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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教师招聘公告(240名) 2021年荔湾区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时间表格图片

2023-07-13 15:16:30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教师招聘公告(240名) 2021年荔湾区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时间表格图片

2023年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教师招聘公告(240名)

浉河区2021年参加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浉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浉人字〔2007〕41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我区36所学校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浉河区在编在岗教师和浉河区参加“2021年信阳市招才引智专项行动——千名学子留信工程”校园专场招聘(信阳师范学院专场、学子留信专场、河南师范大学专场)已考察或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30周岁及以下”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日,即199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禁考期内不得参加本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符合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即在读的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7月19日—7月27日在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ihe.gov.cn/)发布招聘公告。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和事项均通过该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主动登录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报名和资格初审都以网络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8日9:00至7月3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可选择电脑或手机任一途径进行报名。

电脑端报名流程:

(1)应聘人员请登录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网站,点击浉河区2021年参加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入口链接(也可在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报名网址http://shihe.zgacc.com:8003/),进入报名系统主页面。

(2)考生初次登录请先注册,点击【考生注册】模块进入注册页面,输入相应注册信息后即可完成注册

(3)点击【考生登录】,输入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后即可登录

(4)考生登录后选择需要报名的招考项目,即可进入报名资料填报页面

(5)点击考生中心页面左侧导航【上传资料】,可进入考生照片及证件资料上传页面,上传考生个人照片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图片

(6)点击左侧导航【在线缴纳考务费】进入考务费支付页面,微信扫码即可在线支付考务费

报名期间如有任何技术问题可点击页面顶部右侧【在线咨询】来获得帮助

手机端报名流程:

(1)应聘人员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或搜索并关注“河南省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公众号

(2)点击公众号底部【考生报名】菜单进入报名地区页面

(3)选择【信阳市浉河区】进入报名项目页面,选择相应招聘项目进入考生登录页面

(4)考生初次登录请点击【考生注册】,输入相应的注册信息即可注册成功

(5)考生使用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身份证号)及输入密码后即可登录

(6)登录考生中心后,点击【我要报名】即可开始填写报名资料点击【上传资料】可上传考生照片及证件资料等信息,上传考生个人照片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图片也可以查询报名初审结果、下载报名表、下载准考证、查询成绩、在线缴费等关于报名技术问题,可点击公众号菜单【服务中心】->【报名咨询】通过在线客服平台进行咨询。

备注:考生电子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标准证件照片(蓝底、红底),照片格式为JPG/JPEG格式,大小2M以下,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核。证件图片大小和格式参照以上要求。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7月28日9:00至7月30日17:00。

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有效时间内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照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允许提交报名资料。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业务指导、监督和网上报名技术指导。区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要及时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后登录原报名网站使用微信支付缴纳考务费,报名考务费每人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时间截止到7月31日17:00。

系统将于审核日期截止后第二个工作日统一生成《报名登记表》,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须自行用A4纸打印《报名登记表》一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岗位调整及改报岗位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3:1,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如有岗位招聘核减或取消情况,将在原报名网站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2021年8月2日9:00至17:00期间登录原报名系统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退还所交报名考务费(系统原路退回)。

5.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用A4纸打印,准考证应妥善保管,笔试、面试、体检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方能参加。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8月9日9:00—8月12日8:00前。打印时使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

应聘人员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缴费、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相关功能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考生应取得符合所报岗位任教学段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可作为报考依据(以职位表要求为准,体育、音乐学科须依据所列专业,同时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四、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按笔试、面试、选岗、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本理论》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内容,教育基本理论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等内容。

2.笔试时间:2021年8月12日上午8:30至10:3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加分规定。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对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以下人员实施加分:在浉河区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等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者,只享受一次加分。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笔试成绩再加2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2021年8月11日下午17:00前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

4.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面试方案在浉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复审和领取面试通知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遇有比例内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可一并进入。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本人全程佩戴医用口罩于2021年8月17日—8月18日上午8:00—11:30和下午15:00—17:30到信阳市第九中学东校区(信阳市工区路397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浉河区2021年参加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

2、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毕业证的,提供院校就业处出具的是否应届毕业生及学历、学位、专业证明或就业推荐书;

3、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手续。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1年8月20日上午8:30进行;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人选的确定。面试前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程序。面试时,若有缺考人员造成该职位形不成竞争的,该职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低于平均分的视为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在浉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考试成绩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小数。

六、选岗

报考选择性岗位的考生根据其综合考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人员,可一并选岗。具体可供选择岗位见招聘公告的《职位表》。

报考选择性岗位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集中,按照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学校,综合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面试成绩并列的抽签确定选岗顺序。已选定的岗位不再列入下一轮考生选岗范围。选定岗位后不得更改。如考生放弃选岗的,当场由下一位考生继续选岗,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可在同职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选岗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选岗具体时间地点由区教育体育局电话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职位表》中没有注明选择性岗位的考生,根据其综合考试成绩按1:1的比例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综合成绩并列的人员,可一并进入。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及选岗情况,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在体检中,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可在同职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的时间及集合地点由区教育体育局另行通知。体检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在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可以递补,考察工作由区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成绩、选岗、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浉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在一个月内提交本人人事档案(密封)。

