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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2023年下半年教师招聘公告(33名) 重庆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

2023-07-23 10:26:47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重庆市渝北区2023年下半年教师招聘公告(33名) 重庆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

重庆市渝北区2023年下半年教师招聘公告(33名)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重庆市第八中学校工作人员33名。具体岗位类别、数量及条件等详见《渝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拟录(聘)用公示环节的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按照“对年对月”累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四)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3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5周岁,在1986年8月14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其中,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年龄可放宽3周岁。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应聘人员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查。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对2021年、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按“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名应聘相应岗位,如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在取得教师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和报名须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在2022年8月14日9:00至2022年8月16日18:00前登录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qzpta7.chinasyks.org.cn:18443/New_cqyubeirs/index.html#/index),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免冠登记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报考人员网上报名1日后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报名是否通过(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区教委)。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请再次认真核对本人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是否符合招聘简章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避免误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如因审核未通过的,须在2022年8月17日上午12: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并重新提交。

  (二)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8月14日9:00至8月18日17:00前在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按市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收取),确认参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请考生注意确认缴费是否成功,逾期不再补缴。缴费完成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退还其报名考务费。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经渝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后,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通过后,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8月26日9:00起至8月29日10:30,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笔试时间需要调整的,准考证打印时间则相应调整。

  各岗位报名人数和最终交费人数一览表将于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左右,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公布。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具体内容为:

  (1)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专业知识(学科知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占比30%;专业知识(学科知识)占比70%。笔试试题为高中学段。

  (2)竞赛教练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专业竞赛知识(学科知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占比30%;专业竞赛知识(学科知识)占比70%。,笔试试题为高中学段学科竞赛知识。

  《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笔试大纲参照《2022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2年4月12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执行。

  2.笔试初定为8月29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3.笔试后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规则:

  (1)笔试中缺考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2)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选,按照专业技能测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5: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可根据具备资格人数逐一下调至2:1,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专业技能测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经渝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后,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4)进入资格审查人选名单等事项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针对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在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示期间进行。

  按规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见附件5)。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暂定于2022年9月,具体时间、地点由区教委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由招聘方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结合考生考试成绩研究确定,原则上不超过2轮。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渝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查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4);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由渝北区人力社保局和渝北区教委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左右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专业技能测试方式采取上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处理教材、驾驭课堂的能力、教育教学理念等。

  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综合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渝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维能力、专业素养和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综合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可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综合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员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对按规定降低开考比例至1:1的,其综合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综合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渝北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渝北区教委统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得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渝北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查拟聘人员提供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审查,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对考察不合格人员,组织考察的有关部门(单位)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研究后明确意见。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综合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通过渝北区人民政府网(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的人员在本区事业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或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发现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不完整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渝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本简章由渝北区人力社保局、渝北区教委、重庆市第八中学校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咨询电话:

  渝北区人力社保局:023-67825273、023-67806609;

  渝北区教委:023—67813597。

  重庆市第八中学校:023—65013028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渝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x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3.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docx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doc

5.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

2023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幼儿园教师招聘6名公告

2022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幼儿园教师招聘6名公告

http://chongqing.hteacher.net 2022-06-2113:40 重庆教师招聘[您的教师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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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教师招聘安排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7月2日

笔试时间:见公告

备考推荐:2022年教师招聘考试面授课程

一、单位简介

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幼儿园是龙山片区第一所独立建制的公办一级幼儿园,采取一园两址办园模式。园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充分营造色彩明亮的自然育儿环境氛围班级教室、寝室和盥洗室一体化空间设计,同时配备多功能室、美工室、生态种植区等活动区域,为幼儿和教职工的学习和生活提供支持与便利。我园秉承“一童一画一世界”的办园理念,切实践行“为幼儿和家长提供高质量教育服务”的办园使命。

为加快幼儿园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需优秀教师加盟。

二、招聘职位

幼儿教师6名

三、招聘要求

1.热爱幼儿,尊重幼儿,具有科学的教育观、儿童观

2.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本科优先),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一级幼儿园、示范幼儿园工作经验者、舞蹈特长者优先)

3.35岁及以下,具备良好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工作责任感强并热爱幼儿教育事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7月2日

2.报名方式:发送简历到QQ邮箱1946716100@qq.com张老师

3.联系电话:张老师13648399224

(二)面试

1.时间:等候电话通知

2.地点:渝北区冉家坝幼儿园松石园(渝北区龙山街道松石支路49号)

