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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国语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浙江幼师本科学校招生简章

2023-08-05 06:24:03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浙江幼师本科学校招生简章

北京外国语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阳光高考政策,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保证生源质量,维护高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中文名称为北京外国语大学,简称北外;英文名称为BeijingForeignStudiesUniversity,缩写为BFSU。校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邮政编码为100089。

第三条学校是国家公办、教育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是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四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事务的咨议与监督。

第六条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校的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重大事宜。

第七条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校设立本科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学校根据办学条件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报名人数和生源质量等因素编制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报教育部备案后,由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依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一条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安排在提前批,报名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测试。考生高考总分须达到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批次的省(市、区)须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浙江、山东须达到一段线。综合评价招生细则详见《北京外国语大学2022年“一带一路”外语专业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各省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20%。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各省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05%。

第十三条对享受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政策性加分投档,投档后以考生的实考分择优录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没有享受政策性加分的,依次录取外语、语文、数学和外语口试成绩高的考生;同分排序后仍完全相同的,我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

第十四条学校在录取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按实考分择优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如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根据实考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填报了本专业(组)志愿的考生。

第十五条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批次中,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考生保证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按照实考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直至完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

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计划时,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在专业录取时不设定专业志愿级差。

第十七条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根据学校学科专业特点,凡有口吃、嘶哑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有听力障碍者不宜就读。

第十八条学校招生的外语专业中,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外语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但入校后第二外语均为英语。

学校非外语专业的公共外语为英语,同时部分专业课为英语授课,所有学生应按我校课程设置规定学习。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英文授课,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十九条依据学校学科专业特点,除特殊类型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不组织高考外语口试的省份外,所有报考我校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广西壮族自治区考生要求达到A等)。外语口试的组织及口试内容和成绩由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我校不再单独组织外语口试和专业面试。

第二十条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若有退档,排名在招生计划数以外的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递补录取。

第二十一条学校与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相关高校开展联合学士学位项目,实施跨校培养,第三学年集中到对方大学学习。

第二十二条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投档考生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在该省公布的相关要求,按其高考改革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三条学校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高校专项计划、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新疆协作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生、国家专项计划和港澳台联考计划等招生工作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公布的当年招生简章执行。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四条按教育部规定,经北京市物价局批准,我校本科专业的学费标准是: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学费为6000元/学年;外交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北外的学费标准是86000元/学年,在基尔大学学费费用按照基尔大学当年相关专业国际学生学费标准执行(参考费用:每年学费约13000英镑,生活费约9000英镑);其他专业学费为5000元/学年。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收费标准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学校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向在校生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收费标准为750—1200元/学年。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学校专业介绍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奖学金及资助政策等信息详见我校学生处网站。

第二十七条学校网址:http://www.bfsu.edu.cn,本科招生网址:http://joinus.bfsu.edu.cn,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bwzsb@bfsu.edu.cn,咨询电话:010-88816254、010-88816481,招生监察办公室电话:010-88816259。

第二十八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培训和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第三十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浙江大学物理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院简介:

浙江大学物理学院成立于1928年,王淦昌、束星北、顾功叙、胡宁、吴健雄、胡济民、卢鹤绂、程开甲、李政道、吕敏、贺贤土等物理学家先后在此工作和学习,创造了中国物理学历史上的辉煌。1991年,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李政道在浙江大学创建了浙江近代物理中心并亲自担任主任, 为物理学院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

浙大物理学院现有教职工153人(其中博士生导师94),在校学生近700人,(其中本科生约300人,硕士生约60人,博士生约340人)。教师中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4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6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1人,教育部跨世纪人才和新世纪人才10人,中科院百人计划人才2人,以及二十多位活跃在各个研究领域、年龄在40岁左右的青年教授。此外,16位国际著名物理学家也先后受聘为浙大曹光彪讲座教授或曹光彪特聘教授。与此同时,一批优秀的海外年轻学者正在奔赴浙大,成为浙江大学物理学院新的成员。

浙大物理学院的学科方向涵盖理论物理、粒子物理与核物理、凝聚态物理、光学、电子与无线电物理、原子分子物理、等离子体物理。其中理论物理、凝聚态物理是国家重点学科,光学、等离子体是浙江省重点学科。浙大物理学院具有物理学一级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并有物理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浙大物理学科在2006年教育部一级学科评估中,名列全国高校物理学科排名第五。物理学院下设六个研究实体:浙江近代物理中心、凝聚态物理研究所、光学与量子信息研究所、光电物理研究所、浙江大学聚变理论与模拟中心。2018年物理学院获批浙江省量子技术与器件省重点实验室。物理学院还设有学科会聚中心,如唐孝威院士组织的交叉学科实验室等。2009年与美国Rice大学等国际单位合作成立了浙江大学国际量子物质合作中心。学科的发展和会聚紧紧围绕国际科技的前沿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发展规划以及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培养三个主题。

  

一、     招生方式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

  

二、     招生专业

浙江大学物理学院以“物理学”一级学科专业招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三、     各类博士生的申请条件

除须符合《浙江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申请条件外,申请者还需符合以下相应条件。

1、直接攻博:

(1)已获得所在学校免试推荐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海外中国籍优秀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于海外一流高校,本科阶段的总绩点原则上不低于3.5(按满分为4分核算);应在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

(2)本次推免对外语成绩不做硬性要求,但是需通过复试考核。本次推免录取的直博生需在博士生中期考核前达到学校的外语要求:大学英语六级460分及以上,或WSK(PETS5)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雅思5.5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成绩有效期为五年(即2017年9月1日以后的成绩有效),成绩有效期参照证书的有效期。

(3)直博生入学后三年内有两次中期考核的机会,若中期考核前未达到外语要求,或者中期考核不通过,则转为硕士毕业。

2、硕博连读:

(1)在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修完硕士阶段的学分;

(2)大学英语六级460分及以上,或WSK(PETS5)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或雅思5.5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成绩有效期为五年(若申请2022年春季入学,2017年3月1日以后的成绩有效;若申请2022年秋季入学,2017年9月1日以后的成绩有效),成绩有效期参照证书的有效期;

(3)申请破格条件:有1篇科研论文录用或发表(期刊需经过学术委员会认定,学生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作者);六级成绩在426分及以上。

 

3、普通招考:

(1)硕士研究生毕业且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具有良好的英语水平。学校和院系均不再单独组织外语考试,考生需符合以下任一项(成绩有效期五年,截止日为入学当年的9月1日,即2017年9月1日以后的成绩有效):①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60 分及以上(成绩有效期五年);②托福(TOEFL)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③雅思(IELTS)成绩达到5.5分及以上;④入学前的三年内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本科、硕士或博士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3)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原则上要求考生有1篇科研论文录用或发表(期刊需经过学术委员会认定,学生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作者)或者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4)少民计划、对口支援及援疆师资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新大学英语六级426及以上或旧大学英语六级合格等。

 

各类博士生申请程序

(一)直接攻读博士生

学校于2022年8月4日开通外校或本校跨院系推免生报名系统,申请截止时间及步骤详见《浙江大学关于202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获得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本校或外校申请者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招生学院(系)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并完成系统相应各环节程序。

海外中国籍优秀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招生与普博同步进行。

(二)硕博连读博士生

硕博连读博士生申请者经向学院(系)线下申请及考核通过后登录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再行网上报名申请。

线下申请时间:以物理学院办公网发布为准。

线下申请程序:在规定日期内提交申请材料的纸质稿及电子稿

网上报名申请时间:2022年10月中旬至2022年11月中旬(2023年春季入学);2023年4月中旬至5月中旬(2023年秋季入学),具体申请程序参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相关通知;

(三)普通招考博士生

普通招考博士生和海外中国籍优秀应(往)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包括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申请和向学院(系)线下材料递交。

网上报名申请时间如下:

2022年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学位申请者,以及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等专项计划申请者都须在该时间段报名,预期将不予受理。具体报名时间和程序参见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www.grs.zju.edu.cn/yjszs/main.htm。

将要求寄送的纸质材料(除专家推荐书外)对应的电子材料,保存成一个压缩包上传报名系统。

  线下材料递交时间和要求由招生学院(系)组织的材料递交与初审,具体递交时间和要求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在2022年12月15日之前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浙江大学物理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信息登记表.doc;

(2)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原件(须盖章);

(3)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递交学生证)复印件;

(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5)2封专家签名的专家推荐书.docx,其中一封为硕士导师,另一封为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专家(报名系统不需上传推荐书,请专家填写好用信封封住,在封口处签名,随纸质材料一同寄送);

(6)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材料(SCI论文提供检索证明和论文首页;专利提供授权书);

(7)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

(8)个人陈述,包括个人详细经历、硕士论文1本(应届硕士生可提供截止目前为止的硕士论文初稿已经完成部分)、博士阶段拟开展科研计划和学习目标,以及职业规划等内容。

(9)在读博士研究生报考须递交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供纸质申请材料,上述材料提交后,将不再退回。电子版“信息登记表”发到邮箱phyzll@zju.edu.cn。根据材料的提交情况,物理学院可能会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每位考生务必在报考当年的通知规定日期前递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请使用EMS或顺丰快递):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海纳院8号522;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0571-87953304;电子邮箱:phyzll@zju.edu.cn)

 

四、     院系特色奖助学金

物理学院设有:浙江大学物理学院束星北奖学金、浙江大学物理学院束星北助学金。

浙江大学物理学院束星北奖与浙江大学物理学院束星北助学金由物理学院优秀校友设立,旨在支持浙江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支持浙江大学物理学院卓越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纪念束星北教授,传承他的独立思考和科学探索精神,鼓励物理学院青年学生在专业学习、科研应用中不断进步。

 

五、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郑老师   电话:0571-87953304  E-mail:phyzll@zju.edu.cn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成立于1980年,下设创新创业与战略学系、数据科学与管理工程学系、服务科学与运营管理学系、领导力与组织管理学系、市场营销学系、财务与会计学系、旅游与酒店管理学系7个系。学院以创新、创业为特色,拥有创新管理与持续竞争力研究国家创新基地(“985工程”),设立有浙江大学全球浙商研究院和浙江大学全球农商研究院2个校级研究院,建有浙江大学神经管理学实验室1个校级实验室,浙江大学—杭州市服务业发展研究中心、信息技术与新兴产业研究中心等13个校级交叉学科研究中心,管理科学与信息系统研究所等10个校级研究所和11个院级研究所。此外,学院有1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和1个浙江省创新团队。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为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工商管理为浙江省重点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入选国家一流学科建设计划;拥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博士后流动站和工程管理、创业管理、技术与创新管理、数智创新与管理4个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博士点。

