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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教师招聘公告(908名) 广州幼儿园编制教师招聘2022最新

2023-07-23 17:44:07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教师招聘公告(908名) 广州幼儿园编制教师招聘2022最新

2023年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教师招聘公告(908名)

2022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雇员制教师公告

为适应教育教学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推进教育优质发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广州市黄埔区实际,我局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雇员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职位和人数

(一)招聘对象: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1.“2022年应届毕业生”指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社会人员”指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报名首日以前已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也可以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还须满足该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3.“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4.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公告要求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此次公开招聘雇员制教师908名。具体职位详见《2022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雇员制教师职位表》(详见附件)。

二、招聘形式

本次招聘在黄埔区设置考点,由区教育局和各招聘学校共同组织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时间计算截止至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二)岗位资格条件

除了以下具体资格条件,各职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1.报考人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获得研究生学历者,须具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幼儿园学前教育带班教师、幼儿园特殊教育带班教师、特殊学校特殊教育教师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历,不要求学位。招聘职位表中有明确学历学位要求的,以招聘职位表为准。

2.年龄要求:2022年应届毕业生30周岁及以下;社会人员35周岁及以下。应聘中学教师和九年制教师岗位具有中小学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应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

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至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前一天。

3.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对应。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研究生可以本科专业报考。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必须持有与报考职位对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社会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承诺在入职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用人单位不予录用。

5.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6.报考英语教师职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0分、托福80分以上成绩单(具有英语教师中级职称的除外)。暂未取得上述证书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承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否则用人单位可不予录用。

7.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2年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8.2022年毕业生如未在2022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5日9:00至2022年7月27日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网上填报资料: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上报名;每人只限填报1个具体职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按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含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视情况延长报名时间或调整、取消招聘岗位数,经延长报名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调减,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网上报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系统初审成功后即可参加下一环节。

(二)笔试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于2022年7月31日9时起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初定在2022年8月2日分上、下午进行。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安排为准。请考生提前做好行程安排。

笔试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采取线下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学科专业知识以及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等教育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拟聘人数1:10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入围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资格审查。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查。

具有博士学位或者与招聘岗位学科对应的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及以上的考生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审查环节,不占用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额。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须考生本人到场参加。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和《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下一环节。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将不安排其参加下一环节。

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四)心理品质测试

心理品质测试采取线上答题的方式进行,考生须在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扫码认证进行测试,测试结果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完成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线上心理品质测试系统由区教育局统一提供。

(五)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面试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面试以说课或试教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技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

(六)体检

考生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占30%)和面试成绩(占70%)组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具有博士学位或者与招聘岗位学科对应的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及以上的考生,面试成绩为考生综合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职位的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考察采用调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

(八)公示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天。

(九)录用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期为三年一签,其中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

录用人员中属在职人员的,在签订劳动合同前,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劳动纠纷的相关证明材料。

(十)工资待遇

执行黄埔区雇员制教师的薪酬标准,即教师人均拨款标准不低于17.5万元/年(含单位和个人部分五险一金、绩效工资等)。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还可享受一次性住房补贴,发放标准为博士研究生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万元/人、硕士研究生3万元/人。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考试综合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补录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或减少招聘人数的岗位或无考生可递补的岗位(截止时间为考试综合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由区教育局决定是否在本次招聘的同一学科其他岗位之间进行补录。参加补录的考生须已参加报考岗位的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

补录由区教育局自行组织,一般通过履历分析、面谈等方式进行。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主办方和承办方无关。

(二)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三)录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自行挂人才服务中心。

(四)本次招聘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等问题。

(五)本次招聘的时间以及职位,可根据工作进度和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六)根据广州市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我局有权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进行相应的调整。

(七)关于各招聘岗位的相关报名和考试问题,请在工作日的9:00—12:00、14:00—17:30进行咨询。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20-61877389、8211663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九、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广东省及广州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和人事考试政策执行。

