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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人民政府 通知公告 千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方案 县幼儿园招生方案

2023-07-20 12:32:24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千阳县人民政府 通知公告 千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稳妥推进我县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积极配合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县创建工作,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坚持落实立德树人,遵循学前教育发展规律,牢牢把握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方向,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为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奠定坚实基础。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入园,划片招生”的原则。根据适龄幼儿人数、园所分布、学位规模等因素,科学划定公办幼儿园服务片区(民办幼儿园不划分服务区),保障学前适龄幼儿接受教育。

(二)坚持“公民同招,公平公正”的原则。全县公、民办幼儿园实行同步招生。开学前,公办幼儿园向社会公示招生区域和招生规模,民办幼儿园向社会公示招生规模,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分区分类,梯次招录”的原则。公办幼儿园在划定的服务区基础上,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顺序,第一批次录取服务区内户籍一致的适龄幼儿入园,第二批次录取服务区内具有固定住房的适龄幼儿入园,第三批次录取服务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幼儿入园。

(四)坚持“统筹调剂,随机派位”的原则。公、民办幼儿园根据各批次录取人数和幼儿园学位供给情况,在幼儿园招录人数已满或不足的情况下,采取统筹调剂或以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适龄幼儿入园。

三、招生片区划分

全县各幼儿园要对照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县创建指标要求,严格控制规模,按照园舍条件,确定招生人数,不得产生大班额、大园额。公办幼儿园按照划定的片区范围开展招生工作,属于省市规定的享受入园优待条件的适龄幼儿,由县教体局依据规定,核实情况,统筹协调,优先安排入学;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根据居住地就近纳入所在区域公办幼儿园服务片区;购买住房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依照就近入学的原则,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予以接收。

1.县幼儿园:县城启文小学西校区--汽车站--团结路以东城区居民子女、购买住房并实际入住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千河桥南宝平路以东城区及城郊居民子女。

2.县西新幼儿园:县城启文小学西校区--汽车站--团结路以西、新建路--侯家坡村入口路以东、文化路以北城区居民子女和购买住房并实际入住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3.县恒大幼儿园:县城西新区文化路以南(丽景佳苑小区)、千河南岸宝平路以西、宝汉高速千阳出口以东、冯坊河以东-新建路—侯家坡村入口路以西城区居民子女和购买住房并实际入住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4.崔家头镇中心幼儿园:镇域范围内居民子女。

5.南寨镇中心幼儿园:镇域范围内居民子女。

6.张家塬镇中心幼儿园:张家塬镇王家庄村、晖川村、柳家塬村、南湾岭和寺坡村居民子女。

7.张家塬镇文家坡幼儿园:城关镇红升村和张家塬镇新文村、曹家塬村、宝丰村、七一村居民子女。

8.草碧镇中心幼儿园:镇域范围内居民子女。

9.水沟镇中心幼儿园:水沟镇新中村、夹咀村、水沟村、裕华村、辛家沟村、三泉村居民子女。

10.水沟镇柿沟幼儿园:水沟镇纸坊沟村五至八组、英明村、柿沟村和丰头村居民子女。

11.民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不划分招生服务范围,实行自主招生,但必须遵循就近原则,执行在园人数规定。

各幼儿园开学前要对招生片区以及招生规模向社会公示。

四、招生工作流程

各幼儿园应充分利用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实施幼儿入园工作,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为入园登记提供基础性保障。幼儿入园年龄满3岁(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

幼儿入园程序:

1.开学前公示幼儿园服务范围和有关事项;

2.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和房产证、幼儿接种证到幼儿园报名;3.幼儿园审核入园幼儿资料;

4.填写电子注册信息;

5.县教体局审核入园幼儿学籍信息;

6.正式入园。

五、报名所需资料

1.服务区内的幼儿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进城务工并购买住房居民幼儿需提供户口本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缴费发票原件、复印件;

3.非户口所在地(外县区)幼儿需提供监护人户口本和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4.进城务工人员需提供务工单位三年以上务工证明。

5.属于优待对象的幼儿提供相关优待证明。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幼儿园要加强对幼儿入园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推进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园长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招生工作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幼儿入园工作机制。

(二)规范招生管理。各幼儿园要严格落实科学编班规定,严格控制班额设置,坚决消除大班额、大园额现象,合理调控、分流招生人数。要严格按照满3周岁的年龄要求招收幼儿,严禁接收不足龄幼儿入园,避免产生学前教育资源的过度挤占。要严格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要求,坚决克服和纠正“小学化”倾向。