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服务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向审核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取消其聘用资格。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九、纪律与回避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依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浉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ihe.gov.cn)和(http://shihe.zgacc.com:8003/)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

0376---6618131(浉河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0376---6691906(浉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376---6237515(浉河区人民武装部政策咨询电话)

 

附件:

1、浉河区2021年参加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2、浉河区2021年参加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xls

浉河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19日

2023年陕西省西安市教师招聘公告

西安市事业单位进校园公开招聘2022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西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吸引聚集更多高层次和紧缺特殊人才,推动我市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实施细则》《西安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的实施意见》等,经研究决定,从2022届毕业生中招聘优秀大学生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2022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2022届公费师范生;

(三)2022届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详见附件。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应聘人员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应资格证书。

(二)年龄条件

本科生报考年龄应为18至35周岁(即1985年12月1日至2003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1980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45周岁以下(即1975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法及流程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12月1日下午14:00-17:00

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体育场

3.报名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4)就业协议书。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同场地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考核。

2.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名称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专业目录,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须在报名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三)考试考核

招聘单位主要采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考核。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较多,也可增加笔试环节。

(四)确定拟聘人选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在考试考核结束后确定拟聘人选,签订就业协议。

(五)体检和考察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除外)组织拟聘人员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在本部门官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拟聘人员毕业取得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后,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集中办理聘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应聘人员如未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应资格证书,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服务年限要求。根据《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实施细则》要求,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其间,不得以任何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或参加其他单位的招聘(考)。

六、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确保相关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应聘人员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等各环节的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应聘人员应在参加校园招聘前进行自我健康观察,加强防疫知识学习,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

(二)严格落实“扫码亮码验码”措施,“西安一码通”、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且行程卡14天内到达或途经城市后面无星号(*)人员,经测温后方可进场参加招聘。

(三)应聘人员应自备医用口罩,全程科学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招聘现场。

(四)对故意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信息,不如实告知相关情况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五)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有关政策要求,西安市人社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程序内容等事项进行调整。

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西安建设的优秀学子踊跃报名,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计划表所公布的各招聘单位电话进行咨询。

参会单位、招聘岗位及联系方式请点击下方附件链接

附件-校园招聘2022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https://docs.qq.com/sheet/DQkFqZEdmanNlZ3pV

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6日

附件:附件1.校园招聘2022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综合类).xlsx

附件2.校园招聘2022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教育类).xlsx

2023年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教师招聘公告(103名)

揭阳市揭东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等规定,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区人社局、区教育局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10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人数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本次公开招聘面向2017年(含)以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其中:高中、初中教师岗位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或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

(二)招聘人数。本次招聘教师103名。其中:高中教师10名,初中教师24名,小学教师66名,幼儿园教师3名。具体岗位详见《揭阳市揭东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户籍要求:本人具有揭阳市区户籍(含揭东区、榕城区、空港经济区,或生源地户籍属上述户籍);已婚的,夫妻一方户籍符合上述条件。户籍以及结婚证确认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对应学科教师资格,报考高中、初中、小学岗位的人员所持教师资格学段需等于或高于所报考岗位的层次,报考幼儿园岗位的人员需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

4.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必须对应,所学专业的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各岗位专业代码详见《揭阳市揭东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人员,按所聘岗位执行揭东区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和聘用学校相关福利,试用期一年。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30日至7月2日(按上班时间)。视疫情情况,如有特殊,另行通知。

(二)报名地点。揭东区教师发展中心(原揭东区教师进修学校)。

(三)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确认方式,报考者本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报名确认,逾期不予受理。(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采取邮件确认的方式进行。须在7月2日17:30前将个人报名材料扫描后压缩到一个文件包中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382804045@qq.com,邮件命名方式:报考学校+岗位+姓名。)

(四)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揭阳市揭东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录入个人信息后用A4纸打印并黏贴近期正面免冠小1寸彩色相片)。

2.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5.有效的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复印件需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1张。

8.已婚的提供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证明书》(原件)。

9.非应届的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10.提供个人征信报告(原件)。

证书、证明材料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的,待查验后退回原件。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二年内不得报考。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考者请于2021年6月29日17:30前将填写完整的《揭东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名册表》(附件3)发送至揭东区教育局人才中心邮箱:jdjyrczx@163.com。

经招聘工作办公室资格审核合格后,发给笔试准考证。发放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公告。网址:http://www.jiedong.gov.cn/bmpd/jysjdqjyj/index.html。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知识,卷面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合格分数为8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的取消招聘资格。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出来后,按招聘岗位分类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进行公布。网址:http://www.jiedong.gov.cn/bmpd/jysjdqjyj/index.html。

