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荔湾区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荔湾区公办幼儿园招聘信息电话号码是多少号
2023年荔湾区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序号
学校
班数
1
广州市第一中学初中部
10
广州市第一中学姜中宏校区
6
2
广州市第四中学初中津园校区
8
广州市第四中学初中雁园校区
10
广州市第四中学初中逸园校区
6
3
广州市南海中学
8
4
广州市西关外国语学校校本部
8
广州市西关外国语学校彩虹桥校区
6
广州市西关外国语学校文昌南校区
6
5
广州市西关培英中学
6
6
广州市流花中学
6
7
广州市第二十三中学
6
8
广州市第二十四中学
6
9
广州市陈嘉庚纪念中学
8
10
广州市美华中学
8
11
广州市真光中学初中部本部校区
6
广州市真光中学初中部实验校区
8
广州市真光中学初中部岭南校区
6
广州市真光中学初中部芳花校区
8
12
广州市荔湾区西关广雅实验学校南岸路校区
6
广州市荔湾区西关广雅实验学校东风西校区
6
13
广东广雅中学初中部
4
14
广州协和学校初中部
6
15
广州市第九十三中学
6
16
广州市荔湾区花地中学
6
17
广州市荔湾区东漖中学
6
18
广州市荔湾区文伟中学
6
19
广州市荔湾区金道中学
6
20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
8
21
广东实验中学荔湾学校广钢新城校区
8
广东实验中学荔湾学校花地湾校区
6
附件2
2023年荔湾区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间
工作安排
4月28日前
公布《2023年荔湾区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5月5日-6日
办理跨区生、外地返穗生申请升学的审核手续。
6月9日
完成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电脑派位志愿填报等资料核对工作。
6月26日
公布公办初中一年级电脑派位结果。
7月9日
公办初中一年级新生注册。
2023年荔湾区小学毕业生电脑派位分组
组别
中学
小学
备注
1组
广州市真光中学初中部本部校区
广州市真光中学初中部岭南校区
广州市第一中学初中部
广州市第一中学姜中宏校区
广州市第四中学初中津园校区
广州市第四中学初中雁园校区
广州市西关外国语学校校本部
广州市西关外国语学校彩虹桥校区
广州市西关外国语学校文昌南校区
广州市南海中学
广州市陈嘉庚纪念中学
广州市美华中学
广州市流花中学
广州市荔湾区西关广雅实验学校南岸路校区
广州市荔湾区西关广雅实验学校东风西校区
广东广雅中学初中部
环市西路小学(竹苑校区、绿森林校区)
流花路小学
环翠园小学
广雅小学(东风西校区、岭南湾畔校区)
2组
广州市真光中学初中部本部校区
广州市真光中学初中部岭南校区
广州市第一中学初中部
广州市第一中学姜中宏校区
广州市第四中学初中津园校区
广州市第四中学初中雁园校区
广州市西关外国语学校校本部
广州市西关外国语学校彩虹桥校区
广州市西关外国语学校文昌南校区
广州市南海中学
广州市陈嘉庚纪念中学
广州市美华中学
广州市流花中学
广州市荔湾区西关广雅实验学校南岸路校区
广州市荔湾区西关广雅实验学校东风西校区
广东广雅中学初中部
汇龙小学
华侨小学(校本部)
西华路小学
芦荻西小学
西关外国语学校(泮溪校区)
3组
广州市真光中学初中部本部校区
广州市真光中学初中部岭南校区
广州市第一中学初中部
广州市第一中学姜中宏校区
广州市第四中学初中津园校区
广州市第四中学初中雁园校区
广州市西关外国语学校校本部
广州市西关外国语学校彩虹桥校区
广州市西关外国语学校文昌南校区
广州市南海中学
广州市第二十四中学
广州市美华中学
广州市荔湾区西关广雅实验学校南岸路校区
广州市荔湾区西关广雅实验学校东风西校区
广东广雅中学初中部
乐贤坊小学
三元坊小学
耀华小学
宝源小学
西关实验小学(光复校区)
华侨小学(荔枝湾校区)
4组
广州市真光中学初中部本部校区
广州市真光中学初中部岭南校区
广州市第一中学初中部
广州市第一中学姜中宏校区
广州市第四中学初中津园校区
广州市第四中学初中雁园校区
广州市西关外国语学校校本部
广州市西关外国语学校彩虹桥校区
广州市西关外国语学校文昌南校区
广州市西关培英中学
广州市第二十三中学
广州市第二十四中学
广州市荔湾区西关广雅实验学校南岸路校区
广州市荔湾区西关广雅实验学校东风西校区
广东广雅中学初中部
西关培正小学(恩宁校区)
詹天佑小学
龙津小学
西关外国语学校(如意坊校区)
5组
广州市真光中学初中部本部校区
广州市真光中学初中部岭南校区
广州市第一中学初中部
广州市第一中学姜中宏校区
广州市第四中学初中津园校区
广州市第四中学初中雁园校区
广州市西关外国语学校校本部
广州市西关外国语学校彩虹桥校区
广州市西关外国语学校文昌南校区
广州市南海中学
广州市第二十三中学
广州市西关培英中学
广州市荔湾区西关广雅实验学校南岸路校区
广州市荔湾区西关广雅实验学校东风西校区
广东广雅中学初中部
沙面小学(校本部、岭南校区、御景一号校区)
文昌小学
蒋光鼐纪念小学
6组
广州市真光中学初中部本部校区
广州市第一中学初中部
广州市第一中学姜中宏校区
广州市第四中学初中逸园校区
广州市第四中学初中雁园校区
广州市西关外国语学校校本部
广州市西关外国语学校彩虹桥校区
广州市西关外国语学校文昌南校区
广州市西关培英中学