(一)考生防控管理

本着对考生健康负责原则,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按以下两种情况对考生进行防控管理:

1.正常参加考试

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笔试、面试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

广东省东莞市教育局2023年下半年事业编制教师招聘(毕业生)公告

东莞市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赴广州、武汉和西安定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毕业生)公告

为适应东莞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东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精神,我局计划于2022年下半年赴广州市、武汉市和西安市等地定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毕业生),其中广州场计划招聘1015名,武汉场计划招聘438名,西安场计划招聘15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东莞市教育局公办学校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全额核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工资福利待遇由市财政统发。根据《东莞市新一轮“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行动方案(2022-2024年)》精神,符合条件的博士可享受相关人才补助。

具体岗位和条件见《东莞市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赴广州市定点公开招聘编制教师(毕业生)岗位表》《东莞市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赴武汉市定点公开招聘编制教师(毕业生)岗位表》《东莞市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赴西安市定点公开招聘编制教师(毕业生)岗位表》(简称《广州招聘岗位表》《武汉招聘岗位表》《西安招聘岗位表》,附件1-3)和《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专业对照表》(附件4)。

二、招聘对象

(一)纳入国内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于2022年或2023年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毕业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022年毕业生须于报考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境内就读中外合作办学院校的2023年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取得学历毕业证书,同时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

(二)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2022年毕业生,报考时须取得岗位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同时还须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生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东莞市公办中小学校在职在编教职员或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拟聘人员(含入围体检),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毕业时间和取得学位时间以毕业证和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港澳居民),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4. 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7.有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8.定向和委托培养的毕业生;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毕业生不设年龄限制。

2.专业相符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学历专业与岗位专业相符

①普通高校本科(学士)或研究生(硕士、博士)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符(具体见附件4:《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专业对照表》),学位类别不能作为专业类别报考;

②普通高考录取特长生的特长专业与岗位专业相符。

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高层次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层次学历的岗位。例如:报考者本科专业为数学,研究生专业为物理,他可以报考要求本科数学岗位、本科物理岗位和研究生物理岗位,不能报考研究生数学岗位。

(2)专业相近。毕业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且毕业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大部分一致,并在报考时提供毕业证书、毕业成绩单(须有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和院校开具的毕业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相近的证明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生还须提供相应材料的中文翻译件。

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教育管理等专业的,其专业方向与报考的教师岗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教师资格证要求

(1)2022年的本科(学士)和研究生(硕士)毕业生报考须取得报考岗位相对应层次和专业相符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岗位没有对应专业类别的教师资格,需取得岗位对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例如:小学(初中)综合实践教师岗位须取得小学(初中)层次教师资格证。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可以报考本级及以下学段教师岗位,例如:高级中学数学教师资格(大学数学教师资格)可以报考高中数学教师岗位、初中数学教师岗位和小学数学教师岗位;小学数学教师资格只能报考小学数学教师岗位。

(2)2023年的本科(学士)和研究生(硕士)毕业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与报考岗位层次和专业相符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高中、中职、初中和小学语文教师岗位均要求达二甲及以上;其余岗位可根据教育教学需求提高标准,具体见各专场《岗位表》)报考。上述拟聘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层次和专业相符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需的各项笔试合格成绩和面试合格成绩、普通话达标成绩,才能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因疫情原因导致延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按有关规定执行。

(3)2022年或2023年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在报考期间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可暂缓提供教师资格证和认定教师资格所需的各项成绩证明材料。上述拟聘人员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层次和专业相符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需的各项笔试合格成绩和面试合格成绩、普通话达标成绩,否则须转管理岗位办理聘用手续。

(4)符合教育部在高等学校师范生中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范围的2023年的本科(学士)和研究生(硕士)毕业生可免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材料,但须提供学校院系开具的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的材料以及考生的承诺书,且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层次和专业均相符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各岗位具体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要求以《广州招聘岗位表》《武汉招聘岗位表》《西安招聘岗位表》《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专业对照表》为准。