笔试工作按高考等级要求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笔试试卷的命题、印制、评卷等工作,委托有关部门负责。

五、面试

根据报考条件及招聘岗位人数,分别按1:1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同一岗位入围最后一名分数出现多人并列的,按笔试试卷成绩第一题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人选。若再出现相同,则按第二题往下类推。

面试主要了解报考者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思维反应、应聘动机等方面情况,按100分制计分,但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只按60分(含)以上为合格,不足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实行现场评分、计分和公布分数。不按规定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经面试合格的报考者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要求执行。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报考者凭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者缴纳。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经考察,有违法或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应聘者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供考察所需的学生档案或有关证明、证件的,取消应聘资格。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

区教育局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网址:http://www.jiedong.gov.cn/bmpd/jysjdqjyj/index.html。

八、核准和聘用

(一)核准。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区教育局确定拟聘人员,报区人社局审核批准。

(二)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第一个聘期为五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聘。拟聘人员被聘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时上班的,以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空缺名额不再递补。获聘人员五年内不得要求调动。

(三)缺额情况。若因考生自动放弃招聘或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出现招聘人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疫情防控要求

(一)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环节的防控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区教育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公告,网址:http://www.jiedong.gov.cn/bmpd/jysjdqjyj/index.html。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请报考者在“粤省事”小程序中申领“粤康码”,并每天进行健康申报。现场报名(考试)时报考者须提供揭阳市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报考者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身份证原件、“粤康码”绿码、行程码、揭阳市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并接受体温检测方可进入现场报名点(考点),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凡是“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体温≥37.3℃、有咳嗽乏力胸闷等疑似症状的以上三种情形之一的报考者,不得进入现场报名点(考点)参加本次教师招聘。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二年内不得参加揭东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

(三)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请妥善保管。

招聘咨询电话:0663-3264640(揭东区教育局)

招聘监督电话:0663-3258608(揭东区人社局)

附件:

1.揭阳市揭东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doc

2.揭阳市揭东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3.揭阳市揭东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名册表.xls

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doc

揭阳市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

2021年6月16日

 

2023年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教师招聘公告(86名)

2021年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教育教学发展需要,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及相关规定,2021年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继赴省外重点高校校园招聘后,特面向全国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共86名。

一、招聘概况

本次招聘地点设在广州市,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具体岗位详见《2021年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具体招聘单位简介请查阅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http://www.yuexiu.gov.cn/gzjg/qzf/qjyj/jyzl/jg/xxjs/zx/)。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考生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第二十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及心理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附件2)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并按要求办理入户手续;

5.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说明:“2021年应届毕业生”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如未在2021年8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其中,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的有关人员,在文件规定期限内,本次招聘可享受2021年应届毕业生相关条件)。“社会人员”指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2.年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1日后出生)。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2月1日后出生)。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2月1日。

3.教师资格证:具有满足招聘岗位学段和学科相应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不含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中,报考中学岗位的考生,应持有和所报岗位学科相符的教师资格证。例如:报考中学数学岗位,需具备中学数学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含特殊教育)和幼儿园岗位的考生,对所持有教师资格证的学科不做要求。

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例如:报考者具备高中语文教师资格,可以报考小学语文教师岗位。

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在正式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转正并取消聘用。

4.专业条件:考生报考所修学的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表的要求。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报名和资格审查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证明材料(包括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经招聘单位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符合报考要求,任意一环节认定不符合专业报考要求的考生将被取消资格。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研究生专业须符合专业代码要求,不要求本科专业同时符合(岗位表中有要求的除外)。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研究生专业不符合,本科专业符合的,视为不符合专业条件。

5.普通话证书:应聘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合格证书。

6.英语证书:报考中学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分、托福100分以上成绩单。报考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国家专业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雅思6.5分、托福90分以上成绩单。报考其他非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由“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组织的国家英语四级(含)以上合格证书或者425分(含)以上的成绩报告单,或雅思6分、托福80分以上成绩单(报考体育、美术、音乐、特殊教育、幼儿园教师岗位除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考生,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越秀区教育局局属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期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基本能力测试—心理品质测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试讲)—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填报资料:2021年2月23日(星期二)9:00起至2021年2月26日(星期五)17:00止,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提示方法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逾期不接受报名。所有应聘材料的原件电子版按照下列顺序(文件命名如“1.学历与专业证书—就业推荐表”)整理到一个文件夹中,压缩后作为一个附件(附件命名为“应聘岗位名称+所学专业+应届生/择业期/社会人员+姓名”)上传。应聘材料应包括:

(1)学历与专业证书:

2021年应届毕业生:有效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有效学生证照片页、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研究生学历报考者须同时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社会人员、择业期人员:已获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报考者须同时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即没有专业代码的考生须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证明材料。

(2)英语证书:

报考除英语、体育、美术、音乐、特殊教育、幼儿园外其他岗位的考生:国家英语成绩报告单,或雅思、托福成绩单;

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专业英语等级证书,或雅思、托福成绩单。

(3)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者提供。

(4)户口簿地址及本人页。

(5)教师资格证书:社会人员提供。

(6)职称证书:拥有职称证书或报考岗位有要求(如广州市第十七中学2号中学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提供。

(7)岗位表要求的相关证明:如启智学校63号特殊教育教师岗位。

(8)本人提供的其他证明能力和水平的资料。

2.招聘单位在报名系统中对考生进行网上初审,2021年3月1日(星期一)17:00前考生自行上网查看审核状态。若存在材料缺漏情况,报名网站会显示“资料不齐”。考生须于2021年3月2日(星期二)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补齐。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材料,审核状态维持“资料不齐”,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请考生密切留意报名网站审核状态。考生于2021年3月3日(星期三)17: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最终初审结果,通过网上初审者方可参加基本能力测试。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自行于2021年3月6日(星期六)10:00至基本能力测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3.报名有关要求

(1)考生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等,所学专业以考生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考生报名即视为已完整阅读并全面理解公告,确定自身满足报考条件。不符合或低于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旦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网上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因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未按规定填写或者不按期补齐资料导致不通过资格初审,或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5)每个岗位的拟招聘人数与通过网上初审人数的比例达到1:3以上(含1:3)方可开考。若出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取消该招聘岗位,或减少该招聘岗位招聘人数。

(二)基本能力测试

时间:暂定在2021年3月中旬(以基本能力测试准考证为准)。

基本能力测试采用线上方式,由考生在家中通过自备的电脑,下载并登录考试软件作答。正式考试前将安排模拟试测,请考生根据时间测试电脑系统和熟悉线上考试流程,具体安排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基本能力测试公告为准。

基本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表达能力、思维方式和形象气质,满分为100分,仅作为优选考生的手段,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根据考生基本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拟聘人数1:10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相关公告将在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公布。

(三)心理品质测试

时间:暂定在2021年3月下旬(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心理品质测试采用线上方式,由考生在家中通过自备的电脑作答。心理品质测试结果不公布,仅在后续环节中作为参考。所有通过基本能力测试的考生均须参加心理品质测试,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笔试

时间: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地点:在线下进行,考点设在广州市,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等。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各岗位按拟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满足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

应届博士毕业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的社会人员,或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副高级职称,以及生源地为广州市越秀区的公费师范生不参加笔试,以面试(试讲)成绩作为综合成绩,进入资格审查不受1:5的比例限制,相关公告将在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公布。

因笔试与心理品质测试间隔时间可能较短,请外地考生关注公告,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计划好抵穗时间,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需进行医学观察等耽误考试。因个人时间安排或疫情防控导致无法按时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资格,不再另行安排补考。

(五)资格审查和递补资格审查

时间: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地点:在线下进行,地点设在广州市,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若有考生在资格审查环节出现没有到达、自愿放弃、条件不符、在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没有将所需材料补齐,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认定不符合岗位资格等情况,将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照笔试分数高低,依次安排下一名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递补资格审查。

进入递补资格审查者若出现资格审查的上述情况,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在面试(试讲)开考前,招聘单位可视情况选择是否继续按照笔试分数高低,安排符合条件的考生递补,后续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考生须本人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审查或递补资格审查。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两份复印件现场上交。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六)面试(试讲)

时间: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地点:在线下进行,考点设在广州市,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面试(试讲)主要考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总时间20分钟(含15分钟试讲+5分钟答辩)。面试(试讲)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试讲)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轮。

按笔试、面试(试讲)分数所占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以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从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综合成绩同分的,则按面试(试讲)成绩排序确定。如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增加一轮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七)补录

时间: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地点:在线下进行,考点设在广州市,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若有招聘岗位存在没有考生进入体检环节等情况,相关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选择是否启动补录程序,补录对象为进入其他岗位面试(试讲),成绩合格,但没有入围体检的考生。相关考生可根据补录岗位的专业等报名条件,在补录环节选择补录岗位进行二次报名,报名通过的考生参加一轮补录面试。补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补录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根据补录岗位招聘数量,按照补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补录岗位的体检人员。若启动补录环节,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需复查的考生,自通知复检之日起1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突出师德师风考察,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招聘和聘用的首要内容,在聘用考察中严格执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度。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师德师风、学历情况、计划生育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生需按要求,配合考察小组开展相关表现及人事档案审核等内容的考察工作,因考生不配合导致工作受阻,不能在1个月内完成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在同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决定。

1.体检不合格的;

2.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3.考察不合格的;

4.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

5.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

五、公示和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考生资格等条件存在问题、考生本人放弃,或在1个月内未能配合招聘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同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其他考生。

(二)工资待遇按广州市越秀区事业单位工资相关规定和招聘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根据考生报考所使用的学历学位进行公示、聘用和核定工资待遇。

