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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昌县教体系统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县直幼儿园招聘公告

2023-08-05 07:58:56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新昌县教体系统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县直幼儿园招聘公告

2023年新昌县教体系统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县教体系统补充优质教师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新昌县教体系统校园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将组织实施2023年新昌县教体系统校园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教体系统计划校园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0名(不包括新昌中学、澄潭中学、技师学院自主校园招聘的计划),幼儿教师10名。具体招聘学校、岗位、人数、学历和专业要求等详见《2023年新昌县教体系统校园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考生可登录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xc.gov.cn/)“招考录用”栏查询。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户籍不限。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3日之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条件

1.知新中学、义务教育段学校文化课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类毕业生

(3)省级优秀毕业生

(4)“双一流”高校毕业生;

(5)获省级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

(6)获得过学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7)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综合测评专业排名或平均学分绩点(GPA)排名在学院本专业前80%的。

2.美术、音乐、心理健康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类毕业生

(3)省级优秀毕业生

(4)“双一流”高校毕业生;

(5)个人获对应专业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发文或认可的大学生竞赛赛项省二等奖及以上的毕业生;

(6)获得过学校奖学金。

(7)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综合测评专业排名或平均学分绩点(GPA)排名在学院本专业前80%的。

3.学前教育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2)“双一流”高校毕业生;

(3)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4)获得过学校奖学金;

(5)本科毕业生综合测评专业排名或平均学分绩点(GPA)排名在学院本专业前80%的。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在指定高校进行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评定与现场面试,面试结束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1.报名

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院报名点:招聘对象为学前教育、美术、音乐教师岗位,报名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浙江师范大学报名点:招聘对象为知新中学、义务教育段学校教师岗位(美术、音乐除外),报名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获奖证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新昌县教体系统校园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寸免冠近照1张到现场报名处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前报考人员可以与招聘学校(单位)联系,将报名表电子版发到招聘学校(单位)邮箱进行预报名,联系电话及邮箱详见计划表。报名以现场报名为准,只发电子版或投递简历没有现场报名的视作无效。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实行双人并行方式,安排初审、复审两轮。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综合素质评定

按招聘岗位组织综合素质评定。根据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排名情况,以不低于招聘计划数3倍(计划数3人及以上的按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4.面试

面试地点设在高校报名点(具体另行通知)。文化课、心理健康岗位面试方式为课堂教学技能测试,美术、音乐、学前教育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加专业技能测试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人选。其中美术、音乐岗位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学校岗位人数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并列的通过加试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书。

5.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政策,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6.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7.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未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

1.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不低于3年的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

2.本次招聘面试后出现岗位空缺,在符合该空缺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情况下,在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前,经招聘单位和考生双方协商同意,允许未入围签约首次报考岗位的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改报该空缺岗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后,所招聘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3.择业期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4.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5.教师岗位报考人员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聘用后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6.新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年限不满不得调县外。

7.符合条件的新进人员均享受我县相应的引进人才优惠政策。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及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县教体局人事科0575-86023803。

2023年新昌县教体系统校园公开招聘计划表.docx

新昌县教体系统校园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新昌县教体系统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综合评价表.docx

 

 

新昌县教育体育局

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3日

2023年道县县直及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2022年我县县直及乡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56名,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针,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实行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聘用人员严格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聘用制管理。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本县在职在编正式职工(含已招考可入编但暂未入编人员、我县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近两年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后放弃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职数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职数:共计56名。

(二)岗位的具体条件:见《2022年道县县直及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需求目录》(附件1)。

四、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报名,集中统一笔试,分类分组面试。

五、招聘流程

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核——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六、招聘工作程序

(一)制定和发布招聘公告

1.制定公告:根据县编委会核定的招聘计划,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等相关职能部门综合考虑各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岗位空缺等情况制定招聘公告和岗位需求目录。

2.发布公告:招聘方案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报市人社局备案,在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发布时间2022年8月31日至9月8日。

(二)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9月13日9:00至2022年9月16日17:00直接点击网址链接(https://yzs-zk.bftrs.com/)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2)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及报名相关证件的相片。

