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宁波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最新版下载
宁波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大学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大学是一所新兴的地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教育部和宁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五所首批重点建设高校之一,为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备员额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学院/部门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人数
岗位职责
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体育运动委员会
管理九级
体委干事
1
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相关管理工作及体委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体育学一级学科或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人文社科处(东海战略研究院)
管理九级
科研平台管理
1
负责科研平台管理及其他相关管理工作等
人文社科类;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2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后勤管理处
管理九级
房产管理
1
负责学校房产信息化及管理系统的维护;全校房产数据及图纸信息的采集、录入及维护;学校公用房核算;学校房屋安全使用监督等工作
土木工程、岩土工程、结构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后勤实体-饮食服务中心
管理九级
食堂管理
1
负责绿色食堂、数字化食堂建设;质量体系、五常法及色标等规范化制度建设与管理;食堂成本核算;师生满意度;协助主任做好员工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
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或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2年及以上高校食堂或餐饮业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后勤实体-水电服务中心
专技十二级
电力运维(工程系列)
1
负责全校电力运行的巡检、安全、管理;高低配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各类工程的电力验收;配电房的电力规划及节能等工作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电工理论与新技术专业或电气工程(归属电气工程一级学科)专业;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2年及以上电力工作经历;2.持有中级及以上电气工程师或电力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或职务
后勤实体-水电服务中心
专技十二级
给排水(工程系列)
1
负责全校给排水设备运行的巡检、安全、管理;给排水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各类工程的给排水验收;校内给排水规划及环境监测;信息化平台应用及管理等工作
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等)、市政工程专业或水利工程(归属水利工程一级学科)专业;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2年及以上给排水工作经历;(2)持有中级及以上给水排水工程师资格或职务
信息中心
专技十二级
系统研发
2
负责学校各类数字化系统的需求分析、开发、测试、部署;学校各类核心专业应用模块的服务接入管理与内部转培工作;学校重要业务的数据、接口、系统对接等开发和支撑服务;信息中心科研工作的开展与科研项目的实施等工作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或软件工程专业,或应用数学专业;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有2年及以上软件企业从业经历或高校信息化从业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信息中心
专技十二级
系统运维
1
负责信息化系统、服务器、中间件、数据库等日常管理与相关制度建设;负责运维基础架构建设,保证内部及云端资源的可靠、稳定、高效运行;负责用户对接、需求调研和审定各业务系统的需求;负责数据标准管理和整合等工作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或软件工程专业,或应用数学专业,或教育技术学专业;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有2年及以上软件企业从业经历或高校信息化从业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潘艺院
专技十二级
实验员
1
公共机房、网络网站、建筑学、设计学等实验室管理
信息与通信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具有2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新药技术研究院
专技十二级
实验员一
1
负责药食同源食品,太空生物药物食品、太空生物信息学等项目研究及平台管理
食品加工与安全、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卫生毒理学专业;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新药技术研究院
专技十二级
实验员二
1
负责用人工智能,信息技术搭建和挖掘天然产物,太空大数据库以及相应的平台管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一级学科,或人工智能专业;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海洋工程研究院
专技十二级
实验员
1
负责实验室相关模型设计、搭建;现场实验观测与数据分析,撰写科研报告;实验室及大型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协助实验室安全管理;辅助指导研究生日常科研等工作
本科或研究生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等)、市政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专业;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先进储能研究院
专技十二级
实验员
1
主要负责实验室管理和建设工作,包括储能实验室相关设备维护与开发、储能材料与器件的测试与分析等方面工作。
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工艺专业;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有2年及以上超级电容器、锂离子电池的研发从业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计财处
专技十二级
财务管理
1
会计核算,财务管理
本科为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研究生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具有2年及以上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计财处(梅山校区)
专技十二级
财务管理(梅山校区)
1
会计核算,财务管理
本科为会计学或财务管理专业;研究生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具有2年及以上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审计处
专技十二级
综合审计
1
负责数字化审计、大数据分析、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审计整改、内控评价和监督检查等
本科为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审计、会计学专业,且研究生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审计、会计学专业;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专技十二级
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岗
1
学生心理健康指导等相关工作(主要负责学生心理健康咨询、指导)
心理学一级学科;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个案咨询时数及督导时数均在100小时以上(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注册督导师或注册心理师督导学时);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个案咨询时数200小时及督导时数100小时以上(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注册督导师或注册心理师督导学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学工部
专技十二级
辅导员
3
辅导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需入住学生公寓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共正式党员,大学期间有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的经历
学工部
专技十二级
男辅导员
5
辅导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需入住男生学生公寓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男性,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共正式党员;大学期间有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的经历
学工部
专技十二级
女辅导员一
1
女辅导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需入住女生学生公寓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女性,中共正式党员,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有1年以上高校教育管理工作经验,大学期间有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的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学工部