(三)实行试用期制度。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

(四)根据《越秀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越教字〔2018〕265号),越秀区教师实行“区管校聘”管理,考生须服从越秀区教育局工作安排,否则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六、其他说明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公告规定证件。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考生,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在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考试、体检资格。

(四)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试讲)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试讲)、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入失信人员名单。

(六)聘用岗位按照《2021年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等级执行。若考生具备高于《2021年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中岗位等级的专业技术资格,但聘用后招聘单位暂时不能按照考生具备的专业技术资格安排相应岗位的,考生必须服从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此类考生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七)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穗人社函〔2020〕604号)中《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的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从外省或中央单位调入、军队转业的人员,须于入职后1年内按要求完成重新评审或确认原职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九)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越秀区教育局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若有调整,相关公告将在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上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

(十)考生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拨打电话咨询。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等信息;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其中:

1.涉及网上报名系统问题的,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

2.涉及具体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问的,可联系咨询电话:020—83717715;

3.涉及具体招聘岗位疑问的,可联系咨询《2021年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中相关招聘单位;

4.监督电话:020—87784260。

本公告和公告未尽事宜,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解释为准。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

2021年2月4日

附件:1.2021年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2.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pdf

3.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1).xls

 

2023年河北省沧州市教师招聘公告(141名)

沧州市市直政府系统教育类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市直政府系统教育类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数量和岗位

此次招聘共有15家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41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见《沧州市2021年市直政府系统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招聘信息: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cangzhou.gov.cn/)、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110.249.194.214:82/)。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1年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学位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21年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其他报考人员除报考招聘单位要求不限户籍的岗位外,须具有沧州辖区户籍或沧州辖区生源地。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具有两年及以上教师工作经历(现仍在教师岗位)的人员,报考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2月27日以后出生)。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详见《岗位信息表》“备注”栏),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凡涉及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2月27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方法为:从2021年12月27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办法和时间

    1.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报名网址:

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110.249.194.214:82/)。  

    报名时间:2022年1月5日9:00至1月11日17:00

交费时间:2022年1月5日9:00至1月12日17:00

2.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和招聘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除特殊紧缺专业岗位外,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进入面试人员证件审核及其他招聘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其责任。

3.网上报名须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交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cangzhou.gov.cn/)、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110.249.194.214:82/)发布的通知公告。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信息为准。

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为《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参考《沧州市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教育类科目考试大纲》(附件2)。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不能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分数。

笔试成绩、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五天后登陆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110.249.194.214:82/)查询。

(二)面试

1.证件审核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证件审核。进入证件审核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岗位5:1,体育运动学校招聘岗位3:1。按以上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证件审核人员(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证件审核)。

考生须按照报考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含户主首页及本人页)(按沧州辖区生源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中学毕业证)、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笔试准考证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需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放弃证件审核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证件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分专业试讲的方式。

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采取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方法确定排名顺序。在此后的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注意事项及体检人员名单在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cangzhou.gov.cn/)、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110.249.194.214:82/)公布。

八、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由市教育局负责,体育运动学校文化课教师岗位由市体育局负责。负责考察和复审的单位要对考察对象的表现写出书面报告并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意见。因考察不实造成用人失误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公示、聘用

对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防疫要求

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河北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提供7日内和48小时内2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纸质报告,具体要求为:考试前7日至考试前48小时一次,考试前48小时内一次,2次核酸检测须间隔24小时,如不能按要求提供两次核酸检测报告,不能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市)以及本轮疫情有确诊病例的县的旅居史、考前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判定的密接者密切接触史的人员、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有关政策要求,如上述内容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

十一、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受疫情影响,符合此次教育类招聘岗位条件且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附件:1.附件1沧州市2021年市直政府系统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附件2沧州市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教育类科目考试大纲.doc

咨询电话:市教育局人事科  0317-3170632

          市人社局事业科 0317-3206528

2023年淄博市临淄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我区幼儿园教师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淄博市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淄博市临淄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分类及组织形式

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本公告招聘岗位为幼儿园教师岗位。其中:幼儿园教师A岗位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幼儿园教师B岗位考试采取先初试后笔试再面试的方式进行,幼儿园教师A、幼儿园教师B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所有岗位的招聘报名、初试(仅幼儿园教师B岗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工作由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在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应聘幼儿园教师A岗位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幼儿园教师B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1日及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资格要求等条件。

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学位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5月10日及以前取得。

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余人员应在2021年5月10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中报名时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应于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1年5月10日。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七)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是否允许相近专业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淄博市临淄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幼儿园教师A岗位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聘用。

幼儿园教师B岗位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初试、网上缴费、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聘用。

五、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址: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zi.gov.cn)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1日09:00-5月13日16:00

审核时间:2021年5月11日09:00-5月14日12:00

缴费时间:2021年5月11日09:00-5月14日16:00

注:幼儿园教师B岗位缴费人员详见初试后入围人员名单。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件、材料电子版照片,所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须用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5月14日10:0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后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初试、笔试、笔试成绩、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拟聘用等有关信息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二)网上初审

