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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苏州市吴江区备案制幼儿教师公开招聘简章 重庆市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最新版下载

2023-07-18 19:48:58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苏州市吴江区备案制幼儿教师公开招聘简章 重庆市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最新版下载

2023年苏州市吴江区备案制幼儿教师公开招聘简章

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吴江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实施意见(试行)》,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幼儿教师60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9日至2003年12月12日期间出生的)。

(四)社会在职人员学历及户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苏州户籍的全日制师范类大专毕业生;

2.具有苏州户籍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具有相应学位。

(五)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及生源地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苏州生源的全日制师范类大专毕业生;

2.江苏生源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具有相应学位。

(六)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户籍不限。

(七)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社会人员的资格条件报考。2020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按2022年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留学回国人员按社会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八)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限苏州市区户籍的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和驻军苏州市区的随军配偶等),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九)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简章中有明确规定外,所有报考资格条件须在2021年12月12日前符合。

(十)江苏生源是指进入高校前为江苏户籍的考生,苏州生源是指进入高校前为苏州大市户籍的考生。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大市户口。户籍以户口簿为准。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关注“吴江教育”微信公众号,从底部菜单栏“教育服务-教师招聘”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交报名信息及照片(照片要求:近期2寸电子免冠证件照,130×170像素,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2月9日上午9:00到12月12日下午16:00。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考生须在报名系统里提交以下材料的照片:

(1)本人身份证;

(2)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3)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4)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夫妻两地分居的,另须上传结婚证书和在苏州市区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上传父母双方同在苏州市区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独生子女证);驻苏州市区的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另须上传驻军所在部队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6)归国留学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外,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二)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2月9日9:00—12月13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照片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请在2021年12月13日17:00前向吴江区教育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区教育主管部门于2021年12月14日12:00前处理资格审核异议。

网络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招聘的人员,将电话通知,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4日上午9:00至16:00。

四、疫情防控

考生应认真阅读《2022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附件2)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如需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请于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前2天16:00前将证明材料通过邮件发送到指定邮箱:wjzxg@163.com。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的考生,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以百分制折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以该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考生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

1.笔试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确定,请考生及时关注“吴江教育信息网”网站(http://www.wjjyxxw.com)或“吴江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告。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吴江教育信息网”网站(http://www.wjjyxxw.com)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结果。

六、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在领取面试准考证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报考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准考证》。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确定,请考生及时关注“吴江教育信息网”网站(http://www.wjjyxxw.com)或“吴江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告。

七、面试

1.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考核简笔画、试讲、钢琴弹唱、即兴舞蹈四项基本技能。

3.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招聘考试总成绩(100%)=笔试(按占比50%计)+面试(按占比50%计)。招聘考试总分保留2位小数。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招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随后在“吴江教育信息网”网站(http://www.wjjyxxw.com)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八、体检

进入体检的考生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进行,体检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九、政审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者统一进行政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十、录取和聘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吴江教育信息网”网站(http://www.wjjyxxw.com)公示7个工作日。

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申请,区教育局同意,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也可以决定不递补。聘用审批后(聘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合格者,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考生录用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考生在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

吴江区教育局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确定具体岗位(学校)后在“吴江教育信息网”网站(http://www.wjjyxxw.com)公布。同时公布选岗办法、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的备案制教师与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吴江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派遣合同》,在职期间薪资报酬比照事业同类在编人员执行,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退休待遇按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备案制教师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经考核不胜任教学岗位要求的,由用人单位退回劳务派遣机构,劳务派遣机构按合同条款解除劳动关系,并依法进行经济补偿。

十一、其他说明

(一)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持各类成人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证书和留学回国应聘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关学位证书。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的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关学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的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者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十二、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参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政策咨询电话:0512-63981987、63981967、63981971监督举报电话:63981968。

本《简章》由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2022年苏州市吴江区备案制幼儿教师公开招聘职位简介表

      附件2:2022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6日

2023年湖北省汉川市公办幼儿园及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2〕3号)和《省委编办关于核准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用编计划的函》(鄂编办函〔2022〕1号)等文件精神,汉川市公办幼儿园及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公办幼儿园

1、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74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2年度湖北省汉川市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附件1)。

说明:我市本年度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分设为A、B、C、D、E五个岗位片区报名,每个岗位片区岗位计划分组面试、分组选岗,具体如下:

学前教育岗位A,招聘计划15名:汉川市实验幼儿园2名、汉川市脉旺镇中心幼儿园4名、汉川市沉湖镇中心幼儿园5名、汉川市新堰镇中心幼儿园2名、汉川市中洲农场中心幼儿园2名。

学前教育岗位B,招聘计划15名:汉川市仙女山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2名、汉川市回龙镇中心幼儿园5名、汉川市田二河镇中心幼儿园4名、汉川市垌冢镇中心幼儿园4名。

学前教育岗位C,招聘计划14名:汉川市经济开发区中心幼儿园5名、汉川市麻河镇中心幼儿园3名、汉川市刘家镇中心幼儿园2名、汉川市南河乡中心幼儿园2名、汉川市湾潭乡中心幼儿园2名。

学前教育岗位D,招聘计划15名:汉川市城隍镇中心幼儿园3名、汉川市分水镇中心幼儿园3名、汉川市里潭乡中心幼儿园2名、汉川市刁东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3名、汉川市汈汊湖养殖场中心幼儿园2名、汉川市马鞍乡中心幼儿园2名。

学前教育岗位E,招聘计划15名:汉川市马口镇中心幼儿园3名、汉川市马鞍乡中心幼儿园2名、汉川市庙头镇中心幼儿园2名、汉川市杨林沟镇中心幼儿园2名、汉川市西江乡中心幼儿园4名、汉川市华严农场中心幼儿园2名。

2、招聘条件

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

(4)专业要求:学前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舞蹈教育、艺术教育专业。学历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职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证且取得了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也可报考。属2022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的证明;

(5)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也可报考;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本次公开招聘的所有岗位均设置最低服务期为3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1、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10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2年度湖北省汉川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非新机制教师)自主招聘岗位情况表》(附件2)。

说明:我市本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岗位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分设为A、B两个岗位片区报名,每个岗位片区分组面试、分组选岗,具体如下:

小学语文岗位A,招聘计划18名:汉川市分水镇分水小学2名、汉川市脉旺镇北街小学1名、汉川市脉旺镇桃花小学1名、汉川市沉湖镇福星小学3名、汉川市回龙镇回龙中心小学3名、汉川市田二河镇田二河小学4名、汉川市新堰镇中心小学2名、汉川市垌冢镇五一中心小学2名。

小学语文岗位B,招聘计划17名:汉川市麻河镇新河小学1名、汉川市里潭乡新集小学1名、汉川市韩集乡宗申明声小学2名、汉川市南河乡姜岭中心小学1名、汉川市湾潭乡三汊中心小学1名、汉川市湾潭乡湾潭小学3名、汉川市西江乡西江中心小学6名、汉川市中洲农场中洲小学2名。

小学数学岗位A,招聘计划18名:汉川市分水镇分水小学2名、汉川市脉旺镇北街小学1名、汉川市脉旺镇桃花小学1名、汉川市沉湖镇福星小学3名、汉川市田二河镇田二河小学3名、汉川市新堰镇中心小学1名、汉川市垌家镇五一中心小学4名、汉川市麻河镇新河小学1名、汉川市杨林沟镇杨林小学2名。

小学数学岗位B,招聘计划18名:汉川市回龙镇回龙中心小学5名、汉川市里潭乡新集小学1名、汉川市韩集乡宗申明声小学2名、汉川市南河乡姜岭中心小学2名、汉川市湾潭乡三汊中心小学2名、汉川市湾潭乡湾潭小学2名、汉川市西江乡西江中心小学3名、汉川市中洲农场中洲小学1名。

2、招聘条件

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属2022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的证明;

(5)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其中:报考小学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的,须持有相应学段、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本次公开招聘的所有岗位均设置最低服务期为3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办幼儿园及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采取本人网上报名、全省统一笔试、汉川市组织面试的方式进行。

凡报考我市公办幼儿园及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报名和笔试统一由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进行,请考生以湖北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为准。

三、资格审查及面试

(一)资格审查

1、根据《2022年度湖北省汉川市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2022年度湖北省汉川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非新机制教师)自主招聘岗位情况表》以及省统一发布的考生笔试成绩,公办幼儿园分岗位片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分学科和岗位片区,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聘用)。

2、汉川市具体组织面试资格审查,通知面试人选,组织面试工作。

3、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登记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料。

