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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幼儿教师招聘简章(100名) 盐城市机关幼儿园教师招聘条件

2023-07-18 15:14:16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幼儿教师招聘简章(100名) 盐城市机关幼儿园教师招聘条件

2023年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幼儿教师招聘简章(100名)

2022年青岛市市北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总量备案控制幼儿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青岛市市北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中小学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青岛市市北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幼儿园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2022年青岛市市北区教育和体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总量备案控制幼儿教师100人(详见《2022年青岛市市北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总量备案控制幼儿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4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规定,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符合上述政策的人员,在报名和资格审查等审查阶段,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其他情形:

1.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列入《青岛市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实施细则》范围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5.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相应年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或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7月4日。

二、招聘方式及程序

2022年青岛市市北区教体局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采用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9:00—7月6日16:00;

网上初审时间:2022年7月4日14:00—7月7日12:00;

查询及缴费时间:2022年7月4日14:00—7月7日16:00。

(二)职位查询

各招聘岗位的招录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计划表》。报考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岗位计划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职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招聘职位和招聘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可拨打《岗位计划表》中的咨询电话。

(三)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通过青岛市教育局网站招生考试栏目(http://edu.qingdao.gov.cn/zsksy/)进入“便民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查询和缴费、打印准考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上传的个人免冠彩色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3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

2.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4.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在网上审核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6.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四)网上审核

招聘单位在报名期间按照本招聘简章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确定网上审核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对经审核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填报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审核。

应聘人员应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重新提交信息审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单位尚未审核或未通过网上审核的,在2022年7月6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2年7月6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五)缴费

笔试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应聘人员网上审核通过后,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即完成笔试报名。网上审核通过人员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弃考,取消其笔试资格。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的计划将予以公告,请考生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

(六)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

完成缴费手续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青岛市市北区教育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准考证打印时间通过市北政务网(http://shibei.qingdao.gov.cn)和青岛市教育局网站招生考试栏目另行通知,准考证保存到办理聘用手续阶段。

(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成功后,须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2022年7月6日16:00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

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须将相应材料拍照后,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sbqjyjrskgw@qd.shandong.cn,邮件主题应统一为:“考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发送材料包括:应聘人员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的,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八)网上报名期间,将通过报名网站发布各职位通过审核人员数量。发布时间为2022年7月4日下午16:00后,7月5-6日每天上午11:00后、下午16:00后分别公布两次。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市北区教育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2年7月4日之前取得),其中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对应聘人员有资格证书要求的,应提交相应资格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均需在2022年7月31日取得。

在集中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不指定教材。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时政方针、科技省情等)和教育基础理论及教育实践素养(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实践水平)两部分。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面试方案与笔试成绩同步在市北区政务网(http://shibei.qingdao.gov.cn)上公布,有关面试具体事宜详见面试方案。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用“试讲+答辩+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增加技能测试岗位测试相关岗位应具备的实践操作能力。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或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并于当天在市北政务网(http://shibei.qingdao.gov.cn)上公布。

(三)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有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招聘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原始材料,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根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由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相关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

(一)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对招聘工作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八、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笔试准考证下载、笔试时间、资格审查、面试等有关环节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市北政务网(http://shibei.qingdao.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并关注报名网站有关信息。

(二)笔试准考证、《青岛市市北区教育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保存到办理聘用手续阶段。

(三)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五)取消或核减计划、面试方案等信息在市北区政务网(http://shibei.qingdao.gov.cn)上予以公布,有关笔试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

(六)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

(七)政策咨询电话:0532-66751002、66751005

监督电话:0532-85801245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2022年青岛市市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计划表.xlsx

青岛市市北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6月27日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2023年上半年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100名)

响水县部分高中2023年上半年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响水县灌江高级中学、响水县清源高级中学2023年上半年赴淮北师范大学校园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共招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10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岗位表》。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须取得与应聘岗位学科一致且不低于岗位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得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已聘用在省内外中小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1日之后出生)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3月1日之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依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1.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kids.xssxsl.com/ERS_Index.asp。报考者可通过电脑端访问上述网址,个人注册后即可报名(通过微信扫码);

