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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安次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3年幼儿园老师招聘信息大全表

2023-07-22 13:39:49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廊坊市安次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3年幼儿园老师招聘信息大全表

廊坊市安次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廊坊市安次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廊人社发﹝2015﹞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2023年教师招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8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专业、技能,详见附件《廊坊市安次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15日(含)至2005年6月15日(含)期间出生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即1982年6月15日(含)以后出生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的;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校在读学生(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5.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安次区2023年拟公开招聘教师38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岗位条件要求见附件《廊坊市安次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岗位信息表》中相关解释说明如下:

(一)岗位信息表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以下人员可报考: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3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2021、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二)岗位信息表中专项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驻廊坊部队随军家属”的岗位,以下人员可报考: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以及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2023年)

2.“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3.“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廊坊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廊坊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4.“驻廊坊部队随军家属”是指:报名日(6月15日)之前已办理完驻廊坊部队随军手续的家属。

(三)岗位信息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

1.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专业要求为“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2.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四)其他:

1.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2.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3.关于教师资格证:取得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可以报考,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按照招聘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选岗、公示、聘用九个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安次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anci.lf.gov.cn/)和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平台(langfanganci.ikaowu.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6月15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于规定报名时间内登陆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平台(langfanganci.ikaowu.com)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开考比例: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1.报名时间:6月15日9:00-6月21日17:00。

2.报名交费。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即报名有效,否则报名无效。

交费时间:6月15日9:00-6月22日17:00。

3.考生完成网络报名后,登录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平台(langfanganci.ikaowu.com)打印《笔试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6月28日9:00开始。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同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4.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交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原扶贫手册(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姓名、身份证号、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发送到邮箱acqsydwzp@163.com申请退费,考务费由报名网站原途径退回,过期不予办理。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7月1日。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能力测验》两科,一张卷,答题时限120分钟,满分200分。

(3)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查询

查询时间:7月5日10:00。

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可登录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平台(langfanganci.ikaowu.com)查询。资格复审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形成的缺额,分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4)笔试注意事项

考生须熟读考场规则,按照考场规则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证件,遵守考场纪律,否则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列入黑名单。缺少任意证件者不得进入考场,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2.面试

(1)面试前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7月10日-7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到廊坊市安次区创业大厦北楼二楼大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请关注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

资格复审时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

②毕业证及有效期内(6个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校证明);

④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⑤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驻廊坊部队随军家属相关证明材料;

⑥《廊坊市安次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

⑦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⑧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考生必须本人携带复审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列入黑名单。

(2)打印《面试准考证》

打印时间:7月20日9:00开始。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同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在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平台(langfanganci.ikaowu.com)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的具体地点、时间及有关要求等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7月22日-7月23日

(4)面试注意事项

考生须熟读考场规则,按照考场规则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证件,遵守考场纪律,否则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列入黑名单。缺少任意证件者不得进入考场,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面试评委组成

每个面试评委组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主评委1名,评委6名。面试评委全部聘请域外评委担任。

(6)面试方法

①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每人不超过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考生提前备课10分钟。

②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成绩每半天在面试考点公布一次。

(7)面试有关要求

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个别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合理分组、分配招聘名额。每场面试前,每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列入黑名单。

3.考试总成绩的核算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采取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核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考察

考察人选公布时间:7月26日10:00。

考察时间:7月27日-8月8日。

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

1.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前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发现有犯罪记录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根据考试总成绩,对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照分组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笔试总成绩较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在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平台(langfanganci.ikaowu.com)公布进入考察考生名单。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

(五)体检

体检名单公布时间:8月11日10:00。

体检时间:8月14日。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

在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平台(langfanganci.ikaowu.com)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行支付。

(六)选岗

公示前,由区教体局组织报考未明确具体学校的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选岗。选岗方法:根据考试总成绩,对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照分组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选岗。相同岗位不同分组相同名次的考生笔试成绩高的优先选岗。详细方案由区教体局制定。

(七)公示、聘用

考察及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安次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anci.lf.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审批表》,报区人社局审批,并经市人社局备案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一经聘用,要求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间不予办理调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注: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等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在各相关环节后,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公示期结束后,对岗位再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廊坊市安次区监察委员会将全程监督。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别提醒: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选岗、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清楚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技术咨询电话:0552-7293916

     教体局咨询电话:0316-5125796

人社局咨询电话:0316-5895083

 

附件:

1.《廊坊市安次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廊坊市安次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分布表》

3.《未落实工作单位个人承诺书》

       4.《同意报考证明》

 

 