一、招生方式

管理学院博士生招生方式包括直接攻博、硕博连读以及普通招考,考核方式实施“申请-考核”选拔机制。

二、招生专业(含学制、学习方式)

管理学院2023年计划在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与工商管理学科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请查阅《浙江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直接攻博生学制5年,硕博连读生学制为硕士阶段与博士阶段合计5年,普通招考博士学制3.5年。

三、各类博士生的申请条件

(一)直接攻博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在本科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学术潜质和专业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

5. 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6. 专业成绩名列专业前列(一般前10%);

7. 外语成绩优秀。要求通过国家英语6级548分及以上;或英语6级517分及以上且英语4级570分及以上;或雅思6.5分及以上;或托福90分及以上;

8. 获二次以上学校高等级奖学金;

9. 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有特殊学术专长和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上述6-8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硕博连读

1.符合教育部和浙江大学关于博士生的报考条件;

2.本校在学硕士研究生;

3.完成硕士阶段全部课程学习,成绩优秀;

4.国家英语六级518分及以上,或托福85分及以上,雅思6.0分及以上(成绩有效期五年);

5.需通过学院综合面试;

6.具有较强创新精神、科研能力和学术志趣;

7.经硕士生指导教师和博士生指导小组的考核推荐。

(三)普通招考

1.符合教育部和浙江大学关于博士生的报考条件;

2.身心健康,达到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能够独立完成学业;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者,须在入学前提交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4.国家英语水平成绩六级518分及以上或托福 85分及以上或雅思6.0及以上;或者入学前五年内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以上各类英语成绩有效期五年,截止日为入学当年的9月1日);少民计划、对口支援及援疆师资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的英语报考条件为新大学英语六级426及以上或旧大学英语六级合格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WSK(PETS5)合格或在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

5.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

6.能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关系转至学校,且在校期间以全日制非在职脱产培养;

7.现在读博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截止日前需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处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6月30日前递交离校证明,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四、各类博士生申请程序

(一)直接攻博

1.申请时间

8月10日~9月15日,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免试生申报系统提交申请。报名阶段只须填报学院和专业,不选择报考导师。

2.递交材料

  报名系统上传附件需要包含以下材料:

(1)身份证和学生证的原件扫描件;

(2)本科阶段成绩单(教务部门盖章原件扫描件);本科阶段成绩单(教务部门盖章原件扫描件);

(3)其他证明材料(如发表论文情况、各类获奖或资格证书、四级六级托福雅思等英语水平证明的原件扫描件);

(4)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工作成果的原件与复印件、在曾从事过的科技活动中获奖或表现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扫描件;

(5)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正高职称专家的“专家推荐信”。

3.初审通过公布时间和方式

9月16日~9月30日,通过短信通知复试考生。

4.复试考核时间

复试考核时间安排在9月22日~10月10日左右。

直接攻博具体申请程序参见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与浙江大学管理学院相关通知。

(二)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博士生申请者经向学院线下申请及考核通过后登录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网上报名申请。

1.线下申请时间

2023年春季入学,线下申请时间为2022年10月15日至2022年11月25日。

2023年秋季入学,线下申请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至5月10日。(注:少干生只能申请秋季入学硕博连读)

2.递交材料

(1)《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在校硕士生硕博连读申请表》;(附件2) 

(2)两位专家推荐书(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并密封、签名);(附件3)

(3)外语证书复印件;  (4)硕士期间成绩单。

3.初审通过公布时间和方式

截止申请后1周内,通知初审通过考生。

4.面试考核时间

2023年春季入学,面试考核时间为2022年11月下旬。

  2023年秋季入学,面试考核时间为2023年5月下旬。

5.网上报名

考核通过后,登录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申请。

网上报名申请时间:2022年10月15日为申请2023年春季入学的硕博连读生开通报名系统,2023年4月20日为申请2023年秋季入学的硕博连读生开通报名系统;具体申请程序参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和学院2023年硕博连读申请相关通知;国家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的硕博连读生只能申请秋季入学,与普通招考的少数民族骨干生统一考核录取。

(三)普通招考

1.申请时间

网上报名申请时间:

2022年10月15日至11月25日,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学位申请者,以及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等专项计划申请者都须在该时间段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程序参见《浙江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第一次招生报名通知(zju.edu.cn)》。

报名阶段只须填报学院和专业,不选择报考导师。

2.递交材料

考生将以下书面材料于2022年12月20日前寄送至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学管理中心

(邮寄地址见后,请采用EMS或者顺丰快递寄送):

(1)《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报考申请表》;(附件1)

(2)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3)学士、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

(4)专家推荐书原件(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并密封、签名,或者由专家用电子邮件方式直接发送给学院教学管理中心邮箱academicgy@zju.edu.cn;(附件3)

(5)科研成果、各种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6)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生需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8)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9)在读博士研究生需提交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初审通过公布时间和方式

2023年1月中旬,在浙江大学管理学院网站公布初审结果。

4.复试考核时间

笔试时间为2023年3月上旬,面试时间为2023年4月上旬。

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具体程序和要求参见《浙江大学管理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

五、特色奖助学金

在学校奖助政策的基础上,还设有管理学院春晓基金奖学金(下设“优异奖学金”和“助梦奖学金”)、管理学院文奇奖学金、管理学院新海公益责任奖学金和管理学院恒逸奖学金等。

六、博士招生培养的特色项目

在管理学院国际合作网络平台基础上,学院每年与英国剑桥大学、美国斯坦福大学、荷兰蒂尔堡大学等开展联合培养项目。

七、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黄晓雯        联系方式:0571-88206117

  邮件:academicgy@zju.edu.cn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管理学院教学管理中心B701,邮编310000

  管理学院博士项目介绍详见:http://www.som.zju.edu.cn/63509/list.htm

附件1: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报考申请表(2023).doc

附件2:硕转博连读申请表(修改版).docx

附件3:专家推荐书(修改版).docx

浙江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浙江财经大学坐落在素有“人间天堂”美誉的浙江省杭州市,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法、理、工、艺、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高校。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74年的浙江财政银行学校,1987年获准成立浙江财经学院,1991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13年更名为浙江财经大学,2014年获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7年被列入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2018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现有下沙、文华、翠苑和长安4个校区,占地2300亩,总建筑面积105万平方米。设置有16个学院,1个教学部,1个独立学院,4个研究院。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在校普通全日制学生17000余人(不含独立学院)。自建有诺贝尔经济学奖文献馆、孙冶方经济科学奖文献馆、政府管制文献馆、浙财文库、专业经典阅读文库等5个特色库。

学校坚持把人才作为核心资源,不断提高师资队伍实力。在校教职工1600余人,专任教师1160余人,正高级职称170余人,副高级职称38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专任教师720余人。设有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国家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省特级专家、省“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人选等省级以上人才110余人。另聘有120余名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兼职教授。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确立了“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创业型高素质人才”培养目标。持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以大类人才培养为方向,实施专业准入准出制度,突出学生培养路径的自主性,努力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不断拓展、优化学生修读主专业和辅修专业的途径。设有45个本科专业,其中1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教学团队,4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7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78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4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十一五”规划、“十二五”规划等国家级教材,70部省级重点教材、“十二五”优秀教材、“十三五”新形态教材,15个省级以上校外实验、实践教育基地,10个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学校坚持把学科建设作为发展龙头,大力加强学科和学位点建设。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法学、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等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审计、法律、汉语国际教育、英语笔译、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等13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应用经济学为省优势特色学科,应用经济学、统计学等2个学科为省A类一流学科,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理论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等4个学科为省B类一流学科。

学校坚持把科研创新作为强校之路,不断提高社会服务能力。拥有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1个,省新型高校智库3个,省重点创新团队1个,省高校创新团队1个,省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3个。先后有4位教师的独著或合著成果获得孙冶方经济科学奖。近年来,学校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94项,承担国家级科学研究项目401项、省部级科学研究项目1080项,哲学社会科学类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数位居浙江省属高校前列。与政府机构、行业协会和企事业单位深入开展战略合作,大力加强政产学研协同创新,众多研究成果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的重要批示,为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制定政策提供智力支持。

学校坚持把开放办学作为桥梁纽带,不断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已与33个国家和地区的136所高校建立良好的校际关系,开展教师互派、学生互换、科研合作等国际交流,举办中加会计学本科教育项目、中美市场营销本科教育项目、中英金融学本科教育项目以及中新应用金融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等4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留学生数量逐年增长,先后有7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来校学习。拥有浙江省最早的ACCA、CGA考试中心,被认证为ACCA白金级认可教育机构。

浙江财经大学秉承“进德修业,与时偕行”的校训,践行“明德笃学,经邦济世,崇实创新,勇立潮头”的浙财精神,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10万余名各级各类高素质人才,被誉为浙江财税干部的“黄埔军校”、会计师的摇篮、金融家的沃土、企业家的殿堂。学校正在大力实施“党建领校、质量立校、人才兴校、创新强校、文化荣校、校友名校”的发展战略,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的一流财经大学。

一、培养目标

培养富有开拓精神和学习能力,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通晓国际规则与地方经验,兼备较强政策分析及执行能力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二、基本学制

学术学位专业为3年,专业学位专业为2.5年,其中“法律(非法学)”和“法律(法学)”专业为3年。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名额

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考条件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MBA(工商管理硕士)和MPA(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1.符合(一)中第1、2、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四)我校招收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招生专业仅限全日制专业硕士。

(五)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五、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初试

(一)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地点:由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确定。

(四)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七、复试

(一)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我校确定,近三年我校复试分数线如下:

年度

复试分数线

2019年

税务381分,资产评估368分,会计学371分,会计硕士175分,审计硕士233分,金融学359分,金融硕士355分,区域经济学348分,国际贸易学358分,法学理论334分,经济法学365分,英语笔译361分,管制经济学365分,其他国家A类线。

2020年

税务357分,行政管理350分,资产评估347分,审计203分,金融硕士(金融学院)358分,宪法学与行政法学354分,国际法学354分,应用概率统计329分,其他国家A类线。

2021年

行政管理361分,会计学350分,审计220分,法律(非法学)342分,应用统计354分,其他国家A类线。

(二)为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择优录取,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办法以学校研究生院网站2022年复试公告为准。

