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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泉州幼师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公告

2023-08-04 23:00:11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2023年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泉州幼师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公告

2023年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及其附属学校2022年计划在编制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2022年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及其附属学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届毕业生;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10日。

2.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登陆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www.newyishi.com),自行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审查用),并将填好的报名登记表、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学信网”打印的本科和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身份证等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YYSZ_ZZRS@126.com)。应聘人员须加入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招聘QQ群(697200057)。应聘者报名时间以邮箱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

每个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填报专业时,请参考《教育部目录汇总》(附件3)。

请应聘者报名后主动与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科电话联系确认是否收到邮件(联系人:王老师18684981033、晏老师13973707741)。因未按要求报名而造成本人报名不成功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3.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2023届博士研究生和确因疫情原因影响毕业证书发放的,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聘用资格。

(2)有工作单位的请出具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2年11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携带所有提交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到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科进行材料审核。复审通过后可参与笔试和试教(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资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市人社局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加试教(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笔试、试教(或面试)、综合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试教(或面试)成绩×60%。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专任教师考试内容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内容;党建指导员、宣传干事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和写作。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准考证在资格复审时打印)参加笔试。

试教(或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教(或面试)人员。招录职位试教(或面试)对象未达招录计划1:3比例的,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招录职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减招录计划。入围名单在学校官网http://www.newyishi.com公布。

笔试、试教(或面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若参考人员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主要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各种原因导致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六)公示

经单位研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身份证等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被聘人员须在学校工作5年以上方可申请调出至其它部门或地区工作。

四、招聘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招聘工作由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五、疫情防控措施

具体笔试、试教(或面试)的防疫措施按照益阳市防疫指挥部最新的防疫要求落实。为维护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官网,理解、支持、配合防疫工作。

六、特别提示

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加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进入试教环节后,在试教、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分配等环节放弃或在试用期内放弃的人员,记入本校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今后不得报考本校公开招聘职位。

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举报电话:0737-6103285 (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室)

附件:

1.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2.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rar

4.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12月29 日

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及辅导员公告

为加强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的具体要求,结合学校用人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教师及辅导员共32名,其中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编制30名,非财政补助事业编制2名。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及辅导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辅导员,在职人员报考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备所聘岗

位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学术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有团队意识、团结协作精神和优秀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

4.年龄要求:35(含)周岁以下(1986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1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应具有岗位工作需要的专业知识、学术研究能力和专业技能等其他条件。

6.应聘人员原则上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如在两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予以解聘。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回避制度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四、实施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3日至2021年7月15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地址: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酬勤楼五楼大会议室(牡丹江市爱民区西地明街7号)。

4.报名材料:①报名时携带本人填写的《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及辅导员报名登记表》;②本人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同时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证书验证复印件或截图复印件)、在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归来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到证、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一寸同版彩色免冠照片2张;③申请政策性加分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政策性加分: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规定,“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加分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均需提供):

 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提供《黑龙江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合同书》(第一个服务期满后续聘的考生,需同时携带首个聘期合同和续聘合同)及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具的服务期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

 ②“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生提供服务期满证书

 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

 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生提供《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及服务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

 ⑤退役士兵提供入伍通知书及退伍证。

加分政策有关时间以及取得各种资格证书的时间,均以发布公告之日为准。符合政策性加分人员名单在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计入笔试总成绩。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一并进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资格审查出现争议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确认,特殊情况报领导小组审议。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为3:1,达不到3:1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备案部门核准,相应缩减、合并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其结果在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开发布。

6.考生缴费。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按规定要求支付笔试考务费,考务费由学校财务统一收取。缴费方式:通过银行汇款存入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银行账户(账号:7455110183100000205,开户行:中信银行牡丹江分行),汇款时考生需标注姓名+身份证号码,因应聘人员未标注汇款信息造成无法确认影响应聘的,由应聘者自行负责。笔试考务费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笔试(含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人每科45元,共计90元,面试不收费。

7.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在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考生凭身份证到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部(酬勤楼412)领取准考证。学校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西地明街7号。

(二)组织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使用四舍五入计算方式,折算后满分为100分。

1.组织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专业科目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公共科目×30%+专业科目×70%。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确定面试人选

领导小组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招聘岗位数额,按照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最高不超过5:1。面试人员达不到3:1的比例,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备案部门核准后,相应缩减、合并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在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发布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3.现场资格确认

根据进入面试人员的报名信息及招聘岗位计划的要求,现场资格确认时核查考生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及其它职位需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凡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上,按照报考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一次)。面试名单在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4.组织面试

面试为百分制计分方式,采取试讲和结构性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为20分钟,面试成绩=试讲(占60%)+结构性面谈(占40%)。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者不能进入考核。

