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综合考察,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依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组织考察体检)。

应聘人员可登录济南市教育局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察也可先组织体检。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招聘单位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上对拟聘用人员的面试、笔试、综合考察成绩、考试总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因新冠肺炎疫情或其他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市教育局网站公告,并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监督电话:

济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0531-66608052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31-66605958

附件:

附件1:2021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21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邮箱地址一览表.xls

附件3:报考证明.doc

济南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31日

2023年山东省济宁市教师招聘简章

2021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简章

根据市属事业单位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和《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20〕144号)要求,现将济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6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本次公开招聘主要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一般应于报名前(2021年5月6日)取得,最迟于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2016年以前选聘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19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济宁市生源或在济宁市从事基层服务的)以及外省2019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济宁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已按照定向岗位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2021届新疆生源(高考时户籍,下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或新疆生源2019-2020届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应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向新疆籍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9:00—5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5月6日11:00—5月11日16:00

报名网站:济宁市教育局网站(http://jnjy.jining.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全市统一报名系统,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1年5月10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5月6日11:00—5月11日16: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5月6日11:00—5月12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21年5月19日9:00—5月23日9: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2021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于5月11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jyjrsk@ji.shandong.cn,并拨打电话0537-2326527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市属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现场进行。招聘单位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应聘人员须向招聘单位提交身份证、《2021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5月6日之前取得);(3)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须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交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6)新疆籍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户口簿;(7)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8)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招聘单位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由招聘组织实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3日上午9:00—11:00(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笔试地点见《2021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

笔试采用百分制,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教材教法及学科知识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组织实施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工作方案于面试前一周,在济宁市教育局网站公布。面试采用百分制,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

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统一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范围人选。考察和体检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应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发放《济宁市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应聘其他事业单位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发放,招聘单位凭《济宁市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报名应聘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人员须知见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3。

七、其他

1、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附件:附件1:2021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岗位汇总表.xls

2.附件2:2021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应聘须知.doc

3.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信.doc

济宁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3日

2023年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教师招聘简章(528名)

2022年聊城市茌平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确定为我区教育类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热爱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4.符合应聘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2022年6月22日)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学历、学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并于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否则自动丧失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资格其中留学人员报名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于考察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22日以后出生)

6.须具有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科需与报考岗位一致。

对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根据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2022〕21号)规定“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对2021年及2022年已通过教师资格面试,因疫情影响未取得普通话证书而不能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考生,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其他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先报名参加公开招聘考试。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考生须在考察时提供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教师资格)。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未按期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招聘资格。

7.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茌平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人员)不能应聘(含试用期)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不能应聘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能应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能应聘具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能应聘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人员不能应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人员不能应聘。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茌平籍退役大学生士兵以及聊城市随军未就业家属,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我省2016年以前选聘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19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19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学校、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2日9:00-6月24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6月22日11:00-6月25日16:00

报名网址:茌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hiping.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需点击“提交审核”方可进入审核流程,审核前可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需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报名信息不能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单位尚未初审和未通过审核考生将不能修改和提交个人信息,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请考生尽早完成报名,并及时查看个人报名系统审核状态,避免错过报名时间。报名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作为招聘考察的内容。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6月22日11:00-6月25日16:00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网上初审工作(含节假日),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6月22日11:00-6月25日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6月30日9:00-7月2日9:3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登录茌平区人民政府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规定时间登录该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2年聊城市茌平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2022年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笔试准考证保存时间至公示拟聘用人员阶段。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笔试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请于6月25日12︰00前,将所需证明材料扫描成PDF版,统一发送至邮箱:cpxjyjrsk@163.com,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岗位代码+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以邮箱显示接收时间为准。邮件发送成功后,务必当天致电0635-4261539进行确认。减免笔试考务费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反馈。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及报名登记表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及报名登记表。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经茌平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予以调整。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应及时关注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仅考一科。内容为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和学科专业知识(包括学科素养、运用学科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笔试时间:2022年7月2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及其他事项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面试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资格审查。

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具体时间、地点见公告。如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最终确定的面试人员在茌平区政府网站及时公布。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面试费70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在聊城市茌平区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面试人员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聊城市茌平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1.考察。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列入考察范围人员如有放弃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体检应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本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笔试成绩再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确定。

3.选岗。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考试总成绩(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

考察、体检、选岗的具体时间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单位确定后,在聊城市茌平区政府网站(www.chiping.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和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人事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离职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此次招聘的幼儿教师岗位属于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岗位,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管理。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其他

(一)《简章》附件与本《简章》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简章》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公开招聘期间的公告、公示等事项均在茌平区政府网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出版物等,均与公开招聘机关无关。

(四)除因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各类报考人员发布公示后放弃或逾期不报到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并由聊城市茌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五)本次招聘在聊城市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进行,招聘工作公开化、透明化,考试结果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欢迎广大毕业生积极参加我区招聘。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635-4261539

监督电话:0635-7298332

附件:

1.2022年聊城市茌平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2022年聊城市茌平区教育类事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聊城市茌平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6月13日

2023年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教师招聘简章(178名)

2021年济南市莱芜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我区学校(幼儿园)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研究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三)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我区教体系统拟招聘教师178名,其中中小学62名,幼儿园100名,职业学校16名。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济南市莱芜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2日9:00—7月23日17:00

查询时间:2021年7月22日11:00—7月24日12:00

缴费时间:2021年7月22日11:00—7月24日12: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7月27日12:00至开考前

报名、缴费网址: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iwu.gov.cn)。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因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初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

(四)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缴费成功人员须下载打印《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妥善保存,以备参加资格复审、面试时使用。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于2021年7月23日14:00-16:00将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发送PDF版至邮箱lwjtjzzrsk@jn.shandong.cn。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报名结束后,招聘计划人数与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达到1:3,达不到1:3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人数。对受性别限制的岗位,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人数,调剂合并到同单位的另一性别招聘岗位,其中招聘计划人数全部取消的,调剂合并后的岗位不再限制性别。其余岗位取消、核减的招聘计划分别调整至同单位、同学段、同学科的其他招聘岗位。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岗位计划核减、取消和调整情况将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

1.笔试科目。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两部分。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3.确定面试人选。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若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在报名网站公布。

(二)面试人选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包括:①本人身份证;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③《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④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以报考者所获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⑤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⑥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⑦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三)面试

中小学、职业学校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技能测试和试讲方式进行。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幼儿园教师技能测试主要从教师专业素质和能力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面试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的办法,计算出应聘者的面试成绩,成绩现场公布。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纳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事宜见报名网站公告,面试费70元。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其中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成绩按技能测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计算。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不高于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按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组织考察体检。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

考察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试讲成绩也相同的,重新组织试讲,按重新组织的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重新组织的试讲成绩仅作为确定考生先后顺序使用,不记入考试总成绩),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依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莱芜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察也可先组织体检。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上对拟聘用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应聘合并岗位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选岗,试讲成绩也相同的,重新组织试讲,按重新组织的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选岗。因放弃选岗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聘用单位一旦确定,不得更改。对公示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信息发布及其他

公开招聘教师的简章、成绩、公示等有关信息通过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aiwu.gov.cn)进行发布,请及时关注,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登记时的电话畅通,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简章由济南市莱芜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亓敏

咨询电话:

报考中小学、幼儿园岗位0531-76217469

报考莱芜职业中专岗位0531-76550608

附件:2021年济南市莱芜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pdf

济南市莱芜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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