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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滨海新区大田中心幼儿园招生简章 滨海县幼儿园报名时间表格下载官网网址

2023-07-26 10:13:24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滨海新区大田中心幼儿园招生简章 滨海县幼儿园报名时间表格下载官网网址

2023年滨海新区大田中心幼儿园招生简章

》》2022年滨海新区大田中心幼儿园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年满3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间出生)的幼儿。

二、招生计划

招收25人。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滨海新区塘沽、汉沽、大港区域户籍,户籍属于大田派出所、汉沽派出所、寨上派出所、河西派出所、茶淀派出所管辖的适龄幼儿

(二)具有滨海新区塘沽、汉沽、大港区域户籍,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但实际居住地址(须持有房屋产权证或拆迁证)属于上述派出所管辖区域的适龄幼儿。

说明:

1.具备上述两个报名条件之一的适龄幼儿均可报名

2.户籍户主须是父母或四老(祖父母、外祖父母)

3.房屋产权证所有人须是父母或四老(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拆迁证的须提供租赁备案证明

4.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无法体现幼儿与四老(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四、报名方法

(一)网上信息采集

时间:2022年7月2日(周六)9:00—15:00、2022年7月3日(周日)9:00—15:00

网址:http://hgzs.tjbhedu.cn:8888(该报名网站仅在报名期间开放,其他时间暂不开放,还请各位家长耐心等待)

说明:

1.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在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网址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电脑、手机均可,建议使用电脑),否则不具备参加电脑随机等额派位资格。

2.网上填报的幼儿信息须与户口簿一致。

3.每个适龄幼儿只限报一所滨海新区塘沽、汉沽、大港区域公办幼儿园,弄虚作假者将被视为信息无效,并取消参加电脑随机等额派位资格。

(二)现场验证

时间:2022年7月9日(周六)、2022年7月10日(周日)

按照当前防疫工作要求,为避免人员聚集,家长需在网上信息采集后,按照以下要求上网选取现场验证时间段,并到园进行验证。

1.选取时间段——2022年7月4日(周一)9:00—15:00登录网上信息采集网址(http://hgzs.tjbhedu.cn:8888)选取现场验证时间段,并自行下载打印《2022年滨海新区汉沽区域公办幼儿园验证预约单》(该报名网站仅在报名期间开放,其他时间暂不开放,还请各位家长耐心等待)

2.到园验证——严格按照所选时间段到拟报幼儿园参加验证,并携带《2022年滨海新区汉沽区域公办幼儿园验证预约单》、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备案证明、幼儿预防接种证(儿童保健手册)。

幼儿园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街大田镇富民小区

3.要求:

(1)验证时仅限一位家长来园办理(不带幼儿),按照当前防疫工作要求,请佩戴口罩,扫码,配合做好体温检测等工作。

(2)证件必须齐全且真实,持虚假证件者取消参加电脑随机等额派位资格。

五、录取办法

1.若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

2.若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幼儿园将安排时间进行现场电脑随机等额派位。届时,由公证处工作人员对现场电脑随机等额派位录取过程和结果予以公证,同时邀请区人大、政协及家长代表进行现场监督

3.电脑随机等额派位结束当天,及时将录取结果在幼儿园门口进行公示

4.若学位未满,幼儿园启动二次招生,直至录满为止。

六、新生报道时间

另行通知

七、服务热线

咨询电话:67227675、13622091656

咨询时间:8:30—11:30、13:30—17:00

监督举报电话:66897215

八、重要提示

网上信息采集时间内(7月2日9:00—15:00和7月3日9:00—15:00)如遇断电、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相关工作顺延。

九、收费标准

保育教育费:500元/月(其他收费项目详见幼儿园公示栏)