上传要求:①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在上传照片前,请到湖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②网上报名的同时,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以图片(命名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jpg格式)形式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最多上传5张图片,每张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③如果要上传的证书等图片超过5张,可将身份证正反面拼接成一张图片,学历学位证拼接成一张图片等。

(3)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注意事项

①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

②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记住自己的报名序列号,并填写报名相关信息,生成《道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③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必须上传所需证件的相片,学历、专业等信息(含标点符号、括号内容)必须一字不差地按照证明证件填写,否则按提供材料信息不实处理。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④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一字不差地填写。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请报考人员学习掌握《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准确选择合适的职位。

⑤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期间,报考人员可以在网上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合格的除外)。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结束后,不接受新的考生报名;已经提交信息的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者除外)。

⑥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2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

2.资格初审

9月13日至9月17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初审不合格者,报考人员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请按规定时间提交审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处理,并关注本人的资格初审状态,同时请随时关注相关考试动态公告信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3.打印准考证时间:请于2022年9月22日至9月23日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9月24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4.开考条件: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除个别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同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外),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对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笔试成绩须达同科目(同试卷,缺考的不计算)的平均分或笔试成绩折合后总分60分方可进入面试。

5.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法律法规及写作,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60%的比例折合后计入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6.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报名系统上公布,自行查询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可书面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申请,查询参照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查询相关规定执行。

(四)资格复审及面试

1.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初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复审,审查时间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资格审查部门对照岗位条件和报考人员填写的网上报名信息,查验证件、证明。不能在资格审查时限内提供证件、证明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4)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此后环节不再进行递补。

2.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根据资格复审情况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入围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对达不到1:2的情形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如果末位入围人员笔试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实际面试人数为1:1,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2)评委组成:外聘评委,评委由7名组成。

(3)评分方法: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面试方式及面试分值: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按40%的比例折合后计入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在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

(五)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按笔试、面试折合后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名)从高到低实行等额体检。

2.确定体检方式和标准: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体检费用:体检费用按实际开支由考生个人自负。

4.其它事项: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县纪检监察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监督。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1.考察对象:体检合格者为考察人选对象。

2.考察形式:考察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

3.考察内容: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4、根据省市相关文件,增加毛发毒品检测考核,呈阳性者考核不合格。

(七)公示及聘用

1.公示:按照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公示7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并实名举报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

2.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直接入编,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招聘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

3.聘用管理:正式聘用人员一经转正,须在道县工作五年以上(含试用期)。报考人员报考有最低服务年限限制的岗位,一经录用后,在服务年限内不能调离本县,否则予以辞退。国家政策规定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除外。

七、纪律与监督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2.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的各项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出现违纪违规的现象,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对在本次招聘环节中出现舞弊的人员或行文确定聘用后放弃的人员,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各类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

八、几点说明

1.“2022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2.学历认证证明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需进行网上认证,并打印出来(样表见附件3),如无法网上认证的,提供省教育厅的学历认证报告或毕业生登记表等资料佐证。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3.入伍大学毕业生退伍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享受应届毕业生录(聘)用同等政策。

4.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可报符合资格条件并不限专业的岗位。

5.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实现体检结果互认,不再重复体检。

6.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享受应届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7.在报考年龄规定中,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

8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9.按照国家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疫情况防控工作。应聘人员参加我县所有招聘活动,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戴口罩、出示最新的健康码、行程码、测量体温后才能参加相关应聘活动;高风险地区必须出示近期核酸检测合格报告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10.本次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

县纪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监组:0746-5236636

咨询: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46-5211289

点击下载相关附件:

附件1:2022年道县县直及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需求目录

附件2:道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学历备案表   

附件4: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道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31日

2023年福州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福州市教育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99名、参聘教师150名,其中新任教师237名,在职教师12名。市体育局、市妇联、团市委直属学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4名、参聘教师12名。根据省、市有关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条件

招聘对象

年龄条件

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

教师资格要求

中学(含职专)新任教师岗位

本科毕业生30周岁及以下(1991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下同),硕士学位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下同),博士学位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1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下同)。福州市引进行政挂职类博士随迁配偶年龄条件适当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本科、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①要求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

