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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 教师招聘 2023年济南市历城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济南市幼儿园教师招聘2021公告

2023-07-20 07:33:53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 教师招聘 2023年济南市历城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我区教育体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济南市历城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二)中小学教师岗位、职业学校教师岗位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师岗位、特殊教育教师岗位、会计岗位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21年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历城区教育体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2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要求:“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五)普通话标准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六)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

(七)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被用人单位聘用人员报名时必须征得现聘用单位同意(同意应聘证明的模板见附件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615人,其中:345名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26名事业编制特殊教育教师,200名人员控制总量幼儿教师,40名人员控制总量职业学校教师,4名事业编制中小学会计,由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招聘。

招聘岗位设A、B、C三类。在符合报名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其中:A类岗位面向2021年高校毕业生;B类岗位要求2019年9月至2021年7月两学年一直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工作;C类岗位面向2021年及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历城区教育体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日9:00 — 7月3日17:00

查询时间:2021年7月2日11:00 — 7月4日17:00

缴费时间:2021年7月5日9:00 — 7月6日24:00

(一)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col/col11990/index.html)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填报的姓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次招聘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电话咨询服务。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为提高网络初审的准确程度,将安排专人二次审核。请应聘人员务必在7月4日查询结束前再次确认网络报名的审核结果。

(三)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2021年7月5日9:00 — 7月6日24:00登录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col/col11990/index.html)进行网上缴费。中小学教师、特殊教育教师、职业学校教师岗位中的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以下简称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缴纳面试费,每人70元;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缴纳笔试费,每人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缴费成功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综合考核时使用)。在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col/col11990/index.html)通知打印准考证的时间。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的应聘人员,在初审通过后办理减免手续,具体要求见附件2中第13条。

(四)岗位调整、核减、取消

报名结束后,将对审查通过人数进行统计,各岗位报名人数须达到岗位开考规定的比例: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开考比例为1:5;其他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拟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按以下原则进行调整:①核减或取消的中小学教师A类岗位招聘计划,调整至同学段同学科C类岗位计划中。②核减或取消的中小学教师B类和C类岗位招聘计划调整至同学段同学科A类岗位计划中,A类岗位有多个组别的,招聘计划调整至第一组。③核减或取消的幼儿教师A类、B类、C类岗位的招聘计划均调整至B类岗位幼儿教师第十六组。④核减的特殊教育康复教师岗位调整至特殊教育语文教师岗位。⑤核减的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调整至职业学校语文教师岗位。⑥无法调整的招聘计划按规定予以核减或取消。因招聘计划取消造成相应考生无法报考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的机会。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采取先面试再笔试后综合考核的方法,其他的岗位采取先笔试后综合考核的方法。考试疫情防控工作遵守济南市疫情防控规定。

(一)面试

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需要首先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的要求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分答辩和专业技能考试两部分。答辩主要从仪容仪表、语言表达、心理素质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答辩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答辩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考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专业技能考试结束后,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与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的人员,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笔试范围。若达不到1:5的比例,按实有合格人数纳入笔试范围。

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col/col11990/index.html)公布。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须按照通知要求缴纳每人40元的笔试费,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中小学教师岗位、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两部分,分别约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幼儿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学前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两部分,分别约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会计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会计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约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初定为2021年7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确定综合考核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根据应聘人员专业技能考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与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员;其他岗位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范围人员。若达不到规定比例,按笔试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及进入综合考核范围的人员名单在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col/col11990/index.html)公布。

(三)资格审查

进入综合考核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报、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进入综合考核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按应聘岗位的要求和条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需要提交的材料按如下排号顺序装订,其中《报名表》和《同意应聘及工作经历证明》直接装订原件,其他材料装订复印件。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①《报名表》(报名系统直接打印,本人签字确认);②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③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还未取得学历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④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语文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⑤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人员提交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者,须同时提交在2021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个人承诺。⑥留学回国人员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⑦被用人单位聘(录)用人员报名时必须征得现聘(录)用单位同意,并提交现聘(录)用单位盖章的《同意应聘及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应聘者本人自行处理与现聘(录)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事宜;⑧应聘B类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交中小学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现任教学校(不含培训机构)或人力资源公司的聘用(或劳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⑨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需提交《见习期满转正定级表》。