       四、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现场报考及资格审核——招聘单位考核——统一试讲——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9月20日-10月8日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dghrss.dg.gov.cn/)、东莞市教育局(http://edu.dg.gov.cn/)和相关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考

1.报考方式:现场报考,每位考生在各场次公开招聘的全部岗位中仅可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现场报考,多报的取消报考资格。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请有报考意向的考生扫描识别下列各招聘场次二维码进行预报名,具体报名确认以现场报名为准。

2.现场报考时间地点:

(1)广州专场:预计10月中下旬——11月中旬,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行政楼广场(就业指导中心门前),具体报考时间至少提前3天另行补充公告。

(2)武汉专场:预计11月中下旬——12月中旬期间(具体报考时间、地点至少提前3天另行补充公告)。

(3)西安专场:预计11月中下旬——12月中旬期间(具体报考时间、地点至少提前3天另行补充公告)。

因疫情防控及招聘工作需要或其他客观原因需临时调整招聘时间、城市和具体报考及考试地点的另行补充公告。请有意报考的考生留意各场次的报考安排,并遵守现场报考区域及校园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做好报考规划。

3.现场报考须向招聘单位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其他2023年毕业证明材料复印件;

(3)本科和研究生毕业成绩单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复印件:2022年本科(学士)和研究生(硕士)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复印件;2023年的本科(学士)、研究生(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与报考岗位层次和专业相符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岗位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高中、中职、初中和小学语文教师岗位均要求达二甲及以上;其余岗位可根据教育教学需求提高标准,具体见各专场《岗位表》);符合教育部在高等学校师范生中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范围的2023年的本科(学士)和研究生(硕士)毕业生可免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材料,但须提供学校院系开具的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的材料以及考生的承诺书;博士研究生可暂不提供;如报考岗位没有对应专业类别的教师资格,需取得岗位对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例如小学(初中)综合实践教师岗位须取得小学(初中)层次教师资格证。

(5)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报考,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

(6)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者还可以提交个人所获得的荣誉、奖励、发表的文章、开设的公众号(或其他自媒体)和社会实践情况等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存在任何材料造假行为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纳入失信行为人名单,并通报报考人员就读院校或工作单位。因特殊原因未能提供相关材料的须书面承诺保证已取得上述相应资格、材料,并在体检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否则取消拟聘资格。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报考者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审核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现场扫描二维码进行报考,一位考生只可以报考一个岗位。报考次日前,招聘单位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参加后续考试安排。如符合报考资格的报考人员超过岗位招聘人数5倍,招聘单位可根据考生在校期间的绩点、年级排名、担任学生干部、参加比赛获奖等情况按招聘人数5倍择优推荐人员入围考试;符合报考资格不足招聘人数5倍的应全部入围招聘单位考核。

(四)关于开考比例和核减岗位的有关规定

考试分为招聘单位考核和统一试讲两个环节,当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人数不达到开考比例时,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具体如下:

1.开考比例不少于招聘人数的2倍:适用广州定点专场全部岗位以及武汉、西安定点专场研究生岗位的招聘。当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人数不足开考比例时,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例如:某校语文岗位招聘人数为3人,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有6人及以上,该岗位可招聘3人;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只有4人或5人,该岗位可招聘2人;符合报考资格的只有3人或2人,该岗位可招聘1人;符合报考资格只有1人的取消该岗位全部招聘人数。

2.开考比例不少于“招聘人数×2+1”:适用武汉、西安定点专场本科岗位的招聘。当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人数不足时,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例如:某校语文岗位招聘人数为3人,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有7人及以上,该岗位可招聘3人;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只有5人或6人,该岗位可招聘2人;符合报考资格的只有4人或3人,该岗位可招聘1人;符合报考资格只有2人及以下的,取消该岗位全部招聘人数。

(五)考试

考试分为招聘单位考核和统一试讲两个环节。各场次考试时间另行补充公告,具体各考生的考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另行安排时间和地点的,另行通知相关考试人员。

