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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 泉州幼师高等专科学校招聘

2023-07-26 11:03:55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 泉州幼师高等专科学校招聘

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

根据《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汕头市市属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4名博士研究生和9名硕士研究生。结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139号令)等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的博(硕)士研究生(含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9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中《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汕头市市属、区县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历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福利待遇、培养管理措施

按照《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微信公众号及汕头市教育局官网发布。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电子邮箱详见《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

2.应聘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扫描件:

(1)本人填写《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1)(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等材料及相关承诺书;

3.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

4.资格初审: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通过短信或邮件方式反馈审核结果。

5.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1个市属事业单位岗位报名。

6.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于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属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应聘教师岗位的考生未能提供教师资格证的,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承诺书,承诺承诺聘用后1年内取得应聘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聘用满1年未取得应聘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在报名填写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如实填写。

报考人员应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所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均可报考。

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专业大类”的(即《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代码为2位数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专业大类”所含“学科”(即代码为4位数)或“具体专业”(即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例如,某一岗位的专业要求为“经济学(A02)”,那么该类所含的学科“理论经济学(A0201)”或具体专业“西方经济学(A020104)”等,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具体专业”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例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三)招聘方式和时间

1.招聘方式。采取线下直接面试方式,同一岗位同一时间统一组织面试。

2.面试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根据防疫情况和单位实际,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对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或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齐的,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4.最低合格线的设定。面试单科成绩不低于该科总分60%。

(四)成绩公布

直接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向考生公布。面试结束次日依应聘人员直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相同,则由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以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合格人选、体检人选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微信公众号及汕头市教育局官网发布。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为:

1.教师人员体检标准:《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2.其他岗位人员体检标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微信公众号及汕头市教育局官网发布。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微信公众号及汕头市教育局官网发布。考察工作由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微信公众号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规定,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七)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中共汕头市委组织部官网、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微信公众号及汕头市教育局官网发布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约定首聘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九)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在直接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30日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自愿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供的邮箱和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正常使用,并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应聘,未按时参加者,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二)招聘对象为博士研究生的,面试合格并入围体检人选,有特殊情况不便进行体检或考察的,视情况延后体检或考察,先进行拟聘人选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再按规定组织体检、考察合格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三)面试合格入围或递补体检人选,应在发布面试合格和入围体检人选公告之日起30日内完成体检,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完成体检的,按自动放弃处理。确有特殊情况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可推迟体检。

(四)市属事业单位获聘人员,应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限内,积极配合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确有特殊情况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可推迟入职时间。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如本人愿意可先到招聘单位实习,并按规定发放实习补助。

(五)引进对象须签订聘用合同约定首聘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协调,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

(七)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八)招聘过程中,请考生按照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九)各有关单位官网、咨询电话详见《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及公告中《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附件:1.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

2.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

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8月4日

附件下载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下半年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将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下半年工作人员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前身是1938年我国著名幼儿教育专家张雪门创办的北平香山慈幼院桂林分院幼稚师范学校。2009年3月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直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管理。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教师培训中心、广西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挂靠我校。

学校设有学前教育学院、学前教育中高职学院(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中等师范学校)、音乐舞蹈学院、美术设计学院、初等教育学院、特殊教育学院、运动与健康学院、儿童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等11个教学机构,附属幼儿园1所(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有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艺术教育等30个专业(方向),初步构建了以学前教育专业为龙头、特殊教育专业为特色、艺术类专业为亮点,以师范教育为主,非师范教育为辅的专业结构体系。毕业生遍及广西区内外并扩展到泰国、新加坡等东盟国家。学校创办以来,共为社会培养培训了10万多名幼教人才。升格以来,共培训幼教师资、特教师资4万多人次。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99名,其中专任教师69人,辅导员13人,行政教辅人员17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下半年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及待遇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师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所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应届毕业生报到时需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身心健康,能适应所聘岗位的需要。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结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的行为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8.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二)享受待遇。

