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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建省泉州市公办学校教师招聘公告(2925名) 福建省泉州市幼儿园招聘信息网

2023-07-19 01:30:47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福建省泉州市公办学校教师招聘公告(2925名) 福建省泉州市幼儿园招聘信息网

2023年福建省泉州市公办学校教师招聘公告(2925名)

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为保障教育教学工作需求,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8号)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全市公办学校师资需求情况,现将2022年泉州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予以公布: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全市计划招聘新任教师2925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有关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中各岗位信息表要求);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

7.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函,有需要面试的岗位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岗位信息表》有特别说明的,按特别说明要求执行。说明要求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以保证教师队伍的稳定。

2.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结果为准,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3.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4.2022年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2022年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时间截止至2022年8月31日。其他报考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4日,其中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最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

5.报考的岗位要求的“师范专业”是指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不含师范类院校非师专业毕业生)。

6.报考的岗位如果报考要求“须具备两年及以上相应学段和学科教学经验”岗位的考生在资格审核时,应同时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两年及以上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学经验的工作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凭证等。

三、报名

本次教师公开招聘笔试采用福建省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

根据闽教师〔2022〕8号精神,省教育厅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安排笔试服务并承担网络报名、笔试命题及评卷等考务工作,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报名,并及时关注考试相关信息。报名时间为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考资格审查

在网上报名期间,由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进入面试和考察阶段时,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等应准确无误,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4.报考人员报考后应密切关注网上初审结果。报考人员网上初审状态如果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如果报考人员符合报考条件,而网上初审状态为“不通过”的,应在第一时间网上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笔试加分手续办理

申请加分所需材料及办理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由泉州市教育局网站、各县(市、区)教育局另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泉州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闽退役军人厅〔2019〕33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二)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于2022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三)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且于2022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原始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商人社部门研究后报市教育局、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一)考试方式

具体考试形式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或仅笔试的方式进行,有关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相关通知。

(二)笔试

4月30日全省统一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原始成绩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计算。仅考教育综合知识者以“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作为笔试原始成绩。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线为5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面试对象。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原始成绩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对象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形式、内容和时间等由各招聘单位(学校)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四)考试成绩

1.考试采用仅笔试的,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即综合成绩。

2.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市直公办学校的岗位考试成绩在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7日,各县(市、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学校的考试成绩在各县(市、区)政府网站上公示7日。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可体检、考察、聘用。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网站通知。

六、补充招聘

根据闽教师〔2022〕8号精神,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若存在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由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开展第二轮补充招聘。有关信息由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应在合格线上),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考生可报考1个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开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工作。已被聘用或拟聘用人员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职位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取笔试原始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原始成绩也相同,取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的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面试成绩皆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决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用人单位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根据招聘单位(学校)权限分别在泉州教育局网站或各县(市、区)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其中,同一岗位涉及多个聘用学校的,由报考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优先选择聘用学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体检对象的确定方式决定优先选择顺序。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公告通过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招聘后续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单位网站相关信息,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招聘岗位有关信息、招聘进展情况咨询,请联系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网站发布的《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以及市人社局监督。监督电话:0595-22798807、22112393。

(五)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2785162、22781630。

附件: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22年3月24日

01-2022年泉州市直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02-2022年泉州市鲤城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03-2022年泉州市丰泽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04-2022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05-2022年泉州市泉港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06-2022年石狮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07-2022年晋江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08-2022年南安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09-2022年惠安县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10-2022年安溪县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11-2022年永春县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12-2022年德化县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13-2022年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14-2022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2023年福建省泉州晋江市西滨镇中心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2022年福建省泉州晋江市西滨镇中心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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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教师招聘安排

报名时间: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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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西滨镇中心幼儿园是一所泉州市示范幼儿园,因学园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幼儿教师2名,如果您热爱幼教事业,发自内心喜欢孩子,欢迎您加入我们的队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2.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为二级乙等以上

3.信息技术水平达到全国(福建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

4.具备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达到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5.无刑事案件等违法记录。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接受报名

1.报名咨询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2:30-5:00

2.咨询电话:

办公室———82161399

洪老师———13506001418

陈老师———15060809951

吴老师———15059542437

张老师———15060927667

3.报名方式:

有意向报名的人员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填写报名表并将报名表发至邮箱547206082@qq.com图片

