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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教师招聘公告(79名) 南宁市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3-07-18 13:20:55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教师招聘公告(79名) 南宁市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3年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教师招聘公告(79名)

2022年南宁市青秀区教育系统免笔试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的通知》(南青发〔2019〕14号)、《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中共南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南人社发〔2022〕4号)以及《青秀区委组织部青秀区委编办青秀区人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青组通〔2022〕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青秀区教师人才队伍建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9名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青秀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东南部,是南宁市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金融、信息和会展中心,所辖公办中小学、幼儿园121所(其中,小学8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初中8所、公办幼儿园27所)。

二、招聘岗位

本次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教师79名,此次招聘岗位均为免笔试岗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要求详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2004年5月5日以前出生)。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素养,熟悉行业情况。

(六)具有国家统一招考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中级职称、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七)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2年5月5日(如18-35周岁,为1986年5月6日至2004年5月5日出生)。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5月5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2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八)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接受报名申请。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因违规、违纪、违法被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开除公职人员;

5.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告信息发布

(一)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4月28日。

(二)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发布地址:

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专栏、青秀发布等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后续招聘信息(岗位取消或核减情况、面试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专栏等公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5月5日8:30至2022年5月10日17: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网站“2022年南宁市青秀区教育系统免笔试公开招聘教师专题”(http://www.qingxiu.gov.cn/jyj/)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及时间

青秀区教育局按照本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次日起2天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时限内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5月5日8:30至5月12日17:00

(三)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程序核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增设筛选环节

岗位招聘1人的,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不超过5人(岗位招聘2人的,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人数不超过10人;岗位招聘3人的,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人数不超过15人),该岗位符合所需资格条件的应聘者均为面试人选;岗位报考人数超过1:5以上比例的,视报名情况,增设筛选环节,考生需先进行统一面谈或知识测验,再根据面谈或知识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谈或知识测验的具体时间、地址及相关事宜由青秀区教育局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谈或知识测验人员。

1.面谈。通过资格审核的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5以上比例且低于20人(含20人)的需进行面谈,面谈工作由青秀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3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面试,若面谈入围最低成绩出现同时并列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环节。面谈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2.知识测验。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超过20人时,报考者需先进行知识测验,测验内容为所报岗位涉及的专业知识。根据知识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3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面试,若知识测验入围最低成绩出现同时并列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环节。知识测验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专栏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青秀区教育局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名单公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面试采取说课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作为聘用的最终成绩,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人选进入考察环节。若面试成绩并列,在面试当天采取加试的方式,以加试成绩作为最终依据,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当天面试结束后,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专栏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能定为考察人选。

(六)考察

考察着重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工作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出具书面考察结论。

考察出现不合格者或者是自愿放弃的,可报招聘领导小组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七)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青秀区教育局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八)公示

经城区党委集体研究,从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专栏、招聘单位工作区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青秀区教育局应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城区党委集体研究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公示拟聘人员。2022年12月31日后仍有放弃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请及时关注。

七、待遇

纳入青秀区聘用教师控制数管理,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1〕9号)文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中,任一岗位的应聘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成绩符合要求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拟聘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公示拟聘人员。2022年12月31日后仍有放弃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二)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设置最低服务年限,原则上在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均不得解除聘用合同(其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工作人员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应将其违约行为记入人事档案。

(三)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

(四)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五)本次招聘工作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将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专栏等网站上公布,请应聘者密切注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九、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5826395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胡老师、梁老师0771-5826393

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

2022年4月28日

附件:2022年南宁市青秀区教育系统免笔试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2023年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简章

2023年南宁市良庆区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简章

为及时补充中小学教师,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3年我城区计划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2005年6月9日以前出生)。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3年6月9日(如18—35周岁,为1987年6月10日至2005年6月9日出生)。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执业(职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毕业证、学位证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6月9日(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3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结合南宁市近年来中小学教职工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例如物理教职工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良庆区人社局和良庆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岗位计划表所列咨询电话联系。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现为事业单位使用编制或控制数的人员,不得报考本人现所在单位的相同用人方式(详见岗位表“用人方式”)的岗位。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后续招聘信息(岗位取消或核减情况、面试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在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聘单位办公区域公布。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登录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angqing.gov.cn/进入“南宁市良庆区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专题”,按提示进行操作,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并按要求的规格上传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片,同时上传报考岗位所需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职业)资格证(如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职称证)及工作经历证明(单位证明或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清单)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建议报考人员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选择报考岗位,及时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如在最后时间匆忙报名,恐因信息填写不完整、网络拥堵提交不成功、资格审查未通过等情况影响报名。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易出现拥堵占线,为避免影响报名与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简章、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简章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在咨询电话中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6月9日8:30至6月15日17:00。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良庆区人社局和良庆区教育局依据招聘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次日起2天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6月9日8:30 至6月16日17:00。

