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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办幼儿园没摇中怎么办快关注普惠性幼儿园吧! 公办幼儿园办园条件怎么写的好一点

2023-07-22 09:07:06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成都公办幼儿园没摇中怎么办快关注普惠性幼儿园吧! 公办幼儿园办园条件怎么写的好一点

成都公办幼儿园没摇中怎么办快关注普惠性幼儿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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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开始成都各区会公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公告,之前很多家长关心的问题,各区都有解答,我们简单介绍一下各区的政策吧!

招生原则

●属地管理原则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区实际,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我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招生工作。

●公开公平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招生公示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

●免试入园原则

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测试,不得以开设特色班、实验班等形式变相遴选生源,不得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幼儿就读。

招生办法

●招生学位及范围

全区65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期招生学位3725个。按照立足街道、相互补充的原则划定招生范围(详见附件:2021年金牛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计划表)。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秋季集中统一招生,优先招收年满3周岁(即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间出生)户籍在幼儿园服务范围内的幼儿入园。在优先招收划片范围户籍适龄幼儿后,若有空余学位,幼儿园可招收其他幼儿。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统一网上报名

6月14—18日,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登陆成都市金牛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因错填信息或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幼儿法定监护人负责。

●现场资格确认

6月19—20日,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幼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网上选报的幼儿园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逾期未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或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温馨提示:多子女家庭可自愿选择是否捆绑报名。若监护人选择“二孩捆绑”报名,家庭中一名或多名符合2021年幼儿园招生条件的幼儿被录取,则另一名或多名2018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不同龄且在本园服务范围内的户籍幼儿也视为被录取,待符合年龄要求后,经审核资料合格可直接入园。

6月22日,公示资格审核结果。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或多报、虚报、瞒报的,取消当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录取资格。

●招生录取及入园

区教育局指导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规定程序录取新生。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数小于招生计划数,则幼儿园全数录取;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数大于招生计划数,采取微机派位方式录取。

温馨提示:符合条件的双胞胎或多胞胎幼儿家长可自主确定微机派位方式,选择独立派位或捆绑派位其中之一。

方式一:独立派位。每名幼儿使用各自序号,独立参与微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是否录取。

方式二:捆绑派位。确定1名幼儿序号共用,捆绑参与微机派位,根据该号派位结果确定全部幼儿是否录取。

6月23日,需微机派位的幼儿园在幼儿园公示栏发布微机派位公告。

6月24日,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微机派位。

6月28日—7月2日,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张榜公示拟录取新生名单。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可到报名幼儿园或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录取结果。

7月5—9日,家长持相关资料到幼儿园办理新生入园登记。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

其他事项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按照分等定级原则执行政府指导价,保教费为:一级园不超过1500元/生·月,二级园不超过1200元/生·月,三级园不超过900元/生·月,户籍适龄幼儿具体缴费标准根据财政补贴标准下调。在园幼儿收费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执行,原标准低于新标准的,在园老生按原标准执行;原标准高于新标准的,按新标准执行。幼儿园具体收费标准家长可通过幼儿园咨询电话了解。伙食费按月收取、据实结算。

●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等,按照相关文件精神优先录取。

●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联系电话:028-87797931,联系地址:金牛区抚琴东南路6号。

2021年金牛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计划表

登记对象: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含当天)出生的锦江区户籍小班幼儿。(已被教办园录取的幼儿,不能再参加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报名,如违反此项规定则取消教办园录取资格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报名资格)。

登记流程:

(1)发布公告:6月7日—6月11日幼儿园发布招生公告

(2)网上登记:6月14日9:00—6月18日17:00进行网上报名登记(每个幼儿只能选择1所锦江区内招生登记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网上登记)。幼儿法定监护人可通过登录锦江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报名登记系统,或通过登录锦江区教育局官方网站提供的链接进入锦江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报名登记系统为幼儿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3)现场资格确认:6月19日—6月20日幼儿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资料到网上登记的幼儿园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4)微机派位: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数小于计划学位数,幼儿园则全数录取;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数大于计划学位数,则采取微机派位方式录取。派位工作由纪检部门监督,家长代表参与,并全程摄像。家长代表选择方法:本次招生报名登记系统生成且资格审核合格名单中顺数第三位、倒数第三位和中间一位。