试讲,主要测试考生教学能力和本职岗位的基本素质。每名考生备课10分钟,试讲10分钟。

结构性面谈,主要考核考生的个人素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时间为10分。

5.公布成绩和考核人选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与拟聘任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人选。应聘同一岗位的考生如果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确定考核人选。当笔试和面试成绩都并列,进行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考核人选。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备案部门核准,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考核人选名单在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考核和体检

1.组织考核。采取调查、座谈、查阅档案等方式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对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进行递补。

2.组织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加试心理健康检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由考生承担,参照公务员录取体检收费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进行递补(递补一次)。

(四)公示与聘用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及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送备案部门审核并在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请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始聘期1年,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确定人事关系。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纪律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全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相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五、防疫事项

按照牡丹江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要求,由领导小组组织做好招聘期间防疫工作。

六、其他事项

1.应聘者在报考过程中,手机要保持畅通并及时登录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看有关事项公告。因个人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所填写报名信息及所提供审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经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解除聘用合同,并由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监督举报电话:0453-6559026(校纪检委)

政策咨询电话:0453-6559743(校组织人事部)

联系人:曲艳杰、吴松阳

学校官网:www.hljys.cn

举报邮箱:hyzrsc@163.com

地   址:牡丹江市爱民区西地明街7号

邮   编:157011

本公告由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文件为准。

附件1: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及辅导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及辅导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健康承诺书.xlsx

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领导小组

2021年7月2日

2023年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依据《关于转发的通知》(哈人社发〔2015〕95号)精神,经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研究同意,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7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3年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http://gkzp.renshenet.org.cn

或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网址:http://hrss.hlj.gov.cn)→点击“业务专栏”→点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即可进入平台主页。

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

http://www.hayouzhuan.org.cn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链接:http://xxgk.harbin.gov.cn/col/col11570/index.html

或登录http://www.harbin.gov.cn/进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导航链接→市政府部门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公告栏查询即可。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可不受《招聘计划表》中“统招”学习形式限制;

5.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5年3月29日以前出生),年龄35(含)周岁以下(1987年3月2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2年3月2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7年3月29日及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其他资格条件,专业名称为“空”的,以专业类所列为准(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和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4.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现役军人;

6.2023年7月31日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箱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8时至2023年4月4日16时。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hyzzpss@163.com,邮件主题:岗位代码-岗位名称-本人姓名(例如:2301-学前教育教师-张三)。

电子邮箱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填写正确的《2023年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本人签名后扫描上传;

(3)《2023年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电子版;

(4)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硕士研究生学历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和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证明(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证明须提供校教学主管部门或研究生院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出具日期必须为2023年1月1日之后);

(6)在职人员报考需出具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7)报考岗位代码为2303(中国画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研究生和本科学历阶段的成绩单(须提供校教学主管部门或研究生院加盖公章的书面成绩单,或提供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8)报考岗位代码为2304(舞蹈教师)岗位的考生如所学专业为“音乐与舞蹈学”的,须提供硕士研究生学历阶段的成绩单(须提供校教学主管部门或研究生院加盖公章的书面成绩单,或提供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9)报考岗位代码2306(空中乘务专业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空中乘务员满2年及以上连续工作经历证明(计算时限截至2023年3月29日,须提供工作单位或人力资源部门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

(10)报考岗位代码为2307(乒乓球羽毛球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乒乓球、羽毛球其中之一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或裁判员等级证书;或参加地级市(含)以上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或地方单项协会主办的高中及以上阶段乒乓球或羽毛球比赛,取得团体比赛前六名或单项比赛前八名证书、并提供该证书比赛成绩册(需用中文注明赛事名称及成绩);

(11)报考岗位代码为2308(足球排球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足球、排球其中之一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或裁判员等级证书;或参加地级市(含)以上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或地方单项协会主办的高中及以上阶段足球或排球比赛,取得团体比赛前六名证书、并提供该证书比赛成绩册(需用中文注明赛事名称及成绩);

(12)报考岗位代码为2309(体操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体操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或裁判员等级证书;或参加地级市(含)以上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或地方单项协会主办的高中及以上阶段体操比赛,取得团体比赛前六名或单项比赛前八名证书、并提供该证书比赛成绩册(需用中文注明赛事名称及成绩);

(13)报考岗位代码为2310(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党员组织证明(组织证明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组织关系在工作单位的考生须由工作单位党委或组织部门出具,应届毕业生须由所在学院或研究生院党委(党总支)出具,组织关系在社区的考生须由社区党支部出具,且出具日期须为2023年1月1日之后);