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入围初步人选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审查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公办幼儿园以同岗位片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以同学科和岗位片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面试

1、报考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和个人专业基本功,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采取答辩和展示才艺的方式进行。

2、报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采取说课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由评委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

面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择优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综合成绩在汉川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nchuan.gov.cn/发布。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综合成绩末位并列者,取笔试分数高的考生,出现再并列者,取专业学科分数高的考生。面试比例不足1:3的岗位,体检、考核人选须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

五、体检

体检由汉川市教育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负担。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该岗位(或岗位片区)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面试比例不足1:3的岗位,递补人员须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汉川市教育局组织,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重点考核考生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

因考生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该岗位(或岗位片区)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面试比例不足1:3的岗位,递补人员须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

七、选岗和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汉川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nchuan.gov.cn/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2022年度湖北省汉川市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2022年度湖北省汉川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非新机制教师)自主招聘岗位情况表》,公办幼儿园分岗位片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分学科和岗位片区,由拟聘人员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选岗结果由考生签名确定。选岗后按程序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岗位管理,首个聘期为三年。

八、其它事项

考生应自觉遵守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附件1:2022年度湖北省汉川市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xlsx 

     附件2:2022年度湖北省汉川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非新机制教师)自主招聘岗位情况表.xlsx

咨询电话:汉川市教育局0712-8392203,联系人:向老师

           汉川市人社局0712-8282522

汉川市教育局     汉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7日

请扫一扫,随时用微信咨询或接收最新通知。(手机用户可长按图片,选择“识别图中二维码”。)报名系统支持手机报名、电脑报名。可使用IE、360、谷歌、Safari等多个浏览器。支付问题请致电:95070,致电前请准备好支付所用的银行卡卡号。考生请点此通过微信进行人工咨询并接收通知。万一你的浏览器不兼容或不正常,烦请告知ask10060@qq.com,并且可以点此下载360安全浏览器、点此下载谷歌浏览器报名或从手机报名。本系统由羊驼考务开发并提供技术服务

2023年龙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的公告

为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发展,缓解我市公办幼儿园师资紧缺压力,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2015〕22号)和《龙港市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聘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学前教育事业编教师10名,劳动合同制教师123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愿意从事教育工作。

2.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养、专业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心理素质。

3.年龄要求:报考学前教育事业编(管理岗位)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且要求连续在省二级及以上幼儿园担任教学副园长及以上职务三年以上。报考学前教育事业编(非管理岗位)教师和劳动合同制教师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4.户籍要求:温州户籍或温州生源(指参加高考时户籍在温州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户籍确认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

5.学历要求:报考学前教育事业编管理岗位和满3学年岗位的(含事业编和劳动合同制),应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学前教育(全日制)教师岗位的(含事业编和劳动合同制),应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6.教师资格证: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具备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或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考生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7.专业要求:学前教育(全日制)要求学前教育专业,学前教育事业编管理岗位和满3学年岗位(含事业编和劳动合同制)专业不限。

8.人员身份要求:未被龙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其中已被龙港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报考时,须出具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级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学前教育事业编管理岗位和学前教育劳动合同制满3学年岗位的,必须在温州市连续满3学年从事现任幼儿园园长或教师,3学年截止时间计算至2022年6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龙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进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劳动合同制教师的人员性质和待遇

(一)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是指我市公办幼儿园现有编制人员配置无法满足正常教育教学工作需求,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指标内,从社会上招聘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且从事教学工作的非事业编制教师。

(二)劳动合同制教师的平均工资标准为每年不低于九万元(包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

(三)市委组织部和社会事业局将适时探索择优录用劳动合同制教职工为事业编教职工的机制和办法。

三、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注册报名。

时间:2022年6月20日9:00-6月23日17:00。

网址:龙港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zjlg.gov.cn/)-机构单位-社会事业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聘公告,招聘考录系统链接网址:http://lgshsyj2022.kingsit.cn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报考岗位类别(见附件1),仅注册不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注册报名期间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类别。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要在网络上提交上传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第一页、有登记地址页)、本人页】。

2.毕业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

3.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或其他相关材料)。

4.普通话证书。

5.被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报考对象需要提交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级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格式详见附件3)。

6.报考学前教育事业编管理岗位和学前教育满3学年岗位的,需提供连续三年在幼儿园工作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和诚信承诺书。报考学前教育事业编管理岗位除提供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幼儿园任职证明材料(需园长签字盖章)。

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说明,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假证书、证件和证明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同时三年内不得参加龙港市组织的招聘考试。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6月25日8:00-6月28日下午17:00。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报考人员填报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的内容,由报考人员补充再报名。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查询初审结果并再次报名时间

时间:2022年6月30日8:00-7月2日17:00。

注册报名人员登陆招聘考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者,可再次报名接受资格初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再次报名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7月3日18:00-7月4日17:00.