拟聘用人员聘为我校编外工作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按合同约定内容享受相应的工资与福利待遇。

特别说明:有意报考者如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学校可作为高层次人才引进,年龄在现有要求下可适当放宽,用人方式和待遇双方另行商谈。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招聘公告、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及拟聘人员公示等具体事宜在我校网站(https://www.gxyesf.edu.cn)通知公告栏和招聘系统中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报名起止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至7月27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视为无效。

2.报名方式:应聘者登陆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平台(http://gxyz.gxmlkj.net/)进行注册登陆,完善个人基础信息、学习经历、职称信息、工作经历等后再选择应聘岗位进行报名,并对应上传个人学历学位证书图片(需证明专业方向的岗位还需提供研究生成绩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持境外学历的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服务中心认证材料),要求中共党员身份的须提供党员身份证明材料,以及职称等其他支撑证明材料,以用于资格审核、遴选。报名材料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

3.报名要求:每个应聘者只能报名一个岗位,多报岗位或不按要求填报信息表者,均视为报名无效。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本公告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我校官网和招聘系统公布。

(三)面试

1—14共14个岗位的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15—40共26个岗位的面试方式为试讲。若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者较多,无法在一天内完成该岗位面试,将视情况增加笔试环节,具体事宜将在学校官网和招聘系统提前3天公布。

面试岗位、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考场安排等将于面试前3天在我校官网和招聘系统公布;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等。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于24小时内在学校网站公布,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含70分)的不进入考核程序,不予聘用。

(四)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由我校组织,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

学校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及监督电话等。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学校将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经核查发现有政审不过关、档案材料造假、师德师风失范、学术不端等情况,一律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予以继续聘用。

六、其他

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联系人及咨询电话:程老师,0771—5870567。

 

附件: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下半年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2022年7月18日

2023年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师资队伍现状和升格本科目标工作需要,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人才。

本次公开招聘常年接受报名,学校不定期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直接考核,招满即止。请应聘者及时关注招聘岗位及人数更新信息。

本次聘用人员按照《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直接审定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暂行办法》符合聘任条件的可申请聘任高级职称;按《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办法》(附件3)相应招聘对象条件类别享受学校支付的安家费、购房补助费、租房补贴、科研启动费。属于团队招聘人员的,按照学校团队招聘协议约定支付安家费、购房补助费等待遇。另外,学校将创造条件,协助、推动招聘人才积极申报各类省、市人才项目,省市级人才项目的待遇情况按上级政策和学校规定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37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和《2023年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非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2)。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服务不满5年,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核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条件要求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间出生);岗位对年龄条件、学历学位条件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条件等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具体要求的为准。

通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条件报考的在报考人员招聘考核前,由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对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其中持有由人社部门颁发的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或经人社部门审核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按照程序从简原则,认定其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非上述情况的,由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职称聘任委员会按照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同类人员的任职条件对报考人员的学术成果进行认定,认定通过的,方可参加面试考核、办理聘用手续。

2.2023年博士研究生毕业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取得境外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时间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至2023年4月10日;报考人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取得的截止时间和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3.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以下简称,可登陆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5.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6.每名报考人员限定报考一个岗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络报名(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同时必须将以下报名材料以“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命名的ZIP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343861917@qq.com”,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具体如下:

1.身份证正反双面;

2.高中毕业后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包括大学阶段、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未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成绩表)及未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附件4);

3.高中毕业后各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

境外学历学位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

4.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及佐证材料(如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学术成果、研究方向证明等)。

报名咨询电话:0595-22136632、0595-22136660,联系人:蔡老师。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报名信息提交后,由学校人事处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资格初审要求补交材料的,应在一周内及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到指定邮箱,未按时提交视为放弃报考。资格初审结束后,学校将不定期对资格初审合格准予参加考核的名单在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qzmc.edu.cn/)公布。

(三)资格复审

学校人事处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于考核前一天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学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核资格。