(三)复试环节各专业均需笔试一门专业课(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统考考生(MPA、MBA专业除外),在复试时还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八、体格检查

考生根据复试的通知,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九、录取

根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十、收费及奖助政策

(一)收费政策

学习方式

专业类别

收费标准

全日制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8000元/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0000元/年

非全日制

MBA(工商管理硕士)

全程收费8.5万元

MPA(公共管理硕士)

全程收费5.6万元

MPAcc(会计硕士)

全程收费8万元

学校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开辟“绿色通道”,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按时缴纳学费的研究生,允许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

(二)奖助政策

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奖助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奖助主要内容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和荣誉称号三类。

1.国家奖学金

主要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综合素质优异的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20000元/年。

2.学业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学校根据新生和高年级研究生的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的奖励标准。MBA、MPA、MPAcc等非全日制专业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办法由所在学院另行制定并报学校备案。

(1)新生学业奖学金

新生学业奖学金主要根据学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和考生志愿评定。奖励标准与评定条件如下:

等级

标准(元/年)

奖励条件

一等奖

12000

免试推荐研究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毕业于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不含上述高校独立学院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高于国家复试分数线总分50分以上(含),单科最低分超过相应分数线10分以上(含),录取总成绩排名本专业前三的考生。

二等奖

8000

其他考生。

(2)学业奖学金(二、三年级)

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主要根据上一学年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表现来评定。奖励标准与评定比例如下:

等级

标准(元/年)

比例(%)

一等奖

12000

20

二等奖

8000

30

三等奖

6000

50

3.专项奖学金

(1)励学奖励计划

主要用于奖励研究生取得高水平科研成果,在学科及创新创业竞赛、学位论文评选中获奖,考取博士研究生及赴国(境)外访学等情况,奖励标准与评定比例参照《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励学奖励计划管理办法》。

(2)社会奖学金

社会奖学金的具体名称、奖励额度、评审办法等由设奖单位和我校协商决定,费用由设奖单位承担。学校鼓励各学院积极争取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设立院级研究生社会奖学金。

4.国家助学金

发放对象为所有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按照基本学制年限发放。补助标准为:每年6000元,按照10个月、600元/月发放。

5.“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

“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是指研究生通过校内兼职工作获得的岗位酬金,包括助教、助研、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助学金。

助教、助研岗位主要用于辅助导师的教学、科研工作,由导师根据其教学、科研需求设置。硕士研究生助研、助教助学金按500元/月、一学期4个月计发。

助管岗位主要用于辅助各职能部门、学院的行政管理工作,学生辅导员主要担任学院辅导员辅助工作,工作岗位设置由研究生院、各职能部门、学院协商确定。其中,助管助学金根据18元/小时的标准,于每学期末按实际工作时间一次性计发,原则上一学期不超过120小时;学生辅导员助学金按600元/月、一年12个月计发,每周工作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不超过20个小时。

6.助学贷款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额度、办理方式等以国家政策和主办银行的要求为准。学校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入学。

7.困难补助

研究生困难补助包括特别困难补助和临时困难补助。特别困难补助每学年审定一次,分为两个等级,补助标准为一等2000元/人,二等1500元/人。临时困难补助单次不超过5000元/人。

8.荣誉称号

研究生荣誉称号用于表彰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包括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等。研究生荣誉称号由学校发文并颁发证书,不发放奖金。

十一、就业

全日制硕士生毕业后,采取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可按政策予以推荐。

近三年来,虽受疫情影响,我校硕士研究生初次就业率仍稳定在95.8%以上,其中进入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占15.29%,进入金融机构的占37.58%,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在省属高校中领先。从就业区域看,杭州就业毕业生约占52.17%,其余毕业生就业区域分布于北京、上海、广东、江苏、山东、深圳等20多个省市,主要集中在省会城市。

十二、其它

(一)若教育部公布的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变化,按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二)若学校相关政策有变化,按最新政策执行。

(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四)招收港、澳、台人士和外国来华留学硕士生的具体办法另订。

(五)我校不提供专业课参考书目及历年专业课试卷的邮购,专业课试卷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可以下载。欢迎广大考生上网浏览或电话垂询!

十三、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310018

电话:0571-86754635,87557116

传真:0571-86754626

电子邮箱:yjs@zufe.edu.cn

网址:http://gs.zufe.edu.cn/

(二)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71-)

财政税务学院

朱老师

86735176

公共管理学院(MPA学院)

郭老师

86735200

操老师(非全日制MPA)

88922732

会计学院(MPAcc学院)

郭老师(全日制)

87557030

伊老师(非全日制MPAcc)

86735185

金融学院

叶老师

86735861

工商管理学院(MBA学院)

徐老师

86732653

金老师、周老师(非全日制MBA)

88922888、88922789

信息管理与人工智能学院

唐老师

87557123

经济学院

陶老师

87557441

法学院

陈老师

86754658

外国语学院

王老师

87557425

数据科学学院

蒋老师

87557159

人文与传播学院

刘老师

87557435

马克思主义学院

黄老师

87557315

艺术学院

童老师

87557482

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

陈老师

86732579

中国金融研究院

凌老师

86735252

浙江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研究院

吕老师

89877507

 

 

 

 

浙江财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术学位)

一级学科名称

招生专业、代码

研究方向

招生学院、代码、联系电话

上年实际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备注

0201

理论经济学

020101政治经济学

01(全日制)转型经济理论与政策研究

02(全日制)公共政策理论与实践

007经济学院

(0571-87557441)

5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3数学三

811经济学

复试:政治经济学

同等学力加试:

①经济思想史

②资本论(第一卷)

020103经济史

01(全日制)中国转型经济研究

02(全日制)中外经济比较研究

03(全日制)区域经济发展研究

2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3数学三

811经济学

复试:中国近代经济史

同等学力加试:

①发展经济学

②经济思想史

020104西方经济学

01(全日制)微观经济与组织理论

02(全日制)宏观经济理论与政策

03(全日制)新制度经济学

04(全日制)实验经济学

15

(含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10人)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3数学三

811经济学

复试:经济学说史

同等学力加试:

①经济思想史

②新制度经济学

020106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01(全日制)资源环境经济学与政策

02(全日制)能源经济与碳金融市场

03(全日制)人力资本与区域发展

3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3数学三

811经济学

复试:环境与自然资源经济学

同等学力加试:

①区域经济学

②发展经济学

0202

应用经济学

020203财政学

01(全日制)财政理论与政策

02(全日制)税收理论与政策

03(全日制)财政体制与地方财政

001财政税务学院(0571-86735176)

36

(含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10人)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3数学三

811经济学

复试:财政学

同等学力加试:

①中国税制

②公共支出分析

020204金融学

01(全日制)金融市场与公司金融

02(全日制)货币政策与银行管理

03(全日制)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

04(全日制)国际金融与金融监管

004金融学院(0571-86735861)

43

(含与嘉兴学院联培3人)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3数学三

811经济学

复试:金融学

同等学力加试:

①金融市场学

②公司金融

020201国民经济学

01(全日制)国民经济理论与政策

02(全日制)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

03(全日制)投融资管理与资本市场

007经济学院(0571-87557441)

2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3数学三

811经济学

复试:国民经济学

同等学力加试:

①产业经济学

②区域经济学

020202区域经济学

01(全日制)城市经济与都市圈

02(全日制)区域经济结构与政策

03(全日制)农村经济与城市化

04(全日制)区域金融发展

11

(含与嘉兴学院联培1人)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3数学三

811经济学

复试:区域经济学

同等学力加试:

①经济地理学

②产业经济学

020205产业经济学

01(全日制)产业组织理论与政策

02(全日制)公用事业管制理论与政策

03(全日制)产业结构理论与政策

26

(含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6人)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3数学三

811经济学

复试:产业经济学

同等学力加试:

①区域经济学

②管制经济学

020206国际贸易学

01(全日制)国际贸易理论

02(全日制)跨境电子商务

03(全日制)民营企业海外投资

5

(含与嘉兴学院联培1人)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3数学三

811经济学

复试:国际经济学

同等学力加试:

①国际贸易

②国际贸易实务

020209数量经济学

01(全日制)数理经济学理论与应用研究

02(全日制)计量经济学应用研究

7

(含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4人)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3数学三

811经济学

复试:概率论

同等学力加试:

①数理统计

②经济学流派

0202Z1管制经济学

01(全日制)激励性管制理论与政策

02(全日制)城市治理理论与管制政策

03(全日制)环境管制理论与政策

04(全日制)公共卫生监管理论与政策

05(全日制)数字经济监管理论与政策

014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0571-86732579)

19

(含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5人)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3数学三

811经济学

复试:管制经济学

同等学力加试:

①产业经济学

②产业组织理论

0301

法学

0301Z1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研究

00(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012马克思主义学院

(0571-87557315)

10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70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907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复试(任选一门):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马克思主义哲学

同等学力加试:

①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30101法学理论

01(全日制)法理学

02(全日制)法社会学

008法学院

(0571-86754658)

8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71法学综合一

871法学综合二

复试:法理学

同等学力加试:

①民法分论

②刑法分论

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1(全日制)宪法学

02(全日制)行政法学

5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71法学综合一

871法学综合二

复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同等学力加试:

①民法分论

②刑法分论

030105民商法学

01(全日制)民法学

02(全日制)商法学

5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71法学综合一

871法学综合二

复试:商法学

同等学力加试:

①民法分论

②刑法分论

030107经济法学

01(全日制)市场规制法

02(全日制)宏观调控法

5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71法学综合一

871法学综合二

复试:经济法学

同等学力加试:

①民法分论

②刑法分论

030109国际法学

01(全日制)国际贸易法

02(全日制)国际投资法

03(全日制)国际知识产权法

3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71法学综合一

871法学综合二

复试:国际经济法学

同等学力加试:

①民法分论

②刑法分论

0501

中国语言文学

050101文艺学

00(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011人文与传播学院

(0571-87557435)

3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709中国语言文学综合

906文学评论与写作

复试:美学

同等学力加试:

①中国古代文学

②中国现代文学

05010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00(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3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709中国语言文学综合

908汉语与语言学

复试:汉语基础与专业写作

同等学力加试:

①中国古代文学

②中国现代文学

050103汉语言文字学

00(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4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709中国语言文学综合

908汉语与语言学

复试:汉语基础与专业写作

同等学力加试:

①中国古代文学

②中国现代文学

050105中国古代文学

00(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3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709中国语言文学综合