对再次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不符对象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五)缴费确认

时间:2022年7月6日18:00-7月8日17:00

初审通过之后即可在招聘考录系统显示的缴费链接(二维码)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及时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标准为每人50元。

(六)招聘计划核减(取消)

报考学前教育(满三学年)岗位和学前教育(全日制)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报考事业编管理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2:1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招聘计划的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将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2022年6月24日8:00-17:00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提供改报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改报资格。

(七)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2年7月12日8:00—考试当天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陆招聘考录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凭打印的准考证、健康承诺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四、考试办法和程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

3.笔试内容及分数构成:教育基础知识约占20分,专业知识约占80分,满分为100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学前教育学、幼儿教育心理学基本理论及教育法规等,专业知识包括对应学科教材教法、教学设计、学科专业知识等。

4.笔试疫情防控措施要求:按龙港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最新的防控通告执行。

(二)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场)

1.资格复审对象确定。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出现末位同分的,则同分人员均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若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1.5:1,则所有参加笔试对象列入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对象名单、时间、地点将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2.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对象按照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经龙港市社会事业局现场资格复查确认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方能参加龙港市2022年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试课环节。证件不全或所提供证件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试课资格;逾期不到或未按要求接受资格复查,视作自动放弃试课处理,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末位同分的,则同分考生均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需随带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2022年龙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报名表》,一式一份,由考生本人签名。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个人档案存档证明,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全国普通高校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7)被龙港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报考对象需要提交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级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报考学前教育事业编管理岗位和学前教育满3学年岗位的,需提供在幼儿园连续工作的近3学年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和诚信承诺书。报考学前教育事业编管理岗位除提供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幼儿园任职证明材料(需园长签字盖章)。

(三)试课

试课三天前,公布招聘计划的具体岗位及指标。

(1)试课对象的确定:通过资格复审者确定为试课对象,试课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试课通知书的视作自动放弃或于试课三天前书面确定放弃试课的,其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其它出现的试课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2)试课内容:报考岗位学科的教材内容出自温州市域内通用的相应学科现行教材。

(3)试课分值:总分100分,七位评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五位评委的平均分作为考生得分,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试课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试课形式: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试课,准备时间为60分钟,试课12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5)其他:试课规程、时间及领取《试课通知书》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试课时间、地点将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公布)。所有试课对象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试课通知书》参加试课。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试课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课成绩×50%。

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1.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对象:①面试成绩高者优先;②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学历高者优先;③毕业证书落款年份早者优先;④若以上均相同,则通过抽签确定。

2.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及》执行。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自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作自动放弃处理。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

3.对第一轮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指标缺额的,在同学科岗位报名对象中,按笔试、试课成绩总分,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若出现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面试成绩也相同的以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学历高者优先,学历也相同的以毕业证书落款年份早者优先,学历落款年份也相同,抽签决定。第一轮递补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在龙港市人民政府官网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七)择岗、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需参加龙港市社会事业局组织的公开择岗,择岗顺序按拟录用人员的笔试和试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遇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以下顺序优先择岗:1、面试成绩高者优先;2、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学历高者优先;3、毕业证书落款年份早者优先;4、若以上均相同,则通过抽签确定。

2.择岗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后的拟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女教师因怀孕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先参加岗位选择,待补检合格后,再办理有关手续,正式予以聘用。

(八)其他说明

1.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考试人员管理严格按照龙港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最新规定执行,必要时将对招聘工作进行调整。

2.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试课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坚决杜绝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对提供假证书、证件、证明,将取消应聘资格,同时三年内不得参加龙港市组织的招聘考试。

4.被招聘的毕业生于规定时间到龙港社会事业局人事科领取就业介绍信,与聘用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书》,逾期不到幼儿园工作、不办理相关手续,取消聘用资格。