专技十二级
女辅导员二
2
女辅导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需入住女生学生公寓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女性,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共正式党员,大学期间有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的经历
学工部
专技十二级
留学生辅导员
1
辅导员,留学生综合管理与服务,需入住学生公寓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共正式党员,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或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或有2年及以上出国留学经历,大学期间有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的经历
学工部
专技
新疆生辅导员
1
辅导员,负责新疆籍学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专业不限;本科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中共党员,能熟练使用维吾尔语,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2023年普通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应届毕业生;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新疆籍少数民族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学工部
专技十二级
男辅导员(梅山校区)
3
辅导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需入住梅山校区男生公寓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男性;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共正式党员,大学期间有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的经历
学工部
专技十二级
女辅导员(梅山校区)
1
辅导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需入住梅山校区女生公寓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女性;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共正式党员,大学期间有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的经历
图书馆
专技十二级
参考咨询服务
1
负责图书馆用户培训工作,解答读者有关图书馆文献资源利用与服务的问题以及图书馆联盟中的参考咨询服务工作;负责与国内各图书馆之间的图书馆际互借工作,参与信息共享空间、阅读交流空间学生指导工作
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图书馆
专技十二级
阅读推广(融媒体运营与策划)
1
负责阅读推广活动、文化建设项目等活动的策划、组织工作,负责各类阅读推广活动宣传工作,负责内外部新闻稿撰写;负责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信息发布与维护
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医学院
专技十二级
人体解剖实验员
1
负责解剖学教学实验准备、解剖实验室的日常管理、设备管理和安全管理、遗体捐赠接收及遗体的灌注保存处理等工作,适合男性
医学类或生物学一级学科;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有2年及以上人体解剖工作经历者可不限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
注: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中共正式党员和各类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本公告提到的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10月14日(含)以后出生。
2.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以及人事部门出具的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职责及内容的证明学生干部经历是指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校院二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部长及以上任职经历,需由所在学习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3.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可凭学生证、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报名,但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3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下列情形者视同2023年普通应届毕业生对待:1.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或签后依规撤销,一般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2.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应于2023年毕业,有类似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3.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
4. 本次招聘的人员原则上要求在2023年8月31日前到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程序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宁波人才网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22年10月26日9点至2022年10月28日16点
网址: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
报考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不如实填写的,取消报名资格),每位报考者只能选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10月31日9点至2022年11月2日16点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再对报考人员开放,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2年11月3日9时至11月3日16点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4、缴费确认
时间:2022年11月4日9点—2022年11月7日16点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除实际缴费报考人数不足导致岗位取消可申请退费外,其他情况均不能退费)。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人(浙价费[2018]21号)。
5、下载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宁波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recruit.nbu.edu.cn/)另行通知,请自行关注。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6、其他
报考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须不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都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命题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体育运动委员会、人文社科处、后勤管理处、后勤实体饮食服务中心的管理岗位和图书馆的参考咨询服务岗、阅读推广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辅导员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大学心理学、高校教师伦理学、高等教育法规等相关知识;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后将在宁波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recruit.nbu.edu.cn/)上公布。
2、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前,将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宁波大学人才招聘网站上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者请携带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属于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生证、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属于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其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中共党员证明、中共正式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劳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提供材料视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而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将会在资格复审当天13:30前以电话形式通知,若电话未接通或无人接听则顺延至下一个)并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专业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考生可在面试后3个工作日登录宁波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recruit.nbu.edu.cn/)查看面试结果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或邮件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每个岗位仅设置1名递补人选。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recruit.nbu.edu.cn/);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nb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进人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宁波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宁波大学(纪委):0574—87600092;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单位地址:宁波大学人事处(风华路818号)