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滨海新区大田中心幼儿园。

分页导航第1页:天津滨海新区幼儿园招生简章汇总2022(目录)第2页:2022年汉沽实验幼儿园招生简章第3页:2022年汉沽第五幼儿园招生简章第4页:2022智星幼儿园招生简章第5页:2022年滨海新区太平第二幼儿园招生简章第6页:2022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中心幼儿园招生简章第7页:古林幼儿园2022招生简章第8页:2022年滨海新区大港育秀幼儿园招生简章第9页:2022年滨海新区新河第二幼儿园(塘沽一幼分园)招生简章第10页:2022年滨海新区天澜居幼儿园(塘沽第三幼儿园分园)招生简章第11页:2022年塘沽九幼招生简章第12页:2022年塘沽十一幼招生简章第13页:2022滨海新区渤海育才幼儿园招生简章第14页:2022年滨海新区第一幼儿园招生简章第15页:2022年滨海新区塘沽第一幼儿园招生简章第16页:2022年滨海新区大港栖凤幼儿园招生简章第17页:2022年滨海新区塘沽燕飞幼儿园招生简章第18页:2022年滨海新区大港凯旋幼儿园招生简章第19页:2022年滨海新区塘沽第八幼儿园招生简章(分园)第20页:2022年滨海新区汉沽第三幼儿园招生简章第21页:2022年滨海新区汉沽第三幼儿园(分园)招生简章第22页:2022年滨海新区海滨第二幼儿园招生简章第23页:2022年滨海新区大田中心幼儿园招生简章第24页:2022年滨海新区塘沽第十幼儿园招生简章第25页:2022年滨海新区新城中心幼儿园招生简章第26页:2022年滨海新区晨光幼儿园招生简章第27页:2022年滨海新区金色摇篮求实幼儿园招生简章第28页:2022年滨海新区塘沽新北幼儿园招生简章第29页:2022年滨海新区大港第四幼儿园招生简章第30页:2022年滨海新区塘沽西沽幼儿园招生简章第31页:2022年滨海新区塘沽第四幼儿园招生简章第32页:2022年滨海新区塘沽第五幼儿园招生简章第33页:2022年滨海新区塘沽第三幼儿园招生简章第34页:2022年滨海新区塘沽第三幼儿园分园招生简章第35页:2022年滨海新区塘沽第六幼儿园招生简章第36页:2022年滨海新区塘沽第六幼儿园分园(惠安里园区)招生简章第37页:2022年滨海新区天和城育树家幼儿园(塘沽第九幼儿园分园)招生简章第38页:2022年滨海新区大港第三幼儿园招生简章第39页:2022年滨海新区塘沽胡家园第一幼儿园招生简章第40页:2022年滨海新区汉沽小金星幼儿园招生简章第41页:2022年滨海新区汉沽第一幼儿园招生简章第42页:2022年滨海新区塘沽福州道幼儿园招生简章第43页:2022年滨海新区嘉欣童悦幼儿园招生简章第44页:2022年滨海新区南益育树家幼儿园(原东方剑桥幼儿园)招生简章第45页:2022年滨海新区大港第二幼儿园招生简章第46页:2022年滨海新区大港欣苑幼儿园招生简章第47页:2022年滨海新区天联第一幼儿园招生简章第48页:2022年滨海新区汉沽第四幼儿园招生简章第49页:2022年滨海新区塘沽第七幼儿园招生简章第50页:2022年滨海新区童心童画幼儿园招生简章第51页:2022年滨海新区大港太平中心幼儿园招生简章第52页:2022年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东沽幼儿园招生简章第53页:2022年滨海新区塘沽新港第一幼儿园招生简章第54页:2022年滨海新区大港润泽园幼儿园招生简章第55页:2022年滨海新区塘沽新河幼儿园招生简章第56页:2022年滨海新区塘沽远洋城第一幼儿园招生简章第57页:2022年滨海新区贝迪幼儿园招生简章第58页:2022年高新区第一学校附属幼儿园(航天城园区)招生简章第59页:2022年高新区第一学校附属幼儿园(御湖湾园区)招生简章首页末页余下全文共59页

滨海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发布

近日,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官网发布《2023年滨海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具体内容如下:

2023年滨海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天津市学前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及《市教委关于印发2023年天津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津教政〔2023〕7号)要求,结合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滨海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招生工作环节,促进各级各类幼儿园规范有序开展招生工作;坚持“便民利民惠民”的思想,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优化简化招生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坚持巩固学前资源建设成效,最大限度为幼儿提供学前教育学位;坚持推进科学保教,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园质量。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确保招生工作稳妥、有序,区教体局成立由分管学前教育副局长任组长,学前教育室、职成教育室、计划财务室、纪检审计室、办公室及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有关规定

(一)招生对象: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年满3周岁(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间出生)幼儿均可报名。