5.本次招聘考核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与个人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6.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工作事关教育事业发展大局,涉及人民群众和毕业生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招聘工作经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同意,由龙港市社会事业局组织,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咨询电话: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人事科59911862;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68660070;监督举报电话: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68086010。

7.相关考试信息和其他未尽事宜将及时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公布,请报考对象注意上网查阅。本公告由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和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

1.2022年龙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docx

2.2022年龙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报名表.docx

3.同意报考证明.docx

4.2022年龙港市报考学前教育岗位教师诚信承诺书.docx

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2022年6月10日

2023年河源市源城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适应源城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充实师资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等规定,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类别

(一)本次招聘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154名,其中:中小教师150名,幼儿园教师4名。

(二)招聘类别

第一类: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教师(73名);

第二类:面向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23名);

第三类:面向社会招聘有教学工作经历的中小学教师(54名);

第四类:面向社会招聘幼儿园教师(4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须取得与所聘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违反计生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源城区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

6.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第一类 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教师(73名)

单位

岗位代码

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

埔前中学

001

高中数学教师

1

1.应聘高中教师岗位,须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对口,且具有相应学科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2.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13日后出生;

3.不限户籍;

4.全部定向招聘,并服务5年;5.岗位具体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

埔前中学

002

高中英语教师

1

埔前中学

003

高中物理教师

1

埔前中学

004

高中化学教师

1

埔前中学

005

高中生物教师

1

埔前中学

006

高中历史教师

1

埔前中学

007

高中地理教师

1

单位

岗位代码

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

啸仙中学

008

初中数学教师

1

1.应聘初中教师岗位,须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应聘源城区实验中学教师岗位的,须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对口,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2.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13日后出生;

3.不限户籍;

4.全部定向招聘,并服务5年;

5.岗位具体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

啸仙中学

009

初中心理健康教师

1

啸仙中学

010

初中音乐教师

1

源城区第一中学

011

初中语文教师

2

源城区第一中学

012

初中数学教师

1

源城区第一中学

013

初中历史教师

1

源城区第一中学

014

初中心理健康教师

1

源西中学

015

初中语文教师

1

源西中学

016

初中物理教师

1

新江路中学

017

初中语文教师

1

新江路中学

018

初中数学教师

1

新江路中学

019

初中英语教师

1

高新区实验学校

020

初中语文教师

2

高新区实验学校

021

初中数学教师

1

高新区实验学校

022

初中生物教师

1

高新区实验学校

023

初中化学教师

1

高新区实验学校

024

初中地理教师

1

埔前中学

025

初中语文教师

2

埔前中学

026

初中数学教师

2

埔前中学

027

初中英语教师

1

埔前二中

028

初中语文教师

1

埔前二中

029

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

1

源城区实验中学

030

初中语文教师

3

源城区实验中学

031

初中数学教师

2

源城区实验中学

032

初中英语教师

2

源城区实验中学

033

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

1

源城区实验中学

034

初中体育教师

1

源城区实验中学

035

初中音乐教师

1

源城区实验中学

036

初中美术教师

1

单位

岗位代码

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

上城小学

037

小学语文教师

1

1. 应聘小学教师岗位,须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师范类大专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小学英语、美术、音乐、体育、信息技术、道德与法治和心理健康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对口;

2.应聘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不限;3.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13日后出生;

4.不限户籍;

5.全部定向招聘,并服务5年;

6.岗位具体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

上城小学

038

小学数学教师

1

城南小学

039

小学数学教师

1

城南小学

040

小学音乐教师

1

城南小学

041

小学美术教师

1

城南小学

042

小学心理健康教师

1

新兴小学

043

小学语文教师

2

新兴小学

044

小学数学教师

2

新兴小学

045

小学英语教师

1

新兴小学

046

小学体育教师

1

卫星小学

047

小学语文教师

2

卫星小学

048

小学信息技术教师

1

金沟湾小学

049

小学语文教师

1

金沟湾小学

050

小学数学教师

1

金沟湾小学

051

小学英语教师

1

金沟湾小学

052

小学体育教师

1

新江路小学

053

小学语文教师

1

新江路小学

054

小学数学教师

2

新江路小学

055

小学英语教师

2

新江路小学

056

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

1

新江路小学

057

小学音乐教师

1

新江路小学

058

小学美术教师

1

龙光城小学

059

小学数学教师

1

龙光城小学

060

小学英语教师

1

第二类 面向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23名)