(14)报考岗位代码为2311(网络工程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具有信息化系统、通信网络相关工作满1年及以上连续工作经历证明(计算时限截至2023年3月29日,须提供工作单位或人力资源部门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

(15)报考岗位代码为2312(会计)岗位的考生须提供会计岗位满1年及以上连续工作经历证明(计算时限截至2023年3月29日,须提供工作单位或人力资源部门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

(16)报考岗位代码为2313(男生公寓辅导员)、2314(女生公寓辅导员)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党员组织证明、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满1年及以上连续工作经历证明或本科(研究生)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经历证明(组织证明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组织关系在工作单位的考生须由工作单位党委或组织部门出具,应届毕业生须由所在学院或研究生院党委(党总支)出具,组织关系在社区的考生须由社区党支部出具,且出具日期须为2023年1月1日之后;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须提供任职高校人力资源部门或学生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须提供由所在学院或校团委或校学生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

(17)报考岗位代码为2315(教辅岗位)的考生如所学专业为“英语笔译”或“英语口译”的,须提供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要求:以上报名提交材料除《报名信息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提供电子版外,均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图片格式为*.jpg或*.gif,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500k,以上材料以压缩包(*.rar)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请务必将本人各项信息填写准确、完整,本人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电子证件照。

1.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考生填写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招聘岗位对专业的要求,参照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程序、要求报名,凡超出报名时间、填报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提供材料不完整、与《招聘计划表》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均视为报名不成功并以发送邮件方式通知本人。报考人员要信守承诺,所有报名材料存档备查,如有信息填报不实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审核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填写要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自负)。

(4)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的比例。所有岗位报名达不到1:3的比例,将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详见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以免影响报考事宜。

3.相关政策

(1)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计算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9日。

(2)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报名结束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照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未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资格。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4.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本次考试收取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共计90元,面试不收费。本次招聘采用现场缴费方式缴纳考试费用,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特困人员先正常缴纳考试费用,然后凭市、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审核确认后,免除考试费用。具体时间、地点请考生关注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通知。

5.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人员请及时关注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通知,领取笔试、面试准考证。

6.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以《通知》方式发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7.咨询电话:0451-87900520

(二)考试

岗位代码为2301-2311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岗位代码为2312-2315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面试工作均由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为一套试卷,共计200分。其中《综合知识》满分为50分,主要测试考生政治理论知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等;《专业知识》满分为150分,主要测试考生所报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等。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后,请登录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现场资格确认

(1)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员的确定

岗位代码为2301-2311岗位,电子邮箱报名审核通过人员直接进入现场资格确认。

岗位代码为2312-2315岗位,笔试结束后,将考生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为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选。若入围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共同进入现场资格确认。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现场资格确认。

(2)现场资格确认

考生需携带各岗位电子邮箱报名的所有材料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同时,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

现场资格确认过程中,凡提供的相关材料存在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

岗位代码为2312-2315岗位,如出现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的考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依次进行递补。

现场资格确认后,所有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现场资格确认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1:3的比例,将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

(3)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通知。

3.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

岗位代码为2301、2302、2305、2306、2310岗位,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

岗位代码为2303、2304、2307、2308、2309岗位,采用试讲与实际操作(演示)的方式进行。

岗位代码为2311-2315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通知。

4.公布总成绩

岗位代码为2301-2311岗位,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岗位代码为2312-2315岗位,面试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为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如有按相关政策优先聘用人员,同等条件下则优先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体检结果互认。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被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提出递补意见,经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未能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招聘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87900593。

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和部门将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表》中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相关要求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成为拟聘用人员的,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考试、资格确认、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特别提示:

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

附件:

1.《2023年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23年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2023年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诚信承诺书》

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3月20日   

附件1:2023年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2023年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2023年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xlsx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5:诚信承诺书.doc

2023年常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高校教师和辅导员公告

  常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常幼专)是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一所公立高等专科学校。为进一步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校专任教师及专职辅导员2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二)本次招聘户籍不限。(三)报考(01、02)专职辅导员岗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0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6月20日后出生);报考(03-12)专任教师岗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20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6月20日后出生)。(四)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于2022年6月24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2年6月24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五)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六)报考(01、02)专职辅导员岗位,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校级部长及以上(限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科协);院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分团委秘书长、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2.有1年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3.有1年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七)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5.2022年6月24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二、报名程序和办法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均通过网络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6月20日9:00—6月24日11:00