②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1-4各学科岗位对应的专业。

①安排完中、高中、职专的要求为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或中职教师资格证,安排初中的要求为相应学科高级中学、中职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安排小学的要求为相应学科或相近学科(本公告附件1小学各学科岗位对应专业为准)高级中学、初级中学、中职教师资格证或小学教师资格证。安排幼儿园的要求为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安排特教岗位的需持有教师资格证。

②研究生、报考中职校专业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要求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③2022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要求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种类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笔试科目成绩均合格证明,并在报到时提供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

小学新任教师岗位

师范大专(无学位要求);本科、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

30周岁及以下。

大专(无学位要求);本科、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中职学校新任专业课教师岗位

35周岁及以下。

本科、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在职教师岗位

40周岁及以下。高级教师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

分别同中学、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

 

已取得报考岗位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本批次招聘对象不含福州市在编教师。其他编制内人员报考,需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民办学校在岗人员报考,需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本校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

二、招聘岗位

岗位类型分为编制内岗位和参聘岗位,详见附件1-4。依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政办〔2021〕65号),参聘岗位人员在师德师风、进修培训、教育教学、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工资奖金、工会福利、人事档案、奖惩、休假、人员流动等方面的管理和待遇均同编制内人员。

市教育局市属公办学校(以下简称“市属学校”)的招聘岗位,由市教育局负责,详见附件1。受市体育局、市妇联、共青团福州市委委托代为发布的相关学校招聘岗位,分别由各主管局负责,详见附件2-4。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网络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网址

考生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1个岗位志愿。

2.网络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学历信息自大专起填写,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名称应与教师资格证上的名称一致。

3.报考职专专业课新任教师岗位(25-45号岗位)的应聘人员,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名平台后,在市属学校相应学科岗位“委托类”招聘计划中选择报考;其他岗位在“新任教师”招聘计划中选择报考。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包括笔试和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1.笔试资格网络初审

应聘人员应于报名期间及时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应立即通过网络报名平台进行申诉,并在报名截止前及时跟踪后续情况。

通过笔试资格初审的考生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到3:1及以上的予以开考。否则,按实际报名人数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至开考比例要求后开考,招聘计划调整届时将在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2.笔试内容。附件1中的高级教师岗位免笔试,只参加面试。其它各岗位均参加福建省考试院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其中,报考16号和25-45号岗位的,笔试内容仅为教育综合知识。

3.笔试安排。通过笔试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于网络报名平台规定的时间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笔试原始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折算(其中,报考16号和25-45岗位的,笔试原始成绩为折算成百分制的教育综合知识成绩)。各岗位笔试原始成绩、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通过各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5.政策加分。符合以下招聘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省有关规定予以笔试成绩加分:“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等。

上述报考人员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于笔试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8:30-12:00)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审核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名单另行公示。

(二)面试

1.面试资格现场审核

面试资格现场审核需提交的报名材料详见附件5,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根据通过面试资格现场审核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或现场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至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前两个工作日)。

2.面试时间: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包括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考生现场自行准备的教学方案、教学步骤等内容不记分。本公告附表学科岗位名称前标注“★”的,面试时需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测试。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60分合格。若个别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成绩定为70分。招聘岗位不分面试组的,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终面试成绩;市属学校招聘岗位因参考人数多需进行分组面试的,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 =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最终面试成绩等将在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五、聘用规定

1.综合成绩计算。报考高级教师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报考其它岗位的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1:1折算。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60分合格。面试或综合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2.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选签订就业协议或选岗之日起的第二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按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也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

3.选岗方式:按综合成绩排名自主公开选岗,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名单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各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5.拟聘用人员均须参加由主管部门组织的体检及岗前培训,体检及岗前培训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可申请进行一次复检。岗前培训有关事项另行通知。拟聘用人员完成体检、审档考察等程序后办理入编手续,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正式报到时间暂定为2022 年8月16日。

6.编制内岗位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参聘岗位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新任教师岗位的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聘任在专业见习期(专业初期)岗位。试用期满由用人学校按照相应岗位聘任条件(或竞聘方案)予以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在职教师岗位的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由用人学校根据实际岗位设置情况确定原聘用岗位的接续。