单位

岗位代码

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

埔前中学

061

高中数学教师

1

1.应聘高中教师岗位,须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对口,且具有相应学科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2.招聘对象: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不限户籍;4.全部定向招聘,并服务5年;

5.岗位具体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

埔前中学

062

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

1

1.应聘初中教师岗位,须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应聘源城区实验中学教师岗位的,须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对口,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

2.招聘对象: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不限户籍;4.全部定向招聘,并服务5年;

5.岗位具体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

啸仙中学

063

初中数学教师

1

源城区第一中学

064

初中物理教师

1

宝源学校

065

初中语文教师

1

源西中学

066

初中数学教师

1

新江路中学

067

初中历史教师

1

高新区实验学校

068

初中英语教师

1

高新区实验学校

069

初中音乐教师

1

高新区实验学校

070

初中化学教师

1

埔前二中

071

初中英语教师

1

源城区实验中学

072

初中历史教师

1

源城区实验中学

073

初中地理教师

1

下角小学

074

小学语文教师

1

1.应聘小学教师岗位,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小学英语、体育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须对口;应聘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不限;

2.招聘对象: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不限户籍;4.全部定向招聘,并服务5年;

5.岗位具体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

城南小学

075

小学语文教师

1

新兴小学

076

小学数学教师

1

新兴小学

077

小学英语教师

1

金沟湾小学

078

小学语文教师

1

金沟湾小学

079

小学数学教师

1

新江路小学

080

小学语文教师

1

新江路小学

081

小学数学教师

1

龙光城小学

082

小学语文教师

1

龙光城小学

083

小学体育教师

1

第三类 面向社会招聘有教学工作经历的中小学教师(54名)

单位

岗位代码

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

埔前中学

084

初中语文教师

1

1.有2年以上(含2年)高中、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教学工作经历,任教期间按国家规定缴交了2年(含2年)以上社保的人员;

2.应聘初中教师岗位,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对口,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

3.源城区行政区域户籍,考生户籍登记日期应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

4.有2年以上(含2年)在源城行政区域内高中、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学工作经历的考生不受户籍限制;

5.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13日后出生;

6.全部定向招聘,并服务5年;

7.岗位具体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

埔前中学

085

初中物理教师

1

埔前中学

086

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

1

埔前二中

087

初中数学教师

1

高埔岗学校

088

初中语文教师

1

新江路中学

089

初中历史教师

1

高新区实验学校

090

初中英语教师

2

高新区实验学校

091

小学语文教师

3

1.有2年以上(含2年)高中、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教学工作经历,任教期间按国家规定缴交了2年(含2年)以上社保的人员;

2.应聘小学教师岗位,须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小学英语、美术、音乐、体育、信息技术、道德与法治和心理健康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须对口;

3.应聘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不限;

4.源城区行政区域户籍,考生户籍登记日期应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5.有2年以上(含2年)在源城行政区域内高中、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学工作经历的考生不受户籍限制;6.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13日后出生;

7.全部定向招聘,并服务5年;

8.岗位具体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

高新区实验学校

092

小学数学教师

3

高新区实验学校

093

小学英语教师

2

高新区实验学校

094

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

1

宝源学校

095

小学语文教师

2

宝源学校

096

小学数学教师

2

宝源学校

097

小学英语教师

1

宝源学校

098

小学体育教师

1

黄子洞小学

099

小学语文教师

2

黄子洞小学

100

小学数学教师

1

黄子洞小学

101

小学英语教师

1

新塘小学

102

小学语文教师

1

新塘小学

103

小学数学教师

1

新塘小学

104

小学英语教师

1

白岭头小学

105

小学美术教师

1

江源小学

106

小学语文教师

1

江源小学

107

小学数学教师

1

白田小学

108

小学语文教师

1

白田小学

109

小学美术教师

1

埔前镇中心小学

110

小学语文教师

2

单位

岗位代码

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

埔前镇中心小学

111

小学数学教师

2

1.有2年以上(含2年)高中、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教学工作经历,任教期间按国家规定缴交了2年(含2年)以上社保的人员;

2.应聘小学教师岗位,须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小学英语、美术、音乐、体育、信息技术、道德与法治和心理健康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须对口;

3.应聘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不限;

4.源城区行政区域户籍,考生户籍登记日期应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5.有2年以上(含2年)在源城行政区域内高中、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学工作经历的考生不受户籍限制;6.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13日后出生;