广州市美华中学
广州市荔湾区西关广雅实验学校南岸路校区
广州市荔湾区西关广雅实验学校东风西校区
广东广雅中学初中部
沙面小学(柏悦湾校区、大坦沙校区)
河沙小学
双桥学校(小学部)
7组
广州市真光中学初中部本部校区
广州市真光中学初中部实验校区
广州市真光中学初中部芳花校区
广州市第四中学初中逸园校区
广州市西关外国语学校校本部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
广州市荔湾区花地中学
广东实验中学荔湾学校广钢新城校区
广东实验中学荔湾学校花地湾校区
广东广雅中学初中部
金兰苑小学
康有为纪念小学
鸿图苑小学
合兴苑小学
西关实验小学(芳和校区)
金兰苑小学学生可以自愿申请跨组到第9组参加电脑派位
8组
广州市真光中学初中部本部校区
广州市真光中学初中部实验校区
广州市第四中学初中逸园校区
广州市西关外国语学校校本部
广州市第九十三中学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
广州市荔湾区花地中学
广东实验中学荔湾学校广钢新城校区
广东实验中学荔湾学校花地湾校区
广东广雅中学初中部
林凤娥小学
五眼桥小学
葵蓬小学
南塘大街小学
广州市真光中学附属小学 西关培正小学(凯粤湾校区)
9组
广州市真光中学初中部本部校区
广州市真光中学初中部实验校区
广州市第四中学初中逸园校区
广州市西关外国语学校校本部
广州市荔湾区东漖中学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
广州市荔湾区花地中学
广东实验中学荔湾学校广钢新城校区
广东实验中学荔湾学校花地湾校区
广东广雅中学初中部
海北小学
增滘小学
龙溪小学
10组
广州市真光中学初中部本部校区
广州市真光中学初中部实验校区
广州市第四中学初中逸园校区
广州市西关外国语学校校本部
广州市荔湾区文伟中学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
广州市荔湾区花地中学
广东实验中学荔湾学校广钢新城校区
广东实验中学荔湾学校花地湾校区
广东广雅中学初中部
何香凝纪念学校
南漖小学
海中小学
西塱小学
11组
广州市真光中学初中部本部校区
广州市真光中学初中部实验校区
广州市第四中学初中逸园校区
广州市西关外国语学校校本部
广州市荔湾区金道中学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
广州市荔湾区花地中学
广东实验中学荔湾学校广钢新城校区
广东实验中学荔湾学校花地湾校区
广东广雅中学初中部
鹤洞小学
新东小学
东沙小学
芳村实验小学
坑口小学
培真小学
芳村小学
芳村小学学生可以自愿申请跨组到第10组参加电脑派位
12组
广州市真光中学初中部本部校区
广州市真光中学初中部实验校区
广东实验中学荔湾学校广钢新城校区
广东实验中学荔湾学校花地湾校区
广州市荔湾区文伟中学
广州市荔湾区金道中学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
广东广雅中学初中部
广东实验中学荔湾学校(第一、二、三小学部)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荔湾小学
13组
广州市真光中学初中部本部校区
广州市真光中学初中部实验校区
广州市荔湾区东漖中学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
广东实验中学荔湾学校广钢新城校区
广东实验中学荔湾学校花地湾校区
广东广雅中学初中部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小学部)
14组
广州市真光中学初中部本部校区
广州市真光中学初中部实验校区
广州市真光中学初中部芳花校区
广东实验中学荔湾学校广钢新城校区
广东实验中学荔湾学校花地湾校区
广州市荔湾区东漖中学
广州市荔湾区花地中学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
广东广雅中学初中部
广东实验中学荔湾学校花地湾校区(小学部)
附件4
2023年荔湾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
类别
对 象
佐证材料
优抚群体类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及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
本人户口簿、监护人户口簿(直系亲属外的监护人还需提供委托监护的佐证材料,如公证书等)、实际居住地
佐证材料(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等部门发给遗属的《烈士证明书》、《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或《军人病故证明书》等。
现役军人的军人身份证件(如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或士兵证等)。
在穗消防部门工作的消防救援人员的适龄子女
有效工作证件
合法领养或家庭寄养的孤儿
民政部门发的助养证或家庭寄养协议书、助养人的户口簿
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监护人的广州市户口簿、委托监护佐证材料(如公证书,能对因适龄儿童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因残疾失去监护能力需委托监护作出说明)、《残疾人证》、疾病诊断书、病历或出院小结等