7.资格审核贯穿全程。拟聘用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相关情况,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6)福建省外生源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未能按时与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妥跨省任教就业手续。

8.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2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告知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电话、传真:0591-83340647)。

六、其他说明

1.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学位原则上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5.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详见本公告附表各有关岗位)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对博士和留学人员的专业要求按相近原则认定。

6.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允许应聘人员按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低学历报考相应岗位。应聘考生网络报名时需在岗位备注中注明“本人以××学历层次报考本岗位。

8.部分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本公告附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后标有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允许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交由毕业高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加盖院系公章,并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号码)。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已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9.本公告按“月日”格式写的时间均指2022年。

10.2022年市教育局将面向市属学校中符合条件的编外合同教师组织专项招聘,报名参加专项招聘的人员需持有本次省考试院组织的笔试成绩,其余事项另行通知。

七、疫情防控要求

按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通告精神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具体要求以现场资格复审、考试时间及地点等通知为准。

本次招聘考试解释权归福州市教育局。

政策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 0591-83376761

市体育局0591-88360217

市妇联 0591-87524079

团市委0591-83666070

             

 

附件:

1.市属学校公办中学(含职专)、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表1-2)

2.市体育局直属学校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

3.市妇联直属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

4.团市委直属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

5.面试资格现场审核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福州市教育局

2022年3月24日

 

大同市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家及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大同市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3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至2005年6月期间出生,另岗位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为1992年6月及以后出生,25周岁及以下为1997年6月及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如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将岗位招聘计划和报名人员转入本单位同等条件一般性岗位,不再进行补报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本科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市直26个部门55家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4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大同市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指定时间在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t.gov.cn)—政务公开-“公开招聘”栏目及省人社厅官网发布招聘。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t.gov.cn)—办事服务—便民服务—人事考试。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3年6月11日9:00至6月15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清晰,JPG或JPEG格式)。上传前请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将会影响网上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登记表》备注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和毕业论文题目。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建议报考人员尽早报名,以免后期因网络压力大或等待审核结果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6月11日9:00至6月16日17:00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严格执行二次审查办法,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6月15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6月15日17:00至6月16日17:00期间,报考人员不能再提交资格审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3.网上缴费

时间:2023年6月11日9:00至6月16日24: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改报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予以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同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告知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6月21日9:00至14:00登录原报名网站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名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9:00至18:00。网上报名期间已完成报名的不得参加改报名。

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5.考试费减免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先在网上缴费,待现场确定符合减免条件后,考务费用通过原渠道如数退还。符合减免政策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6月19日11:30前到大同市人力资源考试鉴定中心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确认手续。办理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6.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23年6月28日9:00—7月1日9:30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大同市人力资源考试鉴定中心(0352-7930260)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本次招聘笔试及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时间:2023年7月1日9:00--11:00

笔试科目:一般性岗位为《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医学类岗位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可在笔试结束三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原发布公告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且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在原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原公告发布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公开招聘领导组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监督电话

各招聘部门咨询和监督电话:

招聘部门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中共大同市委办公室

0352-5924001

0352-5924006

大同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秘书科

0352-6035612

0352-6035612

中共大同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0352-6034373

0352-6022349

大同市综治中心

13096694189

0352-6035013

大同市市直机关后勤保障中心

0352-7789318

0352-5189339

中共大同市委党校

0352-6129001

0352-6129069

大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0352-5924620

0352-5924615

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2-7930144

0352-7930144

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0352-7789824

0352-7789823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

0352-7995206

0352-7995016

大同市城市管理局

0352-5188221

0352-5188211

大同市交通运输局

0352-2390097

0352-2390298

大同市商务局

0352-2117263

0352-2123278

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

0352-7789342

0352-7787336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352-7997305

0352-7933822

大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0352-7931216

0352-7931221

大同市应急管理局

0352-532422913835287550

0352-519300313994313124

大同审计局

0352—6248752

13994395664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352-2831099

0352-2831058

大同市体育局

0352-7789437

0352-7787431

大同市信访局

0352-7995336

0352-7995349

大同市文物局

0352-5188913

0352-5188917

大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0352-2084201

0352-2084315

大同市园林绿化中心

0352-5200020

0352-2042161

大同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0352-5527851

0352-5527888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0352-5189139

0352-5189139

笔试考务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大同市人力资源考试鉴定中心。

考务咨询:0352-7930260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大同市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

