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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130名) 济南市幼儿园教师招聘2021公告时间

2023-07-20 16:47:40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130名) 济南市幼儿园教师招聘2021公告时间

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130名)

怀来县惠民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关于怀来县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教师的公告

为解决我县教师不足的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委托第三方(怀来县惠民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劳务派遣人员)1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数量

2021年全县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劳务派遣人员)130名(其中:中小学教师97名,幼儿园教师12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名,县职教中心教师20名)。若某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以上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并将该岗位减少的招聘人数调剂到其他招聘岗位(调剂由县编外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决定)。

各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怀来县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岗位表》(附件1)。

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和媒体查询招聘信息:怀来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uailai.gov.cn/)、怀来县2021年编外教师公开招聘网(http://221.192.132.160:98)、怀来发布微信公众号、怀来县教育微信平台。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服从安排。

2.具有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等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毕业(详见《怀来县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岗位表》)。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7日至2003年8月17日期间出生)。

4.限制怀来县户籍的,户籍以2021年8月17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本人、本人的父母、本人配偶、本人配偶的父母中有一方具有怀来县户籍的,均视为具有怀来县户籍。

5.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无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如被录取,必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将不再续聘。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公务员及参公人员和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全日制在读学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4.受党、政纪律处分仍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的其他情形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有关规定。

四、招聘程序

招聘所有相关事宜均在怀来县2021年编外教师公开招聘网(http://221.192.132.160:98/)上公布,考生需及时查看网站公布信息,招聘相关事宜不另行通知。凡未在规定时间按相关要求参加招聘各项环节的,视同主动放弃应聘资格。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怀来县2021年编外教师公开招聘网(http://221.192.132.160:98/)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1日9:00至2021年8月25日17:00。

交费时间:2021年8月21日9:00至2021年8月26日17:00。

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应聘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交费通过网上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

(二)笔试

笔试由怀来县惠民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组织。笔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1.笔试内容:《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内容所占比例约为1:1,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8月31日--2021年9月1日。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登录怀来县2021年编外教师公开招聘网(http://221.192.132.160:98/),按要求下载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4)并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没有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考生自动放弃笔试。

3.笔试时间:2021年9月4日笔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外地来怀考生需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方能进入考场。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4.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7天左右在怀来县2021年编外教师公开招聘网(http://221.192.132.160:98/)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请广大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县编外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研究确定)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若笔试时间发生变化,将在怀来县2021年编外教师公开招聘(http://221.192.132.160:98/)上进行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三)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选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出具以下证件和材料:

1.按照招聘岗位要求能够证明自己报名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准考证和有关证明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2.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已与现工作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主要领导签字)。

4.《怀来县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教师资格复审表》(详见附件3),携带个人小二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时提交的照片同底版)。

特别提示:缺少上述任一证件审核资料原件或复印件的,资格复审将不会通过。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进入面试,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资格复审时间在怀来县2021年编外教师公开招聘网(http://221.192.132.160:98/)另行通知。

(四)面试

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考点、时间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怀来县2021年编外教师公开招聘网(http://221.192.132.160:98/)进行公布。

(五)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具有怀来县户籍者优先;综合成绩和怀来县户籍均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综合成绩、怀来县户籍、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具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综合成绩、怀来县户籍、面试成绩均相同,且均具有教师资格证时,学历高者优先;以上条件均相同时,年龄小者优先。

体检由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怀来县惠民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考察

由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怀来县惠民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组织。考察工作主要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执行,被考察人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工作单位或当地社区(村)委会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鉴定。考察不合格的,将被取消拟聘资格。

(八)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怀来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uailai.gov.cn)“公告公示”栏、怀来县2021年编外教师公开招聘网(http://221.192.132.160:98/)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怀来县惠民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考生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胜任者予以辞退。无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如被录取,必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将不再续聘。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因不符合聘用条件被取消聘用资格或放弃聘用的,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具有怀来县户籍者优先;综合成绩和怀来县户籍均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综合成绩、怀来县户籍、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具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综合成绩、怀来县户籍、面试成绩均相同,且均具有教师资格证时,学历高者优先;以上条件均相同时,年龄小者优先)。

五、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为怀来县编外教师,非公务员身份,非事业编制,属劳务派遣性质。合同期满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要和本人意愿,经双方同意后可以与怀来县惠民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续签。

工资标准参照同等学历当年新招聘在编教师标准核定,根据考核结果适时调整;按企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不享受政策规定的在编教师的其他待遇。

六、聘用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由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统筹安排到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管理,对违反相关规定或不服从安排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岗前培训

聘用人员岗前培训由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具体组织实施,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等。

八、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要求,对个人提交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

并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递补的,后果自负。

3.因疫情原因,请考生随时关注怀来县2021年编外教师公开招聘网(http://221.192.132.160:98/)发布的最新信息,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培训等情况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编外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313-6223521

监督举报电话:0313-6230255

附件:1.《怀来县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岗位表》.xls

2.《怀来县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教师专业参考目录》.xls

3.《怀来县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教师资格复审表》.doc

4.《个人健康信息诚信承诺书》.doc

 