(三)缴纳报名考试费及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缴纳公共科目考试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合计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纳报名考试费时间:2023年6月9日8:30至6月18日16:00。

(四)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且已缴费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批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五)不再进行改报岗位

报考者如遇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不再进行改报岗位。待报名环节结束后,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六)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打印方法及时间

已成功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自行登陆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angqing.gov.cn/进入“南宁市良庆区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专题”,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考场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3年6月26日15:00至7月1日10:00。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满分均为150分。

1.笔试时间:2023年7月1日。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2.考试类别:教师岗位为中小学教师类(D类)教辅职员岗位为综合管理类(A类)。

3.考试方式: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具体流程详见《准考证》。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查询:2023年7月中旬,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或向招聘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6.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招聘的人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并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在面试前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则应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面试资格复审结束不再进行递补。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并列报考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有任何一科成绩为0分或存在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均不能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面试资格复审完成后,良庆区人社局和良庆区教育局按管理权限对面试人员名单进行备案。已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须在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面试人员名单一经公布不得递补。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证书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面试。验证时,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报考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证书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对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要认真核验其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报考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的(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提前两个工作日以上,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3.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模拟上课的方式,非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于面试结束当日在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总成绩

总成绩:本次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总成绩不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

(一)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招聘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总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加试应在面试工作完成后一周内完成。

(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招聘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六、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良庆区人社局和良庆区教育局领导班

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

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人员由良庆区教育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良庆区人社局和良庆区教育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确定招聘单位,分别在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良庆区政府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由良庆区人社局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其聘用手续由良庆区教育局按照程序办理,按学校单列下发聘用通知。同时,将聘用通知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9号)文执行。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公示拟聘人员。2023年12月31日后仍有放弃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良庆区教育局应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之日起30天内报到,同时办理编制(控制数)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八、相关事项提醒

(一)严格资格审查验证。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严肃招聘纪律。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三)本方案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四)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形势下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angqing.gov.cn/进入“南宁市良庆区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专题”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特别提醒:本次考试范围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3年版)》。此次良庆区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良庆区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七)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详见岗位表;

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0771-4503008、0771-4501877;

南宁市良庆区人社局电话:0771-4733913;

网上报名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73-7595081;

监督电话:0771-4508877。

附件: 2023年南宁市良庆区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岗位表.xlsx

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 南宁市良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7日

南宁市青秀区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为了及时补充中小学教师,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3年南宁市青秀区计划面向社会统一自主招聘一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2005年3月19日以前出生)。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六)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3年3月19日(如18-35周岁,为1987年3月20日至2005年3月19日出生)。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3月19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3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结合青秀区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例如物理教师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青秀区教育局人事股0771-5826393,报名期间咨询电话易出现拥堵占线,为避免影响报名与资格审查,建议先详细阅读简章后再电话咨询。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笔试岗位)、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登录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xiu.gov.cn/)教育培训“2023年南宁市青秀区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网址按提示进行操作,上传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网上报名时间:20233198:3032717:00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青秀区教育局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次日起2天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33198:3032817:00

(三)缴纳报名考试费及时间

1.笔试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缴纳笔试考试费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纳报名考试费时间:20233198:3032912:00

2.免笔试岗位无需缴纳笔试考试费。

(四)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笔试岗位为符合条件且已缴费)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批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对最终取消的岗位,由青秀区教育局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改报其他岗位。

(五)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报考。网上改报与资格审查同日进行。待报名环节结束后,对未按时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岗位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前述报考人员,考试费通过原交费账户统一退费。

改报岗位时间:20233318:3017:00

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233318:3018:30

(六)免笔试岗位增设筛选环节

免笔试岗位招聘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在10人以下(含10人),该岗位符合所需资格条件的应聘者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岗位报考人数超过10人以上(不含10人),增设筛选环节,考生需先进行统一知识测验,再根据知识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知识测验入围最低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环节。知识测验满分100分,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知识测验内容为所报岗位涉及的专业知识。测验的具体时间、地址及相关事宜由城区教育局另行通知参加知识测验人员。

(七)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打印方法及时间

已成功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xiu.gov.cn/)教育培训进入“2023年南宁市青秀区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网址,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考场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34128304161000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笔试岗位)、知识测验(免笔试岗位如需增设)、面试、资格审查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试题,分值满分均为150分。

2.知识测验及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及时间: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查询:2023年5月上旬前,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或向招聘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4.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面试