(5)录取结果公示:6月25日各幼儿园公示新生录取名单。幼儿法定监护人也可登录网上报名登记系统查询幼儿录取结果。同时,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公布空余学位数,并于当日完成补录工作。

微机派位未被录取的幼儿可在录取名单公布后到区内其它仍有空余学位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咨询报名。

(6)新生办理报名手续:7月5日—7月9日,各幼儿园通知幼儿法定监护人办理新生报名手续。

其他注意事项: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按照分等级定价的原则,实行政府指导价,一级园最高不超过1500元/生.月,二级园最高不超过1200元/生.月,三级园最高不超过900元/生.月。伙食费据实收取、按实结算。具体幼儿园收费标准可通过幼儿园招生公告或电话咨询了解。网上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每个幼儿只能选择1所锦江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网上报名登记,有多报、虚报、谎报、瞒报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若双胞胎(多胞胎)选择同一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登记的,由法定监护人在现场资格确认时,自愿选择微机派位方式,即选择分别使用流水号进行独立微机派位或选择共用1个流水号进行捆绑微机派位。“多子女家庭”中除当年入园的适龄幼儿外,还有在2018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含当天)出生的锦江区户籍幼儿,幼儿监护人可自主选择为其进行捆绑报名。即同一家庭中符合2021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条件适龄幼儿完成网上登记后,在现场资格确认时,家庭中其他在2018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含当天)的锦江区户籍幼儿可与其选择同一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捆绑报名。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规定,幼儿园每年组织一次集中公开招生。符合条件的军人、高层次人才、抗疫医务人员、消防救援队伍等的子女入园,按照相应政策执行。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锦江区教育局。

咨询电话:028-84557353

地址:锦江区三官堂街13号

附件:成都市锦江区2021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信息一览表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21〕34号)要求,结合区域实际,现将青羊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021年招生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招生原则

(一)就近入园。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根据本年度的招生计划,优先招收年满3周岁(即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间出生)的户籍在幼儿园划片范围内的幼儿入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秋季集中统一招生;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二)免试入园

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测试,不得以开设特色班、实验班等形式变相遴选生源,不得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幼儿就读。

(三)公开公平

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进一步完善招生公示制度,从发布招生信息、报名到录取全程全面公开,严格按政府指导价收费,接受社会监督。

招生办法

(一)报名对象

青羊区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统一招收(即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间出生)小班幼儿,优先招收户籍在幼儿园划片范围内的适龄幼儿。已被青羊区教办幼儿园公示录取的幼儿,不得再参加区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登记报名。

(二)统一网上报名,现场资格确认

凡是报名就读我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适龄幼儿,统一实行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6月14—18日,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通过登陆成都市青羊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139.155.76.218:8888/)进行网上报名,或者通过登陆青羊区教育局官方网站提供的链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2

现场确认。6月21—23日,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幼儿户口薄原件、复印件,到网上选报的幼儿园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幼儿园应当场告知家长资格确认结果。现场确认时应设置“一米线”,当现场家长较多时应安排休息室有序等候。

3

资格审核。23日,汇总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报名幼儿信息,对所有报名登记幼儿的信息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多报、虚报、谎报、瞒报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三)公布录取名单,办理入园登记

若划片服务范围的幼儿报名数大于学位计划数,应采取微机派位方式录取,6月24日邀请家长代表、纪检人员等观摩录取现场;对于未被录取的幼儿,由区教育局根据区域幼儿园学位余缺情况,做好幼儿入园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6月28日—7月2日,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公示栏公示拟录取新生名单;7月9日前,办理新生入园登记。如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园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园资格。以上工作结束后,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可继续招录其他适龄幼儿入园。

(四)报名材料

1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幼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的首页、户主页、幼儿页);

3

现场确认登记表(现场领取并填写)。

其他事项

(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按照分等级定价的原则,实行政府指导价,一级园最高不超过1500元/生.月,二级园最高不超过1200元/生.月,三级园最高不超过900元/生.月。伙食费据实收取、按实结算。具体幼儿园收费标准家长可通过幼儿园咨询电话了解。

(二)多胞胎、多子女家庭报名时,家长可自愿选择多胞胎、多子女绑定录取。多子女家庭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未达入园年龄的其他子女与当年入园子女就读同一幼儿园,未入园子女与当年入园子女应保证在同一幼儿园就读至少一年。