审查合格通过人员,现场领取综合考核通知书,缴纳每人70元的综合考核考务费。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应聘人员不再缴纳综合考核考务费。

(四)综合考核

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综合考核通知书参加考试,综合考核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通知书。

教师岗位的综合考核采取试讲的方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

会计岗位的综合考核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对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处理能力。

按照综合考核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的办法,计算出应聘者的综合考核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现场公布。考试设置监督席,社会监督员全程监督。综合考核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纳入考察体检范围。

五、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在综合考核全部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下午14:00以后,在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col/col11990/index.html)公布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及成绩。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按照专业技能考试占30%、笔试占30%、综合考核占40%的比例,其他岗位按照笔试占40%、综合考核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不高于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果综合考核成绩也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重新组织综合考核。

六、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工作。

(一)考察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招聘单位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特殊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体检结果无效,并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应聘人员本人与现聘用单位处理解除聘用关系等问题造成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弃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可从本招聘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按照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的办法进行。

七、选择工作单位

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本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果综合考核成绩也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重新组织综合考核。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工作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聘用

在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col/col11990/index.html)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须在聘用单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五年,违约者承担聘用合同中约定的责任。

对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的办法进行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及时公布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

招聘咨询电话:0531-58768716 (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十一、其他

1.有关重大事项均在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col/col11990/index.html)公布,应聘人员须及时查看,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如更换手机号码请及时致电招聘咨询电话更新登记。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简章由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1年历城区教育体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pdf

附件2:历城区教育体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附件3:同意应聘及工作经历证明(模板).doc

附件4: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考试及资格审核时提交个人签字纸质版1份).docx

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 年6月21日  

济南市天桥区政府 通知公告 2023年济南市天桥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学科配套的师资队伍,根据区教育体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2021年济南市天桥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4日以后出生)。

3.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审核材料时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无任教经历岗位的考生,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计划及岗位汇总表)。

6.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编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出具同意应聘证明。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人员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7.招聘学科岗位分有无任教经历两种。

初中数学组、初中物理组、初中体育组、初中英语组、初中生物组、小学语文一至三组、小学语文七组、小学数学一、二组、小学英语一组、小学音乐一组、小学体育一组、小学美术组、财务组岗位无任教经历限制,其中初中数学组、小学语文七组、小学数学二组只限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

小学语文四至六组、小学数学三至五组、小学英语二组、小学音乐二组、小学体育二组岗位只限有从教经历的人员报考,要求现从事中小学教学工作,从教时长至少为两学年(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且具备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资格。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在编教师120人。其中语文、数学、物理、生物、财务岗位为非技能岗位;英语、体育、音乐、美术岗位为技能岗位。(见附件1)

三、报名程序、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信息发布

通过天桥区政府网(http://www.tianqiao.gov.cn/)首页公告栏、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官方微信“济南天桥教育”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6月4日9:00-6月5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6月4日13:00-6月6日17:00

缴费时间:2021年6月4日14:00-6月7日15:00

报名、缴费网址: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以及所需材料的照片。每人按学科和岗位分组进行一次申报,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可多次登录填报,以最后一次填报信息为最终数据。审核通过后,信息无法更改。报名网站定时更新通报各学科及岗位分组报名数据,以便应聘人员根据报名情况合理选择报考岗位。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如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具有至少两学年教学工作经历者如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且有学位的也可申报同学科的无工作经验的岗位。各不同分组岗位不能同时兼报。

2.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在本人报名信息中予以说明。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4.网上缴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体育岗位的缴纳技能测试考务费70元/人,报考其余岗位的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人。

困难(特困)家庭应聘人员凭县区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证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经审查,情况属实者免收各项考试费用。

免费人员材料审核时间:2021年6月7日上午10:00-12:00,地点: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无影山东路23号213室)。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人员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天桥区政府网”通知公告栏查询准考证打印及考试相关公告,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三)招聘岗位的取消和核减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与报考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达到1:7的比例(达不到1:7比例的,最低应达到1:5的比例),达不到1:5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报考取消的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我区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

四、考试、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特点,体育岗位采用先技能测试后笔试再综合考察的方法;其他岗位考试采用先笔试后综合考察的方法。