906文学评论与写作

复试:中国古代文论

同等学力加试

①中国古代文论

②中国现代文学

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

00(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5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709中国语言文学综合

906文学评论与写作

复试:外国文学与古代文学

同等学力加试:

①文艺理论

②写作

0502

外国语言文学

050201英语语言文学

01(全日制)英国文学

02(全日制)美国文学

03(全日制)中外文学比较

009外国语学院(0571-87557425)

2

101思想政治理论

251二外日语或252二外法语或254二外西班牙语

681综合英语

882翻译与写作

复试:英美文学

同等学力加试:

①高级听力

②英美文学史及选读

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01(全日制)理论语言学

02(全日制)语料库语言学

03(全日制)二语习得

04(全日制)话语分析

12

101思想政治理论

251二外日语或252二外法语或254二外西班牙语

681综合英语

882翻译与写作

复试:英语语言学

同等学力加试:

①高级听力

②英语词汇学

0502Z1翻译学

01语料库翻译学

02文学翻译研究

03应用翻译研究

6

101思想政治理论

251二外日语或252二外法语或254二外西班牙语

681综合英语

882翻译与写作

复试:翻译理论与实践

同等学力加试:

①高级听力

②英汉互译

050205日语语言文学

01日语语言学

02中日文化比较

2

101思想政治理论

253二外英语或252二外法语或254二外西班牙语

682综合日语

883日语翻译与写作

复试:日语语言学及国情文化

同等学力加试:

①日语高级听力

②汉日互译

0714

统计学

0714Z2应用概率统计

01(全日制)应用概率

02(全日制)数理统计

03(全日制)经济计量

010数据科学学院

(0571-87557159)

14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01高等数学

892概率论

复试:综合考试(线性代数、数理统计)

同等学力加试:

①空间解析几何

②计量经济学

0270Z1经济统计学(授予经济学学位)

01(全日制)经济统计方法与应用

02(全日制)国民经济核算

03(全日制)金融统计

20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3数学三

891统计学(自命题)

复试:国民经济统计学

同等学力加试:

①国民经济核算

②计量经济学

0714Z4大数据统计(授予理学学位)

01(全日制)大数据应用与决策

02(全日制)大数据统计与建模

03(全日制)大数据分析与挖掘

04(全日制)大数据金融

新增专业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01高等数学

893数据挖掘综合

复试:综合考试(最优化理论、数理统计)

同等学力加试:

①机器学习

②计量经济学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

01(全日制)数据科学与智能决策

02(全日制)智慧供应链与复杂系统管理

03(全日制)商务智能与互联网金融

04(全日制)工业工程与智能制造技术管理

006信息管理与人工智能学院(0571-87557123)

30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3数学三

861管理运筹学

复试:管理信息系统

本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1202

工商管理

120201会计学

01(全日制)会计理论与方法

02(全日制)审计理论与方法

03(全日制)公司财务

003会计学院(MPAcc学院)(0571-87557030)

31

(含与嘉兴学院联培3人)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3数学三

822管理学

复试:会计学综合

同等学力加试:

①财务管理

②审计学

120202企业管理

01(全日制)战略与创业管理

02(全日制)人力资源管理

03(全日制)市场营销管理

04(全日制)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005工商管理学院(MBA学院)

(0571-86732653)

32

(含与嘉兴学院联培5人)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3数学三

822管理学

复试:企业管理学

同等学力加试:

①微观经济学

②市场营销学

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

01(全日制)技术创新管理

02(全日制)技术经济评价与项目管理

4

(含与嘉兴学院联培2人)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3数学三

822管理学

复试:技术经济学

同等学力加试:

①微观经济学

②项目评估

1202Z1艺术品市场与管理

01(全日制)书画市场与管理

02(全日制)影像市场与管理

03(全日制)展陈市场与管理

013艺术学院

(0571-87557482)

7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3数学三

822管理学

复试:艺术理论与实践

同等学力加试:

①微观经济学

②市场营销学

1204

公共管理

120401行政管理

01(全日制)政府管制理论与政策

02(全日制)政府绩效与廉政建设

03(全日制)行政管理理论与政策

002公共管理学院(MPA学院)

(0571-86735200)

15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11公共管理学

812公共政策学

复试:政治学

同等学力加试:

①行政管理学

②西方行政思想史

120403教育经济与管理

01(全日制)教育经济

02(全日制)教育财政

2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11公共管理学

812公共政策学

复试:财政学

同等学力加试:

①经济学

②财政学

120404社会保障

01(全日制)社会保障理论与政策

02(全日制)公共财政与社会保障基金管理

03(全日制)劳动就业与工伤保险

04(全日制)养老保障与医疗卫生

10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11公共管理学

812公共政策学

复试:社会保障学

同等学力加试:

①西方经济学

②社会学概论

120405土地资源管理

01(全日制)土地整理与土地利用

02(全日制)不动产经营与管理

6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11公共管理学

812公共政策学

复试:土地资源学

同等学力加试:

①土地经济学

②项目管理

1204Z1城市管理

01(全日制)现代城市经营与管理

02(全日制)新型城镇化与城市治理

9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11公共管理学

812公共政策学

复试:城市管理概论

同等学力加试:

①城市管理学

②城市经济学

010105伦理学

01(全日制)中国伦理思想研究

02(全日制)西方伦理思想研究

03(全日制)经济伦理

04(全日制)当代中国道德建设

012马克思主义学院

(0571-87557315)

7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70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901伦理学原理

复试(任选一门):西方哲学史(古、近代部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资本主义部分)

同等学力加试:

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浙江财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学位)

专业代码、名称

研究方向

招生学院、代码、联系电话

上年实际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备注

025100

金融

01(全日制)资本市场运营与证券投资

02(全日制)商业银行经营与风险管理

03(全日制)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

04(全日制)公司金融

004金融学院

(0571-86735861)

100

(含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20人,与嘉兴学院联培13人)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03数学三

431金融学综合

复试:公司金融

同等学力加试:

①国际金融

②金融市场

01(全日制)资本市场与量化分析

02(全日制)金融创新与风险管理

015中国金融研究院

(0571-86735252)

34

(含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5人)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03数学三

431金融学综合

复试:公司金融

同等学力加试:

①国际金融

②金融市场

025200应用统计

01(全日制)经济与社会统计

02(全日制)金融统计与风险管理

03(全日制)大数据统计分析

010数据科学学院

(0571-87557159)

47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03数学三

432统计学

复试:综合考试

同等学力加试:

①统计预测

②计量经济学

025300

税务

01(全日制)税收制度和政策管理

02(全日制)税务代理与税务筹划

03(全日制)国际税收

001财政税务学院(0571-86735176)

90

(含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20人)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96经济类综合能力

433税务专业基础

复试:中国税制

同等学力加试:

①财政学

②经济学

025400

国际商务

01(全日制)民营企业国际化经营

02(全日制)企业跨国投资与融资

03(全日制)跨境电子商务

007经济学院

(0571-87557441)

50

(含与嘉兴学院联培15个)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03数学三

434国际商务专业基础

复试:国际商务

同等学力加试:

①国际贸易

②管理学

025500

保险

01(全日制)风险管理与保险

02(全日制)保险精算

004金融学院

(0571-86735861)

8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03数学三

435保险专业基础

复试:保险学

同等学力加试:

①财产保险

②人身保险

025600

资产评估

01(全日制)资产评估理论与方法

02(全日制)企业价值评估

003会计学院(MPAcc学院)

(0571-87557030)

12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96经济类综合能力

436资产评估专业基础

复试:资产评估学

同等学力加试:

①财务管理

②会计学

025700

审计

01(全日制)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审计

02(全日制)注册会计师审计

03(全日制)内部审计

19

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204英语二

复试:审计学综合及政治理论

同等学力加试:

①财务管理

②审计学

035101

法律(非法学)

00(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008法学院

(0571-86754658)

35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

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

复试无笔试科目

同等学力加试:

①民法分论

②刑法分论

035102

法律(法学)

00(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8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

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

复试无笔试科目

同等学力加试:

①民法分论

②刑法分论

045300

汉语国际教育

00(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011人文与传播学院

(0571-87557435)

22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354汉语基础

445汉语国际教育基础

复试:现代汉语及对外汉语教学

同等学力加试:

①中国古代文学

②语言学概论

055101

英语笔译

00(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009外国语学院

(0571-87557425)

20

101思想政治理论

211翻译硕士英语

357英语翻译基础

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

复试:翻译理论与实践

同等学力加试:

①高级听力

②英汉互译

125100

工商管理

00(非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005工商管理学院(MBA学院)(0571-88922888、88922789)

91

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204英语二

复试:时事政治

无同等学力加试

125200

公共管理

00(非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002公共管理学院(MPA学院)(0571-88922732)

87

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204英语二

复试:时事政治

无同等学力加试

125300

会计

01(全日制)高级会计实务

02(全日制)高级审计实务

03(全日制)高级公司财务

04(全日制)高级管理会计

05(非全日制)会计

003会计学院(MPAcc学院)

(全日制0571-87557030,非全日制0571-86735185)

141(全日制88人,其中与嘉兴学院联培17人,非全日制53人)

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204英语二

复试:会计学综合及政治理论

同等学力加试:

①财务管理

②审计学

 

 

注:

1.2022年各专业计划招生数较2021年将有所变化,实际招生数将根据国家和浙江省下达我校招生计划数作适当调整。

2.2022年浙江财经大学和嘉兴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项目简介

(1)招生专业为:金融学、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区域经济学、国际贸易学、金融硕士和应用统计硕士。

(2)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是纳入全国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研究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规定课程和教学环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取得相关成果要求的,颁发浙江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3)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导师由浙江财经大学和嘉兴学院共同组成。

(4)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课程学习在浙江财经大学完成,第二学年起的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实习实践和学位论文工作在嘉兴学院完成。

(5)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在浙江财经大学和嘉兴学院均享有在校生权利,均可按规定使用双方已有课程、图书资料、科研设备、体育和文化设施等资源,同时遵守双方日常管理相关规定。

(6)在嘉兴学院学习研究期间,嘉兴学院为硕士研究生提供必要的学习、生活和科研条件,并免费办理医疗保险、免收住宿费。除浙江财经大学提供的奖助学金外,嘉兴学院将再统筹给予硕士研究生10000元/人•年的助研津贴。