(三)符合相关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港澳台、外籍适龄儿童、现役军人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等),均按相应政策执行。

(四)青羊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28-86632155,地址:青羊区瑞联路151号。

附件1

成都市青羊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2021年招生计划表

附件2

成都市青羊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2021年招生工作具体日程安排

6月7—11日

在“青羊教育”微信公众号、青羊区教育局官方网站、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公告栏分别发布招生公告。

6月14—18日

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陆成都市青羊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网上报名系统(http://139.155.76.218:8888/)进行网上报名。

6月21—23日

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家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幼儿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到网上所报幼儿园的现场进行资格确认和审核。

6月24日

微机派位。

6月28日—7月2日

幼儿园张榜公示拟招收新生名单。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到报名的幼儿园或者登录成都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录取结果。

7月9日前

办理新生入园登记。

招聘对象:成华区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统一招收年满3周岁(即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间出生,含当天)本区户籍的幼儿。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根据本年度招生计划,优先招收成华区户籍适龄幼儿。

备注:已被教办园录取的幼儿,不能再参加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报名,如违反此项规定则取消教办园录取资格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报名资格。

招生计划表:

登记报名:2021年成华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幼儿数超过计划招生数,采取微机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对象。

(一)网上报名:6月14日上午9:00—18日下午17:00。登陆服务平台http://chxqph.cdzk.org,进行网上报名。

(二)现场确认

1.审核时间:6月19日9:00-12:00,14:00-17:00。

2.审核地点:网上报名的幼儿园。

3.办理人员: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4.所需材料:

(1)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2)幼儿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份

(3)《成华区2021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诚信承诺书》(附件3);

双胞胎或多胞胎幼儿家长在《诚信承诺书》上向幼儿园确认独立摇号或捆绑摇号的报名方式。

(三)微机派位

6月24日进行微机派位。若幼儿报名数大于幼儿园招生计划数,采取家长代表参与微机派位方式录取(地点待定)。摇号工作由纪检部门监督,家长代表参与,并全程摄像。

因疫情原因,本次招生仅邀请按报名系统生成且资格审核合格先后顺序中间1或2位家长代表到现场参与摇号工作。

录取结果展示:6月25日,幼儿园公示拟录取新生名单,有空余学位的园点同时公布空余学位数并于当日完成补录工作,微机派位未被录取的幼儿可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到区内其它仍有空余学位的普惠性幼儿园咨询报名。如补录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将采用微机派位的方式确定补录结果。

办理入园:

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幼儿园通知,到园登记确认,办理入园手续。如无特殊情况,未在幼儿园规定时间内登记确认的视为放弃入园资格。

注:逾期未办理入园手续,视为自动放弃。

注意事项:(一)成华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不划片,区内户籍适龄幼儿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幼儿园报名。

(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按照分等级定价的原则,实行政府指导价,一级园最高不超过1500元/生.月,二级园最高不超过1200元/生.月,三级园最高不超过900元/生.月。伙食费据实收取、按实结算。家长可通过幼儿园咨询电话了解意向性幼儿园具体收费。

(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成华区教育局。如需咨询,请致电成华区教育局学前与终身教育科。

咨询电话:028-84329876。

地址:成都市建设南新路59号成华区教育局

报名登记表

▲点击图片保存后打印

诚信承诺书

▲点击图片保存后打印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21〕34号)要求,现将成都市武侯区2021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招生原则

发布招生公告

6月7日—6月11日:区教育局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相关幼儿园门前公告栏等发布招生公告。

网上报名

6月14日10:00—6月18日17:00,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注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现场确认

6月19日—20日,适龄幼儿1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证件,到网上所报幼儿园的现场进行资格确认。幼儿园应当场告知家长资格确认结果,并发放现场资格确认回执单。

6月20日17:00前,幼儿园公示报名资格确认情况。逾期未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或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招生学位

2021年武侯区53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含1所其他部门办的成都铁路通信设备厂幼儿园),秋季招生1997个学位(详见附件)。

招生安排

按市教育局安排,凡是报名就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适龄幼儿,统一实行网上报名。

发布招生公告

6月7日—6月11日:区教育局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相关幼儿园门前公告栏等发布招生公告。

网上报名

6月14日10:00—6月18日17:00,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注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现场确认