(三)严格监督检查。县教体局将对幼儿园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建立招生公示制度,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发生违规招生、违规办学等行为的幼儿园,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负责人约谈、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县督导室要将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纳入专项督导和常态督导。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幼儿园要围绕政策制订和实施的具体办法,利用电视、网络等多种方式进行解读和宣传,使之家喻户晓。要加大宣传力度,倡导科学教育理念,让社会各界知晓就近入园有利于适龄幼儿健康成长,努力营造学前教育有序入园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千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7月17日

定南县2023年公办幼儿园小班招生工作方案

招生办法

城区第一公办幼儿园至第八公办幼儿园采取预报名和摇号招生方式(不分报名先后顺序),一幼分园、二幼分园按报名先后顺序招生方式。

(一)招生对象及顺序(具体需提供的材料以幼儿园的招生通告为准。)

01

第一公办幼儿园

第一顺序幼儿:城市社区辖区各居委会户籍、历市镇各村户籍的适龄幼儿。

第二顺序幼儿:父母、幼儿本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区购有房产的适龄幼儿(能提供房产证或购商品房发票、合同等有效证件)。

第三顺序幼儿:不具备第一、第二顺序类别条件的其它适龄幼儿。

02

第二公办幼儿园

第一顺序幼儿:城市社区辖区各居委会户籍、历市镇各村户籍的适龄幼儿。

第二顺序幼儿:父母、幼儿本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区购有房产的适龄幼儿(能提供房产证或购商品房发票、合同等有效证件)。

第三顺序幼儿:不具备第一、第二顺序类别条件的其它适龄幼儿。

03

第三公办幼儿园

第一顺序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和顺保障房小区有租赁住房的适龄幼儿(名单以定南县和顺保障房申请审核表为准)。

第二顺序幼儿:城市社区辖区各居委会户籍、历市镇各村户籍的适龄幼儿。

第三顺序幼儿:父母、幼儿本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区购有房产的适龄幼儿(能提供房产证或购商品房发票、合同等有效证件)。

第四顺序幼儿:不具备第一、第二、第三顺序类别条件的其它适龄幼儿。

04

第四公办幼儿园

第一顺序幼儿:城市社区辖区各居委会户籍、历市镇各村户籍的适龄幼儿。

第二顺序幼儿:父母、幼儿本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区购有房产的适龄幼儿(能提供房产证或购商品房发票、合同等有效证件)。

第三顺序幼儿:不具备第一、第二顺序类别条件的其它适龄幼儿。

05

第五公办幼儿园

第一顺序幼儿:城市社区辖区各居委会户籍、历市镇各村户籍的适龄幼儿。

第二顺序幼儿:父母、幼儿本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区购有房产的适龄幼儿(能提供房产证或购商品房发票、合同等有效证件)。

第三顺序幼儿:不具备第一、第二顺序类别条件的其它适龄幼儿。

06

第六公办幼儿园

第一顺序幼儿:城市社区辖区各居委会户籍、历市镇各村户籍的适龄幼儿。

第二顺序幼儿:父母、幼儿本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区购有房产的适龄幼儿(能提供房产证或购商品房发票、合同等有效证件)。

第三顺序幼儿:不具备第一、第二顺序类别条件的其它适龄幼儿。

07

第七公办幼儿园

第一顺序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群贤花园小区有住房的适龄幼儿(能提供房产证或购商品房发票、合同等有效证件)。

第二顺序幼儿:城市社区辖区各居委会户籍、历市镇各村户籍的适龄幼儿。

第三顺序幼儿:父母、幼儿本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区购有房产的适龄幼儿(能提供房产证或购商品房发票、合同等有效证件)。

第四顺序幼儿:不具备第一、第二、第三顺序类别条件的其它适龄幼儿。

08

第八公办幼儿园

第一顺序幼儿:城市社区辖区各居委会户籍、历市镇各村户籍的适龄幼儿。

第二顺序幼儿:父母、幼儿本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区购有房产的适龄幼儿(能提供房产证或购商品房发票、合同等有效证件)。

第三顺序幼儿:不具备第一、第二、第三顺序类别条件的其它适龄幼儿。

09

第一公办幼儿园分园

不限户籍、房产等类别,按报名顺序招生,报满即止。

10

第二公办幼儿园分园

不限户籍、房产等类别,按报名顺序招生,报满即止。

对符合教育优待政策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根据国家及省市县有关教育优待政策接收。