(二)招生时间:6月10日(星期六)开始公布招生简章,6月17日(星期六)开始招生。

(三)报名条件:

1.塘汉大区域幼儿园

(1)公办园:适龄幼儿报名时依据各园招生简章要求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和合法固定居住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居民户口簿户主、房屋产权证所有人应为幼儿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优先招收滨海新区户籍适龄幼儿。

(2)民办幼儿园:适龄幼儿报名时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和合法固定居住证明,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

2.各开发区及企业办幼儿园:依据各上级主管部门报名条件招生。企业办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可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四)招生方式:

1.塘汉大区域幼儿园

(1)公办园:采取“网上信息采集、现场资格验证、电脑随机等额派位”的录取方法。若报名人数大于招生人数,采取电脑随机等额派位的方法录取;若报名人数小于、等于招生人数,直接录取;若学位未满,启动二次招生,直至录满为止。二次招生安排以区教体局发布通知为准,招生方式按幼儿园二次招生简章执行。

(2)民办幼儿园:依据办园条件,合理确定招生规模,根据园所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招生方式。

2.各开发区幼儿园教育主管部门、企业办幼儿园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招生方式,完善招生措施,落实招生责任。

四、时间安排

按照市教委的要求,结合滨海新区实际,招生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公布招生信息:按全市统一时间,在区政府官网和“天津滨海教育”公众号上公布天津市滨海新区2023年招生幼儿园名单。

(二)张贴招生简章:6月10日至6月16日,各级各类幼儿园张贴2023年幼儿园招生简章,公布时间不少于7天。

(三)开始正式招生:6月17日(星期六)

1.塘、汉、大区域公办园

(1)网上信息采集。6月17日-18日,适龄幼儿家长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2)现场资格验证。6月24日,适龄幼儿家长携带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住证明及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拟报幼儿园进行验证。

(3)电脑随机等额派位。6月29日-30日,验证合格的适龄幼儿参加电脑随机等额派位录取,公证处予以公证,当天公布录取结果。

(4)根据各园录取情况,6月30日下午公布学位未满进行二次招生的幼儿园名单。

2.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企业办园上级主管部门及各民办幼儿园:6月17日-30日按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做好招生各环节工作。

五、工作要求

1.落实主体责任。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企业办园上级主管部门及各级各类幼儿园要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要成立由法人代表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全工作预案,落实主体责任。坚决执行招生相关政策,切实加强对幼儿园招生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妥善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企业办园上级主管部门及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按要求报送至教体局学前教育室。  

2.规范招生行为。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企业办园上级主管部门及各级各类幼儿园要严谨招生过程,严格操作标准,科学安排报名工作流程,制定工作路线图,明确招生工作的时间表和责任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严谨、公平、公正;落实好有关教育优待政策。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认真落实入园、编班、收费、资助等方面的规定。报名录取结束后,各幼儿园不得擅自扩大班额。教体局相关工作室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查各种违规违纪问题,切实规范招生和办园行为。各幼儿园要按照要求将新入园幼儿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录入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3.确保安全稳定。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企业办园上级主管部门及各级各类幼儿园要结合园所实际,做好风险研判,同时加强与属地公安部门的联系,确保招生工作安全稳定。

4.加大宣传力度。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企业办园上级主管部门及各级各类幼儿园按照滨海新区招生工作时间安排,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招生政策,公布招生信息和报名方式。要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做好家长接待、咨询,就幼儿家长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要开通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耐心解答家长提出的各类疑难问题,做好政策解读,做到全面、规范、准确、有温度。

泰达街招生咨询电话:022-25208890

保税区招生咨询电话:022-84912820

生态城招生咨询电话:022-67289022

高新区招生咨询电话:022-84806808

东疆港招生咨询电话:022-25605310

教体局招生咨询电话:022-66897215

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5月22日

2023年滨海新区具有招生资质

幼儿园一览表

转载须注明来源滨海发布

2023年昆山幼儿园入园报名指南(对象+时间+流程+材料)

【导语】:家长们注意了,2023年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已经发布,一起来看看最新的报名时间和报名流程吧!