咨询电话:0574-87600288 (联系人:余老师)
宁波大学
2022年10月14日
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宁波开放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宁波开放大学现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1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宁波开放大学是一所独立设置的省级开放大学,学校由国家教育部批准,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为宁波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开展开放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职业教育、老年教育、社会培训、终身教育公共服务和新时代工匠培育,以促进全民终身学习为使命、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开展终身教育与服务的新型高等学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考试或面谈、体检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条件、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人数
岗位职责
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教师1
专技
3
相关专业教学工作;
相关专业科研工作;
相关专业教学管理工作;
参与专业和教学团队建设等工作。
管理学门类;
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年龄35周岁以下(副教授及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
教师2
专技
1
相关专业教学工作;
相关专业科研工作;
相关专业教学管理工作;
参与专业和教学团队建设等工作。
哲学门类、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
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中共党员;
年龄35周岁以下(副教授及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
教师3
专技
2
相关专业教学工作;
相关专业科研工作;
相关专业教学管理工作;
参与专业和教学团队建设等工作。
土木工程、建筑学、机械工程、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
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年龄35周岁以下(副教授及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
教师4
专技
1
相关专业教学工作;
相关专业科研工作;
相关专业教学管理工作;
参与专业和教学团队建设等工作。
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
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年龄35周岁以下(副教授及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
教师5
专技
2
相关专业教学工作;
相关专业科研工作;
相关专业教学管理工作;
参与专业和教学团队建设;
参与调解人才基地建设、业务培训、资源建设及教学团队建设等工作。
法学门类;
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年龄35周岁以下(副教授及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
教师6
专技
2
相关专业教学工作;
相关专业科研工作;
相关专业教学管理工作;
参与专业和教学团队建设;
学校现有智慧校园相关信息系统管理、维护与完善,数字开大的建设、管理与应用推广,学校各部门、分校的相关信息化工作协调与需求分析等工作。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
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年龄35周岁以下(副教授及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
教师7
专技
2
相关专业教学工作;
相关专业科研工作;
相关专业教学管理工作;
参与专业和教学团队建设等工作。
专业不限;
研究生学历且博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年龄40周岁以下。
注: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等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属于2023年应届毕业的可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但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属于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条件岗位,应聘时可先持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报名时提供国(境)外院校主干课程证明。历届生须已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
下列情形者视同2023年普通应届毕业生对待:1.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或签后依规撤销,一般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2.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应于2023年毕业,有类似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3.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5日起至2023年4月24日;报名办法:应聘人员从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bhrss.gov.cn/)或宁波开放大学网站(http://www.nbou.cn/)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填好《宁波开放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宁波开放大学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信息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并提供国境外院校主干课程证明)、职称证书、中共党员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ouyy@nbou.cn(邮件主题必须标明“公开招聘+应聘岗位+姓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
联系方式:宁波开放大学人事处(宁波市江北区文教路1号),电话:0574-87526375,联系人:楼老师。
2.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或考察资格。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3.报考教师1-6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时间内,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按规定取消该岗位招聘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教师7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应聘人数进入面谈程序。
4.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学校通知本人,同时告知资格复审和考试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与考察
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并提供国境外院校主干课程证明)、职称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中共党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考试
教师1-6岗位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的方式进行。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实际专业技能和操作水平。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替补。
(2)试讲
试讲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
在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试讲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替补。
(3)成绩确定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带入试讲环节。
在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试讲成绩相同,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试讲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
试讲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试讲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开放大学网站的“通知公告”栏目上公布。