(一)体育岗位技能测试

体育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测试主要从教师专业素质和能力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

技能测试时间、地点、程序等具体事宜见报名网站、天桥区政府网网站首页公告栏、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官方微信“济南天桥教育”公告,且在规定时间内打印技能测试准考证。

采取百分制计算,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各测评要素的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各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现场公布成绩。根据应聘人员的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7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7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

测试全部结束后,应聘人员本人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查询技能测试成绩及是否取得笔试资格。取得笔试资格的人选名单在天桥区政府网首页公告栏、报名网站进行公布。进入笔试应聘人员按照公告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逾期不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上述网站公布。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相关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心理学等,学科专业知识包括学科课程标准、学科基本素养和能力等;财务人员岗位笔试内容为会计专业知识、教育常识等。

笔试时间、地点、相关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进入综合考察应聘人员的资格查询、审查

1.进入综合考察应聘人员的资格查询

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本人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查询是否取得进入综合考察的资格。取得综合考察资格的人选名单在天桥区政府网首页公告栏、报名网站进行公示。

体育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技能测试成绩与笔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察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综合考察人员。

其余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察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综合考察人员。

2.进入综合考察人员资格审查

进入范围人员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照指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审查,英语、音乐、美术岗位、非技能岗位考生缴纳考务费70元。凡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者,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将取消其综合考察资格。因取消综合考察资格出现的人选空缺,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请应聘者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查:

(1)《报名登记表》1份、笔试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须同时提供本人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语文学科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一寸照片(与报名登记表一致)、教师资格证(报考无任教经历岗位的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成绩单)。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出具经国家教育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等证明材料。

(2)已被用人单位聘用的在编人员参加应聘还须提供现聘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时出具的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模板见附件2)。

(3)报考有任教经历岗位时(未入编人员),还须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单位缴纳保险证明、与任教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两年以上的任教证明。

(4)报考有任教经历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中小学初级职称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按照上述顺序将复印件装订。如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审查合格通过人员,当场领取综合考察通知书。

(四)综合考察

根据岗位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综合考察方法。英语、音乐、美术岗位综合考察采用技能测试和面试(模拟上课和答辩)两种方式;体育岗位、非技能岗位采用面试(模拟上课和答辩)方式进行;财务岗位采用面试答辩的方式进行。

1.技能测试

英语、音乐、美术岗位的技能测试主要从教师专业素质和能力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测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各测评要素的平均分,按照每个测评项目的比例,累计相加为应聘者的得分(各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面试

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答辩两个环节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以及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实现教育教学目的的能力。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其中模拟上课成绩占70%,答辩成绩占30%,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各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场设监督席,在现场对考试程序进行监督。各环节考试成绩现场公布。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技能岗位按照笔试占30%、技能测试占30%、面试占40%的比例;非技能岗位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财务岗位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各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数,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选岗范围人选,名单在天桥区政府网首页公告栏公示,本人也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查询考试总成绩及是否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应聘同一岗位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笔试、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以上成绩都相同的,对成绩相同的人员重新组织模拟上课(财务岗位组织面试答辩),按照模拟上课(财务岗位面试答辩)成绩高低,确定人选。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在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无法出具有效证明、报考无任教经历岗位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取得教师资格证以及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岗位空缺,经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在考察体检人选范围内,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岗位选择

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组,参加现场岗位选择,按应聘岗位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按招聘岗位,在考察体检人选范围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办理签约聘用手续

根据岗位选择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桥区政府网首页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有关规定,对招聘的教师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签约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确定工资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新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培训。

已取得聘用资格的拟聘人员(属在编在职人员应聘的),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办理与现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无任教经历岗位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照岗位选择的递补办法递补。

八、其他

天桥区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和综合考察均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辅导教材。

本简章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0998128 80998129

附件:

1.2021年济南市天桥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招聘计划及岗位汇总表.xls

2.2021年济南市天桥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考证明.doc

3.2021年济南市天桥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宜说明.doc

济南市天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5月26日 

编辑:段丽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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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023年济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济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济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海外留学人员获得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后,可报考相应学历要求的岗位;