特殊行业类
父母均为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监护人的广州市户口簿、委托监护佐证材料(如公证书)、父母的工作证件或有效劳动合同等
殡葬工人的适龄子女
监护人的《广东省居住证》、工作证件或有效劳动合同等
从事承担政府环卫作业工作服务连续两年及以上的环卫临时工适龄子女
监护人的《广东省居住证》、工作证件或有效劳动合同(现有劳动合同如不足连续两年则需提供过往合同)等
进藏干部职工子女
进藏干部职工房产证,监护人的工作证件、有效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等
人才类
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博士后、外国专家的适龄子女
监护人的工作证件、已有的相关引进文书等佐证材料、外国专家证件、相关学历证书或有效劳动合同等
来穗工作的留学人员的适龄子女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的《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监护人的工作证件、有效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等
高层次人才子女(含海外)
广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已有的省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或市委组织部函件或主管部门的文件资料等
“优粤卡”持有人未成年子女
监护人的“优粤卡”
广州市人才绿卡持有人随迁子女
监护人的《广州市人才绿卡》
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监护人所获得“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技能人才”、“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人员”或相应区政府授予优秀称号的佐证材料、监护人的《广东省居住证》
境外群体类
海外华侨华人子女
监护人的护照、身份证件、相应国永久居留证件、其他已有的能体现其华侨华人身份的材料(如中国户口簿、监护人出生证等)等
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人员随迁子女(含未成年的持证人本人)
《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子女出生证等
台胞子女
父或母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等
适龄儿童出生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等
有突出贡献的港、澳人士的适龄子女
广州市荣誉市民证书、本人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等
驻穗领事馆等外交人员的适龄子女
监护人的工作证件、外交护照、已有的其他相关证照或市政府外办函件等。
附件5
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负面清单
序号
违规行为
1
采取考试、面试、人机对话等方式选拔学生
2
不按核准的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和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3
借助社会团体、培训机构等组织通过考试、竞赛、培训、测试排名、夏(冬)令营、研学活动等形式选拔学生
4
参与社会团体、培训机构等组织举办的与升学相关的讲座、宣传等活动,或为其提供场地
5
民办中小学提前组织面向幼儿园大班幼儿、小学毕业生的招生宣讲,或变相遴选学生
6
不按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进行招生
7
发布虚假的招生简章、广告等信息
8
幼儿园向小学、小学向初中推荐生源或提供学生信息
9
以重点班、快慢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各种名义进行招生
10
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等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
11
为社会团体、培训机构等组织举办任何学科竞赛、综合能力竞赛和考级等活动提供场地
12
未经批准组织学生参加包括“奥赛”在内的各种学科竞赛、综合能力测试、读书读报评奖和考级等竞赛活动
13
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
14
公办学校拒绝接收本服务区应接收的学生,或拒绝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入学
15
利用等级学校进行招生宣传
16
其他干扰招生工作秩序、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