上传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2.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6月20日9:00—6月24日16:00(二)报名注意事项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人员,请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自己的工作经历与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注明起止时间,填写到月份)。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3.学校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资格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含上传照片审核)人员须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5.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6.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被核减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2年6月27日9:00—11:00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7.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学校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方式及组织本次公开招聘01-06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07-12岗位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13-14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组织任何培训。(一)笔试1.笔试时间:2022年7月9日(周六)8:30—11:00。如有变化以准考证为准。2.笔试内容:主要围绕专业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试。3.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4.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笔试成绩将在常幼专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查询。(二)专业技能测试1.报考(07-12)岗位的人员须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及内容将在常幼专网站另行公告。2.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将在常幼专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查询。(三)资格复审1.人选确定(1)01-06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2)07-12岗位:在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均合格人员中,根据权重(笔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计算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3)13-14岗位:按报名成功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2.面试前,对报考人员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的具体事项将在常幼专网站另行通知。3.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1)身份证;(2)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材料;(3)公告、岗位表里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党员证明:须为近六个月内由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部门或二级党组织出具的证明。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院级党组织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或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出具证明。出具的证明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岗位、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4.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四)面试1.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岗位意识、胜任能力、综合素质等。2.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3.面试时间、地点由常幼专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人员须凭面试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五)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报考人员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报考(01-06)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报考(07-12)岗位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报考(13-14)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四、体检和考察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学校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五、公示和聘用常幼专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核后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5年(含试用期)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的专任教师须在2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未按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常幼专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其中:拟聘用专职辅导员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30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学校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六、咨询和监督

  

七、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认真阅读《2022年常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2),按要求落实防疫措施,相关防控要求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八、本公告由常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常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6月14日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次)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前身,是1938年我国著名幼儿教育专家张雪门创办的北平香山慈幼院桂林分院幼稚师范学校2009年3月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直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管理。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教师培训中心、广西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挂靠我校。

学校设有学前教育一系、学前教育二系(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中等师范学校)、艺术系、初等教育系、特殊教育系、运动与健康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等7个教学系部,附属幼儿园1所(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有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艺术教育等30个专业(方向),初步构建了以学前教育专业为龙头、特殊教育专业为特色、艺术类专业为亮点,以师范教育为主,非师范教育为辅的专业结构体系。毕业生遍及广西区内外并扩展到泰国、新加坡等东盟国家。学校创办以来,共为社会培养培训了10万多名幼教人才。升格以来,共培训幼教师资、特教师资4万多人次。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63名,其中专任教师28人,行政教辅人员35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次)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及待遇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师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所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应届毕业生报到时需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身心健康,能适应所聘岗位的需要。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结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的行为的人员;

5.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7.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二)享受待遇。

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身份类别为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参照学校实名编制人员管理。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和我校网站(https://www.gxyesf.edu.cn)向社会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我校网站(https://www.gxyesf.edu.cn)向社会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报名起止时间为2021年7月10日至7月20日17:30。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视为无效。

2.报名方式为电子邮件投递简历报名。应聘者请将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按“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次)+岗位+姓名”格式命名,发送到邮箱:gxyzrsc@163.com。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材料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

3.电子邮件包含的材料。应聘者需填写《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信息汇总表》和《个人健康承诺书》(详见附件2、附件3、附件4)并提交求职材料。求职材料包含:《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及表上填写内容的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报名材料与要求不符、格式不符、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本公告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我校官网公布。

(三)考试

1.考试方式

01—18共18个岗位的考试方式为试讲;19、20共2个岗位的考试方式为笔试加试讲;21—32、37、38共14个岗位的考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33—36共4个岗位的考试方式为笔试加结构化面试。考试方式仅为试讲或结构化面试的32个岗位,若资格审查合格超过30人的岗位需增加笔试环节。招聘岗位为紧缺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经主管部门批准,招聘岗位可以不受不低于1:3开考比例的限制。

笔试、面试的前3天在我校官网公布开考岗位、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2.笔试

需参加笔试岗位、笔试人员名单、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考场安排等将于笔试前3天在我校官网公布。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需要参加笔试的岗位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名单当天在我校官网公布,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条件,不计入最终成绩,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3.面试

面试岗位、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考场安排等将于面试前3天在我校官网公布。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等。不需要参加笔试的岗位,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进入面试;需要参加笔试的岗位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考试成绩由面试成绩组成,按100分计,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于24小时内在学校网站公布,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含70分)的不进入考核程序,不予聘用。

(四)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由我校组织,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有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考核的,视情况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的对象。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视情况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学校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经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及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及监督电话等。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按规定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岗位认定,根据审核认定后的岗位类别等级兑现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及管理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71-5786227(学校纪检监察室)。

七、其他

报考人员年龄计算至报名首日。联系人及咨询电话:程老师,0771—5870567。

附件:1.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次)岗位信息表

2.广西幼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

3.报名信息汇总表

4.个人健康承诺书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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