廊坊市安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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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0名(公办学校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3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见附件),可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suzhou.gov.cn)、苏州人才网(http://www.szrc.cn)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7日至2005年3月9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3月7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除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和报考高职校教师岗位的人员外,其他人员须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其中,2023年毕业生,如报名时暂无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录取报到时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须承诺在试用期内取得。报考高职校教师岗位的人员,暂无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承诺入职3年内取得。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至2023年8月31日。

7.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8.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9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9月9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jyj.szrc.cn。

1.报名、资料上传:2023年3月7日9:00—3月9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2023年3月7日9:00—3月10日16:00;

3.陈述申辩:2023年3月7日—3月11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3月7日9:00—3月11日18:00;

5.缴费确认:2023年3月12日9:00—3月13日12:00,缴费方式详见报名平台公告。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2-65224787。

2.通过初审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上传的材料将作为初审的主要依据,证书材料扫描或拍照成电子图片后上传报名系统,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M,格式为jpg或pdf,要求清晰、位正。上传的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材料主要包括:

(1)2023年毕业生须上传本人①身份证;②学生证;③所在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已毕业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④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⑤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⑥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或证明。

(2)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2021年、2022年往届毕业生,须上传本人①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④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3)国(境)外学历人员,须上传本人①身份证;②学生证;③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人员提供入学通知书);④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⑤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或证明。

(4)其他人员须上传本人①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③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3,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13日13:00-16: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不予退费。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日期初定为2023年3月19日(周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报名者经资格审定合格并办理笔试相关手续后,于2023年3月16日(周四)起登录苏州市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zjyksy.com)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拟任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4.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6.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于2023年3月23日(周四)起登录苏州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jyj.suzhou.gov.cn/)查阅成绩及参加面试情况。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初定于3月底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告。

2.招聘单位将于资格复审前与考生确认参加面试情况,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面试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资格复审与面试的人员名单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备案,于面试前2天在招聘单位网站公示,公示后放弃考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陈述申辩。

六、面试

1.面试初定于3月底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主要以考察拟任岗位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为主,个别岗位面试,须增考专业技能测试。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主管部门同意,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以决定不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局管校用的管理模式,自觉服从教师交流安排。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15646。

本《公告》由苏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5224787。

   

附件:2023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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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建平县农村中小学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建平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43名、校医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农村小学教师160名;

(二)农村初中教师60名;

 (三)特殊教育教师3名;

(四)县城幼儿园教师15名;

(五)职教中心教师5名;

(六)校医5名。

具体岗位信息《2023年建平县农村中小学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户籍要求:农村小学教师岗位限建平县户籍,其他岗位不限户籍。配偶在建平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且有正式编制的,如符合招聘条件,报考任何岗位都不受户籍限制,但须提交配偶单位出具的证明。

(三)学历要求:

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普通高校师范专业专科或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农村初中教师岗位、职业教育心理健康教师岗位的应具有高中起点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普通高校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岗位、校医岗位、职业教育护理专业教师岗位的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职业教育教师岗位还须有三年及以上实际工作经历(不含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具有国家承认的辅修学历、学位证书;以国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四)年龄要求:

年满18周岁以上,其中:专科及本科学历的不超30周岁(1992年7月3日(不含)至2005年7月3日(含)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或具有中级教师职称的不超35周岁(1987年7月3日(不含)至2005年7月3日(含)期间出生);校医或护士岗位、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教师职称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7月3日(不含)至2005年7月3日(含)期间出生)。 

(五)专业要求:

小学语文、数学岗位不限专业,其他岗位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专业与其本科所学专业必须属同一类别,且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以研究生学历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还要求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必须是师范专业。(详见附件1《2023年建平县农村中小学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岗位信息表》)。

(六)教师资格要求:

除校医、职业教育中心护理专业教师岗位外,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23年建平县农村中小学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岗位信息表》),申请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需提供认定机构开具的认定通过证明。

(七)招聘岗位要求的户籍、工作经历和其他条件的计算日期为2023年7月3日。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2.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党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人员,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人员。

4.建平县在编教师。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chaoyang.gov.cn/)、建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njp.gov.cn)上统一发布。后续相关公告(公示)均在建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包括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笔试成绩、面试时间、总成绩、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为防止报名时出现考生扎堆拥挤情况,实行网上提前约号,约号网址为:http://zhaopin.lnjpedu.com。网上约号系统开通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8:30,关闭时间为2023年7月6日16:00。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8:30至7月7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 建平县教师进修学校  

4.报名审核需提交的材料:

(1)《2023年建平县农村中小学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校医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预毕业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学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毕业时间、是否是师范生等,加盖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扫描件;

(5)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须同时提供本人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证明(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打印截图),或认定机构开具的认定通过证明;

(7)报考语文学科的须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2023年建平县农村中小学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校医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9)报考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提供单位证明;

