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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省菏泽市单县事业编制教师招聘简章(296名) 山东省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内容

2023-07-27 03:09:18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山东省菏泽市单县事业编制教师招聘简章(296名) 山东省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内容

2023年山东省菏泽市单县事业编制教师招聘简章(296名)

2021年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2021年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计划和工作需要,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小学教师(含定向)250名,幼儿园教师46名,现将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80年5月14日以后出生);

(五)报考D组(单县农村公办小学)、H组(单县公办幼儿园)教师限单县户籍;

(六)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七)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合格学历,2021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1年5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八)应届及择业期(两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本次招聘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1年1月1日至7月31日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九)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和选派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2019年以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6年(含)以前招募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在部队服役满2年以上,2020年底前退出现役并且符合我县兵役机关接收安置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优惠政策。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我市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6个月以上;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招聘岗位。经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调整到报名人数较多的其它岗位,定向岗位不限比例。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审核、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5月14日9:00-5月17日16:00

查询时间:5月14日11:00-5月19日16:00

报名网站:单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nxian.gov.cn)

应聘人员报名时每人只能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的报名信息;报名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上传照片必须为近一个月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不得佩戴眼镜,无美颜,浅蓝色背景),且能够清晰反映本人面部特征;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违规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5月14日11:00-5月18日16:00

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系统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进行补充。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5月14日11:00-5月19日16:00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放弃考试或经查实提供虚假信息等原因取消考试资格的考试人员,不退考务费。报考初中、小学、幼儿园岗位的人员笔试共两科,其中教育公共知识40元,学科专业知识40元,共计80元;报考定向岗位的人员笔试只考教育公共知识(二),共计4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单县人民政府网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银行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5月19日16:00前及时与单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30-4678314)。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21年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因报名系统关闭服务后无法再打印,故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并于5月26日9:00-5月30日9:30登录单县人民政府网站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审核后,须于2021年5月19日(9:00至16:00)到单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单县文化路中段028号)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确认时,应聘人员可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笔试考务费,其面试费、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招聘主管部门承担。

(四)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初中、小学、幼儿园面试入围人员采取人脸识别的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确认。

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2021年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本人签字的《2021年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2);

4.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5.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应聘人员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

2021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信网查询学籍网页打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交证书取消其应聘资格;

其他人员应聘的,需提交2021年5月14日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非全日制师范专业专科还需提交成绩单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6.教师资格证书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交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且于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7.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交报到证;2021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8.限单县户籍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单县户籍的登记薄等相关证明材料(2021年5月14日前落户);

9.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交辞职证明材料(或解除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中4至9均须提交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1至3原件按顺序装订。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士兵还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对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教师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各占5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折算后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报考初中、小学、幼儿园岗位的人员笔试共两科,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其中教育公共知识(一)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70%。报考定向岗位的考生,笔试只考教育公共知识(二)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鉴于当前疫情防控现状,请应聘人员认真阅读《2021年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见附件4),并按规定要求执行。

笔试时间:2021年5月30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成绩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单县人民政府网。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初中、小学、幼儿园由县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其中,招聘岗位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13人统一为28人,14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单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面试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面试重点考察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能力及教学组织能力,初中、小学、幼儿园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定向岗位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内容以教育理论、教育教学技能为主。

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单县人民政府网站。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①笔试成绩高;②学历层次高;③年龄小者优先的办法确定人选。考试总成绩在单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工作由县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有放弃的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报考职位依次递补。

高层次人才引进若有岗位空缺的,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将编制岗位空缺数额调剂到本次初中招聘教师岗位并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要求进行相关岗位的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违约造成编制岗位空缺的,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将编制岗位空缺数额调剂到本次初中、小学招聘教师岗位并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要求进行相关岗位的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有放弃的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报考职位依次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在单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nxian.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教育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社部门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招聘学校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的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为保持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聘用人员在单县服务年限不低于五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特别提示:

1.此次招聘教师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均在单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nxian.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务必时刻关注相关信息,届时不再电话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疫情防控工作按照《2021年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执行(见附件4),报考人员填写《2021年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承诺书》(见附件5)。

3.本次招聘,由2021年单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0-4678314(单县教育和体育局)

监督电话:0530-4680029(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2021年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21年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2021年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须知.doc

附件4:2021年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docx

附件5:2021年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承诺书.docx

单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5月7日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2023年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43名)

