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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上半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兰州大学就业信息网 贵阳幼师高等专科学校招聘信息最新

2023-07-22 06:30:40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上半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兰州大学就业信息网 贵阳幼师高等专科学校招聘信息最新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上半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兰州大学就业信息网

根据《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学校2023年上半年共计自主招聘岗位44个,其中专任教师岗38个、图书馆专业技术岗5个、校团委干事岗1个,详见《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上半年自主招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完全符合《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上半年自主招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相应岗位条件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凭证书和其他必备材料办理劳动合同签订等手续;其他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按规定提供相应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二)资格条件

1.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2.本科学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及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不超过45周岁(197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3.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应学历学位。

4.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失信人员在记录期内的。

6.逃避征集或拒服兵役义务的。

7.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在编在职工作人员,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10.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招聘为学校自主招聘,本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一)报名

本次公开自主招聘主要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起,截止2023年5月10日24: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明确要求。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报考或录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如实、准确地填写《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

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而导致不能审查通过,或者联系电话不畅通无法联系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提交《报名登记表》。报考者在2023年5月10日24:00前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发送至邮箱zzrsc@cbyz.edu.cn,逾期不予受理。

4.网上资格初审:学校组织人事处根据报考者提交的《报名登记表》信息进行初审,通过邮件反馈或电话、短信通知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及考试考核。

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和现场考核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现场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二)现场资格审查

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者于2023年5月19日9:00至16:00带上以下材料到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文心楼305室接受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登记表》1份(报考者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的提供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持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书。

(三)考核

1.笔试: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例超过5:1的岗位,将增加笔试环节,须笔试岗位及具体安排另行公告。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学校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

2.面试:所有岗位均需要面试,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专任教师面试采取讲课或讲课+技能测试方式,图书馆及校团委岗位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3.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否则不予录用。

面试时间、地点:2023年5月20日,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文心楼。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学校官网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学校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则由学校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随面试成绩同时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统一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

学校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或学业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学校可根据工作实际,经学校党委研究后,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拟录用人员确定及公示

学校党委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学校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九)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且体检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录用相关手续。

四、薪酬待遇

考生录用后,学校按同工同酬原则编外聘用,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如通过广元市人才引进或公开招聘入编,按广元市相关政策享受安家补助(租房补助)、工作补助等。

五、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变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提前5个工作日公告。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及时进行资格审查、考试考核或提交资料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及编外聘用管理始终,如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实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责任自负。

(三)请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我校组织人事处。因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过程及结果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录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电话:学校监察审计处:0839--3372374。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等事宜,请向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咨询。未尽事宜,由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39-3314523,联系人:罗老师、王老师。

   

附件1:川北幼专2023年自主招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2: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方案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豫人社办〔2022〕23号)规定,我校2022年拟面向社会招聘11名高层次人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简介

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坐落于河南省会郑州市,创建于1954年,郭沫若先生为学校题写校名,是新中国成立后河南省第一所、全国第一批独立设置的七所幼儿师范学校之一,是第一批通过河南省教育厅办学水平综合评估且达到优秀等级的师范学校,是中国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项目学校,是全国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是河南省幼儿教师培训中心,河南省学前融合教育发展支持中心,是河南省学前教育集团、郑州市学前教育集团和郑州市学前教育研究院牵头组建单位,河南省幼儿园园长省级培训基地,河南省职业院校骨干教师培训基地,河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河南省教育学会幼儿教育专业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学会舞蹈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所在单位。

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足地方,面向全国,服务学前教育发展和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形成了以师范教育为主、非师范教育为辅、学前教育为引领、艺术教育为特色、各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热爱学前教育事业的幼儿教师和其他应用型专门人才;致力于建成在学前教育领域有较大影响、在省内外起引领作用的高等专科学校。建校以来,学校为社会输送了近15万名合格的幼儿教师,培训各级各类在职幼儿教师14.5万人次,许多毕业生已成为园长、专家、骨干,在幼教工作中发挥着引领作用。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000余人,开设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语文教育、英语教育、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旅游英语、艺术设计,计算机应用技术13个专业。办学条件优越,基础设施齐全,每个教室都配备有多媒体教学设备。现有钢琴502台,数码钢琴731台,手风琴271台。市级重点实验实训中心2个,校内实训室285个,校外实习基地107个,附属幼儿园1所。

学校现有杜岭和象湖两个校区,占地面积380亩,总规划建筑面积23万余平方米。学校固定资产总值30954万,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达到6315.5万元,各类纸质图书80万余册,电子图书70万种,视听资料5599盘,中文纸质期刊1800多种,拥有中国知网、万方等多个中外电子期刊数据库。