四、考核

(一)考核办法

采取面试考核的办法。考核根据岗位性质、特点采取面谈方式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科研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考核成绩于考核结束后在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考核时间

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数,在考核合格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体检的组织及要求。体检由学校人事处负责组织。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由学校人事处组织到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包括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同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

体检结果由学校人事处通知。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由泉州市教育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二)考察

按1:1比例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违法违纪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学术规范、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

考察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应于考察时提供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三)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拟聘用人选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市人社部门核准后,由学校按有关规定与报考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享受国家事业单位相关工资福利待遇。拟聘用人员在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结果向社会公示(递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二)考核及体检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三)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22781630,22136691。

(五)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主要通过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qzmc.edu.cn/)向社会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查看有关招考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六)报考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七)本公告招聘岗位人数公开招聘完成后,相应岗位不再接受报名,学校将不定时在学校网站进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学校网站。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2.2023年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非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3.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办法

     4.未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结合学校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25名。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立足现实、着眼发展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全面考察、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一)教学科研岗位18名;

(二)专职辅导员岗位4名;

(三)其他专业技术岗位1名;

(四)综合管理岗位2名;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双证齐全;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近三年年度考核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7.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阜阳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fyrsks.pzhl.net/index.php)。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9:00至5月3日23: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阜阳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5月4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阜阳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5月4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确认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根据报名情况,部分紧缺岗位报经人事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5日8:00-11: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初试

初试分为笔试和技能加试(部分岗位),报考人员可于5月15日后从阜阳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应聘岗位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等,具体如下:

教学科研岗位:主要包括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教育政策法规、高校教育教学管理、教育心理学、申论、公共基础知识以及其他教育教学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专职辅导员岗位: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14〕2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43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等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基础知识、重要时政、案例分析、文案写作等。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综合管理岗位: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申论、公共基础知识。

2.技能加试

部分职位在笔试之后需进行技能加试,报考相关职位的人员均需参加。技能加试满分为100分。

不设技能加试环节的岗位,以笔试成绩为考试初试最终成绩;设技能加试环节的岗位,初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技能加试成绩占6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以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初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报考人员须按材料清单(附件2)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其中,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1.教学科研岗位主要考查:综合素质、学术水平、教学水平、科研能力等。测试形式主要为说课和答辩。

2.专职辅导员岗位主要考查:应具备的政治理论和政策水平、教学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以及综合运用各项法律、法规和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应对学生事务方面相关问题的分析、解决和处理能力。测试形式主要为结构化面试。

3.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综合管理岗位考核内容包括: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管理能力等。测试形式主要为结构化面试

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报考人员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同一考场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初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公布。考试最终成绩按初试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果成绩相同,专业测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2.体检工作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4.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5.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学校按相关程序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招聘人员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在编人员待遇。为保障学校师资队伍的相对稳定性,本次招聘人员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

五、其他事项

1.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以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为标准认定。

2.本次招聘有关政策及考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学校官方网站查询。

3.本次招聘考试费用由学校承担,考生无需缴纳相关费用。

4.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六、纪律和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受理有关举报和申诉。对在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七、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电话

本次招聘工作其他相关信息将陆续在我校官方网站上发布。

1.政策咨询:0558-2563559;

2.监督举报:0558-2562556;

3.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报名期间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使用(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学校人才引进(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职位表

     2.资格复审材料清单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4月20日

附件【附件1: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职位表.xls】附件【附件2:资格复审材料清单.doc】

2023年湖南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20人公告

2022年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郴州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郴人才发〔2019〕4号)、《关于建设重要人才高地推动郴州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郴办发〔2021〕25号)和《2022年郴州市千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郴人才办发〔2022〕1号)等文件精神,2022年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2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计划招聘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20名。具体招聘引进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