1.招聘单位考核

(1)考试形式。各招聘单位可通过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集体面试、笔试等形式中任选一种或多种形式结合对符合资格的考生进行考核;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和心理岗位的考核形式为实操考核,或在上述考核方式基础上加试实操,报考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岗位的题目相同。

(2)成绩。招聘单位考核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达标分数线为80分,招聘单位考核成绩不达标的不入围统一试讲环节;在招聘单位考核成绩达标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开考比例和岗位实际可招聘人数确定进入统一试讲环节人员名单,成绩达标人数不达开考人数要求的,成绩达标考生全部进入统一试讲。

全部考核项目成绩的平均分为考生招聘单位考核成绩(其中有加试实操的,实操成绩占招聘单位考核成绩的50%),招聘单位考核成绩按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2.统一试讲

(1)题目。试讲的题目于考试当天从岗位对应的课本(书本)中随机抽取。报考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岗位的题目相同。

(2)成绩。统一试讲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达标分数线为80分,统一试讲成绩不达标的不入围体检环节,统一试讲成绩按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3)考试流程:考生按时报到并签到——抽签确定考试顺序——按顺序进行备课(30分钟)——按顺序进行试讲(12分钟,其中片段授课10分钟,提问2分钟)——考试结束。

(六)总成绩和确定拟录名单

1.总成绩=招聘单位考核成绩×40%+统一试讲成绩×60%,总成绩保留全部小数,不四舍五入。

2.确定拟聘名单。本岗位分数达标的考试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1:1入围体检,总成绩相同的,先比较统一试讲成绩再比较招聘单位考核成绩,均相同需进一步加试。

(七)调剂录取

可申请调剂录取的岗位:在报考阶段因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人员不足而核减招聘岗位的、在统一试讲环节因统一试讲成绩达标人数不足而导致未招满的岗位,可对报考阶段和统一试讲阶段核减的招聘岗位进行调剂录取。

可被调剂录取的考生:招聘单位考核和统一试讲均超过达标分数线、但未被报考岗位录取,且表现优秀的考生,由市教育局提供可被调剂的考生名单。

调剂录取程序:由招聘单位与可被调剂录取的考生协商一致达成聘用意向,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进入体检环节。调剂录取需在本岗位考生体检前完成。

(八)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布,入围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按时参加体检,无理由迟到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

(九)考察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须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及聘用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函〔2020〕74号)规定执行。

(十)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递补

因拟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实不能聘用的,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按程序进行递补。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为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相关规定程序和权限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考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对审查没有结论或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除本方案中规定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外,拟聘人员从报考之日起一年内须办理聘用手续,因拟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逾期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要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其中新聘人员试用期为1年,1年期满后正式定岗。招聘单位新进人员入职后,除有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情况外,3年内不得辞职,否则2年内不得报考东莞市事业单位职位。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包括专业技能、工作态度和身体(心理)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要求不相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未能通过入职背景审查的;

4.应聘、调动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5.考生因考试不合格、论文答辩不通过和纪律处分等个人原因未能于本工作方案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

6.不符合报考我市公办教职员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本场未完成的岗位可顺延至2022年底由东莞市教育局组织的公开招聘各场次,原岗位条件可相应做出变更。相关安排将另行补充公告。

(四)所有拟聘用的毕业生应当参加我市组织的岗前和见习期规范化培训。

(五)我市公办学校编外教师和民办学校教师进入拟聘用名单的,应在原单位完成本学年(至2023年7月)教学任务后方可离职。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工作人员和考生需按定点城市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设点高校、招聘场所的防疫规定做好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另行公布。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方式和时间调整的,东莞市教育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东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补充公告。

关于咨询报考具体事宜,请考生致电意向招聘单位(具体见岗位表中的联系方式)。

东莞市教育局联系方式:0769- 23660893;0769-23126003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东莞市教育局。