3.2022年浙江财经大学“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支持鼓励多学科专业协同育人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与我校签订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与浙江财经大学合作办学框架协议》,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高层次复合型新财经人才,我校以“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高等研究院”(简称“浙江高等研究院”)和“浙江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研究院”(简称浙江研究院)为依托,设立“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现将该项目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1)培养定位

该项目主要培养具有复合型知识结构背景、跨领域知识融通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的服务国家战略、区域发展,有核心竞争力的新财经高层次人才。

(2)招生专业:财政学、产业经济学、数量经济学、管制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应用统计硕士、税务硕士、金融硕士。

(3)录取办法:按照“自愿申请、高分优先”的原则,由考生自主决定是否优先选择“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

(4)学制及培养方式

学术型硕士学制3年,专业学位硕士学制2.5年;在浙江高等研究院和浙江研究院全脱产培养。

(5)导师指导

实行导师组共同指导,第一导师由浙江财经大学相关专业教师担任,导师组成员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师和浙江财经大学教师共同担任。

(6)课程学习

根据“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培养定位,专门定制研究生培养方案,设置交叉学科专业课程。

(7)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位论文等规定培养环节,授予浙江财经大学攻读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8)经费支持

入选“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培养的学生,除正常的项目和经费支持外,学校将专门设立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科研课题,并给予经费支持。

(9)实习实践

学生除正常参加实习实践外,有机会选派至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交流学习3-6个月。

(10)浙江高等研究院和浙江研究院简介

浙江高等研究院和浙江研究院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和浙江财经大学合作设立的非法人实体二级学院,承担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任务,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管理模式,办公地址设在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4号学院楼。学院将汇聚双方优势资源,建成深植浙江沃土、扎根中国大地的人才培养高地、学科创新高地和智库服务高地。

 

 

浙江财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业务课参考书目

020101政治经济学

1.业务课二参考书目

《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宏观部分)》(第八版),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

2.复试参考书目

《政治经济学教程》(第八版),宋涛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或其它同类教材)

3.加试参考书目

科目1:《经济思想史》(第七版),斯坦利·布鲁等,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或其它同类教材)

科目2:《发展经济学》(教材,作者、版本不限)

020103经济史

1.业务课二参考书目

《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宏观部分)》(第八版),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

2.复试参考书目

《中国近代经济史》(教材,作者、版本不限)

3.加试参考书目

科目1:《发展经济学》(教材,作者、版本不限)

科目2:《经济思想史》(第七版),斯坦利·布鲁等,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或其它同类教材)

020104西方经济学

1.业务课二参考书目

《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宏观部分)》(第八版),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

2.复试参考书目

《经济学说史教程》(第二版),陈孟熙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或其它同类教材)

3.加试参考书目

科目1:《现代西方经济学主要流派》(第一版),张世晴、耿作石,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或其它同类教材)

科目2:

①《新制度经济学》,卢现祥、朱巧玲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

②《新制度经济学导论》,谭庆刚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年。

020106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1.业务课二参考书目

《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宏观部分)》(第八版),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

2.复试参考书目

《环境与自然资源经济学》(第8版),汤姆·蒂坦伯格,琳恩·刘易斯著;王晓霞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或其他最新版本。

3.加试参考书目

科目1:《区域经济学》(第四版),高洪深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

科目2:《发展经济学》(教材,作者、版本不限)。

020203财政学

1.业务课二参考书目

《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宏观部分)》(第八版),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

2.复试参考书目

《财政学》(第二版),钟晓敏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

3.加试参考书目

科目1:《中国税制》,吴利群、杨春玲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

科目2:《公共支出分析》,金戈、赵海利著,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

020204金融学

1.业务课二参考书目

《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宏观部分)》(第八版),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

2.复试参考书目

《货币金融学》(第十一版),费雷德里克·S·米什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

3.加试参考书目

科目1:《金融市场学》(第六版),张亦春、郑振龙、林海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20年。

科目2:《公司理财》(第十一版),斯蒂芬·A·罗斯等编著,机械工业出版社,2017年。

020201国民经济学

1.业务课二参考书目

《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宏观部分)》(第八版),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

2.复试参考书目

《国民经济学》(第二版),林木西、黄泰岩主编,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年。

3.加试参考书目

科目1:《产业经济学》(第三版),王俊豪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

科目2:《区域经济学》(第四版),高洪深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

020202区域经济学

1.业务课二参考书目

《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宏观部分)》(第八版),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

2.复试参考书目

《现代区域经济学》(修订版),魏后凯编著,经济管理出版社,2011年。

3.加试参考书目

科目1:《经济地理学》(第二版),李小建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

科目2:《产业经济学》(第三版),王俊豪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

020205产业经济学

1.业务课二参考书目

《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宏观部分)》(第八版),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

2.复试参考书目

《产业经济学》(第三版),王俊豪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

3.加试参考书目

科目1:《区域经济学》(第四版),高洪深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

科目2:《管制经济学原理》(第二版),王俊豪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

020206国际贸易学

1.业务课二参考书目

《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宏观部分)》(第八版),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

2.复试参考书目

《国际经济学:理论与政策》(第十版),保罗·R·克鲁格曼、茅瑞斯·奥伯斯法尔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

3.加试参考书目

科目1:《国际贸易》(第三版),罗伯特·C·芬斯特拉、艾伦·M·泰勒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年。

科目2:《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第八版),吴百福、徐小薇、聂清著,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20年。

020209数量经济学

1.业务课二参考书目

《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宏观部分)》(第八版),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

2.复试参考书目

《概率论基础》(第三版),李贤平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或其它同类教材)

3.加试参考书目

科目1:《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书中4-5章数理统计主干部分),陈希孺著,科学出版社,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2000年。(或其它同类教材)

科目2:《当代西方经济学流派》,蒋自强、史晋川、张旭昆著,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年。(或其它同类教材)

0202Z1管制经济学

1.业务课二参考书目

《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宏观部分)》(第八版),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

2.复试参考书目

《管制经济学原理》(第二版),王俊豪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

3.加试参考书目

科目1:《产业经济学》(第三版),王俊豪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

科目2:《现代产业组织》,丹尼斯·卡尔顿,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

0301Z1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研究

1.业务课一参考书目

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2021年版),本书编写组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21年。

2.业务课二参考书目

①《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3年。

3.复试参考书目(选考其中一门)

①《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研究》,宋秉武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年。

②《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20年。

4.加试参考书目

科目1:《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第三版),张雷声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

科目2:《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8年版),本书编写组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

030101法学理论

1.业务课一参考书目

①《法理学》(第五版),张文显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

②《宪法》(第四版),周叶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

2.业务课二参考书目

①《刑法学》(第九版)总论部分,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

②《民法学》(第六版)总论部分,王利明、杨立新、王轶、程啸著,法律出版社,2020年。

3.复试参考书目

《法理学》(第五版),张文显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

4.加试参考书目

科目1:《民法分论》,《民法学》(第六版)分论部分,王利明、杨立新、王轶、程啸著,法律出版社,2020年。

科目2:《刑法分论》,《刑法学》(第九版)分论部分,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

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1.业务课一参考书目

①《法理学》(第五版),张文显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

②《宪法》(第四版),周叶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

2.业务课二参考书目

①《刑法学》(第九版)总论部分,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

②《民法学》(第六版)总论部分,王利明、杨立新、王轶、程啸著,法律出版社,2020年。

3.复试参考书目

《行政法学》,胡建淼著,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

《现代行政法总论》,章剑生著,法律出版社,2019年版。

4.加试参考书目

科目1:《民法分论》,《民法学》(第六版)分论部分,王利明、杨立新、王轶、程啸著,法律出版社,2020年。

科目2:《刑法分论》,《刑法学》(第九版)分论部分,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

030105民商法学

1.业务课一参考书目

①《法理学》(第五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

②《宪法》(第四版),周叶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

2.业务课二参考书目

①《刑法学》(第九版)总论部分,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

②《民法学》(第六版)总论部分,王利明、杨立新、王轶、程啸著,法律出版社,2020年。

3.复试参考书目

《商法学》(第三版),赵旭东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

4.加试参考书目

科目1:《民法分论》,《民法学》(第六版)分论部分,王利明、杨立新、王轶、程啸著,法律出版社,2020年。

科目2:《刑法分论》,《刑法学》(第九版)分论部分,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

030107经济法学

1.业务课一参考书目

①《法理学》(第五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

②《宪法》(第四版),周叶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

2.业务课二参考书目

①《刑法学》(第九版)总论部分,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

②《民法学》(第六版)总论部分,王利明、杨立新、王轶、程啸著,法律出版社,2020年。

3.复试参考书目

《经济法基础理论》(第五版),漆多俊著,法律出版社,2017年。

4.加试参考书目

科目1:《民法分论》,《民法学》(第六版)分论部分,王利明、杨立新、王轶、程啸著,法律出版社,2020年。

科目2:《刑法分论》,《刑法学》(第九版)分论部分,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

030109国际法学

1.业务课一参考书目

①《法理学》(第五版),张文显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

②《宪法》(第四版),周叶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

2.业务课二参考书目

①《刑法学》(第九版)总论部分,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

②《民法学》(第六版)总论部分,王利明、杨立新、王轶、程啸著,法律出版社,2020年。

3.复试参考书目

《国际经济法学》(第二版),《国际经济法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

4.加试参考书目

科目1:《民法分论》,《民法学》(第六版)分论部分,王利明、杨立新、王轶、程啸著,法律出版社,2020年。

科目2:《刑法分论》,《刑法学》(第九版)分论部分,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

050101文艺学

1.业务课一参考书目

①《现代汉语》(增订六版),黄伯荣,廖序东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版。

②《古代汉语》(校订重排本),王力主编,中华书局,2018年版。

③《中国文学史》,袁行霈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

④《文学理论教程》(第五版),童庆炳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

⑤《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修订本),钱理群等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

⑥《中国当代文学史》,洪子诚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

⑦《外国文学史》,郑克鲁、蒋承勇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

2.业务课二参考书目

不列具体参考书目,考试内容为作家作品评论,侧重考察考生的作品分析能力和写作能力。

3.复试参考书目

①《美学原理》,叶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

4.加试参考书目

科目1:《中国文学史》,袁行霈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

科目2:《中国现代文学史》,朱栋霖、丁帆、朱晓进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

05010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1.业务课一参考书目

①《现代汉语》(增订六版),黄伯荣,廖序东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版。

②《古代汉语》(校订重排本),王力主编,中华书局,2018年版。

③《中国文学史》,袁行霈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

④《文学理论教程》(第五版),童庆炳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

⑤《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修订本),钱理群等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