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可于2021年5月11日11:00至5月14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要初审不通过并说明原因,其中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材料。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三)网上缴费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网上缴费要求如下:

幼儿园教师A岗位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

幼儿园教师B岗位应聘人员须通过初试后,再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请注意及时查看公告,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程序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所需提供的材料见附件2。

(四)取消、核减计划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并进行调剂,取消、核减结果和调剂结果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将不能改报,做退费处理。

(五)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

报名缴费成功后,报考者应及时打印《2021年淄博市临淄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等报名资料(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签署《诚信承诺书》等,并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平台打印初试、笔试准考证。

初试、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发布公告。初试、笔试准考证考生应妥善保存到公示拟聘用人员阶段。

六、考试与资格审查

(一)初试

幼儿园教师B岗位如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1:5,需增加初试环节,初试形式以结构化面试、答辩等方式进行,初试的具体要求,另行发布公告,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如果同一招聘岗位初试人员因为人数较多在多个考评组或场次进行初试,则初试分数需按有关规定进行修正,具体修正办法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初试成绩以修正后的成绩为准。

初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初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初试成绩排名按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初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笔试范围。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公告。参加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教学基础知识)和学科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7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含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学科知识包括学科素养、运用学科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以核减后为准)在10人以下的按1:3、10人及以上的按1:2(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定为28人)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上述进入审查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行资格审查。

(三)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后,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附件2)。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在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采用模拟课堂、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见面试公告。

2.面试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聘请外地考官。

3.如果同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因为人数较多在多个考评组或场次进行面试,则面试分数需按有关规定进行修正,具体修正办法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面试成绩以修正后的成绩为准。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缴费方式及时间见面试公告。

(五)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初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等考试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按预先规定条件或加试确定(附件2)。

七、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未按时提交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的视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公告中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签订合同时按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等正式手续和社保缴费记录为准)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类别及层次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为保障正常教学秩序,新招聘人员应聘到教师岗位后,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辞聘。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按照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人事管理规定执行。

九、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十、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错过招聘程序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博市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临淄区教体局0533-7866526

监督电话:

区纪委监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0533-7866319

公告网址:

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zi.gov.cn)

 

附件1:2021年淄博市临淄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21年淄博市临淄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doc

附件3:同意应聘材料(式样).doc

附件4:应届毕业生说明(式样).doc

附件5:诚信承诺书.doc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4月30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编制教师招聘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全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等规定,现就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岗位

2021年全区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25名,其中区直部门610名、地级市587名、县(市、区)以下2128名。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全区各事业单位按规定实行自主公开招聘的,招聘公告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s://www.nxpta.com/)、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用人单位门户网站以及市、县(区)政府网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发布。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事业编警务人员岗位,须体能测评合格;

5.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8.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9.新招聘(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

10.现役军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4月14日(星期三)9:00至4月20日(星期二)18:00,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其中,需进行体能测评的事业编警务人员岗位报名时间为4月14日9:00至4月15日18:00。网上报名系统将于4月15日18:00临时关闭,提取参加体能测评的应聘者数据后,于4月16日10:00重新开启,4月20日18:00准时关闭,逾期不再补报。各岗位报名情况将于每天上午10:00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供应聘者参考。

(二)报名程序

1.访问报名系统。应聘者访问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s://www.nxpta.com/),点击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2021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全区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

2.注册登录。注册姓名和身份证号须准确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通过该软件上传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须为2021年1月1日以后拍摄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过2021年全区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应聘者无须再次注册,可直接登录。

3.填写报名信息。应聘者请务必认真阅读并接受《网上报名协议》和《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因个人漏填加分信息未能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单位应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应聘者应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最后一个报名日报名的应在当日及时查询)。应聘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未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放弃;已通过资格初审但尚未办理缴费手续的,可报请原资格初审单位同意并重置审核状态为“未通过”后改报其他岗位。如应聘者在报名最后一日提交报名信息,因不符合该岗位报考的资格条件,资格初审单位做审核“未通过”处理的,在报名系统正式关闭后,应聘者将不得再申请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工作按隶属关系由各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021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全区特岗教师招聘笔试为同一时间、使用同一试卷。报考事业单位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应聘者,可以兼报符合特岗教师招聘资格条件且笔试科目相同(须同为小学教师类或中学教师类)的岗位。2021年全区特岗教师招聘公告由自治区“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教育厅)另行发布。

兼报特岗教师报名注意事项:2021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全区特岗教师招聘采用同一报名系统。报考事业单位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应聘者,在报名成功后,如需兼报特岗教师岗位,须于4月21日18:00前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s://www.nxpta.com/)或宁夏教育厅网站(http://jyt.nx.gov.cn/),选择“2021年全区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兼报申请系统”提交兼报申请、选择兼报岗位。