附件:1.东莞市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赴广州市定点公开招聘编制教师(毕业生)岗位表.xlsx

2.东莞市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赴武汉市定点公开招聘编制教师(毕业生)岗位表.xlsx

3.东莞市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赴西安市定点公开招聘编制教师(毕业生)岗位表.xlsx

4.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专业对照表.xlsx

东莞市教育局

2022年9月20日

深圳公办幼儿园教师薪资待遇,为何无“编制”

深圳公办园教师薪资数字及招聘条件

南山蓓蕾幼儿园(公办):

聘用待遇:年薪8-15万,带薪寒暑假、五险一金、从教津贴、工作餐(水果、牛奶)、市外省外学习培训、最高每年2万以上住房补贴

学历要求:学前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证书要求: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来源《深圳南山蓓蕾幼儿园2019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若干人公告》,可返回微信后台回复“幼儿园”查看公告

坪山区幼儿园(公办)

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年龄要求:岗位“最高年龄”要求有40周岁、35周岁、30周岁,根据不同岗位设定

证书要求: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薪酬待遇:聘用人员税前年均收入约10万元/人(含五险一金),实行与第三方公司签订购买教育服务的方式聘用

来源《2019年深圳市坪山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幼儿园教师80名公告》、《2019年4月广东深圳市坪山区公办幼儿园招聘90名教师公告》,可返回微信后台回复“幼儿园”查看公告

龙华区幼儿园(公办):

招聘岗位:园长、教学副园长、后勤副园长、会计

学历要求:园长、副园长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证书要求:健康证、教师资格证、幼儿园园长资格证(会计要求有会计证或会计职称证书)

薪酬待遇:实行聘用岗位年薪制,园长约25万元,副园长约21万元,会计约13万元

来源《2019年深圳市龙华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职工17人公告》,可返回微信后台回复“幼儿园”查看公告

未来深圳幼儿园教师的利好

图图之前有分享过深圳2020年将要扩建新增中小学及幼儿园的消息,2020年深圳将新增公办幼儿园900所以上《深圳公办幼儿园太少?明年新增900所,教师工资全部翻倍!》,教师工资全部翻倍,5月的会议上,市教育局也透露了很多关于深圳学前教育未来发展、幼儿园教师福利等重要消息:

1.目标:到2020年,深圳全市幼儿园总量将达1967所,公办园和普惠性幼儿园之和占比达到80%以上。其中,公办园约984所,在园儿童占比达到50%。

2.未来5年,深圳学前教育将着重在质量上下功夫。据介绍,市教育局将从管理精细化、课程游戏化、环境生活化、保障制度化四方面着手,着力打造4个“100”,即打造100所示范园、培养100位名园长、培育100个示范项目、评选100位名师

3.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也将以区为主,同时市、区通过年度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加大财政投入规模,预计在2020年投入资金超100亿元

4.在教师薪酬待遇方面,不管是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还是营利性民办园,都要实现教师平均工资翻倍。公办园教师参照公办中小学教师薪酬体系来执行,同时健全综合保障体系、社保住房保障等。

更多内容请查看文章>>《工资翻倍?接下来,深圳或将重点招这一类教师!》

如果觉得还是有编制更加有安全感,就好好的准备中小学教师招考吧,该看资料的看资料,该看书的看书,该报班的赶紧报班(毕竟双11的4000元优惠已经仅剩2天多了)。

深圳教师入编计划2.0

2019深圳教师招聘入编计划2.0版仅需9.9元,你就能享受1040分钟在线网课+6份电子资料+3次在线模考

一、1040分钟在线网课观看

考虑到很多小伙伴没那么多时间到现场学习,这次活动特意准备了直播、录播结合的形式网课(下单就能学,之后还能跟老师互动),480分钟全科互动课堂、120分钟主观题经典例题讲解视频、100道经典客观题讲解视频,350分钟主观题讲解网课,都是我们老师精心准备的,可谓诚意十足。

二、7份电子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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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3份模拟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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