怀来县惠民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7日

2023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宁事招公告(R)﹝2021﹞1号

为加强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市教育局所属12所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2名编制内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njhrss.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2021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1》(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1》)和《2021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2》(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2》)。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报考《岗位信息表1》的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尚未初次就业的2020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已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岗位信息表2》的需具有中小学教学或相关工作经历;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3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31日后出生);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2》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5.具备《岗位信息表1》和《岗位信息表2》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曾以留学人员身份报名参加过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的,不再参加本次招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报名平台:登录南京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nanjing.gov.cn/)中“教师招聘”模块。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1月11日8:00至1月13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2021年1月13日17:00)后,不再接受改报或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尽早报名。

有关要求:

(1)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四城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中小学的教师招聘,在同一时间段、同一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4)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材料上传具体要求:

①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2021年应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②尚未初次就业的2020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身份证、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2020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还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③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④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上传毕业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符合应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为准)、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是资格审查的主体,根据设置的招聘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月11日8:00至1月14日17:00。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1月12日8:00至1月15日12:00。

5.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1年1月18日12:00-14: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考生“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其中,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只考公共知识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为2021年1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的为准。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可于2021年2月4日起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

以上安排将根据防疫最新要求,如考生参加笔试的有关要求以及笔试、成绩查询时间有调整,将在南京市教育局官网及时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由各招聘单位在其网站发布,并明确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并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其中,就业推荐表原件需提交。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由各招聘单位在其网站发布。面试由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自行组织。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主要采用专业测试、课堂教学、模拟课堂等一种或多种形式的组合,各项测试合格线均为60分。各招聘单位具体的面试形式及成绩占比详见《岗位信息表1》和《岗位信息表2》。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70%。

(四)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者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局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1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为准),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同时还需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本公告由南京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咨询

详见岗位需求表中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二)招聘监督

南京市教育局人事处:025-83639921

南京市教育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025-83639945

附件:

1.2021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1

2.2021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2

南京市教育局 

2021年1月5日

2023年江苏省苏州市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70名)

2022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70名(公办学校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1日至2003年12月15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省教学成果奖(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核心成员(排名前5)、地级市名教师等条件之一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省特级教师及以上称号,或国家教学成果奖(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核心成员(排名前5),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户籍不限。

3.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

4.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国(境)内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并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2020年和2021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2019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符合下列优秀条件的人员,报考004~039,041~057岗位,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优秀条件为获得下列其中一项称号或奖励:①优秀毕业生;②国家奖学金或校级综合一等奖学金;③全国大学生相关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④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

5.除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和报考高职校教师岗位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在报名时须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有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证明(录取报到时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须承诺在试用期内取得。报考高职校教师岗位的人员,暂无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承诺入职3年内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详见《2022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jyj.szrc.cn

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

材料初审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12月16日

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12月2日至12月17日9:00~16:00

未按时报名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于规定时间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2-65224787),逾期视同自行放弃。

2.报名程序:

(1)信息录入: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和选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详细填写在校期间的任职情况、获得的各类奖项荣誉以及实习实践经历等。

(2)照片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b)。

(3)材料上传:上传的材料将作为材料初审、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证书材料扫描或拍照成电子图片后上传报名系统,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M,格式为jpg或pdf,要求清晰、位正。上传的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材料主要包括:

国(境)内高校毕业生:①本人身份证;②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③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④学生证;⑤各学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⑥各学段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类奖励证书、发表论文情况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⑦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格证书(件)。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①本人身份证;②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③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④各学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⑤各学段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类奖励证书、发表论文情况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⑥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格证书(件)。

社会在职人员:①本人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③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格证书(件);④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3.报名注意事项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1年12月17日9:00~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考试形式

岗位代码为004~039,041~057的岗位,采取综合能力素质评价和专业面试的方式,按选聘计划数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之比小于10:1的岗位,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岗位代码001~003,040,058~061的岗位,采取笔试和专业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小于10:1的,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对象:经报名、资格初审、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或笔试)后入围面试的人员。选聘单位将于资格复审前与考生确认参加面试情况,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面试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或笔试)情况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与面试的人员名单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备案,于面试前2天在选聘单位网站公示,公示后放弃考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考试通知书。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携带网络报名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考试(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5.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选聘单位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人社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局管校用的管理模式,自觉服从教师交流安排。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疫情防控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每天进行健康申报(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复审)当天除须考生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小于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有效的考试(复审)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或者能够出示包括考试(复审)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方可入场参加考试(复审)。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相关公告,并对我市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 65215646。

十、本《公告》由苏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5224787。

 附件:2022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简介表.xlsx

 苏州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30日

济南市长清区政府 公告公示 2023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2022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

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长清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区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中学学段学科、中小学体育学科(具有篮球特长)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小学学段学科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学位。

(三)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5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规定,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符合上述政策的人员,在报名和资格审查等审查阶段,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有用人管理权限单位的同意,并提供书面同意报考证明。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的人员以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得应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67名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全部为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2022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7月5日9:00—7月7日17:00