大同市市直事业单位

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2023‎年‎6‎月‎7‎日

2023年福州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福州市教育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99名、参聘教师150名,其中新任教师237名,在职教师12名。市体育局、市妇联、团市委直属学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4名、参聘教师12名。根据省、市有关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条件

招聘对象

年龄条件

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

教师资格要求

中学(含职专)新任教师岗位

本科毕业生30周岁及以下(1991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下同),硕士学位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下同),博士学位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1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下同)。福州市引进行政挂职类博士随迁配偶年龄条件适当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本科、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①要求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

②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1-4各学科岗位对应的专业。

①安排完中、高中、职专的要求为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或中职教师资格证,安排初中的要求为相应学科高级中学、中职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安排小学的要求为相应学科或相近学科(本公告附件1小学各学科岗位对应专业为准)高级中学、初级中学、中职教师资格证或小学教师资格证。安排幼儿园的要求为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安排特教岗位的需持有教师资格证。

②研究生、报考中职校专业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要求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③2022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要求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种类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笔试科目成绩均合格证明,并在报到时提供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

小学新任教师岗位

师范大专(无学位要求);本科、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

30周岁及以下。

大专(无学位要求);本科、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中职学校新任专业课教师岗位

35周岁及以下。

本科、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在职教师岗位

40周岁及以下。高级教师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

分别同中学、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

 

已取得报考岗位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本批次招聘对象不含福州市在编教师。其他编制内人员报考,需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民办学校在岗人员报考,需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本校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

二、招聘岗位

岗位类型分为编制内岗位和参聘岗位,详见附件1-4。依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政办〔2021〕65号),参聘岗位人员在师德师风、进修培训、教育教学、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工资奖金、工会福利、人事档案、奖惩、休假、人员流动等方面的管理和待遇均同编制内人员。

市教育局市属公办学校(以下简称“市属学校”)的招聘岗位,由市教育局负责,详见附件1。受市体育局、市妇联、共青团福州市委委托代为发布的相关学校招聘岗位,分别由各主管局负责,详见附件2-4。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网络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网址

考生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1个岗位志愿。

2.网络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学历信息自大专起填写,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名称应与教师资格证上的名称一致。

3.报考职专专业课新任教师岗位(25-45号岗位)的应聘人员,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名平台后,在市属学校相应学科岗位“委托类”招聘计划中选择报考;其他岗位在“新任教师”招聘计划中选择报考。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包括笔试和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1.笔试资格网络初审

应聘人员应于报名期间及时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应立即通过网络报名平台进行申诉,并在报名截止前及时跟踪后续情况。

通过笔试资格初审的考生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到3:1及以上的予以开考。否则,按实际报名人数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至开考比例要求后开考,招聘计划调整届时将在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2.笔试内容。附件1中的高级教师岗位免笔试,只参加面试。其它各岗位均参加福建省考试院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其中,报考16号和25-45号岗位的,笔试内容仅为教育综合知识。

3.笔试安排。通过笔试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于网络报名平台规定的时间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笔试原始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折算(其中,报考16号和25-45岗位的,笔试原始成绩为折算成百分制的教育综合知识成绩)。各岗位笔试原始成绩、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通过各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5.政策加分。符合以下招聘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省有关规定予以笔试成绩加分:“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等。

上述报考人员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于笔试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8:30-12:00)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审核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名单另行公示。

(二)面试

1.面试资格现场审核

面试资格现场审核需提交的报名材料详见附件5,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根据通过面试资格现场审核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或现场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至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前两个工作日)。