学校现有教职工436人,教授、副教授96人(其中,二级教授1人,三级教授2人),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的238人,博士9人。学校现有河南省政府津贴专家1人,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6人,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16人,河南省优秀教师5人,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人,河南省文明教师7人,郑州市职业教育教学专家4人。一批享誉社会各界的专家、学者在学校长期任教。

二、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昆峰 党委书记

杨俊良党委副书记、校长

副组长:郭旭娟党委副书记

郑国香工会主席

刘蕤纪委书记

杨龙副校长

张元奎副校长

成员:人事处、党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教务处、外事科研处、后勤管理处等相关处室负责人。

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附件1《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一览表》。

四、相关待遇

具体见附件2《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及海外院校毕业具有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在40岁以下,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年龄截止到2022年8月30日);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近5年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六、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zzpec.edu.cn),点击下载附件3《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聘登记表》,填写后,将应聘登记表与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一并发送至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邮箱(zzyzrenshichu@zzpec.edu.cn)。报名时间:长期有效,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温馨提示:

(1)个人简历中要详细写明个人学习经历,并在附件内附上本科、硕士、博士各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等扫描件或复印件。

(2)由于应聘简历较多,请投送电子简历的应聘者务必在邮件主题和附件标题加注“姓名+专业+学历+职称+毕业学校+应聘岗位”等信息。

2.资格审查(现场确认):时间请关注学校校园网站发布的通知,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会及时网上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

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2份:

(1)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聘登记表》一式3份;

(3)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

(4)留学回国人员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6)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须提供党员证明材料;

(7)考生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工作年限、获奖证明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详见附件1《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一览表》。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同时通知应试者本人。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371-60613080。

(二)考核

考核由人事处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实施,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学术创新潜力、课程讲授能力等。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1.考试时间:以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2.考试地点: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象湖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66号)

(三)体检和考察

考核通过人员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后,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备案时,拟聘用人员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郑州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备案工作流程的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郑州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咨询电话:0371-60613080(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7180721(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71-60613012(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办公室)

监督举报邮箱:zzyzjw@zzpec.edu.cn

附件:1.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

2.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聘登记表

3.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一览表

2023年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硕士)公告

2021年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硕士)公告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据《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哈人社发〔2015〕95号)文件精神,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1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1年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硕士)》(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链接:

http://xxgk.harbin.gov.cn/col/col11570/index.html或登陆http://www.harbin.gov.cn进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导航链接→市政府部门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公告栏查询即可。

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

http://www.hayouzhuan.org.cn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4.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可不受《招聘计划表》中“统招”学习形式限制;

5.考生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2003年5月13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5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招聘计划表》中专业要求所列专业为“空”的,以其二级目录所列内容为准。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现役军人;

8.2021年7月31日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报名提交材料

1.《2021年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硕士)》(附件2)电子版;

2.《2021年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表(硕士)》(附件3)电子版;

3.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籍学籍证明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出的本人成绩单;

5.考生身份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报考的推荐证明(附件4)

6.报考岗位代码为2106(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党组织关系证明。

7.报考岗位代码为2107(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如所学专业为“课程与教学论”的,须提供考生硕士阶段成绩单(成绩单须加盖硕士毕业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或教务部门公章,或由档案管理部门在成绩单复印件上盖章并注明成绩单内容与档案内成绩单内容一致,否则视为无效)和英语专业八级证书扫描件;

要求:以上报名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图片格式为*.jpg或*.gif,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500k,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rar)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请务必将本人各项信息填写准确、完整,本人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电子证件照。

以下情况可以报名:

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三)发送电子邮件报名

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本人姓名。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3日8时至2021年5月17日16时;

2.报名邮箱:hyzzpss@163.com;

3.咨询电话:0451-87900520;

4.每名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5.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

(四)网上资格审核

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将根据报名考生上传的相关材料进行网上资格审核,请报考人员于2021年5月19日后登录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查询网上资格审核结果。

(五)现场资格确认

1.网上资格审核通过者,请按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通知要求,由本人持身份证及报名邮件附件中提交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于资格确认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2.现场资格确认前考生需自行进行核酸检测,现场资格确认当天携带7天内有效的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及14天流调行程表(附件5)参加现场资格确认。

3.打印《诚信承诺书》一份(附件6),须本人现场签字。

4.现场资格确认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1:3的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见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或电话通知。