1.参加笔试的考生,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由笔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考生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递补时间截止至面试开始前5天。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有科目成绩为0分或存在缺考、违纪情况的考生均不能入围面试人选。

免笔试岗位招聘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在10人以下(含10人),该岗位符合所需资格条件的应聘者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岗位报考人数超过10人以上(不含10人),增设筛选环节,考生需先进行统一知识测验,再根据知识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知识测验入围最低成绩出现同时并列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环节。知识测验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报考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已确定的面试人选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人选一经公布不得递补。

2.面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青秀区教育局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三)招聘总成绩

本次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笔试总成绩不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

若面试总成绩并列,在面试当天采取加试的方式,以加试成绩作为最终依据,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

由青秀区教育局负责组织考察工作组对拟聘人选的考察工作。着重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考察工作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并出具书面考察材料。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报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六、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城区教育局组织到指定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经城区党委集体研究,从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分别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单位工作区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青秀区教育局应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城区党委集体研究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公示拟聘人员。2023年12月31日后仍有放弃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招聘单位应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之日起30天内报到,同时办理编制(控制数)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在本次自主公开招聘中,笔试岗位部分初中语文教师(聘用教师控制数)岗位、初中数学教师(聘用教师控制数)、小学语文教师(聘用教师控制数)、小学数学教师(聘用教师控制数)、小学科学教师(聘用教师控制数)(附件一岗位计划表中序号1、2、3、4、5)进行统筹招聘,在考察和体检均合格后,考生可按照岗位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之后按前述“七、公示和聘用”进行研究、公示等流程。

八、待遇

纳入城区聘用教师控制数管理,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9号)文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中,任一岗位的应聘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成绩符合要求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

(三)本方案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四)本次招聘工作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将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青秀发布等网站上公布,请应聘者密切注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十、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开展招聘工作的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者,视其情节轻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本次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5826395

0771-5826393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胡老师

十一、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南宁市青秀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

2023年3月13日

附件1:2023年南宁市青秀区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3年南宁市青秀区教育系统免笔试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qingxiu.gov.cn/fuwu/jypx/bmxx/t5507942.html

上海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简章)

上海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主要是为2至6岁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为进一步充实幼儿园的师资力量,适应教改新形势的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热爱幼教事业,具有爱心和责任心的教职员工加盟我们的团队。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幼儿教师:4名

2、信息化专业人员:1名

3、出纳: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职位说明:

1、幼儿教师:按教师岗位职责与要求对幼儿一日生活与各项活动实施,制定各类计划,开展有效的保教工作;参与各类教育教研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信息化专业人员:负责幼儿园信息化及相关系统的日常运维及安全工作,负责幼儿园信息内容的采编、制作与发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出纳:具备专业的财务知识,熟练使用财务相关软件,熟悉现金、银行存款、票据相关的规定以及业务流程;负责各项按相关规定审核批准的费用报销;负责发放职工的工资、奖金等工作;幼儿保教费用的收取;及时登账、核对现金及银行日记帐,确保帐实相符;库存现金及各种有价票券、有关印章、发票收据的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幼儿教师: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孩子,自觉遵守并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身体健康,中共党员优先。年满35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或有10年以上相关教育教学经验的教师;具有教师岗位必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2、信息化专业人员: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有计算机及信息化专业本科学历或相当资历;具备微信小程序开发经验、具备Web前端开发经验、有ERP、WMS、SPD等系统运维相关经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工作认真、踏实,责任心和进取心强,有驾驶B证者优先。

3、出纳: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财务的专业知识,包括国家相关财务法律法规、税法,熟悉结算报销等程序;能熟练使用专业的财务软件,包括会计电算化和其他财务软件(例如立成软件);工作认真、负责、要求岗位稳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水平;有5年以上相关经验者从优。

以上招聘人员中,若有符合条件的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现场报名:招聘对象须持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个人简历及其他相关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到上海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余庆路190号)报名。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1月10日(双休日及国定假日不接受报名)。

邮箱投递:swjgyey190@163.com

(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根据收到的个人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对象将会收到考试通知。

(三)笔试

由上海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合格者将通过电话告知进入下轮面试。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他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五)身体检查

在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或用人单位提出具体要求),体检不合格的,或需要复查者在一个月内得不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在指定医院(徐汇区中心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考察由行政处和用幼儿园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对入围者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遵纪守法、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表现等情况;走访应聘者所住社区考察家庭教育情况,课外活动情况及居委会反映情况。违纪受到处分不予聘用;已受刑事处罚不适宜从事教师职业者,不予聘用。