(二)招生方式

每位适龄幼儿只能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园中选择一所报名,不得两园或多园兼报,否则取消其招录资格。

1.第一顺序幼儿预报名人数未超过幼儿园招生数,则全部录取,超过幼儿园招生数则由预报名幼儿参与摇号录取。(预报名幼儿名单须报县教科体局幼教办比对确认是否有兼报情况后再确定是否录取和摇号)。

2.如第一顺序幼儿预报名人数未超过幼儿园招生数,剩余学位优先招收其他园第一顺序未录取幼儿。剩余学位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数,则全部录取,剩余学位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数,则由剩余学位报名幼儿进行摇号录取。

3.其它顺序幼儿报名录取方法同上。

4.同一类别摇号未录取的,通知家长立即到预报名园取回资料后当天下午再到城区尚有学位空余的公办幼儿园预报名。

5.各园预报名登记的具体时间和安排,以幼儿园通告为准。逾期未报名的,一律视为放弃城区公办幼儿园小班报名资格。

各幼儿园于预报名前发布招生通告,明确招生对象、招生名额、招生办法,说明报名时必须提供的材料、预报名条件及摇号方法等。

各镇公办幼儿园在规定时间内发布招生通告,积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招收适龄幼儿入读公办幼儿园。

招生时间安排(城区公办幼儿园)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属于定南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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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集镇中心幼儿园2023年招生实施方案

长集镇中心幼儿园招生实施方案

 

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国家、省、市、区有关政策法规,现就做好长集镇中心幼儿园2022年招生入园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园所介绍

(一)办学性质

长集镇中心幼儿园前创办于2018年,是一所新生的县级一类园,至今开园只有4年时间,是一所由县教育局主管的全日制公办幼儿园。

(二)办学地点

总园地址:长集镇中心幼儿园位于长集镇街道长集镇政府隔壁

长安新区分园地址:长集镇窑包长安新区小区内

(三)办学规模

2020年乘着霍邱县大力投入发展学期教育的东风,长集镇中心幼儿园得已扩建及增设分园,现今址按省一级标准扩建和配备,并计划今年12月被评为六安市一级幼儿园。总园占地面积7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080平方米。分园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四)办学基本条件

幼儿园现有小班、中班、大版3个年龄阶段共计11个班,282名幼儿,在岗教职员工33名,正式在编教师18名,班级教师配备为一教一保。园内建有教学楼、综合楼,设有美术室、科学探究室、阅览室、爱国馆、多媒体综合室等多功能幼儿活动室;幼儿活动用房洁净、宽敞、舒适,室内外活动、办公以及生活设施一应俱全,各种设备、设施满足保教工作需要。

(五)联系方式

季主任:18326348137

赵主任:13167788982

胡主任:15056413525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为出发点,优化和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招生原则,切实保障适龄儿童的合法权益,全面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均衡、优质发展。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相对就近入园原则。根据适龄儿童入园人数、幼儿园分布、招生规模等因素,合理确定各园招生范围,就近或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确保各园资源的均衡使用。

(二)根据幼儿园招生计划,幼儿户籍在本地区或县外区域适龄儿童的,都可就读本幼儿园。

(三)坚持计划招收原则。各幼儿园严格按照核定的计划招生,不得随意增扩、减少班级人数。原则幼儿园按相应规定严格控制班额。

(四)坚持公益普惠服务原则。提高公益普惠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保障辖区内适龄新生均有入读我园的机会。

 

三、招生计划

具体招生计划:

总园:9个班

分园:2个班

 

四、招生对象

长集镇辖区内年满3周岁(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的适龄幼儿。

 

五、报名方式

新生报名

(一)采用入园现场报名方式。具体操作方法可关注幼儿园门口宣传栏中“报名指南”。

(二)采用街道设置报名点报名。

 

六、招生办法

1.相关规定

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对幼儿园招生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长集镇户籍:是指新生户籍在镇、村内并居住稳定的。

长集镇外户籍:是指新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新生本人持外地户籍并居住稳定的。

办理截止时间:办理时间统一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逾期不纳入本年度招生范围。

2..材料准备

报名材料需准备:新生与监护人材料(如户口簿、出生证等),新生入园登记表、入学承诺书、健康档案表。

4.报名进程

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登记,并及时查询与现场确认,以免影响新生录取与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的,视同放弃入读我园)。

对符合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登记的新生,考虑区域和学校空余学位,统筹安排。

5.录取办法

按照招生范围有关政策进行招生。当幼儿园建议新生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时,按照新生报名时间先后予以区分,时间较早者优先,超出部分进行幼儿园或园区间的统筹协调,直至招生完成。