或手机端直接扫描右侧二维码进行注册登录,也可通过手机端关注“响水教育时空”微信公众号,点击“教师招聘”,进行报名。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3年2月27日9:00至3月3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2月27日9:00至3月3日18:00;

(3)陈述申辩:

2023年2月27日9:00至3月3日18:00;

(4)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

2023年2月27日9:00至3月3日18:00。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公告,对照公告中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480×640像素,大小1MB以内,素颜、淡蓝色背景)。县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以职位代码为准),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必须是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3)考试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或降低开考比例后报考人数仍然不足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5-68878020(响水县教育局人事科)

4.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和资格复核

考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线。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1.笔试。笔试主要考查应聘岗位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仅面向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人员招聘的职位(代码A13-A21)不进行笔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2.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现场查询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尾数同分者一并跟进),不足的按实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现场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供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报考者线上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身份证;②报名表;③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23届高校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1、2022届毕业生以“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现场签写《未就业承诺书》);④与应聘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交个人承诺书(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面试。采用上微型课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课堂教学能力。面试时间15分钟,其中微型课10分钟,答辩5分钟,总分为100分。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封闭进行备课(时间40分钟)、上微型课、答辩。面试成绩由评委组当场告知考生。面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5.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直接面试的职位(代码A13-A21)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6.签约。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人员名单,现场组织签约。总成绩相同时,仅面向研究生学历岗位,加试决出名次;其他岗位取面试成绩高者,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个人放弃等原因产生岗位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签约(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五、体检和考察

1.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工作由响水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标准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

2.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同时所签订的意向性协议失效。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如出现个人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招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人员方法相同),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2.拟聘新教师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将个人档案寄送至响水县教育局档案室,2023年8月1日--31日向响水县教育局人事科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如有其他特殊情况,无法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书的,需由毕业学校出具相关书面说明。逾期不能提供的或档案未转入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的首聘服务期一律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4.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县内学校服务期未满协议期限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回避

应聘人员与应聘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校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教师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八、待遇

被聘用人员经县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手续,享受我县同类教师同等待遇。

九、纪律监督

响水县纪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本次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515-68878015。

十、招聘工作咨询

咨询电话:0515-68878020(响水县教育局人事科)。

本次招聘相关政策由响水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响水县部分高中2023年上半年校园招聘教师职位表.xlsx

2.响水县部分高中2023年上半年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3.响水县部分高中2023年上半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表.xlsx

4.《引进培养教育卫健人才的激励政策(试行)》摘要

响水县教育局

2023年2月23日

2023年嘉兴市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公告

嘉兴市机关幼儿园是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在职幼儿教师(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好学,热爱幼儿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职责。

3.符合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身心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工作需求。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在职教师(社会人员)报考的,学历证书须在2023年5月22日前取得(国外境外留学人员于2023年5月22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22日以后出生)。现任地市级名师或地市级学科带头人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22日以后出生)。

3.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可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国家幼儿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相对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但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未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3年5月22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3.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由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一) 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为网络报名,不受理现场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22日下午17:00止。

2.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报名邮箱jxsjgyey@163.com,文件名为“幼儿教师+姓名”;报名材料原件可在后续环节审核,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同时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报名登记信息(不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材料至邮箱或未进行报名登记均视为无效报名)。应聘人员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报名材料;

3.报名材料和要求:报名人员需提供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相关材料。

(1)由本人填写《2023年嘉兴市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3)学历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

(4)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或幼儿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

(5)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

(6)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7日内,根据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通过电话或邮箱反馈。资格初审通过的,将在笔试前,经报名邮箱发放考试准考证(电子版),考生自主打印准考证。

招聘岗位按照1:3比例设置开考比例,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形式有笔试、面试(含专业技能水平测试、试讲)两部分组成。

1.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学前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时间初定为2023年6月3日,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笔试后,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面试对象在面试前2天明确放弃参加面试,则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资格复审和面试。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参加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专业技能水平测试和试讲,各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全部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在体检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嘉兴市委 嘉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后放弃聘用资格或经查实不能聘用的,不再安排递补。

(六)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选后,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取得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学历证书,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手续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公告、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事宜将在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axing.gov.cn/)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咨询电话:0573-82077784  0573-82868122  

监督电话:0573-82521532、0573-82521275

附件:1.2023年嘉兴市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证明.doc

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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