6月19日—20日,适龄幼儿1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证件,到网上所报幼儿园的现场进行资格确认。幼儿园应当场告知家长资格确认结果,并发放现场资格确认回执单。

6月20日17:00前,幼儿园公示报名资格确认情况。逾期未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或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电脑随机录取

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规定程序录取新生,不得提前预约、登记和招录。若幼儿报名数大于学位计划数,将采取电脑随机录取方式录取,时间定于6月24日,届时将根据相关要求邀请家长代表观摩电脑随机录取工作。

公布录取名单

6月28日—7月2日,幼儿园通过公示栏张榜公示拟录取新生名单。

办理入园登记

7月3日—9日,家长持户口簿、现场资格确认回执单等相关材料到幼儿园办理新生入园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园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园资格。以上工作结束后,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可继续招录其他适龄幼儿入园。

01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按照《关于印发成都市武侯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教办【2021】49号)文件,保教费分等级定价的原则,实行政府指导价:一级园最高不超过1500元/生•月,二级园最高不超过1200元/生•月,三级园最高不超过900元/生•月。伙食费按照《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成都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成发改收费〔2012〕963号)文件精神,据实结算。

动态调整后的保教费标准,原则上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执行,原标准高于新标准,在园老生按照新标准执行。

每所园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幼儿园公告。

02

多子女家庭(双胞胎、多胞胎或符合条件的“二孩家庭”)由监护人按照每名幼儿限报1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原则,自主选择同所或不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报名。选择同一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若幼儿报名数大于学位计划数,由监护人自主选择摇号方式,即共用1个流水号进行捆绑摇号或分别使用流水号进行单独摇号。

03

如有疑问,可电话或现场咨询拟报名幼儿园。如有其它问题,也可电话咨询武侯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

联系电话:028-85061707

地址:武侯区黉门街29号

附件

武侯区2021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计划表

根据《四川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川教〔2020〕1号)、《成都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成教办〔2020〕9号)文件要求,温江区开展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认定工作。经认定,成都市温江区育才幼儿园等45所幼儿园成为温江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将执行政府指导价。2021年温江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详细名单

请看下图

温江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公告,于6月7日-11日对外发布。

报名登记对象

年满3周岁(即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间出生),户籍在幼儿园划定服务范围内的幼儿。

5月31日上午公办园电脑随机派号未录取的幼儿可参与本次公办园补招和普惠性民办园招生。已录取的幼儿不得参与本次报名登记,一经发现取消在我区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入园资格。

报名登记时间和方式

本次报名登记实行“网上报名登记+现场资格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家长(法定监护人)在6月15日9:00—6月22日17:00期间,登录龙泉驿区2021年幼儿园网上报名系统,仔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后,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每名幼儿限报1所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

现场资格确认

6月23日—30日,现场资格审核。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根据网上预约的审核时间,执规定提交材料到报名幼儿园(新建幼儿园到指定资格审核和录取公示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幼儿园当场告知资格确认结果。6月30日下午资格审核结束后,由各幼儿园公示审核结果及名单,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或到报名幼儿园公示栏(新建幼儿园到指定公示地点)查看审核结果。

双胞胎(多胞胎)幼儿完成网上报名后,由家长按照每名幼儿限报1所幼儿园的原则,在现场确认资格时应自主选择独立录取或捆绑录取方式:

方式1:独立录取。每名幼儿使用各自的预报名号,独立参与电脑随机录取,根据派位结果确定是否录取。

方式2:捆绑录取。确定1名幼儿的预报名号共用,捆绑参与电脑随机录取,根据该号录取结果确定捆绑幼儿是否录取,录取则视为捆绑幼儿全部录取,未录取则视为全部未录取。

资格审核提交材料清单

一般家庭需要提交的资料: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幼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幼儿页)。

拆迁未安置家庭需要提交的资料: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幼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幼儿页)、拆迁协议。同时,租住房屋者需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自购房者需提供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并同时提供有二维码验证标识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或《网签合同信息查询记录》。

拆迁已安置、户籍未迁移家庭需提交的资料: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幼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幼儿页)、拆迁协议和分房协议。

新建幼儿园资格审核和录取公示地点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电脑随机录取

7月5日,审核通过幼儿数超过核定计划招生数的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进行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采用成都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软件。电脑随机录取现场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区教育纪检监察部门代表,街镇代表、督学代表、园长代表、家长代表等到场监督、见证电脑随机录取过程。