预录取新生必须在8月10日现场确认前取得《儿童健康档案表》,合格方可入园。

 

七、收费标准

   长集镇中心幼儿园按霍邱县一类园标准收取保教费,费用为易学期1100元食宿费按每人每天9元标准,按天收费,按月收取。

 

七、招生咨询电话

季主任:18326348137

赵主任:13167788982

胡主任:15056413525

 

 

长集镇中心幼儿园

2022年5月20日

渭源县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由于县城区新建学校秋季学期投入使用并开始招生,县上对各学校原划片范围做了调整。现将《渭源县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原下发的《渭源县2023年初中招生工作方案》(渭招委〔2023〕8号)、《渭源县2023年小学招生工作方案》(渭招委〔2023〕9号)、《渭源县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渭招委〔2023〕10号)三个文件作废。渭源县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进一步规范全县各学校、幼儿园办学行为,提高教育管理水平,推动县域内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现就2023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一、招生原则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划片招生”的原则。依据原则,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按乡镇招生,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按划片招生范围招生,就近安排学生入学。确保辖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就近入学,并有相应的学籍。2.所有学校、幼儿园的班额:幼儿园小班不得超过25人,中班不得超过30人,大班不得超过35人;小学班额不得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得超过50人。二、招生对象各幼儿园片区内户籍以及符合政策要求年满三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各小学片区内户籍以及符合政策要求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三、户籍要求户籍必须是在2023年1月1日后无变动的。四、划片安排(一)县城区学校、幼儿园招生范围1.划片范围详见各学段划片分区示意图。2.优先招收具有片区内户籍、固定住所且符合入学(园)条件的适龄儿童。3.户籍不在规定范围内的片区内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子女(居住地在相应片区的,需提供家长工作调动文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固定住所居住证明),相关学校、幼儿园按片区内学生接收。4.片区内招生任务完成后,如还有空余学位,优先安排接收外省、外市、外县户籍的随迁子女,随迁子女监护人必须在片区内经商或务工且有固定住所(需提供营业执照、务工证明、购房或租房合同)。5.对于个别特殊困难情况的学生(孤儿、家庭重大伤亡变故等),因监护人在相应片区,先由乡镇、村社出具证明,加盖公章并由教育局调查核实后按监护人的申请统筹安排学校,各学校、幼儿园无条件接收。6.根据《司法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甘肃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的通知》(政联〔2012〕84号)、《甘肃省应急管理厅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的通知》(甘应急人事〔2019〕4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子女由县教育局根据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学校,各学校、幼儿园无条件接收。相关材料由县公安局、人武部、消防救援队于当年7月15日前以正式函件提交县教育局。县教育局不单独接纳其他任何单位的函件和个人申请。7.县城区片区内学生注册、报名审核时间详见各学校、幼儿园发布的招生公告。8.本县片区外户籍在县城区务工、经商人员的子女,原则上安排到户籍地学校、幼儿园就读,不得择校(园)。如在县城有半年以上租住房、营业执照或实际购房者,可在7月10日-7月15日登录“渭源县招生报名系统”注册申请,同时向相关学校、幼儿园提交审核材料。该类学生在“报名系统”中的“报名学校”中选择“随机分配”一项、不得择校(园)。7月19日-7月20日公布分配结果。9.申请转入县城区学校、幼儿园的学生,愿转尽转。初中阶段学生清源中学予以接收七至九年级、龙亭分校予以接收七年级;小学阶段学生清源三小予以接收小学一至六年级、龙亭分校予以接收小学一、五、六年级;幼儿园阶段学生全部由第八幼儿园予以接收。10.秋季开学清源二小五、六年级学生由书院校区调整到龙亭分校校区就读,相应班级教师也整体划转入龙亭分校工作。(二)其他乡镇学校、幼儿园招生范围1.优先招收具有当地乡镇户籍、固定住所且符合入学(园)条件的适龄儿童。2.户籍不在规定范围内的当地乡镇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子女(居住地在乡镇相应片区的,需提供家长工作调动文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固定住所居住证明),相关学校、幼儿园按片区内学生接收。3.片区内招生任务完成后,如还有空余学位,优先安排接收外省、外市、外县户籍的随迁子女,随迁子女监护人必须在当地乡镇经商或务工且有固定住所(需提供营业执照、务工证明、购房或租房合同)。4.对于个别特殊困难情况的学生(孤儿、家庭重大伤亡变故等),因监护人在相应片区,先由乡镇、村社出具证明,加盖公章并由各学区调查核实后统筹安排学校,各学校(幼儿园)无条件接收。5.本县户籍在当地乡镇政府所在地经商、务工人员的子女,原则上安排到户籍地学校、幼儿园入学。如在经商、务工所在乡镇有半年以上住房、营业执照或务工证明,可在7月10日-7月15日执相关有效材料到乡镇学区登记,各乡镇学校、幼儿园根据申请条件可以招收此类学生。该类学生需提供营业执照、务工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优先安排有房产证的。租住房的需提供半年以上租住房合同、营业执照、务工证明。6.民办幼儿园招生按照公办幼儿园的招生规定执行,采取家长自愿同步进行招生。由所在学区负责审核招生宣传资料、招生时间、招生班额、收费标准、入园年龄等,在招生时间上要与公办幼儿园同时进行。对于虚假宣传,不按招生规定招生的民办幼儿园,教育局将取消招生资格,追究学区监管责任。五、注册登记全县学校(幼儿园)新生报名全部在网上平台进行,注册报名流程详见各学校、幼儿园公告。幼儿园新生招收网址:http://www.gscjc.cn/wybm/yey (系统开启时间:7月10日―15日)小学新生招收网址:http://www.gscjc.cn/wybm/xx (系统开启时间:7月12日―15日)初中新生招收网址:http://www.gscjc.cn/wybm/cz(系统开启时间:7月14日―15日)六、工作要求1.各学区、学校、幼儿园根据本方案制定详细具体的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及招生简章,及时向社会公布。2.各学区、学校、幼儿园不得超规定范围和规定班额招生。优先招收片区内学生(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严格做好资格审查工作,不得擅自违规招生,对于正式招收注册的新生名单于8月22日前报教育局审批后编班、组织开学报名。3.各学区、学校、幼儿园要统筹做好学校招生工作,不得编实验班、重点班、特长班,均衡编班,坚决杜绝产生新的大班额。4.各学区、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制定计划,周密安排,广泛宣传,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要确定接待咨询人员,设置招生咨询处。在报名前要严格制定好报名实施方案,对于有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要提前制定好预案,妥善处理。在报名过程中,各有关幼儿园、学区要严格审查学生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5.各学区、学校、幼儿园将2023年招生简章以文件形式于7月8日前报教育局招考办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宣传。各学区、学校、幼儿园选报一名报名系统管理员(预计报名人数在5人以下的,可由学区管理员兼任)并加入我县2023年招生报名系统管理员工作QQ群。6.凡适龄儿童,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校(园)。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园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村委会或社区盖章,乡镇政府审核盖章后报学区备案。