7.全部定向招聘,并服务5年;

8.岗位具体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

埔前镇中心小学

112

小学英语教师

1

埔前镇中心小学

113

小学体育教师

1

埔前镇中心小学

114

小学心理健康教师

1

高埔小学

115

小学语文教师

1

高埔小学

116

小学数学教师

2

高埔小学

117

小学美术教师

1

大塘小学

118

小学数学教师

1

大塘小学

119

小学英语教师

1

河背小学

120

小学体育教师

1

莲塘岭小学

121

小学英语教师

1

莲塘岭小学

122

小学信息技术教师

1

高埔岗学校

123

小学语文教师

1

高埔岗学校

124

小学数学教师

1

高埔岗学校

125

小学音乐教师

1

第四类 面向社会招聘幼儿园教师(4名)

单位

岗位代码

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

机关幼儿园

126

幼儿园教师

3

1.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幼儿教师资格证;

2.源城区行政区域户籍,考生户籍登记日期应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

3.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13日后出生;

4.全部定向招聘,并服务5年;

5.岗位具体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

机关第二幼儿园

127

幼儿园教师

1

四、报名办法及需提交材料

(一)网上报考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报考指南》,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确认符合后,于2021年7月28日上午9:00至7月30日下午4: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地址:http://zk.sglshr.com/index.php   

(二)网上报名需上传的材料(上传有关材料格式及要求详见《报考指南》附件2)

1.第一类: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士及以上学位证、相片、单位及县(区)级以上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应聘者属于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按上级文件规定享受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应聘者属于有效期内“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须提供)。

2第二类: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士及以上学位证、相片。

3.第三类: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士学位证(应聘初中教师岗位的须提供)、相片、单位及县(区)级以上主管部门盖章的教学工作经历证明、社保清单、单位及县(区)级以上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应聘者属于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按上级文件规定享受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应聘者属于有效期内“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须提供)。

4.第四类: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相片、单位及县(区)级以上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应聘者属于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按上级文件规定享受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应聘者属于有效期内“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须提供)。

(三)系统初审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及上传相关材料后,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系统实时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未通过初审的,不能继续报名。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系统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8月11日至12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报考指南》(附件2),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源城区行政区域户籍,考生户籍登记日期应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

4.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理论、相应学段学科专业技能等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笔试须知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成绩

1.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理论成绩(30%)+学段学科专业技能成绩(70%)。笔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的考生,不列为资格审查对象。

2.同一岗位成绩相同的,按学段学科专业技能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两项成绩均相同,则由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资格审查人选。

六、加分审核

2018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14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广东省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可享受上级文件规定的加分政策。网上报名时须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加分审核。未按规定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若加分后出现分数并列情况,以学段学科专业技能的原始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取消拟聘资格,该岗位依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递补人选,并予以公示。

八、体检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身体条件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的确定为拟聘人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将在报考同职位考生中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聘用资格。

十、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源城区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源城区教育局组织聘用人员签订定期定向服务协议,须在招聘学校服务5年以上,同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递补聘用

因考生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在同一岗位成绩合格考生中由高到低等额确定递补人选。递补期限为2021年9月30日前。

十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相关岗位时,如学校暂时不能聘用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则录用后必须服从学校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待学校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待遇。

十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疫情防控形势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十五、其他有关问题说明

1.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除特殊说明外的均包含本级基数。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3.违规违约责任:填报虚假信息、不诚信报考、因伪造学历或开具各种假证明、请人代考或代人考试被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人员,以及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未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录在案,在2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都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最终审核结果为准。

5.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岗位表及报考指南等;如仍有疑问,再致电招聘单位咨询。

招聘咨询电话:0762-3325219

6.本公告由源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源城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2.报考指南

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河源市源城区教育局

2021年7月19日

1.2021年源城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xlsx

2.报考指南.doc

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2023年湖北省洪湖市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公告

为落实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洪湖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我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办幼儿园教师180名。根据鄂发〔2018〕23号、鄂教人函〔2021〕9号、鄂教人函〔2022〕3号等文件精神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相关要求,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

2022年,我市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办幼儿园教师180名,其中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18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自主招聘教师40名、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82名、公办幼儿园教师40名。具体岗位情况见下表:

二、岗位条件

(一)新机制教师岗位条件

具体条件以《湖北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为准。

(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自主招聘教师、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条件。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自主招聘教师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2022届应届毕业生须在聘用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5.持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幼儿园教师岗位,原则上需持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如果持有其他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考,要求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对口,体育教师岗位要求体育学类专业、音乐教师岗位要求音乐类专业、美术教师岗位要求美术学类或设计学类专业、心理健康教师岗位要求心理学类专业、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学前教育专业。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报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自主招聘教师岗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和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即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不受理报考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我市现有在编教师;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本人报名、全省统一笔试、县(市、区)组织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2年3月16日9:00至3月22日17:00

(二)报名网站

湖北省教育考试网(http://nc.hbea.edu.cn/)。

(三)招聘程序

招聘分为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和面试、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组织考核和体检、审批聘用等环节。具体工作程序和时间以《湖北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为准。

(四)信息发布平台

本次招聘考试的招聘公告、工作通知、结果公示等信息,均在“洪湖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欢迎各位有志青年报考洪湖市教师岗位,敬请关注“洪湖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或加入“洪湖市2022教师招聘”QQ群343019209,第一时间了解招聘工作动态。

招聘工作联系人:蔡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716—2439158

请扫一扫,随时用微信咨询或接收最新通知。(手机用户可长按图片,选择“识别图中二维码”。)报名系统支持手机报名、电脑报名。可使用IE、360、谷歌、Safari等多个浏览器。支付问题请致电:95070,致电前请准备好支付所用的银行卡卡号。考生请点此通过微信进行人工咨询并接收通知。万一你的浏览器不兼容或不正常,烦请告知ask10060@qq.com,并且可以点此下载360安全浏览器、点此下载谷歌浏览器报名或从手机报名。本系统由羊驼考务开发并提供技术服务

2023年福建省晋江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引进优秀师资和教育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等有关规定,结合教学工作需要,晋江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373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等详见《2022年福建省晋江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要求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以及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岗位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3.2022年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报考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其中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最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

(三)招聘对象

第1类:取得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至2003年12月期间出生)。

第2类: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部属院校优秀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至2003年12月期间出生)。

第3类:特殊教育师范院校(仅限报考岗位代码45特殊教育岗位以及岗位代码46特殊教育自闭症方向)和“双师型”职业技术师范专业(仅限报考岗位代码59-71中职专业课岗位)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2月至2003年12月期间出生)。

三、招聘方式及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相关的报名材料。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4日;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陈老师,0595-85660294。

报名邮箱: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压缩并发送到邮箱85660294@163.com进行网上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命名均为“报考岗位名称+姓名”(请勿发送大容量附件以及通过中转站发送邮件)。

(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地点视网上报名情况和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三)报名所需材料(网上报名需提供电子扫描件):

1.《2022年福建省晋江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大学、工作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判断的,将不予通过。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2届毕业生暂未发放的由本人提交承诺可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承诺书、所在学校提供可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证明,但2022年8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书面承诺书》(附件3);

3.未就业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报到证

4.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

5.在职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条件与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确定为考试对象。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所应具备的条件及要求,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后方可报名。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3.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人员应关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通知,并按要求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所需材料条件提交等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闽退役军人厅〔2019〕33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且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原始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

(一)具体考试形式(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或仅面试)、内容、时间、地点等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通知。

(二)笔试

1.笔试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学科知识等。

2.笔试原始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线为50分,在笔试合格线上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面试对象。

入围面试人员成绩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

2.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片段教学占70%、现场问答占30%。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评委由7人及以上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算数平均分数的方法确定报考者的面试分数,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       

(四)综合成绩:合格线为70分。

1.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2.考试采用仅面试的,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综合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片段教学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片断教学成绩仍并列的,一并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学校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考生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的体检人选。

4.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5.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按1:1比例对考试、资格初审、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生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环节,因本人弃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合格线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递补截止时间后因弃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公告通过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后续招聘相关信息将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查询。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或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下载打印《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4,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参加考试、体检等环节需现场查验报考人员的动态“健康码”,“健康码”须为绿码方可参加现场招聘活动。

其中考试当天必须凭身份证、健康码绿码、《承诺书》纸质原件并佩戴口罩进入。报考人员应携带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进入考点。

(三)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晋江市。

(四)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晋江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5-85660279。

(五)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晋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福建省晋江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2.2022年福建省晋江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

          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书面承诺书

          4.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晋江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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