⑥《中国当代文学史》,洪子诚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

⑦《外国文学史》,郑克鲁、蒋承勇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

2.业务课二参考书目

①《古代汉语》(校订重排本),王力主编,中华书局,2018年版。

②《现代汉语》(增订六版),黄伯荣、廖序东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

③《语言学纲要》(修订版),叶蜚声、徐通锵著,王洪君、李娟修订,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0年第4版。

3.复试参考书目

主要测试汉语(古代与现代)基础、语言学基础理论及对具体语言现象的分析能力,不列参考书目。

4.加试参考书目

科目1:《中国文学史》,袁行霈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

科目2:《中国现代文学史(1915-2016)》(第三版),朱栋霖等,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

050103汉语言文字学

1.业务课一参考书目

①《现代汉语》(增订六版),黄伯荣,廖序东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版。

②《古代汉语》(校订重排本),王力主编,中华书局,2018年版。

③《中国文学史》,袁行霈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

④《文学理论教程》(第五版),童庆炳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

⑤《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修订本),钱理群等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

⑥《中国当代文学史》,洪子诚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

⑦《外国文学史》,郑克鲁、蒋承勇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

2.业务课二参考书目

①《古代汉语》(校订重排本),王力主编,中华书局,2018年版。

②《现代汉语》(增订六版),黄伯荣、廖序东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

③《语言学纲要》(修订版),叶蜚声、徐通锵著,王洪君、李娟修订,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0年第4版。

3.复试参考书目

主要测试汉语(古代与现代)基础、语言学基础理论及对具体语言现象的分析能力,不列参考书目。

4.加试参考书目

科目1:《中国文学史》,袁行霈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

科目2:《中国现代文学史(1915-2016)》(第三版),朱栋霖等,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

050105中国古代文学

1.业务课一参考书目

①《现代汉语》(增订六版),黄伯荣,廖序东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版。

②《古代汉语》(校订重排本),王力主编,中华书局,2018年版。

③《中国文学史》,袁行霈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

④《文学理论教程》(第五版),童庆炳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

⑤《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修订本),钱理群等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

⑥《中国当代文学史》,洪子诚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

⑦《外国文学史》,郑克鲁、蒋承勇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

2.业务课二参考书目

不列具体参考书目,考试内容为作家作品评论,侧重考察考生的作品分析能力和写作能力。

3.复试参考书目

《中国历代文论选》(四卷本),郭绍虞主编,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

4.加试参考书目

科目1:《中国历代文论选》(四卷本),郭绍虞主编,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

科目2:《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修订本),钱理群等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

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

1.业务课一参考书目

①《现代汉语》(增订六版),黄伯荣,廖序东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版。

②《古代汉语》(校订重排本),王力主编,中华书局,2018年版。

③《中国文学史》,袁行霈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

④《文学理论教程》(第五版),童庆炳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

⑤《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修订本),钱理群等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

⑥《中国当代文学史》,洪子诚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

⑦《外国文学史》,郑克鲁、蒋承勇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

2.业务课二参考书目

不列具体参考书目,考试内容为作家作品评论,侧重考察考生的作品分析能力和写作能力。

3.复试参考书目

主要测试中国古代文学和外国文学,不列具体参考书目。

4.加试参考书目

科目1:《文学理论教程》(第五版),童庆炳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

科目2:不列参考书目。

050201英语语言文学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2Z1翻译学

1.业务课参考书目

1)251二外日语或252二外法语或254二外西班牙语

二外日语:

①《大家的日语1》(第2版),株式会社スリーエーネットワーク编著,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7年。

②《大家的日语2》(第2版),株式会社スリーエーネットワーク编著,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7年。

二外法语:

《大学法语简明教程》,薛建成著,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6年。

二外西班牙语:

《现代西班牙语》(1-2册),董燕生、刘建编,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8年。

2)681综合英语

《高级英语》(第三版,第一、二册),张汉熙、王立礼主编,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7年。

3)882翻译与写作

①《英汉翻译教程(修订本)》,张培基主编,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9年。

②《英语写作基础教程》(第三版),丁往道、吴冰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

2.复试参考书目

1)英美文学

①《英国文学选读》(第4版),王守仁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

②《美国文学选读》(第3版),陶洁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

2)英语语言学

《新编简明英语语言学教程》(第2版),戴炜栋、何兆熊编,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13年。

3)翻译理论与实践

《非文学翻译理论与实践》,李长栓著,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8年。

《中外翻译理论教程》(英文版),黎昌抱、邵斌主编,浙江大学出版社,2013年。

3.加试参考书目

1)高级听力

《新编英语听力教程》,何其莘主编,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5年。

2)英美文学史及选读

①《英国文学选读》(第4版),王守仁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

②《美国文学选读》(第3版),陶洁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

3)英语词汇学

《英语词汇学》,汪榕培、王之江、朱越峰主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

4)英汉互译

《汉英·英汉美文翻译与鉴赏》,刘士聪编著,译林出版社,2002年。

050205日语语言文学

1.业务课参考书目

1)252二外法语或253二外英语或254二外西班牙语

二外法语:

《大学法语简明教程》,薛建成著,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6年。

二外英语:

《新编大学英语》(1-6册),浙江大学编著,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8年。

二外西班牙语:

《现代西班牙语》(1-2册),董燕生、刘建编,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8年。

2)682综合日语

《日语综合教程》(第一版,第七、八册),季林根、皮细庚编著,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10年。

3)883日语翻译与写作

汉日翻译教程(修订版),高宁、杜勤编著,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13年。

2.复试参考书目

1)日语语言学及国情文化

《日语语言学》,瞿东娜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

《日本文化概论》,韩立红编著,南开大学出版社,2016年。

3.加试参考书目

1)日语高级听力

《高级日语听力教程》,曹金波、朱铁城、肖婷婷主编,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19。

2)汉日互译

汉日翻译教程(修订版),高宁、杜勤编著,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13年。

0714Z2应用概率统计

1.业务课一参考书目

《高等数学》(第七版),同济大学数学系,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

2.业务课二参考书目

《概率论》(第三版),林正炎、苏中根、张立新,浙江大学出版社,2014年。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教程》(第三版)的概率论部分,茆诗松、程依明、濮晓龙,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

3.复试参考书目

《线性代数》(第四版),同济大学应用数学系,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

《数理统计》(第二版),韦来生,科学出版社,2015年。

4.加试参考书目

科目1:《空间解析几何》,黄宣国,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

科目2:《计量经济学导论-现代观点》(第六版),(美)杰弗里·M·伍德里奇,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

0270Z1经济统计学

1.业务课二参考书目

《统计学》,李金昌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教程》(第三版),茆诗松、程依明、濮晓龙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

2.复试参考书目

《国民经济统计学:国民经济核算原理》(第二版),杨灿,科学出版社,2015年。

3.加试参考书目

科目1:《国民经济核算原理与中国实践》(第4版),高敏雪、李静萍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

科目2:《计量经济学导论-现代观点》(第六版),(美)杰弗里·M·伍德里奇,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

0714Z4大数据统计

1.业务课一参考书目

《高等数学》(第七版),同济大学数学系,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

2.业务课二参考书目

《数据挖掘导论》,(美)陈封能,(美)斯坦巴赫,(美)库玛尔,人民邮电出版社,2010年。

3.复试参考书目

《运筹学教程》(第三版),胡运权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

《数理统计》(第二版),韦来生,科学出版社,2015年。

4.加试参考书目

科目1:《机器学习》,周志华,清华大学出版社,2016年。

科目2:《计量经济学导论-现代观点》(第六版),(美)杰弗里·M·伍德里奇,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

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

1.业务课二参考书目

《管理运筹学》(第五版),韩伯棠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20年。

2.复试参考书目

《管理信息系统》(第七版)(第一、二、三、四、五章),黄梯云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

120201会计学

1.业务课二参考书目

《管理学》(第13版),(美)斯蒂芬·P·罗宾斯、玛丽·库尔特著,刘刚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年或其他最新版本。

2.复试参考书目

会计学综合(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审计、专业英语题目各占一定比例)

《中级财务会计》(第四版),赵敏主编,郭德贵、张爱珠副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20年。

《财务管理》,杨忠智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19年。

《审计》(第四版),邓川主编,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7年。

3.加试参考书目

《财务管理》,杨忠智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19年。

《审计》(第四版),邓川主编,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7年。

120202企业管理

1.业务课二参考书目

《管理学》(第13版),(美)斯蒂芬·P·罗宾斯、玛丽·库尔特著,刘刚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年或其他最新版本。

2.复试参考书目

《管理学》(原书第二版),(美)兰杰·古拉蒂(RanjayGulati)著,杨斌译,机械工业出版社,2018年。

3.加试参考书目

科目1:《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宏观部分)》(第八版),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

科目2:《市场营销学》(第六版),吴健安、聂元昆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或其他最新版本。

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

1.业务课二参考书目

《管理学》(第13版),(美)斯蒂芬·P·罗宾斯、玛丽·库尔特著,刘刚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年或其他最新版本。

2.复试参考书目

《技术经济学概论》(第五版),虞晓芬,龚建立,张化尧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或其他最新版本。

3.加试参考书目

科目1:《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宏观部分)》(第八版),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

科目2:《项目评估》(第三版),张少杰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或其他最新版本。

1202Z1艺术品市场与管理

1.业务课二参考书目

《管理学》(第13版),(美)斯蒂芬·P·罗宾斯、玛丽·库尔特著,刘刚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年或其他最新版本。

2.复试参考书目

《美术概论》(第二版),邹跃进、诸迪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5月。

各方向专业实践。

3.加试参考书目

科目1:《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宏观部分)》(第八版),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

科目2:《市场营销学》(第六版),吴健安、聂元昆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或其他最新版本。

120401行政管理

1.业务课一参考书目

《公共管理学-新范式的探索》,郭剑鸣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

2.业务课二参考书目

《地方公共政策学》,郭剑鸣主编,科学出版社,2014年。

3.复试参考书目

《政治学概论》,孙关宏、胡雨春,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

4.加试参考书目

科目1:《行政管理学概论》(第二版),张国庆编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

科目2:《西方行政思想史》,丁煌著,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

120403教育经济与管理

1.业务课一参考书目

《公共管理学-新范式的探索》,郭剑鸣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

2.业务课二参考书目

《地方公共政策学》,郭剑鸣主编,科学出版社,2014年。

3.复试参考书目

①《财政学》(第七版),陈共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

②《财政学》(第二版),钟晓敏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

4.加试参考书目

科目1:《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宏观部分)》(第八版),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