(七)招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笔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东湖(集团)公司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考核及聘用工作由幼儿园负责。试用期为一年时间,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及入编手续,与上海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职责与权利。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纪律

(一)报考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有关资格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中止或取消其聘用手续。

(二)参加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如有违反者,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经纬

邮箱:swjgyey190@163.com

联系电话:64377891

监督电话:64377891

上海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

2022年02月24日

2023年广西南宁市良庆区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132人公告

为及时补充中小学教师,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3年我城区计划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2005年6月9日以前出生)。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3年6月9日(如18—35周岁,为1987年6月10日至2005年6月9日出生)。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执业(职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毕业证、学位证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6月9日(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3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结合南宁市近年来中小学教职工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例如物理教职工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良庆区人社局和良庆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岗位计划表所列咨询电话联系。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现为事业单位使用编制或控制数的人员,不得报考本人现所在单位的相同用人方式(详见岗位表“用人方式”)的岗位。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后续招聘信息(岗位取消或核减情况、面试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在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聘单位办公区域公布。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登录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angqing.gov.cn/进入“南宁市良庆区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专题”,按提示进行操作,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并按要求的规格上传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片,同时上传报考岗位所需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职业)资格证(如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职称证)及工作经历证明(单位证明或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清单)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建议报考人员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选择报考岗位,及时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如在最后时间匆忙报名,恐因信息填写不完整、网络拥堵提交不、资格审查未通过等情况影响报名。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易出现拥堵占线,为避免影响报名与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简章、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简章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在咨询电话中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6月9日8:30至6月15日17:00。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良庆区人社局和良庆区教育局依据招聘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次日起2天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6月9日8:30 至6月16日17:00。

(三)缴纳报名考试费及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缴纳公共科目考试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合计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纳报名考试费时间:2023年6月9日8:30至6月18日16:00。

(四)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且已缴费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批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五)不再进行改报岗位

报考者如遇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不再进行改报岗位。待报名环节结束后,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六)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打印方法及时间

已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自行登陆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angqing.gov.cn/进入“南宁市良庆区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专题”,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考场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3年6月26日15:00至7月1日10:00。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满分均为150分。

1.笔试时间:2023年7月1日。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2.考试类别:教师岗位为中小学教师类(D类)教辅职员岗位为综合管理类(A类)。

3.考试方式: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具体流程详见《准考证》。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查询:2023年7月中旬,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或向招聘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6.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招聘的人数,按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并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在面试前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则应按照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面试资格复审结束不再进行递补。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并列报考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有任何一科成绩为0分或存在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均不能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面试资格复审完成后,良庆区人社局和良庆区教育局按管理权限对面试人员名单进行备案。已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须在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面试人员名单一经公布不得递补。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证书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面试。验证时,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报考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证书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对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要认真核验其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报考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的(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提前两个工作日以上,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3.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模拟上课的方式,非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于面试结束当日在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总成绩

总成绩:本次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总成绩不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

(一)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招聘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总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加试应在面试工作完成后一周内完成。

(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招聘总成绩由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六、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良庆区人社局和良庆区教育局领导班

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

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人员由良庆区教育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良庆区人社局和良庆区教育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确定招聘单位,分别在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良庆区政府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由良庆区人社局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其聘用手续由良庆区教育局按照程序办理,按学校单列下发聘用通知。同时,将聘用通知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手续,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9号)文执行。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公示拟聘人员。2023年12月31日后仍有放弃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良庆区教育局应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之日起30天内报到,同时办理编制(控制数)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八、相关事项提醒

(一)严格资格审查验证。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严肃招聘纪律。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三)本方案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四)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形势下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angqing.gov.cn/进入“南宁市良庆区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专题”了解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特别提醒:本次考试范围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3年版)》。此次良庆区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良庆区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七)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详见岗位表

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0771-4503008、0771-4501877

南宁市良庆区人社局电话:0771-4733913

网上报名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73-7595081

监督电话:0771-4508877。

查看附件>>>

附件: 2023年南宁市良庆区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岗位表

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 南宁市良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3年6月7日