公布录取结果

7月5日,公布录取结果。适龄幼儿监护人可登录报名系统或幼儿园公示栏查看录取结果,了解办理入园相关要求。

办理入园登记

7月10日—12日: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携带所报幼儿园入园要求的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新生入园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园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幼儿园不再保留学位。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的幼儿园空缺学位不再补录。

多子女家庭孩子在办理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小班入园手续时,家长可自愿向幼儿园提交申请,未达入园年龄的其他子女与当年入园子女就读同一幼儿园,未入园子女与当年入园子女应保证在同一幼儿园就读至少一年。

新建幼儿园达到开园标准后方能开园,办理入园时间另行通知,请家长在选择新建幼儿园时慎重考虑。

收费标准

保教费收费标准有所调整,公办园收费以市发改委印发的收费文件为准,普惠性民办园收费以区行政审批局印发的收费文件为准;伙食费按月收取,据实结算。

招生划片

龙泉驿区2021年公办幼儿园补招共计49所,计划招生3033人;普惠性民办园共计41所,计划招生4614人。

龙泉街道

龙泉街道公办幼儿园补招8所,计划招生545人;普惠性民办园11所,计划招生1190人。招收年满3周岁(即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间出生)户籍在龙泉街道和东安街道聚和社区、红咏社区、顶佛寺村、书房社区、平安村的适龄幼儿。

大面街道

大面街道公办幼儿园补招7所,计划招生365人;普惠性民办园14所,计划招生1680人。招收年满3周岁(即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间出生)户籍在大面街道和东安街道蒲草村、洪河村(含中铁国际城、海亮彩悦府)的适龄幼儿。

十陵街道

十陵街道公办幼儿园补招9所,计划招生812人;普惠性民办园6所,计划招生560人。招收年满3周岁(即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间出生)户籍在十陵街道范围内的适龄幼儿。

同安街道

同安街道公办幼儿园补招2所,计划招生75人;普惠性民办园4所,计划招生385人。招收年满3周岁(即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间出生)户籍在同安街道范围内的适龄幼儿。

西河街道

西河街道公办幼儿园补招9所,计划招生581人。普惠性民办园4所,计划招生589人。招收年满3周岁(即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间出生)户籍在西河街道范围内的适龄幼儿。

柏合街道

柏合街道公办幼儿园补招6所,计划招生306人;普惠性民办园1所,计划招生140人。招收年满3周岁(即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间出生)户籍在柏合街道范围内的适龄幼儿。

洛带镇

洛带镇公办幼儿园补招3所,计划招生267人;普惠性民办园1所,计划招生70人。招收年满3周岁(即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间出生)户籍在洛带镇范围内的适龄幼儿。

洪安镇

洪安镇公办幼儿园补招3所,计划招生50人。招收年满3周岁(即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间出生)户籍在洪安镇范围内的适龄幼儿。

山泉镇

山泉镇公办幼儿园补招2所,计划招生32人。招收年满3周岁(即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间出生)户籍在山泉镇范围内的适龄幼儿。

招生咨询

龙泉驿区教育局职成幼科。招生咨询:84857671;招生投诉:88469929。

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

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普惠性民办

(公益性)幼儿园网上报名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2021年新都区普惠性民办(公益性)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现将网上报名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各幼儿园所在镇(街道)年满3周岁(即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间出生)的户籍幼儿(各幼儿园招生计划见后文)。

二、网上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

6月14日9:00—6月18日17:00

2.报名流程

6月14日9:00—6月18日17:00,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登陆2021年新都区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网上报名系统链接(http://xdedu.cdyzb.net)

家长可选择户籍所在镇(街道)一所普惠性民办(公益性)幼儿园进行网上报名。

3.现场资格审核

6月19日9:00—17:00,网上报名成功后,幼儿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诚信承诺书、幼儿户口簿和出生证明原件到所报名幼儿园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需要进行双胞胎(多胞胎)和多子女绑定录取的,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向幼儿园提出申请)。

4.电脑摇号

6月21日—25日,若报名幼儿数大于招生计划数,采取电脑摇号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若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报名审核通过名单即为录取名单。

名单确定后,各幼儿园张榜公布拟招收新生名单。幼儿法定监护人可到报名的幼儿园大门处或在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录取结果。