3.流程:

(1)资料审核: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个人简历等原件及复印件。

(2)自我介绍、面谈、试讲、特长展示。

4.体检:面试合格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

5.政审:体检合格后,到户口所在地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工作待遇

政审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以岗定薪,并按国家相关要求购买社会保险。

原标题:2022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幼儿园招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cqybhr.com/notice/notice-show.php?id=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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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重庆市渝北区和合第一幼儿园教师招聘简章

渝北区和合第一幼儿园招聘简章

渝北区和合第一幼儿园是一所一级公办园,位于重庆渝北区龙兴和合家园,两江新区核心区,区位优势明显。现面向社会招聘幼儿教师数名。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幼儿教师(有音乐、美术、体育特长者优先)保育教师数名。

二、招聘要求

1、有责任心、爱心、耐心,热爱幼教工作;

2、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

3、有教师资格证;有保育证

4、有幼儿园工作经验的优先;

5、男女不限,年龄在35岁以下。

三、福利待遇

单位购买五险,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休息,工资面议。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

五、报名方式

邮箱(直接投递简历):453060837@qq.com

电话(周一至周五8:30-17:00):67340805朱老师

2018重庆市巴南区招聘幼儿教师公告【34名】

【#教师招聘#导语】2018重庆市巴南区招聘幼儿教师34名,报名时间:2018年7月2日-7月3日,®无忧考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为促进我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7〕48号)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巴南区幼儿教师34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重庆市巴南区2018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受任何处分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8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之日前一日)

5.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开始前应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

8.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仔细阅读《简章》要求的“招聘范围和对象”,以及《重庆市巴南区2018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岗位条件,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一)报名时间:2018年7月2日-7月3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地点:巴南区人力社保局人事考试培训楼(鱼洞化龙路339号)。

(三)报名手续

1、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持学院盖章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等其他相关证件,此外,报考人员还须提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登记照片3张(黑白、彩色均可)。填写《重庆市巴南区2018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报名表可在网上下载打印并先行填写),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50元/科)。委托他人报名者需出示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四)《准考证》领取: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8年7月6日9:00-17:00到巴南区教委(巴南区松花江小学旁)领取。笔试时间、地点与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特别提醒: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未纳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经培养高校、高校所在地区的省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属同一专业的,经审核同意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公共科目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分值各100分。

(一)公共科目笔试(分值为100分)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为公共科目《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该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70%)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8年7月8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于2018年7月9日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二)专业能力测试(分值100分)

1.按同一招聘组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根据报考同一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的人员。若最后一名专业能力测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均进入专业能力测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人数×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其他达到专业能力测试比例的岗位进入专业能力测试人员笔试最低成绩及以上方可进入专业能力测试。其中,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2.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为技能实作考核。主要包括简笔画、自弹自唱、幼儿舞蹈、讲故事等。

3.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专业能力测试考官评定考生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90分以上(含90分)的,考官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专业能力测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90分以上(含90分)的,考官组须写出书面报告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于2018年7月12日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三)面试(分值为100分)

面试比例为1:2。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面试。如因确认自动放弃被取消面试资格,按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只作一次性递补,再次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比例达不到1:2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均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凡考生有缺考科目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方式为模拟讲课。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90分以上(含90分)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90分以上(含90分)的,该考生所在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具体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于专业能力测试后现场公布。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考察、选岗、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按同一招聘组拟聘用岗位及人数,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在确定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时,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也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讲课,按加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最终体检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以及《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人员名单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考察,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考核成绩不得低于60分)依次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考生于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交巴南区教委政工科进行资格复审。

(三)选岗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本组拟聘用人员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行选择聘用幼儿园。若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则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聘用幼儿园,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也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聘用幼儿园,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抽签决定选择幼儿园的先后顺序。考生选择聘用幼儿园后,不再更改。

具体选岗单位于体检后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

(四)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毕业时间、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用岗位、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考试考核等有关事宜,可登陆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查询。

八、聘用及福利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须在巴南区教育事业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未满服务期的,不得向区外交流调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2018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十、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联系电话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66227003、66233928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3-66227003、66239580

(三)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本简章由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点击下载>>>1.2018年重庆市巴南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一览表.xls2.2018年重庆市巴南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doc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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