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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学科简介 邓县幼师师范学校官网招生简章公示名单

2023-07-30 06:00:14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上海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学科简介 邓县幼师师范学校官网招生简章公示名单

上海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学科简介

上海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海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学科简介(分学院).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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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上海师范大学是上海市重点建设高校,是一所以文科见长并具教师教育特色的文、理、工、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已进入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部市共同支持的高校行列,为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学科)建设试点单位。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教学成果丰硕。现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农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一级学科博士点11个、博士后流动站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3个、21个专业学位类别。学校现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3个上海高水平优势学科;11个上海高校高峰高原学科;11个上海市重点学科;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26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专业通过教育部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4个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2个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1个国家级新农科研究与实践项目;3个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4个上海市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2个上海市级新工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1个上海市级新农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学校现有各类研究生9000余人。

学校重视国际化办学,对外交流合作广泛。被列入来华留学生中国政府奖学金院校,是上海市外国留学生预科基地。学校与全球六大洲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200多所高校和组织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与美国、英国、德国、荷兰、俄罗斯、法国等6个国家的7所高校合作举办10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在日本福山大学和非洲博茨瓦纳大学建有两所孔子学院。是现代地方大学国际联盟和沪港大学联盟的创始成员院校。

 

二.培养目标及招生计划说明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计划招生人数参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其中各学科专业所列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计划数教育部尚未下达。所列招生数包括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类别拟招生总数,也包括本校拟接收推免生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最后录取人数可能会根据国家招生计划、推免生接收情况、考后生源情况和学校条件等有所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除上述人员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者,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须合格。其中报考学术型专业者还须同时满足以下各项条件:a.进修过本科相应专业至少8门主干课程(即专业课),须有省市自考办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课程成绩合格证明原件(本科结业生不需要);b.外语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其他语种相应等级),须有相应证书或证明原件;c.不能跨专业报考(即所学大专、本科专业与报考专业均需相关);d.报考点必须选“上海师范大学”,网上确认阶段将按上述要求审核资格。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校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报考。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要求以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要求以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报考暑期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主要利用暑假及其它业余时间学习)的人员,除符合上述条件以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报名时需注意正确选择“教育硕士管理中心(筹)”(学院代码901)中相应专业的“暑期在职教育硕士”方向(方向代码60),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复试时考生除携带其他要求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介绍信或证明原件,我校将按上述要求审核资格。

 

报考规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即上海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非全日制,主要利用双休日、寒暑假及部分工作日学习)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及以上学位;

(3)已完成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并已经获得合格证书;

(4)现为上海市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或其它中等学校)在职人员,经所在单位推荐,并经区教育局同意报考。

报名时需注意正确选择“教育硕士管理中心(筹)”(学院代码901)中相应专业的“规培教育硕士”方向(方向代码50),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报考点为“上海师范大学”。网上确认时除提供其他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上述的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以及经审核盖章的《“上海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推荐审批表》(点击下载)。

 

除上述两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外,我校还有金融、英语笔译、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音乐、美术、艺术设计等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具体授课安排请询相关学院。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原单位的人员,录取时须签订定向合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暑期在职教育硕士除外)。

 

我校不接受单独考试方式的人员。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仅在退役军人学院招生且该学院仅招收此计划考生,报名时需注意正确选择“退役军人学院”(学院代码131)中的相应专业,并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未尽事宜详见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相关文件。

 

四.报名方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两个阶段缺一不可。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的相关公告或教育部有关文件。

除上述各类报考点必须选“上海师范大学”的考生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报考点选择及确认具体要求等请见当地省市招办及相关报考点的网报公告。

注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参加复试时将认证报告交我校核验。网报时请注意核对所填内容,是否准确完整,很多校验问题都是填写错误所致。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报名完成后,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初试

初试日期由教育部确定。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所列参考书目仅供参考。

 

六.复试录取

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相关学科的复试分数线。我校复试由学院分别组织,复试办法和程序等信息届时请见我院网站或学院相关通知,差额比例由学院确定,一般不低于120%。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可除外),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须合格。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由相关学院自行确定是否加试。各学院将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集体领导下,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的有关规定,综合初复试成绩,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定向就业者录取时须签订定向合同。

考生体检在复试拟录取阶段进行,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

 

七.学费及奖助

根据上级文件,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均需要交纳学费,详见我院网站公布的“学费标准”。我校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相关政策,制定研究生学费标准和奖助学金资助办法,积极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对象为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培养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另外还将通过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

 

八.学制及证书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2-3年不等,详见“学费标准”。毕业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符合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可以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九.参考书购买等问题可参见招生工作栏常见问题中的“复习迎考相关信息”。复习资料和具体专业方面问题请询相关学院,各学院联系方式已随同列出,也可浏览各学院网站。我校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均在网上公布,无印刷版。

 

十.学校代码:10270,地址: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100号,奉贤校区:上海市奉贤区海思路100号。我办联系地址:上海市桂林路81号上海师范大学研招办;邮政编码:200234;联系电话:021-64322314。研究生院网址:yjsc.shnu.edu.cn。