4.提供材料

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计算机证书等相关材料。

晋江市西滨镇中心幼儿园

2022年5月24日

源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W67p2KG8wgFBu00rqCGA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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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福建省福乐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延长部分岗位报名时间的通知

我单位于2023年4月4日发布了《2023年福建省福乐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截至报名结束,序号01“特殊教育教师”岗位原计划招聘人数1人,参与报名人数7人,实际合格报名人数2人,未达到招聘方案中确定的最低开考比例为1:3的要求,经报主管部门同意,延长该岗位报名时间。

报考者可于2023年4月12日9:30—4月14日16:30按招聘方案中的报名方法继续报名。其他岗位按原方案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福建省福乐幼儿园

2023年4月12日

2023年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等精神,结合我县教学工作需要,决定组织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工作。制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安溪一中、铭选中学、安溪六中、沼涛中学、金火完中、凤城中学六所学校共计划招聘38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详见《2021年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要求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岗位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博士研究生放宽至聘用后一年内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6.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7.安溪县内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安溪县外在职人员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并于资格复审时提供其工作单位所在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及“个人承诺书”。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本科阶段或研究生阶段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符均可。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3. 2021年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1年4月12日前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最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三)招聘对象

1.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5年4月至2003年4月期间出生,以下同)。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0年4月至2003年4月期间出生)。

2.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直属院校的本科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且年龄35周岁以下。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相关的报名材料。

(一)报名时间

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5月9日。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95-23232412。

(二)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将报名确认所需材料压缩并发送至邮箱axxjyjrsg@163.com进行网络报名,每人仅可报考一个岗位,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以“专项招聘+姓名+应聘学科岗位”方式命名。

(三)报名所需材料(提供电子扫描件或照片)

1.《2021年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其中,主要简历应从高中(中专)起填写,按照高中(中专)、大学、工作的顺序分阶段填写。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影响资格判断的,将取消报名资格。

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暂未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书面承诺书》(附件4)。

3.待就业的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仍未取得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

4.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与报考岗位无关的材料如荣誉证书等不需要提供)。

(四)报考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与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由安溪县教育局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所应具备的条件及要求,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后方可报名。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3.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已聘用者,解除聘用合同。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考试

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安溪县教育局商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后报泉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开考。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进入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主要测试应聘对象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采取片段教学和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

1.片段教学(占面试成绩的权重比70%):30分钟现场撰写片段教学教案,片段教学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现场问答(占面试成绩的权重比30%):根据涉及职位的知识、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能力及结合实际教学而设计问题,现场回答2个问题,时间不超过3分钟。

3.片断教学内容为高中必修教材(政治:人教版;语文:人教版;数学:人教版A;英语:北师大版;物理:山东科技版;化学:江苏教育版;历史:人教版;地理:人教版;生物:人教版;体育:华师大版;音乐:人音版;通用技术:《技术与设计》江苏教育版;心理健康:《中学生心理健康》闽教版)。

(三)面试成绩:考生的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每位考生片段教学和现场问答结束后,由评委打分,每位评委评定的考生考试成绩=片段教学×70%+现场问答成绩×30%。评委评出的考生考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即考生面试成绩,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进入体检环节。若无符合条件的人选,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考试成绩在“安溪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且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安溪县教育局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考生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的体检人选。

4.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但可先参与选岗,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5.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违法违纪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安溪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根据招聘岗位设置,由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行选择任教学校。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为期五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务信息将通过泉州市教育局网站、泉州市人社局网站、“安溪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下载打印《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3,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参加考试、资格审查、签约、体检等环节需现场查验报考人员的动态“八闽健康码”,通过“闽政通APP”L4级的身份认证(人脸识别),“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方可参加现场招聘活动。

考试当天必须凭身份证、八闽健康码绿码、《承诺书》纸质原件并佩戴口罩进入考点。报考人员若存在《承诺书》所列情形的,应携带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方可进入考点。

(三)聘用人员服务最低年限5年(含试用期),5年内(含试用期)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所在学校。学校可提供住宿。符合我县引进国内外高水平高校毕业生奖补对象的,给予相应的安家补贴及一次性奖励金,具体见附件5。

(四)考生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结果面向社会公示。

(五)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安溪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监督电话:0595-23236030。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安溪县教育局、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3232412。

附件:1.2021年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2.2021年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

3.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4.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书面承诺书

5.安溪县引进国内外高水平高校毕业生特殊专项支持政策实施细则

 

                                                         安溪县教育局   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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