2.面试时间: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包括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考生现场自行准备的教学方案、教学步骤等内容不记分。本公告附表学科岗位名称前标注“★”的,面试时需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测试。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60分合格。若个别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成绩定为70分。招聘岗位不分面试组的,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终面试成绩;市属学校招聘岗位因参考人数多需进行分组面试的,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 =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最终面试成绩等将在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五、聘用规定

1.综合成绩计算。报考高级教师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报考其它岗位的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1:1折算。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60分合格。面试或综合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2.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选签订就业协议或选岗之日起的第二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按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也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

3.选岗方式:按综合成绩排名自主公开选岗,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名单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各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5.拟聘用人员均须参加由主管部门组织的体检及岗前培训,体检及岗前培训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可申请进行一次复检。岗前培训有关事项另行通知。拟聘用人员完成体检、审档考察等程序后办理入编手续,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正式报到时间暂定为2022 年8月16日。

6.编制内岗位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参聘岗位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新任教师岗位的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聘任在专业见习期(专业初期)岗位。试用期满由用人学校按照相应岗位聘任条件(或竞聘方案)予以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在职教师岗位的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由用人学校根据实际岗位设置情况确定原聘用岗位的接续。

7.资格审核贯穿全程。拟聘用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相关情况,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6)福建省外生源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未能按时与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妥跨省任教就业手续。

8.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2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告知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电话、传真:0591-83340647)。

六、其他说明

1.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学位原则上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5.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详见本公告附表各有关岗位)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对博士和留学人员的专业要求按相近原则认定。

6.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允许应聘人员按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低学历报考相应岗位。应聘考生网络报名时需在岗位备注中注明“本人以××学历层次报考本岗位。

8.部分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本公告附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后标有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允许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交由毕业高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加盖院系公章,并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号码)。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已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9.本公告按“月日”格式写的时间均指2022年。

10.2022年市教育局将面向市属学校中符合条件的编外合同教师组织专项招聘,报名参加专项招聘的人员需持有本次省考试院组织的笔试成绩,其余事项另行通知。

七、疫情防控要求

按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通告精神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具体要求以现场资格复审、考试时间及地点等通知为准。

本次招聘考试解释权归福州市教育局。

政策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 0591-83376761

市体育局0591-88360217

市妇联 0591-87524079

团市委0591-83666070

             

 

附件:

1.市属学校公办中学(含职专)、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表1-2)

2.市体育局直属学校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

3.市妇联直属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

4.团市委直属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

5.面试资格现场审核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福州市教育局

2022年3月24日

 

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招聘教师公告

新乡市教育局办公室文件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 55号)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现将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本次招聘单位包括新乡市教育局、新乡市民政局、新乡市妇女联合会、新乡市残疾人联合会部分下属事业单位,共计划公开招聘教师330人,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如35周岁以下指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年龄段类推);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等要求。详见《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附件1);

(六)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5.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被单位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的;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办法: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

报考者于2022年6月27日9:00至6月30日17:00期间登录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hrss.xinxiang.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上传照片须下载报名系统自带“照片处理工具”,报名系统只识别利用此工具处理通过后的照片。照片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查)。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成功后,必须点击“提交审核”。报名资料提交被接收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以及河南省教育厅公告,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以及受2021年下半年和2022年上半年疫情影响未能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可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ntce.neea.edu.cn打印相应类别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科目网页截图证明)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中小学幼儿园凡在2022年12月31日前招聘受疫情影响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上述教师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报考资格审核

各用人单位将安排专人进行网上审核,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1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名申请被接收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在报名有效时间内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再次提交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报考者只能查询到审核结果。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22年6月28日9:00至7月1日17:00期间通过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hrss.xinxiang.gov.cn/)“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步骤缴纳笔试考务费(推荐使用支付宝、微信扫码支付,并确保扫码前余额充足)。根据省财政、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新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7月12日9:00至7月16日14:00登录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xinxiang.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以备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使用。

2.岗位及人员调整

各拟聘用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根据招聘单位意见,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调整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者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调整或调减的情况将通过新乡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inxiang.gov.cn/)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又不愿意或不能调整岗位的报考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新乡市人事考试中心(新乡市人民路商业步行街南口)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