注:招生工作期间的政策和规定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最新文件执行。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本网站招生工作栏内相关信息,如有变动,以研招办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2年9月

 

上海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请点击下列链接查看)

101人文学院.html

104外国语学院.html

105教育学院.html

106音乐学院.html

108影视传媒学院.html

109商学院.html

110美术学院.html

112数理学院.html

116旅游学院.html

117体育学院.html

121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html

123哲学与法政学院.html

124建筑工程学院.html

125生命科学学院.html

126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html

127环境与地理科学学院.html

130学前教育学院.html

131退役军人学院.html

165对外汉语学院.html

502马克思主义学院.html

901教育硕士管理中心(筹).html

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我校是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以及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被誉为“教师的摇篮”。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31个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现有专任教师2010余人,其中教授590余人、副教授820余人、博士生导师510余人、硕士生导师990余人。

招生专业(领域)涉及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2个学科门类,拥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中国语言文学),国家重点学科4个,2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教育博士),2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8个,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4个。化学、材料科学、农业科学、社科总论、工程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生态学、植物与动物科学等8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研究生指导教师中,国家级人才94人次,其中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76人次,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国家特聘教授11人、教育部特聘教授18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9人、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6人、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人、国家青年学者25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带头人2人,另外还有双聘院士8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3人。省部级人才294人次,其中陕西省特聘教授54人、“三秦学者”创新团队带头人6人、陕西省青年学者30人、陕西省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六个一批”人才6人、陕西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2人、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28人、省级教学名师22人、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5人、陕西百名青年文学艺术家扶持计划入选者9人、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1人,其他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101人。

学校建有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个、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1个、新闻出版署重点实验室1个、农业农村部研发专业中心1个、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24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4个,教育部教育立法研究基地1个,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民委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基地1个,国家民委“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个,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1个,全国妇联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旅游局研究基地1个,陕西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平台20个。

学校坚持国际化发展战略,不断加大对外交流与合作力度,先后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哈萨克斯坦等37个国家和地区的190余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首倡成立了丝绸之路“教师教育联盟”“人文社会科学联盟”“图书档案出版联盟”。大力推动学生的国际双向流动,开发实质性学生交流项目160余个,每年选派大批学生赴国(境)外进行交流学习,在校长短期学习的学生来自全球110多个国家和地区。

详细内容见学校简介:http://www.snnu.edu.cn/xxgk/xxjj.htm。

二、报考说明

(一)招生人数

2023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000余名(专项计划招生人数暂不列入具体专业),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00余名。最终招生人数以上级部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

我校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阅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简章及目录。

 http://yz.snnu.edu.cn/info/1009/2883.htm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6.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方能报考,且须符合以下条件:①已进修完六门或六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并有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进修课程成绩单。②有公开发表的与学士学位水平相当的本专业3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③同等学力人员仅限报考所学专业,不得跨学科报考。④同等学力考生网报时须选择陕西师范大学作为报考点(代码:6122)并须在陕西师范大学进行网上确认报名、考试,我校不接收在其他报考点报名考试的同等学力考生。⑤同等学力考生在我校进行现场报名时须提交能证明本人具有报考资格的材料原件。⑥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7.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报考,报考须符合前款(6)中②、③、④、⑤、⑥项条件,并须提供本人本科期间不少于12门的课程成绩单(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提供)。

8.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研究生的,在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9.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10.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单独考试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单独考试考生仅限报考我校招收专业目录注明的专业。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我校考点作为报考点(代码:6122),并按要求在我校考点网上确认、考试,我校不接收在其他报考点报名考试的单独考试考生。

(五)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报名网站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报名网址:https://yz.chsi.com.cn或https://yz.chsi.cn。

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期间登陆中国研招网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报名使用学信网统一账号,无学信网账号的考生可提前实名注册,并登陆学信档案核实自己的学籍学历信息是否正确。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填报报考信息时应严格按照我校专业目录上的要求选择报考院系、专业和考试科目,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未完成核验的不予网上确认。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2.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及要求以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公告为准。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初试时间、考试地点

考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四、复试及录取

1.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分数A类线和我校要求后,我校将适时安排复试。复试、调剂、体检、录取等工作将根据上级部门安排和部署,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2.硕士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在职就业、定向非在职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三种。定向在职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定向非在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入学前将个人档案转至我校。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五、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应按要求进行体检,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确定考生报考资格和入学资格。

六、奖助及学费

我校设置有国家奖学金、厚德助学金、积学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敦行奖学金、“三助一辅”津贴、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了多元奖助体系,为硕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所有被我校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并按规定享受奖助学金。

七、其他

1.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考研辅导活动,也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欢迎广大考生和教职员工向我校反映违反上述要求的行为和线索。

2.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按照我校公布的考试大纲命题,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考试大纲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阅。考试大纲链接:http://yz.snnu.edu.cn/ksdg.htm。

3.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nnu.edu.cn)是我校唯一官方信息发布平台,所有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方式、录取等重要通知均会通过该网站发布。

4.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nnu.edu.cn

联系部门: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09室

咨询电话:029-85310346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邮政编码:7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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