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www.xnyesz.com/)。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1)年龄要求。报考年龄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如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即在1986年4月1日后出生,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2)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专业要求。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或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4)其他条件。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已纳入郴州市(含县市区)编制管理的在编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2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博士研究生不能以硕士研究生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引进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硕士研究生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设置报名时间期限:4月27日12:00起-5月20日18:00止。

正高级职称和博士研究生高层次人才岗位暂不限定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开始报名。

2.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按要求将报考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zzrsc@xnyesz.com。

3.报名材料

(1)报考人员如实填写的《2022年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正反两面制作成一个PDF文档);

(3)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硕士或博士各阶段均需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必须提供,其他学历阶段材料为提供备查),PDF格式;

暂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则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4)个人自荐材料,含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各类等级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PDF格式;

(5)报考人员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295*413像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6)其它证明材料。

请报考人员将以上材料分别以“岗位名称+姓名+资料名”(如“语文张三报名表”)命名后制作成压缩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zzrsc@xnyesz.com),压缩文件以“报考岗位名称+姓名”命名。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温馨提示:如您发送的邮件已收到,邮箱会自动回复“您好!您发送的报考资料已收到,谢谢!”如您未收到回复,请及时电话联系确认0735-2357326)。

4.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

(2)招聘引进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必须提供学籍证明(附件7)。(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或有效成绩单(注明研究方向,教务处盖章)。

(3)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引进不设置开考比例。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不足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引进计划。核减、取消岗位招聘引进计划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告。正高级职称和博士研究生高层次人才引进采用一人一议,一事一策的方式进行,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引进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通过人员名单和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布。

1.现场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审查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

(1)打印并手写签名提交《2022年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

(2)提交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和报考岗位要求其他资格证书、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2022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在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的,报考人员则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等有效证明材料。

(3)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6)。

(4)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4张(同底,背面写好岗位和姓名)。

2.现场资格审查注意事项。⑴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⑵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引进岗位条件、或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⑶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考试

1.考试组织。考试由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统一组织,郴州市人才工作办、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

2.考试时间、地点。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告。

3.考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4.考试方式及内容

采取试教+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试教占60%,考核占40%。

试教:主要从教学基本素养、教学设计实施能力、教学特色创新能力、教师职业风范及学术素养等方面进行考察。

考核:采取综合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就报考人员的学科知识掌握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科研综合能力、协同创新能力、岗位匹配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

合格分数线: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如报考同一岗位的所有人员均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引进计划。

5.考试评分幅度。所有考试评分均采用百分制。考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报考人员拒绝回答或放弃考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未参加考试及考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考试成绩。采取计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之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报考人员考试成绩。

综合成绩=试教成绩×60%+考核成绩×40%;

7.综合成绩排名。

(1)综合成绩排名。试教成绩、考核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和试教成绩均相同的,按报考人员考核总分(即考官组对该报考人员考核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2)综合成绩公布。综合成绩在指定官网公布。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考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要求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结果公示。体检结果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告。

5.体检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报考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学校经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提交郴州市人才工作办、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指定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引进单位、招聘引进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七)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下达聘用通知,招聘引进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的试用期由招聘引进单位按有关政策确定。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引进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引进人才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同时,根据郴州市52条人才新政,本次招聘引进人才经郴州市委组织部认定,可以享受相应层级的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并享受市级高级人才服务(包括子女入学、转学等)。

四、疫情防控

在招聘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郴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按照各阶段招聘引进工作部署,落实防控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报考人员无法如期参加资格审查、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具体要求见《2022年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5)。

五、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须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招聘公告及各招聘引进环节相关信息,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如遇联系方式变更,须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件、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件原件及准考证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公开招聘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考试后,因本人放弃、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招聘引进岗位空缺,经研究同意,可以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业务咨询

本公告中招聘引进程序和具体事项由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招聘引进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招聘公告为准。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5-2871958;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0735-2357326。

附件1:2022年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2022年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3:2022年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考试准考证.doc

附件4: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附件5:2022年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附件6: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7:学籍证明.doc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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