武汉市洪山区2022年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保障全区幼儿园2022年秋季开学师资需求,根据区域幼儿园年度建设规划及教师补充计划,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43名(含保健医生5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区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43名(含保健医生5名)。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及《武汉市洪山区2022年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所报岗位的相关条件。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取得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

5.幼儿园全科教师岗位原则上具有与报考岗位条件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中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应在规定的一年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逾期应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教师资格证高段可低用。幼儿园保健医生岗位应具有医师或护师资格证书

6.应聘幼儿园全科教师岗位的往届毕业生应具有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应按时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应聘幼儿园保健医生岗位的往届毕业生应具有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应按时取得毕业证

7.幼儿园全科教师岗位普通话等级标准不低于二级甲等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武汉市洪山区2022年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6.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一)岗位查询

在武汉市洪山区政务网(www.hongshan.gov.cn)、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可在上述网站上进行岗位查询。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提交应聘申请

应聘人员于2022年6月21日上午10:00至6月24日中午12:00前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首页的“招聘·考试”页面,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公告,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申请未通过的,6月24日中午12:00以前可改报符合应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期间每日9:00在武汉掌上人才网发布岗位应聘量统计信息,为应聘人员提供报名参考。请应聘人员尽早提交报名信息,避免出现临近报名结束前因报名人员众多造成网络拥堵,导致审核不通过人员无法改报的情况。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经区教育局与区人力资源局根据学校师资需求研究确定是否取消岗位或相应调减招聘计划。

2.查询网上审核结果

应聘人员于2022年6月21日中午12:00至6月24日下午18:00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查询网上审核结果。通过网上审核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

3.网上确认及缴费

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按鄂价费规〔2011〕100号规定,须及时登陆武汉掌上人才网“招聘·考试”栏目“在线缴费”窗口,选择本人报考岗位并缴纳报名费,以确认报名成功。缴费时间为2022年6月21日中午12:00至6月25日中午12:00。缴费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有时差,请务必及时缴费,未缴费或不按要求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审核的报考人员应于2022年6月29日中午12:00起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准考证打印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武汉掌上人才网最新公告)

(四)笔试

笔试时间拟定为2022年7月2日,具体时间和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应认真阅读并按照《笔试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落实相关要求,提前做好时间规划。笔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和专业素养。博士研究生及取得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免笔试,但须参加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办理免笔试手续的人员不受面试比例限制,不占用面试指标。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若入围资格复审人员中出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五)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在武汉掌上人才网发布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通知。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按照《武汉市洪山区2022年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材料目录》(附件2),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全或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通知资格复审。对复审合格者,发放《武汉市洪山区2022年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

面试形式采取无学生试讲和现场问答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现场应变能力、教育理论、学科专业知识、课堂组织驾驭能力、教育教学技能和工作实践能力,面试测试时长为12分钟。对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实行合格分数线控制,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七)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计为综合成绩。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出现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程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再加试结构化面试,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聘用。

(八)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应届毕业生可用毕业体检表代替。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体检合格报告的须签订承诺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合格报告。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采取职业心理测试及函询、查阅档案资料或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或与应聘岗位不匹配及职业心理测试结果异常等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弃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经商区人力资源局同意,可从应聘本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武汉市洪山区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拟聘用人员一旦公示,则不再进行递补。

四、公示及手续办理

拟聘用人员在武汉市洪山区政务网公示7天无异议者,按照《武汉市洪山区人事代理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武汉市洪山区政务网(www.hongshan.gov.cn)、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

(二)本次招聘将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具体防控安排由洪山区教育局专门制定。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配合体温监测,佩戴口罩,出具健康码、行程码、规定时间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2022年7月30日前未前往区教育局办理报到派遣手续的

3.未在2022年7月20日前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

4.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试舞弊、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6.试用期内存在影响聘用的不当表现和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五)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

(六)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7-87643022。

(七)今年洪山区拟结合2022年公办幼儿园秋季计划招生数及各园师资需求,适时组织招录一批用人额度身份的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将由各幼儿园分批组织实施,各幼儿园招聘岗位数、具体资格条件及程序详见各幼儿园在其公众号上发布的招聘公告。各幼儿园公众号详见附件4。应聘人员可同时报考我区2022年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岗位及公办园用人额度身份工作人员招聘岗位。

(八)本公告由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27-87882789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27-83331018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0日

附件:1:武汉市洪山区2022年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2:武汉市洪山区2022年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材料目录.docx