银川三区幼儿园招生方案今日发布

据介绍,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和考试。原则上招收年满三周岁(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根据工作安排,银川市辖三区教育局于7月20日下午通过“如愿入学服务”平台发布招生方案。7月21日8时,金凤区、西夏区开放平台登记报名;兴庆区5所试点幼儿园实行现场登记报名(7月26日兴庆区其他直属公办幼儿园和尚有剩余学位的试点幼儿园开放平台登记报名)。两县一市教育(体)局将结合各地实际,安排招生时间,具体以各县(市)区教育(体)局发布的招生方案为准。

另外,按照辖区内学前教育资源分布情况,银川市辖三区公办幼儿园主要采取网上统一报名、现场核验资料、公开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如报名人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时)。民办幼儿园(含普惠性和非普惠性)自行制定招生方案,报辖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开展招生工作。

那么,银川市辖三区幼儿园招生方式的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什么方面?记者了解到,根据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学前教育发展实际不同,各县(市)区教育(体)局在制定招生方案时,以“最大限度地保障辖区内适龄幼儿入园需求”为目标,今年,兴庆区以5所试点园面向对应小区内的兴庆区户籍幼儿和购房户子女、其他区域兴庆区户籍幼儿及除以上两种情况以外的兴庆区购房户子女、租房的外来随迁子女招生(户籍迁入及购房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金凤区新增1个学前教育服务片区,将辖区划分为18个学前教育服务片区,实行小片区内招生。

值得注意的是,银川市新建了14所幼儿园,待建成移交且环保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幼儿实际入园时间可能有所推迟,家长选报幼儿园时需酌情考虑;西夏区未划分片区,所有幼儿园面向西夏区内幼儿开放。具体以各县(市)区教育(体)局发布的招生方案为准。(记者李奕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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