5.办理入园登记

6月28日9:00—17:00,幼儿法定监护人持幼儿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到被录取幼儿园办理入园登记。

6.注意事项

家长须保证网上填报及上传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漏报、错报等原因导致网报不成功的,责任自行承担。若存在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特别提醒

各幼儿园按照新都区2021年最新镇(街道)行政区划招收幼儿园所在镇(街道)适龄户籍幼儿。具体行政区划调整内容详见文末《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新都区调整部分镇(街道)行政区划的批复》(成府函〔2019〕125号)文件。

新都区普惠性民办(公益性)幼儿园

招生名单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新都区调整

部分镇(街道)行政区划的批复

许多家长关注民办幼儿园招生安排

小育有求必应

青白江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2021年招生工作公告

安排!

招生信息公告

招生工作日程

6月7日—11日

通过区教育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社区和幼儿园门前公告栏分别发布招生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幼儿园的名称、地址、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方式等信息。

6月14日—18日

报名及资料审核。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证件等材料,自愿选择招生范围内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报名登记。

6月21日—25日

区教育局审核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报名登记情况,若服务范围内的幼儿报名数大于学位计划数时,对该园采取微机派位方式录取。双胞胎或多胞胎幼儿若需微机派位方式录取,由法定监护人在以下两种方式中自主选择其中之一。

方式一:独立派位。每名幼儿使用各自报名流水号,独立参与微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是否录取。

方式二:捆绑派位。确定1名幼儿报名流水号共用,捆绑参与微机派位,根据该号派位结果确定全部幼儿是否录取。

6月28日—7月2日

幼儿园张榜公示拟招收新生名单。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到报名的幼儿园查看录取结果。

7月5日—6日

家长持户口簿、幼儿预防种证等到幼儿园办理新生入园手续,逾期未办理入园手续,视为自动放弃。

(学区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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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山市公办幼儿园委托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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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山市公办幼儿园委托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各镇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以及《中山市公办幼儿园深化改革实施方案》(中府办〔2020〕8号)精神,探索“委托管理”的公办幼儿园办园模式,进一步推进公办幼儿园办园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办园活力,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中山市公办幼儿园委托管理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6月8日

中山市公办幼儿园委托管理工作指引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以及《中山市公办幼儿园深化改革实施方案》(中府办〔2020〕8号)精神,探索“委托管理”的公办幼儿园办园模式,进一步推进公办幼儿园办园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办园活力,特制订本工作指引。

一、适用对象

本指引适用对象指由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利用国有(集体)资产举办,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委托第三方进行管理的非营利性公办幼儿园。其中,由民办幼儿园转型成立的公办幼儿园,如原办学方符合委托条件的,可以继续参与办园管理。

二、基本原则

(一)突破固化模式,推动“委托管理”。通过在短时间内将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快速复制或共享到公办幼儿园,促进受托公办幼儿园办学水平明显提升,满足广大群众对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

(二)积极审慎,稳步推进。以“既积极又稳妥”为基本工作原则,以“一园一案”为基本工作方式,由镇区教育部门统筹,保持积极审慎的态度,稳步推进公办幼儿园委托管理工作,确保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严禁公办幼儿园出售、出租和转变办园类型。

(三)坚持标准条件,规范遴选程序。公办幼儿园委托管理工作需坚持“从严把关、好中选优”的原则,在公办幼儿园购买服务进行管理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举办方和受委托方的权利义务。

三、委托管理模式

(一)举办方与受委托管理方签订《幼儿园委托管理服务合同》。举办方履行公办幼儿园举办责任,向受委托管理方提供含园舍、设施条件及其他必要的支持,对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安全卫生、文化建设、资产管理与维护、教职工聘用与管理等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管,确保幼儿园规范办园。同时确保幼儿园教职工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业务培训、教学研究等享受与其他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同等的权利。

(二)受委托管理方依据相关法规政策要求对幼儿园实施自主办园,并自觉按受举办方指导与监管,享受各级政府规定的扶持政策。

(三)幼儿园教职员工由受委托管理方派出,与受委托管理方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薪酬由受委托管理方发放。

(四)幼儿园按自收自支公办园标准收费,实行经费包干,“一年一审计”。受委托管理方必须在举办方指定的银行设立基本银行账户,幼儿园所有收入与支出实行专户管理。

四、公办幼儿园管理要求

(一)按照国家、省、市、镇(区)关于依法治教、依法办园的要求,制定公办幼儿园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幼儿园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各种组织机构(园务委员会、党、团、教代会、工会、家委会等)。