3:笔试疫情防控须知.docx

4:武汉市洪山区2022年公办幼儿园用人额度身份工作人员招聘发布平台.xlsx

2023年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招聘简章(83名)

2023年莱州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2023年莱州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17名、幼儿园教师66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82年5月10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中符合招聘单位用人需求的专业也可以报考。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或相近。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网上报名期间,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依据岗位用人需求研究并认定公布相近专业。除教师资格证书、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外,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5月9日(含)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定向招聘岗位仅限特定人员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我省2012年及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及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1年及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1年及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经历计算至2023年9月30日。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报考以上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海归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报名

(一)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9:00-5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5月10日12:00-5月15日11:00;

缴费时间:2023年5月10日12:00-5月16日16:00;

(二)报名方式。①登录烟台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ystwx.yantai.gov.cn/edubm/pc/#/);②下载“烟台一手通”APP,点击首页“教师招聘”专题或搜索“教师招聘”专题。

(三)具体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应聘人员首次登录报名系统需注册山东省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系统于5月12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四)网上审核。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在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审查网上报名情况,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5月15日11: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5月15日15:00前向指定的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五)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23年5月10日12:00-5月16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应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通过网上初审后,须在2023年5月10日12:00-5月16日16:00内完成网上缴费,并于5月16日16:00前通过电子邮箱lzjtjrsk@163.com提交申办免费的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具体要求详见本简章附件2。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取消核减的计划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莱州市政府网查询。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简章附件2。

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3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五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研究同意,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本次招聘参加烟台市教师招聘统一笔试,所有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区市的一个岗位。

1.笔试科目和时间

招聘岗位笔试均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基础知识(含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师德师风、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和学科专业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20%和80%。

笔试初步定于5月27日举行,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莱州市政府网。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在莱州市政府网查询。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

包含递补情况的面试人员名单在莱州市政府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二)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莱州市政府网。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不高于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莱州市政府网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应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部门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必要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以要求重新体检。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莱州市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原则上不再递补。国家有明确文件规定,有关行业事业单位急需补充工作人员的,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公示后可以在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同一招聘岗位有2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应聘人员具体聘用单位采取“高分先选”的办法确定。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本次招聘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幼儿园教师,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简章由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及复核电话:0535-2279393

监督电话:0535-2279359

报名网址:https://ystwx.yantai.gov.cn/edubm/pc/#/。

招聘通知、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莱州市政府网

“烟台一手通”APP可以到各大手机应用商店搜索“烟台一手通”或访问二维码下载安装。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

杨老师:18363816318;王老师:18363816518

附件1:2023年莱州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2023年莱州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应聘须知.docx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xls

附件4: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式样).docx

附件5:如期取得教师资格承诺书(式样).docx

附件6:个人无业承诺书.doc

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5月4日

2023年山东省淄博市教师招聘公告

2021年淄博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人才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淄博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类别及考试形式

本次招聘岗位为市属中学、市特殊教育中心教师类岗位。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试讲、答辩、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

二、招聘范围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且本科所学专业须为师范类专业。

三、招聘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资格等要求。

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诚信+容缺”的方式,承诺在时限要求内取得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可以容缺报名。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时限要求: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认证一般应在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材料须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认证一般应在2021年8月16日及以前取得。

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

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教师岗位人员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报名首日。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工作经历和其他要求。

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在部队服役、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期间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16日。

(六)适应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八)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四、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招聘岗位是否允许相近专业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认定。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及咨询电话详见《2021年淄博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五、报名与初审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http://60.210.113.57:18980/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6日09:00-7月18日16:00

审核时间:2021年7月16日09:00-7月19日12:00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个人应聘信息,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10—75k),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对审核结果有疑问的,可拨打招聘岗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诚信承诺书,确认承诺事项后方可报名。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真实一致;提交的应聘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报名系统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须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在初审前可进行修改,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在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截止2小时前(即7月19日10:00前)修改完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招聘各环节信息及拟聘人员公示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选派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提供咨询服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

六、初试、资格审查与面试

初试、资格审查、面试的具体事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详见招聘单位信息发布网址,应聘人员需及时查看。

(一)初试

报名、初审结束后,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比例的岗位可进行初试。根据岗位特点,初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初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初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初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初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初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选派专人对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所须提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附件2),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对于弃权和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根据招聘单位发布的面试公告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及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及业务技能、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若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排名顺序。

初试、面试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和相关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七、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其中,应届毕业生的考察体检在按期毕业后进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考察体检在按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后进行。