查询时间:2022年7月5日11:00—7月8日11:00

缴费时间:2022年7月5日11:00—7月8日14:00

(一)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ncq.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学段(中学、小学)的一个岗位学科。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填报信息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由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笔试的网上缴费,笔试费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将减免材料于2022年7月8日上午8:30---11:30到济南市长清区教育和体育局(济南市经十西路16666号)三楼人事科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等相关材料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于7月14日9:00至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2022年济南市长清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含诚信承诺书),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打印的笔试准考证为准。

(五)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及调整办法

报名结束后,对初审通过人数进行统计,招聘岗位学科计划与应聘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学科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学科的机会,逾期未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调整计划将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

四、考试、笔试成绩查询及现场资格审查

(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法律法规、人文历史、科技知识、时政方针、省情市情、职业能力测验等内容)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内容)两部分。

笔试结束后,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学科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面试范围,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缴纳面试费7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按自动弃权处理,对因弃权和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的人选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内容(具体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应聘人员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面试考场内设置社会监督席,派驻社会监督员在现场对面试程序、评分过程和打分情况进行监督。面试成绩由评委当场评判,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选岗范围人选。

(二)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7月16日上午,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者可登录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ncq.gov.cn)自行查询笔试成绩。成绩公布的次日下午2:00以后,应聘者本人可登录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自行查询是否取得下一环节考试资格。

(三)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在现场提交除《2022年济南市长清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以外,还需提交以下审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①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③教师资格证。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需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④留学回国人员应聘者,同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⑤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五、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学段学科按照招聘岗位学科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按招聘岗位学科计划1:1的比例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名单和考试总成绩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考察体检

(一)考察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于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重点考察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问题查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因应聘者本人与现聘用单位处理解除聘用关系等问题造成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弃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学科的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按照上述既定的入围考察体检人员顺序位次,依次等额递补。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特殊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体检结果无效,并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阶段因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所造成的空缺,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体检。

七、确定招聘单位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学段学科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拟聘用人员依次选择招聘单位。如果出现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单位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单位。不按规定要求的时间、程序参加选岗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将已选择确定招聘单位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

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济南市长清区教师招考的公告信息将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ncq.gov.cn)中统一发布。网上报名及考试成绩查询指定网站为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请报考人员务必及时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应聘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务必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岗位要求和报考条件,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信息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笔试结束后,请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后续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等环节,均须用到笔试准考证)。

3.在此次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广大应聘人员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具体要求见附件3)。

报名咨询电话:0531-87229014

招考监督电话:0531-87227631

附件:

     1.2022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汇总表

         2.2022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须知

         3.2022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公告

 

               济南市长清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22年6月27日

附件1:2022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汇总表.pdf 

附件2:2022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须知.doc

附件3:2022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公告.docx

温馨提示:长清区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幼儿园教师简章将于近期公布,请大家届时关注。

2023年山东省济南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引进紧缺(骨干)教师工作公告

2021年济南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引进紧缺(骨干)教师工作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开辟优秀教育人才引进通道,满足我市教育发展对优秀人才的迫切需求,现将我局部分直属学校引进紧缺(骨干)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和岗位

此次我局共有济南实验高级中学等2所直属学校,拟引进4人,引进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济南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引进紧缺(骨干)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引进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济南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外的人员;

(三)年龄50周岁以下(1970年8月26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为大学及以上,学位为学士及以上;

(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六)具备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引进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8月26日为截止日期。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8月26日9点-28日24点。应聘人员可登录济南市教育局网站下载《2021年济南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引进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规范填写,“贴照片处”上传电子照片,并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内容要真实准确。应聘人员将所需报名审查材料按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

报名审查材料包括:

1.《报名表》;2.本人身份证;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4.相应教师资格证书;5.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6.相关荣誉证书;7.个人自述(1000字以内)。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查实后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引进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初审

1.应聘人员把上述相关材料填写完整后,在报名时间内拍照或扫描后发至指定邮箱,引进单位派专人进行资格初审,并电话通知初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

2.面试当天,应聘人员携带报名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现场,由引进单位专人进行现场审查,审查结果当场公布。提交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四、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理论、实践能力、教科研水平和成果。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理论知识提炼课程内容、组织课程实施、运用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时间:初定9月4日进行,详情以引进单位的通知单为准。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人员,确定为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1:1的比例,组织考察体检。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无法出具有效证明以及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人员空缺,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引进单位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引进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察也可先组织体检。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引进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上对拟引进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教研工作需求的,择优安排到教研员岗位工作。

七、其他

引进人员相关待遇按照《济南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济人才办发〔2017〕22号)执行。

济南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引进紧缺(骨干)教师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因新冠肺炎疫情或其他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本次引进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通知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在整个引进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应聘人员来济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咨询电话:0531-86126121

监督电话:0531-66608052

附件:

1.2021年济南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引进紧缺(骨干)教师岗位汇总表.xls

2.2021年济南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引进教师报名表.xls

济南市教育局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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