(二)公办幼儿园应切实加强园舍、设备、绿化日常管理和维护等工作,努力改善办园条件。建立并执行规范的资产管理制度和财务会计制度,做到账目清楚、合法规范。

(三)对公办幼儿园实施“管理输入”,派出管理团队负责幼儿园的日常管理与运营,规范办园,保障办园质量。包括:

1.管理团队由执行团队、保教团队和运营支持团队组成(各团队成员不相互兼任)。执行团队常驻幼儿园,包括园长和副园长,履行幼儿园领导与管理工作职责,实行园长负责制。保教团队常驻幼儿园,包括专任教师、保育员,负责开展保育、教学工作。运营支持团队负责为幼儿园提供运营支持,定期组织开展业务指导、教学研讨、财务管理、保健检查及其他后勤工作。

2.根据《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教师〔2013〕1号)等要求配足教职员工团队。

3.建立优教优酬的薪酬激励制度,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幼儿园的办学成本制订切实可行的“幼儿园教职员工薪酬发放方案”,报举办方审核后执行。按规定办理教职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足额及时发放教职工待遇,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为教职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

4.建立完善劳动人事方面的内部规章制度,构建合法合理、切实可行的员工奖惩机制,规范用人、管人行为,依法维护教职员工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

5.构建教、研、训一体的教师培养机制,制订切实可行的师资培训、激励和评价制度,并严格贯彻落实,引领各层次教师专业成长。

(四)公办幼儿园在办园规划、教育理念、课程设计、队伍培养等方面可以免费共享受委托管理方其他在办幼儿园的优质资源。

(五)受委托管理方应当充分考虑在幼儿园管理过程中可能涉及的税收、劳动关系、经济补(赔)偿、办园责任等风险。

(六)公办幼儿园实行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幼儿园正常的保育、教学秩序,创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按要求购买校(园方)责任险,鼓励购买食安险、无过错责任险等险种,减轻幼儿园在管理中的赔付责任。

(七)公办幼儿园应科学合理制定招生方案,规范招生工作管理,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进行。

(八)公办幼儿园发生师生伤害、公私财产损失等事故,受委托管理方未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及约定义务的,由事故导致园方的全部法律责任应由该受委托管理方承担,并由该幼儿园园长、副园长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五、委托管理服务费

(一)委托管理服务费由管理费、公用经费、执行团队薪酬费用、保教团队薪酬费用和运营团队薪酬费用等构成。执行团队、保教团队和运营团队薪酬总费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福利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等)不得低于当年保教费总收入的75%,其中,执行团队薪酬和保教团队薪酬总费用省一级幼儿园(相当于省一级)不得低于当年保教费总收入的55%,市一级幼儿园(相当于市一级幼儿园)不得低于当年保教费总收入的60%。当地政府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幼儿园办园水平,逐步加大财政性补助以提高幼儿园教师队伍薪酬。

(二)委托管理服务费资金来源于幼儿园保教费收入、财政性补助收入、举办方专项管理费拨款收入等。其中,举办方专项管理费由举办方根据受委托管理方的管理水平及幼儿园办园质量等与受委托方协商确定(镇属公办园建议按3.5万元/班/年标准作为参考),拨付至幼儿园银行基本账户。

六、评价与考核

由举办方制定《幼儿园考核评估办法》,对受委托的幼儿园管理水平和办园质量实行“一年一考核、三年一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受委托管理方继续参与公办幼儿园委托管理服务的参考。鼓励举办方根据年度考核结果,通过增加专项管理费或设立绩效奖励金等措施,对管理水平和办园质量突出的受委托管理方进行奖励,激励受委托方进一步提高幼儿园办园质量。

七、其他

(一)受委托管理方必须为实际受委托人,不得分包、转包幼儿园管理服务,不得通过挂靠等形式取得公办幼儿园管理服务权。受委托管理方向举办方缴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当受委托管理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作为违约金和相关损失补偿。

(二)各镇区可参考本指引,从当地实际出发,研究制订实施方案,指导公办幼儿园签订委托管理合同,保障举办方与受托管理方的权利义务。如国家和省相关政策作出调整,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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