120404社会保障

1.业务课一参考书目

《公共管理学-新范式的探索》,郭剑鸣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

2.业务课二参考书目

《地方公共政策学》,郭剑鸣主编,科学出版社,2014年。

3.复试参考书目

《社会保障概论》(第五版),孙光德、董克用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

4.加试参考书目

科目1:《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宏观部分)》(第八版),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

科目2:《社会学概论新修》(精编版),郑杭生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

120405土地资源管理

1.业务课一参考书目

《公共管理学-新范式的探索》,郭剑鸣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

2.业务课二参考书目

《地方公共政策学》,郭剑鸣主编,科学出版社,2014年。

3.复试参考书目

《土地资源学》(第2版),陈百明、周小平,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6月。

4.加试参考书目

科目1:土地经济学(第七版),毕宝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

科目2:项目管理学(第二版),戚安邦,科学出版社,2016年。

1204Z1城市管理

1.业务课一参考书目

《公共管理学-新范式的探索》,郭剑鸣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

2.业务课二参考书目

《地方公共政策学》,郭剑鸣主编,科学出版社,2014年。

3.复试参考书目

《城市管理的理论与实践》,宋迎昌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

4.加试参考书目

科目1:《城市管理学》,冯云廷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14年。

科目2:《城市经济学》,吴启焰、朱喜刚、陈涛编著,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年。

010105伦理学

1.业务课一参考书目

《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20年。(或其它同类教材)

2.业务课二参考书目

《伦理学》,《伦理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年。(或其它同类教材)

3.复试参考书目(选考其中一门)

①西方哲学史:《西方哲学史》,《西方哲学史》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9年。(或其它同类教材)

②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第三版),戴达远、戴攸峥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或其它同类教材)

4.加试参考书目

科目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2018年版),本书编写组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

科目2:《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8年版),本书编写组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

025100金融(专业学位,金融学院招生)

1.业务课二参考书目

《货币金融学》(第十二版),弗雷德里克·S.米什金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

《公司理财》(第十一版),斯蒂芬·A·罗斯等编著,机械工业出版社,2017年。

2.复试参考书目

《公司理财》(第十一版),斯蒂芬·A·罗斯等编著,机械工业出版社,2017年。

加试参考书目

科目1:《国际金融》(第十一版),保罗·R·克鲁格曼、茅瑞斯·奥伯斯法尔德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

科目2:《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第九版),弗雷德里克·S·米什金、斯坦利·G·埃金斯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年。

025100金融(专业学位,中国金融研究院招生)

1.业务课二参考书目

《货币金融学》(第十二版),弗雷德里克·S.米什金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

《公司理财》(第十一版),斯蒂芬·A·罗斯等编著,机械工业出版社,2017年。

2.复试参考书目

《公司理财》(第十一版),斯蒂芬·A·罗斯等编著,机械工业出版社,2017年。

加试参考书目

科目1:《国际金融》(第十一版),保罗·R·克鲁格曼、茅瑞斯·奥伯斯法尔德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

科目2:《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第九版),弗雷德里克·S·米什金、斯坦利·G·埃金斯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年。

025200应用统计(专业学位)

1.业务课二参考书目

统计学(自命题),参见教育部有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的考试内容范围(指导意见)

《统计学》,李金昌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教程》(第三版),茆诗松、程依明、濮晓龙,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

2.复试参考书目

《统计学》,李金昌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教程》(第三版),茆诗松、程依明、濮晓龙,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

3.加试参考书目

《统计预测》,洪兴建、惠琦娜,浙江工商大学出版社,2011年。

《计量经济学导论-现代观点》(第六版),(美)杰弗里·M·伍德里奇,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

025300税务(专业学位)

1.业务课二参考书目

《税收学》(第三版),胡怡建编著,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1年。

《中国税制》,吴利群、杨春玲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

《税务管理》,董根泰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年。

2.复试参考书目

《中国税制》,吴利群、杨春玲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

3.加试参考书目:

科目1:《财政学》(第二版),钟晓敏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

科目2:《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宏观部分)》(第八版),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

025400国际商务(专业学位)

1.业务课二参考书目

《全球商务》(第3版),彭维刚著,易靖韬(译者),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

2.复试参考书目

《国际投资学》,卢进勇、杜奇华、杨立强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

《国际企业管理(英文版·第6版)》,约翰·卡伦、普拉文·帕博蒂阿著,崔新健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年。

3.加试参考书目

科目1:《国际贸易》,芬斯特拉,张友仁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

科目2:《管理学》(第13版),(美)斯蒂芬·P·罗宾斯、玛丽·库尔特著,刘刚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年。

025500保险(专业学位)

1.业务课二参考书目

《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宏观部分)》(第八版),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

《金融学》(第四版)[货币银行学(第六版)],黄达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年。

《保险学》,张代军主编,浙江大学出版社,2016年修订版。

2.复试参考书目

《保险学》,张代军主编,浙江大学出版社,2016年修订版。

《保险学》习题与案例精编,张代军主编,浙江大学出版社,2017年。

3.加试参考书目

科目1:《财产保险学》(第一版),粟芳主编,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9。

科目2:《人身保险》(第二版),蒋虹主编,对外经贸大学出版社,2018。

025600资产评估(专业学位)

1.业务课二参考书目

《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宏观部分)》(第八版),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

《资产评估学(“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版),郭化林主编,立信会计出版社,2020年。

《财务管理》,杨忠智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19年。

2.复试参考书目

《资产评估学(“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版),郭化林主编,立信会计出版社,2020年。

3.加试参考书目

科目1:《财务成本管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著,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3年。或者:《财务管理》,杨忠智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19年。

科目2:《中级财务会计》,赵敏主编,郭德贵、张爱珠副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19年。

025700审计(专业学位)

1.复试参考书目

审计学综合(财务会计、审计和专业英语题目各占一定比例)

《中级财务会计》(第四版),赵敏主编,郭德贵、张爱珠副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20年。

《审计》(第四版),邓川主编,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7年。

2.加试参考书目

《财务管理》,杨忠智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19年。

《审计》(第四版),邓川主编,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7年。

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03510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加试参考书目

科目1:《民法分论》,《民法学》(第六版)分论部分,王利明、杨立新、王轶、程啸著,法律出版社,2020年。

科目2:《刑法分论》,《刑法学》(第九版)分论部分,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

045300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

1.业务课一参考书目

①《现代汉语》(增订六版),黄伯荣、廖序东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

②《古代汉语》(校订重排本),王力主编,中华书局,2018年版。

③《语言学纲要》(修订版),叶蜚声、徐通锵著,王洪君、李娟修订,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4版。

2.业务课二参考书目

①《对外汉语教学概论》,陈昌来著,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

②《对外汉语教学入门》,周小兵著,中山大学出版社,2004年。

③《对外汉语教学示范教案》,张和生、马燕华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

3.复试参考书目

①《现代汉语》(增订六版),黄伯荣、廖序东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

②《对外汉语教学概论》,陈昌来著,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

4.加试参考书目

科目1:《中国古代文学史》,《中国古代文学史》编写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

科目2:《语言学纲要》(修订版),叶蜚声、徐通锵著,王洪君、李娟修订,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4版。

055101英语笔译(专业学位)

1.初试参考书目

211翻译硕士英语、357英语翻译基础和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其考试范围见全日制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试大纲要求,不指定参考书目。

2.复试参考书目

《非文学翻译理论与实践》,李长栓著,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8年。

《中外翻译理论教程》(英文版),黎昌抱、邵斌主编,浙江大学出版社,2013年。

3.加试参考书目

1)高级听力

《新编英语听力教程》,何其莘主编,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5年。

2)英汉互译

《汉英·英汉美文翻译与鉴赏》,刘士聪编著,译林出版社,2002年。

125100工商管理(专业学位)

复试无参考书目

125200公共管理(专业学位)

复试参考书目

《半月谈》期刊,新华通讯社发布的2021年3月-2022年3月国内外重大时事政治事件。

125300会计(专业学位)

1.复试参考书目

会计学综合(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审计、专业英语题目各占一定比例)

《中级财务会计》(第四版),赵敏主编,郭德贵、张爱珠副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20年。

《财务管理》,杨忠智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19年。

《审计》(第四版),邓川主编,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7年。

2.加试参考书目

《财务管理》,杨忠智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19年。

《审计》(第四版),邓川主编,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7年。

浙江理工大学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上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按当批次招生数的1:1确定调档比例。

(二)学校招生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三)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对部分专业设定外语单科合格线,外语单科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进档考生,按高考总分排序,如遇外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时,则按外语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至额满。外语单科成绩按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市、自治区)高考实际外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有关专业外语单科合格线为:英文授课班(含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工商管理专业):125分;服装设计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合作)专业:105分;美术类专业[产品设计(纺织品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设计学类、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合作)、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合作)、美术学(商业插画)、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60分。

(四)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五)学校在浙江省及全国其他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中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六)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录取排序中如遇考生总分相同,参照生源省同分排序规则录取,如生源省无同分排序规则,则分别以高考文化总分、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高者优先。

非平行志愿或第一院校志愿的进档考生,在计划未满专业中根据上述原则录取。

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择优录取。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考生。

(七)学校对美术类、时装表演类、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侨、对港及对台免试、民族班、国家专项、地方专项、专升本以及在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等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国家、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公布的相关简章和章程的招生规定执行。 

(八)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办法如下:

1.美术类:按美术类校考招生的专业(产品设计(纺织品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设计学类、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合作)、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合作)),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凡一志愿报考并进档(综合分排序在招生计划数内)的,不分文理按综合分以专业计划1:1划定专业录取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的考生,高考填报专业志愿时只能填报相应的合格专业。录取时,当综合分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分,如高考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按美术类省统考招生的专业(美术学(商业插画)、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按各省录取政策执行,考生须参加生源省组织的美术类省级专业统考且取得统考合格证。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2.时装表演类:山东省、河北省、湖南省、湖北省使用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录取;河南省、黑龙江省、山西省、辽宁省、浙江省考生使用校考成绩录取。