(六)教师岗位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七)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名(实行控制总量管理),其中教师岗位5名,网络管理岗位1名。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济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9:00—6月27日16:00

查询和初审时间:2023年6月25日11:00—6月28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6月25日11:00—6月29日16:00

报考人员登录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栏目(http://jnhrss.jinan.gov.cn/col/col41069/index.html),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二)单位初审

市直机关幼儿园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认真进行资格初审,确认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如需完善补充报名信息,请在报名时间段内填报并提交,过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7月6日9:00-7月9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资格复审时使用)。

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6月28日16:00前向招聘单位发送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接收邮箱为jnszjgy@163.com。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相关证明材料为: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②本人身份证。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得低于1:5。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按规定比例进行相应核减或取消。

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济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教师岗位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内容)。

网络管理岗位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3年7月9日9:00—11:00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教师岗位按照1:5、网络管理岗位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范围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未达到相应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二)面试人选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选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在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相关材料包括:①本人身份证;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③《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④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为就业推荐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⑤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现聘(录)用单位盖章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由个人提交纸质申请书,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前提供);⑥教师岗位需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⑦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要出具教育部门学历认证;⑧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审与资格复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于放弃、复审结果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用专业素养测试和微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专业能力等及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

网络管理岗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和应用能力。

面试成绩在当次面试结束后,现场宣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重新组织面试。

五、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问题查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因考察人选与现聘用单位处理解除聘用关系等问题造成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应在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特殊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和报考人员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照规定办理档案关系、工资等相关手续。对公示中反映有关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协议后未能按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及教师资格证书,或因违纪等受到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视为违约,招聘单位有权终止协议,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招聘期间,应聘人员须及时查看报名网站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因其他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

3.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用人单位咨询电话:0531-8203874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附件:2023年济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

2023年6月12日

济南市钢城区政府 通知公告 2023年济南市钢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济南市钢城区学校(幼儿园)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济南市钢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六)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七)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与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应聘的,学历、学位证书等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学历、学位证书等须在2023年5月15日前取得。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济南市接收的退役军人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未服满现役(部队撤降并改等非个人原因除外)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军纪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不得报考定向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相应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5月15日。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23年度济南市钢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拟招聘教师88名,其中小学8名,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80名。

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招聘岗位分A、B、C三类岗位。其中A类岗位为普通专业技术岗位;B类岗位要求有连续二学年及以上相应工作经历;C类岗位为面向退役军人招聘的定向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济南市钢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9:00—5月17日17:00

查询和初审时间:2023年5月15日11:00—5月18日11:00

缴费时间:2023年5月15日11:00—5月18日14:00

报名人员登录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ngcheng.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可以在查询和初审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2023年济南市钢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

(二)资格初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5月25日9:00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资格复审、面试时使用)。

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于2023年5月18日9:00-16:00将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发送PDF版至邮箱gcjtjrsk@jn.shandong.cn。证明材料包括: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2.本人身份证。

各岗位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定向招聘岗位取消的计划数合并至同学校同学科A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济南市钢城区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内容)两部分。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拟定2023年5月28日9:00—11:00。(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并按程序向社会公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在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人选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相关材料包括:①本人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②笔试准考证;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④《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以报考者所获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⑥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⑦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交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⑧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养老保险材料;⑨退役军人还需提交退伍证及安置地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附件2);⑩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递补截止时间为面试开始前第三天17时,截止时间后面试人选放弃的,该招聘岗位不再递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面试开始前第一天的17时,到截止时间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在资格复审通过后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按照规定时间及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事宜见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

小学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技能测试和试讲方式进行。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幼儿园教师技能测试主要从教师专业素质和能力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面试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的办法,计算出应聘者的面试成绩,成绩现场公布。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纳入选岗、考察体检范围。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其中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成绩按技能测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计算。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不高于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选岗、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按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组织选岗、考察体检。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选岗、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依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五、选岗和考察体检

(一)岗位选择。应聘合并岗位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决定选岗先后顺序。

进入选岗范围的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按照招聘计划,参加统一组织的现场岗位选择,按招聘岗位和选岗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现场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对自动放弃选岗和选岗后弃权造成的空缺,按招聘岗位,在进入选岗人选范围内,根据上述递补办法依次等额递补,并按选岗顺序依次重新组织现场选岗。