对特殊专业、短缺专业或层次要求高、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名的,可免交笔试考务费。免交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2年7月1日8:00至11:30,15:00至18:00到新乡市人事考试中心(新乡市人民路商业步行街南口)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应提交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逾期未办理免缴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教育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笔试时间为2022年7月16日(周六),具体安排为:上午《职业能力测验》,下午《教育类专业知识》。

本次考试在河南省新乡市城区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

(3)加分政策

按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从我市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新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考,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以上人员须在2022年7月5日9:00-11:00,15:00-17:00到新乡市教育局422房间(人民东路与新五街交叉口)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373-3519005)。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提供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2)本人入伍通知书;(3)本人退伍证;(4)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50%+教育类专业知识×50%+政策加分。

笔试加分人员名单及笔试成绩将在新乡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inxiang.gov.cn/)公布。

2.面试

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须经面试资格审查,届时考生需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学位证(有要求的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有效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或人事代理合同)等,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及证明等。正式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新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报考人员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与确认时间在新乡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inxiang.gov.cn/)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要及时查看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面试及体检的后果自负。未进入面试确认范围的应试人员,也须保持报名时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免影响递补。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但从面试通知单与须知发放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各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并提出是否核减或降低比例的意见,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特殊情况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具体面试工作另行通知。

新乡市教育局、新乡市民政局下属单位面试一般采取试讲(讲一节微型课)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个别岗位根据需要,可加试专业技能测试,具体信息以面试公告为准。

新乡市妇女联合会下属新乡市市直第一幼儿园、新乡市市直第二幼儿园面试总分值为100分,其中微型课(70分),弹唱技能展示(30分)。

新乡市残疾人联合会下属新乡市康复教育中心面试采取教师、学生1对1听觉口语法教学课(70分)及家长培训课(30分)方式进行。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条件岗位的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教育类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教育类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以用人单位为主,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实施。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五)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022年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确定后,要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参照国办发〔2002〕35号文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做出解聘意见,到有关部门备案。被解聘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四、组织领导及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工作由新乡市教育局、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乡市妇女联合会、新乡市民政局、新乡市残疾人联合会分别按照权限与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需要有关部门、单位支持配合时,主动沟通协调。

此次招聘公告发布及聘用人员公示将同时在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xinxiang.gov.cn/)和新乡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inxiang.gov.cn/)公布,其他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如:笔试成绩、面试资格审查通知、面试成绩及体检通知等均在新乡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inxiang.gov.cn/)公布。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期间遇到关于学历、专业、年限等报名资格问题请拨打各用人单位工作日咨询电话,详见《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咨询电话栏;网上报名过程中遇到无法上传照片、网上无法缴费等网络技术性问题时请拨打新乡市人事考试中心技术咨询电话:0373-2054494(非报名网络技术问题请勿拨打)。

监督电话:0373-3696591,0373-3552676。

近年来,发现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之机搞诈骗活动,望广大考生提高警惕,不要相信社会上的虚假及欺诈信息,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五、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情况和实际需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作适当调整。

报考者有义务随时关注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xinxiang.gov.cn/)和新乡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inxiang.gov.cn/),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核酸检测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严肃追责。

六、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请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本方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xlsx

附件2:新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新乡市教育局新乡市民政局

新乡市妇女联合会新乡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6月17日

2023年河南省新乡市教师招聘公告(330名)

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现将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本次招聘单位包括新乡市教育局、新乡市民政局、新乡市妇女联合会、新乡市残疾人联合会部分下属事业单位,共计划公开招聘教师330人,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如35周岁以下指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年龄段类推);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等要求。详见《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附件1);

(六)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5.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被单位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的;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办法: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

报考者于2022年6月27日9:00至6月30日17:00期间登录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hrss.xinxiang.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上传照片须下载报名系统自带“照片处理工具”,报名系统只识别利用此工具处理通过后的照片。照片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查)。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成功后,必须点击“提交审核”。报名资料提交被接收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以及河南省教育厅公告,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以及受2021年下半年和2022年上半年疫情影响未能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可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ntce.neea.edu.cn打印相应类别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科目网页截图证明)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中小学幼儿园凡在2022年12月31日前招聘受疫情影响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上述教师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报考资格审核