原则上文化成绩需达到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生源省组织省级专业统考,考生须参加统考且取得统考合格证,并符合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类招生规定。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校考省份我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等,则高考文化总分高者优先录取,如高考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统考或联考省份按照各省的投档规则执行,如无明确投档规则,则按我校校考投档规则执行。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3.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以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作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作为合格标准。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浙江财经大学2023年会计硕士(MPAcc)招生简章

 

浙江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法、理、工、艺、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高等学校,先后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浙江省会城市杭州。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科为浙江省首批A类重点学科、浙江省“工商管理”一级重点学科的重要支撑学科。会计学院(MPAcc学院)现有专任教师78人,其中教授16人,副教授26人,博士63人,博士生导师11人,硕士生导师47人,浙江省优秀教学团队,首批浙江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学团队。

浙江财经大学是浙江省内规模最大的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基地,校友资源丰富。会计学专业为国家一流建设专业、国家特色专业和浙江省“十三五”优势专业,财务管理专业为国家一流建设专业和浙江省“十三五”优势专业,审计学专业为国家一流建设专业、浙江省重点建设专业和省“十三五”特色专业。我校2003年获会计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获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我校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教育,主要培养面向会计职业的复合型、应用型、高层次会计人才。学校MPAcc教育办学特色鲜明,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一流,一个研究生实习基地被认定为浙江省首批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六篇学位论文被评为全国MPAcc优秀学位论文(浙江省共7篇),四次获得全国MPAcc学生案例大赛初赛优胜奖,两次获得全国MPAcc学生案例大赛三等奖,分赛区(华东或华南四省)优胜奖7项;2项成果获评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省内独家获得会计类优秀实践成果高校);1篇论文获评浙江省优秀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受浙江省财政厅等部门委托承办浙江省会计领军人才、浙江省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等四个省级会计人才培养项目,欢迎广大有志之士报考。

一、 招生计划

2022年实际招收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学生89人,其中士兵计划7人,推免生1人;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双证)学生76人。2023年招生人数以学校当年实际下达的指标为准。专业学位代码:125300。

二、报考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浙江财经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信息审核)相结合的方式,二者缺一不可。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提前预报名。

特别提示:原则上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2. 报名和查询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3. 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应按规定核对确认本人网报信息,网上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凡因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二阶段:网上确认(信息审核)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三阶段:打印准考证

考试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四、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科目和时间

1. 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数学、逻辑和写作三部分,200分)

2. 204英语二(100分)

考试时间:2022年12月25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地点:报考点指定考点。

(二)复试

全国联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可在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初试成绩、复试名单。

1.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我校确定,由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MPAcc学院)组织命题和考试。

2.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办法以学校研究生院、会计学院和MPAcc学院网站的复试公告为准。

3.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素质与能力等。具体复试安排以学校研究生院、会计学院和MPAcc学院网站公布信息为准,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录取

根据考生联考成绩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综合素质,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录取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学制与培养方式

会计硕士(MPAcc)教育实行学分制,基本学制为2.5年。非全日制采用周末授课方式。

我校会计硕士(MPAcc)教育强调培养学生分析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重视采用团队学习、案例教学、沙盘演练、现场参观研讨等多样化的实践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开辟第二课堂,聘请实务部门、政策制定部门和监管部门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实行双导师制,除校内导师外,已聘请校外社会导师167人,主要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上市公司财务总监,省内事业单位总会计师为主体。社会导师中正高级会计师41人,全国会计领军人才19人,博士11人。

七、收费标准

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10000元/年。

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双证):全程收费80000元。

八、上课地点

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九、联系方式

(一)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557030

电子信箱:27926710@qq.com

办公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会计学院楼423办公室。

网址:http://zjacc.zufe.edu.cn

(二)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735185

电子信箱:tianmosang@zufe.edu.cn

办公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会计学院楼404办公室。

网址:https://mpacc.zufe.edu.cn

 

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MPAcc学院)

2022年9月22日

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是我国最早从事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单位之一。学院拥有国家重点一级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评A,并入选首批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行列。学院拥有硅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表面与结构改性无机功能材料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电池新材料与应用技术研究浙江省重点实验室、新型信息材料技术研究浙江省重点实验室、磁性材料浙江省工程实验室以及浙江省电子显微镜中心等科研平台。

材料学院立足国际科学前沿,满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建设需要,积极开展信息材料、能源材料、生物医用材料、先进结构材料、材料微纳结构表征技术等方面的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开发工作。先后承担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973计划、863计划、支撑计划等众多国家重大、重点项目,研究成果多次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等国家级奖励,并在国际顶尖学术期刊上发表多篇高水平研究论文,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学术影响力。据美国ESI、USNews和ARWU等国际学科排行榜显示,浙江大学材料科学学科在全球高校中位居前列。

一、招生方式和专业

本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申请-考核”选拔机制,具体考核办法和程序参见我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办法。招生专业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术学位)和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招生方式分为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三种方式。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除了教育部相关专项计划,其他均为非定向培养。

1.直接攻博:选拔具有2023年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符合报考条件的海外中国籍优秀应(往)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学制5年。

2.硕博连读:从本校在读的全日制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学制为硕士阶段与博士阶段合计5年。

3.普通招考: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实行“申请-考核”制方式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学制4年。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可以申请普通招考博士生;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科研能力和学术志趣的本校在读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博士生;获得2023年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符合学校及我院简章报考条件的海外中国籍优秀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可申请直接攻读博士生;获学士学位8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且有丰富实践成果和经验的在职人员可报考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在读博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截止日前需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处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023年6月30日前递交离校证明,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7.非全日制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者,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大学2023年非全日制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8.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者,须在入学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9.现役军人报考的要求及办法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委政治工作部有关规定办理;

10.我校承担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等教育部各类专项计划申请者除满足1-9外,还须符合教育部相应专项计划的报考要求和通过相关部门审核;

申请者在申请前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将不予录取;在学期间或毕业后如发现申请材料、前置学历学位等弄虚作假,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二)外语条件

1.报考直接攻博:大学英语六级460及以上或WSK(PETS5)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成绩有效期五年;或雅思5.5及以上或托福80及以上(有效期:2021年9月及以后,其中托福“home-edition”和雅思“indicator”等在家考的成绩不予认可)。

2.报考硕博连读:大学英语六级460及以上或WSK(PETS5)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成绩有效期五年;或雅思5.5及以上或托福80及以上,成绩有效期参照证书的有效期;或获得研究生英语课程学分。

3.报考全日制非定向普博生:大学英语六级合格(426及以上)或WSK(PETS5)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成绩有效期五年;或雅思5.5及以上或托福80及以上,成绩有效期参照证书的有效期。

4. 少民计划、对口支援及援疆师资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新大学英语六级426及以上,或旧大学英语六级合格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WSK(PETS5)合格,或在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学术条件

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或学术潜力,除应届本科生外,原则上要求申请人至少在高水平期刊上发表(含录用)论文1篇或获得授权专利1项。(未达到上述条件,但学业基础优良,且学术潜力优秀的考生,可以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学科专家组审定申请人是否达到学术条件)

    三、申请程序

(一)直接攻读博士生

学校于2022年8月10日开通外校或本校跨院系推免生报名系统,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15日;获得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本校或外校申请者按照教育部及我校和我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并完成系统相应各环节程序。

符合报考条件的海外中国籍优秀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于10月15日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流程参见《浙江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次报名通知》。

(二)硕博连读博士生

硕博连读博士生申请者需向学院线下申请及通过考核,并登录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网上报名申请。

线下申请时间和程序:2022年10月(春季入学)和2023年4月(秋季入学),具体参见学院通知。

网上报名申请时间:2022年10月15日,开通2023年春季入学硕博连读生申请报名系统;2023年4月20日,开通2023年秋季入学硕博连读生申请报名系统,具体申请程序参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在校硕士生只能申请秋季入学,与普通招考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学生统一考核录取。

(三)普通招考博士生

1. 网上报名申请时间如下:

(1)2022年10月15日至2022年11月中旬,学校开通全日制普博生报名。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学位申请者,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等专项计划申请者都须在该时间段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报考导师在初审后填报,报名阶段无需填写。具体报名时间和程序参见《浙江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次报名通知》。

(2)2022年3月10日,非全日制定向工程类博士以及2023年教育部新增专项计划等须在该阶段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流程参见《浙江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二次报名通知》(2023年3月10日网上发布)。

2. 材料递交说明:

(1)请将以下材料的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文档,上传至报名系统,如申请材料不全,将影响申请结果。包括:

    ①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提供盖有完整注册章的学生证或在读证明扫描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扫描件);

    ②本科、硕士课程成绩单扫描件;

    ③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含录用)的学术论文、已授权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材料(SCI论文提供论文首页和专业机构(如高校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录用状态提供录用函和论文校样稿(通讯作者签字);专利提供授权证书);所有成果需附清单(附件2:科研成果清单)

④符合报考条件的英语成绩证明;

⑤个人简历,简明扼要的说明个人学习和科研经历;

    ⑥个人陈述,包括个人详细经历,博士阶段拟开展科研计划和学习目标,以及职业规划等内容;

未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线上申请材料不全的,本次申请无效,已经缴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上述所有材料提交本学院后,将不再退回;根据情况,学院可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2)请提供两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正高职专家)的推荐信;(附件1:博士专家推荐信模板.pdf)。专家推荐信以邮寄方式送达我院。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和同苑10幢220室材料学院研究生科,邮编:310000(请使用顺丰,快递请标注“博士报考专家推荐信”其他快递不收);联系人:林老师,电话:0571-87952876,邮箱:jyjxb@zju.edu.cn 。

四、资格审查和体检

我院将在申请材料审核前按照申请条件进行申请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考核。

申请者拟录取后须在浙江大学校医院或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五、录取

我院根据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学术水平综合考核成绩和体检结果等,在2023年招生计划内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非定向培养博士生在调档审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定向培养博士生在完成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后,发放录取通知书,申请者与定向单位之间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申请者本人与单位协商处理,与我校无关。所有申请者的录取资格只在2023年有效,不保留入学资格。各类专项计划申请者不得转为普通计划生录取。

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 “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计划”、“援疆博士师资专项招生计划”等专项计划申请者在通过学院考核后,由学校组织评审专家组根据教育部招生计划和录取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其他

我院各类奖助体系、各专业培养方案、学位授予标准等情况可以在我院网站查看(https://mse.zju.edu.cn/-教育教学-研究生教学板块)。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1-87952876,Email:jyjxb@zju.edu.cn

咨询联系人:林老师

 

附件1:专家推荐信.docx

 附件2:科研成果清单.docx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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