(二)考察体检。根据实际需要,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干部档案管理要求,严格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因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对公示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疫情防控

因新冠肺炎疫情或其他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通过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告,请及时关注。

八、其他

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登记时的电话畅通,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有关重大事项均在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请考生适时查询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0531-75875721

监督电话:0531-75873011

 附件:1.附件1:2023年济南市钢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xls

      2.附件2:退役军人定向招聘岗位身份认定表.docx

 

济南市钢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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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幼儿园招聘教师简章(135人)

2022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幼儿园招聘教师简章(135人)

2022-07-0718:09:13文章来源:章丘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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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简章(135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学历、学位证书等须在2022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学历、学位证书等须在2022年7月16日以前取得。

定向、委培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证明。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规定,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符合上述政策的人员,在报名和资格审查等审查阶段,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135人,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招聘岗位分A、B、C三类岗位,其中A类岗位为普通专业技术岗位B类岗位要求具备连续二学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且须现从事幼儿园教学工作C类岗位面向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20年、2021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详见《2022年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6日09:00-7月18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7月16日09:00-7月19日12:00

缴费时间:2022年7月16日09:00-7月19日16:00

报名、缴费网址:https://jszk.jnzq.gov.cn:1080/

(一)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因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招聘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

(三)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招聘单位要求补充、完善信息的,应当及时按要求补充完善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完善信息并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四)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考务费为:40元/人。

(五)考务费减免。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人员,正常参加网上报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22年7月20日(上午9:00-11:00)到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龙泉大厦7065房间)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本人身份证及联系电话。

委托他人办理手续的,被委托人要出具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

(六)准考证等材料打印。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要下载打印《2022年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22年7月22日上午09:00—7月24日09: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七)岗位核减取消。报名结束后,招聘计划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nzq.gov.cn)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2022年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及时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程序

幼儿园教师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的考试方法。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政策法规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22年7月24日上午09:00-10:00(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通过http://www.jnzq.gov.cn予以公告)

考点、考场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人选确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三)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nzq.gov.cn)公告。

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复审材料包括:

1、笔试准考证

2、本人身份证

3、经本人签字确认的《2022年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要求的提供学位网查询结果),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5、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6、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报考B类岗位人员还应提交单位提供的符合报名条件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或聘用)合同、在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工作经历年限按学年计算。

7、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以上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及复印件。

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应聘人员,未在通知的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缴纳面试费70元/人。

(四)面试

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和说课的方法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说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包括简笔画、自弹自唱、声乐、舞蹈四个项目内容,每项目25分,各项目分数之和为应聘者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1)简笔画:根据命题进行现场绘画。8K绘画纸统一发放,自备画笔和画板,时间为10分钟。

(2)自弹自唱:现场抽签确定考试曲目,3分钟准备时间,自弹自唱,调性为歌曲的原调,用钢琴伴奏,限时2分钟。

(3)声乐:演唱一首自选的独唱歌曲,自备伴奏音乐及播放器,限时2分钟。

(4)舞蹈:内容自选,自备伴奏音乐及播放器,限时2分钟。

2.说课

说课教材统一提供。主要考察教材把握、教法选择、学法指导、教学活动设计、教学基本素养等方面内容。

应聘人员根据说课题目,到准备室独立准备15分钟,然后到指定地点进行说课。说课时间掌握在5分钟以内,说课满分100分。说课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

面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说课),按新的面试(说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五、考察、体检及选岗

(一)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复审。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内,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四、考试程序”中的规则确定顺序。

(三)选岗。A、B、C类岗位分别选岗。经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四、考试程序”中的规则确定顺序。

应聘人员在选岗签字确认后放弃聘用资格的,在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按照选岗要求重新现场选岗。

六、公示及聘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放弃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八、其他

(一)为了便于应聘人员及时、快捷的查询教师招聘的相关信息,招聘简章以及招聘过程中的各项成绩公示、通知等将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浏览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咨询电话:18663787157,咨询电话请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

1.2022年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汇总表

2.应聘证明(模版)

3.2022年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公告

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7月7日

转载:http://www.jnzq.gov.cn/art/2022/7/7/art_44548_48112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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