原标题:2023年南宁市良庆区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简章

文章来源:http://rsj.nanning.gov.cn/xwzx/tzgg/t5604932.html

(责任编辑:李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属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局属幼儿园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局局属幼儿园2022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关保育院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关保育院,坐落于南宁市七星路128号自治区党委大院内。占地面积5760平方米,是自治区和南宁市两级示范幼儿园。有健全、科学、完善的组织机构,有一支高素质、稳定的教职工队伍。以幼儿发展为本,提出了“合·爱”核心文化,将办园宗旨定位在“童心向党、童梦飞扬”上,坚持“以爱润心、以美育情”的办园理念,力求让“每一个孩子充分发展,每一名教师施展才华,每一位家长收获希望”。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幼儿园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幼儿园创建于1950年,坐落在南宁市植物路48号,占地面积20625.53平方米,是自治区和南宁市两级示范幼儿园。以“求真·崇善·寻美”为办园核心理念,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致力于探索“全面+特色”的办园模式,坚持“质量是生命、特色是灵魂”。在新《纲要》和《指南》精神的引领下,以“健康、快乐、关心、好学、自信”为培养目标,努力打造一支学习型、研究型、创造型的教师队伍。致力于园本课程的探索,各类活动尽显风采,为教师和幼儿提供了充分展示的舞台,让幼儿度过快乐而有意义的童年。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三幼儿园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三幼儿园创办于1981年12月1日,坐落于南宁市园湖南路3号,占地面积17915平方米,是自治区、南宁市两级示范幼儿园、国家教育部贯彻新《纲要》行动计划全国十五所试点园之一。以“阅沁童年,放飞梦想”为办园理念,用爱养育,用心教育,打造“阅之旅”园所文化。为幼儿全面发展创造了适宜、宽松、人文的教育环境。拥有一支高学历、高素质的师资队伍。以优质的教育和服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

二、招聘岗位

3所幼儿园共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2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职称、职业资格、年龄、工作经历等条件(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五)本公告中,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六)本公告中高校毕业生包含2022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2022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七)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被开除公职人员、被辞退公职未满5年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gxzf.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gxzf.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及缴费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1日至7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报名需提交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属幼儿园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实名编制专用)》(附件2)扫描件;

(2)本人身份证双面扫描件;

(3)学历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准许毕业的证明)、学位证、职业资格证(如在办理中,可提供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职称证(所报考岗位有要求的则需要)扫描件;

(4)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供聘用合同复印件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如均无上述证明材料,则视同无工作经历)扫描件,报考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需提供报考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

(5)报考人员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扫描件;

(6)近三年县(市、区)级以上获奖证书扫描件;

(7)与报名表上同底一寸彩色电子版照片(命名方式为:报考岗位+姓名)

以上材料压缩包发送至各幼儿园电子邮箱,邮件标题及压缩包文件名格式:“2022年公开招聘+姓名”,各幼儿园邮箱地址:

自治区党委机关保育院:qdwjgbyy@jgswj.gxzf.gov.cn

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幼儿园:gxyy@jgswj.gxzf.gov.cn

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三幼儿园:gxsy@jgswj.gxzf.gov.cn

4.考试费用: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考试费每人50元,考试费在领取准考证时收取。

5.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应真实、准确,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核、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

1.资格审查由3所幼儿园招聘工作小组负责,主要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学位、职业资格、职称、年龄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2.审查过程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

3.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由各幼儿园通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和领取准考证相关事宜,并在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gxzf.gov.cn)上公布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三)考试

考试由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原则上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3比例的职位方可开考。如因招聘人数与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因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准后及时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后开考。

1.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gxzf.gov.cn)上公布笔试成绩。

2.专业能力测试

(1)专业能力测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专业测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能力测试人选。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专业能力测试阶段的依据,不计入下一个环节的成绩,最终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人选。

(2)发布专业能力测试公告。进入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名单、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将在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gxzf.gov.cn)上公布,不进行个别通知,由应聘人员自行查阅。

(3)专业能力测试按百分制计算,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合格分数线为70分。因考生缺考或经核准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考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如合格人数达不到1:1的考核比例,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准后则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4)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在测试结束即时宣布,并在各幼儿园办公区域和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gxzf.gov.cn)公布。

(四)考核

根据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与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

分别由3所幼儿园成立考核小组,对入围考核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及业务能力、工作成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审查其人事档案,复查其报考资格条件。如考核不合格,招聘名额不做递补。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各幼儿园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由各幼儿园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者,招聘名额均不做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gxzf.gov.cn)公示7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8805621(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自治区党委机关保育院:陈老师0771-5899887

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幼儿园:黄老师0771-2828049

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三幼儿园:温老师0771-5848159

七、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及各幼儿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报考人员应严格履行防疫义务,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自治区、南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属幼儿园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属幼儿园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实名编制专用)

3.承诺书

4.同意报考证明

5.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属幼儿园2022年公开招聘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6.疫情防控调查表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 

                          机关保育院             第一幼儿园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           

                         第三幼儿园                   

 

   

                                   2022年6月30日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属幼儿园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属幼儿园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实名编制专用).doc

附件3:承诺书.doc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5: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属幼儿园2022年公开招聘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

附件6:疫情防控调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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