5.未按期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或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现场资格确认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6.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及招聘后续环节的具体安排均在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以通知、公告等方式发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六)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及地点为准。考生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若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经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3.面试规则。岗位代码为2102(学前教育学教师)、2103(学前教学法教师)、2104(心理学教师)、2105(幼儿卫生学教师)、2106(思想政治教育教师)、2107(英语教师)的岗位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岗位代码为2108(体操教师)、2109(舞蹈教师)的岗位采用试讲与实际操作(演示)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4.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并公示3个工作日。

六、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和考核对象的确定

依据考生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被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提出递补意见,经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成为递补人选。

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2021年应届毕业生如未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87900593。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将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表》中所列专业及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所列专业范围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成为拟聘用人员的,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对其处理。

本次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特别提示: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附件:

1.《2021年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硕士)》

2.《2021年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硕士)》

3. 《2021年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表(硕士)》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2021年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硕士)14天流调行程表》

6.《诚信承诺书》

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4月30日  

2021年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硕士).xlsx

2023年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我校是南通市人民政府主管的公办高校,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肇端于1902年张謇先生创办的民立通州师范学校,是中国师范教育的三大源头之一,现有开发区校区、崇川校区、如皋校区三个校区。为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充实师资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antong.gov.cn)和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www.ntnc.edu.cn)中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品行。

3.1987年3月至2005年2月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伍军人,可放宽至1982年3月出生。

4.能服从学校工作地点安排。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为本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26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6)2023年9月26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http://rsc.ntnc.edu.cn)。

1.报名、照片上传:3月21日09:00~3月26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3月21日09:00~3月27日16:00。

3.陈述申辩:3月21日~3月28日期间0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21日09:00~3月29日17:30。

5.缴费确认:3月21日09:00~3月30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550920610513-55092062。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2023年南通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和“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上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31日9:00~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本公告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复审、学术成绩与荣誉成绩认定和面试组成。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复审、学术成绩与荣誉成绩认定和面试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专业技能测试)

根据应聘岗位不同,2301至2308岗位实行笔试,2309至2316岗位实行专业技能测试。

1.2301至2308岗笔试内容。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309至2316岗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本岗位对应的专业技能。

2.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日期:2023年4月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在2023年4月6日9:00~4月7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专业技能测试)。

4.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发布。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四舍五入计分,结果保留2位小数。

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在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上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上另行公布。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上公布。面试人员根据公告登录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查看《面试通知》。

(三)学术成绩与荣誉成绩认定

学术成绩认定对象为通过资格复审的全体应聘人员,荣誉成绩认定对象为通过资格复审的社会人员。

资格复审当日须提供学术成绩与荣誉成绩认定相关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学术成绩与荣誉成绩只认定资格复审当日提供的材料,认定结果于面试当日现场确认。

学术成绩按如下规则计分:按照应聘者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2020年1月1日-2023年3月31日内(以刊物出版的日期为准)、在省级及以上刊物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篇数及档次计分。计分规则根据通师高专校〔2016〕19号文分级计分,一级期刊每篇3分,二级期刊每篇2分,三级期刊每篇1分,四级期刊每篇0.5分。学术成绩计分最高限5分。

荣誉成绩按如下规则计分:(1)教学竞赛类:获得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高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含高校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第一等级、第二等级、第三等级奖分别计2分、1分、0.5分,获得全国教学能力比赛(含高校教师基本功比赛)第一等级、第二等级、第三等级奖分别计4分、3分、2分。多次多项获奖不累积计分,以最高的一项荣誉计分。(2)专业竞赛奖:在由省委宣传部、文旅厅、教育厅、省广电局或省文联系统,包括美术家协会、音乐家协会等举办的专业赛事中获得第一等级、第二等级、第三等级奖分别计2分、1分、0.5分,在相对应的国家级专业赛事中获得第一等级、第二等级、第三等级奖分别计4分、3分、2分。多次多项获奖不累积计分,以最高的一项荣誉计分。荣誉成绩最高限5分。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模拟授课和回答问题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计算面试成绩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计算。

(五)总成绩计算

1.面向2023年毕业生的岗位

总成绩=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学术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计算。

2.面向社会人员的岗位

总成绩=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学术成绩+荣誉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计算。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者,按下列顺序的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者:(1)学术成绩和荣誉得分总分;(2)面试成绩;(3)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如各项成绩均相同,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下同)。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上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按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领取《南通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

拟聘用人员应在《南通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咨询与监督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监察处电话:0513-55092032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附件:

1.2023年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2023年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3.2023年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3月15日

附件1:2023年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2:2023年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x

附件3:2023年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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