【2023年昆山幼儿园入园报名指南】

一、招生对象

小班为3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

二、报名时间、流程、材料

(一)实行服务区制的幼儿园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日~6月9日

报名入口:https://rx.ksedu.cn(或“智慧昆山”APP或昆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s.gov.cn)的“招生入学”相关链接)

报名对象:服务区制的幼儿园区域内的适龄幼儿

【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本意见中合法固定住所特指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的居住用房。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除外,下同)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

服务区制幼儿园查询>>>2023昆山幼儿园招生幼儿园一览表

注: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原则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取得房产证,且在昆缴纳社保的,可填报所在服务区制的幼儿园。

2.现场材料审核

报名成功后,系统如果显示“审核通过”,家长无需再到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系统如果显示“需到现场审核”,请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表》,确认相关报名信息后,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结婚证、婴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的父母还需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0日~11日,到所填报的幼儿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0日~11日

报名对象及方式:

①报名成功后,系统如果显示“审核通过”,家长无需再到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

②系统如果显示“需到现场审核”,请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表》,确认相关报名信息后,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结婚证、婴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的父母还需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填报的幼儿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3.招生录取

录取名单公示时间:6月16日前

录取规则:实行服务区制的幼儿园优先录取本服务区内昆山户籍适龄幼儿入园,在解决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就读的前提下,向社会公布空额学位数,综合考虑房产、社保等因素,根据空额学位有序录取服务区内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

(二)实行非服务区制的幼儿园报名办法

1.公布招生简章

公布时间:2023年6月10日前

招生规则:实行非服务区制的幼儿园按教育局审批同意的招生计划进行自主招生。依法自主招生的简章及公告,向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经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严禁计划外招生,不得提前开展报名和录取等工作。

2.现场报名确认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7日~18日

报名方式: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结婚证、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幼儿园完成现场报名确认工作。

3.自主招生录取

非服务区制的幼儿园要按照核准的招生计划,根据公布的招生简章,规范录取程序。各幼儿园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后,将录取幼儿信息输入“昆山市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入学填报系统”。

(三)昆山户籍无房人员子女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023年6月10日

报名方式: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入园报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籍证明、婚姻证明(离婚需提供离婚证和抚养权证明材料)、无房证明(监护人和就读学生)或有房证明(学位被占用或非夫妻共有房产等)、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各区镇(地址见附件3)现场审核,由教育局会同各区镇根据实际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等情况统筹安排。

报名地点:

(四)房屋被征收人员子女报名办法

也可自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回房屋征收前的居住地所属服务区的幼儿园入园,被征收人凭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及子女户口簿、市政府征收办开具的报名证明,于6月10日~11日到相应幼儿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0日~11日

报名对象:因房屋征收造成被征收人员子女入园地点发生变化的

报名规则:

①选择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园:被征收人凭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新安置房屋产权证书或商品房购销合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及子女户口簿、市政府征收办开具的报名证明到相应幼儿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②也可自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回房屋征收前的居住地所属服务区的幼儿园入园,被征收人凭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及子女户口簿、市政府征收办开具的报名证明,于2023年6月10日~11日到相应幼儿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五)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0日~11日

报名对象:因各种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报名规则: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结婚证、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和材料审核认定。

(六)教职工子女报名办法

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子女可就读其父母所在幼儿园。

区镇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子女,经区镇审核后可就读其父母所在幼儿园;直属幼儿园教职工子女,经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后可就读其父母所在幼儿园。公办幼儿园教职工指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服务区认定细则

幼儿园服务区认定,原则上以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

合法固定住所为准,与他人(非夫妻关系)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不能作为依据。具体细则如下:

1.幼儿本人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2.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3.本市户籍适龄幼儿,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可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如该合法固定住所在2019年1月1日之后取得房屋产权,需在对应幼儿园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予以统筹安排。

4.本市户籍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不与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在一起的,由教育局会同各区镇根据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等情况,予以统筹安排。

5.因房屋征收造成被征收人的子女入园地点发生变化的,可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园也可自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回房屋征收前的居住地服务区入园。

四、关于户籍生的认定

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19年1月1日前落户本市,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19年1月1日之后落户我市的,其子女要作为户籍生入读我市服务区制幼儿园的,必须同时将该适龄幼儿的户籍迁入我市。

五、关于“五年一学位”认定

1.幼儿园应对服务对象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信息进行登记,登记的合法固定住所5年内认定一个幼儿园及义务教育阶段学位(同一家庭多名子女除外)。

2.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自登记之日起5年内认定一户子女家庭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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