各用人单位将安排专人进行网上审核,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1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名申请被接收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在报名有效时间内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再次提交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报考者只能查询到审核结果。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22年6月28日9:00至7月1日17:00期间通过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hrss.xinxiang.gov.cn/)“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步骤缴纳笔试考务费(推荐使用支付宝、微信扫码支付,并确保扫码前余额充足)。根据省财政、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新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7月12日9:00至7月16日14:00登录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xinxiang.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以备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使用。

2.岗位及人员调整

各拟聘用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根据招聘单位意见,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调整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者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调整或调减的情况将通过新乡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inxiang.gov.cn/)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又不愿意或不能调整岗位的报考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新乡市人事考试中心(新乡市人民路商业步行街南口)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

对特殊专业、短缺专业或层次要求高、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名的,可免交笔试考务费。免交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2年7月1日8:00至11:30,15:00至18:00到新乡市人事考试中心(新乡市人民路商业步行街南口)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应提交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逾期未办理免缴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教育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笔试时间为2022年7月16日(周六),具体安排为:上午《职业能力测验》,下午《教育类专业知识》。

本次考试在河南省新乡市城区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

(3)加分政策

按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从我市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新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考,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以上人员须在2022年7月5日9:00-11:00,15:00-17:00到新乡市教育局422房间(人民东路与新五街交叉口)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373-3519005)。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提供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2)本人入伍通知书;(3)本人退伍证;(4)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50%+教育类专业知识×50%+政策加分。

笔试加分人员名单及笔试成绩将在新乡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inxiang.gov.cn/)公布。

2.面试

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须经面试资格审查,届时考生需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学位证(有要求的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有效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或人事代理合同)等,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及证明等。正式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新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报考人员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与确认时间在新乡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inxiang.gov.cn/)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要及时查看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面试及体检的后果自负。未进入面试确认范围的应试人员,也须保持报名时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免影响递补。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但从面试通知单与须知发放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各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并提出是否核减或降低比例的意见,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特殊情况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具体面试工作另行通知。

新乡市教育局、新乡市民政局下属单位面试一般采取试讲(讲一节微型课)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个别岗位根据需要,可加试专业技能测试,具体信息以面试公告为准。

新乡市妇女联合会下属新乡市市直第一幼儿园、新乡市市直第二幼儿园面试总分值为100分,其中微型课(70分),弹唱技能展示(30分)。

新乡市残疾人联合会下属新乡市康复教育中心面试采取教师、学生1对1听觉口语法教学课(70分)及家长培训课(30分)方式进行。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条件岗位的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教育类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教育类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以用人单位为主,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实施。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五)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022年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确定后,要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参照国办发〔2002〕35号文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做出解聘意见,到有关部门备案。被解聘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四、组织领导及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工作由新乡市教育局、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乡市妇女联合会、新乡市民政局、新乡市残疾人联合会分别按照权限与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需要有关部门、单位支持配合时,主动沟通协调。

此次招聘公告发布及聘用人员公示将同时在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xinxiang.gov.cn/)和新乡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inxiang.gov.cn/)公布,其他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如:笔试成绩、面试资格审查通知、面试成绩及体检通知等均在新乡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inxiang.gov.cn/)公布。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期间遇到关于学历、专业、年限等报名资格问题请拨打各用人单位工作日咨询电话,详见《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咨询电话栏;网上报名过程中遇到无法上传照片、网上无法缴费等网络技术性问题时请拨打新乡市人事考试中心技术咨询电话:0373-2054494(非报名网络技术问题请勿拨打)。

监督电话:0373-3696591,0373-3552676。

近年来,发现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之机搞诈骗活动,望广大考生提高警惕,不要相信社会上的虚假及欺诈信息,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五、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情况和实际需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作适当调整。

报考者有义务随时关注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xinxiang.gov.cn/)和新乡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inxiang.gov.cn/),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核酸检测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严肃追责。

六、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请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本方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xlsx

附件2:新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新乡市教育局新乡市民政局

新乡市妇女联合会新乡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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