(10)配偶单位出具的证明,同时须提供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1)有师范专业限制的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师范专业证明(附件4)。

5.注意事项:

(1)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考生提供的材料和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

(2)每名考生凭有效证件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不设开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为所报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

笔试满分100分,答题时间120分钟。

笔试结束后,建平县教育局、建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计划对笔试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全部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分岗位依次进行递补。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建平县教育局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仍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建平县政府网站的通知为准。

面试形式:中小学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特殊教育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形式,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学科的教学素养和教学技能(幼儿教师、音乐教师、美术教师增加才艺展示,幼儿教师展示命题简笔画、弹琴、舞蹈;音乐教师展示电钢琴弹唱;美术教师展示命题简笔画),试讲选用教材为建平县各学段现行教材。

职教中心教师岗位、校医岗位采取答辩的形式。

面试时限:幼儿教师岗位20分钟(试讲10分钟,才艺展示10分钟);音乐美术教师岗位15分钟(试讲10分钟,才艺展示5分钟);其他岗位10分钟。

面试满分100分(幼儿教师、音乐美术教师试讲50分,才艺展示50分)。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成绩汇总

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计入个人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列前,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加试面试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建平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项目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项目,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按照各岗位面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确定拟考察人选。

(六)考察

对拟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因考察不合格、考生自愿弃权及其他原因、且在岗位选择前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合格、体检合格人员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岗位选择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前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岗位选择。报考同学段相同学科的考生在选择岗位时,按照同学段同学科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具体岗位,如总成绩并列,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选定岗位之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建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5年(含试用期)内不得申请向建平县县城及建平县县域外调动工作。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试题答案以授权委托的命题机构提供的答案为准。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在考察期间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由考生个人负责。

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均由2023年建平县农村中小学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报名咨询电话:0421—7821310

 

附件:

附件1:2023年建平县农村中小学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岗位计划信息表(3)

附件2:2023年建平县农村中小学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校医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附件3:2023年建平县农村中小学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校医考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4:2023年建平县农村中小学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师范类专业证明

 

建平县教育局建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2日

2023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为保障教育教学工作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市公办学校师资需求情况,决定组织开展我市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制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全市计划招聘新任教师2641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有关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中各岗位信息表要求);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

7.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函,有需要面试的岗位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岗位信息表》有特别说明的,按特别说明要求执行。说明要求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以保证教师队伍的稳定。

2.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结果为准,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3.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4.2023年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2023年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时间截止至2023年8月31日。其他报考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其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最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

5.报考的岗位要求的“师范专业”是指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不含师范类院校非师范专业毕业生)。

6.报考的岗位如果要求“须具备两年及以上相应学段和学科教学经验”的,考生在资格审核时,应同时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两年及以上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学经验的工作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凭证等。

三、报名

本次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

根据闽教师〔2023〕27号精神,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一次教师招聘笔试服务,包含网络报名、命题、制卷及评卷等服务,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报名,并及时关注考试相关信息。报名时间为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考资格审查

在网上报名期间,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学校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进入面试和考察阶段时,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等应准确无误,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4.报考人员报考后应密切关注网上初审结果。报考人员网上初审状态如果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如果报考人员符合报考条件,而网上初审状态为“不通过”的,应在第一时间网上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笔试加分手续办理

申请加分所需材料及办理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由各招聘单位另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泉州市直机关金山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及市妇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二)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原始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商人社部门研究后报市教育局、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一)考试方式

具体考试形式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或仅笔试的方式进行,有关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泉州市直机关金山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及市妇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相关通知。

(二)笔试

4月30日全省统一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原始成绩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计算。仅考“教育综合知识”者以“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作为笔试原始成绩。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线为5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面试对象。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原始成绩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对象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形式、内容和时间等由各招聘单位(学校)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四)考试成绩

1.考试采用仅笔试的,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即综合成绩。

2.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福建省泉州市直机关金山幼儿园的考试成绩在泉州市直机关金山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市妇联网站上公示7日,各县(市、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学校的考试成绩在各县(市、区)政府网站上公示7日。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可体检、考察、聘用。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网站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职位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取笔试原始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原始成绩也相同,取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的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面试成绩皆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决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用人单位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根据招聘单位(学校)权限分别在市妇联、各县(市、区)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其中,同一岗位涉及多个聘用学校的,由报考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优先选择聘用学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体检对象的确定方式决定优先选择顺序。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公告通过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招聘后续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各招聘单位网站相关信息,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有招聘岗位有关信息、招聘进展情况咨询,请联系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网站发布的《2023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以及市人社局等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95-22798807、22112393。

(四)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2785162、22781630。

附件:2023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泉州市教育局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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