5.体能测评。报考事业编警务人员岗位的应聘者,先在网上报名,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者,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应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不需要进行体能测评的岗位。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项目请关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的公告。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等相关要求执行。体能测评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或违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体能测评的受测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确保本人身体状况良好,因身体健康原因出现意外由本人承担后果。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60分钟内向体能测评组织单位提出申诉或举报,组织实施单位应当场予以受理,逾期不再处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6.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后,应于2021年4月22日24:00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缴纳100元报考费,申请免缴报考费的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须于4月20日18:00前办结相关免缴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参看附件2)。

7.结果确认。缴费成功或免缴手续办结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不能再调整报考其他岗位。

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3:1。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简称“三项目”人员)和退役士官士兵的岗位,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参加笔试。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岗位以及县以下基层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笔试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的,市、县(区)事业单位由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区直事业单位由区直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进行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者需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的,视为自行放弃,报考费退还本人。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类别

事业单位笔试科目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划分为小学教师、中学教师两个小类,医疗卫生类(E类)划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小类。笔试科目均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各150分,总分值300分。

(二)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于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上午统一进行: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前一周内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应聘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三)笔试加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

3.少数民族应聘者加3分;

应聘者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四)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应聘者可于6月下旬左右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查询笔试成绩。

(五)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和面试开考比例

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者不得参加面试。

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和退役士官士兵的岗位达不到3:1比例的,可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岗位以及县以下基层岗位可适当降低比例。降低面试开考比例事项,市、县(区)事业单位由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在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当地门户网站上公告,区直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后在主管部门公共网站上公告。

六、资格复审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前复审。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收取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件和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取得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公共网站或当地门户网站上公示(网址见附件5),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四)资格复审后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填写《2021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应聘者与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留存一份。

七、面试

(一)区直事业单位招聘面试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组织实施市本级及所辖县(区)事业单位招聘面试。面试方案须提前两周报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实施。

报考事业单位中小学教师岗位且兼报特岗教师的应聘者,取得事业单位中小学教师拟聘资格后,不得再参加特岗教师招聘面试。

(二)面试方式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和岗位需要,可采取结构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公共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

(三)面试组织实施部门应提前一周,通过其公共网站发布面试公告,明确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面试形式等内容,对采取专业能力测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才艺展示、实际操作等形式面试的须在公告中予以明确,并采取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

(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公共网站或当地门户网站上公布。

八、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3)×50%+面试成绩×50%。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出现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也相同,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

九、体检

(一)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邀请并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事业编警务人员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三)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招聘单位或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以申请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体检费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申请复检的承担相关费用。

十、考察

(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负责。

(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三)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政治品德、道德素质方面有不良记录的;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必要时,经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以延长30日。

十一、公示及聘用

(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公共网站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当地门户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区直主管部门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招聘手续,各县(区)报所在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招聘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岗位条件中有最低服务期限的,招聘单位应在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十二、关于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1.在资格复审阶段,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1.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三、其他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应聘者予以关注、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本次招聘的具体政策、注意事项等均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2)中详述,请应聘者务必认真阅读。

(四)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应聘者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六)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七)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政策咨询电话:0951-12333(区内直接拨打12333)

技术咨询电话:0951-12333、5099130、5099131、5099163

举报电话:0951-5099323、5099016

附件:

1.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xls

2.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3.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4.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5.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地各部门公示网站.xls

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9日

2023年江苏省苏州市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70名)

2022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70名(公办学校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1日至2003年12月15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省教学成果奖(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核心成员(排名前5)、地级市名教师等条件之一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省特级教师及以上称号,或国家教学成果奖(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核心成员(排名前5),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户籍不限。

3.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

4.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国(境)内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并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2020年和2021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2019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符合下列优秀条件的人员,报考004~039,041~057岗位,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优秀条件为获得下列其中一项称号或奖励:①优秀毕业生;②国家奖学金或校级综合一等奖学金;③全国大学生相关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④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

5.除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和报考高职校教师岗位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在报名时须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有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证明(录取报到时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须承诺在试用期内取得。报考高职校教师岗位的人员,暂无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承诺入职3年内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详见《2022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jyj.szrc.cn

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

材料初审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12月16日

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12月2日至12月17日9:00~16:00

未按时报名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于规定时间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2-65224787),逾期视同自行放弃。

2.报名程序:

(1)信息录入: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和选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详细填写在校期间的任职情况、获得的各类奖项荣誉以及实习实践经历等。

(2)照片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b)。

(3)材料上传:上传的材料将作为材料初审、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证书材料扫描或拍照成电子图片后上传报名系统,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M,格式为jpg或pdf,要求清晰、位正。上传的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材料主要包括:

国(境)内高校毕业生:①本人身份证;②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③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④学生证;⑤各学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⑥各学段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类奖励证书、发表论文情况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⑦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格证书(件)。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①本人身份证;②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③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④各学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⑤各学段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类奖励证书、发表论文情况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⑥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格证书(件)。