2.面谈
教师7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经面谈择优进入体检与考核环节。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学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开放大学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其中拟聘用人员属于2023年应届毕业生(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开放大学网站(www.nbou.cn);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nb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212808(宁波开放大学纪委办公室)贺老师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学校地址:宁波开放大学人事处(宁波市江北区文教路1号)
邮编:315016
电话:0574-87526375,邮箱:louyy@nbou.cn,联系人:楼老师
宁波开放大学
2023年4月3日
关于征求《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退出机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激发教师队伍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市教育局拟制了《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退出机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之一反馈:
1.电子邮箱:261120342@qq.com
2.传真:0574—89186383
3.邮寄地址:宁波市宁穿路2001号宁波市教育局人事处(邮编315066)。
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
附件:《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退出机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宁波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11日
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退出机制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激发教师队伍活力,努力建成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全面落实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深化教师全员聘用制度,加强教师聘用管理,健全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处理恰当、程序规范、待遇合理的原则,对未能聘任上岗、考核不合格、违反师德或因其他原因等不能胜任(坚持)教学岗位工作的教师,予以退出。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宁波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在编教师。
第二章 退出渠道的种类和适用
第四条 教师退出渠道包括待岗、转岗、离岗退养、解聘。
(一)待岗是指暂停教学工作,由学校安排进修培训、跟岗学习。
(二)转岗是指从教学岗位转至非教学工作岗位,包括教师本人申请转岗和学校安排转岗。
(三)离岗退养是指退出工作岗位但仍与学校保留人事聘用关系。
(四)解聘是指解除聘用合同,不再保留人事聘用关系。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师,可予以待岗:
(一)聘期满后,未能继续聘任上岗的;
(二)经考核认定不适合教学工作的;
(三)新教师规范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
(四)学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五)违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给予开除以外处分的。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师,可予以转岗:
(一)教师提出转岗申请,经学校研究同意的;
(二)聘期满后,未能继续聘任上岗,且不同意待岗培训的;
(三)待岗培训后,经考核认定仍不适合教学工作的;
(四)违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给予开除以外处分,经认定不适合继续从事教学工作的;
(五)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依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符合担任教学工作要求的。
第七条 学校与教师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教师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报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在学校内部实行离岗退养。
教师提出离岗退养申请,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意见书。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师,学校可予以解聘:
(一)学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待岗、转岗,或连续两年学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三)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四)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学校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六)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上刑罚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依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予以解聘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师,学校应予以解聘:
(一)因违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受到刑事处罚或其他原因,受到开除处分的
(二)因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可能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被依法判处刑罚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依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应予以解聘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退出的权限和程序
第十条 符合退出适用情形的,由学校党组织会议研究后实施。学校作出解聘决定的,应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
第十一条 学校在作出待岗、转岗、解聘等决定前,应当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对于解聘决定,教师要求听证的,学校应组织听证。
属于本《办法》第八条(一)(二)项情形的,学校在作出解聘决定前,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教师本人。
学校听取教师陈述、申辩或听证后,作出正式处理决定。处理决定应当书面通知教师本人并载明认定的事实、理由、依据、期限及救济途径等内容。
第十二条 教师提前30日书面通知学校,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学校应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充分听取教师们意见并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
第十四条 学校应健全完善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以考核为基础做好教师退出工作,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强化日常考核,加强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五条学校应强化合同管理,在新签、续签或补充签订《聘用合同书》时,将本《办法》所列明的退出机制条款纳入合同条款。
第十六条 学校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教师退出工作程序规范,处理有据,结果公正。
第四章 退出相关待遇
第十七条 待岗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待岗期间,应安排待岗教师参加相关培训,可结合实际为待岗教师提供一次以上的上岗机会,待岗教师应承担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第十八条 教师待岗期内,只发放基本工资、不超过5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学年度考核时,待岗期未满的,暂缓确定考核等次。待岗当年不能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岗位晋升和各级各类评优。
第十九条 教师离岗退养期内,参照退休人员享受待遇,不享受一次性退休补贴。离岗退养期间工龄连续计算,不计算教龄和中小学教育工作年限。
第二十条 解聘情形符合经济补偿条件的,依法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退出争议处理
第二十一条 教师对待岗、转岗、解聘有异议的,可向学校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申请调解。
学校应成立人事争议调解小组,小组成员一般5-7人,由教师代表、学校党组织或行政代表、学校工会代表、法律顾问等组成。
第二十二条 学校人事争议调解小组调解不成的,教师可以向学校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教师不愿调解或学校主管部门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当地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管理人员、辅助后勤人员和教研室等其他教育机构教师的退出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宁波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