经主管部门同意,招聘单位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考察体检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档案审核。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可以要求重新体检。

八、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聘用人员花名册报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等正式手续和社保缴费情况为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咨询、监督及其他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人事考试机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招聘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淄博市有关部门适时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3)。广大应聘人员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资格审查。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公告网址:http://edu.zibo.gov.cn/

附件1.2021年淄博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应聘须知.doc

附件3.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

淄博市教育局

2021年7月12日

2023年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教师招聘简章(100名)

2022年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教育类)简章

根据我市2022年事业单位(教育类)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和《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教育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2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一般应于报名前(2022年7月12日)取得,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最迟于面试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取得中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中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邹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团籍、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人员须知见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3。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2日9:00—7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7月12日11:00—7月16日16:00

报名网站: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oucheng.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全市统一报名系统,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2年7月15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7月12日11:00—7月16日16: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节假日不休息),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7月12日11:00—7月17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22年7月21日9:00—7月24日9:30前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2022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考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于7月16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zcsjszk@163.com,并拨打电话15589771506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邹城市教育类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2022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考试准考证》《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2.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3.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4.教师资格证。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对于教师资格证书正在认定中的考生提交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交证书,取消应聘资格;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需提交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并就本人教师资格提供承诺书,承诺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如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中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2年7月24日上午9:00—11:00。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用百分制,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教材教法、时事政治等。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组织实施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试讲的方式,以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还相同的,组织加试。

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和体检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本次招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报名应聘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他

(一)此次招聘工作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也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附件:附件:1.2022年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教育类)岗位汇总表.xls

2.2022年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教育类)应聘须知.doc

3.同意报考证明信.doc

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7月7日

2023年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幼儿园教师招聘简章(49名)

2021年青岛市崂山区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园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2021年青岛市崂山区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园教师49人。(详见《2021年青岛市崂山区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

4.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25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应聘资格: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4.崂山区在编教师、聘用制教师、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园教师及工作人员;

5.与应聘岗位所属单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通过青岛市教育局网站招生考试栏目(http://edu.qingdao.gov.cn/n32563465/index.html)进入“便民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查询和缴费、打印准考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1年2月25日9:00-2月27日16:00;

网上审核:2021年2月26日14:00-2月28日16:00;

查询及缴费:2021年2月26日14:00-3月1日16:00。

(二)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上传的个人免冠彩色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3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

2.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4.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在网上审核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6.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三)网上初审

招聘单位在报名期间按照本招聘简章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确定网上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进行补充。对经审核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填报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审核。

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对因报考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重新提交信息审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单位尚未审核或未通过网上审核的,在2021年2月27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1年2月27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四)缴费

笔试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报考人员网上初审通过后,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即完成笔试报名。网上初审通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资格。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的计划通过崂山政务网予以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并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

(五)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笔试准考证

完成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021年青岛市崂山区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通过青岛市教育局网站招生考试栏目另行通知。准考证须保存到办理聘用手续阶段。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打印准考证、笔试等有关环节时间暂时无法确定,笔试时间初定3月底,后续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青岛市教育局网站招生考试栏目(http://edu.qingdao.gov.cn/n32563465/index.html)发布时间和准考证信息。

(六)考务费减免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城市低保报考人员、农村特困大学生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成功后,须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2021年3月1日16:00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

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须将相应材料拍照后,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qdlsjtjzgk@126.com,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发送材料包括:①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②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③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七)网上报名期间,将通过报名网站发布各岗位通过审核人员数量。发布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下午16:00后,2月26-27日每天上午11:00后、下午16:00后分别公布两次。

三、笔试

参加青岛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不指定教材。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分招聘岗位,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在崂山政务网公布。

四、现场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范围。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提交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试资格。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一)《2021年青岛市崂山区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原件。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的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照片背面注明:报考单位+岗位+姓名)。

(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

(三)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下同)。

(四)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均须在2021年2月25日之前取得。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五)无业人员须提交就业创业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

(六)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出具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七)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面试

面试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市教育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崂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资格审查结果及有关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崂山政务网发布的信息。

(一)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模拟讲课+专业技能测试”或“答辩+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要素。面试成绩在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并于当天在崂山政务网上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采取百分制,由7名专家组成的考官组现场打分,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他得分平均值计算每位考生成绩,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1.采取“模拟讲课+专业技能测试”方式面试的岗位