社会在职人员:①本人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③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格证书(件);④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3.报名注意事项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1年12月17日9:00~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考试形式

岗位代码为004~039,041~057的岗位,采取综合能力素质评价和专业面试的方式,按选聘计划数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之比小于10:1的岗位,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岗位代码001~003,040,058~061的岗位,采取笔试和专业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小于10:1的,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对象:经报名、资格初审、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或笔试)后入围面试的人员。选聘单位将于资格复审前与考生确认参加面试情况,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面试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或笔试)情况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与面试的人员名单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备案,于面试前2天在选聘单位网站公示,公示后放弃考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考试通知书。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携带网络报名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考试(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5.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选聘单位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人社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局管校用的管理模式,自觉服从教师交流安排。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疫情防控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每天进行健康申报(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复审)当天除须考生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小于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有效的考试(复审)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或者能够出示包括考试(复审)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方可入场参加考试(复审)。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相关公告,并对我市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 65215646。

十、本《公告》由苏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5224787。

 附件:2022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简介表.xlsx

 苏州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30日

2023年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中心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中心幼儿园招聘公告

一、 幼儿园简介  

番禺区大石街中心幼儿园始建1963年,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幼儿园。幼儿园办学历史悠久,常年花果飘香、环境优雅,是一座充满童趣的儿童乐园。幼儿园坚持走内涵发展之路,是广东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园、番禺区特色幼儿园,是一所有影响力的示范性幼儿园。按照广东省一级幼儿园标准规划建设的新园于2022年9月投入使用。现大石街中心幼儿园两个园区(岗西路园区及岗东路园区)均面向社会招聘教师。

 二、招聘方案  

2023年番禺区大石街中心幼儿园招聘合同制人员工作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根据幼儿园办学实际需求有序开展有关工作。

(一)

招聘岗位

根据《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要求及发展规划,我园本次拟招聘以下岗位人员: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性质

带班教师

2人

编外人员

保育员

1人

编外人员

保健医生

1人

编外人员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力;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热爱幼儿,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能力;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

(5)无违纪违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①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②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③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④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2.岗位具体条件

A:带班教师

(1)43周岁以下,学前教育专业毕业,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本科或以上学历;(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2)有区级幼儿园以上工作经验或全日制本科学历者优先考虑;

(3)有二级或以上职称者优先考虑。

B:保健医生

(1)45周岁及以下,女性,临床医学或护理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持有医学相关资格证、保健医生上岗证;

(3)有幼儿园工作经历或3年以上保健医生工作经验者优先。

C:保育员

(1)40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保育员初级证书或以上证书,接受过幼儿保育专业培训,能履行保育员工作职责;

(2)有省一级、市一级幼儿园工作经历或3年以上保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考试流程  

(一)

收录信息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月12日17:00(报名时间结束后不收取报名资料)。

(2)请符合条件的考生把以下资料电子版扫描件打包成压缩文件,并以“姓名+应聘岗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邮箱:253766785@qq.com。

①《广州市大石街中心幼儿园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员工报名表》(见文末附件);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扫描件、生活照1-2张;

③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所需各类资格证、等级证书及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④其它获奖材料。

(二)面试

1.时间:2023年1月13日(暂定,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资料初审合格的将以电话通知面试;

2.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专业知识与能力的提问)

(三)现场审核资料

现场资格审核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纸规格)一份:

1.本人填写的《广州市大石街中心幼儿园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员工报名表》,报名表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并由本人签名确认;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有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和获奖证明材料;

4.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背面写上姓名);

应聘人员应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本人提交的情况一致,如有弄虚作假,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成绩及录取

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总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经卫生部门体检合格后聘用。如应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聘用单位可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替补人选。

(五)确定拟聘人员及接受聘用

大石街中心幼儿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体检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北片教育指导中心审核备案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到岗时间

拟聘人员应在通知录取后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如有特殊情况,另作处理。

联系及咨询办法:张老师  

联系电话:020-3993978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四、福利待遇  

按番禺区大石街中心幼儿园相关规定定岗、定薪,签订合同。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需主动报备身体健康情况,若出现发烧、阳性等身体健康状况时均不得参加面试,在进入考场时,面试时需全程佩戴口罩。

(二)番禺区现有公办幼儿园(含公办园管理的分园)在岗教师参加应聘的,需经原就职的幼儿园批准同意后方可报名。

(三)应届生需在入职前取得学历、学位证,对期限内未能取得相应证件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应聘者请及时关注微信公众号公告。

(五)资料审查时发现虚假资料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六)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七)拟聘者应提供无犯罪证明原件,我方在“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查询审核通过方可录用上岗。

(八)若被录用,须服从大石街中心幼儿园岗东路园区及岗西路之间的工作分配。

(九)本招聘公告由发布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广州市大石街中心幼儿园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员工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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