模拟讲课成绩占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

2.采取“答辩+专业技能测试”方式面试的岗位

答辩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

六、考察、体检和聘用

(一)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

1.总成绩核算。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加权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2.考察体检范围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先进行等额考察。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及以上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崂山政务网将及时发布考察、体检工作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按时参加。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公示和聘用

1.考察、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崂山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崂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崂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签订劳动合同并根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2.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2021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相关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青岛市教育局网站招生考试栏目(http://edu.qingdao.gov.cn/n32563465/index.html)、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专题栏目“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四)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和招聘监督电话详见附件。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拨打电话。

附件:2021年青岛市崂山区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青岛市崂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2月9日

2023年山东省青岛胶州市教师招聘简章(152名)

2021年胶州市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1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试行)》(青人社发〔2017〕3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2021年胶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及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工作人员152人(其中,中小学校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5人,职业学校和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工作人员117人)(具体岗位详见《2021年胶州市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9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胶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胶州市聘用制教师、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实行网上统一报名,报考人员登陆胶州政务网(http://www.jiaozhou.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青岛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入口”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查询和缴费、打印准考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1年3月9日9:00—3月11日16:00;

网上审核:2021年3月9日14:00—3月12日16:00;

查询及缴费:2021年3月9日14:00—3月13日16:00。

2.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上传的个人免冠彩色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3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

(2)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4)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在网上审核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6)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3.网上审核

招聘单位在报名期间按照本招聘简章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确定网上审核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进行补充。对经审核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填报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审核。

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对因报考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重新提交信息审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招聘单位尚未审核或未通过网上审核的,在2021年3月11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1年3月11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网上审核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的计划通过胶州政务网(http://www.jiaozhou.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予以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并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

4.缴费

笔试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报考人员网上审核通过后,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即完成考试报名。网上审核通过人员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弃考,取消其考试资格。

5.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笔试准考证

完成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胶州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通过胶州政务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另行通知,准考证保存到办理聘用手续阶段。

6.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城市低保报考人员、农村特困大学生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成功后,须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2021年3月13日16:00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笔试考务费。

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须将相应材料拍照后,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qdjzjtj@163.com,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发送材料包括:

(1)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

(3)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7.网上报名期间,将通过报名网站发布各岗位通过审核人员数量。发布时间为2021年3月9日下午16:00,3月10-11日每天上午11:00、下午16:00分别公布两次。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材料,资格审查通过、缴费确认的人员进入面试范围。资格审查时间在胶州政务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进行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提交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胶州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下同)。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与学历(学位)证书记载一致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打印)。

5.2021届毕业生可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6.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每人70元收取面试考务费,网上缴费成功即完成面试报名。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弃考,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根据招聘岗位不同分为学科类和综合类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学科类考试内容分为专业基础知识70%和教育基础知识30%。专业基础知识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确定,其中,中小学、特教和职教文化课教师岗位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幼儿教师岗位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

综合类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70%和公共基础知识30%。小学综合学科和职教专业课教师以及幼儿园保健医等其他岗位为综合类试题。具体笔试内容详见《计划表》。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0人以下1:3比例、招聘人数10人及以上1:2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初定3月底,后续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发布,笔试地点在笔试准考证注明,笔试时间和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在胶州政务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二)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学科类面试采取“模拟讲课”或“模拟讲课+技能测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综合类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模拟讲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等方面。面试方案在胶州政务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进行公布。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

四、成绩核算

面试方式为“模拟讲课”和“结构化面试”的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模拟讲课(或结构化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面试方式为“模拟讲课+技能测试”的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模拟讲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模拟讲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五、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其中,除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属无业人员的,在考察前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如考察前不能提交的,则取消考察资格。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招聘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整体公示程序启动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六、公示和聘用

1.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胶州政务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胶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根据应聘人员所应聘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应聘人员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如出现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若笔试成绩相同,则采取抽签的办法决定选岗顺序)。

2.2021届毕业生,在2021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在2021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4.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中小学校事业编制受聘人员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管理,职业学校和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受聘人员按照《山东省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管理。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核减或取消计划、现场资格审查事宜、进入面试及递补人员名单、面试事宜、考察体检和公示等事宜均在胶州政务网(http://www.jiaozhou.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予以公布。

3.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5.聘用人员需在胶州市教育体育系统服务满5年,签订服务协议。

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胶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2)82233977、(0532)58566007

监督电话:(0532)82233800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2021年胶州市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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